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解析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解析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解析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下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总公司管理的更改、小型等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物资是指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内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所必需的物资。

第四条建设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甲供物资和自购物资两类。其中:总公司采购和总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联合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物资统称为自购物资。

第五条建设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其技术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相关标准规定以及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建设项目供应需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总公司物资管理部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建设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三)发布、调整甲供物资目录;

(四)负责总公司利用外资的建设物资的采购和合同签订工作;

(五)审批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组织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的联合采购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其物资管理部门是建设物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二)负责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计划编制、报送和采购供应工作;

(三)负责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计划审批和采购供应工作;

(四)督促、检查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五)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承担相

应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第三章甲供物资

第九条甲供物资实行目录管理(见附件1),甲供物资目录由总公司根据建设管理需要进行发布、调整。

第十条甲供物资达到国家规定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进行招标采购,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并经重新招标仍少于三个的,在向原建设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办理不再进行招标手续后,按《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由总公司物资管理部组织建设单位联合采购,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合同签订和采购活动的执行。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在甲供物资招标采购前,编制甲供物资招标计划。招标计划经批复后,才能实施甲供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由总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批,批复后由总公司物资管理部组织建设单位分批次实施联合采购。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由建设单位审批。

第十三条甲供物资按规定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

行招标采购。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在属地或授权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招标采购活动。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施工组织安排,组织编制甲供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和批次采购计划,有序开展甲供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第十五条总公司物资管理部和建设单位分别负责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和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包件划分和资格要求设定。包件划分和资格要求设定原则如下:

(一)适应招标采购物资特点,满足采购要求;

(二)凡是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列入总公司《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必须要求供应商通过相应的许可或认证;

(三)有利于市场竞争,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节约采购成本;

(四)优先面向物资生产企业招标采购,减少中间环节;

(五)严禁以不合理的业绩和资质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六)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或其他任何理由,规避招标。

甲供物资包件划分和资格要求设定实行集体决策。

第十六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至少应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应依据总公司发布的铁路建设物资招标示范文本编制,并按要求进行审查批准。发售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等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评标工作,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独立地完成评审工作,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示或者暗示提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对于拟中标价超出概(预)算价格的包件,建设单位应组织分析原因。确属物价上涨等原因的,在不因此突破批准初步设计总概算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确定进入公示定标程序或重新采购;属于围标串标等人为原因的,依据规定组织重新采购。

第二十条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建设单位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以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人与采购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建设单位明显不利的,可以进行重新采购。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保持一致。不得与中标人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建设物资采购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履约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节点工期安排和采购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编制并向物资供应商下达供货计划,督促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供货计划组织物资生产和供应,跟踪物资生产制造、包装、装运等工作,按规定对实行监造的物资(见附件2)实施驻厂监造。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将物资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物资进场验收,监理单位参加。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对进场甲供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认证或许可证

书、监造证明、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检测。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纳入物资保管要求和搬运保管费用,物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存放、保管,因搬运、保管不当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损失。

第二十五条由运营接管单位使用的不需要建筑、安装的甲供物资,可由建设单位与运营接管单位协商,在概(预)算范围内委托运营接管单位负责采购、验收和保管。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保证甲供物资满足工程建设和开通运营需要,对验收合格的甲供物资及时支付货款,并根据施工组织变化、变更设计、运输安排等及时调整物资供应,对物资供应中供应商的违约或不良行为,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要建立物资供应应急机制,出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应制定物资应急供应预案,保证建设项目物资供应需求。总公司物资管理部可组织跨建设项目调剂物资供应,建设单位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十八条根据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工作需要,总公司和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物资代理公司协助进行物资采购、

组织供应和质量监控等服务工作。

物资代理公司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建设单位负责与选定的物资代理公司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合同报总公司物资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物资代理公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或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有从事相应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第四章自购物资

第三十条除甲供物资外其他建设物资均为自购物资。自购物资由施工单位作为采购人自主进行采购,其采购行为应符合国家招标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对于宜统一规格型号或制式的自购物资,提倡施工单位进行联合采购。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及建设项目施工组织安排和自购物资需求,编制自购物资年度采购计划报建设单位核备。建设单位应审核自购物资年度采购计划是否满足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予

以调整。

第三十二条凡是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列入总公司《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必须要求供应商通过相应的许可或认证。

第三十三条对工程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的自购物资采购,建设单位应审核采购资格要求设定和技术要求等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更正。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施工单位将自购物资采购合同副本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自购物资进场验收,监理单位参加,对进场自购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认证或许可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检测。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自购物资的供应和质量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自购物资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物资质量,保证自购物资供应和质量,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

第五章物资质量责任

第三十七条建设物资实行采购、供应、使用全过程管理,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物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三十八条从事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物资供应商、物资代理公司,要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中相应环节的责任人及其责任,把好采购、生产、运输、验收等关键环节,杜绝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使用。

第三十九条总公司物资管理部按规定组织供应商信用评价,公布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者因存在不良行为被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采购其生产或代理销售的物资。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物资,不得采购和使用。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钢轨采购执行总公司相关规定;使用国外贷款的物资采购,贷款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高速铁路站后系统集成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物资纳入施工总承包合同,作为自购物资由施工单位采购。

第四十一条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绩效按总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月日起施行。原铁道部印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停止执行。前发其他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

2.监造物资目录

附件1

铁路建设项目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目录(一)

注:

1. 钢轨采购执行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

2. 铁路通信骨干网建设时,光纤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时钟同步设备和GSM-R 核心网共用设备纳入本目录,由总公司物资管理部组织建设单位统一采购。

3. 利用外资采购的物资按总公司与贷款机构确定的采购清单执行。

附件2

铁路建设项目监造物资目录

注:

1.其他需要实行驻厂监造的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由建设单位提出建议,报总公司同意后实行;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

2.监造单位负责编制驻厂监造大纲和实施细则,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对供应商的生产计划、质量保证体系、设备、工艺水平、人员的资格进行核查,对原材料、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必要时进行试验和检测。

(铁总建设[2015]7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

铁路信息化

铁路信息化:新的跨越之旅 2005年12月07日 2005年3月18日,中国铁路进行了一项重大改革,铁道部党组决定撤销所有铁路分局,实行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在这场大战役中,铁路信息系统必须进行大面积、大范围的切换,其中调度指挥切割就涉及13个铁路局、41个铁路分局、1322个调度台、3685个车站,这对铁路信息系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3月25日18时,具有历史意义的运输指挥权顺利交割,18个铁路局直接对车站正式实施指挥行车。实践证明,铁路信息化是实现铁路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和必然选择。 尺子铅笔·信息系统 “没有信息化的支持,铁路跨越式发展就难以推进,铁路现代化就不能实现,”在2005年2月底召开的全国铁路信息化工作会议上,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深有感触。 信息技术在铁路的应用,大大提升了铁路的综合竞争实力。2004年7月底,兰州局在全路率先实现DMIS(现为TDCS)全局覆盖、率先实现T/D(TMIS/DMIS)结合、率先建成三级综合调度体系。“T/D结合的建成,不仅彻底改变了在一张大表上,通过一把尺子、一支铅笔、一部电话来推算车流的方式,还能自动跟踪列车车次、自动采点、自动描绘列车运行图等等,”兰州局信息处的国先生一连说出了好几个“自动”。 DMIS是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现代化的标志,是铁路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继兰州局在全路率先实现全局覆盖后,京沪线实现全线覆盖,成都、乌鲁木齐、柳州、呼和浩特铁路局也取得突破性进展,6大干线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也将这一系统纳入“十全”标准,正在大力推进。 2003年11月26日,青藏铁路公司仅用70天时间在西哈段(西宁至哈尔盖)建成了世界先进的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CTC)。2004年5月23日,这个系统正式开通使用。CTC 建成后,青藏线西哈段共有17个车站,10个车站实现行车指挥无人化,无人化率达到58.8%,车务部门运转人员减少119人,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约人工成本支出122万元。如果算上管理费以及各种补贴等费用,年节约运输成本支出超过200万元,效果十分显著。 客运方面,目前全路计算机售票车站已达2159个,其中1277个车站实现了联网售票,计算机售票量达到全路售票量的90%以上。货运方面,货运营销信息系统取得新的进展。目前,铁路系统已经实现了路网最短车流径路梳理和重车车流组织优化,建立了重点煤矿、电厂、钢厂等大客户信息库,在满洲里、绥芬河、二连浩特和阿拉山口4大口岸站实现了铁路与海关之间的实时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大大方便了货主。

中国铁路总公司董事长 精心打造铁路客货营销的商务平台

中国铁路总公司董事长精心打造铁路客货营销的商务平台充分发挥铁路资源优势精心打造铁路客货营销的商务平台针对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铁路在互联网经济大潮下如何把握住机会,是否真的可以借力互联网实现真正的腾飞。让我们先看一组数据,xx年1月10日,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数据显示,xx年,国家铁路累计发送旅客20.75亿人,同比增长10.7%;旅客周转量完成10420.66亿人公里,同比增加661.00亿人公里,增长6.8%。 全年运送旅客比国内总人口还多7亿,这个数字足以说明了这个市场有多庞大,怎样充分有效利用好这些资源,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根据这一统计,如果我们按30%的人群通过网络购票,也就是近7亿人次,按每位旅客平均为铁路多贡献10元的利润附加值,也就超过70亿元的利润,国内年销售额上100亿的电商网站都没几个,更别说是利润了。这些资源对铁路来说,如果充分发挥铁路资源优势,精心打造铁路客货营销的商务平台,将会是一个很大的商机,带动铁路真正的走进互联网时代。 总结铁路要迈入互联网的几个重点问题,首先要做的是对旅客从购买火车票到坐火车的整体需求做一个分析,根据调查旅客对购票,列车用餐,乘坐舒适度以及在漫长的旅行中旅客的需求,这几

方面是多数旅客乘车在意的地方,也是商机存在点,我们怎样在满足旅客需求,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的情况下,充分发挥铁路资源的优势让我们逐一分析一下旅客最在意的点。 首先是购票问题。这似乎是一个老生长谈的话题了,也是长久以来旅客最大的需求,12306官方购票网站的开发,为旅客带来一些便捷,但问题也不少,一是用户体验信息的及时反馈,二是操作程序是否便捷,(可以和 ___或其他链接登录,提供便捷)每逢重大节假日访问量增大是否可以保持畅通等。 其次是列车上的用餐及购买食品。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在封闭的车型出售高于市场价格的销售方式,显然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旅客的需求,薄利多销才是更大的商机。现在我们总能看到绝大部分旅客都是自己带食物上火车,试想如果火车上的食物价格跟普通市场价一样,谁还会拎着大包小包食物坐火车呢?再者是在漫长的旅行中旅客的需求。如何协助旅客打发漫长的旅行路程,这既是值得深究的点,其背后也蕴含着巨大的商机。有效的广告传播解决的是时间和空间一致性问题。如此超长的碎片化时间,如此狭小的空间,这都是对旅客进行广告传播最有效的载体。

中国铁路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TG

TG/XX202-2015 中国铁路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促进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全面提高铁路网络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及控制系统(以下统称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网络和系统。 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入侵、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存储、传输、处理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第四条总公司网络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主动防御、综合防范、分级保护、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目标和措施 第五条总公司网络安全工作目标是通过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保证业务应用连续性和安全性,保证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

保密性、可用性,支撑总公司业务发展。 第六条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包括管理保障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运维保障体系。管理保障体系包括信息安全组织、信息安全规章制度、信息安全工作流程等。技术保障体系包括应用安全架构、安全服务架构、基础设施安全架构等。运维保障体系包括运行管理、安全监控、事件管理、变更管理等。 第七条全面推行网络安全风险管理。通过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识别安全风险、完善风险管控流程、强化风险应急处置,提高网络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第八条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集中指导、属地管理原则,在总公司统一指导下,各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测评、整改工作。 第九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应与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总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网络安全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规与政策,对总公司网络安全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总公司运输局(信息化部)按照总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负责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网络安全规划建议,拟订网络安全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组织拟订总公司网络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监督落实;组织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劳社部函[2002]150号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中铁程劳〔2002〕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总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及其专职司机和专职秘书; 2.企业因工作需要在驻地外设立的办事机构(指挥部、办事处)中的全部人员; 3.企业经常驻外从事供销、采购人员,企业内有明确任务指标的业务人员; 4.非直接生产的客、货、卧车的驾驶人员,从事长途运输工作的汽车司机、装卸、押运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保卫及因工作需要须机动作业的其他人员。 (二)部分因工作性质在一定时期需连续或不间断作业的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这些工作岗位包括: 1.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监理的现场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 2.从事野外作业的有关勘探、测量、设计人员; 3.铁路工业企业在施工现场从事产品制作、预制、加工、维修、维护人员; 4.从事内航货运作业生产岗位的人员; 5.铁路运输企业劳动者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根据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年度正常工作量的平均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按不同岗位的作业特点自主确定不同的劳动班制。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计统…2014?9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深化铁路建设路地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协调、监管等方面工作优势,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并创新铁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机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的机 一1一

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需要,路地双方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铁路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实施推进的主体,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负责;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对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实施、补偿安置、社会稳定及各项手续完善负责。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建设的铁路。其他铁路可参照执行。 二、政策措施 (三)确定征地拆迁组织推进模式,新开工项目按征地拆迁费用合理包干组织实施。新开工路地合资(作)项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双方核定批复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完成。建设单位已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督促地方政府按建设工期和费用包干要求组织实施。 (四)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突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的依据。征拆费一2一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访谈计划时间表实时调整表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第一轮访谈计划时间表 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7日

新华信咨询公司已于2004年4月27日正式进驻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资”),开始进行“明确战略优化组织提升综合竞争力咨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为了深入了解中铁物资的内部经营管理状况、资源能力和外部环境情况,我们拟进行一次集团整体,包括所属单位的访谈。访谈计划时间表附后。 考虑到这次访谈涉及的人员多、范围广、任务重,为了便于我们能够及时完成访谈任务,在第一阶段结束时顺利提交研究报告,我们希望有关人员能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并按照下表所列的时间接受访谈。如果确有困难,请提前一天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行时间上的调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给予的支持! 新华信中铁物资项目组 2004年4月27日

说明: 1、所有时间安排,将根据中铁物资和项目组的实际情况作必要调整,且由于项目时间很紧,诚挚希望中铁物资的工作人员能配合项目的访谈时间,并提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安排; 2、访谈人员将根据项目的必要性,增加访谈人员的数量; 3、如果访谈难以白天进行的,项目组可考虑在晚上17:30—19:30进行访谈工作; 周六、周日作为访谈的机动时间; 5、本轮访谈为第一轮的初步访谈,项目组将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再进行第二轮的深入访谈。

注释*:访谈地点铁道部附楼办公室 注释**:访谈地点中关村或物资大楼会议室,时间分别为1个半小时待访:

* 孙念超木材采购站站长 张庆安纪检处处长 对下列所属物资公司以及其他控股公司,新华信项目组将于4月29日前通过电话约定访谈时间,计划安排在五一以后,如果与其他安排的访谈有冲突,我们将本着外地公司负责人访谈优先的原则,对访谈计划作一定调整并及时通知被访谈人: 1.进出口公司:郑总 2.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 3.中国铁路物资天津公司 4.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公司: 潘总 5.中国铁路物资沈阳公司

《中国铁路XXX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

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铁路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化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参照《中国铁路XXXXXX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了信息化管理的分工、职责和流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 第四条本细则中涉及到的信息设备(软硬件)主要包括: (一)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MODEN、无线AP等; (二)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视频设备等; (四)软件:常用软件和行业软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条设立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信息化工

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六条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为工程技术部,负责牵头处理信息化管理日常工作,对口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业务。 第三章信息化工作分工与职责 第七条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由综合办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域网的建立,网络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网络设备、服务器等专项费用预算与管理台账; (三)负责指导公司员工正确使用计算机和排除运行中软硬件故障; (四)负责公司各部门硬件信息设备的维修、维护,建立维修台账; (五)负责公司网络中心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规范机关局域网系统配置与正常运行并建立维护台账; (六)负责公司局域网运行的安全性,防止入侵及病毒破坏。 第八条计算机设备管理由物资设备部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办法铁总开发〔〕 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规范资产经营开发行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铁总发展与法律〔2014〕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资产经营开发管理。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的国铁股东,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按本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所出资企业资产经营开发指导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经营开发的基本内涵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挥铁路行业和资源优势,在发展运输核心业务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开发和资本运营,组织各类资产盘活利用、增值开发,推动国铁资本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资产营运效率效益,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生产经营与资产经营、企业创效与资产增值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开展资产经营开发应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节约利用、集约开发;加强非运输业务开发与管理,拓展企

业经营领域,增强造血功能;规范对外投资与股权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 第五条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应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享有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依法合规、规范决策,规划引领、市场运作,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有序高效、协同联动、合力共赢。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总公司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制度。 (二)指导所属企业编制资产经营开发规划、年度计划并实行备案管理。 (三)审核批准所属企业重大资产经营开发项目: 1.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 2.限额以上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境外投资项目; 4.按规定需由总公司审批的土地综合开发项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所属企业资产处置、改制上市等重大资产经营开发事项。 (五)组织金融保险、“走出去”项目等利用路网性、整体性资源,具有重大影响的产业与项目开发。 (六)负责资产经营开发行为和效率效益监管与评价。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发《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中铁程安[2000]194号)同时废止。 二OO四年二月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全公司开展工程创优活动,鼓励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动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增强企业质量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规范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质工程的申报、审查等具体事宜由总公司安全质量部承办。优质工程的评选结果,经总公司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布。 第三条:总公司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简况报送为4月30日,材料报送6月30日。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必须是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建设计划的工程,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 第五条:申报总公司优质工程必须达到以下规模: 1、新建铁路:一次建成的单线干线铁路长度不少于30公里;一次建成的双线干线铁路连续长度不少于20公里。 2、改建铁路(含增建二线)、电气化或单独立项的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长度不少于80公里或一个区段(含两端区段站)。 3、新建、改建铁路区段站,编组站,大型独立客、货站。 4、全长1000米以上的特大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且施工复杂,技术含量高的大桥;相对高度(墩、台)大于60米的大桥;桥面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立交桥。 5、全长3000米以上的单线隧道、2000米以上的双线隧道;地下铁道工程一个区间或一个车站;地质、施工技术复杂的地下工程。 6、连续长度1000米以上的特殊设计路基工程,500米以上采用新技术的大型防护工程(如挡墙、护坡、护岸等)。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用房及住宅建筑;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宾馆等公共设施;5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群。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推广价值和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能单独形成能力的工程项目。 9、造价1亿元以上的其它工程项目。

《中国铁路XXX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铁路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化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参照《中国铁路XXXXXX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了信息化管理的分工、职责和流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 第四条本细则中涉及到的信息设备(软硬件)主要包括: (一)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MODEN、无线AP等; (二)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视频设备等; (四)软件:常用软件和行业软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条设立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六条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为工程技术部,负责牵头处理信息化管理日常工作,对口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业务。 第三章信息化工作分工与职责 第七条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由综合办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域网的建立,网络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网络设备、服务器等专项费用预算与管理台账; (三)负责指导公司员工正确使用计算机和排除运行中软硬件故障; (四)负责公司各部门硬件信息设备的维修、维护,建立维修台账;

(五)负责公司网络中心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规范机关局域网系统配置与正常运行并建立维护台账; (六)负责公司局域网运行的安全性,防止入侵及病毒破坏。 第八条计算机设备管理由物资设备部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计算机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二)负责计算机相关设备购置,制定采购计划及费用预算; (三)负责建立计算机相关设备台账。 第九条视频会议建设和管理由综合办负责,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视频会议室日常使用和管理,建立使用台账。 第十条工程技术部对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划和实施 (二)负责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定信息系统权限管理规范 (三)负责信息化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 (四)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机关其他各部室信息化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储存、备份、传递与应用的管理; (二)负责本部门信息管理工程中与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三)负责本部门信息设备的统计和日常保养工作; (四)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做好实施企业信息化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工作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底组织一次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考核形式按照集团公司考核办法进行。 第十四条各部室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本部室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材料准备和填报工作,人员报工程技术部备案。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不定时工作制批复

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中铁程劳…2002?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总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及其专职司机和专职秘书; 2.企业因工作需要在驻地外设立的办事机构(指挥部、办事处)中的全部人员; 3.企业经常驻外从事供销、采购人员,企业内有明确任务指标的业务人员; 4.非直接生产的客、货、卧车的驾驶人员,从事长途运输工作的汽车司机、装卸、押运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保卫及因工作需要须机动作业的其他人员。 (二)部分因工作性质在一定时期需连续或不间断作业的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这些工作岗位包括: 1.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监理的现场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 2.从事野外作业的有关勘探、测量、设计人员; 3.铁路工业企业在施工现场从事产品制作、预制、加工、维修、维护人员; 4.从事内航货运作业生产岗位的人员; 5.铁路运输企业劳动者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根据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年度正常工作量的平均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按不同岗位的作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车票改签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车票改签、退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铁总运〔2013〕102号 各铁路局: 为适应铁路发展,完善车票改签、退票办法,特通知如下: 一、关于车票改签 1.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乘车站、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 2.在车站售票预售期内且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车站应予办理,收回原车票,换发新车票,并在新车票票面注明“始发改签”字样(特殊情况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开车后改签的注明“开车后改签不予退票”字样);原车票已托运行李的,在新车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 二、关于退票 1.旅客要求退票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退还全部票价,核收退票费。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 2.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核收退票费。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3.因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在开车后2小时内改签的车票不退。 4.退票费如下核收: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3年8月19日

铁路信息化行业发展概况-铁路最新发展概况

铁路信息化行业发展概况 (1)铁路信息化现状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交通方式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根据《2017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 年年底,全国铁路营业总里程达12.7 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5 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以高速铁路为骨架、以城际铁路为补充的快速客运网络初步建成。铁路营业里程中,复线里程7.2 万公里,占56.69%;电气化里程8.7 万公里,占68.50%。在全国的运输服务能力中,铁路运输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客运周转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我国铁路建设曾长期滞后的情况下,铁路的信息化主要集中于解决关键问题,包括运输组织、客货营销、电子商务等方面,典型系统包括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TMIS)、铁路车辆管理系统(CMIS)、运输生产计划系统(FOMS)、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PMIS)、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12306、95306网站等。

而在信息通信顶层设计、集约化管理、全应用全流程覆盖、数据中心建设、系统安全等方面相对薄弱。同时,铁路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截至2017 年,铁路系统下属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全部完成。改制之前,铁路信息化系统统一建设和推广存在较大困难,铁路行业信息化水平与电力、石化等国内信息化领先行业相比存在明显差距。

(2)铁路信息化市场情况 ①铁路行业大规模投资带来信息化高速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四个交通”全面发展、使交通真正成为发展先行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联合发布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其突出特点就是将中国高铁远景规划由原来的“四纵四横”提升至“八纵八横”,到2020 年全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到3 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到2025 年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到3.8 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路网结构更加优化,骨干作用更加显著,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根据中金公司预计,“十三五”期间铁路领域年均投资将保持在8,000 亿元以上,预计整个“十三五”期间投资规模可达4 万亿元,铁路板块将继续维持高景气度。铁路领域持续稳定的大规模投资,将为铁路领域产业链带来蓬勃生机,数万亿的市场空间蓄势待发。 随着铁路基础建设的不断推进,未来铁路规模更加庞大、网线布局更加复杂、客货运输调度难度更大;特别是快速发展的高速铁路网,离不开大额基建投资,工程管理、基础资产管理任务复杂而艰巨;建成运营的高速铁路运行安全、效率问题越加突出,对客运服务、安全防护、检修、调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愈加庞大的铁路资产规模、海量铁路运营数据,需要创新手段、盘活存量、挖掘价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 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实施阶段。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阶段。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完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移交或维管交接。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建设,统一管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统一安排、推进铁路建设项目实施。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总公司建设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负责制定铁路建设管理制度和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总公司中长期和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组织重大项目的前期技术论证和评价,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审批(或报批)、初步设计审批、Ⅰ类变更设计审批、概算调整等工作,按规定办理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批复。 (三)组织铁路建设资本金筹集,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建设资金筹集工作,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铁总财〔2016〕11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关事项的通知

铁总财〔2016〕11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总财〔2016〕11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关事项的通知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 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这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部企业形成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铁路企业税负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全面实施营改增范围和主要政策 (一)全面实施营改增适用范围。 自2016年5月1日起,铁路单位在我国境内销售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下简称新增

试点服务)等营业税应税服务,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铁路单位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总公司所属各企业及其所属单位,总公司所属各事业单位。 (二)全面实施营改增主要政策 1.铁路企业主要适用政策。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扩大试点范围,所有原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为增值税纳税人;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全面实现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允许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三是一般纳税人从事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行业适用11%税率,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维持17%税率不变,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四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铁路单位接受新增试点服务所含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以下项目除外: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财务规划与资本运作方案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财务规划与资本运作方案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财务规划与资本运作方案 ,讨论稿,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战略咨询项目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财务规划 ...................... 5 一、中铁物资总体财务现状及财务管理状况 . (5) ,一,中铁物资总体财务状况 (5) 6 ,二,财务管理现状 .................................二、财务战略规划 .. (7) ,一,财务战略 (8) ,二,财务目标..................................... 12 三、财务职能战略 . (22) ,一,财务机构的角色定位及功能界定 (22) ,二,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 (25) ,三,组织结构设置的原则 (32) ,四,在调整期间的过渡方案 ........................ 33 四、财务管理的集分权模式 .. (34) ,一,对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认识 (34)

,二,考虑的关键因素 (34) ,三,未来阶段性方案 (35) ,四,主要财务权限划分 ............................ 37 五、财务管理体系 . (38) 此报告仅为新华信提供客户内部使用。未经新华信公司的书面许可~其它任何机构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战略咨询项目 ,一,总体框架 (38) ,二,全面预算管理 (38) ,三,融资规划及资金管理 (49) ,四,资产管理..................................... 54 六、财务人员管理 . (58) ,一,两个阶段性目标 (58) ,二,财务人员培养选拔的两个纬度 (58) ,三,对下属分/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管理 (59) 第二部分中铁物资总公司资本运作规划 .................... 61 一、资本运作概述 ..................................... 61 二、资本运作的比较优势 ............................... 61 三、各业务板块资本运作规 划 (63) ,一,商贸板块 (64)

中国铁路信息化“建立”之运维服务管理新概念

中国铁路信息化建设之运维服务管理新概念 王辉 (北京京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客车机车事业部,北京100085) 摘要:为适应当前中国铁路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公司参与中国铁路信息化建设积累的大量经验,特在新时期、新背景下提出针对中国铁路信息化建设量身定制的运维服务管理新概念。通过对京天威运维服务管理系统的分析评估,相信必将对中国铁路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规范的、体系化的、层次化的运维服务管理体系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运维服务管理,京天威运维服务监控系统,JTV BSMS,ITIL 1引言 伴随中国铁路跨越式的大发展,信息数据在中国铁路信息化建设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及时性等凸显日益重要。信息是建立在高性能的硬件服务器和畅通发达的网络基础之上,数据是存储在运行SQL Server、Oracle等大型数据库的硬件服务器上,一旦硬件服务器、网络和地理环境等任何一个节点出现问题,必将对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产生较大的影响,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纵观当前中国铁路IT系统发展的现状: ●随着中国铁路IT系统不断发展,各种不同的应用和业务系统在网络上运行越来越多,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大,要求对系统集成技术管理的内容日趋增多,包括网络管理、性能管理、应用管理、使用管理、安全系统等内容。 ●伴随中国铁路业务服务规模的不断增大,规划、维护、安全、管理等分工更加细致,迫切要求管理者需对业务服务管理和维护建立统一的、规范的、体系化的、层次化的运维服务管理模式。 ●当前各路局普遍存在多设备、多系统的运行信息、告警信息的多样化。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集中化的管理,进行智能化的分析、统计,得出有利于网络管理和维护的数据,更有效、更快捷的解决问题。 ●伴随中国铁路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直接导致管理人员不断增多,管理流程日益复杂,管理成本不断上升,技术管理体系亟待需要完善。 2运维服务管理新概念 2.1 运维服务管理的主要思想 通过对当前中国铁路IT系统环境和管理现状的分析调研,急需建设一套统一的网络和

我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计统〔2014〕9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深化铁路建设路地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协调、监管等方面工作优势,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并创新铁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机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的机 一1一

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需要,路地双方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铁路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实施推进的主体,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负责;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对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实施、补偿安置、社会稳定及各项手续完善负责。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建设的铁路。其他铁路可参照执行。 二、政策措施 (三)确定征地拆迁组织推进模式,新开工项目按征地拆迁费用合理包干组织实施。新开工路地合资(作)项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双方核定批复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完成。建设单位已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督促地方政府按建设工期和费用包干要求组织实施。 (四)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突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的依据。征拆费一2一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总一则 第一条一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保障有效供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所属企业? 本办法所称物资的范围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确定? 第三条一物资采购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阳光采购?实行物资公开采购?坚持以招标为主的采购方式?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或不适宜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经集体决策确定其他采购方式?实施公开采购?招标采购坚持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 (二)全面开放市场?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逐步减少单一来源采购?鼓励制造企业直接参与竞争?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加大直接采购力度?严禁设置不合理的业绩二资质等条件限制二排斥市场竞争? (三)严格合同约束?强化合同意识?建立合同会审机制?规范合同签订二变更程序?落实合同履约各方责任?保障物资采购工作质量? (四)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物资信息发布制度?公开物资需求二采购信息?公开铁路专用物资执行的国家二行业或企业标准(包括标准性技术文件)的获取方法?积极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31

第二章一采购管理 第四条一物资采购实行总公司和所属企业两级集中采购?按照物资管理目录划分两级采购权限?为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实现规模效益?所属企业采购权限内的部分物资由总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联合采购? 第五条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内的物资采购应按相关法律二行政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实施?其他项目内的物资采购应符合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按规范程序实施?实施过程贯彻公开二公平二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一总公司物资管理部是总公司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物资采购方面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二)组织二指导二监督所属企业规范开展物资联合采购二自主采购和供应等相关工作? (三)制定二发布物资管理目录?按生产经营物资二建设物资分别明确管理权限? (四)制定二发布总公司物资招标文件范本? (五)组织总公司集中采购物资的采购工作?参与供应管理? (六)受理总公司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异议? (七)负责总公司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八)负责总公司物资采购服务平台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一所属企业物资管理部门是本企业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未独立设置物资管理部门的所属企业?按照内部职责分工确定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物资采购方面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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