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指南》之政策解读(二)
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

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1.14•【字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施行日期】1999.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已经1998年12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贾庆林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四日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教育的行政监督,促进和保障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督导是政府依法对本辖区内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教育督导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及其有关工作。
教育督导的对象包括: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教育督导必须以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实行督导、评估与指导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教育督导机构、督学及职责第四条教育督导室是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督导室,代表本级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并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
教育督导室主任、副主任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履行下列职责:(一)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区、县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二)对本市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三)对有关的市级行政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管理教育工作的情况实施督导;(四)依据分工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实施督导;(五)对区、县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六)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全市教育评估工作;(七)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培训市和区、县督学;(九)组织信息交流,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十)履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8.15•【字号】京政办发[2002]39号•【施行日期】200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八月十五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二00二年八月一日)教育督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中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行政监督系统,是实行依法治教、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的保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教育督导工作,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保障首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今后一个时期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体制,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健全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与评价制度,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工作的职责,以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推动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适度超前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和首都特点的教育督导制度,不断开创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6日大兴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为促进大兴区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公平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健全和完善中小学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监督指导,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北京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意见》和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督导室《关于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意见。
一、挂牌督导的目的意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联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方式。
此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推动督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状况,发现不足和问题,监督指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二、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权利责任督学是受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派到指定学校,按照规定职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的专业人员。
责任督学应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1.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监督指导;2.倾听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意见,调查、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3.指导学校开展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发现并指导学校总结工作经验,督促学校落实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4.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5.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6.完成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构建学校督导长效机制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构建学校督导长效机制作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来源:《北京教育·普教版》2015年第02期2014年,朝阳区针对百姓关心的入学、师德、安全等八类热点及难点问题开展挂牌督导工作,逐步形成了认识到位为前提、队伍建设奠基础、制度机制为关键、经费跟进做保障、接听电话为纽带的工作模式。
挂牌督导重点举措在挂牌督导工作中,我区明确了挂牌督导的工作目标,围绕工作重点,开展挂牌督导的各项工作。
1.规范接听电话流程,显现桥梁纽带作用我区挂牌督导以来,陆续接到家长的电话,咨询者有京籍家长也有非京籍家长,咨询内容五花八门,有的关心学校的招生、升学问题;有的反映孩子不爱吃学校的营养餐,希望新学期能够更换送餐公司;甚至有家长拨打责任督学联系电话只是想知道这个电话是不是真的,是不是以后可以通过这个电话反映问题……针对每一个社会来电,责任督学都做到了认真聆听,细心解答,及时回复,接听电话工作开展得务实有效。
接听电话过程中,如能够当面解答家长的问题,责任督学会耐心解答,直到家长弄懂、满意为止;对于当面解答不了且需要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的问题,责任督学会留下家长联系方式,待事情解决后及时回复家长;当遇到较难解决的问题时,责任督学会对学校进行随访督导,开展深入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及时上报督导室,督导室根据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逐级上报,并督促学校或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接听电话数量地域、区域差别较大,名校、引进校成为家长关注热点。
实施挂牌督导以来,共接听电话3000余个。
从数量上可以看出,名校、引进校、一贯制学校接听电话量远远高于普通校,而普通校、农村校接听电话的数量低于城市名校,可见,名校、引进校仍是家长们关注的热点。
接听电话内容迥异,入学问题成为家长咨询焦点。
在接听的3000多个电话中,家长咨询的内容各异:京籍学生咨询就近入学的招生范围及政策;咨询外地生源的择校政策、学校管理问题;学生伙食问题;教师教育教学问题;学生课外兴趣班问题;对口中学是否有晚管理班等,大致归为四类:入学问题、学校管理问题、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学生就餐等四大类问题。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17.06.20•【字号】京教督〔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京教督〔2017〕12号各区教委、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为建立健全学校督导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学校督导工作,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学校督导规程(试行)》,包括《北京市中小学校督导规程(试行)》《北京市职业院校督导规程(试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督导规程(试行)》,经市教委第13次主任办公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6月20日北京市中小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履行教育督导职能,规范、科学、高效开展中小学校教育督导工作,促进学校实施立德树人,提升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中小学校督导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客观公正制定中小学校督导工作的意见、标准和方案,市、区两级实施教育督导。
通过督导,强化监督监管,切实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市级统筹原则。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对全市中小学校的督导,制定督导工作意见。
2024年中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整改制度

2024年中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整改制度引言:责任督学是指受政府委托,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指导的专职人员。
责任督学体系的建立,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机制,提升中学教育质量,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整改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对2024年中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整改制度进行探讨和分析,为中学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意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加强对中学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进和提高。
具体而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实施意义如下:1. 提升教育质量: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能够推动学校关注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促进教育公平: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能够帮助学校发现和解决教育不公问题,推动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3. 优化教育管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能够推动学校加强管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效果。
4. 强化课程改革: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能够推动学校关注课程建设,促进课程改革,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整改制度的原则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整改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责任督学督导整改工作应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依据规范和标准进行,不偏私、不搞任意评价。
2. 能动参与:责任督学应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入了解学校实际情况,与学校进行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3. 个别指导:责任督学应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提供个别化的指导意见和帮助,帮助学校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学校整改。
4. 跟踪反馈:责任督学应及时跟踪学校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给予及时反馈和指导意见,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整改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整改制度需要以下具体实施步骤:1. 指导计划制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制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指导计划,明确责任督学的任务和要求。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17.02.17•【字号】京教督〔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京教督〔2017〕1号各区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有关部署,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意见》(教师〔2013〕10号)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教育教学和招生入学秩序,规范中小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
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长效治理本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坚决遏制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影响教育行风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治理校内外违反招生考试制度、扰乱升学与教育秩序的现象,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二、工作内容(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七)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近年来,中小学校的教育质量日益提升,但是在过程中发现存在很多管理、教学和服务方面的问题,为此,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应运而生,它的出现旨在解决中小学校的管理和教学问题,以促进中小学校的发展和改善学生的学习条件。
二、目的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其目的是:1、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的督查,保证管理的规范性和质量;2、提高中小学校教育质量,改善学生的学习条件;3、监督中小学校的设施使用和资金使用,确保教育资源合理利用;4、完善学校学生管理和教学工作,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5、开展行之有效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推动中小学教育发展;6、探索中小学校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有效模式,为中小学校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原则《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基本原则如下:1、实事求是、慎重细密:督学要认真调查实地,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的改善建议,不断推动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2、安全可靠:督学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秉持安全、可靠的精神,坚持安全可靠的原则,保障学校的安全;3、全面督导:督学要全面检查学校的管理、教学和服务,不容有遗漏,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4、坚持参与:督学要坚持参与,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各方面人员的力量,及时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有效侦察学校发现问题;5、创新精神:督学要及时把握新变化,在实践中创新,以推动变革、践行责任,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实施1、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整体负责人是市(县)教委的学校监督专责,依据上级教育机构的要求担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整体负责人;2、市(县)教委将组织督学挂牌督导的职责和工作交办学校,学校由校长或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督学挂牌督导工作;3、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由市(县)教委督学组组织实施,由学校校长或分管领导组织学校督学组成员进行实施;4、学校督学组应当包含学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成员,由校长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5、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应当落实到学校实际,督学组成员要深入基层,独立检查学校的教研管理、教师管理、服务和内部控制等方面;6、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在检查结果出现后,立即指定整改措施,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实施方案
关于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实施方案临平政教督字〔2013〕4号为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贯彻《办法》的意见和区教育局党委工作要求,制定我区贯彻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挂牌督导是指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对中小学校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延伸督导触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内涵发展。
二、实施办法1、聘任责任督学,颁发督学证。
责任督学主要从教育局机关干部、教研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
责任督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为督学。
责任督学基本职责:(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2、制作标牌,责任督学挂牌。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制作标牌,将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等,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悬挂公布。
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网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精神和《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落实《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挂牌督导的意义实施挂牌督导制度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制,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加强中小学教育工作社会监督的重大改革措施,对教育督导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凸显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挂牌督导对增强责任督学的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督导工作重心下移,构建网络化的学校督导工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责任督学的设置1.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点面结合、地域就近的原则为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将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划分为5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委派5至6名责任督学,按1人负责1-2所学校,每所学校1名专职督学、1名兼职督学共同负责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三、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一)责任督学基本职责:1.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2.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
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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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指南》之政策解读
(二)
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责任督学共有以下7项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倾听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意见,调查、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向区县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4)指导学校开展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发现并指导学校总结工作经验,督促学校落实综合督导、专项督导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5)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6)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完成区县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根据《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的主要事项共有以下8个方面: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区县政府的职责是什么?
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本区县、本系统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要议事日程。
各区县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区县领导任组长,区县教育督导、教育行政、财政、人力社保、编制等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加,并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职能职责,落实人员编制;要定期听取教育督导部门关于督学
责任区和挂牌督导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研究制定责任督学报告的、需要区县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督导情况的工作流程、协调处理与分类解决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
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区县教委的职责是什么?
区县教委要积极支持责任督学下校开展经常性督导,为责任督学创造必要的办公、学习、交流、研究等工作条件,保障责任督学的工作经费(包括交通、通讯、误餐、住宿、培训等)和人员经费。
区县教委要定期听取教育督导部门关于督学责任区和挂牌督导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对责任督学下校开展经常性督导之后报告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落实责任,责成有关学校认真整改,并将督导结果列为对学校的综合评价、评优表彰、经费安排、人事任免、责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据。
区县教委要与教育督导部门建立会商机制,要研究制定责任督学报告的、需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相关举报和投诉情况的工作流程、协调处理与分类解决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和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
同时,要加强对挂牌督导工作的实践研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
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职
责是什么?
制定经常性督导工作计划。
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的年度目标任务,既要有区县统一要求的规定性动作,也应有发挥责任督学主观能动性的自选性动作。
统筹领导、组织实施挂牌督导工作。
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全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的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搭建挂牌督导工作的交流平台,建立经常性督导档案资料库;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挂牌督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督学选聘工作。
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做好责任督学选聘工作,聘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责任督学队伍。
责任督学培训工作。
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做好责任督学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责任督学培训制度,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聘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轮训,积极组织责任督学参加市级培训。
责任督学考核工作。
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
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取消责任督学资格。
意见建议协调处理工作。
区县教育督导部门每个月应对责任督学的反馈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作为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重要依据,特别是对责任督学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适时地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如需要区县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以教育督导专报的形式向本区县主管领导报告,请示主管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同时,应加强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研究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效性。
责任督学条件保障工作。
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办公条件,发放工作补贴,做好学校工作,保障责任督学顺利开展工作。
对干扰、拒绝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相
关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学校的职责是什么?
学校要指定一名副校级领导干部做督导联络员,负责学校督导的相关工作。
督导联络员要与责任督学保持良好的联系,负责协调学校相关领导和部门落实责任督学反馈的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向责任督学报告与本校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要加强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并为责任督学提供必
要的工作条件。
被督导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对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的经常性督导工作应当积极配合,不得干扰和拒绝,对督导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为实现学校、社会、家长正确理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如何营造良好氛围?
要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让学校、社会、家长正确理解责任督学的职责,了解挂牌督导工作,支持挂牌督导工作。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顺畅责任督学、学校、社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引导家长和社会关注、支持挂牌督导工作,保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顺利实施。
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利用《北京教育》、《现代教育报》、北京教育督导室网站等各种宣传平台,宣传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政策,宣传区县挂牌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推荐区县先进经验、责任督学先进事迹。
区县教育督导部门也要利用本区县的媒体、网站、研究刊物,积极解读本区县的相关政策,宣传好区域内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市上下凝聚挂牌督导工作的正能量。
保障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建
立哪些制度和机制?
开展挂牌督导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建立各种相关制度和机制进行工作支撑。
如:依据《办法》和《实施意见》,结合区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的
区县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完善本区县的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责任督学的遴选、聘任、培训和管理制度,建立挂牌督导工作考核制度、督导结果使用制度、督导工作档案制度、督导工作宣传制度等。
编辑吴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