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工作监管办法(讨论稿)14.5.19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是指规范监理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括的内容:
1. 监理部门的设置:明确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监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工作的程序:规定监理工作的实施流程,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进度计划制定、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质量检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步骤。
3. 监理人员的要求:确定监理人员的资质、专业背景和培训要求,以保证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储备。
4. 信息报告和沟通机制:规定监理工作的信息报告和沟通方式,明确监理部门与业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联系方式和会议议程。
5. 监理工作的权益保障:明确监理工作的权益保障机制,包括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工作条件的保障、职业发展的机会等方面的安排。
6. 违规行为的处理:列举监理工作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并指明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维护监理工作的权威性和正当性。
7. 监理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制定监理工作的评价和考核指标,对监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岗位考核,以激励和促进监理工作的提高。
8. 监理工作的培训和发展:制定监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机会,以不断提升监理工作的技能和水平。
这些办法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范文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范文项目监理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监理部的管理,提高项目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任务分配、工作规范等。
第三条项目监理部是负责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专门机构,属于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监理部的任务是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项目进度,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第四条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在工作中,项目监理部必须坚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科学管理原则,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监督义务,维护监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以项目管理目标为导向,以项目业主需求为基础,以科学、规范的工作方法为手段,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项目监理部负责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各方沟通、协调工作。
并向项目业主提供专业建议,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技术难题和管理问题。
第七条项目监理部要定期组织内部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项目监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八条项目监理部设有部长和副部长,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部长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整体工作,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工作。
第九条项目监理部设有多个监理工程师岗位,监理工程师由相关专业人员担任。
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分为多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项具体的工程项目。
第十条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过资格认证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项目监理部设立质量控制岗位和安全监督岗位,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部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工具,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职责如下:(一)熟悉项目合同和相关规定,确保项目实施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工作,明确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和工期。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范文一、绪论随着建设项目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增长,监理工作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和规范,必须制定一套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探讨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以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 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保障建设项目的合规和可持续发展。
3. 推动监理工作的专业化和标准化。
(二)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2. 独立公正,确保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高效运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及时完成。
4. 规范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监理工作监督管理机制(一)监理工作监督机构的设置1. 建立监理工作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监理工作。
2. 监事会负责监督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管理职责与权限1. 监督部门负责对监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督部门有权对监理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3. 监事会有权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三)监督管理流程1. 定期组织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监理工作考核的依据。
2. 监督部门对监理工作的实施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监事会定期开展对监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对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
四、监理工作流程的规范管理(一)监理文件的管理1. 编制监理工作手册,明确监理工作的要求和流程。
2. 监理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二)监理工作计划的制定1. 编制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工作时间。
2. 监督部门对监理工作计划的制定进行审查和批准。
(三)监理工作人员的管理1. 招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
2. 设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明确他们的工作职责与权限。
(四)监理工作的过程管理1. 监督部门对监理工作的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监督部门对监理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抽查。
五、监理工作质量的评估与提升(一)监理评估指标的确定1. 根据监理工作的特点,确定评估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项目监理部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项目的实施过程,并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为了更好地管理项目监理部,本文将介绍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二、组织架构1.项目监理部的组织结构应分为若干个职能部门,包括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每个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以保证工作的高效性和良好的协作。
2.各部门之间应建立流畅的信息传递渠道,及时分享项目进展和重要信息。
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沟通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寻求解决方案。
三、人员管理1.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培训等各个环节。
在招聘时,应根据工作需求和要求确定人员的职位和资质要求,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符合工作需要。
2.考核是保障项目监理部工作稳定性和高效性的重要手段。
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项目监理部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对人员进行评价和奖惩。
3.培训是提升人员技能和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
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工作流程1.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应按照科学、系统的流程进行,确保各个环节的衔接和顺畅。
各个阶段的工作应有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节点,在项目计划中进行合理安排。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应做好记录和总结工作。
每天进行项目日志的记录,及时记录项目进展、问题和解决方案。
定期召开项目总结会议,评估项目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1.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确定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在项目实施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2.监理部应密切关注项目的风险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减轻风险的影响。
定期评估项目的风险状况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制定相应的调整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沟通与协作1.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各个部门的有效交流和协同工作。
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的内部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目标得到有效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的内部监理工作,包括内部监理的组织管理、任务分工、工作流程、监理责任等。
第三条内部监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的质量与安全达到预期目标,保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内部监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并参照项目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监理管理措施。
第五条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坚决杜绝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六条内部监理应与项目的其他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促进项目的整体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内部监理部门是项目的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工作的主体,负责制定和落实内部监理计划、开展内部监理活动、提出内部监理意见、监督整改等工作。
第八条内部监理部门应有合适的人员结构和数量,配备经验丰富的内部监理人员,确保内部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内部监理部门应制定并不断完善内部监理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监理的职责、权限和执法程序,确保内部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内部监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内部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内部监理工作应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定期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对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突击检查。
第十二条内部监理部门应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内部监理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部门应给予内部监理部门充分的支持和配合,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力资源,确保内部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任务分工第十四条内部监理部门应与项目的其他管理部门明确任务分工,清楚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内部监理部门应对项目的各个阶段和关键节点进行监理,确保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全过程都受到内部监理的监管。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前言为了规范监理工作的进行,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档旨在制定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机制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的主体,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的合理性。
监理单位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监理合同,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机构监理工作监督管理机构是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成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和稳定运行。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监督、促进信息透明和公正管理等方面的举措,实施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监理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和工程管理技能;2.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够独立执行监理职责;3.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实际问题。
监理工作的质量管理监理工作质量管理是监理工作监督管理的重要方面。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约定的要求,对工程建设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理,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监理工作的信息公开监理工作的信息公开是监理工作监督管理的重要方面。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业主公开工程建设的监理报告、监理意见等相关信息。
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是监理工作监督管理的核心方面。
多方面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结论通过制定该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能够更好地规范监理工作的进行,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的合理性,切实保障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法规,为了加强对项目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实施安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监理组织机构1.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应由专业的监理人员组成,由主监理工程师领导,分别负责项目质量与安全的监督工作。
2. 监理组织机构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
3. 监理组织机构应与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保证信息的畅通。
三、监理工作内容1. 项目前期准备(1)监理组织机构应对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监理组织机构应参与项目前期的策划工作,对工程建设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理组织机构应对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安全。
2. 施工过程监管(1)监理组织机构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监理组织机构应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与安全会议,与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
(3)监理组织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 质量与安全问题处理(1)监理组织机构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2)监理组织机构应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监理组织机构应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四、监理报告与监督检查1. 监理组织机构应每月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情况。
2. 监理组织机构应接受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和报告。
五、违规处理1. 对于发现的违反质量和安全规定的行为,监理组织机构应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2. 监理组织机构应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项目建设周期。
施工监理的质量监管与监督方法
施工监理的质量监管与监督方法施工监理是建筑工程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质量监管与监督是确保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的关键工作。
本文将介绍施工监理的质量监管与监督方法,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顺利完成。
1.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师应与承包商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的时间表,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施工的方法等。
监理师应仔细审核方案,确保其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
2. 定期进行现场巡查监理师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巡查要重点关注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和设备是否按照质量要求使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如发现问题,监理师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整改情况。
3. 进行质量验收在施工完成后,监理师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验收要包括对工程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系统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以及对关键设备和材料的验收。
同时,验收过程应记录详细的验收结果,包括问题和整改情况,为后续的维修和保养提供参考。
4. 参与施工质量评定监理师应参与施工质量评定,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承包商一起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评估的依据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结果等。
评定过程应客观、公正,确保对工程质量的评价符合实际情况。
5. 提供建议和改进措施监理师在质量监管和监督的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建议和改进措施,以提升工程质量。
监理师应与承包商和设计单位密切合作,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和质量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对问题进行排查和解决。
6. 做好记录和报告监理师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质量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编写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包括对施工的整体评估,问题和风险的分析,整改和改进的建议等内容。
报告应及时提交相关方,供他们参考和决策。
7. 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作为施工监理,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必不可少的。
监理师应及时了解新的工程技术和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监理水平和能力。
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的保障,遵循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建立健全监察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监察管理工作,包括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三)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监察工作,维护项目的合法权益,确保监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四)相关各方应当密切配合,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努力推动工程项目监察管理的有效实施。
二、监察部门的职责(一)制定工程项目监察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及时修订。
(二)依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监察,包括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等各个环节。
(三)发现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解决。
(四)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工程项目的监察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工程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七)开展对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项目管理单位的职责(一)依法依规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二)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积极配合监察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按照监察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五)加强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及时向监察部门报告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监察工作的程序(一)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既定的计划和要求,定期进行监察工作。
(二)监察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准确、全面地了解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在进行监察工作时,应当充分尊重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监察工作的公正性。
(四)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监察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向监察工作对象反馈监察结果,要求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是指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下面我们就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监理工作监督管理的目的和原则监理工作监督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作正常运行,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公平、公正原则: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应当公平、公正,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严格、规范原则: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扩大权力,要确保监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 独立、专业原则: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应当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以专业的眼光和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监理工作监督管理的主体和职责监理工作监督管理的主体主要包括监理机构、业主代表和行政主管部门。
各主体的职责如下:1. 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监理工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和进度问题。
2. 业主代表:代表业主对监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
3.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监理机构和业主代表的投诉和举报,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监理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1. 监督检查: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监理机构进行评估和考评。
2. 投诉举报:对监理机构和业主代表的工作不满意的人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3. 追责问责:对监理机构和业主代表工作失职失责的情况,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四、监理工作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对于监理机构和业主代表在监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1. 警告: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轻的,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2. 罚款: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可以给予罚款,并责令改正。
3. 暂停资格: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理机构,可以暂停其资格,限制其从事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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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工作监管办法(讨论稿)
第1条集团公司对公司建设的开发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监管。
项目监理机构应服从集团公司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2条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配套,配备人员的资格、数量应符合其投标文件承诺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并符合宿迁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配置要求。
第3条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理工作:
(1)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施工工艺等实际情况,编制符合规范要求、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明确监理工作职责、流程、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监理日记必须及时、真实,且全面反映进度、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3)强化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场报验、工序报验以及各验收环节的质量控制,及时进行资料审核、见证取样抽检和实体检查,严格规范监理人员签字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建立不合格材料及实体检测报告处理台帐。
(4)强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制定针对性强的平行检验方案,列出旁站与平行检验的内容与要求,对关键部位和工序进行旁站,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定期巡视,对主要进场材料和结构实体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5)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状况进行量化考核(包括文件收发或表格签证及时率等)。
同时,监理机构人员应接受工程部的考核。
(6)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跟踪了解,根据集团公司各阶段制定的目标工期,结合现场实际予以配合、协调。
(7)对项目发生的技术核定,设计变更、施工签证情况予以核实。
第4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如实向集团公司汇报现场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以及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职责的行为,及时下达监理指令单,并跟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闭合处理,留存资料完整。
第5条集团公司将对监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1)检查各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现场实际配备是否一致以及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管理与考核情况。
(2)抽查监理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及时、真实、有效。
(3)检查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切实履行监理职责,监督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4)检查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参与住宅分户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等验收环节的控制措施以及质量责任落实情况。
第6条集团公司日常检查发现项目监理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对监理部实施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监理人员资格和数量不符合监理合同及本办法要求,项目部监理人员数量少于本办法最低配置要求且人数超过最低配置人数70%的,按人员所占的比例折扣监理费;
(2)监理部必须加强监理人员廉洁意识,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准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方便。
(3)监理部必须对所监理工程中所有的隐蔽工程进行见证,若发现隐蔽记录不实或不合格,则由监理单位承担项目返工损失10%的经济责任。
(4)监理部必须对所监理工程中的关键部位进行旁站并如实做好记录,若所承监的关键部位发生质量事故,经查实监理人员未履行旁站职责,则由监理单位承担返工损失10%的经济责任。
(5)监理部对可能涉及造价增加的相关技术核定、签证未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即签认的,每项次处罚5~10万元。
(6)监理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对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必须督促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若因监理单位疏忽监管力度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7条监理部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时,将应视情节轻重处罚5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1)不按规定开展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工作的。
(2)监理工程师未履行监理职责,工程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发现后未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3)监理部未认真督查施工单位实施工程样板引路和隐蔽验收的。
(4)监理部对问题处理不闭合、对施工单位报验资料审查不及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