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国内员工工资薪金所得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国内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标 签】国内员工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颁布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深地税发﹝2000﹞933号
【发文日期】2000-12-29
【实施时间】2000-12-2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分局:
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国内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深府办函﹝2000﹞102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可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的特区物价补贴和特区保留津贴仍按市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深地税
发﹝1996﹞76号)规定执行,即分别为500元和300元。
二、对于已按照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
府﹝1992﹞128号)规定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的国内员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算扣除住房费用时,既可以选择按照深地税发﹝1996﹞76号文的规定,扣除按规定比例提取并上缴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专储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选择按市政府办公厅本批复规定计算的住房费用扣除。
但两种方法只能选择一 种。
三、对于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的国内员工,或者在已按照深府﹝1992﹞128号文规定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的非本市户籍的国内员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算扣除住房费用时,可暂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收入13%扣除。
中国税制课后习题(第五版)

练习题第1章导论第一部分练习题一、术语解释12345二、填空题1、收益额、、资源和人身等五大类。
2、累进税率和。
3、客体和三个要素。
4和。
5并向国库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6。
7和特定的所做的某种程序的减征税款或免征税款的规定。
8的税率。
9和。
10、差别比例税率、和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
三、判断题(判断对错,并将错误的改正过来)1234营业税和消费税。
()567国内税法为准。
()89体指的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0四、选择题1()。
A BC D2()。
A BCD3()在时间上的体现。
ABCD4()。
ABCD5课税对象的是()。
ABCD6()。
ABCD7()。
ABCD8()。
ABCD9()。
ABCD 取国家出口退税罪10()税种。
ABCD五、问答题 12第2章增值税第一部分练习题一、术语解释12345二、填空题1。
2扣税的办法。
3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4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5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6;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
7。
8。
9。
10海关申报缴纳。
三、判断题(判断对错,并将错误的改正过来)16%。
()2()3()4额部分。
()5()6()7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8()9(市)销售货物的,一律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0()四、选择题1()。
AB款的当天CD2()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ABCD3()A BC D4()。
ABCDE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5()。
ABCD6()。
A BC D7()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分别核定。
A1日B7日C15日D45日8()。
A用于简易计税办法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BCD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9()。
A=到岸价格+关税B=关税完税价格+关税C=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D=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10()。
ABCD五、问答题1效应和投资激励效应上有何差异?23六、计算题1、某进出口公司2014年3月进口商品一批,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当月在国内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400万元。
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

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公布日期】1996.12.17•【文号】•【施行日期】1996.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1996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印发)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所称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指欠缴税款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统称为欠税人。
第三条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欠税人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又未提供纳税担保且准备出境的,税务机关可依法向欠税人申明不准出境。
对已取得出境证件执意出境的,税务机关可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函请公安机关办理边控手续,阻止其出境。
欠税人为自然人的,阻止出境的对象为当事人本人。
欠税人为法人的,阻止出境对象为其法定代表人。
欠税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阻止出境对象为其负责人。
上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时,以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阻止出境对象;法定代表人不在中国境内的,以其在华的主要负责人为阻止出境对象。
第四条阻止欠税人出境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税务机关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由审批机关填写《边控对象通知书》,函请同级公安厅、局办理边控手续。
已移送法院审理的欠税人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接到税务机关《边控对象通知书》后,应立即通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边防口岸,依法阻止有关人员出境、欠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境的,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通知对方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通知对方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实施边控。
有关边防检查站在接到边控通知后应依法阻止欠税人出境。
必要时,边防检查站可以依法扣留或者收缴欠缴税款的中国大陆居民的出境证件。
第六条在对欠税人进行控制期间,税务机关应采取措施,尽快使欠税人完税。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及填报说明

附件3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备案编号(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单位:股,%,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非上市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被投资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事宜时填报。
备案表区分投资入股的技术成果,分别填写。
二、报送期限企业应于被投资公司取得技术成果并支付股权之次月15日内报送。
三、表内各栏(一)被投资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填写接受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公司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接受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公司负责办理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人员的相关情况。
(二)技术成果基本情况1.技术成果名称:填写技术成果的标准名称。
2.技术成果类型: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的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3.发证部门:填写颁发技术成果证书的部门全称。
4.技术成果证书编号:填写技术成果证书上的编号。
(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情况1.涉及人数:填写技术成果投资协议中以该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人数。
2.评估价(协议价):填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按照协议确定的公允价值。
3.技术成果原值:填写个人发明或取得该项技术成果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
4.合理税费:填写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过程中按规定实际支付的有关税费。
(四)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基本情况1.姓名:填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的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能识别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的唯一身份的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照名称。
税法第5版曹越 引例及习题答案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本章重点】1 .税法原则2 .税法的分类3 .税收收入划分【引例】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思考】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的试点体现了什么税法原则?【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习题】1 .【单选题】下列关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的说法,错误的是()oA.课税对象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B.课税对象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C计税依据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对目的物计算税款的依据和标准D.课税对象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计税依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答案】D【解析】税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计税依据(税基)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2 .【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D.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答案】ABCD【解析】以上四个选项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均是正确的表述。
3 .【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标 签】车船使用税,房产税【颁布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云税四字﹝1987﹞14号【发文日期】1987-03-01【实施时间】1987-03-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房产税各地、州、市、县税务局,昆明市税务局、一二分局: 近来,各地税务部门在贯彻执行房产税、车胎使用税《条例》、《细则》中,提出了一些具体政策问题,要求予以明确。
经研究,省局定了“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征收房产税还是征收营业税 一切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所取得的房租收入,应先征收房产税,对已缴纳了房产税的房租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对于不缴纳房产税的房租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征用费是否包括在房产原值内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造价为计税依据的,因此,土地征用费不应征收房产税;但如果房屋原值已经包括土地征用费而又划不开的,应一并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三条中“均不包括所辖农村和行政村”应如何解释 是指开征范围以外的农村和行政村。
在开征范围以内的农村和行政村,都属房产税征收范围。
四、“公务用房”如何解释 是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等,免税单位本身办公用房以外的自用的房屋。
但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一切房屋,都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五、(略) 六、租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又转租取得租金收入是否缴纳房产税 凡已缴纳了房产税的房产,租用人又再转租他人所取得的房租收入不再缴纳房产税;但转租人应按规定缴纳房租收入的营业税。
七、甲方提供土地,乙方出资金建房,建成由乙方使用若干年后再将产权移交甲方,应由谁缴纳房产税 应根据产权确定征税:在乙方使用期间,房产税由乙方缴纳,产权移交甲方后由甲方缴纳。
国税发[2011]50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成文日期:2011-04-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201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各级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收入分配问题高度重视,强调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税收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建议》要求“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过高收入”。
《纲要》提出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做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对于有效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将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完善征管手段,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为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做出积极努力。
二、不断完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贯彻落实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以非劳动所得为重点,依法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征管。
(一)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管1.完善自然人股东股权(份)转让所得征管。
(1)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加强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所得征管。
重点做好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的核定工作,建立电子台账,记录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强化财产原值管理。
税收筹划期末复习题库(附答案)
税法与税收筹划复习题导论税收征管法一、名词解释1.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
2.税收保全措施: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造成的应征税款不能得到有效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情况下所采取的确保税款完整的措施,包括冻结存款,查封、扣押财产方式。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欠缴税款,经责令限期缴纳或扣押、查封其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后仍未按期缴纳税款的情况下,采取的强行征收欠缴税款和应缴滞纳金的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如在一定期限内发现其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这里的一定期限内是指(C)A、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B、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2年内C、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D、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4年内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这里的一定期限内是指(A)A、15日内B、30日内C、40日内D、60日内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对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C)A、责令纳税人暂时停业,限期缴纳应纳税款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应纳税款C、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D、依法拍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4.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存期是(B)A.3年 B.5年 C.10年 D.15年三、多项选择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行为的有(ABC)A.隐匿账簿、凭证,少缴应纳税款的 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应纳税款的 D.隐匿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2、根据《税务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有(BCD)A.有偷税、骗税前科的 B.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C.按规定应设置账簿而未设置的 D.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3、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行为的有(ABCD)A.纳税人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B.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缴或少缴应纳税C.纳税人隐匿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D.纳税人伪造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4、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
办税指南--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一、事项名称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是指非居民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就其取得的境内个人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送相关申报表的行为。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情形包括:1.从中国境内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2.从中国境内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3.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离境(临时离境除外)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自行申报情况下,非居民个人应当自行判断能否享受协定待遇。
如需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第七条规定的报告表和资料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当纳税人存在享受减免税优惠事项的(包括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形的),可填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5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工本管理费核算制度〉的通知》(云地税发〔1998〕572号)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局制定了若干贯彻实施意见,现予以公告。
一、地税机关代开发票问题(一)代开普通发票的对象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2.已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领用发票的纳税人,临时取得超出其经营范围业务收入的。
3.已办理税务登记,但主管地税机关认定不需要领用发票的。
4.对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但已经取得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5.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代开普通发票的基本资料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申请地地税机关提供如下基本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作出诚信声明:1.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
2.经营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书面确认证明,书面确认证明应包含付款方所购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内容(原件和复印件)。
3.经办人或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收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采取先票后款方式结算的,应提供付款方证明材料(原件)。
5.完税凭证。
6.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代开免税普通发票的,必须经征收分局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代开免税普通发票。
同时,代开发票上必须加盖免税字样的印章。
(三)代开普通发票的项目1.地税机关不得代开含有餐饮、住宿、娱乐、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项目内容的发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
人取得的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标 签】个人取得的奖金征税,境内无住所
【颁布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云地税发﹝1997﹞387号
【发文日期】1997-12-11
【实施时间】1997-11-0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的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外函[1997]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并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46号)一并贯彻执行。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的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