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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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一、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恶化,绿色建筑作为一种具有可持续性、节能环保、人与自然和谐等特点的建筑形式,日益受到关注。

在我国,上海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建筑行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概述1.标准的目的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住宅绿色建筑设计过程,提高住宅绿色性能,降低住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2.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项目,以及其他住宅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活动。

3.标准的主要内容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绿色建筑设计原则、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绿色建筑施工与验收要求等。

三、绿色建筑设计原则1.可持续性原则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资源、能源、环境、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实现住宅与自然、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2.节能与环保原则采用节能、减排、低碳等技术措施,降低住宅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人与自然和谐原则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四、绿色建筑设计与实践1.绿色建筑外部设计(1)场地选择:选择自然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的地段,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2)建筑布局:合理规划建筑布局,实现室内外空间交融,提高居住品质。

(3)绿化设计: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打造生态宜居的环境。

2.绿色建筑内部设计(1)空间规划: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实现动静分区、居寝分离、公私分明等。

(2)建筑材料选择:选用环保、节能、低碳的建筑材料,降低住宅内部环境污染。

(3)节能技术与设备应用: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住宅能源利用效率。

五、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实践案例分析1.案例介绍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项目采用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充分考虑场地、建筑、绿化等多方面因素,实现了绿色建筑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上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上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物的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建筑物的整体环境适应能力,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上海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这里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要注重建筑的节能性能。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采用节能材料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建筑的采光、通风等设计也要符合节能要求,减少对人工照明和空调的需求,降低建筑的能源消耗。

其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还要注重建筑的环保性能。

建筑材料的选择要尽量避免使用对环境有害的材料,减少建筑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建筑的排水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也要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此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还要注重建筑的健康性能。

建筑内部的装饰材料、家具等要尽量选择对人体健康无害的材料,避免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释放。

建筑的室内环境要保持空气清新,水质纯净,为居住者提供健康的生活环境。

最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还要注重建筑的可持续性能。

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要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减少建筑拆除后对环境的影响。

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需求,保证建筑在未来仍然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涉及到建筑的节能性能、环保性能、健康性能和可持续性能。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达到一定的要求,才能被认定为绿色建筑。

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大都市,需要更多的绿色建筑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建筑企业和设计师投入到绿色建筑的设计和建造中,共同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8.07.09•【字号】闵府办发[2008]51号•【施行日期】2008.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办发[2008]5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ОО八年七月九日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沪建交[2006]781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闵行区节能降耗工作要点的通知》(闵府办发[2008]14号)的文件精神,对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作目标根据上海市和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目标,将“两个2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数量同比增长20%、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数量同比增长20%)真正落实到实处。

以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以政府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为垂范,逐步推进居住小区节能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实施范围纳入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包括本区行政辖区范围内2005年7月15日前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未实施节能措施的住宅建筑;2006年6月30日前办理工程项目报建的未实施建筑节能措施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和旅游建筑;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程项目报建的未实施节能措施的其他公共建筑如科教文卫通讯建筑、交通运输用房等已建建筑。

三、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区建管局是全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主管部门。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原则)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规划引领,有序推进。

落实区域评估、整体更新的要求,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依法推进试点,实现动态、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注重品质,公共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优先保障公共要素,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

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政策,使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共赢。

第三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组成,1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完善配套政策。

第四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技术规范、管理规程,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城市更新的实施,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的职责)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包括制定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指定相应部门作为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协调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定期评估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更新项目依法合规并按计划落实。

第二章城市更新区域评估第六条(区域评估的工作要求)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开展区域评估,确定地区更新需求,进行地区公共要素评估,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明确适用更新政策的范围和要求,形成区域评估报告报审稿。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0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0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02020年,上海市正式发布了一套新的“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是为了维护绿色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而实施的为期四年的重要政策。

该标准将严格控制新建、改建和大型建筑的绿色评价,引入先进的绿色建筑技术,加快上海市绿色建筑技术发展。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分八个层次,其中第一层次为基本绿色评价,涵盖了在规划、建设、运行等阶段的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第二层次为耐久性绿色评价,强调在节能、施工材料、室外环境等方面的投资;第三层次为节能绿色评价,将节能技术应用于室内空调、采光和节能构件等;第四层次为节水绿色评价,强调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第五层次为智能化绿色评价,认识可控性和可视度;第六层次为生态绿色评价,包括绿地、植物保护和生态农业等;第七层次为社会和经济绿色评价,关注于建筑对社会和经济部门的影响;第八层次为文化绿色评价,建立美学视角,增强当地建筑文化。

这套新标准鼓励建筑业者采用环保材料,增加节能设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还可以减少施工时间,减少社会影响和经济支出。

实施这套标准将有助于上海市在建筑行业实现绿色发展,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健康可持续的环境,维护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上海市政府还将持续支持和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加大新建和改建建筑的绿色投资,完善建筑市场秩序,把上海建设成世界一流的绿色城市。

如今,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早已成为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表明了上海市积极采纳现代科技,保护环境,改善城市环境,构建动态生态系统的决心。

未来,随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不断完善和更新,新建、改建和大型建筑将得到更多“绿色通道”的支持,上海将成为全球绿色建筑行业的一颗耀眼的明珠。

总之,“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上海市提高建筑绿色水平,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保护生态系统,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鉴于此,上海市政府将继续严格执行新版“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促进建筑业的绿色发展,改善社会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进程。

既有建筑改造绿色评价标准

既有建筑改造绿色评价标准

既有建筑改造绿色评价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建筑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

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既有建筑的改造和更新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对既有建筑的改造进行绿色评价,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绿色建筑改造的概念。

绿色建筑改造是指在尊重原有建筑结构和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设计理念,提升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材料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的整体环境适应能力和舒适性,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实现对既有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绿色建筑改造的评价标准应当包括多个方面。

首先是能源利用效率,包括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改进,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其次是水资源利用效率,包括收集雨水、利用灰水等手段,减少对城市自来水的依赖,降低建筑的用水量。

再次是材料资源利用效率,包括选择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减少对资源的消耗,降低建筑对环境的破坏。

此外,还应考虑建筑的环境适应能力和舒适性,如采光、采暖、保温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建筑的室内舒适度。

最后,还需要考虑建筑改造的经济性和社会效益,评估改造后的建筑是否能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在实际操作中,绿色建筑改造的评价标准需要结合具体的建筑类型和功能定制。

比如,对于办公建筑,可以重点关注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提出节能改造方案;对于住宅建筑,可以重点关注建筑的舒适性和环境适应能力,提出改善室内环境的方案。

同时,评价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地域差异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

总之,绿色建筑改造的评价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需要考虑到能源、水资源、材料资源、环境适应能力、经济性和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

只有通过科学、全面的评价,才能确保既有建筑改造的绿色化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未来能够建立起更加完善的评价标准体系,推动既有建筑改造朝着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标准体系表》修订介绍

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标准体系表》修订介绍

第 40 卷第 1 期2024 年2 月结构工程师Structural Engineers Vol. 40 , No. 1Feb. 2024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标准体系表》修订介绍马泽峰*王平山李承铭(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 200011)摘要基于《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及《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2021—2025)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政策法规,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标准体系与专项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的调研,引入系统工程方法论进行体系多维度分析,梳理归纳了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标准体系表编制的愿景目标、范围边界与指导原则,形成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标准体系表》,并对2025年前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标准体系的完善提出近期建议。

关键词既有建筑,改造,标准体系表,系统论Introduction to Revision of Technical Standards System Table forExisting Building Renovation in ShanghaiMA Zefeng*WANG Pingshan LI Chengming(East China Architectural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Shanghai 200011, China)Abstract Based on the Shanghai Urban Renewal Regulations and the Medium and Long-term Development Plan of Shanghai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2021—2025),this paper introduces system engineering methodology for multi-dimensional analysis through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relevant standards systems and special technologies at home and abroad, composes and summarizes the visionary objectives, scope boundaries and guiding principl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the table of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the renovation of existing buildings. The draft of Shanghai Existing Building Renovation Technical Standard System Table was developed,and the suggestion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Shanghai existing building renovation standard system by 2025 were proposed.Keywords existing buildings, renovation, standard system table, system theory0 引言近年来,针对不同建筑功能、不同结构体系及构件类别、不同工程建设阶段的既有建筑改造技术均有了长足的发展和提高。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正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8月25日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2021年8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弘扬城市精神品格,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能级,创造高品质生活,传承历史文脉,提高城市竞争力、增强城市软实力,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在本市建成区内开展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活动,具体包括:(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超大城市服务水平;(二)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塑造城市空间新格局;(三)提升整体居住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五)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

第三条本市城市更新,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遵循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数字赋能、绿色低碳,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城市更新工作的领导。

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更新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并研究、审议城市更新相关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规划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指引,按照职责推进产业、商业商办、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并承担城市更新有关规划、土地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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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十三五”规划)》,适应城市资源环境约束下内涵增长、创新发展的要求,探索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建设的新途径,提高公众认识,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强化示范带头作用,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工作。

为做好评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指对本市建成区既有建筑进行可持续改善,以提高性能、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完善功能的建设活动。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申报单位及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的申报应由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提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可作为联合申报单位。

2、申报项目应采用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颁布的《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适用技术目录》中的单项或多项技术,且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

重点技术每项得分
“2.0分”,推荐技术每项得分“1.0分”。

3、若项目采取创新的技术措施,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该技术措施可有效提高环境友好性,以及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建筑可持续的发展或具备较大的社会效益,经专家评审组评议,可作为创新项,每项得分“1.0~2.0分”。

4、项目评定等级根据评定后的总得分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表项目评定等级划分
5、申报评定的项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违章情况,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交承诺书。

第三章申报材料
第五条申报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表》和《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承诺书》,纸质文件各一式两份。

2、申报单位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批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3、项目采用相关绿色更新改造技术的清单及逐条对应的证明资料,包括: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工程材料设备清单、检测报告、竣工图纸、验收及运营管理资料等。

4、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应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必要时出示原件由协会核对。

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六条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可从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网站()下载《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表》和《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承诺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程序进行申报。

2、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组由本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领域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依据本实施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专家评审组意见。

第五章公示
第七条通过评审的项目在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向上海市
绿色建筑协会提供署实名的书面材料。

第六章公布与颁证
第八条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对获得评定的项目予以公布并颁发奖牌。

第七章升级
第九条已获得评定的项目需升级铂金奖、金奖,可向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提出申报。

第八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由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表》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升级申报表》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承诺书》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表
备注:以上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留白。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升级申报表
备注:以上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留白。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承诺书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的通知》和《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在充分了解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规定和申报程序的基础上,我单位项目决定申请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并承诺如下:
1.本项目中的改造技术均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

2.在提交本声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递交贵协会。

如在评定过程中收到贵单位发出的需补充材料的通知单,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充评定相关材料。

3.提交的申报资料满足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的相关要求,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有虚假,自动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材料提交后,未经贵协会许可,不会退出评定活动。

5.配合协会基于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开展的相关工作。

6.如无法按贵协会规定提交资料,我单位同意终止评定。

7.如未按本声明履行义务,后果自负。

特此声明。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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