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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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第十一章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有利于克服法律条文之间的不协调和冲突 《合同法》94条: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68条:应当先 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转移财产、抽逃 资金以逃避债务的,可以中止履行。两条文内容不同排 斥,则当事人既可根据68条行使不安抗辩权,也可以根 据94条行使解除权,法律赋予其选择权
民法解释的种类
立法解释——立法者对法律规范所做的解释 1.在法律规范中直接进行解释,主要是对法律规 范中的某些概念、术语等进行的解释 2.在法律规范以外专门以解释的形式对立法逐一 进行解释,并予以颁行 3.在民法规范实施过程中就其有争议的条款专门 进行解释 司法解释——最高院对法律规范所作出的解释 学理解释——由学者在学术论著中对民法规范所 作的解释(学理解释是民法学理论研究的应有之 义,尽管它不具有适用上的约束力,但它对于探 讨法律真谛、发现法律价值、引导立法与司法具 有重要的意义)
2.体系解释:以法律条文在该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地位以 及上下相关条文为依据,对条文内涵与外延进行解释 即依其编、章、节、条、款、项之前后关联为之,或相 关法条之法意,阐明其规范意旨
如《担保法》保证人资格的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 证人;但在抵押中对国家机关使用的房屋、设备等能否 设立抵押未作规定,根据禁止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立 法意旨可以解释为此等财产不能设立抵押担保
二、新法优于旧法
我国《立法法》第 83条规定“…… 新的规定 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有 两种情形: 1.如果新法颁布后,旧法已被废止,则自然应 当适用新法; 2.新法颁布后,旧法没有被废止,则旧法继续 有效。如果两部所涉及的内容相同或相似, 则应适用新法。
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民法通则,顾名思义,是针对民事活动的一些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它只是对一些民事活动中的共性问题有所规定,因此,规定的并没有具体的细节,在内容上也比较笼统,那么,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民法通则,顾名思义,是针对民事活动的一些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它只是对一些民事活动中的共性问题有所规定,因此,规定的并没有具体的细节,在内容上也比较笼统,那么,▲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民法的适用范围(一)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指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即是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有无溯及力。

民法生效的时间,即民事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一般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实际需要而定。

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1、自民事法律规范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有些民事法律规范的施行不需要准备工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如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4条规定,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民事法律规范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后生效有些民事法律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经过一定准备时间才便于实施的,法律明文规定颁布后经过一定时间才生效。

例如《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失效的时间,即民事法律规范失效的时间,也就是民事法律规范效力终止或者被废止的时间。

民事法律规范失效的时间主要有以下类型:1、新法直接规定废止旧法例如,《合同法》第428条规定:“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2、旧法规定与新法相抵触的部分失效例如,198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44条规定:“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有抵触者,应按本条例执行。

”3、由国家机关颁布专门的决议规定,宣布某些法律失效例如,1987年11月24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批准了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报告及报告的两个附件。

民法总则包括哪些内容

民法总则包括哪些内容

民法总则包括哪些内容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的基础性法律,是整个民法体系的总纲。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一般规定。

民法总则首先对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

其中包括了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和意思表示、民事责任和民事诉讼等内容。

这些一般规定为整个民法体系的适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确保了民事关系的正常运转。

二、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个人在法律上享有的关于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方面的权利。

民法总则对人格权的保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了对个人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方面的保护,确保了个人在这些方面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个人在法律上享有的关于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利。

民法总则对财产权的保护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了对不动产、动产、金钱、知识产权等各种形式的财产权的保护,确保了个人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

四、合同和侵权责任。

民法总则对合同和侵权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了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对侵权行为的认定、责任承担和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为个人在合同和侵权方面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五、继承和赡养。

民法总则对继承和赡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了对继承的方式、继承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的放弃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对赡养的义务、赡养的方式、赡养的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为个人在继承和赡养方面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六、法律责任。

民法总则对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了对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等各种形式的法律责任的认定、责任承担和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为个人在法律责任方面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总之,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体系的基础,它对个人在人格权、财产权、合同和侵权责任、继承和赡养、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权利进行了充分的保障,确保了民事关系的正常运转,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民法总论重点

民法总论重点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 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这一调整对象的界定,包括三个要素,即平等主体、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参与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在法律上的资格平等。

当事人互不隶属 而处于平等地位。

具体包括主体条件平等、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自治平等、 法律保护平等。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即横向财产关系。

纵向财 产关系是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如征税、征收、罚款等发生的财产关 系,就不是民法调整的对象,而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它是与人身不可分离的而 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又称为人身非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大类。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民法的指导思想,是 我国民法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表现,也是我们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 律准则。

一、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民法通则》第 5 条规定 ,公民 、法人 的合 法的民 事权益 受法律 保护 ,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节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民法通则》第3 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民法通则》第6 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国家的政策也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它与国家的法律一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国家政策是制定法律的依据,法律是国家政策的定型化、规范化。

所以,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时候,政策就可以起法律的作用。

成人高考复习:2023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

成人高考复习:2023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

成人高考复习:2023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01一.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概念及其理论分类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理论分类(1)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的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名为民法的法律规范,如《民法通则》,存在于其他法律文件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如《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名称不叫民法但性质上属于民法的法律如《公司法》、《票据法》、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司法解释、地方性民事法规、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等。

狭义的民法指名为民法的法律规范。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和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指所有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不仅包括成文的民法典、其他成文的民事法律法规,也包括判例法和习惯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成文的、以民法典命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传统民法典,如《德国民法典》,一般包括总则、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及继承法五编内容。

《民法通则》是在我国制定民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规则的法律规范。

《民法通则》把总则和分则贯通加以规定,只包括民法典的一般原则性内容。

(4)民法和商法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大陆法系国家,有“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两种立法模式。

在“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中,民法和商法合为一体,在民法典之外不存在独立的商法典,商法规范是民法的特别法。

在“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下,民法典之外另有商法典,商法典有不同于民法典的特点。

我国基本上采取了“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没有专门的独立的商法典,但有如: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单行商事法。

(5)公法和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

民法考点整理

民法考点整理

民法考点整理1.我国民法的概念2.民法的任务(了解)3.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财产关系)4.民法的特点5.民法的体系(了解)6.民法的渊源7.民法的适用范围(时间、空间、对人)8.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掌握每个原则的含义;重点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注绿色原则是新加的需要关注))9.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分类1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掌握其概念)1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意义与分类(其中,准民事法律行为了解即可)1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特征、开始(了解不同学说)、终止(了解我国主流学说、继承中死亡顺序问题)1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划分(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及对应判定)14.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了解即可)15.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终止16.监护的概念、监护权的性质(性质需了解不同观点)17.监护人的设定(了解几种设定的方式,其中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协商确定需注意)18.监护权的内容(了解即可)19.监护关系的终止原因20.宣告失踪的概念、条件和法律后果、撤销21.宣告死亡的概念、条件、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的顺序、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撤销宣告死亡22.法人的概念及基本法律特征23.法人的本质(了解不同学说即可)24.法人的分类(了解依据什么标准可以分为哪几类)25.我国现行法上对于法人的分类(掌握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概念)26.法人成立的条件27.法人设立的原则(了解即可)28.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需注意受到限制)29.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及特点30.目的范围对营利法人的限制(了解不同学说即可)31.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看熟P69页的几个法条)3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概念、理论基础、受到限制的情形)33.法人机关的概念34.法定代表人的概念(P71页相关法条看熟)35.法人分支机构的概念及责任承担36.法人变更的概念及类型(了解。

民法试题(大一)汇编

民法试题(大一)汇编

一、单项选择:(每小题:1分,共:15分)1、下列关于我国民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民法通则》中关于自然人的规定,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我国自然人、法人在国外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也应适用我国法律。

D、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一般没有溯及力,但司法解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A、人身权B、知识产权C、所有权D、债权2、李某单位今年盖了一批房,他估计自己可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就按房间的面积事先购置了地毯,但最后分房时他未分到。

李某购买地毯的行为是:()A、无效行为B、可撤销行为C、效力未定行为D、有效行为3、关于自然人的出生时间的有关证明文件,根据其优先效力,下列排列或表述正确的是()A.医院的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它有关证明B.户籍证明、医院的出生证明、其它有关证明C.其它有关证明、户籍证明、医院的出生证明D.以上所列各类证明文件具有同等的证明力4、诉讼时效期间是由:()A、法律直接规定的B、当事人约定的C、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D、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5、公民的荣誉权是()A、每个公民普遍享有的权利B、社会对每个公民品德、才干的评价C、不需要其他条件即可取得的权利D、是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项特殊名誉6、宣告自然人失踪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A、1年B、2年C、3年D、4年7、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A、实体权利B、胜诉权C、起诉权D、实体权和胜诉权8、法人、个体工商户享有人身权,在法律上表现为他们可以享有()A、姓名权和荣誉权B、名称权和债权C、名誉权和经营权D、名称权、荣誉权和名誉权9、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民事行为有:( )A、租赁合同B、赠与合同C、保管合同D、仓储合同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约定:如果钢铁2000年7月市场价格高于3千元/吨,或低于2千5百元/吨,则合同不再履行;如在2千5百元/吨至3千元/吨之间,则应于2000年8月交货。

民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

民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

《民法学》课后习题第一章民法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居于( B )的地位。

A.根本大法B.基本法C.单行法D.中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DA.所有的财产关系B.所有的人身关系C.纵向的财产关系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 B )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A.经济B.民事C.交换D.日常4.某国驻华领事上街购物、乘坐的汽车被我公民王某撞坏,该领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赔偿损失。

本案适用(A )A.中国民法B.该领事所属国民法C.国际惯例D.第三中立国民法5.民法的下列渊源中,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的是(C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中的民事规范B.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中的民事规范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议和命令中的民事规范D.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民事问题的司法解释和具有指导性的指示6.近代民法的代表是( C )A.罗马法B.法国民法典C.德国民法典D.苏俄民法典二、多项选择题1.我国民法调整ABCD()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A.平等主体B.公民C.法人D.公民与法人E.法人与其上级主管机关解析:2.下列规范中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包括(DBCE )A.《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E.《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3.根据民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下列()民事案件,审理时一般不能适用《民法通则》。

A.《民法通则》生效前进行的民事活动,于《民法通则》实施后起诉的B.《民法通则》公布前发生的民事行为,自《民法通则》实施后起诉的C.《民法通则》制定前发生的民事纠纷,在《民法通则》公布后起诉的D.《民法通则》实施后发生的民事关系,现在正在审理的E.《民法通则》生效前人民法院已审结,现在当事人又提出申诉的4.民法的效力包括(ABDC )A.在时间上的效力B.在空间上的效力C.对人的效力D.对物的效力E.对民事权利的效力5.民法具有以下性质(ABCD )A.民法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B.民法为文明法C.民法为实体法D.民法为私法E.民法为国际法6.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DCEF )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公平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公序良俗原则答案:ABCDE解析:7.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民法渊源的是(ABCDE )A.宪法B.基本法C.地方性法规D.司法解释E.经国家法律认可的习惯三、简答题l.简述民法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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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民法通则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就是说,我国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我国公民、法人及相互之间在我国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我国民法中的一些规范,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民事权利、法律行为、代理、时效、民事责任和民事保护措施等,适用于一切平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等法律部门中调整平等主体间关系的法律规范,要以民法的法律准则为其依据的准绳。

我国民法也有涉外效力,这是指当我国民法与外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发生冲突时,应该使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的问题。

民法通则第八条作了专门规定。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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