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往来款项管理规定
往来款管理制度

往来款管理制度一、引言往来款是指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包括应收款和应付款两方面。
往来款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规范往来款的管理,保障公司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往来款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往来款的分类根据款项的性质和来源,往来款可分为应收款和应付款两大类。
应收款是指其他单位或个人欠我公司的款项,而应付款是指我公司欠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1. 应收款应收款是指我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对方尚未支付的款项。
具体分类如下:•销售应收款:指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对客户尚未收取的款项;•借款应收款:指我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后对方尚未支付的款项;•其他应收款:指非销售和借款相关的其他应收款项。
2. 应付款应付款是指其他单位或个人向我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后,我公司尚未支付的款项。
具体分类如下:•采购应付款:指我公司向供应商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尚未支付的款项;•借款应付款:指我公司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后尚未支付的款项;•其他应付款:指非采购和借款相关的其他应付款项。
三、往来款管理的原则往来款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以确保资金往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1.凭证原则:每笔往来款应有相应的凭证,包括发票、合同、协议等;2.记账原则:每笔往来款应及时入账,并按照会计原则进行核算;3.审批原则:往来款的相关操作应经过合适的审批程序,并由授权人员进行审批;4.制度原则:往来款管理应依据明确的制度和规范进行,以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5.监督原则:往来款的管理应受到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等部门的监督和审核。
四、往来款管理流程往来款管理的流程可以分为往来款的核对、记录和结算三个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 往来款核对•检查应收款:按照销售和服务情况进行应收款的核对,确认是否存在未收回的款项;•检查应付款:按照采购和服务情况进行应付款的核对,确认是否存在未支付的款项;2. 往来款记录•录入收款:对收到的应收款进行登记,包括款项的金额、收款日期、对方单位或个人等信息;•录入付款:对支付的应付款进行登记,包括款项的金额、付款日期、对方单位或个人等信息;3. 往来款结算•应收款的回款:核对应收款的记录,及时与客户进行对账,并追踪回款进度;•应付款的支付:核对应付款的记录,确保及时支付供应商和债权人。
公司往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往来财务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公司往来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往来财务行为的合法性。
2. 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公司往来财务活动。
3. 节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权责分明: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往来财务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子公司负责本部门、本子公司往来财务活动的具体执行。
第六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往来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流程第七条严格审批制度:公司往来财务活动必须经过审批,审批权限根据实际情况划分。
第八条付款流程:1. 申请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
2. 财务部对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3. 付款完成后,财务部将付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归档。
第九条收款流程:1. 申请人填写《收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
2. 财务部对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收款手续。
3. 收款完成后,财务部将收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归档。
第十条报销流程:1. 申请人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
2. 财务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 报销完成后,财务部将报销凭证及相关资料归档。
第四章财务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各部门、子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财务活动。
第十二条严禁挪用、侵占公司资金,严禁虚报、冒领费用。
第十三条各部门、子公司应加强财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财务部应定期对往来财务活动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为加强集团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规避风险,及时清理不合理的资金占用,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管理。
二、管理责任人1、财务部部长负责集团公司总体往来款项管理工作.2、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该机构的往来款项的管理。
三、管理内容(一)往来账款按业务内容设置二级科目,并按往来单位或个人进行辅助核算。
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做好经办部门、经办人的登记,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清缴部门组织清收或及时报账清算。
(二)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严格执行催款制度。
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及经办部门应做好往来款项的登记备查工作,并定期和财务部核对,做到该收的资金及早收回,该付的资金合理支付。
(三)往来款项应定期对账,并制定往来清理计划。
1、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每月核对清理一次往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内部互相托欠债务,杜绝单方挂账现象的发生。
2、集团外部往来款项每季度核对一次,查清拖欠原因,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责任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及时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回收,减少不合理占用和可能的坏帐损失。
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催缴记录,定期及每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预计应收帐款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并计提坏帐准备。
3、往来款项核对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文字记录,并把各种函证凭证装订成册,及时归档,方便日后查证.(四)对长期无人追索的款项应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账款,报请批示后,及时做账务处理。
(五)建立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员工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制借据,写明借款日期、用途、金额、还款期限,经批准可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对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外部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等。
第三条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合法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交易合法合规;(二)权责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往来款项的审批、核算、监督等环节责任到人;(三)真实准确原则:确保往来款项的记录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四)及时准确原则:及时处理往来款项,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五)效益最大化原则: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包括:(一)制定和实施往来款项管理制度;(二)审核、审批往来款项;(三)负责往来款项的核算和报表编制;(四)监督各部门执行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往来款项的管理,包括:(一)按照公司规定,及时编制和提交往来款项申请;(二)配合财务部门进行往来款项的审核和审批;(三)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往来款项;(四)及时向财务部门反馈往来款项执行情况。
第三章往来款项的审批与核算第六条往来款项的审批流程:(一)提交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交往来款项申请;(二)审核审批: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三)审批通过: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四)执行反馈:各部门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往来款项,并及时向财务部门反馈。
第七条往来款项的核算:(一)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往来款项,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应确保准确、完整,反映往来款项的真实情况;(三)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企业往来款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 一、引言 企业往来款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与其他企业或个人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往来款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规范企业往来款的管理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财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分析企业往来款的法律规定,以帮助企业合规经营。
二、企业往来款的法律性质 1. 民事法律关系 企业往来款的法律性质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往来款是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之间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资金往来,具有民事法律性质。
2. 票据法律关系 在企业往来款中,涉及票据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支票、汇票和本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有价证券。企业往来款中的票据法律关系主要涉及票据的签发、承兑、付款等环节。
三、企业往来款的法律规定 1. 合同法规定 (1)合同订立 企业往来款应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付款方、收款方、付款金额、付款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2)合同履行 企业往来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票据法规定 (1)票据签发 企业往来款中的票据签发应当符合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应保证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按照约定的金额、期限、付款方式签发票据。
(2)票据承兑 企业往来款中的票据承兑应当符合票据法的规定。承兑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对票据进行承兑,保证按约定支付票款。
(3)票据付款 企业往来款中的票据付款应当符合票据法的规定。付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期限、付款方式支付票款。
3. 会计法规定 (1)会计凭证 企业往来款应当依法制作会计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支票、汇票等。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
公司资金往来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资金往来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往来,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有效运作,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所有资金往来事项。
第三条企业资金往来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往来事项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
二、资金收入管理第五条企业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各项收入合法合规。
禁止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收入。
第六条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应收账款催收制度,确保应收账款及时回收。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对收入进行盘点和核对,确保收入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资金支出管理第八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制定支出计划,确保支出符合预算要求。
第九条企业支付款项,应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支付款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现金管理,遵守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现金收支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票据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票据,确保票据的真实、合法。
四、资金往来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资金往来事项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内部审计,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违规责任第十六条企业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稳健运行,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2. 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往来款项的实际情况;3. 严谨细致:严格审核,确保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4. 保密原则:对往来款项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往来款项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制度;2. 负责审核、支付、收回往来款项;3. 对往来款项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4. 监督、检查各部门、子公司往来款项管理情况;5.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往来款项管理情况。
第五条各部门、子公司负责本部门、子公司的往来款项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往来款项收支;2. 及时、准确地填写往来款项报销单;3. 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确认;4.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往来款项管理情况。
第三章收款管理第六条收款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1. 收款人接到款项后,应立即核对金额、收款人、收款日期等信息;2. 确认无误后,收款人应在收款单上签字;3. 收款单由收款人交财务部门;4. 财务部门对收款单进行审核,无误后登记入账。
第七条对于大额收款,应采取以下措施:1. 收款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财务部门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收款的真实性;3. 收款人应在收款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付款管理第八条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1. 付款申请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审核;3. 财务部门对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4. 付款人应核对付款金额、收款人、付款日期等信息;5. 付款人确认无误后,在付款单上签字;6. 付款单由付款人交财务部门;7. 财务部门对付款单进行登记入账。
公司内部往来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范往来款项的收付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往来款项:指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因业务往来、内部借款、预付款等产生的资金往来。
第五条往来款项分类:(一)应收款项:公司对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应收取的资金。
(二)应付款项:公司应向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支付的资金。
第三章往来款项的确认与审批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确认:(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往来款项时,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凭证。
(二)财务部门对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七条往来款项的审批:(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往来款项,需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由发生往来款项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四章往来款项的收付第八条往来款项的收付:(一)应收款项:财务部门收到相关凭证后,应及时办理收款手续,并做好记录。
(二)应付款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凭证,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往来款项的核算与监督第九条往来款项的核算:(一)财务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二)财务部门定期编制往来款项报表,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条往来款项的监督:(一)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定期审计。
(二)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对协助、纵容资金违规占用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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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持性文件 12106-2008053 文件编号:
标题:往来款项管理规定 4 页版 共122008年月1日第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往来款项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
确保集团公司所有往来账项的及时清理,防止死账、呆账的形成,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2.0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往来账项的挂账及清理业务。 内容
3.0 往来账项的范围:3.1往来账项包括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应付及预收款项。应
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
账款、其他 应付款。 往来账项的清理原则:谁挂账谁清理的原则3.2 往来款
项的定义及挂账条件3.3 应收票据3.3.1 应收票据核算集团公司因销售商品而
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3.3.2应收账款核算集团公司内销售商品、材
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 位收取的款项和代垫的运杂费,
以及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委托银行收取的款项。 3.3.3预付账款
原则上不准预付货款,如特殊商品确需预付货款时,必须签有合法的商品购销合
同或协议,且在合同中注明预付账款的原因、时间、供货时间及不能按时供货应
负的责任等条款, 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办理。 3.3.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核算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 括:备
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借款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
项等。 应付票据3.3.5 应付票据核算本公司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的银行承兑
汇票。 应付账款3.3.6应付账款核算本公司因购进商品、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
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 项。 预收账款3.3.7 预收账款核算本公司按照
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个人预收的货款或定金。 3.3.8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
核算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 金,
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等。 建立定期对账制度3.4 内部对账制度:3.4.1
财务与内部业务部门对账:每月末财会部门负责往来账的人员将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等非正常往来款项以表格的形式下发到
各作业单位。此表一式四份,由业务主管将未及时收回的原因进行详细注明,作
业单位经理、业务主管签字确(出核算存档一份,财会部门进行检查审核无误后,
业务部门、结算员、认后返回财会部门。 纳)员各一份。 外部对账制度:3.4.2
1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与外部供应商对账:每合同期必须对帐一次,原则上合同结束时对帐,要求
以对账函的形式发出,收到回执后,相符的进行存档,不相符的由业务主管和财
务挂账人员负责落实原因,并限期月内将我方因账务处理出现的错误进行调账。
如非我方账务有误应积极与厂方联系对账,直到查明账务不符的原因。
3.4.3对于清户的往来账项,不受年度对账的限制,可随时进行对账。包括核对
所有与清户厂商牵扯到的账务,不允许有漏扣往来款项的现象发生。
3.5非正常往来账款的确认:
应收和预付款项,自发生之日起逾一个月尚未收回,或未按公司有关规定办
理销货退回者,视同“问题账款”,特殊情况经呈报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
3.6建立定期清理制度:
3.6.1经营单位内部按照内部对账制度,每月清理问题账款。并将清理进度和结
果按照4.0规定的与部门效益和个人奖惩挂钩。
3.6.2问题款项发生后两月内仍无法收回的,责任部门应据实填妥“问题账款报
告书”,必要时,附有关证据资料等,经经营单位总经理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签注
意见后,转请监察部协助处理。
3.6.3建议每年11月份或年终决算时,对挂账时间两年以上又联系不到供应商
的账项应进行一次清理。
3.6.4应付账款自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满两年,对方从未向我
方提出过付款要求,我方也从未答复过对方付款事宜,即确认无任何往来(包括
信函、电传、传真、对账单等)满两年,且无有关时效中断、中止事由,可认定
诉讼时效已过,对方失去胜诉权。我方可以出账,处理依据要写清楚。一万以下
由各经营单位总经理审批,金额超过一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审批。
3.6.5应收及预付款项确认死呆账的条件,按《资产减值准备管理规定》的有关
条款执行,坏账转销审批按《资金支付签批权限规定》执行。
4.0工作质量记录与考核
4.1出差借款自出差归来七日内不还者,财会部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0倍
从到期日的次日起向借款人收取利息,超过一个月不还者,借款和应承担的加罚
息从工资中扣除,直到全部扣完。
4.2现款进货业务30天达不到“钱、货、票”三清,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
其作业单位按“三不清”发生额加息20%收取利息,并对经办人员每笔扣减工
作规范考核分2分。超过45天做不到“钱、货、票”三清,停办该作业单位所
对应的供应商业务,并对经办人员每笔扣减工作规范考核分3分。
4.3代垫款项应扣未扣回者,如继续与供应商发生业务,要求经办人员在一月内
购进货物或索取货款;若与其已清账不再发生业务往来,要求经办人员在两个月
内索取货款,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部承担,并扣减考核分3分。
5.0责任部门:本规定由集团财务公司负责制定、解释、监督、考核。
6.0执行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7.0相关表格:
7.1现款进货清理情况明细表
7.2非正常往来款项明细表
7.3问题账款报告书
8.0培训岗位:各单位财会部门有关人员、相关业务部门人员。
2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款进货清理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 发表时间: 上报时间:
收款单位 票据种类 金额
付款日期 经办人 商品名称
到货入库情况(含税) 到货时间: 入库时间: 金额
未到货原因:
发票报账情况(含税) 时间: 发票号码: 金额
发票不到原因:
财务账面余额:
3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正常往来款项明细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元
部门 往来单位 挂账时间 挂账金额 笔数 经办人 原因
合计
问题账款报告书
年 月 日
元
基 本 资 料 栏 客户名称
公司地址 电话
工厂地址 电话
负责人 洽办人
开始往来日期 交易项目
平均每月交易额 授信额度
问题账金额
经过情况 (1)发生原因: □客户倒闭 □拖延付款 □质量不良 □数量不符 客
户要求延后付款 □其他( ) (2)经过情况:
处理意见
附件明细
核准: 复核: 制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