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国际段位制度实施管理办法暂行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大众跆拳道裁判员管理规定》(暂行)和《大众跆拳道裁判员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大众跆拳道裁判员管理规定》(暂行)和《大众跆拳道裁判员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大众跆拳道裁判员管理规定》(暂行)和《大众跆拳道裁判员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推动跆拳道运动的发展,加强对大众跆拳道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及管理,规范大众跆拳道比赛,保证竞赛公正有序的进行,中国跆拳道协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及世界跆拳道联盟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大众跆拳道裁判员管理规定》(暂行)和《大众跆拳道裁判员注册管理办法》,请各有关单位及裁判员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大众跆拳道裁判员管理规定(暂行)2、大众跆拳道裁判员注册管理办法联系人:贾檀************二○○七年四月九日附件1:大众跆拳道裁判员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加强大众跆拳道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保证竞赛公正有序的进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及世界跆拳道联盟(WTF)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大众跆拳道裁判员的技术评定、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大众跆拳道裁判员技术等级分为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裁判员,另设荣誉裁判员。
第四条申请获得大众跆拳道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基本条件如下:(一)一级、二级和三级裁判裁判员由省级地方跆拳道协会统一评审,相关评审办法参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中国跆协《跆拳道裁判员管理规定》(暂行)的精神,由地方跆协自行制定。
(二)国家级裁判员1、由中国跆拳道协会审批;2、获得国技院三段以上段位证书;3、能用较简单的英语进行业务交流;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45周岁以下;5、参加全国性大众跆拳道竞赛裁判工作8次以上;6、担任一级大众跆拳道裁判员工作三年以上,并在两年内参加至少3次以上中跆协举办的全国大众跆拳道竞赛裁判工作;7、国家级裁判由高至低另分为荣誉、A、B三个等级,具体评定办法如下:(1)国家荣誉裁判:参加裁判工作15年以上,国家A级裁判;(2)国家A级裁判:担任国家B级裁判5年以上,并在6年内参加至少10次全国性大众跆拳道竞赛裁判工作,并多次被评为优秀裁判;(3)国家B级裁判:担任一级裁判3年以上,并在3年内参加至少5次全国性大众跆拳道竞赛裁判工作,表现良好;(三)国际级裁判员1、由世跆联审批;1、获得国技院五段以上段位;2、熟练掌握并运用英语;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50周岁以下;5、担任全国性大众跆拳道竞赛裁判工作10次以上,并获得过优秀裁判员称号;6、担任国家级大众跆拳道裁判员工作两年以上,其间需参加至少3次以上全国大众跆拳道竞赛裁判工作;7、至少两次在全国性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以上职务。
跆拳道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跆拳道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员良好的纪律性和道德品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跆拳道学校的全体学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
三、管理制度(一)学员管理制度1. 入学须知1.1 学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填写入学登记表。
1.2 学员需接受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可入学。
1.3 学员需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课堂纪律2.1 课前学员需做好准备工作,准时参加课程。
2.2 课堂上学员应听从教练员指挥,认真练习。
2.3 学员之间应相互尊重,禁止打架斗殴。
2.4 学员应保持教室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3. 着装要求3.1 学员上课时必须穿着统一的跆拳道道服。
3.2 道服应保持整洁,不得有破损。
3.3 佩戴护具时,应确保安全可靠。
4. 卫生保健4.1 学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物。
4.2 学员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4.3 学员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教练员。
5. 考勤制度5.1 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不得无故缺课。
5.2 学员请假需提前向教练员说明原因,并办理请假手续。
5.3 学员请假超过规定次数或无故缺课,将影响晋级和评优。
6. 评价与奖励6.1 学校将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段位证书。
6.2 学校将设立奖学金,奖励优秀学员。
6.3 学员如有不良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处分。
(二)教练员管理制度1. 教学要求1.1 教练员需具备跆拳道相关资质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
1.2 教练员应遵守教学大纲,严格按照课程安排进行教学。
1.3 教练员应关注学员身心健康,确保教学安全。
2. 教学纪律2.1 教练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2.2 教练员应保持课堂秩序,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2.3 教练员应尊重学员,不得体罚或侮辱学员。
3. 教学评价3.1 学校将定期对教练员进行教学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考核依据。
跆拳道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1〕131号].pdf
![跆拳道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1〕131号].pdf](https://img.taocdn.com/s3/m/51de90f552d380eb63946d99.png)
跆拳道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国际级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一)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前8名;(二)世界杯团体项目前4名,混合团体项目前4名。
二、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一)世界杯团体项目第5-8名,混合团体项目第5-8名;(二)世界青年锦标赛、世界武搏运动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军人运动会、世界军人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前4名;青年奥运会各级别前4名;(三)全国运动会前8名;(四)全国锦标系列赛总成绩、全国冠军总决赛前4名,团体项目前4名,混合团体项目前4名;(五)全国青年运动会前2名。
三、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一)全国锦标系列赛总成绩、全国冠军总决赛第5-8名,团体项目第5-8名;(二)全国青年运动会第3名、第4名;(三)全国青年锦标赛甲组前4名,乙组前2名;(四)全国少年锦标赛第1名;(五)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前2名;(六)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第1名。
四、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一)全国青年运动会第5-8名;(二)全国青年锦标赛甲组第5-8名,乙组第3-4名;(三)全国少年锦标赛第2-4名;(四)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第3-4名;(五)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第2-4名。
五、三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一)全国少年锦标赛第5-8名;(二)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冠军赛)第5-8名;(三)市(地、州、盟)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前4名。
注:1. 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1)成年赛女子:46kg、49kg、53kg、57kg、62kg、67kg、73kg、+73kg、(+67kg)、团体男子:54kg、58kg、63kg、68kg、74kg、80kg、87kg、+87kg、(+80kg)、团体混合:团体(2)青年、少年赛女子:40kg(限少年赛)、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8kg、+68kg、(+63kg)、团体男子:42kg(限少年赛)、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8kg、+78kg、(+73kg)、团体混合:团体(3)省级比赛所设级别与上述级别不同的,由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将比赛设项情况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后,可授予等级称号。
中国跆拳道协会级位管理办法

中国跆拳道协会级位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国跆拳道运动的有效管理,规范国内跆拳道级位考试秩序,建立科学的运动技术水平评价考核机制,根据《中国跆拳道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级位制度是发展跆拳道运动的重要手段,是对初级跆拳道练习者进行技术评价和水平管理的重要举措,包含晋级考试、审批、管理、监督、纪律和晋级考试官管理等内容,是跆拳道段位制度的基础。
第二条技术称号跆拳道级位共分10级,以腰带颜色区分。
初学者为十级,腰带为白色,级位由低到高级位区分具体如下:10 级白带(初学者)9 级白黄带8 级黄带7 级黄绿带6 级绿带 5 级绿蓝带4 级蓝带 3 级蓝红带2 级红带 1 级红黑带第三条晋级对象级位称号的适用对象是从事和参与跆拳道运动、自愿申请晋级并达到初级以上水平的中国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跆协)的个人会员。
其中,10级无需考试,学员学满2个课时后自动转为白带;每次晋级后完成规定课时方可申请晋升高一级级位。
第四条晋级办法(一)中国跆协考试中心负责级位晋级考试相关制度规定的制定和监管,具体由区域性一级团体会员组织实施。
(二)级位晋级标准由中国跆协制定。
(三)晋级收费标准: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中国跆协晋级费包含晋级考试费与培训服务费。
晋级考试费标准全国统一,每级位25元人民币;培训服务费由培训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提供培训服务质量水平等自行确定。
晋级考试费主要用于标准制定、系统运维、师资培训、证书等必要支出。
培训服务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辅导、考务服务等。
晋级费在考试报名时统一收取。
第五条晋级程序(一)晋级程序包括报名、审核、考试、审批、授予等。
(二)报名申请人须为中国跆协个人会员,会员和级位晋级申请原则上向当地中国跆协专业性团体会员(培训机构)提出。
(三)各专业性团体会员(培训机构)根据报名情况,向区域性团体会员(省市协会)提出考试申请,区域性一级团体会员审核后,报中国跆协考试中心同意后组织考试。
跆拳道国际段位制度实施管理规定暂行

跆拳道国际段位制度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目前世界跆拳道界公认的跆拳道资质认证体系为韩国国技院的国际段位;为了便于国际交流,为协会会员创造晋段考试平台,为会员融入世界跆拳道体系、参加国际跆拳道活动创造条件,中国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跆协与韩国国技院就中国大陆地区的晋段考试达成协议,中国跆协与韩国国技院中国晋段考试事务代理机构简称晋段考试代理机构合作,在中国大陆地区推广国际段位;第二条跆拳道段位技术称号段位从低至高,依次为一段品至九段,获得一段品以上段位的跆拳道练习者系黑色腰带;第三条申请者的年龄和年限一升段年限和年龄限制:所有应试者必须符合升段的年限和年龄期限;二1、2、3品位的获得者,15岁以后将拥有相同段位,可更换相同段位的证书;4品在18岁以后将拥有相同段位,可更换相同段位的证书;第四条申请条件所有申请晋升段位的申请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并已经取得跆拳道一级级位资格;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为中国跆拳道事业做出贡献;3、符合晋段的年限和年龄规定;4、技术水平达到相应段位的要求;第五条晋段申请根据会员注册情况,按照以下情况执行:一有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的地区1、考试申请人经有资格的教练指已获得段位称号及一级教练员资格推荐,由所属专业团体会员单位向上级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提出申请;2、一级区域性团体会员没有一级区域团体会员的地区,可以由二级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根据本地区考生晋段申请情况,制订考试计划,至少提前40天向中国跆协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考试时间、地点、所考段位、建议考官名单、考试领导小组人员安排等信息;3、中国跆协根据申请,与晋段考试代理机构协商、审核并批准后,成立领导小组,安排考官,指导申请单位的考试工作;4、中国跆协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同时在协会网站上公布考试安排,各地会员都可根据通知要求,报名参加考试;二没有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的地区1、考试申请人经有资格的教练指已获得段位称号及一级教练员资格推荐,向所属专业团体会员单位提出申请;2、考试人数达到30人,该专业团体会员单位也可由多家专业团体会员单位联合向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向中国跆协提出组织晋段考试申请;3、中国跆协根据申请,与晋段考试代理机构协商、审核并批准后,成立晋段考试工作小组,安排考官,负责组织考试工作;4、中国跆协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同时在协会网站上公布考试安排,各地会员都可根据通知要求,报名参加考试;三外籍教练员的晋段执考1、有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一级或二级的地区,外籍教练员中国跆拳道协会外籍会员,4段以上可以但只限于本人在中国跆协外籍会员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的跆拳道馆,对本馆学员进行升段考核;每次考核前必须报当地跆拳道协会备案,之后报请中国跆协外籍会员管理委员会及晋段考试代理机构批准;2、没有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的地区,外籍教练员中国跆拳道协会外籍会员,4段以上可以但只限于本人在中国跆协外籍会员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的跆拳道馆,对本馆学员进行升段考核;每次考核前必须报请中国跆协外籍会员管理委员会及晋段考试代理机构批准;3、如果出现未按上述规定备案、批准,组织晋段考试或考核本道馆以外学员考段的情况,中国跆协将根据情节随时中止该外籍会员的执考段位的资格;第六条特批升段特批升段参考国技院有关规定第七条考试机构一每次晋段考试,均需成立晋段考试小组,由中国跆协和晋段考试代理机构及晋段考试承办单位联合组成,规模为3-10人;二晋段考试官须经中国跆拳道协会批准并颁发资格证;三晋段考试官必须按照中国跆协的执考安排,参加晋段考试工作,不得私自为会员考段;有发现违反者,根据情节,将随时取消考试官资格;第八条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考试组织单位报中国跆协后发文通知;第九条考试要求一应试者必须身体健康;二着中国跆协指定的道服;三使用中国跆协指定的各类护具、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四严格遵守考场的各项规定;第十条考试内容一技术水平考试1、基本技术;2、品势见表;3、实战;4、击破和特技可自由选择内容;5、具体考试内容有主考官考前宣布;二理论考试适用于四段以上1、笔试;2、文;3、面试适用于六段以上者;三评分1、应试者每人满分为100分;2、每个考官对应试者的评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3、评分的最小单位为5分,例55,60,65等等;4、每个考官对应试者的评比结果是否合格,例举下表:评委三人当中,有二人评60分以上时为合格;二人评60分以下时为不合格;4、各项考试内容中基本技术、品势、实战、理论有一项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处理;5、评分标准:优秀100-90良好89-80及格79-60不及格60分以下第十一条申报材料一考试学员1、正楷填写中/英文的段位申请表一份,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并附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附表1;2、打印填写韩/英文段位申请表一份,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附表2;3、申请2段以上段位者,需附上原段位证复印件;4、外籍会员申请晋段,需提供本人在国内的有效暂住证明;二考试承办单位1、负责审核考生资格及申请表内容、格式;2、按照要求汇总提交本次考试考生资料附表3,连同电子版及一中的2份申请表上报晋段考试小组;第十二条审核标准一考试小组将考试结果及有关资料送交中国跆协备案;二由晋段考试代理机构审核考试成绩、训练年限、年龄及其它有关内容;三审核结果合格者,在网上公布名单,报送国技院,颁发相应段位证书;四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保留一次考试机会,补考相应内容,不再办理申请手续;第十三条晋段考试费按照国技院规定,各段晋段费用如下单位:美元一段70二段90三段120四段150五段300六段350七段450八段275九段350第十四条申请递交韩国国技院后,由国技院按照其规定制作相应段位证书;段位证书将由中国跆协转交考试组织单位,由该单位负责向会员发放;第十五条段位证可以在中国跆拳道协会网站上查询;第十六条本制度颁布实施之后,任何组织或团体不得擅自颁发段位证书,或向国技院递交晋段申请;如有违反,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跆协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中国跆拳道协会。
国际跆拳道段位证书认证流程

际跆拳道段位证书认证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1)准备个人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
2)跆拳道段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申请表格
1)填写认证申请表格
2)详细说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和段位信息
2.递交申请
(1)选择认证机构
1)选择国际认证机构或当地认证机构
(2)递交申请材料
1)将申请表格和材料递交给认证机构
2)缴纳认证费用
3.材料审核
(1)初步审核
1)认证机构初步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2)确认材料符合认证要求
(2)复核和确认
1)审核身份证明文件和段位证书真实性2)确认申请人资格和段位等级
4.考试或评定
(1)安排考试
1)如需要,安排段位考试
2)考试内容根据段位要求确定
(2)考核结果确认
1)审核考试成绩或评定结果
2)确认考核通过情况
5.发布认证证书
(1)制作认证证书
1)制作个人认证证书
2)包括个人信息和段位级别
(2)颁发认证证书
1)将认证证书交付给申请人
2)确认认证流程完结。
跆拳道段位制的特征对武术段位制的启示
跆拳道段位制的特征对武术段位制的启示作者:孟威杨甜甜来源:《武术研究》2018年第07期摘要:段位制是评价习练者的技术水平和习练程度的重要考核制度。
跆拳道段位制是国际上目前唯一一个被大多数国家所承认的段位体系,而武术作为一项具有我国传统文化精神烙印的国技,其在中国的被重视程度和接受范围远远不如跆拳道,它自1997年提出并实施以来,虽被大力推广但进展较为缓慢。
通过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总结出跆拳道段位制具有明显的7个特征:统一的段位标准、细致的段位设置、科学的晋段模式、灵活的考评形式、规范的考评内容、明显的段位标志、诱人的晋段特权;通过分析跆拳道段位制的特征相应地得出对武术段位制发展的一些启示:制定相对统一的晋段标准、完善晋段地考评内容、加强武术的人才培养、加强武术文化的开发、增加各类武术比赛的次数。
关键词:跆拳道段位制特征武术段位制启示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839(2018)7—0064—051 前言武术,是中国传统体育的构成因素,也是中国几千年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精神的表现形式之一。
武术段位制是促进武术长久发展的重要举措,自1997年提出并开始实施,2014年5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联合印发了《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以促进武术段位制的更深一层的推广,将2014-2023十年时间分为试点、普及和巩固3个发展阶段,虽然为武术段位制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支持,但是综合来看武术的发展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跆拳道作为韩国的国技,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广泛的练习群体,并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正式成为奥运会的比赛项目,它的传播和发展与其段位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跆拳道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传入中国,逐渐深入到基层群众中,得到人们的一致热捧,如今跆拳道道馆随处可见,与之相比,武术馆却寥寥无几。
针对此,本文试图分别对跆拳道和武术段位制的实施情况做些比较,希望能够从跆拳道段位制的特征入手找出完善武术段位制可借鉴的经验,为武术段位制的完善及武术运动的推广尽些许微薄之力。
跆拳道管理制度
跆拳道管理制度跆拳道是一门受欢迎的武术运动,要确保其良好的发展和运营,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探讨跆拳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一套适合的管理制度。
一、引言跆拳道作为一项武术运动,既强调个人的技巧和素质培养,又注重团队协作和管理。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促进跆拳道的健康发展和组织的良好运营至关重要。
二、组织架构和权责分工跆拳道团队应该建立明确的组织架构,确定各个层级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例如,可以设立总教练、助教、队长等职位,明确其在训练和比赛中的职责和权力。
同时,还可以设立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职位,负责管理组织的日常事务。
在权责分工方面,需要确保各个职位的职责清晰明确且互相协调。
总教练应该负责制定训练计划和技术指导,助教则负责协助总教练的工作,并与队员进行交流和指导。
队长在训练和比赛中担当领导角色,负责团队的组织和协调。
三、培训和考核制度针对跆拳道队员,应建立全面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培训制度可以包括技术培训、身体素质训练和心理素质培养等方面,确保队员在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全面提升。
考核制度可以设立定期的技能考核和绩效评估,评估队员的进步和表现。
例如,可以组织定期的段位考试,对队员的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和认定。
同时,还可以根据队员在比赛中的表现和训练纪律,对其进行评分和排名。
四、赛事管理跆拳道管理制度还需要涵盖赛事管理的方面。
构建一个规范和公正的竞赛环境对于培养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和精神风貌至关重要。
在赛事管理方面,可以制定详细的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此外,赛事组织人员应该对比赛场地、装备和裁判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五、纪律和激励机制为了保障团队的纪律和秩序,跆拳道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纪律和激励机制。
纪律制度可以包括训练纪律、比赛规范、道德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激励机制可以设立奖励制度,鼓励队员积极参与训练和比赛,激发他们的斗志和动力。
六、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在跆拳道管理制度中,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跆拳道竞赛规则及解释(品势)
大众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中国跆拳道协会品势比赛规则第一条目的本规则目的在于根据世界跆拳道联盟品势比赛规则,在统一的跆拳道品势比赛技术和比赛规则下,顺利公正的组织中国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跆协”)和其所属的区域性一级、二级团体会员主办或承办的所有品势比赛。
(解释)为了统一组织跆拳道品势比赛,比赛的所有事项应按照该规则进行。
不符合该规则根本宗旨的比赛,不属于跆拳道品势比赛。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国跆协和各区域性一级、二级团体会员主办或承办的所有跆拳道比赛。
若需修改本规则,应事先得到中国跆协的书面认可。
第三条比赛场地比赛区设置在赛场内,该场地为12m×12m的正方形,应是无障碍水平面。
其地面为有弹性的垫子(mat)或木地板。
根据需要可搭建0、5m-0、6m高的比赛台,赛台倾斜角应小于30°。
进行综合比赛时,根据需要可以调整场地。
1、比赛场地的划分:1)将 12m × 12m宽度的比赛场地为比赛区。
2)木地板赛场的比赛区应划出5cm宽的白线加以区分。
2.赛场人员位置:•裁判员位置:比赛时共有7名裁判按比赛场边线的位置前方设4个裁判席,后方设3个裁判席,比赛场地和裁判员位置的距离是1m ,裁判员间距为2m ,裁判员的位置按顺时方向排列。
如采用5裁制时前方3名裁判,后方2名裁判。
•主裁判位置:位于 1 号裁判席的旁边。
•运动员位置:在比赛场中央向第 3 边线 2m 处。
•记录员位置:位于第一第四边界线交叉点 2m 处。
•进行人员位置:位于第一第二边界线交叉点 1m 处。
•教练员和准备上场运动员的位置:位于第三第四边界线交叉点 3m 处。
•检查台位置:在赛场入口处设置检查台,检查运动员衣着及规定事项及有无异常情况。
* 主赛场:场地由有弹力的垫子组成,应事先得到中国跆协的认可。
* 赛场大小:比赛区为12m×12m大小的场地,从边界线向四周1-2m内的场地为安全区。
[规章制度]跆拳道教练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跆拳道教练规章制度第一条跆拳道教练是指通过专业培训得到资格认证的,具备教授跆拳道技能和知识的专业人员。
第二条跆拳道教练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跆拳道黑带段位。
2.通过跆拳道教练培训课程,取得相关教练资格认证。
3.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
第三条跆拳道教练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向学员传授跆拳道技能和知识。
2.有权制定适合学员的训练计划和课程安排。
3.有权对学员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
4.有权提供必要的指导和辅导。
5.有义务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意外伤害预防培训。
6.有义务保护学员的人身安全和私密权。
7.有义务遵守国家有关跆拳道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四条跆拳道教练的行为规范:1.维护跆拳道行业的声誉,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2.保持学习和自身技能的提高,不断提升自我素质。
3.保守学员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非法获取、泄露或滥用学员信息。
4.坚决禁止通过虐待、歧视、恶意伤害等方式对待学员。
5.严禁与学员发展不正当的关系,绝对不得侵犯学员权益。
6.在教学过程中,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
7.不得滥用权力,不得违规收费、强制购买教材或其它商品。
第五条跆拳道教练的管理和监督:1.跆拳道教练应遵守和执行培训中心或俱乐部的管理制度。
2.培训中心或俱乐部应对跆拳道教练进行定期考核和职业素质评估。
3.培训中心或俱乐部应建立学员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与教练相关的投诉。
4.跆拳道教练不得违规招生或逾期培训学员。
5.对于教练违规行为,培训中心或俱乐部有权对其进行纪律处分甚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六条违规违纪处理:1.对于教练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可以口头警告并提醒教育;情节严重者,可以书面警告,记录相关违纪事实和处理决定。
2.对于恶意伤害学员、滥用职权等严重违规行为的教练,应立即停职并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可以解除与其的合作关系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第七条跆拳道教练的培训和继续教育:1.跆拳道教练应参加相关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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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国际段位制度实施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目前世界跆拳道界公认的跆拳道资质认证体系为韩国国技院的国际段位。
为了便于国际交流,为协会会员创造晋段考试平台,为会员融入世界跆拳道体系、参加国际跆拳道活动创造条件,中国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跆协)与韩国国技院就中国大陆地区的晋段考试达成协议,中国跆协与韩国国技院中国晋段考试事务代理机构(简称晋段考试代理机构)合作,在中国大陆地区推广国际段位。
第二条跆拳道段位技术称号
段位从低至高,依次为一段(品)至九段,获得一段(品)以上段位的跆拳道练习者系黑色腰带。
第三条申请者的年龄和年限
(一)升段年限和年龄限制:
所有应试者必须符合升段的年限和年龄期限。
(二)1、2、3品位的获得者,15岁以后将拥有相同段位,可更换相同段位的证书;4品在18岁以后将拥
有相同段位,可更换相同段位的证书。
第四条申请条件
所有申请晋升段位的申请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并已经取得跆拳道一级级位资格;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为中国跆拳道事业做出贡献;
3、符合晋段的年限和年龄规定;
4、技术水平达到相应段位的要求。
第五条晋段申请
根据会员注册情况,按照以下情况执行:
(一)有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的地区
1、考试申请人经有资格的教练(指已获得段位称号及一级教练员资格)推荐,由所属专业团体会员单位向
上级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提出申请。
2、一级区域性团体会员(没有一级区域团体会员的地区,可以由二级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根据本地区考生晋段申请情况,制订考试计划,至少提前40天向中国跆协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内容应当包括考试时间、地点、所考段位、建议考官名单、考试领导小组人员安排等信息。
3、中国跆协根据申请,与晋段考试代理机构协商、审核并批准后,成立领导小组,安排考官,指导申请单
位的考试工作。
4、中国跆协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同时在协会网站上公布考试安排,各地会员都可根据通知要求,报
名参加考试。
(二)没有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的地区
1、考试申请人经有资格的教练(指已获得段位称号及一级教练员资格)推荐,向所属专业团体会员单位提
出申请。
2、考试人数达到30人,该专业团体会员单位(也可由多家专业团体会员单位联合)向当地体育行政主管
部门备案后,向中国跆协提出组织晋段考试申请。
3、中国跆协根据申请,与晋段考试代理机构协商、审核并批准后,成立晋段考试工作小组,安排考官,负
责组织考试工作。
4、中国跆协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同时在协会网站上公布考试安排,各地会员都可根据通知要求,报
名参加考试。
(三)外籍教练员的晋段执考
1、有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一级或二级)的地区,外籍教练员(中国跆拳道协会外籍会员,4段以上)可以但只限于本人在中国跆协外籍会员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的跆拳道馆,对本馆学员进行升段考核。
每次考核前必须报当地跆拳道协会备案,之后报请中国跆协外籍会员管理委员会及晋段考试代理机构批准。
2、没有区域性团体会员单位的地区,外籍教练员(中国跆拳道协会外籍会员,4段以上)可以但只限于本人在中国跆协外籍会员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的跆拳道馆,对本馆学员进行升段考核。
每次考核前必须报请中国跆协外籍会员管理委员会及晋段考试代理机构批准。
3、如果出现未按上述规定备案、批准,组织晋段考试或考核本道馆以外学员考段的情况,中国跆协将根据
情节随时中止该外籍会员的执考段位的资格。
第六条特批升段
特批升段参考国技院有关规定
第七条考试机构
(一)每次晋段考试,均需成立晋段考试小组,由中国跆协和晋段考试代理机构及晋段考试承办单位联合
组成,规模为3-10人。
(二)晋段考试官须经中国跆拳道协会批准并颁发资格证。
(三)晋段考试官必须按照中国跆协的执考安排,参加晋段考试工作,不得私自为会员考段。
有发现违反
者,根据情节,将随时取消考试官资格。
第八条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考试组织单位报中国跆协后发文通知。
第九条考试要求
(一)应试者必须身体健康;
(二)着中国跆协指定的道服;
(三)使用中国跆协指定的各类护具、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
(四)严格遵守考场的各项规定。
第十条考试内容
(一)技术水平考试
1、基本技术;
2、品势(见表);
3、实战;
4、击破和特技(可自由选择内容);
5、具体考试内容有主考官考前宣布。
(二)理论考试(适用于四段以上)
1、笔试;
2、文;
3、面试(适用于六段以上者)。
(三)评分
1、应试者每人满分为100分;
2、每个考官对应试者的评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3、评分的最小单位为5分,例55,60,65等等;
4、每个考官对应试者的评比结果是否合格,例举下表:
评委三人当中,有二人评60分以上时为合格;二人评60分以下时为不合格。
4、各项考试内容中(基本技术、品势、实战、理论)有一项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处理;
5、评分标准:
优秀 100-90 良好 89-80
及格 79-60 不及格 60分以下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
(一) 考试学员
1、正楷填写中/英文的段位申请表一份,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并附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附表
1);
2、打印填写韩/英文段位申请表一份,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附表2);
3、申请2段以上段位者,需附上原段位证复印件;
4、外籍会员申请晋段,需提供本人在国内的有效暂住证明。
(二)考试承办单位
1、负责审核考生资格及申请表内容、格式;
2、按照要求汇总提交本次考试考生资料(附表3),连同电子版及(一)中的2份申请表上报晋段考试小
组;
第十二条审核标准
(一)考试小组将考试结果及有关资料送交中国跆协备案;
(二)由晋段考试代理机构审核考试成绩、训练年限、年龄及其它有关内容;
(三)审核结果合格者,在网上公布名单,报送国技院,颁发相应段位证书;
(四)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保留一次考试机会,补考相应内容,不再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晋段考试费
按照国技院规定,各段晋段费用如下(单位:美元)
一段70 二段90 三段120 四段150 五段300
六段350 七段450 八段275 九段350
第十四条申请递交韩国国技院后,由国技院按照其规定制作相应段位证书。
段位证书将由中国跆协转交
考试组织单位,由该单位负责向会员发放。
第十五条段位证可以在中国跆拳道协会网站上查询。
第十六条本制度颁布实施之后,任何组织或团体不得擅自颁发段位证书,或向国技院递交晋段申请。
如有违反,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跆协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跆拳道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