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整理)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

附件: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好《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的浙江省地方标准(以下简称为“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家乐休闲旅游村、农家乐休闲旅游点和其他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农、渔民经营户。
第三条省、市、县(市、区)农办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的评定工作。
第四条各市、县(市、区)要成立农家乐评定小组,严格按照《标准》“第7项星级的评定规则”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县(市、区)将一、二、三星级经营户(点)的评定结果要及时上报省农办、省旅游局备案。
第五条经营户(点)按自愿申请的原则,逐级上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农家乐经营户(点)在申报星级农家乐时必须有齐全的卫生、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且经营用地必须合法。
第六条根据《标准》,采用综合评分的办法,按照《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分表》(附后)逐项进行评分,满分为1000分。
经营户:一星级经营户不低于300分;二星级经营户不低于450分;三星级经营户不低于650分;四星级不低于800分;五星级不低于900分。
农家乐经营户无住宿服务的,各星级等次的分别为一星级不低于250分;二星级不低于380分;三星级不低于550分;四星级不低于680分;五星级不低于770分。
经营点:农家乐经营点在相应星级上各加50分,为星级评分的最低分值,如一星级经营点不低于350分,无住宿的经营点不低于300分,以此类推。
第七条为了便于统一评定和验收(包括复核复评),四五星级农家乐市上报省的申请截止时间为每年的7月底,其它星级申报时间由各地自定。
第八条被评为各星级的农家乐经营户(点),应授予对应的星级标志牌。
星级标志牌由省里统一式样,标志牌制作成本费由经营户(点)承担。
第九条对参与星级评定的农家乐经营户(点),纳入各级政府对农家乐工作的日常管理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No.:00000000000002181前言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大学旅游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玲强、白鸥、林峰、陆秋君。
引言本标准参照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浙江省乡村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意见》(浙政办〔2007〕1号)和浙江省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而制定。
旨在引导浙江省农家乐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其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持续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精神风貌优化和农民增收。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经营户(点)的硬件设施、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特色项目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家乐休闲旅游村、农家乐休闲旅游点和其他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农、渔民经营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17217-1998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3.1农家农家在浙江省指农民及农民家庭和渔民及渔民家庭,为方便称谓,以下统称为农家。
3.2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是指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村居民舍和农(林、渔)业特色产业,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田园景、享休闲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
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

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星级农家乐是指以农村为背景,以乡土风情为特色,融合了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农事体验等元素,提供农家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的农业旅游项目。
为了规范和提升星级农家乐的质量,评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从环境、服务、特色、管理等方面,为大家介绍星级农家乐的评定标准。
首先,星级农家乐的环境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场地整洁、景观宜人、卫生安全等方面。
农家乐的场地应当整洁、无杂物、无污水积存,景观宜人,有绿树鲜花,空气清新,环境优美。
卫生安全方面,餐厅、厨房、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应当保持清洁,食品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证顾客的健康安全。
其次,星级农家乐的服务评定标准主要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项目等方面。
服务态度应当热情周到,员工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能够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服务质量包括餐饮、住宿、娱乐等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保证顾客的舒适体验。
此外,还需要提供一些特色的农事体验项目,让顾客能够参与其中,感受农家乐的乐趣。
再次,星级农家乐的特色评定标准主要包括文化特色、农业体验、乡土风情等方面。
农家乐应当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色,可以是当地的传统民俗文化、特色手工艺品等。
同时,农家乐还应当提供一些农业体验项目,如采摘水果、种植蔬菜、养殖动物等,让顾客亲身参与其中。
乡土风情也是农家乐的特色之一,应当通过建筑、装饰、饮食等方面展现当地的乡土特色。
最后,星级农家乐的管理评定标准主要包括规范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方面。
农家乐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规定得以执行。
安全管理方面,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卫生管理方面,应当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卫生清洁,做到预防为主,保证顾客的健康安全。
综上所述,星级农家乐的评定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从环境、服务、特色、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定。
只有严格按照评定标准执行,才能够提升星级农家乐的质量,吸引更多的顾客,推动农业旅游的发展。
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

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说明:1、本评分细则共涉及66项,其中必备项56项,加分项10项;总分值为850分;其中必备项目分值750分,加分项目100分;2、必备项目包括经营服务场地、接待服务设施、环境保护、服务项目四个方面。
其中:经营服务场地260分,接待服务设施350分,环境保护40分,服务项目100分。
3、各星级农家乐应得的最低分数:一星级245分;二星级300分;三星级450分,其中加分项目不少于30分;四星级640分,其中加分项目不少于60分;五星级780分,其中加分项目不少于80分。
4.3 4.4 4.5 上网服务(5 分)。
有小卖部(5 分)。
能提供观赏性或参与性的农村民俗文化活动。
参考项目:戏曲表演、赛龙舟、跑马、射箭、斗牛、歌会、灯会、农户婚假迎娶、节庆礼仪、刺绣、草编、竹编、木雕、石雕、泥塑、农民画等(40 分)。
5 5 40 4.5.1 4.5.2 4.5.3 4.6 能提供以上观赏性或参与性的农村民俗文化活动不少于 1 项。
能提供以上观赏性或参与性的农村民俗文化活动不少于 3 项。
能提供以上观赏性或参与性的农村民俗文化活动不少于 5 项。
能提供体验或参与性的农事活动。
参考项目:耕作、插秧、除草、收割、扬谷、脱粒、推磨、施肥、育苗、栽培、纺纱、织布、踏水车、垂钓、捕捞、养殖、采摘、挤奶、打油菜、吊井水、摸螺、拾贝、挖笋、狩猎等(40 分)。
40 20 30 40 4.6.1 4.6.2 4.6.3 附则 1 2 3 4 5 5.1 5.2 5.3 6 77.1 7.2 7.3 7.4 8 能提供以上体验或参与性的农事活动不少于 1 项。
能提供以上体验或参与性的农事活动不少于 3 项。
能提供以上体验或参与性的农事活动不少于 5 项。
加分项目(100 分农家乐所在村与外面连接交通便畅,可进入性好。
农家乐所在村有旅游景区(点。
服务人员着装有地方特色,乡土气息浓郁。
湖北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评分表

1.2.3
整体布局基本合理,接待服务功能较齐备,方便客人内外活动,建筑物、游憩项目及服务应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25
1.2.4
功能布局划分合理,设施使用方便、安全。内外装修宜采用本地较优质材料,工艺精致,突出乡村地域文化。游憩项目及服务应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30
接待区域
30
1.3.1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接待服务区域通风较好。
20
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有具备本地乡土特色的招牌菜,菜单、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70%
30
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有具有本地乡土特色的招牌菜,菜单、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80%
40
有防蚊蝇、蟑螂的措施
5
饮食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5
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20
有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设的间隔式公共卫生间,有专人负责打扫,整洁卫生,采光、通风、照明条件好,有除臭措施,冲洗设备完好,有手纸框、洗手池(备有洗涤用品)、镜台;卫生间内适当装修,地面经防滑处理,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30
室内通道
10
室内通道墙面整洁,无障碍物
5
室内通道光线充足,有装饰,地面、墙面整洁,无障碍物
客房数
10
有2间可供出租的客房
5
有4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
8
有6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
10
客房门锁有防盗装置,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5
客房装修及设施
10
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或具有乡村传统特色的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照明充足,有遮光窗帘
5
装修良好,房间采光、通风、照明、隔音条件良好,有遮光窗帘;床、写字台、衣橱、茶几、座椅等配套家具与本农家乐的乡村特色相协调;地面采用较优质的材料装修;
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最新

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一星级评定标准1、家庭劳动力资源充足,具备开办农家乐的服务能力;2、家庭成员及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3、服务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着装得体整洁;4、庭院建筑物修缮良好,坚固安全,庭院整洁,无杂物秽物,无异味,物放有序;5、房屋建筑布局基本合理,周围25米范围内无污染源;6、厕所位置合理,具备水冲条件,无异味;7、室内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安全环保;8、可以提供两个以上房间的客房,卧具卫生;9、厨房整洁卫生,无灰尘、无油渍、无蝇虫;10、厨具齐备,厨房菜板生熟分设,食品储存生熟分开;具备餐具消毒能力;11、能提供农家特色菜肴;有菜单,明码实价,价格合理;12、具备同时满足30人就餐的餐厅、餐具;二星级评定标准1、家庭劳动力资源充足,具备开办农家乐的服务能力;2、家庭成员及服务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3、服务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着装统一、得体、整洁;4、庭院建筑物修缮良好,坚固安全;庭院整洁,无杂物秽物,无异味,物放有序,乡村气息浓厚;周围50米以内无污染源;5、室外厕所位置合理,具备水冲条件,无异味;6、室内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安全环保;7、可以提供三个以上房间的客房,卧具卫生;8、客房内具备水洗厕所,无异味;9、客房具备洗浴条件,能定时供应热水;10、厨房整洁卫生,无灰尘、无油渍、无蝇虫;有冷藏设施;11、厨具齐备,厨房菜板生熟分设,食品储存生熟分开;具备餐具消毒能力;12、能提供农家特色菜肴;有菜单,明码实价,价格合理;13、具备同时满足50人就餐的餐厅、餐具;14、可以为游客提供一项以上的游客可参与性的农事活动项目。
三星级评定标准1、家庭劳动力资源充足,具备开办农家乐的服务能力;2、家庭成员及服务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3、服务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着装统一、得体、整洁;4、庭院建筑物修缮良好,坚固安全;庭院整洁,无杂物秽物,无异味,物放有序,绿化完好,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具有浓厚乡村风情;周围无污染源。
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

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星级农家乐是指在乡村地区,由农户经营的具有农业特色、乡土风情和农家生活体验的休闲度假场所。
为了规范和提升星级农家乐的品质,制定了一系列的评定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星级农家乐的评定标准,以便农家乐主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
一、环境设施。
1. 农家乐的环境应该整洁、卫生,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
2. 农家乐的建筑风格应当符合当地的传统特色,建筑结构稳固,房屋内部装修风格朴实自然。
3. 农家乐应当配备完善的设施,包括饮用水、卫生间、热水淋浴等。
二、服务质量。
1. 农家乐主人应热情好客,礼貌待客,能够为客人提供周到的服务。
2. 农家乐应当提供新鲜、绿色、无公害的农产品,如有机蔬菜、绿色水果、无公害畜产品等。
3. 农家乐应当提供丰富多样的农家饭菜,做到口味地道,菜品新鲜。
三、农业体验。
1. 农家乐应当有丰富的农业体验项目,如采摘水果、体验种植、养殖等农业活动。
2. 农家乐应当有专业的农业讲解员,能够为客人讲解农业知识,增加农业科普宣传。
四、安全保障。
1. 农家乐应当具备安全防范措施,如消防设施、急救设备等。
2. 农家乐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保障客人的合法权益。
五、宣传推广。
1. 农家乐应当有规范的宣传推广渠道,如建立官方网站、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等。
2. 农家乐应当注重口碑营销,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综上所述,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是一个全面考量农家乐品质的指标体系,农家乐主们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为客人提供更好的农家乐体验。
只有不断提升品质,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希望农家乐主们能够认真对待评定标准,努力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为乡村旅游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家乐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doc-ICS

农家乐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doc-ICS 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755—2007农家乐旅行等级划分与评定2007-12-04公布2007-12-04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前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家乐旅行服务,提升农家乐旅行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健康连续进展,在原《安徽省创建“农家乐旅行区(点)”实施标准》(2004年试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要求编写。
本标准由安徽省旅行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旅行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旅行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农家乐旅行等级划分与评定范畴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等级划分条件、组织治理要求和等级治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范畴内农家乐旅行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二部分:旅行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4308 旅行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 14930.2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T 15566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DB34/T646 农家乐餐馆厨房规范术语和定义农家乐农家乐指农户或经营者在自有宅基地或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池塘、果园、花圃、菜地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行者,为旅行者提供以农家生活体验为特色的观光、娱乐、休闲、住宿、餐饮等服务的乡村旅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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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前言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大学旅游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玲强、白鸥、林峰、陆秋君。
引言本标准参照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浙江省乡村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意见》(浙政办〔2007〕1号)和浙江省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而制定。
旨在引导浙江省农家乐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其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持续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精神风貌优化和农民增收。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经营户(点)的硬件设施、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特色项目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家乐休闲旅游村、农家乐休闲旅游点和其他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农、渔民经营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17217-1998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3.1农家农家在浙江省指农民及农民家庭和渔民及渔民家庭,为方便称谓,以下统称为农家。
3.2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是指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村居民舍和农(林、渔)业特色产业,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田园景、享休闲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
包括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的休闲旅游村和以工商业主投资经营为主体的各种类型的休闲旅游点。
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简称农家乐。
3.3农家乐经营户农家乐经营户是指利用农居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的个体农户。
3.4农家乐经营点农家乐经营点是指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的休闲旅游点。
3。
5农家乐经营户(点)即为农家乐经营户和农家乐经营点的统称。
4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及标志4.1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为五个等次,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星级越高,表示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越高。
4。
2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依据与方法农家乐经营户(点)的星级评定,依据农家乐经营户(点)的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服务质量和特色项目等软硬件水平进行评分确定。
4。
3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标志星级标志以五角星“★”为符号,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
5总则5.1基本要求农家乐经营户(点)硬件设施、安全标准及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可概括为:设施齐备、安全有序、卫生达标、服务规范。
5.2设施5.2。
1接待设施基本齐备,质价相符,游客感知满意。
5.2。
2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组织便捷。
5.2。
3各活动区配套、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5。
2.4通讯设施完善,确保畅通。
5。
3安全5。
3。
1农家乐经营户(点)应获得当地消防部门的书面许可,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5.3。
2配备必要的、有效的各项安全设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5。
3。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
5。
3.4安全配套设施及工具要建立完整的维修、保养、更新制度,并落实责任人。
5。
3.5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5.4卫生与环保5。
4。
1农家乐经营户(点)的环境卫生应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5.4.2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定期进行各项卫生检查。
5.4。
3餐饮场所能达到GB16153-1996规定的卫生标准.5.4.4餐具达到GB14934-1994规定的卫生标准.5.4。
5厕所参照并基本达到GB/T17217—1998规定的卫生标准.5。
4.6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
5。
4。
7遵守相关卫生和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
5.5服务5。
5。
1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
5。
5。
2在基本达到规范化服务的基础上,提倡特色化服务。
5.5.3建立服务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考核.6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条件6.1一星级6。
1。
1经营场地6。
1.1.1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生态环境好。
6。
1。
1.2经营用房建筑结构好,布局基本合理,照明、采光、通风好。
外墙美观,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点)标志。
6。
1。
1。
3接待区域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必要的绿化、硬化处理。
6.1.1。
4经营场地的交通条件基本满足游客的进入及出行需要。
6.1。
1.5就近有游客泊车的场所.6.1。
2接待设施6。
1。
2。
1位置合理,25米内无污染源.6.1.2.2厨房最小使用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布局、作业流程基本合理,通风好。
有冷藏、冷冻、消毒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
至少设置三个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
厨房整洁卫生,防止蚊、蝇、鼠及其他害虫的进入和隐匿。
6.1.2。
3餐厅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好,整洁卫生.餐具、酒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有消毒设施并及时消毒,有卫生的存放场所.6.1.2。
4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
有2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6。
1。
2。
5至少有一间公共厕所,整洁卫生。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好。
冲洗设备完好,且有洗手池(备有洗涤用品)等辅助设施;厕所内经适当装修,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防滑标志。
卫生条件能符合要求。
6.1。
2。
6经营点客房至少2间。
客房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蟑螂、老鼠等设施。
有桌椅、衣架、电视机、应急照明、拖鞋、烟灰缸、茶具等基本接待设施和生活用品,使用性能好,根据气候需要配备经济型取暖或降温设备。
床单、被套、枕套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6.1.2.7至少有1间供住宿客人洗刷、洗浴和方便等的盥洗室,冲洗设备完好,整洁卫生,有防滑处理和警示标志。
配备梳妆镜、洗脸盆架。
24小时供应冷水,定时供应热水。
6.1.2.8能提供公用电话、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宣传品、雨伞出借等综合服务。
6。
1.3安全管理6。
1。
3.1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6.1。
3.2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饪设施等安全可靠。
6。
1.3。
3备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且完好有效。
6。
1.3。
4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6.1。
3。
5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
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6.1。
3.6主要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使用安全设备的基本技能,并具有在紧急情况下电话报警基本知识。
6.1。
3。
7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6。
1。
3.8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播.6。
1。
4环境保护6.1。
4。
1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不破坏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6。
1.4.2经营场地有专人打扫,无乱扔乱放。
6。
1。
4。
3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后排放或用于浇灌。
6。
1.4。
4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6.1.4.5符合相应生态环境功能区的保护要求。
6。
1。
5服务要求6。
1.5。
1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
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6。
1.5。
2制定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6.1.5.3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明。
6.1.5.4从业人员着装整洁。
6.1.5。
5从业人员掌握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文明礼貌,服务态度热情。
6。
1.5。
6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认真并及时地处理客户投诉。
6.1.6特色项目提供具有乡土特色的活动,同时提供农事参与和文化体验活动各1项以上.6.2二星级6.2。
1经营场地6.2。
1。
1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生态环境好.6.2.1。
2经营用房建筑结构较好,布局合理,照明、采光、通风较好。
外墙美观,主体建筑具有一定的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
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点)标志。
6。
2.1.3接待区域根据经营需要,进行适当的绿化、硬化处理。
6.2。
1。
4经营场地的交通条件满足游客的进入及出行需要。
6.2.1。
5就近有游客泊车的场所。
6.2。
2接待设施6。
2。
2.1位置合理,25米内无污染源。
6。
2.2.2厨房最小使用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布局、流程较合理,通风良好.有冷藏、冷冻、消毒设施。
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
至少设置三个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
地面经硬化防滑处理,墙面瓷砖墙裙1.5米以上。
厨房整洁卫生,防止蚊、蝇、鼠及其他害虫的进入和隐匿。
6.2。
2.3餐厅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较好,整洁卫生。
餐具、酒具、茶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有消毒设施并及时消毒。
有防蚊蝇、蟑螂等设施.6。
2.2。
4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有3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6.2.2。
5至少有一间公共厕所,且男女分设,整洁卫生.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较好。
冲洗设备完好,且有手纸框、洗手池(备有洗涤用品)、镜台等辅助设施.厕所内经适当装修,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防滑标志。
卫生条件能符合要求。
6.2。
2.6经营点客房至少4间。
客房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蟑螂、老鼠等设施。
有桌椅、床头柜、衣架、电视机、应急照明、拖鞋、烟灰缸、茶具等基本接待设施和生活用品,使用性能较好,根据气候需要配备经济型取暖或降温设备。
床单、被套、枕套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客房每日至少打扫一次,整洁卫生,做到应叫服务。
6。
2。
2。
7至少有1间供住宿客人洗刷、洗浴和方便等的盥洗室,冲洗设备完好,整洁卫生。
地面经防滑处理且有防滑标志,墙面磁砖墙裙2米以上。
配备梳妆镜、洗脸盆架。
24小时供应冷水,6小时供应热水.6。
2.2.8能提供公用电话、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宣传品、雨伞等综合服务。
6.2。
3安全管理6.2.3.1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6。
2.3。
2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饪设施、桌椅等安全可靠。
6.2.3。
3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6.2。
3.4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