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变态!揭开古代女子死刑“潜规则”
日本古代惩罚女犯人的变态酷刑

日本古代惩罚女犯人的变态酷刑1.穿胸这种刑法一般是在战争时候对待敌国女性战犯的.这种刑法不是我们想像的从胸口刺进去,而是用蒂尖的铁棍从侧面穿透胸部,然後挂在木竿上面示众.2.剖腹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执行任务失败被抓之後,一般不让她自杀,而是剥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段用尖刀从胸骨中间拮进去,一直划到小腹部,之後内脏都会流出来,惨不忍睹.3.铜烙这是一个比较变态的刑法,一般用于通奸的女人.道具是一个铜棍,插在炉子上面,炉子烧热,铜棍就会烤的通红.把女犯人绑在架子上面,然后把阴道对准棍慢慢放进去.4、捆绑日本战国时代,抓到敌国女人之後用一种韧性很好的钢绳捆起来,而且捆的很紧,绳子末端穿一个铁环,然後用一个类似于辘轤的东西拽那个钢绳,最後犯人的骨头都会被勒断。
5、板烧这个刑法类似于烧烤。
即把钢板烧热,然後把犯人剥光放在上面。
直到烤熟.6、开颅把犯人锁在铁箱子里面,只漏出头部。
然後用一个大锤子砸下去,後果可想而知。
7、挖胸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
这个比较变态。
日本人是怎麼想的?8、万箭穿身把犯人绑在一块大木板上,然後就有10几个弓箭手站立旁边。
行刑官下令射在哪里,马上就会有如雨点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个部位。
如果遇到很变态行刑官的话…….9、砧板拖中间放一块铁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铁块,一般比较锋利,是铸造时铸的。
两匹马拉着犯人在上面来回拖拽——当然犯人要赤身裸体。
结果就是.10、断指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过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来。
很多犯人受刑之后都死于剧痛。
11、绞刑这个刑法有点特殊,不是把人吊起来,而是用绳子缠住犯人脖子,然后有两个人拽两头,直到犯人断气为止。
这个刑法还比较人道。
12、***把女犯人发配到军队里面,长官会让士兵开色戒。
结果就是一个女人被xxxx个男人***,最后死掉.(日本人够绝的)13、杖腹把犯人四肢分开,成“大”字型绑住,然後用木棍击打腹部。
结果往往是子宫破裂,内脏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日本人太变态了。
古代女子死刑流程

古代女子死刑流程
在古代,女子要是犯下重罪被判处死刑,那可不是一般的凄惨啊!咱先说说审判这一环节,那可是相当严格的,就跟现在审案子一样,得有证据,得有审问,对吧!比如说有个女子被指控杀人,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能随便就判人家死刑吗?当然不行啦!
一旦被判了死刑,接下来就是执行了。
哎呀呀,那场面可真是让人头皮发麻。
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斩首,那大刀一挥,脑袋就搬家了。
“这多吓人呀,换做是你,你不害怕吗?”就好像是一棵大树被猛地砍断一样。
在执行之前,女子会被关在牢房里。
你想想,那狭小阴暗的空间,她们得多绝望啊!“换做你在那种地方,能不难受吗?”牢房里的生活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然后到了执行那一天,她们会被押送到刑场。
一路上,周围都是围观的人,那些指指点点的目光,就像是一根根刺一样扎在女子身上。
“这得多难为情啊!”到了刑场,面对那冰冷的刑具和冷酷的刽子手,女子心里该是多么恐惧。
执行的时候,周围一片死寂,只听到大刀落下的声音和人们倒吸凉气的声音。
“这声音多吓人啊!”鲜血四溅,生命就此消逝。
这就是古代女子死刑的流程,残酷而又无情。
我觉得这样的死刑流程真的太残忍了,无论是对男子还是女子,生命都应该被尊重和珍惜。
每个人都有可能犯错,但不应该用这么极端的方式来对待。
应该多一些宽容和理解,给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历史趣谈中国古代比砍头还要凶狠的刑罚 揭秘女子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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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砍头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就是杀头。
曾有记载,一个刽子手连砍17刀犯人的头才被砍下来!那是要有多疼?但还有更狠的,中国古代就有比
砍头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就是杀头。
曾有记载,一个刽子手连砍17刀犯人的头才被砍下来!那是要有多疼?但还有更狠的,中国古代就有比砍头还要凶狠的刑罚——裸刑!这一刑罚专门针对女性,要知道再那个是贞洁为一切的年代,让一个女人赤裸裸在众人“观礼”下接受审判,那真得就比砍头可怕上几倍!
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
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的作用。
从古至今,有很多女性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下面就让小编为您盘点一下历史上最著名的几次裸刑事件:
史上最骇人的几次裸刑事件:
1、毛皇后
历史研究者将她列为中国历史上惨遭裸刑的女人排行榜第一名。
毛皇后是前秦皇帝苻登之妻,她出身将门,美貌出众、武艺高强,善于骑射,有万夫不当之勇。
她率军与姚氏叛军交战时,由于寡不敌众和符登的错误指挥,致使她本人被姚军所生擒。
姚军生擒了这位英勇美貌的女英雄后欣喜若狂,将毛后当做战利品奏凯回营。
当即,毛皇后就五花大绑,受尽了士兵的嘲弄和凌辱,最后被士兵们用绳索牵着押至姚苌处报功。
尽管毛皇后此时鬓发散乱、满身汗污,且被五花大绑,但却不能掩饰她那出众的美貌和婀娜多姿的身段,姚苌见她美貌出众,不禁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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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女子刑罚

古代对女子刑罚1. 历史背景古代社会对女性的权益保护较弱,女子在法律与道德观念上常常处于劣势地位。
在刑罚上,女子犯罪与男子犯罪被看作是不同的,女子犯罪常常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本文将探讨古代对女子刑罚的种类及其影响。
2. 古代女子犯罪的分类古代女子犯罪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是公然违法的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等;二是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如乱伦、通奸等。
在古代社会中,女性被赋予了特定的社会角色,她们的违法行为常常被视为对家族、社会秩序的攻击,因而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3. 古代女子刑罚的种类3.1 鞭刑古代对女子的鞭刑常常被用来惩罚严重的犯罪行为,如盗窃、谋杀等。
而对于男子来说,这样的刑罚往往并不普遍,女子在法律上通常被认为比男子更容易犯罪,因而需要更加严厉的惩罚。
3.2 宫刑宫刑是对妃嫔的一种常见惩罚手段。
宫刑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剃头、捆绑、鞭挞等。
这种刑罚不仅仅是对个人的身体痛苦的惩罚,更多的是对其地位和尊严的侵犯。
3.3 浸猪笼浸猪笼是一种专门用来惩罚女性的刑罚方式。
女子被关进一个密闭的铁笼子里,里面有许多尖锐的铁针。
笼子被放在水中,水位会逐渐上升,直到女子身体完全浸泡在水中。
这种刑罚的目的是通过痛苦的折磨来达到惩罚和威慑的效果。
3.4 绞刑绞刑是一种残酷的死刑方式,女子如果被判绞刑,常常会遭受到比男子更加丧心病狂的对待。
她们可能会被迫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绞杀,这不仅是对女子生命的摧残,也是对她们尊严和人格的折辱。
4. 古代女子刑罚的影响4.1 妇女地位的进一步压迫古代对女子刑罚的严苛使女性在社会中更加地弱势,她们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这些刑罚迫使女性承受更多痛苦,丧失了追求自由和平等的机会,加深了她们与男性之间的社会差异。
4.2 社会对女性的威慑效果古代对女子刑罚的严厉程度对整个社会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这种威慑不仅仅体现在女性本身,更在于告诫其他人遵循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通过对女子刑罚的公开示众,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更加严格,使得女性主动遵守道德规范。
古代欧洲针对女人的刑法

古代欧洲针对女人的刑法古代欧洲是一个男权社会,女性地位低下,在法律上也受到了巨大的歧视。
这种歧视体现在许多针对女人的刑法上,这些刑法严苛而残忍,将女性视为不道德的存在。
下面将介绍古代欧洲针对女性的刑法,以及背后的文化背景和社会观念。
首先是关于通奸的刑法。
古代欧洲普遍认为,女性是性的承受者,应该保持贞操。
因此,如果女性与婚外男子发生有关系,被视为背叛家庭的罪行。
这种罪行可能被判以死刑,或者被处以鞭打、流放等惩罚。
然而,往往只有女性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而男性往往被放过。
其次是有关婚姻不和的刑法。
如果妻子无法满足丈夫的需求,或者妻子对丈夫不忠诚,丈夫通常有权力将妻子送上法庭。
在许多情况下,妻子会被指控为不孕症或性虐待的罪名。
而在这些案件中,丈夫通常可以要求离婚,并保留财产权。
此外,一些地区还会将妻子的家庭财产剥夺,甚至将她拘禁起来。
然后是关于女巫审判的刑法。
古代欧洲存在对女巫的恐惧和迫害,女性被认为是与邪恶势力联系在一起的存在。
女巫审判在中世纪尤为盛行,被指控的女性往往经历严重的拷问和迫害。
她们被认为与魔鬼签订契约,并从事黑魔法或邪恶仪式。
女巫审判的刑罚包括火刑、绞刑等极其残忍的死刑方式。
最后是关于未婚性行为的刑法。
在古代欧洲,不婚先孕被认为是对家族荣誉的损害,被视为罪行。
女性被迫让道德感觉自己是纯洁的婚姻对象。
这导致了一种羞辱和社会排斥的文化。
妇女可能会被迫嫁给她的孩子的父亲,或者受到流放、鞭打等刑罚。
这些刑法背后反映了古代欧洲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和歧视态度。
女性被视为男性财产的一部分,她们的失职行为会破坏男性的社会地位和家庭荣誉。
因此,为了维护男性的尊严和权力,这些刑法被制定并严格执行。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化观念的改变和社会逐渐进步,女性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升。
现代社会已经摒弃了古代欧洲对女性的刑法,女性在法律上和社会中获得了更多的平等和尊重。
尽管我们不能忘记过去的错误,但我们可以学习历史教训,为建设一个更平等和公正的社会而努力。
揭秘: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究竟有多残忍?

揭秘: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究竟有多残忍?我国的刑罚是从古代开始就存在的,但是古代的惩罚制度明显比现在法律上的要重很多,因为古代的人对一些违法犯罪的处罚一般带有报复性,而现代的法律制度的处罚方式主张的是对犯罪人的一种宽容性,希望给予他们一个自我忏悔的机会。
根据一些历史资料的记载,古代的国家是有很多酷刑存在的,类似于现代的严刑逼供,是对人的身体和内心的双重折磨。
其中有一些砍手砍脚、烙铁、在脸上刺字等处罚在那个时候不算是很重的惩罚,吕太后创造的“人彘”才是真正的酷刑。
吕雉被称为"毒妇"她的确也没有辜负这个狠名,不但杀的刘姓皇室萎靡不振,而且还发明了千古酷刑"人彘"。
最毒妇人心,武则天堪称代表。
皇帝李治废王皇后与萧淑妃,把她们关到了不见天日的黑屋子。
立武则天为后。
在古代,为了镇压敌人的反抗,惩治犯罪,打击异己,因此古人发明了很多的极刑,非常的残酷。
列入正式的刑罚的有枭首、剥皮、五马分尸,千刀万剐等等。
其中千刀万剐也就是凌迟,将人一块一块割死,想想就觉得恐怖。
但是有一种刑罚,比凌迟要恐怖很多,而且是由女人发明,武则天却非常的喜欢,到现在也只有3个人尝了滋味。
武则天上台,手段毒辣,对以往旧敌连根拔起,斩草除根。
约摸过了一个月,李治突然想起了他的王皇后与萧淑妃就偷偷去看了下。
《新唐书》、《旧唐书》、《资治通鉴》记载“武氏闻此,勃然大怒,命杖二人百,剔去手足,置于酒瓮,言“令二人骨醉!”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残忍?看完你就明白了!这种刑罚其实就是把人的舌头割下来,四肢砍掉,眼睛挖出来,然后把剩下的部分放进一个缸里,可以说是非常残忍的,然而吕后却用这种折磨人的手段杀了戚夫人。
不过这件事和刘邦也脱不了关系,他爱好美色,当他的老婆也是不容易,因为他的这个嗜好,吕后经常受别人的欺负。
不过皇上不仅没有心疼,还继续跟美女混在一起,还想要让戚夫人的儿子接手他的位置。
吕后肯定是不同意的,她忍气吞声了这么多年,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能够靠自己的儿子翻身,现在有人来挡她的路,她一定要让那个人付出代价的。
古代这些刑法杀人不用刀,死了不流血,专杀不良妇,满清那个最毒
古代这些刑法杀人不用刀,死了不流血,专杀不良妇,满清那
个最毒
古代有一些恐怖刑法,杀人不用刀,死了不流血,但却非常残酷。
这些刑法都是用来处决不良妇的,每一种都非常狠毒,满清那个最毒。
墩锁。
古代一种刑法,唐朝就已出现,初用于宫中,后被一些少数民族用为民用刑法。
把受刑者关在高约20厘米、一尺见方的木箱中。
箱子上盖有四个洞,分别锁住手脚。
人在箱子里面站不能站,坐不能坐,蹲不能蹲,万分难受,最后导致呼吸困难,四肢淤血,最后活活憋死。
用这种刑法处死的犯人,死了不流血,能留全尸。
幽闭。
古代一种刑法,最早见于南北朝。
就是用木锤或油砸击小腹,使内部构件脱落,造成脏内出血而死。
但血都流在肚子里,外面不流血,死得却很痛苦。
南北朝北魏猛将杨大眼,就是用这种方法处死的妻子。
木驴。
满清的一种死刑附加刑,刑有木驴车、木驴滑竿、木驴轿等。
木驴是什么?就是字面意思,用木头做的驴。
但这个驴与众不同,驴背上有一根粗木棍,有一胳膊多粗,一尺多长,行刑时让犯人坐上去,用车拉着,或人抬着游街,转上两个时辰,犯人就会因内脏破裂而死。
但有木棍堵着,不会流出血来。
古代女子被砍头前,为何要脱去上衣,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
古代女子被砍头前,为何要脱去上衣,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在古装剧中,会经常出现菜市口砍头的戏份,若是女主角被砍头时,她的头发没有丝毫凌乱,脸上非常白净,身上不仅穿着衣服,衣服上更是一尘不染。
这是影视剧中塑造出来的女犯人形象,与真实的古代女犯人砍头画面完全不一样。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因为古代女犯人被拉到刑场的时候,都是蓬头垢面的,还有就是女犯人行刑时,必须要脱掉她们上身的衣物。
女犯人刑场脱衣的事情,哪怕这个被砍头的人是皇家公主,也不能有丝毫例外。
通常,古代女子犯下重罪时,在被抓捕前通常都会选择提前自尽,以免在刑场受辱。
例如汉朝赵飞燕的妹妹赵合德,汉成帝就是死在她的肚皮上,王太后派侄子王莽去抓捕她时,她就因为怕死前受辱,因此提前自尽。
还有唐朝时期的太平公主因与侄子唐玄宗争权,姑侄二人斗法,最终太平公主争权失败,在家中自尽而死。
这两个皆是历史上自尽而死的有名女子,反观没有自尽的,如唐朝的上官婉儿,唐玄宗下令将她脱掉上衣斩于旗下。
还有一位清朝公主,她的名字叫爱新觉罗·莽古济,因为她得罪了弟弟皇太极,被皇太极下令,将衣物全部除去凌迟处死。
古代刑场上女子被砍头前,为何要脱去她们的上衣呢?根据我的分析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点原因:脱衣行刑自古如此历朝历代的律法皆是如此规定,不论男女在砍头时,一律脱去上衣执行砍头,这点脱去上衣才能砍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没有明确记载。
北魏朝时期,孝文帝拓跋宏执政期间,曾经废除了这一点,他允许男女穿衣执行砍头,但是到了他去世以后,很快又恢复了砍头前脱衣的律法。
第二点原因:方便行刑和验明正身若是穿着衣服执行砍头,刽子手可能会因为手中的刀是钝刀,导致没法一刀砍死对方(详情请看2021.8.21文章:古代刑场上的刽子手,砍头必用钝刀,他们为何不愿用快刀)。
若是出现这样的情况,刽子手会比较麻烦还要砍出第二刀,犯人也要忍受剧烈的疼痛。
若是脱衣砍头对刽子手行刑时就比较方便了,还有就是可以准确地验明正身,不至于被别人偷梁换柱。
太可怕了!古代竟用这些方法惩罚女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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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古代竟用这些方法惩罚女犯人
导语:在古代,处罚女性犯罪的刑罚数不胜数,除了典型的酷刑之外,其他刑罚则是极尽羞辱之能事。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经此一闹,不少妇女不堪忍
在古代,处罚女性犯罪的刑罚数不胜数,除了典型的酷刑之外,其他刑罚则是极尽羞辱之能事。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经此一闹,不少妇女不堪忍受,直接撞壁而死。
其羞辱程度之深,可以想象!
轻刑:公开示众凌辱
“枷号示众”我们并不陌生,古代的罪犯大多会遭遇这样的处理方式。
至于“贯耳刑罚”,今天的中国人并不熟悉。
示众是一种耻辱刑,它旨在把罪犯展示在熟人面前,让他颜面扫地,名誉不存,来达到惩戒犯罪的目的。
不过事实上,这种做法往往不但不能实现其初衷,而且往往带来更为邪恶的后果。
重刑:5种极度残忍的女子宫刑
宫刑,是古代用于破坏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位列“五刑”。
一般认为,宫刑是迫害和羞辱男子的专利,其实不然。
古代不少女子,尤其是那些犯了“淫罪”的女子,很多情况下也会遭受宫刑。
女子宫刑的种类很多,归结起来,可以分为五种。
其一,缝阴术。
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
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
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
清朝人褚人获所著的《坚瓠集》中,就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的类似记载。
据说,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筑“缝阴楼”,此怪名大概就源于这种民间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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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趣谈中国古代牢房对女囚的潜规则 逼女子失节破身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中国古代牢房对女囚的潜规则逼女子失节破身导语:贞操又叫贞节,是指女子不失身、不改嫁的封建道德。
它是男权社会迫害女性的精神工具,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却必须严守贞操,甚至以身殉节贞操又叫贞节,是指女子不失身、不改嫁的封建道德。
它是男权社会迫害女性的精神工具,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却必须严守贞操,甚至以身殉节。
在古代男权社会中,贞节观念好似勒在古代妇女脖子上的一条绳索。
它既是对女性进行单方面性禁锢的武器,也是长久以来形成的陋习在观念上的表现。
因此,古代的女人宁愿饿死,也不愿失去贞操。
然而,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为女囚,便等于从此失去了贞操。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
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
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
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
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
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间亲戚邻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妇女裸体受杖。
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
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
衙役干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生活常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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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每一个女人都知道绝对不可沦为女囚,因为一旦成为女囚,轻则堂上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男囚玩弄、奸淫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间亲戚邻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妇女裸体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
明清法律都明文规定,奸淫女犯的,要处以杖一百、徒三年;强奸者要处绞刑。但事实上,这往往是一纸空文。那些书办、衙役干脆把官媒婆处当作是免费的妓院,遇到标致一点的女犯,更是个个都要前来领教,张三才去,李四又来,甚至昼夜不绝,或者干脆弄到外面去恣意取乐。而那些被关押的女犯,不是犯死罪,就是犯的奸罪,到了这个地方,也就不得不从。所以女犯失身破节,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但其中也有少数真正节烈不肯失身的,触怒了衙役官媒婆,便往往招来残酷的毒打和凌虐。
清代裸杖女子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期,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件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下部。朱乐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牎敝炖滞春藜伺,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
在官府衙门里直接对犯人用刑的皂隶们,一般都是心狠手辣的。但是在这些人中,也有个别心地良善之辈。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的祖辈有在县衙当差的,很怜悯犯人受杖的痛苦。他听人说受了刑伤后饮小便可以止疼解毒,就把自己用的竹杖浸在厕里的桶里,该他行刑时,就使用这浸了尿的竹杖,打过人既不疼也不化脓。在滥用酷刑的封建时代,这样的善举算是凤毛麟角了。
太变态!揭开古代女子死刑“潜规则”
导语:世界上无处不存在着“潜规则”,古时男权社会中,那时的女子可谓是夹缝求生,贞操观念就像勒女子脖子上的致命绳索。这不仅是对女子不公平、
世界上无处不存在着“潜规则”,古时男权社会中,那时的女子可谓是夹缝求生,贞操观念就像勒女子脖子上的致命绳索。这不仅是对女子不公平、单方面的性禁锢的一个武器,也是千百年来社会所形成的陋习最主观的展现。所以,在古代“饿死是小,失节是大”,女子宁死,也要守住贞节。但是,如果女子一旦被关入大牢,那随着“潜规则”那结局可想而知。
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对妇女的贞节非常重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事实上是很难的。
一个监狱里看管女犯的官媒就公开说:凡是发到这里的女人,哪一个不是犯法的?已经犯法还充什么节妇!因此,历代法律对妇女收监监禁,都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汉代法律规定,妇女非本人犯法,而因连坐等原因要被判刑的,一律不得拘捕监禁;需要拘讯的,也只能在她的住所内讯问。
女犯被这一吊,早已是头昏眼花。嘴里不住的哼哼乱叫。官媒婆则拿起竹片,不由分说,把那女犯无上无下,足足打了几百下还不住手,打得女犯乱哭乱叫,浑身一条一条的血迹。官媒婆一边打还一边骂:既然想树贞节牌坊,就应该不去犯法;既然犯法到了这里,还要充什么贞节!
这似乎也暗示了古代那些衙役凌虐、奸淫女犯的最"充分"的原因。他认为,女子一旦成为女囚进了监牢,人格、尊严包括贞操等等这些都与她们无关了,全部都不会存在了!她们进来就只能只听凭他们玩弄、取乐,这就是女囚“应有”的对待,无论这名女子是否是冤屈,这都无关,她们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接受这样的“命运”,被毒打、施行、失去贞节,这也许就是古代凌辱女囚的潜规则。
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众,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羞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县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逗。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后押送进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清代女子裸体受杖的做法有增无减。晚清文人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定,妇女犯罪应决罚”。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一直坚持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明朝的《大明律》"妇人犯罪"条中也规定:妇女除犯死罪及奸罪要入监收禁外,其余犯罪一律交丈夫或亲属收管,听候传唤,不得入狱监禁。清朝法律也有大致相同的条文。这些规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女犯收监后遭受虐待、凌辱。但是,女犯一旦被关进监狱,就很难逃脱这种厄运了。
清代对女犯,一般都交由衙门里的官媒婆看管。凡是初到的女犯,总是先饿上两天,再捱上几顿打,晚上也不准睡。如果不服的,便会被吊起来。至于做贼的女犯,更是与众不同,白天拴在床腿上,让她看马桶,闻臭气;等到了晚上,还要将她捆在一扇板门上,要动不能动,搁在一间空屋子里,直到天明才放出来。当然,这些都还是轻的;一旦女犯被衙门里的书办、衙役们看上,那时除一死,竟没法保得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