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工作站管理制度
院士专家工作站财务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障工作站科学、高效、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站财务制度适用于工作站内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支出管理、收入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和审计等。
第三条工作站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预算管理原则: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一体化管理,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公开透明原则: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勤俭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工作站预算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和工作站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五条工作站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预算编制:工作站财务部门根据工作站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
(二)预算审核:工作站领导班子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预算审批:工作站预算草案经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预算下达:预算经批准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预算指标。
第六条工作站预算执行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
(三)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工作站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需求。
(二)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与支出分开管理,确保资金来源和用途明确。
(三)资金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
第八条工作站资金管理应当实行以下制度:(一)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工作站应当开设银行账户,并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院士工作室_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充分发挥院士工作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规范院士工作室的管理,提高工作室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室宗旨1.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学科发展,培养优秀人才。
2. 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 服务社会,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工作室组织架构1. 工作室主任:由院士担任,负责工作室的整体规划、决策和协调。
2. 工作室副主任:由院士指定,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 工作室成员:由院士推荐,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专家学者组成。
四、工作室管理制度1. 学习制度: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40课时的培训,包括市级以上专家培训讲座。
领衔人每学期作一次教师培训讲座,工作室成员在领衔人的指导下每人每学期承担一次校级范围内以上的专题讲座。
2. 课题管理制度:工作室根据研究需求,确定主课题和子课题。
每个成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从事课题研究工作,多出科研成果。
围绕工作室主课题确立的子课题要做到科学、规范、有新意,能够带动更多的青年教师。
3. 经费使用制度: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实行预算管理,定期向院士工作室成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4. 学术交流制度:工作室定期举办学术沙龙、研讨会等活动,促进成员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同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工作室开展讲座,提高工作室的学术影响力。
5. 成果奖励制度:对工作室成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室考核与评价1. 工作室每学期对成员进行考核,包括学习、科研、教学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成员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对考核不合格的成员,工作室将给予警告或劝退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士工作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院士工作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管理,推动院士在河南省的科研和创新活动,提升河南省科技创新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河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院士工作站是指为院士提供科研和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设置和管理应充分尊重和保护院士的学术独立性和科研自主性,坚持市场导向和依法治理原则,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管理机构由河南省科技厅、工信厅、人社厅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院士工作站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院士工作站的设置和管理审核;(二)组织制定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规章制度;(三)定期组织对院士工作站的评估和检查工作,对工作站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四)促进院士工作站与企业、高校等科技创新主体的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院士工作站的设置和条件第六条院士工作站的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二)拥有一定数量的院士或具有相当科研和创新实力的高级专家;(三)有完善的科研环境和条件。
第七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功能和任务:(一)组织和开展科研和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二)为院士提供良好的科研和工作条件,提升其研究水平;(三)培养和引进优秀的科研人才,推动人才培养和发展;(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院士工作站的国际影响力。
第四章申报、评审和监督第八条任何单位或组织均可向管理机构提出设置院士工作站的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申请通过初审后,管理机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院士工作站进行现场考察,对申请单位的科研和创新能力、院士人才等进行评估。
第十条评估结果以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形式发布,通过的申请单位须办理设站手续;未通过的申请单位可在一定时间后重新申请。
第十一条院士工作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申报和决算,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制度

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而设立的创新工作机构。
工作站以产学研结合为特色,集聚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
为规范工作站的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目标工作站的工作目标是推进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
第三条组织架构工作站由科协组织,院士、专家等高端人才和相关企业直接参与。
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包括工作站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产学研合作委员会。
1.工作站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整体工作,制定工作站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站的重大问题。
2.专家委员会:由院士、专家等高端人才组成,负责工作站的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
3.产学研合作委员会: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成,负责推进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第四条工作内容1.技术咨询:工作站依托院士、专家等高端人才的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难题攻关服务。
2.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站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提供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估和推广建议。
3.产学研合作:工作站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4.人才培养:工作站依托院士、专家等高端人才资源,为企业培养技术创新人才,提供人才培训和交流平台。
5.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站协助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指导。
6.工作站建设与评估:工作站负责工作站的建设和发展,定期对工作站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五条工作流程1.企业提出需求:企业通过工作站委员会提出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评价、产学研合作等需求。
2.专家团队选择:工作站根据企业需求,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
3.合作协议签订:企业与专家团队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期限、费用等事项。
4.项目实施与监督:工作站对企业与专家团队的合作项目进行实施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院士专家工作站财务制度

院士专家工作站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督,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1. 政府拨款:院士专家工作站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用于日常运营和项目开展;2. 产学研合作:院士专家工作站可以与企业展开合作项目,由企业提供资金支持;3. 科技项目资助:院士专家工作站可以争取科技项目资助,用于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4. 其他收入:院士专家工作站还可以通过出售研究成果、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获取收入。
三、经费管理1. 财务管理部门:院士专家工作站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经费管理工作;2. 预算编制:院士专家工作站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和资金使用计划;3. 资金监管:院士专家工作站设立专用账户,对各项经费进行专门核算和管理;4. 支出审核:对每笔支出进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5. 审计检查: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经费使用1. 购买设备:院士专家工作站可以使用经费购买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等用于科研工作;2. 人才培养:院士专家工作站可以使用经费招聘优秀人才、举办培训班等用于人才培养;3. 科研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可以使用经费支持院士和专家开展科研项目;4. 差旅费用:院士专家工作站可以使用经费支付院士和专家的差旅费用;5. 其他支出:院士专家工作站可以使用经费支付办公开支、会议费用等其他支出。
五、财务报告1. 日常报告:院士专家工作站每月提交财务日常报告,汇报收入、支出、余额等情况;2. 年度报告:院士专家工作站每年提交财务年度报告,总结经费使用情况,评估经费效益;3. 财务公开:院士专家工作站财务报告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违纪处罚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须经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并报领导批准后方可修改。
1.院士工作站管理制度

XXXX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院士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院士工作站是以高速铁路无碴轨道扣件系统研发项目为载体,由XXXX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依托单位)与北京XXXX大学XXXXX院士率领的创新团队搭建的研发平台,旨在通过产学研结合,提高我国高速铁路技术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能力。
第二条为规范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创建高水平院士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院士工作站为非独立法人机构,主管部门为XXX市科学技术局。
日常管理部门为XXXXX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下简称“XXXX 所”)。
第四条由XXXX所与北京XXXX大学有关领导和院士组成管理委员会,对院士工作站实施管理。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XXXX所任免。
第五条院士工作站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1、确定院士工作站的总体发展方向和目标;2、审批院士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3、监督和审查年度财务预决算;4、负责项目重大投资的审批;5、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院士工作站的有关政策;6、院士工作站的考核工作;7、负责院士工作站终止的审批。
第三章管理细则第七条院士工作站实行“开放、流动、竞争、联合”的运行机制、采用“择优选聘、合同聘任”的用人制度。
院士工作站聘用依托单位以外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0%。
第八条院士工作站与依托单位及其他单位的经济利益关系主要以“经济合同”的方式确定。
第九条院士工作站的财务由依托单位按技术开发项目建辅助帐目核算,由依托单位负责研发项目的归集与费用分配,并定期上报。
第十条项目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研发费用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在20万元以上的研发费用由管理委员会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一条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2次,不定期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
第十二条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医院院士工作站规章制度

医院院士工作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士工作站的管理,提高院士工作站的科研水平和临床实践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院士工作站的全体院士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院士工作站是医院设立的高级学术研究和临床实践机构,旨在为院士提供平台开展科研工作,促进医院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
第四条医院院士工作站应当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注重学术研究和临床实践的结合,致力于培养优秀的医学人才。
第二章院士选拔第五条院士工作站拟选拔的院士应当具备博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的成绩和贡献。
第六条院士的选拔应当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程序逐级报批。
第七条院士的选拔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八条院士的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审,确保选拔的对象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院士应当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院士被正式聘任后,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职或转岗。
第三章院士管理第十一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院士管理制度,包括院士评价、培训、激励和退出机制。
第十二条院士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积极参与科研和临床活动。
第十三条院士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及学术规范。
第十四条院士应当定期向院士工作站提交个人工作报告,总结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并接受评估和指导。
第十五条院士应当配合医院工作站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积极参加院士工作站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院士应当积极参与医院举办的学术研讨会、讲座和培训班,不得私自脱岗或违背工作安排。
第十七条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规章制度的院士,医院工作站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能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其院士资格。
第四章院士培训第十八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院士培训制度,为院士提供进修和提高学术水平的机会。
厦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精选五篇)

厦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精选五篇)第一篇:厦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引导、集聚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创新发展服务,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和省科协《关于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意见》(闽科协发〔2010〕5号),《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闽科协发〔2012〕78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经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审批建立的工作站。
第三条工作站应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提高科研水平、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以建站单位研发机构为依托,以柔性方式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引导院士专家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为建站单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第四条工作站以建站单位命名,名称为“厦门市×××(设站单位简称)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五条工作站建设遵循“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项目带动、注重实效、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二章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第六条工作站主要任务:(一)根据企事业单位发展需求,组织院士、专家开展技术创新、专题讲座及专业技术培训,为产业及企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二)围绕企事业单位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建院士、专家和建站单位研发人员组成的联合攻关团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项目合作,引进院士专家团队的先进科技成果,合作推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和产业化;(三)协助建站单位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建立知识产权体系;(四)与院士专家团队或院士专家所在单位共建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机制,联合培养创业创新人才,建立各类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协助建站单位引进、聚集、培养高素质的创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五)与建站单位联合申报并共同承担市级(含)以上的重大专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等,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培育新兴产业,在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率先实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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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工作站管理制度篇一: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浙江鑫光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公司人才基地,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保持公司在国内外的技术领先地位和持续快速发展能力,创建国家一流的竹制品科技研发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公司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
第二条为切实做好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运作,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进站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公司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浙江省和丽水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院士工作站接受浙江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浙江省科技厅的具体业务指导,省科技厅是院士工作站的主管部门,院士工作站接受其动态管理和评估。
第四条院士工作站领导机构为公司院士工作站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及技术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的战略发展方案,制订引进院士及其科研团队总体规划与政策,审批科研课题方向、经费筹措及使用等重大问题,监督和检查院士工作站的运作情况,听取院士工作站的年度工作汇报。
第五条院士工作站的办事机构为公司院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由企业技术中心统一管理,设专职人员负责工作站的具体事务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设立工作站学术秘书,负责协调院士工作站各项任务的实现。
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领导小组决议,提出实施意见和办法;征集公司及其子公司各部门对院士工作站研发项目的建立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部门送审院士工作站研发人员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手续,协助解决进站院士及研发人员的生活安排等问题;负责院士工作站常务事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其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协调院士工作站与产学研合作院校之间的关系;向上级院士工作站管理机构请示和汇报工作。
管理办公室同时还要制定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机制与计划,在工作站不定期举办国内外技术交流会,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工作站讲学或授课,不定期参加相关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种会议,了解国内外发展趋势,学习最新技术,提升工作站研发能力和水平。
制定优惠政策吸收优秀项目,根据合作项目的大小、难易,进行人员、资金、以及软硬件设施等的合理支持与配制。
相关子公司及其开发部门作为院士工作站研发人员的具体培养使用单位,支持院士工作站的运作,组织院士工作站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为研发项目配备必要的助手,对研发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在其它相关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管理办公室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站工作,检查合作开展情况,协调合作有关的问题,确定下一阶段合作的计划。
第六条院士工作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各相关技术开发部门需要,提出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研究项目,经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七条院士工作站遇到临时重大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解决。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八条院士工作站的进站院士及其团队经公司领导小组确定,报请丽水市科技协会批准后,依据丽水市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进站手续。
第九条为保证进站院士及其团队在站期间顺利工作,由公司、院士及其团队原所在单位签订《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研究内容、待遇、双方权利与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等。
第十条院士工作站主要工作内容为:1、开展企业技术咨询和指导;2、围绕企业亟需解决的有关竹制品方面的技术,由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研发技术人员联合攻关。
3、将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关于竹制品的新技术应用到公司的竹家具、竹砧板、竹筷子、竹工艺品的研发中。
4、为了保证院士团队开展工作与生活,工作站将每年从科研经费中拨出专项资金购买仪器设备,引进专家、学者进站合作研究开发、技术交流与生活等费用;对进站工作的院士及其团队提供生活宿舍;为院士团队、专家、学者提供专用交通工具,配备专职技术助手和生活助手。
第十一条公司选派相关的专家作为院士工作站研究工作的业务协作人员,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术指导人,并配备必要的科研人员作为助手,参与课题研究。
第十二条院士及其团队在站期间,应遵循公司项目管理办法,在研究各阶段,按照公司科研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提供研究的相关的数据和报告。
第十三条除《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外,院士及其团队在站期间应遵守公司各项保密规定。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四条在合作期间,公司提供专项经费用作工作中的建议、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等。
第十五条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万元支付给工作站,由***院士掌握,并分发到工作站创新团队成员在各自单位的实验室作为分散开展科研工作的用途,为院士工作站团队交流活动及准备相关课题研究及培训课程费用,以及在每年来院士工作站交流活动中支付各位老师差旅费。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配套作为工作站创新团队在庆元期间集中科研的工作和后勤保障费用,不用于实验室建设及房租、水电等日常维护费用。
该项目费用的使用由双方代表按年度使用进行审计。
第十六条根据院士工作站的课题进展情况,由公司产生的需求需要院士团队额外增加研究课题和工作的部分,由公司与院士团队或成员另行签订协议,商定经济条款和支付条件;第十七条院士团队各位老师如有安排调研或学生来参与课题,学生来回差旅费可由各老师研究经费解决,学生及老师在庆元的食宿由公司解决,公司亦可以为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津贴;第五章院士工作站的研究成果归属第十八条由院士团队和公司合作的课题,知识产权为参与的双方或多方共有,或从课题的协议约定。
第十九条由院士团队单独根据行业或公司的相关数据或文档归纳总结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或文章由团队相关老师独享,如涉及公司名称或有迹象表明可以获知公司的内容的,在发布前应征得公司同意;第二十条由公司团队单独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知识权归公司,如由院士团队的相关学术讨论形成的指导性建议和建议在公司的课题中起到关键作用,亦可由双方或多方共同拥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若与现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则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国家如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条例自发布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浙江鑫光工贸有限公司所有。
篇二:院士工作站办法 (2)山西省精密铸造及机械装备数字化制造技术院士工作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初稿)山西省精密铸造及机械装备数字化制造技术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是由山西方盛液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交大、模具CAD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程院院士阮雪榆教授领衔的创新团队共同组建的,是目前我省机械液压领域唯一的企业院士工作站。
为建立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工作机制和科学高效的运行体制。
特制定本办法:一、建站目的与意义1、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纽带、合作攻克和转化在液压、精密铸造及机械装备数字化制造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打造国内一流、山西领先的机械装备制造企业。
2、聚集创新资源和高端人才,借助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的智力,为企业培养高端技术人才,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3、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建设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地方液压产业集群及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二、合作方式与组织机构1、合作方式方盛公司为院士工作站提供充足的办公、试验所需的场地、仪器和设备, 落实院士进站工作支撑条件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按合作协议每年向院士工作站提供80万元人民币作为合作项目的研发经费,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模具中心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优势,以院士工作站为载体,构建以方盛公司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化平台, 双方建立联合技术中心,并在公司挂牌,模具中心所有设计软件资源对院士工作站免费开放使用,以提高院士工作站的研发设计能力。
积极开展相关学科的人才培训和技术交流。
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在榆次建立国家模具CAD工程研究中心山西分中心。
2、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院士工作站的创新团队由方盛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工程师郭铁虎为主的企业技术专家与上海交大工程院院士阮雪榆教授、所长孔啸教授、副所长张一丁教授的专家团体组成。
院士工作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两名,站长助理一名,下设办公室、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培训中心以及相关研究课题组若干。
院士工作站组织机构图站长:郭铁虎职责:1、全面主持站内的各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科研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决策考核和实施。
2、负责课题研究的项目申报、经费筹集、经费审批和各项综合资源的调配、协调工作。
3、负责对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开展系列公共技术服务,组织完成各级政府部门安排的各项活动。
副站长(技术):阮雪榆职责:1、分管站内的科研工作,在企业挂牌建立联合技术中心,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在榆次建立国家模具CAD工程研究中心山西分中心。
2、围绕企业的技术需求,制定攻关计划,组织中心和公司的科研力量,确定攻关的技术经济指标,明确攻关的时限要求,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达到约定的各项考核指标。
同时积极转化中心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3、免费为院士工作站提供适合于工作需要的UG/NX、Pro/E、surfacer等设计和分析正版软件网络端口(CAD\CAM\CAE),免费开放使用所有设计软件资源,提高院士工作站的科研工作效率。
4、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为公司研发人员到中心进修提供方便,每年免费提供8人周的产品设计和数字化分析技术培训,同时有义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5、积极参与院士工作站组织的对外有偿技术服务,体现院士工作站的公益性质,增强示范辐射功能和研发设计实力。
副站长(行政):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1、在站长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技术副站长完成科研工作任务,为院士及其团队在院工作期间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分管工作站对外技术合作、技术培训与技术交流工作,积极征集地方企业的技术需求,开展技术转让、技术总包、产品设计、难题攻关、性能检测、人员培训、科技孵化等技术服务。
3、负责技术检测中心的建设,建立健全检测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检测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科研试制要求。
站长助理:由公司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担任,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协助院士及团队开展工作。
三、工作内容1、跟踪国内、外行业最新前沿技术,开展企业及产业发展趋势分析、战略规划和对策研究,为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
2、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研究重大理论、方法,研发重大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
3、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