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013.9.2修改版)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013.9.2修改版)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013.9.2修改版)

招投标管理制度

1.招标目的、招标工作原则、招标形式

1.1.招标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防范合同履行风险。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1.2.招标工作原则

1.2.1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1.2.2招投标工作的各部门参与者:严禁接受投标单位宴请、礼物;严禁泄露考察单位、入围单位、评标过程;严禁泄露标底、公司谈判草稿、公司谈判记录表和谈判内容;在招投标过程做到客观公正,各部门参与者如有违背,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3招标形式:

委托代理招标、邀请招标(含公开邀请招标)、简易邀标(含公开简易邀请招标)、直接定标共4种方式。

1.3.1委托代理招标:首先按本《制度》确定好招标代理单位,然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应主管部门和合约预算部负责具体资料的准备以及与委托单位的工作衔接。(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或亲自参加。)

1.3.2邀请招标:由合约预算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考察单位筛选、考察、考察报告、发放标文、勘察现场、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开标和评标、商务谈判、招标报告等系列。(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邀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

1.3.3简易招标:由合约预算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单位资格审查、发放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商务谈判、招标报告。(备注:本过程中的资格审查、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由合约预算部部门经理和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招标报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1.3.4直接定标:相应主管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直接确定单位并执行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

2.招标适用范围、竞标单位数量要求及不适用招标的范围

2.1招标适用范围

2.1.1委托代理招标:主体建安工程施工规定为委托招标。

2.1.2邀请招标:工程类预估费用在30万以上的各类项目,其它类预估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

2.1.3简易招标:工程类估算费用在10~30万元的项目;单批次印刷类估算费用在0.5~10万元的项目;单批次制作类估算费用在1~10万元的项目;其它类合同预估费

需求,需要立即确定合作单位,并经总经理批示并同意实行简易招标的项目。

2.1.4直接定标:相应主管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准并同意后实施的或特殊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不进行招投标,直接按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执行。

2.2竞标单位数量规定:

2.2.1工程类(含设计):

按单项标底估算价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有五家及五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按单项标底估算价值在30~100万元的,应有四家及四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按单项标底估算价值在10~30万元的,应有三家及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2.2.2印刷类:

单批次印刷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应有四家及四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单批次印刷预算费用在0.5~10万元的,应有三家及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2.2.3制作类:

单批次制作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应有四家及四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单批次制作预算费用在1~10万元的,按简易招标流程实施,应有三家及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2.2.4其它类:

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应有四家及四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预算费用在5~10万元的,应有三家及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2.2.5特殊情况合作单位数量不够上述标准的,在招标实施前必须报总经理批示并同意后,方可按简易招标流程实施或直接定标。

2.3不适用招标的范围:

2.3.1工程类:垄断性行业合作单位的确定、经总经理批示不进行招标的项目以及工程类10万元以下的(总经理批示需简易招投标的除外),由工程部和合约预算部共同确定单位及费用报业务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确认后按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合同审批。

2.3.2印刷类:单批次印刷预算费用在0.5万元以下的,由各业务主办部门自行确定单位及费用报其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合约预算部仅复核其费用)按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合同审批。

2.3.3制作类:单批次制作预算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由各业务主办部门自行确定单位及费用报其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合约预算部仅复核其费用)按公司相关流程进行

合同审批。

2.3.4其它类:预算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由各业务主办部门自行确定单位及费用报其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按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合同审批。

3.招投标的基本规定

3.1主体建安工程施工招标规定为委托招标。

3.2除委托招标工程以外的分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印刷、制作及其它类合同,均由合约预算部牵头会同相应主管部门一起组织招标。

3.3各单项招标项目经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的具备资质的投标人应满足本办法的竞标单位数量规定,若确实无法达到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按简易招标流程执行或直接定标。

3.4因图纸不详细需要进行专业的二次细化方案设计的分包工程,或是因图纸未设计,需由投标单位进行专业设计的分包工程,由相应主管部门组织单位进行方案细化及专业设计,将最终确定的方案及设计报其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再由合约预算部按照本办法相关招标流程执行。

3.5招标信息的发布:大型项目(200万元以上)为扩大合作单位的选择范围,除利用公司资源库中的资源、各业务部门推荐单位以及网上查寻资源外,也可将招标信息发布在公司网站或相关报媒上。合约预算部负责起草招标公告,相关部门会签后交由行政部进行网上或报媒上发布。

4.职责

4.1招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合约预算部经理及相关部门经理和技术主管等人员组成,其职责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完成各项招标工作。

4.2相应主管部门提出招标计划并填报《项目招标需求条件表》;草拟《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合约预算部汇总。工程类的《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编制由工程部完成并交合约预算部。

4.3合约预算部草拟《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汇总相应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编写《投标邀请涵》或《招标文件》。合约预算部将所有文件资料报公司领导审批确定招标意见、招标文件。

4.4合约预算部根据公司领导审批的招标意见和招标文件,并汇同招标相应主管部门确定招投标的时间安排。

4.5根据不同的招标内容,评标小组一般为5~7人的单数(技术评标人员不少于3人),具体人员在评标前1日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合约预算部通知。

4.6评标小组职责:相应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主要评审技术标;合约预算部人员及分管领导主要评审商务标。

4.7公司领导指导和监审部门监督评标小组,协调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并调查处理相关投诉。

4.8招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后:工程类项目由合约预算部与工程部共同参与合同谈

判及签订;其它类项目由相应主管部门与合约预算部共同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签订,合约预算部参与合同会签。

5.邀请招标流程

5.1招标前期工作

项目开始开发时,由合约预算部牵头各部门配合根据公司确定的开发计划制定本项目的整体招标计划。

各相应主管部门根据整体招标计划以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确定拟招标事项的具体招标计划,并填报《工程项目招标需求条件表》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合约预算部。(备注:工程类需提前30日以上;印刷类需提前10天以上;制作类及其它类需提前30天以上提交《项目招标需求条件表》、以上时间为合约预算部招投标流程所需时间)。对于技术条款比较复杂需特殊说明的,相关主管业务部门需同时提交《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此技术条款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技术工艺要求、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品牌、技术参数、管理要求、时间要求、质量要求等。

5.2招标公告的起草与发布

此条只适用于总经理同意的公开招标的项目;如不是公开招标的,直接转入5.3条。

5.2.1年度招标计划由合约预算部报经总经理批准确定需网上公开招标的项目(每半年报批一次),合约预算部根据确定的网上招标名单起草相应的招标公告。

5.2.2合约预算部负责起草招标公告,其内容应当注明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范围、数量、实施地点、时间以及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要求和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公告在公布前,必须按本办法相应类别的招标文件的审批流程进行报审。

5.2.3 招标公告审批通过后,招标公告交由行政部进行网上发布。

5.3投标单位选择

投标单位选择包括征集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和投标单位考察三个环节。

5.3.1征集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自主报名、相应主管部门和相应领导推荐单位和合约预算部在公司的《合格投标单位名册》中选择单位组成。

5.3.2资格预审

由合约预算部组织相应主管部门对报名单位、推荐单位或资源库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合约预算部将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整理汇总。对于简易招投标或特殊行业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邀请参与招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果是代理,出具代理资质;

(3)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与投标设备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及设备状况说明;

(5)产品鉴定证书及相关的检测报告;

(6)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产品获奖的证明;

(7)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认证文件;

(8)行业认证情况及工程业绩表。

5.3.3 对潜在投标人考察

5.3.3.1报名单位、推荐单位和未合作的单位均应经过考察,考察合格方可参与投标。

5.3.3.2 考察工作由合约预算部组织安排,考察小组成员由公司相关领导、合约预算部以及相应主管部门等人员组成,考察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5.3.3.3 考察内容:

合约预算部主要核实投标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与提交的复印件是否相符以及商务情况;相应主管部门主要考察投标单位公司规模、经营状况、技术能力、管理及服务等。

5.3.3.4考察结束后,由招标标的的相应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编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应全面反映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模、经营状况、资质、技术水平、管理及服务等。如有考察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单位及厂家,应详细说明理由。所有考察小组成员均应在考察报告上签署意见,考察小组成员对报告内容有不同意见,应在考察报告中说明理由。考察报告经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确定考察合格单位。

5.3.3.5投标单位考察的方法:考察可采取查询、实地考察、第三方资料、暗访等方式进行。

5.4编制招标文件

5.4.1合约预算部汇总标的相应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编制招标文件。其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其中:技术要求:由相应主管部门根据标的要求详细编写并提供相关图纸等资料;

商务要求:由合约预算部按相关要求编写;

5.4.2招标文件由合约预算部、标的相应主管部门编制会签,报标的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发。

5.5发售招标文件

5.5.1招标文件向考察合格的投标单位根据情况发送或发售;合约预算部凭财务部收款证明向考察合格的单位发送或发售招标文件。

5.5.2合约预算部通知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并作好发文登记;合约预算部主办人员负责向投标人介绍有关情况。

5.6由标的相应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踏勘、了解现场条件。

5.7由财务部负责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

5.8招标答疑

5.8.1相应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疑问的解答;合约预算部负责对商务要求疑问的解答。

5.8.2招标答疑文件由合约预算部负责整理并存入招标文件档案备案。

5.8.3如有澄清与修改的内容(即招标补充文件)由合约预算部、标的相应主管部门编制会签,报标的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放。

5.9接受投标

所有投标人均应在招标书载明的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书送达合约预算部。

5.10开标

5.10.1评标小组产生原则

开标前1个工作日按标的性质及部门的职责由总经理确定评标小组组长及成员,评标小组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合约预算部经理及相关部门的部门经理和项目技术主管、考察小组等人员组成。

5.10.2开标程序

5.10.2.1合约预算部按照招标文件所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通知并主持召开开标会。

5.10.2.2由评标小组组长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予以签字确认;

5.10.2.3由评标小组组长确定宣布唱标、记录、监标人员;

5.10.2.4开始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等;

5.10.2.5唱标顺序按各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

5.10.2.6公布唱标结果,并作好开标记录。评标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开标记录的真实性,并存档备查;

5.10.2.7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5.11评标

5.11.1评标办法

5.11.1.1 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11.1.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照评审程序,在技术标经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5.11.1.3对有特殊技术要求高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需对技术及商务分别评审并评分,原则上技术评分不得超过总分值的40%,在技术标经评审合格的前提下,进行商务评分,汇总两部分评分后为总评分,以最终得分前三名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11.2评标程序

5.11.2.1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相应主管部门、合约预算部根据标的的性质、特征、

要求,对标的的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

5.11.2.2开标前1个工作日,评标小组组长根据以上的意见确定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并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5.11.2.3由相应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主要评审技术标,合约预算部人员及其分管领导主要评审商务标。技术标不合格单位的经济标将不予评审;评标人应对各自的评分结果签名确认,如有不合格单位必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

5.11.2.4评标人员应认真研读标书,对照招标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5.11.2.5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11.2.6判定废标的应以招标文件中关于废标的规定为依据,技术评标小组应对此作详细的书面说明,技术标不合格单位的经济标将不予评标;评标人应对各自的评分结果签名确认。

5.11.2.7合约预算部负责组织编制评标报告(技术标评比阐述由标的相应主管部门填写),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并报总经理审批。评标报告应对标的性质等进行说明,对评标结果形成明确意见供公司决策参考。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12定标

5.12.1由招标标的部门分管领导、标的相关部门及合约预算部根据总经理最终确定的合同谈判候选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将结果报总经理定标。

5.12.2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当各投标单位技术标经评审都能满足招标要求时,也可采取在第一次投标报价的基础上,通知投标人进行当场竞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5.12.3由合约预算部分别向中标人及未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通知书,或电话告之招投标结果。

5.13中标及合同签订

工程类合同由合约预算部草拟合同后交工程部进行会签,并共同与对方进行合同条款的最终沟通确认,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签订工作。

其它类合同由标的相应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合约预算部参与合同会签。

5.14招标工作纪律

5.14.1招标工作人员不得在招标工作期间私下、单独与投标人接触,接受投标单位的礼品和宴请等;

5.14.2严禁泄漏标底和投标书,其他人员严禁向相关人员询问招投标信息;

5.14.3除公开开标的标书外,投标书及询标回复文件均属机密文件,不得向第三方

透露;

5.14.4在投标单位考察以及标评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因个人私利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

5.14.5招标工作人员或评标小组成员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报并回避。

5.14.6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6.简易招标流程

6.1简易招标流程步骤与程序

简易招标流程与“邀请招标流程”的步骤基本一致(但在程序及表单上可简化);其程序为:提供招标需求、单位资格审查、发放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商务谈判、招标报告。除招标报告要总经理审批外,其余步骤由相应主管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和合约预算部共同确认完成并对成果文件实行会签。

6.2职责:

相应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招标详细的技术标准或施工要求,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技术要求等;合约预算部负责按招标标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编写简易的邀标函并两部门会签后直接发给邀标单位。

6.3流程特别说明

6.3.1由合约预算部通知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报价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达合约预算部。由合约预算部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开启报价书进行评审、组织商务谈判,合约预算部根据谈判结果形成招标报告报总经理审批确认中标单位。

6.3.2根据总经理审批结果,由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组织标的相应主管部门及合约预算部洽谈合同,经总经理审批后签订。

7.委托招标的流程

7.1公司委托招标确定由具备相关工程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其程序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7.2相关标的公司分管领导与公司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标底,组织评标等。

7.3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以及公司审批的程序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标底必须经公司合约预算部审查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批。

7.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公司合约预算部报告资格审查结果,由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

7.5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符合与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按标站的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事宜。

7.6公司指派2-3名人员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公正、公开和公平性进行监督,工程类由合约预算部负责组织、协调委托招标投标活动;其它类的委托招标事务按公司业务分工由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8.《合格投标单位名册》的建立

8.1《合格投标单位名册》内容

《合格投标单位名册》应包含所有与本公司合作过的单位、未合作但已考察的单位、未考察过报名或推荐单位以及行业内著名的单位的基本情况。

8.2《合格投标单位名册》的补充

为保证合格投标单位名册中新资源的不断进入,要求每个部门(除业务部外)于每月25日前向合约预算部提交其业务合作范围内具有较强实力的公司单位名单不少于4家(不得与合格单位名册中单位重复)以及其相关企业信息资料,并由合约预算部于每月30日前汇总录入合格投标单位名册。

8.5《合格投标单位名册》的重新评价与更新

为收集并规范管理投标单位资源,由合约预算部牵头,其它各业务主管部门协助建立公司的《合格投标单位名册》。并由合约预算部汇总录入合格投标单位名册对评价结果进行更新。对于合同履行周期超过一年的合作单位,在合作过程中由业务主管部门按一年进行一次评价合作,并及时将评价结果报合约成本部录入《合格投标单位名册》。9.招投标的资料管理

按公司的文件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一、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措施、规定也日益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必将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过程参与或直接操作,逐步转变为过程监督已是大势所趋。这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社会中介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增加了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从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从制度、人员、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方面就如何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阐述,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承包价格合理的承包商,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如何才能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

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我公司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原则,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以下工作意见: 1、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怎人人责任。 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共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结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确保投标工作按正常程序有序的进行,预防投标工作中的风险,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及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公开招标、议标以及邀标等)。 一、部门职责 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由市场部牵头组织,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及综合部进行配合,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市场部 1.1 负责工程项目调查和预测,编制投标计划,组织召开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1.2 负责对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 1.3 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报送公司总经理。 1.4 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重大或重要项目可由市场部、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商议投标策略)供公司领导决策。 1.5 负责办理投标报名等手续。 1.6 负责中标项目的后续合同谈判,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2、财务部 2.1 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2.2 协助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上盖章。 2.3 协助提供公司以往业绩及相关项目证明材料。 3、技术部 3.1负责投标文件内技术标的编写。 3.2负责提供项目预算书。 4、综合部 协助提供投标所需相关人员各项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采购部 负责设备、材料价格比选和市场询价。 二、投标流程 项目前期运作报名资格预审 投标总结 审核 定稿装订 报价 成本核算投标文件初稿 施工组织设计 安排文件编制 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 相关资料准备 密封标书 评审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办公室负责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 (2)对设计、勘探、建筑安装、建立、物质采购(大宗)等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邀标制度,通过对上述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本公司的工程符合入园企业和法规的要求。 第2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的招投标活动 第3条项目招投标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3)工程性质与公司营运能力相结合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本公司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与形式 第4条项目招投标工作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求,满足本企业要求 (2)监督、督促、协助委托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做好相应工作(3)招投标相关资料、文件必须符合规范,分类归档 第5条项目招投标形式 公司招投标方式有公开投标、发包邀约两种,有分外要求的单位工程发包和分项工程发包可采用不定向议标或定向议标。

(1)定向议标的工程发包范围 ①价额在10万元以内的; ②因政策等原因; ③其他分外原因 (2)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并遵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本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实行议标的,由办公室牵头,参照国家及本行业法规和办法开展。 第三章项目招投标程序 第6条提出招标及招标前准备 办公室根据基地建设需求,拟定招标的时间,做好前期准备第7条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预审及实审 (1)预审: ①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异地进赣单位应提出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②近两年的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其他需要预审的内容 ①以上内容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小组、财务等职能部门分别预审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采用不定向议标方式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8条招标文件的起草 实行公开招标的文件由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实行议标的招标文件,由办公室起草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起草。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招投标管理制度

.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择优签约,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四川**水电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七部委颁发《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章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活动,是指公司施工及设备、设施的加工制造、安装大修及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需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公司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招标均自行开展,并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司一般不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 第六条公司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实行邀请招标和议标项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符合下列范围和规模标准之一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项目的制造、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的; (四)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第八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九条每一标段的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3个以上。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时,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招标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的限制。 第十一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 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 3、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二)工程监理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招投标企业公司上墙管理制度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跟踪筛选招投标信息,确定参加投标项目。 第二条、参加投标人员应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施工招投标法》,且要责任心强。 第三条、加强对投标项目现场的勘察和材料的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当地政府对工程的支持力度和当地风俗民情等。 第四条、准时参加标前和开标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五条、加深对《招标文件》理解,弄清文件意图和业主要求。 第六条、编标过程中应认真仔细,不得马虎,标书容要与《招标文件》相响应。 第七条、确定标书编制分工及时间安排,明确投标总负责人,分项工作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明确各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和初审及 定稿时间,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力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 完成各分项工作。 第八条、标书编完后应先组织编标人员进行初审。核对《标书》前后及文字与表格容要一致。 第九条、初审核对完以后立即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二次审核,确保《标书》编制无误。 第十条、《标书》装订力求完美,保证形式与容相协调。 第十一条、开标后根据业主或招标单位返馈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第十二条、制作、填写投标情况一览表,综合反映中标情况。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打卡或其他考勤法。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 意。 第四条、办公室应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主管领导,每月将员工出 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部门扣罚工资、奖金。 第五条、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 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请假按扣发1天工资;迟到及早退按10元/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按每天扣 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产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 准者按旷工处理。

3、《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2015年发文版)

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项目工程类的招标工作,其他类项目的招标可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招标权限(主要指范围种类或金额) 下述范围内的工程由各地区公司自行招标: 1、设计、勘察、检测、监理、外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电话、网络通信、有线电视、人防、防火门、基坑支护及降水等项目。 2、金额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样板房、售楼部装修工程(新项目第一次开盘及新增装修标准除外)由地区公司直接与该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议标;所有普通装修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造价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地产项目非标准化的装修工程由地区公司自行招标。 3、金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园建工程由地区公司参考集团园建标准价格自行招标。 4、须单独招标的幼儿园、综合楼、运动中心(城市盘)或临时售楼部的智能化工程,由地区公司与该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直接议标。 5、须单独招标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栋主体工程、集团下发参考价格区间及合同文本的地基基础、保温、钢结构等项目。 6、新项目首期开盘范围内的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工程。 7、绿化工程由园林集团负责招定标,地区招投标部与其签订合同。 8、其他预算金额 300万元以下(含 300万元)的工程项目。 超出以上范围的由集团各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 第三条集团各招投标中心的工作范围 1、集团第一招投标中心负责集团权限内土建类项目的招标,具体包括主体、地基及基础、土石方、钢结构、外墙保温、市政项目等;负责审核地区报审的土建类项目的定标和补充合同核价,具体包括主体、地基及基础、土石方、钢结构、外墙保温、市政、设计、勘察、检测、监理及防火门等项目。 2、集团第二招投标中心负责集团权限内装修园建类项目的招标,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制度(很实用)

下文是招投标工作的一些范文,各人或公司可以跟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简单的进行一些修改并可利用。希望对你们有些帮助。针对一些公司关手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的一些错误及不当之处,我对招投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作以下一些说明。很实用,本人多年招投标工作的精华。

X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3)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3)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4)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 (5)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 (6)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 (8)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 (14) 第八部分其它 (15)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二版) 1.目的 规范XX集团工程招标,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承包方,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各房地产公司的所有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业务。3.原则: 3.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 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3.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 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 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 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3.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 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 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3.6.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 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4.职责分工 4.1.集团工程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解释、监督和检查。4.2.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小组成员 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及财务分管领导、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部 经理等。招标领导小组可对招标项目按额度授权总监或部门经理确定。 4.3.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及维护合格承包商名录,编制项目 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标、接标、开标,评审技术标,控制招标工作进 度,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会务。 4.4.成本管理部主要职能:编制招标文件的经济部分,参与接标、开标,主持评审经济 标,主持谈判。

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开发项目的施工、监理及建筑材料的采购活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项目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招投标;建筑材料、设备的招投标。 三、招标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一)工程管理部负责: 1、施工、监理投标单位的评选。 2、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工程项目招标计划申请表》的编审。 3、参加建筑材料、设备、造价咨询单位的开标、评标工作。 (二)成本控制部负责: 1、建筑材料、设备、造价咨询投标单位的评选。 2、建筑材料、设备、造价咨询招标项目《工程项目招标计划申请表》编审。 3、参加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工作的开标、评标工作。 4、招标过程中相关文件资料的保管及存档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 1、参与该制度下各项招标工作的开标、评标工作。 2、记录开标过程同时完成《开标记录》。 3、投标保证金的收取、返还工作。 (四)其他职责以招标流程及流程说明描述为准。

(二)流程说明: 1、招标程序 (1)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工程管理部/成本控制部拟定招标申请,招标申请应明确预算总额、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及要求、承包方式、投标保证金、工期要求、计划招标时间、进场时间、预选招标候选人(主责部门收集所辖采购需求的潜在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资料,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必要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查)、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具体内容参见《工程项目招标计划申请表》。 (2)成本控制部根据《工程项目招标计划申请表》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标明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应由工程管理部、总工办、财务部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由成本控制部报公司领导审查、审批。 (3)成本控制部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并收取一定的押金和投标保证金。 (4)编写标底,成本控制部根据工程确定的设计方案和所选用的材料,组织标底的编制工作。 (5)成本控制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潜在的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及答疑。 (6)成本控制部负责投标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7)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或者修改的,成本控制部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 第四章罚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招标采购管理的一体化、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项目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公司办理招标投标事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 (1)货比三家的原则 (2)决策与谈判分离和集体决策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和服务等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含土建工程项目)估算价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五)公司二级集中采购的项目,可以只对符合上述金额规定的项目进行招标;凡公司采购金额达XX万元以上的零购项目; (六)公司采购金额达到XX万的所有项目; (七)上述标准以下的非招标采购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要求选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定向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询价不得少于三家(注:有关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定向谈判的采购流程及要求将另文下发); (八)上述以外的项目,由公司决定进行招标的; (九)对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产品,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对符合上述第四条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承办部门应确保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且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下列项目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可以直接发包、委托或采用其他方式采购,不需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有关特殊项目; (二)在原项目采用同型号设备进行扩容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在原系统基础上由原厂商上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项目及 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将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设计、咨询项目; (四)技术复杂性、专业性、唯一性强或具有稀缺性的物资、技术或服务,能够满足条件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项目; (五)公司集中采购、统谈分签方式部署实施的项目;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河北盛德建筑集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 (3)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规模 (4) 第四章招标方式 (4) 第五章资格审查 (5) 第六章招标文件的编制 (6) 第七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8) 第八章签订合同 (9) 第九章招标工作纪律 (9)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11) 第二章职责 (11) 第三章投标程序和要求 (11) 第四章开标工作 (14) 第五章投标后工作 (14) 第六章经营部工作纪律 (14)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 第三条、招标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确定: 1、建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以副经理为副组长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分子公司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如下: (1)审定招标计划,包括招标内容、范围、方式、程序、进度及上述内容的调整 (2)核准招标文件和审定投标单位 (3)按招标内容及规模确定各环节主办和协办部门或人员及核定招标活动费用计划 (4)确定投标文件中各类标书开标的时间和参与人员 (5)确定候选中标单位,拟定或批准商务谈判计划及技术、管理、服务等相应细则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 1 2020年5月29日

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保证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审计局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时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所进行的行为。 第三条杭州市审计局成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管理由市局本级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采用招投标形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的实施。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市局局领导组成。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承担市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任务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要承担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的拟定和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招标告知书、招标文件的制定,开标工作,投标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定标、中标通知工作、相关委托协议书的签订等。 第四条杭州市审计局建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投标评审专家库,有关专家由各层面组成,其资格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确定。 进行协审单位招投标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投标评审专家组,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投标评审

文档仅供参考 会议召开之前邀请和召集。评审专家组负责公开唱标后的投标书进行评审,确定中标方或相关资质的优劣顺序。 杭州市审计局监察室负责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法制处负责为招投标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第五条组织(委托)审计招投标将采取”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方式。 ”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是指全年度承接国家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凡符合条件均可前来投标的方式。中标后其协审单位资格二年内有效。 第六条”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的操作程序如下: 1.采用公开招标,在杭州政府审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2.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委托审计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书范本; 3.接收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书; 4.组建评审专家组; 5.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评标采用打分法,即由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打分,评标内容包括:人员安排、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审计费用、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现场考察情况。确定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排名(按评分的结果从高到低排列);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7.按排名先后、项目情况及各单位专业特长的分派原则进 3 2020年5月29日

招投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 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 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十四、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基于员工合理的报酬与待遇。 十六、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与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十七、有关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标代理工作规则 一、工作总则 工作容:对资质要求围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定稿版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1.1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1.2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1.2.1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1.2.2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1.2.3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1.2.4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1.2.5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1.2.6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1.2.7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1.2.8定牌生产 1.2.9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1.2.10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1.2.11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1.3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1.3.1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1.3.2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1.3.3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1.3.4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1.3.5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1.4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大宗材料采购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以采购主管领导、采购部经理、技术部副经理、财务经理为组员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以XXXX 四、招标规模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2、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4、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1、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2、公司自营工程; 3、公司自制产品、自修项目; 4、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5、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五、招标原则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一、确认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符合招标规模中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议标或不招标: 1、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定牌生产 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应该公开: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