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制度

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制度

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制度第一章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的定义和目标第一节急救的定义和目标第一条急救是指对突发疾病、意外损害、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进行紧急救治措施的过程。

第二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指在病患到达医院前的急救行动,包含现场急救以及患者转运途中的医疗护理。

第三条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的目标是快速救治患者、保障生命安全、减轻病情恶化的风险,并为进一步的治疗做好准备。

第二节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的原则第四条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应遵从以下原则: 1. 人命至上:生命安全和救治优先,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2. 快速响应:启动急救流程的时间要求高效,快速到达并开始急救措施。

3. 综合救治:依据患者病情综合施救,确保综合治疗方案的质量。

4. 安全可靠:实施急救措施时要注意安全,在不损害患者和救援人员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节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医院应设立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组,负责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与管理,具体职责包含但不限于: 1. 订立相关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顺利进行。

2. 配置充分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培训急救人员,提高其急救本领和水平。

4. 定期组织演练,检验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效果和救治质量。

5. 确保急救和院前医疗急救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六条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组由医院的管理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由急救中心主任负责管理和协调。

第二章急救与院前医疗急救的流程与实施第一节急救流程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刻启动以下急救流程: 1. 确认紧急情况,包含突发疾病、意外损害等。

2. 立刻拨打紧急救助电话,供应准确的信息,包含发生地方、患者病情等。

3. 依据电话引导进行现场急救措施,如清除呼吸道堵塞、按压胸部等。

4. 等待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接管患者。

第二节院前急救第八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指医护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依据现场情况进行急救施救和患者转运的过程。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院前急救管理是针对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的情况下,在急救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正确地采取和实施急救措施以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管理工作。

以下是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一、急救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急救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受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2.应严格管理急救物资和设备,确保急救设备、用品、药品的配备和保养。

3.定期进行急救技能和知识的培训,增强急救能力和专业素质。

二、急救流程和操作规程1.制定标准化急救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每次急救的操作标准化、规范化。

2.明确急救车辆的出车要求和流程,统一配备急救箱、胸外压设备等必备急救设备。

三、急救记录和信息管理1.当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和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治疗过程、处理措施等信息。

2.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建立急救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急救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四、急救救助协调管理1.与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建立联系,加强医院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加强与急救志愿者、专业医疗救援组织合作,协调资源,提升急救救助能力。

以上是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通过建立标准的急救操作规程、加强急救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好急救记录和信息管理、加强急救救助协调管理等方面来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更好的推进院前急救管理,我们需要加强和实践以下内容:(一)建立急救指挥中心急救指挥中心是协调急救资源、指挥急救工作、接听百姓求助信息与容灾信息等端口。

建立急救指挥中心可以更加快速、高效地响应急救需求,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急救指挥中心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协作,建立紧急队伍,缩短救援响应时间。

(二)提高医护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急救是医务工作者最重要的职业之一,医务工作者的技能操作和素质对于提高急救工作的效果和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始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要求,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由值班护士记录医疗呼救电话,并下达院前急救指令。

二、出诊医师是院前急救的指挥者,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及医疗工作。

三、值班医师、护士、司机等出诊人员,接到出诊指令后,迅速携带抢救设备、器械及药品等立即出诊。

四、出车要及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快速行驶,途中要及时与现场联系,掌握病人情况并指导初级救护。

五、医护人员要迅速判断病情,及时处理患者最主要病症,果断决定进一步救治方向。

并应尽快转运回我院,如患者病情危重,我院无法处理可转入就近的上级医院。

六、医师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及时向患方交待病情,危重及特殊情况须有患方人员知情签字。

护士须及时记录抢救记录单。

七、如遇重大伤害、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治预案。

及时通过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级别,报请科主任、总值班及主管院领导等组织抢救。

八、对交通事故、服毒、自杀、刑事案件等涉及法律的事件,应立即通知110、122、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处理。

九、任务完成后,护士负责器械的维护、清点、清洗,药品及一次性消耗物品的清点、补充,收费及转交收费收据等工作。

十、保证出诊的医疗安全及行车安全。

院前急救工作流程

院前急救工作流程

院前急救工作流程一、各急救单元(车组)所有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

二、各急救单元(车组)必须服从120通讯调度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三、值班调度必须做到“铃响三声立即接警”,并在1分30秒内受理完毕,及时向相关分中心下达出诊指令,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报告制度。

四、各急救单元(车组)接到出诊指令后,应在3分钟内出车。

五、抵达现场后,急救医师应严格按照急救医疗院前急救电话受理工作流程1、调度员要提前15分钟上班,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铃响三声有应答。

3、“您好,东屏镇卫生院”起始语。

4、症状询问并迅速判断病情,询问详细地址并确定接车地址(有三字段信息的电话需要重新核对地址)。

5、受理时间控制在1分30秒。

6、登录信息并调度派车。

7、确认出车车辆状态。

8、接到医院周边的求救电话,在派出急救车辆出诊的同时,立即打电话通知医院急诊室或医务科派人外出参与急救,并做好院内抢救准备。

9、接到一线人员要求进行急、危重病人病情转报时立即告知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并做好转报登记。

10、凡接到涉及被打伤、交通事故的求救电话,应告知求救者需拨打110求救,同时通知最近的120分中心出诊到现场抢救。

11、准确判读骚扰电话,对于辨别不清楚的电话不要随意锁定,以免错过真实的求救信息。

12、凡接到市卫生局下达的重大突发灾害事故救护任务,调动人员应立即按要求调度车辆、人员,并立即向卫生院领导报告。

13、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事故,要及时与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并详细询问现场情况及伤亡人数,合理调配,以便随时增减车辆,通知接受医院做好抢救准备。

同时,上报卫生院领导和卫生局值班室,并做好记录。

必要时,按照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出响应级别,做好指挥调度工作。

14、急救呼救区域内无车派出时,应尽快通知临近区域的车辆前往,并向病人及家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15、接受一线车辆反馈的病人信息及时与送达医院急诊科通报。

16、任务完成后记录相关数据信息存入电脑并完成每日报表工作。

医疗机构院前急救工作职责

医疗机构院前急救工作职责

医疗机构院前急救工作职责
一、遵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完成120指挥调度中心指令的院前急救任务。

接到120出车指令,迅速出车并监控录像,随车医务人员按程序完成现场救治、途中监护、安全转送等一系列院前急救工作。

三、遇有重大灾害、伤害事故等群体性疾病事件,服从统一指挥调配,组织车辆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救治。

四、严格执行有关院前急救方面的各项技术操作流程和标准;建立急救医务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急救业务水平。

五、各医疗机构必须对急、危、重伤病员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的有机结合,努力提供优质急救服务。

六、严格执行急救信息报告和反馈制度,按规定做好急救医疗资料(包括院前急救病历等)的登记、汇总、统计、保管工作,按要求报120指挥调度中心。

七、及时保养、维护和更新配置的车载急救医疗抢救设备、药品和耗材等。

八、提供科研平台,积极开展院前急救科研工作,在院前急救工作中注重经验总结,不断提升院前急救服务水平。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抢救水平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法、急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活动,以及其他有条件和能力的单位、个人参与急救工作的情况。

(三)院前医疗急救应以社会公益为宗旨,尽可能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应当遵循科学救治原则,注意安全、防止病情恶化、保护患者隐私权和人身安全。

二、技术要求(一)医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运用院前医疗急救器械和设备,并能进行合理用药和严格的医学观察。

(二)院前医疗急救器械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检修、维护、保养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制度执行。

(三)院前医疗急救车辆应当具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持通畅的通信、导航、监控等系统,确保运行安全和稳定性。

(四)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有完善的急救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能够针对不同的急救情况进行有效的应对。

三、急救流程(一)接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机制,听取报警人报案的信息,确认急救需要,并派遣医疗救护人员前往现场。

(二)现场急救和转运医疗救护人员在现场应当进行简要的初步诊断和处理,确定疑似诊断,并进行转运。

急救车辆应当保证到达现场的时间和路线最短,尽可能减少转运过程中的病情恶化和安全风险。

(三)院内救治急救车辆到达医疗机构后,应当及时移交患者,并与医院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和配合,按照规定的急救流程进行救治。

医院应当建立合理的急诊医疗系统和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机制,提高院前医疗急救的有效性和效率。

四、管理要求(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院前急救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事故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并进行相关记录和统计工作。

(二)医护人员应当关注患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严格执行专业操作规程和道德要求,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急诊科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急诊科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急诊科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有效衔接工作制度一、院前急救(一)120救护车接到120调度指令后5分钟内出车,院前急救医师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初步救治。

(二)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途中规范搬运患者,注意密切监护急危重病人,途中向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三)危重病人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将患者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生,做好人员、仪器设备、药物等抢救准备和院前院内交接。

二、院前、院内有效衔接(一)保证院前院内信息互通:做好急救病人病情通报,保障“120中心-急救中心/救护车-医院”三方通话畅通。

(二)病人转送与安置:院内接诊护士或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

救护车到院内时,必要时会诊医师到位,医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必要准备。

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患者时,应提前与急诊科联系并通过120急救中心转运患者;急诊科在初步了解患者病情、相关专业床位情况确定允许接收后,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进行患者转运工作。

急诊科在接收患者时应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接目前病情与转运患者途中的监护、急救、处理措施等情况,同时做好登记。

(三)保证院内通道通畅:包括急诊科的急救绿色通道、必要的备用特别通道、电梯等设备,以便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用于病人的院内转送。

流程为:救护车-急诊科/室-抢救室-(ICU/CCU/导管室/手术室)-留观室/住院病房。

三、病人的院前院内交接急救病人交接:急危重症病人经院前急救送达医院后,院前医生将病人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一)院前工作要求:确定生命体征—进行必要处理—作出“拟诊”—做好到院内交接准备—到达急诊科—正确、迅速地将病人转至院内(推)床上—与院内医护人员进行病人和病情交接。

(二)院内工作要求: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按信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四、院前院内急救关键环节重点要求(一)急诊科设有24小时导诊(分诊)人员,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0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
一、120院前医疗急救(以下简称120急救),是指由120医疗急救机构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以外开展的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二、120急救中心依托人民医院急诊科设立,负责本县辖区内的120医疗急救工作。

三、急救中心统一设置急救电话“120”,不得开设其它承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电话号码。

四、急救中心须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按规范流程做好“120”呼叫受理、指挥调度、现场抢救、监护运送、途中救治和医院接收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保管工作。

五、急救中心必须保障应急良好、响应迅速,包括通讯设备、急救车辆、驾驶员、120医生、120护士等,配备专人24小时受理“120”医疗急救呼叫。

六、急救中心在接到“120”医疗急救呼叫后,迅速派出救护车和医疗急救专业人员,不得拒绝、推诿或者延误医疗急救服务。

七、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着装标识须统一,注明急救中心名称和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

八、120医疗急救服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延误急救服务。

九、认真执行《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
发〔2013〕15号)、《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国卫办医发〔2013〕32号)的相关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