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任务清单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金府规发〔2020〕2号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金府规发〔2020〕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金山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第8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5月8日金山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响应市政府《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努力依托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来稳定我区经济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出以下措施:一、提高重大项目复工达产强度和新开工比例(一)优化夯实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分析本区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经济形势,对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进行再复核、再分解、再加压、再落实,编制形成2020年金山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调整表,完善2020年金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确保项目年度实施规模能够支撑本年度固投调整目标。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投资促进办、区房管局、区政府办公室)(二)着力提升复工项目达产强度项目复工后,项目单位抓紧优化施工作业方案,及时补充施工人员及钢筋等建材物资,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有序扩大施工作业面,确保施工强度尽快恢复至100%正常达产状态。
鼓励施工单位利用建筑工地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对建材采购渠道等信息互通有无、相互调剂。
区域内无法有效解决的,区相关部门商请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进行调度,必要时可依托长三角合作机制,与浙江毗邻市县做好跨省防疫物资、建材、机械调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5〕2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5.04施行日期2015.05.04文号鄂政发〔2015〕24号主题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5〕2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信心,竞进有为,全力确保投资目标任务完成(一)以“竞进”的精神状态争取投资新作为。
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总要求,牢牢把握“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坚定不移把稳增长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和“牛鼻子”,扎实开展“有效投资项目建设竞进年、项目储备提质年、社会投资促进年”活动,加快形成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和项目建设高潮,力争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投资总额达到29万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负责)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投资便利化(二)精简前置审批,优化审批程序。
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
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通过后续监管等方式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
除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和重特大项目的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外,其他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
严格执行《湖北省省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清单之外的其他前置服务一律不得收费。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规划信息 市发改委工作总结和2023年初步工作计划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信息市发改委工作总结和2023年初步工作计划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发改局的全力支持下,市发改委认真贯彻市第二十次党代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应对多重突发因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主动作为,全面履行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工作,为全市经济市场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谋大局、抓大事,参谋决策得到高度认可(一)谋划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赋予荆门“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新定位、新目标,组织编制了《荆门市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符合荆门实际、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提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荆门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初步谋划产业转型升级支撑性项目623个,总投资6848亿元。
(二)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
按照省委统一决策部署,与省规划同步组织编制《荆门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坚持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守住流域安全为底线,以产业转型升级为抓手,推进四化同步发展。
规划大纲得到省委初步认可,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样板带到北京向中央汇报。
(三)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和产业布局。
为发挥中心城区集聚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空间和产业布局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和产业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对策及建议》,认真分析了中心城区空间和产业布局现状,立足“百万人口、百平方公里”目标,明确了“东联、南融、西优、北限”的城市发展方向,提出了优化调整功能区布局、完善生态空间格局、支持高新区▪掇刀区集聚发展和融合发展的建议。
(四)研究推动飞地经济。
组织研究推进荆门高新区与其他县市区开展园区共建发展飞地经济工作,认真分析荆门高新区和其他县市区产业发展形势,并印发了《关于研究我市园区共建发展飞地经济工作的通知》,基本形成了我市园区共建发展飞地经济工作初步构想和对接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区扩大有效投资攻坚“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区扩大有效投资攻坚“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07•【字号】宁发改投资〔2021〕292号•【施行日期】2021.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区扩大有效投资攻坚“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1〕292号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陈润儿书记提出的“时间过半任务超半”和咸辉主席批示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完成任务”的工作要求,紧盯全年投资增长12%的工作目标任务,抢抓项目建设黄金季,以“晒一晒项目质量,比一比推进进度,拼一拼工作干劲”,进一步树立谋项目、推进度、抓落实鲜明工作导向,调动全区上下狠抓项目建设积极性,拟定自5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为止,在全区开展扩大有效投资攻坚“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四次先行区推进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以“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年”为载体,围绕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先行区建设十大工程项目、九大重点产业、四大提升行动、“四权”改革,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抢机遇补短板、稳增长保态势、调结构促转型、打基础增后劲方面的重要作用,统筹抓好项目建设的谋划储备、推进实施、招商引资、服务保障、资金争取等关键环节,以高质量项目建设带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以扩大有效投资为核心,开展“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提高投资质量效益,加快优化经济结构,确保“123456”目标实现、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招商引资任务完成、确保“三争”任务完成、确保项目谋划储备接续和确立投资时序进度目标。
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及实施计划

2023-04-18
3.2项目规划阶段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人
预计完成时间
1
编制项目计划
王经理
2023-04-20
2
明确项目范围
赵经理
2023-04-25
3.3项目执行阶段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人
预计完成时间
1
完成项目A
张三
2023-08-15
完成项目B
李四
2023-07-15
3.4项目监控与控制阶段
序号
3000
3
项目C
描述项目C的具体内容
2000
4
项目D
描述项目D的具体内容
1500
2.2项目责任分配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项目A
部门A
张三
2
项目B
部门B
李四
3
项目C
部门C
王五
4
项目D
部门D
赵六
三、实施计划
3.1项目启动阶段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人
预计完成时间
1
项目立项
李经理
2023-04-15
2
组建项目团队
工作内容
负责人
预计完成时间
1
项目进度监控
马经理
持续进行
2
项目质量控制
刘经理
持续进行
3.5项目收尾阶段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人
预计完成时间
1
项目总结
项目团队
2023-10-10
2
项目评估
高经理
2023-10-15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工作方案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工作方案为了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政府将加大对建设工程的投资力度,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城乡建设的均衡发展。
为了有效推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开展,政府提出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工程项目选择1.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划,选择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有利的建设项目。
2.依据综合评估,确定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严格区分各类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周期。
3.优先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工程、交通建设、城市更新、农村改造等重点领域和项目。
4.加强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提高项目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统筹协调和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工期控制水平。
2.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建设资金的合理调度和使用,严禁挪用、截留或滞留资金,防范财政资金的风险和损失。
3.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大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完善项目进度和成本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进度和成本的监控,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和难点。
5.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的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程施工和运营的环保水平和安全法规符合度。
三、建设工程项目实施1.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2.优化工程施工组织和管理,提高施工作业的效率和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完善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推动施工单位加大投入,提高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4.推进现代化建筑技术和工艺的应用,提高工程建设的绿色化、智能化和节能化水平,推动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工程项目验收1.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的验收范围和标准,建立完善的验收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任务清单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10.针对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实际和此次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弱 项,聚焦应急管理领域,谋划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基地、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产业发展等一批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31.督项目转化促开工建设, 依托全省“三库”项目管理平台, 督开工转化,全力促进项目尽早开工。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牵头推进“四督 四促”,对2020年全省亿 元以上重大项目, 从储备、 审批、开工、竣工、达产 全生命周期进行分级分类 督查督办,每月通报各地 各部门推进情况。
四、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
(十二)改革 土地供给方式
3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优先支持 省级重点项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制定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政 策。
36.鼓励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研究提出主导产业、项目 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 目“拿地即开工”。2020年底前,宜昌高新区新增工业用地 按“标准地”出让的比例不低于10%,省级开发区、其他产业 园区不低于5%。2021年,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 出让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自行组织。及时形成 活动简报报领导小组办公 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交流好的经验做法。
30.依托全省“三库”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全市投资项目谋划 工作台账,每月通报各地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情况。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2.20
•【字号】绍政办发〔2024〕5号
•【施行日期】2024.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由市长总负责,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化“五创图强、四进争先”,扎实推进产业提档、项目提效、环境提质、民生提优等重点任务,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提供有力支撑。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易钉”督查督办系统,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
附件: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附件
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王琴英常务副市长
王涛党组成员
程炜博副市长
教卫口分管副市长
鲁霞光副市长
陈伟军副市长
汤文全副市长
严钢党组成员
分管市领导
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王琴英常务副市长
王涛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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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16.对备案类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均实行并联办理,要盯紧 办理环节,实行清单管理、对口服务、逐项完成。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 位,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六)加强前 期工作精细管 理
17.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事项、时间节点、责任 单位和责任人。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提前谋划一批融资规模与 项目收益平衡的项目,滚 动更新项目清单,按照国 家和省要求分批申报。
2.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8个领域66个专项,中央特别 国债支持的6个领域29个专项,特别是应急医疗救治能力、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疗诊治能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 的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医废危废和污 水垃圾处理设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短板弱项,按可 准入、可落地、可申报、可持续的“四可”要求编制三年滚 动投资计划,及时推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事项 (22项)
具体任务(56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一、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重大项目
(一)围绕中 央投资方向谋 项目
1.围绕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11大类投资方向,谋划筛选更多 前期手续完备、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 库,争取更多新增债券额度支持。
32.督续建项目促建设进度,对照2020年亿元以上续建项目 年度计划目标,督项目进展,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33.督项目竣工促达产达效,将当年计划竣工、竣工后未达产 或达产不足的重大项目纳入督查清单,推动项目及时发挥效 益。
34.督要素保障促环境优化,将项目审批和用地、资金、环境 容量等要素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季度督查范围,推 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任务清单工作事项项具体任务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要求一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重大项目一围绕中央投资方向谋项目围绕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大类投资方向谋划筛选更多前期手续完备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争取更多新增债券额度支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提前谋划一批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平衡的项目滚动更新项目清单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分批申报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个领域个专项中央特别国债支持的个领域个专项特别是应急医疗救治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疗诊治能力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省统一要求的时间节 点完成。
28.对省市重点项目个数占比、投资总量占比、每月投资量环 比等情况进行排名,推动项目提速提效。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每月通报各地排名情况。
(十)实施新 开工项目“比 晒亮”专项行 动(2项)
29.每月举行集中开工、现场办公、进度晾晒、拉练观摩等活 动,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于2020年6月30日 前完成
41.继续做好降低能耗强度工作,合理使用省级分解下达的用 能指标,做到存量指标稳中有降、增量指标集中用于支持重 大项目建设,科学安排项目建设、投产时序,统筹兼顾所辖 区域协调发展的能耗需求。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十四)统筹 使用污染物排 放总量指标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20.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编制行业建设专项规划,对重大项 目提出初审或审核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法人或筹建机构,主 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
位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七)加大前 期工作经费投 入
21.各地每年要安排一定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确保各类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按照基本标准抓好落 实,切实完成2020年底和2021年两个节点目标
(十三)完善 能耗使用机制
37.优化能耗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式,保障2020年新开工和 投产项目合理用能。对国家和省布局建设的“十四五”重大 项目,项目能耗需求在指标分解时予以优先安排。在保障各 地民生用能的基础上,主要根据重大项目能耗需求分解全市 能耗总量控制指标。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自行组织。及时形成 活动简报报领导小组办公 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交流好的经验做法。
30.依托全省“三库”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全市投资项目谋划 工作台账,每月通报各地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情况。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按月通报。
(十一)实施 “四督四促” 专项行动
市发改委 市委网信办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10.针对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实际和此次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弱 项,聚焦应急管理领域,谋划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基地、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产业发展等一批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各地于2020年6月15日 前制定前期工作经费筹集 和使用方案,向领导小组 办公室报备。
22.各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筹集前期经费,专项用于重 大项目的规划设计、评估论证等工作,列入部门预算和项目 投资总概算。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
位
各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前制定前期工作经费筹 集和使用方案,向领导小 组办公室报备。
31.督项目转化促开工建设, 依托全省“三库”项目管理平台, 督开工转化,全力促进项目尽早开工。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牵头推进“四督 四促”,对2020年全省亿 元以上重大项目, 从储备、 审批、开工、竣工、达产 全生命周期进行分级分类 督查督办,每月通报各地 各部门推进情况。
(九)实施省 级重点项目提 速提效专项行 动(3项)
26.充分发挥省级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要素保障倾 斜性政策,优先安排建设进度快的地方、部门和项目。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认真执行,严格落实。
27.组织各地补充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对其中的优质项目纳入2020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
5.聚焦关键产业发展领域,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进关 键元器件、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材料自主化,谋划一批“芯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
屏端网”项目。
市发改委
日滚动更新一次。
6.聚焦传统基础设施国家投资重点领域,谋划一批重大交通、 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三)围绕行 业领域发展前 沿、新经济谋 项目
11.聚焦强龙头、补链条、创品牌,大力谋划提升产业基础能 力和产业链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项目。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18.项业主或筹建机构负责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组 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 图设计等编制、论证和申报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19.各地负责研究编制本地区重大项目规划,落实土地、资金 等建设条件,做好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建立项目台账,加强调度 督导,强化要素保障,按 月通报各地项目开工情 况。
25.对前期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建设资金不落实、按照时间节 点难以开工或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及时 调整收回资金。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严格执行,加强监管。
42.确定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支持项目建设的 方式,区分项目建设轻重缓急,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坚持减量替代是常态、等量替代是例外,压减腾退指标 优先用于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 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可优 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五)快速达 到前期工作深度
14.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审批类项目,要在初步论证基础上尽 快立项,同步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评价手续后, 及时报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涉及报建审批的阶段实行 并联审批。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 位,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迅速执行,持续推进。
15.对核准类项目,要提前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切实优 化流程,对规划、用地、环评、节能等前期工作实行并联审 批。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7.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谋划一批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循环化利用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批项目储备,每月5日滚动更新一次。
四、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
(十二)改革 土地供给方式
3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优先支持 省级重点项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各县市区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制定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政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