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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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高级职称评定汇总

以下是将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定所注意事项及需要准备的材料进行归类汇总,以便大家参考准备,因有些需要提交的材料会每年不同,故大家看后如果有遗漏或者新增的项目请及时联系办公室加以更正或者修改,以便大家能顺利、省时的完成职称评定。谢谢配合!

一、初级职称

1、评定方式:初级职称实行认定的办法,不再组织职称评审。

2、年限:(1)中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认定为初级职称;

(2)大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可认定为初级职

称;

(3)本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认定为初级职

称;

(4)研究生毕业可认定为初级职称。

3、认定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一《职称认定办理程序》

二、中级职称:

1、评定方式:中级职称分别实行认定、资格评审的办法。

2、年限:中专、大专、本科获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可申报中级职称;

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中级职称;

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申报中级职称;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中级职称。

3、认定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一《职称认定办理程序》

申报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二《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三、副高级工程师:

1、评定方式:副高级工程师分别实行资格评审或考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

办法。

2、年限:中专、专科、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五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可

申报副高级职称。

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可

申报副高级职称。

3、申报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二《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四、正高级工程师:

1、评定方式:正高级工程师分别实行资格评审或考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

办法。

2、年限:中专、专科、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并从事本

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

以上,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获得博士学位确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

以上,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3、申报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二《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五、英语及计算机考试

英语职称考试:

1. 通过全国通用标准60分,有效期直至本级职称评定成功;

2. 达到天津地方标准的均为一年;

3. 取得英语6级或二学历英语专业可免试。

4. 中级职称报考英语B级,高级职称报考英语A级。

计算机考试

1.通过高级程序员及程序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及计算机专业可以免试计算机。

2.1964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可以免试计算机。

3. 申报中级需要3门计算机考试合格,申报副高级需要4门计算机考

试合格,申报正高级需要5门计算机考试合格。

六.继续教育证书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要求,从2013 年开始申请中、高级职称人员在提交材料时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为每年累计12 天,

32 学时,继续教育年限要求为任职期间每年一次,请各位申报人员提前准备。

由于今年为第一年开始需要继续教育证,所以不要求每年都有只要今年有即可。

一、培训方式

2014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主要采用网上培训形式进行,培训时间为32学时。其中全市统一学习的必修课为《技术创新的方法》,请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网址:)进行注册,免费学习《技术创新的方法》的必修课,同时在网上进行选修课的选课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可参加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组织的公需课程培训。(注:大家在注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在注册第二步所属组织选择上,要选择“北方人才市场”,否则无法为大家发证。继续教育请具体咨询一下28013599)

二、学时登记

(一)网上培训学时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通过网上培训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后,经考核合格后,可从“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打印公需课程网络培训证书,粘贴到《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直接将学时计入本人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二)其他培训形式学时登记

通过其他形式完成公需课程学习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需提供培训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将学时计入《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其他事宜

(一)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须按照规定的学时要求参加公需课程培训,培训

学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在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按要求对公需课程培训学时进行核查。

联系人:杨杙

联系电话:23116958、23398970(传真)

附一:《职称认定办理程序》

1、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在职证明。

2、由工作人员阅档,核实情况。(档案内)

(1)毕业生登记表(核实学历及毕业时间)

(2)报到证(核实参加工作时间)

(3)转正定级表(核实转正时间)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张。

4、领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业绩考核表》,逐项认真填写。单

位在“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处加盖公章交回,经工作人员审核,材

料齐全,手续完备,呈报市职称办报批备案。

5、领取《职称证书》。由单位人事部门领取。

附二:《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学历证件原件

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4.《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

5.论文:按评审标准规定的,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著作、论文或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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