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刑事辩护制度和侦查阶段的律师
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看刑事辩护制度

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看刑事辩护制度摘要:刑事辩护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而设定的。
辩护人的权利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息息相关,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利,实质上就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于刑事辩护制度确有改变。
设立了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地位,对于长久存在的辩护律师”三难”问题和伪证罪的相关问题也有所关注。
关键词:辩护制度;草案;”三难”问题近期以来,接连发生的刑事辩护律师在辩护中被剥夺辩护权利甚至人身权利无法保障的事件强烈冲击着社会以及法律从事工作者,促使人们将目光聚焦到刑事辩护的现状上。
因而借助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修改展开论述。
笔者认为《草案》对于刑事辩护制度也有与《律师法》有着接轨的一方面,但是《草案》的规定是否真正达到了保障人权,保障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呢?一、《草案》中有关刑事辩护制度的修改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的核心权利。
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程度的重要尺度。
美国著名律师德肖微茨曾说:”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齿之徒辩护的态度。
” [1]《草案》对于刑事辩护制度的规定有着以下亮点:第一,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身份。
《草案》第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二,解决辩护”三难”问题。
此次《草案》在刑事辩护律师”三难”问题上基本都是以《律师法》为蓝本制定的。
《刑事诉讼法》把《律师法》规定的那些得不到执行的东西吸收进来,并且让该务实的地方更加务实一点。
[2] 第三,扩大伪证罪的对象。
《草案》第四十二条对伪证罪的主体做出了修改。
就是将以往的”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改为”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
二、对《草案》规定的相关辩护制度的批评以及建议(一)《草案》未能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能虽然《草案》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各阶段中律师的作用和办案技巧

刑事诉讼各阶段中律师得作用与办案技巧自刑诉法97年修改以来,给了律师提早介入得权利,在带来机遇得同时,也带来了不小得风险。
下文就刑事诉讼中各阶段中律师得不同作用与办案程序技巧作出了详细得分述、作为律师在接受一个刑事案件得委托时,首先应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情况,如涉嫌得罪名,案件进行得程度,办案机关,强制措施得种类等等!其次,应审查委托人得主体资格,即就是否就是犯罪嫌疑人得近亲属,就是否具备委托资格(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96条之规定。
最后,应与委托人办理委托手续,然后再可介入案件(费用)。
1、联系办案机关,及时安排会见犯罪嫌疑人。
上述工作虽说法律规定律师具备相关得权利,但实际行使时仍有很多得不便,侦查机关有明显得抵触情绪,拖延安排会见。
在这一阶段,作为律师不可盲目行事,据理立争就是应该得,但应注意方式方法,要不卑不亢,注意一点,应将律师事务所得公函,要求会见得函交付办案人员。
第一表示我们律师已正式介入案件,知会侦查机关。
第二就是在发生办案机关推诿拖延时可有相关依据、如发生不予会见等情况,区分情况,如确有特殊情况,可等候办案机关通知,如属无理拒绝,则可在48小时后向其主管领导反映相关情况。
2、会见犯罪嫌疑人。
除涉及国家机密案件,刑诉法规定律师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得犯罪罪名及案件事实、律师还可依法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其代为申诉、控告、检举相关事实。
法律咨询,主要就是对罪名得解释,量刑得幅度,犯罪得构成等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不要忽视咨询,因为您面对得就是特殊得咨询人,失去自由而且并不懂法,心理极端脆弱。
因此,必须在会见前做好准备工作,如查阅法条,及相关解释,理论分析及学理解释,至少要使自己可以全面解答所有可能涉及得问题,特殊状况下,还可通过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理清思路。
作为控告申诉,也不可忽视,如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除了办案人员,唯一可以见得就就是律师,完全可以通过律师向有关部门揭发违法审讯事实。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2017年8月27日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行有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法通〔2017〕51号发文日期:2017年08月27日生效日期:2017年08月27日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原则第二节收案和结案第三节会见和通信第四节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第五节调查取证第六节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第二章侦查期间的辩护工作第三章审查起诉期间的辩护工作第四章公诉一审案件的辩护工作第一节庭前准备第二节参加法庭调查第三节参加法庭辩论第四节庭后工作第五章公诉二审案件的辩护工作第六章公诉案件的诉讼代理工作第七章自诉案件的代理和辩护工作第一节自诉案件的代理工作第二节自诉案件的辩护工作第八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工作第一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工作第二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代理工作第九章简易程序中的辩护工作第十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辩护工作第十一章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工作第十二章未成年人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工作第十三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工作第十四章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代理工作第十五章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理工作第十六章申诉案件的代理工作第十七章权利救济与执业纪律第一节权利救济第二节执业纪律第十八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已由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7年9月20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原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指导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时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结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试论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制度

律 师辩护 制度 的完善 与否是 衡 量一 国刑事诉 讼
制度 科 学 化 、 主 化 程 度 高 低 的 重 要 标 志 。 我 国 民
法》 4 第 6条 明确规 定 : 一 切 案件 的判 处 都要 重 证 对
据 , 调查研 究 , 重 不轻信 口供 。然 而侦 查机 关在 办案 过程 中 , 经常 会 受 到 “ 从 供定 ” “ 罪 、 无供 不 录案 ” 等
防 止 刑 讯逼 供 的 第一 道 防线 ; 由 “ 罪 推 定 ” “ 罪推 定 ” 变 的 必 要 保 证 ; 律 师 应 当参 与 刑 事 诉 讼 全 过 程 的 是 有 到 无 转 是
必 然要 求 。但 由 于一 些侦 查 机 关对 此 认 识 不 足 , 实 践 中存 在 不 少 问 题 。 应 从 完 善 相 关 法 律 制 度 , 强 法 制 理 念 在 加
试 论 侦 查 阶 段 的 律 师 辩 护 制 度
王 新 文 , 晓旭 任
(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 学校 , 山西
[ 摘
太原 0 0 2 ) 30 1
要 ]侦 查 阶 段律 师 辩 护 制 度 的 重要 性在 于 这 一 制 度 是 重证 据 、 调 查 研 究 、 轻 信 口供 的客 观 要 求 ; 重 不 是
据 的收集 , 而犯 罪嫌 疑人 在这 一 阶段 , 面对 侦查机关 的强 大力 量 , 本 无 抗 辩 之 力 , 无 法 不 “ ” 根 更 招 。正 如美 国学 者 所 言 : 警 察 局 关 押 环 境 和 复杂 的讯 问 “
华人 民共 和 国律 师 法 》 以 下简 称 《 师 法 》 , 进 ( 律 )则
侦查 阶段 律 师辩 护 制 度 的确 立 有 着 十 分 重 要 的意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意见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意见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意见法律依据规定是: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意见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辩护意见提供了法律依据。
尽管在侦查阶段,律师接受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的委托时,对于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相关事实情况了解不多,对于侦查机关究竟掌握何种证据、已经查实何种事实更不了解。
但《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辩护律师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给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同时也赋予了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指定辩护应自审查起诉阶段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这是指定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也即指定辩护的范围仅存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
首先,委托辩护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依据《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案件自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相比之下,指定辩护的范围仅存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时间极为短促,最早也得在开庭前10日,刑事诉讼已进入后期。
也就是说在刑事诉讼介入程序上,委托辩护在时间上早于指定辩护,两类辩护规定不平等,显失公平。
其次,指定辩护适用情形有三种:一是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以及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
我国刑事诉讼各个阶段辩护权规定

/ 我国刑事诉讼各个阶段辩护权规定一.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不享有委托辩护人辩护的权利(1)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2008年实施的新律师法第28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所谓的“三证”),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二.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1.《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问题研究兼论修订后的《律师法》实施问题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问题研究兼论修订后的《律师法》实施问题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相关问题,并兼论修订后的《律师法》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律师在这一阶段的辩护工作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理论基础、实践困境以及《律师法》修订后的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我国律师制度的完善与刑事司法公正的实现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本文将回顾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理论基础,包括律师辩护权的性质、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角色定位以及律师辩护权的行使范围等。
通过对这些基础理论的分析,为后续的探讨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本文将重点分析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在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律师辩护权的有效行使,也制约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这些问题的成因和解决之道。
本文将关注修订后的《律师法》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影响。
新修订的《律师法》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高律师地位等方面作出了诸多积极的规定,但同时也面临着如何落实、如何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等挑战。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新《律师法》在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方面的实施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旨在通过对侦查阶段律师辩护问题的深入研究,以及对修订后《律师法》实施问题的探讨,为我国律师制度的完善和刑事司法公正的实现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现状分析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和司法改革的深化,我国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得到了逐步扩大和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现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律师辩护的效果,也阻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介入程度仍然有限。
虽然新修订的《律师法》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有会见、通信、提供法律帮助等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律师往往难以充分行使这些权利。
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中的作用是什么

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中的作用是什么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
、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
一、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中的作用是什么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
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
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
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
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
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7、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1、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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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 【案情】 某县人民法院法官某甲在担任 了40年法官之后,光荣退休。为了发挥 余热,造福乡里,他组织本院退休法官, 成立了以无偿提供法律帮助为宗旨的退 休法官协会。此举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广 泛关注和报道。结果,本县的群众蜂拥 而至,不少贫困的刑事被告人纷纷请这 些老法官担任辩护人。 • 问:老法官们能否担任其原任职法院办 理的案件的辩护人?
第七章 刑事辩护制度和 侦查阶段的律师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第二节 侦查阶段的律师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一、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 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 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 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 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 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规则和制度的总 称。 • 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维 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 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事实和法律方面反驳 控诉,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 控诉,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证明 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 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 的诉讼活动。 的诉讼活动。 •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 控进行辩解与反驳, 控进行辩解与反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 讼权利。 讼权利。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 【案情】甲乙二人系亲兄弟。他们涉嫌 盗窃罪,被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 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人民检 察院通知他们的父亲为他们委托辩护人。 甲乙的父亲认为,甲乙是亲兄弟,没有 什么利害冲突,请一个律师就够了,多 请一个纯粹是浪费。于是为甲乙二人委 托了一名律师担任辩护人。 • 问:一名辩护人能否为共同犯罪案件中 的二名以上同案犯罪嫌疑人辩护?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 【阅读案例】李某,男,34岁,黑龙江省依兰县人,某 年3月13日 晚7时,李某酒后驾驶自己的“东风” 牌140型货车送女友谭某某回家,途中李某违章驾车 共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 ,一辆解放牌 汽车被撞毁报废。 • 该案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以违章驾车的危险方法致 人重伤、死亡罪起诉李某。在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 李某委托其在法院工作的父亲李胜瑜为其辩护。检察院 认为,李某的案子将来要在李胜瑜所在的法院审判,李 胜瑜在法院工作多年,各方面关系都比较熟。如果由李 胜瑜担任李某的辩护人,将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于 是要求犯罪嫌疑人李某另行委托辩护人。 • 【问题】人民检察院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P124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 【案情】 某甲涉嫌盗窃罪被县人 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县人民法 院受理以后,被告人委托律师某乙 担任辩护人。某乙通过会见被告人、 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和调查了解,认 为本案的事实清楚,证据也确实充 分,被告人也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于是决定解除与被告人的委托辩护 关系,退出诉讼。 • 问:某乙的做法有无根据?
• 【案情】 犯罪嫌疑人胡某因盗窃一案经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 诉。胡某委托其朋友冯某和沈某共同为 自己辩护。冯某,男,无固定职业,三 年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沈某,女,人称“沈铁嘴”,一年前因 妨害公务罪被判处管制二年,至今尚未 执行完毕。人民检察院认为,冯某有前 科,沈某正在执行刑罚,都不符合担任 辩护人的条件,不允许二人担任胡某的 辩护人。 • 问:检察机关的决定是否正确?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二、刑事辩护制度的历史发展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李庄案件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三、辩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 • 2、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 3、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 咨询。 • 4、当发现错拘错捕或犯罪嫌疑 人受到刑讯、虐待等侵犯人权的 情况时,律师可接受委托代为申 诉、控告。 • 5、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或超过 羁押期限时,受聘律师可以为其 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侦查阶段的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96条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 法律地位问题 律师在侦查阶段 的诉讼权利 律师在侦查阶段 的义务 侦查阶段 聘请律的程序
• 法律帮助者 • 辩护人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
第二节 侦查阶段的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96条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 法律地位问题 律师在侦查阶段 的诉讼权利 律师在侦查阶段 的义务 侦查阶段 聘请律的程序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 • • •
P121 曾被判处刑罚的人能否作为辩护人 被判缓刑正在执行的人能否作为辩护人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能否作辩护人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Hale Waihona Puke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 【案情】某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某甲贪污 一案可能判处死刑,遂按照刑事诉讼法 关于管辖的规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公诉。某甲没有委托辩护人。在开庭 之前,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的名义,要 求法院为某甲指定辩护人。法院对检察 院的建议有不同意见,认为本案被告人 不会被判处死刑,不符合指定辩护人的 条件;会不会判处死刑,不是由检察院 说了算,而是由法院掌握决定权。因此, 法院没有理睬检察院的建议。 • 问:如何评价检察院与法院在此问题上 的分歧?
• 第34条 •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 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可以 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 可以 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任意指定辩护) •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 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 应当指定承 应当 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 人的,人民法院应当 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 应当 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强制指定 辩护)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 (一)辩护的种类
• 自行辩护 • 委托辩护。 • 指定辩护。
– 只有人民法院方可为被告人指定辩护 律师。 – 只有在审判阶段被告人方可获得指定 辩护。 – 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 【阅读案例】杨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 杨延,男,31岁,辽宁省沈阳市人。私自印制旅客列 车代用票,利用为旅客补票的机会将售票款据。 • 案件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告知其 可以委托辩护人,杨没有委托。案件移送到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再次告知杨延可以聘请辩护人为其 辩护,杨认为自己罪行严重,证据确凿,请不请律师都 一样,没有聘请。法院认为这一案件具有典型意义,准 备搞一次大型的公开审判。于是,根据《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指定某法律援助机构的张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 在庭审中,被告人认为张律师 “对案件事实都不清 楚”,要求张律师退庭,不要辩护人。法庭作出裁定, 驳回被告人杨延的请求。理由是:法院指定的辩护人, 被告人无权拒绝。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职责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第二节 侦查阶段的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96条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 法律地位问题 律师在侦查阶段 的诉讼权利 律师在侦查阶段 的义务 侦查阶段 聘请律的程序
•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 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 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 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 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 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 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 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 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 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 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 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 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 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 规定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地位、职责 辩护人介入时间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 某县公安局对某甲、某乙、某丙盗窃案侦查终 结,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 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某甲委托律师某丁担任辩 护人。某丁在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某甲、查阅有 关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之后,向县人民 检察院提出了如下要求:(1)要求允许会见 在押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2)要求县人 民检察院在正式决定是否起诉前召开听证会, 以便在会上发表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词。 • 问:如果你是承办本案的检察人员,如何答复 某丁的要求? • 提示:参考刑事诉讼法第36条第1款、第13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