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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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协议名词解释

垄断协议名词解释

垄断协议名词解释垄断协议是指由垄断企业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旨在限制竞争、维持市场份额和价格上涨等行为,从而牺牲市场效率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以下是对垄断协议中常见名词的解释。

1. 垄断: 垄断指一家企业或少数几家企业通过控制市场供应或需求而在市场上形成垄断地位。

垄断企业可以通过限制竞争、控制定价、阻碍进入等手段来保持其市场份额和利润。

2. 协议: 协议是指两个或多个当事人之间就共同目标或利益达成的一种约定。

在垄断协议中,垄断企业之间达成的协议往往是为了限制竞争、共同分享利润和控制市场等。

3. 限制竞争: 限制竞争是指通过合谋、协议或其他手段来减少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从而使垄断企业能够获得更高的利润。

常见的限制竞争的方式包括价格协议、市场分割、产品限制等。

4. 价格协议: 价格协议是指垄断企业之间达成的关于产品价格的一种约定。

通过价格协议,垄断企业可以确保它们在市场上的定价行为得到一致,避免价格战和相互竞争,从而维护其高利润。

5. 市场分割: 市场分割是指垄断企业之间达成的关于市场细分的一种约定。

通过将市场划分为不同的地理区域或客户群体,垄断企业可以避免直接竞争和价格竞争,从而确保其在特定市场上的垄断地位。

6. 产品限制: 产品限制是指垄断企业之间达成的关于产品生产与销售的一种约定。

通过限制特定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范围,垄断企业可以减少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从而保持其市场地位和高利润。

7. 利润共享: 利润共享是指垄断企业之间达成的关于利润分配的一种约定。

通过共同分享利润,垄断企业可以确保彼此之间的合作和互助,从而巩固其市场地位和相对高的利润水平。

8. 市场份额: 市场份额是指企业在特定市场上的销售额占整个市场销售额的比例。

垄断企业通过垄断协议来限制竞争和控制市场份额,从而在市场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总之,垄断协议是一种限制竞争、维持垄断地位和控制市场的协议。

通过价格协议、市场分割、产品限制和利润共享等方式,垄断企业可以达成共同目标,牺牲了市场效率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从而影响整个市场的正常运行。

垄断销售协议书

垄断销售协议书

垄断销售协议书《垄断销售协议书》甲方(垄断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垄断方):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产品在特定市场的销售达成以下垄断协议:一、垄断产品及市场范围1.1 垄断产品:________________(具体产品名称)1.2 市场范围:________________(具体市场范围)二、垄断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销售及价格3.1 乙方同意在垄断市场范围内,仅通过甲方指定的销售渠道进行产品销售。

3.2 甲方保证在垄断市场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确保乙方的产品价格稳定。

3.3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但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予以配合。

四、垄断权益保障4.1 甲方不得在垄断市场范围内销售其他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

4.2 乙方不得在垄断市场范围内擅自销售或授权其他第三方销售本协议约定的垄断产品。

4.3 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垄断市场的稳定,确保双方在垄断市场范围内的合法权益。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甲方违反垄断权益保障条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协议期内乙方因此遭受的预期利润。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垄断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垄断方):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注:本协议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垄断协议书范本

垄断协议书范本

垄断协议书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垄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乙方(被垄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特定市场领域拥有显著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乙方希望与甲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同意甲方在特定市场领域内实施垄断经营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垄断范围1.1 甲方有权在以下市场领域内实施垄断经营:- 产品/服务类型:________________- 地理区域:________________- 时间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1.2 乙方同意在上述范围内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第二条垄断条件2.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和/或服务条件。

2.2 甲方保证其产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第三条垄断费用3.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垄断费用:- 费用金额: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竞争对手进行合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违约所得收益的____%。

4.2 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垄断条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协议变更和解除5.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导读:垄断协议具体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横向垄断协议,一种是纵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一般是指处于同一行业同一流通环节的经营者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

一、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1.横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处于同一行业同一流通环节的经营者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形式:(1)固定价格协议固定价格协议,也称为横向定价协议或者横向价格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以合同、协议或其它方式确定、维持或改变商品或服务价格的行为。

(2)限制数量协议限制数量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以合同、协议或其它方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以控制价格的行为。

(3)分割市场协议分割市场协议,也称为协议划分市场,是指经营者通过协议划分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彼此之间竞争的行为。

(4)限制购买或者开发新技术、新设备协议限制购买或者开发新技术、新设备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在技术转让和设备买卖过程中,转让方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购买新设备的行为。

(5)联合抵制交易协议联合抵制交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达成协议,共同拒绝购买或者销售交易相对人的商品(包括服务)的行为。

(6)其它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纵向垄断协议包括: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同时授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列举规定的纵向垄断协议之外作出认定。

二、垄断协议的豁免情形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15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反垄断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垄断协议的定义和分类

垄断协议的定义和分类

垄断协议的定义和分类
垄断协议的定义和分类
一、定义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多个主体之间为达成共同利益而达成的合作协议,其目的是利用其市场优势,从而限制竞争并产生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分类
垄断协议的分类如下:
1.价格垄断协议
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公司之间就价格进行的垄断协议。

由于垄断协议的实施,单独的企业通常会提高价格,往往导致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

2.区域垄断协议
区域垄断协议是指公司之间就一特定区域内的市场进行的垄断协议,有些公司通过会员制度、城市分割和地理限制等方式实现这种垄断。

3.产量垄断协议
产量垄断协议是指公司之间就某一特定产量或市场份额进行的垄断协议。

这种协议通常会通过价格、生产、销售限制等方式实施。

三、垄断协议的条款
1.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协议签署方的名称、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2.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包括对各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的要求。

3.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协议需要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明确各方在协议中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如定价、分配市场份额等方面的权力和义务。

5.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明确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包括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等。

6.其他:协议中还应涉及诸如保密和保证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是垄断协议的定义和分类,及其条款的要求。

在起草垄断协议时,应确保协议合法,并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以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几种

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几种

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种垄断对市场竞争的破坏是⾮常严重的,垄断企业⼀般是在某⼀⾏业具有市场⽀配地位,企业可以随便对商品或者服务进⾏涨价,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更影响了市场的秩序,那么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横向间的垄断协议主要有以下⼏种:1、固定(变更)价格协议,是指相互竞争的公司通过协议、决定或协同⾏为,确定、维持或改变价格。

固定价格的形式很多,有协议向某些或全部客户收取特定的价格;协议共同提价;协议计算价格的标准或公式;协议统⼀折扣或消除折扣;协议减价的程序;价格是市场竞争中的敏感问题,固定价格协议也是严重的违反反垄断法的⾏为,各国反垄断法都⾸当其冲地予以禁⽌,根据他国实践来看,⼀旦企业价格密谋和固定⾏为被确证,其有⽆有效损害结果已不再重要,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认定固定价格协议成⽴。

2、划分市场。

是相互竞争的公司通过画地为牢的⽅式,取消彼此的竞争。

其表现形式有,以地理区域为界(⼀个经营于城市的西部,⼀个经营于城市的东部,彼此井⽔不犯河⽔);以客户群为界(⼀个服务⽼⼈产品,⼀个服务于青少年产品);以商品功能为界(⼀个专供专业⽤商品,⼀个专供于⾮专业之⽤)。

划分市场通常是⾚裸裸的限制竞争的⾏为,不论是单独划分,还是结合固定价格⼀并使⽤,都应构成垄断协议。

如果划分市场具有合法的商业⽬的,即有正当的理由,才可按合理规则,免除其的法律责任。

3、联合抵制。

是相互竞争的公司协议或决定,不与某⼈进⾏交易。

联合抵制对市场竞争具有积极和消极的两重性质。

积极的⽅⾯,如联合拒绝买卖盗版,联合拒绝买卖假冒伪劣产品。

消极的⽅⾯⾯,如联合拒绝购买某商品,结果可以使该商品的制造商或经营商制造的产品卖不出去,被迫因商品库存结押,以⾄资不抵债⽽破产。

由此实现联合者打击竞争者狼⼦野⼼。

4、限制产品的⽣产与供应,即相互竞争的公司彼此约定各⾃对某⼀产品的⽣产数量或向市场实际供应的数量,以实现其获得⾼额利润的⽬的。

垄断协议的含义和分类

垄断协议的含义和分类

垄断协议的含义和分类《垄断协议的含义和分类》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个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公司/个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二、垄断协议的含义和分类垄断协议是指在同一市场上的两个或多个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协议,旨在限制竞争、提高价格或产量,或者分配市场或客户。

根据垄断协议的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价格协议:协议双方为限制竞争,约定价格、减少销售折扣或其他销售条件。

2. 客户协议:协议双方为限制竞争,约定维持一定的客户数量,并在分配新客户时协商。

3. 地域协议:协议双方为限制竞争,约定各自的经营范围,以避免竞争。

4. 生产限制协议:协议双方为限制竞争,约定减少生产量或产能,或者分配市场份额。

三、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是:身份:协议甲方权利:甲方享有约定范围内的市场份额义务:(1)甲方应遵守所有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2)甲方同意执行协议并履行所有在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履行方式: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协议中约定的所有义务。

期限:协议期限为____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

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是:身份:协议乙方权利:乙方享有约定范围内的市场份额义务:(1)乙方应遵守所有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2)乙方同意执行协议并履行所有在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履行方式: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协议中约定的所有义务。

期限:协议期限为____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

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反垄断法》、《合同法》等。

垄断协议范本

垄断协议范本

垄断协议范本垄断协议协议编号:XXX/XXXX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旨在规范各方在垄断协议下的行为和权益。

各方应遵守本协议,并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1 本协议所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1)垄断:指在一定经济范围内,受限制的市场竞争状态,存在某一或某几个企业具有垄断地位的情况。

2)协议:指各方在垄断行为和垄断事项上达成的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口头约定以及电子邮件等。

3)竞争法:指适用于各方所属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

第二条协议内容2.1 本协议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就市场份额、价款、销售范围等进行一致行动;2)对竞争对手实施威胁、打压或其他限制其合法竞争行为的行动;3)共同商议或者达成垄断条件下的价格设置、销售策略等一致行动;4)在技术标准、合作条件、授权许可等方面限制其他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行为;5)就市场准入、区域划分、客户分配等事项进行一致行动;6)其他与垄断有关的约定和行为。

2.2 各方确认,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符合适用的竞争法,并愿意依据竞争法执行本协议。

第三条协议效力3.1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或其他形式达成,自生效之日起具有合同效力。

3.2 各方在协议签署或达成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的商务往来,应被认定为本协议的前期行为,相关内容将被纳入本协议并受其约束。

第四条协议期限4.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竞争法规定的期限届满。

4.2 任何一方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其他各方,以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就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通过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未能解决,各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认可该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协议一经签署或达成,即视为各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充分理解和同意,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若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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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协议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说过:“同一行业的人们很少聚集在一起,甚至也不会一
道进行娱乐和消遣;但他们一旦聚集在一起,交谈的内容便是商讨如何对付消费者,或者以
某些提价的花招为结局。

”亚当•斯密所指的行为就是经营者之间的共谋行为,这种行为也被称为“卡特尔”。

垄断协议严重削弱了市场主体间的竞争和市场经济的活力,在各种垄断行为中危害性极大,且发案率极高。

英国竞争法称此行为为“反竞争协议”,日本称之为“不正当交易限制”,台湾地区
称之为“联合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称此行为为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把此行为作为第一大垄断行为在第二章做了专门规制。

卡特尔除表现为竞争者之间口头或者书面达成的限制竞争协议外,还表现为企业集团或者行业协会发布的限制竞争性的决议,或者竞争者之间彼此心照不宣的协调性活动。

一、垄断协议的概念
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13条2款)这种行为,
主要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
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以达到排除、限制竞争的目的。

二、垄断协议的特征
1、主体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且相互独立、自由经营,在业务上的关系为:(1)横向垄断协
议具有竞争关系、是竞争对手;(2)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人不存在竞争关系(但母公司和子公司通常被认为是一个主体,因为子公司没有独立的决策权)。

2、危害:具有限制竞争目的或产生限制竞争的效果。

(1)横向垄断协议是具有竞争关系的行为人之间的联合,其联合都指向共同的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目的,如固定价格、限制数量、分割市场等。

(2)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人不存在竞争关系,其直接目的往往各不相同,如维持转售价格的供应商是为了进行更好的市场营销,保持其品牌产品的竞争力。

销售商则是为了买到供应商的优势产品,获取更高的利润等,纵向垄断协议同样具有削弱或排除市场竞争的效果。

纵、横向垄断协议剥夺了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调整自己经营方针的经营自主权。

高效率经营者无法将高效率带来的利益扩大至消费者;低效率经营者依然被保留在市场,竞
争带给市场的活力被扼杀。

3、限制竞争的手段:协议、决定、或协同行为。

(1)协议:书面协议或是口头之约定。

不论协议或约定的条款是否达到了构成合同的程度,只要采取了约定的方式并具有限制竞争的目的或效果。

(2)决定:决定本身是行为人通过团体的形式形成的集体意思,并在团体的成员中间执行。

如行业协会的决定一旦具有限制竞争的目的或效果,也将被纳入反垄断法禁止行为之列。

(3)其他协同行为(合意行为):限制竞争协议的核心是共谋,因此,除书面和口头形式之外,垄断协议还包括限制竞争的协调性行为,即当事人虽然没有明确地订立限制竞争协议,但是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彼此心照不宣地协调其市场行为。

协同行为的事实认定和证据收集并非易事,因此,往往需要采用合理的推断方式来
认定。

如市场上多数经营者同时调整价格(如提价或以相同的幅度调价),而市场上的客观
条件并不存在该行为发生的合理性因素(如无供需关系明显变化、服务内容以及质量无明显
变化之因素。

当然,行为人可以抗辩。

)。

四、垄断协议的类型
垄断协议可以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前者是指处于同一市场层次的两个或
多个竞争者(如制造商与制造商、销售商与销售商)之间签订的垄断协议。

后者是指处于不
同市场层次的经营者(如生产商和批发商、批发商与零售商)等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之间签 订的垄断协议
1、横向协议
具有竞争关系的行为人之间的垄断协议, 对竞争的危害既直接又严重,
被认为本身违法
的垄断协议,大多数都是横向协议。

(第13条1款)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本身违法原則)
指相互竞争的经营者通过协议、决定或协同行为,确定、维持或改变价格(如协议 共同提价、减价等)。


业密谋价格一旦被确证,其有无损害结果已不再重要,只要有证据 证明,即可认定固定价格协议成立。

(注:具有限制、排除竞争效果的垄断协议工具有损害 结果)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相互竞争的经营者彼此约定各自对某一产品的生产数量或向市场实际供应的数量, 以实
现其获得高额利润的目的。

根据价格规律, 价格就会上升。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相互竞争的经营者通过画地为牢的方式, 争关系的甲乙两经营者约定,甲的商品销往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
即相互竞争的公司彼此约定,不得单独购买新技术、 新设备或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断协议需要各协议单位的忠诚为保障,
协议成员生产力的任何变动,
都会形成对垄断执行的
威胁,因为,生产力的提高,就会改变市场现有的供求关系,而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都 是生产力提高的重要因素。

(5)联合抵制交易
联合抵制交易,指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约定不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6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 (第14条)
纵向垄断协议一般不会产生竞争问题, 但当其限定价格等时,也会产生严重的竞争问题。

(1) 固定转售价格(本身违法原则)
即制造商与销售商约定,以约定的价格再出售商品。

(注意:以停止供货等手段相要挟
之情形的限制再转售价格,能不能适用于此条款?) (2) 最低再售价格的限定(本身违法原则)
即制造商与销售商约定,在转售或再转售商品时,以不低于约定的最低价出售商品。

(注:同上)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独家交易协议 ?)
5、合理原则及适用范围
合理原则是指对市场上的某些限制竞争行为并不必然地视为违法,
其违法性得依具体情
况而定。

即具体地、 仔细地考察和研究相关企业的行为目的、 方式和后果,以判断该限制竞 争行为的合理与否。

(1)有学者认为“合理的限制竞争契约应该是这样一些契约,即契约只牵涉到产业中的
一个较小部分的厂商, 或契约对整个产品市场没有普遍影响’ 或契约的目标是合理的, 不以
限制竞争为目的,或缔约各方不滥用特权,未造成共同涨价。

(2)
有学者认为,对于包括垄断协议的限制竞争行为,
如果它们虽然有着限制竞争的
目的或者后果,但同时还具有推动竞争的作用,
或者能显著改善企业的经济效益,
从而更好
当市场上的商品供应量减少时, 商品的每单元的
消除彼此的竞争。

如以地理区域为界: 具有竞 X 地区,乙的商品销往 Y 地区。

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时,则可被视为具有合理性,因而也是合法行为
第15条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13条、第14
条的规定: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
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⑹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件:属于前款第1项至第5项情形,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6、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
1•行政责任
第46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垄断协议的行
政法律责任。

第2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
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该款规定明确主动
报告并提交证据,可酌情减免处罚。

2、民事责任
第50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即直接经济损失,但是否包括可合理预见的未来收益损失?)
无须在反垄断机构认定垄断行为以后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因反垄断法草案规定,“经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实施垄断行为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
担民事责任”。

不过法律最终删除了该草案的规定)
3、刑事责任
无具体刑事责任。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的权威,有效制裁严重限制竞争协议行为的违法者,还应当增设必要的刑事责任条款,对严重限制竞争协议行为的企业直接负责人处以刑事处罚(监禁或罚金)。

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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