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构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思考
法律案件管理工作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案件管理工作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案件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总结旨在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法律案件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二、工作回顾1. 案件受理(1)优化立案流程。
简化立案手续,提高立案效率,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2)加强立案审查。
对立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案件符合受理条件。
(3)强化立案监督。
对立案工作进行监督,防止违法立案现象发生。
2. 案件审理(1)提高审判质量。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
(2)推进审判公开。
实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调解工作。
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提高调解成功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3. 案件执行(1)强化执行力度。
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查找、控制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2)完善执行机制。
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合力。
(3)规范执行行为。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防止执行乱象发生。
4. 案件归档(1)规范归档流程。
严格执行归档制度,确保案件归档及时、完整。
(2)加强档案管理。
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安全、保密。
(3)推进电子档案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三、工作亮点1. 案件办理效率明显提高。
通过优化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案件办理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2. 审判质量稳步提升。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
3. 调解成功率显著提高。
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提高调解成功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4. 执行力度不断加大。
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查找、控制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5. 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严格执行归档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保密。
四、存在问题1. 部分法官素质不高。
部分法官业务水平、法律素养有待提高,影响案件审理质量。
2. 调解工作力度不足。
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

1.公正优先,兼效率:在确保案件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2.分类处理,繁简分流: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标的金额等因素,将案件分为繁案、简案两类,实行差异化处理。
3.依法合规,保障权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便民利民,提高满意度:简化诉讼程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满意度。
4.完善救济机制:当事人对繁简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特此公告。
第2篇
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激增,案件类型日趋复杂,审判资源压力不断加大。为提高审判效率,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确保案件质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
3.优化审判流程:简化庭审程序、裁判文书制作等,提高审判效率。
4.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案件信息共享,为繁简分流提供数据支持。
5.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设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引导和激励法官积极参与繁简分流工作。
6.开展培训宣传:组织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进行繁简分流相关培训,提高社会公众对繁简分流的认识和支持。
6.加强培训宣传:组织法官、律师、当事人等开展繁简分流相关培训,提高社会公众对繁简分流的认识和支持。
六、监督与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强化监督考核:对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保障当事人权益:充分保障当事人对繁简分流的知情权、选择权,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处理。
法院工作重难点探讨与解决方法

法院工作重难点探讨与解决方法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
然而,在法院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重难点问题,如审理繁重、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等。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首先,审理繁重是法院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难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一些基层法院面临着人员不足、办案条件有限等问题,导致案件积压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人员配备。
通过增加法官、书记员等工作人员的数量,提高办案效率。
同时,可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支持,派遣专业人员协助办案,减轻基层法院的负担。
其次,优化案件分流机制。
对于一些简单、常见的案件,可以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审理,减少对法院资源的占用。
同时,可以加强对争议化解机构的引导,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减少诉讼的发生。
此外,案件质量参差不齐也是法院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一些案件的判决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给当事人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这主要是由于法官的专业水平不一、工作负荷过重等原因导致的。
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法官培训。
通过组织专业培训班、开展案例研讨等方式,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
同时,可以加强对法官的考核和评价,激励他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其次,合理分配工作负荷。
通过优化案件分流机制、加强协作机制等方式,合理分配法官的工作负荷,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充分的审理和研究。
同时,可以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确保他们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判。
除了审理繁重和案件质量参差不齐外,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难点问题。
比如,执行难问题。
一些判决结果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给当事人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执行力量。
通过增加执行人员的数量,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支持,提高执行效率。
同时,可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提高执行的有效性。
其次,加强执行监督。
建立健全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案件分析交流制度

案件分析交流制度一、背景介绍案件分析交流制度是指在企业、组织或者机关等单位内部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案件分析交流机制,旨在通过有效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提升解决案件的能力和效率,促进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二、制度目的1. 提高案件解决能力:通过案件分析交流制度,可以及时掌握各类案件的情况、进展和解决方法,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教训,加强自身的案件处理能力。
2. 加强团队协作:案件分析交流制度可以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避免信息孤岛的产生,加强内部各个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提升整个组织的综合运作能力。
3.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案件分析交流制度,可以避免重复劳动和不必要的错误,从而减少工作量和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制度内容1. 案件分析交流平台的建立:建立一个统一的案件分析交流平台,包括统一的文件存放系统和信息共享渠道,以方便案件信息的收集和交流。
2. 案件信息的共享:各个部门应将案件信息及时上传到案件分析交流平台上,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进展、解决方法和结果等相关信息。
3. 案件报告的编制与分享:每个案件都应编制相应的案件报告,对案件的背景、原因、经过和处理方法等进行详细记录,并通过案件分析交流平台共享给其他部门。
4. 组织案件分析会议:定期组织案件分析会议,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案件处理人员参与,共同分析和讨论已处理完或正在处理的案件,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5. 专业培训和知识分享: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知识分享活动,提升员工的案件分析能力,鼓励员工分享自己的案件处理经验和心得。
四、具体操作流程1. 案件信息的收集:各个部门负责人和案件处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各自部门的案件信息,并上传到案件分析交流平台。
2. 案件报告的编制:每个案件处理完毕后,负责人应编制案件报告,记录案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过程,并上传到案件分析交流平台。
3. 案件分析会议的组织:定期组织案件分析会议,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案件处理人员参与,分析和总结已处理完的案件,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办理案件心得

办理案件心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办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我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体会。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独特的挑战,需要我们运用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和沟通技巧去解决。
在接手一个案件时,充分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
首先,要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包括案件的背景、当事人的诉求、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这就需要我们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仔细地审查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这个过程中,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因为往往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可能会成为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曾经办理过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是一位_____,他因为一起合同纠纷与对方陷入了长期的争执。
在最初接触这个案件时,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十分繁杂,陈述也有些混乱。
但我没有急躁,而是静下心来,一点点地梳理。
最终在一份被当事人忽略的补充协议中,发现了对我方极其有利的条款。
这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细致入微的准备工作是成功办理案件的基石。
案件分析是办理案件的核心环节。
在对案件有了充分的了解后,需要运用法律知识和逻辑思维对案件进行深入的分析。
这包括确定案件的性质、争议焦点、可能的法律适用等。
在分析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个人情感和偏见的影响。
记得有一次处理一起刑事案件,嫌疑人被指控犯有盗窃罪。
通过对案件的仔细分析,我发现指控的证据存在一些漏洞,而且嫌疑人的行为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情节可以减轻其罪责。
于是,我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和辩护工作,最终为嫌疑人争取到了较为公正的判决。
与当事人的沟通也是办理案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要让当事人清楚地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可能面临的风险和结果,同时也要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意见。
良好的沟通能够建立起信任关系,让当事人更加配合我们的工作。
在一个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
我通过多次耐心的沟通,让他们逐渐冷静下来,理性地看待问题。
最终,在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达成了和解协议。
案件办理个人工作总结

案件办理个人工作总结在案件办理的工作中,我从事着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整理资料、参与庭审等一系列工作。
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收获了许多经验和教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以下是我对于案件办理个人工作的总结:首先,我意识到案件办理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细心。
在调查和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反复确认和核实资料,确保所有的证据都是真实可靠的。
在整理资料的过程中,更需要细心严谨,避免因为一些细节而造成工作上的纰漏。
我通过不断努力,学会了在工作中保持耐心和细心,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我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和律师、警察、法官等多个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
只有通过有效的团队协作,才能高效地解决问题,确保案件得到有效处理。
我学会了和不同部门的同事进行高效的沟通和协作,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
最后,我也深刻体会到了积极面对挑战的重要性。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困难。
只有保持乐观和积极的态度,才能在面对困难时保持冷静和应对自如。
我学会了在面对困难时不气馁,勇敢面对挑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也锻炼了自己面对困难与挑战的能力。
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自己,提高案件办理的水平和质量。
在案件办理的工作中,我逐渐认识到了案件办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需要以专业的角度进行综合排查和分析。
在调查证据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了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以便正确运用于案件的实际操作,并且对案件的细节和要点要有充分的了解,确保所有的证据都是真实可靠的。
这一点对我的工作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了满足这一要求,我不断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同时,案件办理也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
在整理资料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了保持公正和严谨的重要性。
必须要做到客观公正,对案件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不偏不倚地依法办案。
法律案件管理经验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案件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案件管理能力。
本文将从案件管理的各个环节,总结一些经验,以期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借鉴。
二、案件管理的意义1. 提高案件办理效率:通过科学合理的案件管理,可以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案件管理,有助于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良好的案件管理能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法律形象。
4. 便于法律监督:规范案件管理,有助于加强对法律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工作公正、透明。
三、案件管理的原则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案件管理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
2. 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案件管理应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确保案件办理公开透明。
3. 坚持原则,灵活处理:在案件管理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4. 善于沟通,协调各方关系:案件管理涉及多方利益,善于沟通,协调各方关系至关重要。
四、案件管理的流程1. 接案:接到案件后,应立即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类型、当事人信息、涉案金额等。
2. 分案:根据案件类型、难度、专业要求等因素,将案件分配给合适的承办人。
3. 调查取证:承办人应尽快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4. 法律分析: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找出案件的焦点和难点。
5. 制定诉讼策略:根据案件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包括起诉状、答辩状等。
6. 参加庭审:承办人应积极参与庭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7. 执行阶段:案件审结后,进入执行阶段,承办人应协助当事人申请执行。
8. 案件归档:案件执行完毕后,将案件材料整理归档。
五、案件管理中的注意事项1. 注重时效: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注重时效,确保案件及时办理。
2. 保密原则: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办案工作体会和建议

办案工作体会和建议作为一名从事办案工作多年的执法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办案工作是一项极其细致、繁琐、卓有成效的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具备严谨的态度、熟练的技能、敏锐的洞察力以及高超的法律素养。
而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我也遇到了许多问题和挑战,秉承着“不断总结、不断进步”的原则,我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和建议,以期对办案工作能有所裨益。
一、强化勤务学习。
一名合格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熟悉法律法规、了解具体案件情况等方面的知识,这需要不断地勤务学习。
一方面,执法人员要注重法律理论的学习理论, 每年要至少培训40个小时以上,另外要经常参加专场知识培训。
不断提升自己理论能力。
另一方面,也要注重案件的学习,通常在办案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件,对于其中相关法律、规定等知识,我们也需要进行学习和深入了解。
勤务学习实际上也就是我们的工作日常的积累,只有不断的积累才有机会在实际中撑起每一个案件。
二、高度重视案情分析。
对于一个案件的办理,在了解案件十全的情况下,要做到科学的安排展开侦查工作,做好各种方案,比如基础资料整理、嫌疑人调查、案件提供证据等,在这些方面都要掌握好方法和技巧。
此外,在案情分析中也要注重各个案件有可能出现的特点和风险点,避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偏差或失误。
三、善于总结经验。
办案工作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每一次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都是我们成长的重要资本。
在每个案件的结束之后,我们应该对案件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思考自己的成功和失败所在,创造新的方法和思路,这样才能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这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总结的过程。
通过总结经验,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判断力和执行能力,积极进一步加强我们的业务素质和本领。
四、注重团队协作。
办案工作是一个需要团队协作的工作,我们必须互相配合、互相帮助、相互学习,才能够共同完成任务。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发扬团队精神,遇到问题和瓶颈时要及时与同事沟通、交流,以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在协作过程中,我们还要注重合理的分工协作,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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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构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思考随着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整合审判力量,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和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的路径,成为当前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
对民事案件和诉讼程序进行繁简分流,将复杂案件与简单案件分类处理,既提高简单案件的处理效率,又能通过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质保效的完成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使得不同案件获得不同的审判保障,缓解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的剧烈冲突,真正达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工作目的,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合理平衡。
本文以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民事案件为视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原则,提出二审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操作规则与构想,以期构建一条真正符合司法实际、符合审判规律、符合程序运行的科学分流路径。
一、繁简分流机制的背景和设计原理1、繁简分流的基本含义与研究背景民事诉讼的“繁简分流”,是指民事案件在立案以后,通过定性分析,将复杂案件与简单案件区别开来,通过建立简案快审的工作机制,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的提升案件审判效率。
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简单案件”和“简易程序”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可以看出,在现行法律规定中,“简单案件”被定义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而审理适用的程序为《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的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
事实上,由于上述相关规定,我国目前针对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基层法院如何适用简易程序的阐述和论证上,强调的是通过独任审判、简化流程来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进而达到繁简分流的目的。
但是对于中级人民法院来说,由于不存在独任审判和简易程序的适用空间,其繁简分流机制研究几近空白,由此本文展开对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二审案件“繁简分流”的可行性的论证,并提出适宜的操作规则。
2、二审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可行性(1)二审民事案件审理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法院系统受理案件出现了大幅度的增长,由1978年的61万件,已经增长到去年的1200多万件,是1978年的20倍”[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2012年11月13日十八大新闻中心举行的“中国的司法公正”网络访谈答记者问。
],2013年该数字则为1421.73万件[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
全国法院如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不例外,2003年我院受理的民事二审案件为8827件,到辖区重新划分前的2013年,该数字已经达到15909件,增幅达到80%。
从面临的现实状况来看,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已经不仅仅是基层法院需要遵循的司法路径,同样也成为中级法院需要面对的课题和设法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因案件积压导致的诉讼迟延更容易激化矛盾、引发信访。
如果繁简不分,按照一般的审理思路对全部案件进行排期开庭、判决,只会加剧诉讼迟延,影响办案效率。
(2)部分民事二审案件具备简案快审的条件事实上,在审判实践中,一些看似复杂的案件经过梳理,对其化简为繁,实际上就是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
此外,二审案件是以一审案件为审判基础的,审理内容应当更具有针对性,审理流程应该更具有技术性。
比如,二审中事实争议较小、只涉及法律适用问题或者仅涉及程序性事项不涉及当事人实体权益的案件等,都具备简案快审的条件。
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2011年到2013年受理的案件类型统计,合同类纠纷为3460件,其中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和居间合同纠纷分别为1774件、541件和404件,共计占全部合同类案件的78.6%。
这些案件中,部分案件的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或者争议不大,案件争议焦点一般集中在付款数额或者付款期限上,如果能对其进行快速审理,将大大提高该类案件的审判效率;又如,公司类案件中的股东知情权案件,部分是因为公司怠于配合股东行使知情权所造成的,双方对案件事实问题没有争议,对这类案件实有快速终结诉讼之必要,以防止出现小案拖成大案、简案拖成难案。
3、二审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基本原则(1)严格遵循《民事诉讼法》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是进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首要原则。
无论各级人民法院如何量身定制适合本院的审判工作机制,都不能逾越或违背法律的规定。
简而言之,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二审案件的简案快审工作机制必须以合议制和二审审判程序为基础,通过紧凑审判节点或者集约化利用审判资源来实现,不能违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变相采用“单打独斗”、“形合实独”的工作方式来实现二审审判效率的“提升”。
(2)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在我国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下,二审不仅有继续审理的责任,还有审判监督的职责,其裁判具有终局性、救济性和监督性,对二审程序正义的要求必然高于对一审程序正义的要求,不能因为简案快审的工作要求,就忽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甚至压制当事人提出新证据或者新事实理由的空间,特别是对于一些形式上符合简案快审工作机制的案件,如果在实际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或者有新的事实出现,应该根据案情需要进行具体审理。
(3)最大限度提升司法效率简案快审的基本工作思路就是要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效整合司法资源,以便利当事人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办理案件为原则,通过简速、有效的审理,避免人力、财力和时间上的浪费,防止程序上的损耗,保证案件的高效的处理,最大限度的提升司法效率。
二、繁简分流机制的操作规则1、繁简分流的分类标准严格来说,“简单案件”并不是一个内涵和外延十分确定的概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基层法院确立一审民事简单案件的标准,中级人民法院参照上述标准来界定二审民事简单案件也并无不妥。
然而,由于《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较为抽象,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导致司法实践中不同的基层法院在确定简单案件时往往具有不同实践选择:有结合争议标的和案件案由确立的,有通过列举方式确立的,还有通过排除方式确立的。
上述几种方法各有利弊,事实上,有的案件虽然形式上简单易审,但是由于当事人采取的诉讼策略不同或者在不同阶段行使不同的诉讼权利,往往容易导致案件复杂化。
因此,在确立二审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标准时,难以采取单一的方式界定。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原则上可以采用归纳加列举的方式作为判断规则或标准:(1)符合以下标准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案快审:当事人对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较小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当事人争议仅涉及程序性事项不涉及实体权益的;(2)以下常见纠纷一般可简案快审:买卖、承揽合同关系产生的货款纠纷;租赁和居间合同中涉及费用追索的纠纷;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采暖费、物业费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共同债务承担的离婚纠纷、原判不准离婚的上诉案件等。
此外,一审应该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或者基于中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定位,对辖区审判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案件不适合适用简案快审工作机制,一般来说是:标的较大的案件;一审缺席审理与判决的案件;发回重审后重新判决的案件;共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结果反映强烈,案件具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
2、案件分流的审理规则(1)审前程序流程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前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程序性事项上,其意义之一就是为庭审的集中进行做好各项准备。
对于简单案件,通过审前程序的流程化处理,集中在开庭前收集庭审时需要的必要信息,使争议焦点明朗化,从而使审理能更有重点,也更为流畅。
简化通知程序。
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可以通过电话等简便方式告知当事人案件的受理情况、合议庭组成人员,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有新证据、申请等向二审法院提交。
当事人表示不提交的,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通知当事人询问或者开庭时间;当事人有新证据、新申请提交的,应该及时进行审查、交换、合议并答复。
简化证据交换。
对于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审判人员应当审查该部分证据是否属于“新的证据”。
在审查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通过解释“新的证据”的概念,向当事人询问证据的来源、未能在一审程序提交的原因,并根据新证据的初步证明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适用简案快审的工作机制。
对于虽有新证据,但经审查仍能构成简单案件的,审判人员可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简化证据交换流程,在当事人同意不另行组织证据交换的情况下,将新证据的审查嵌入开庭审理过程中,以简化工作流程。
决定就地审理。
对于当事人地处偏远或需要到当地进行调查取证、勘察现场的,审判人员应该进行庭前合议,厘清案件审理要点,通过到当地勘验、就审的方式来实现诉讼程序的简化。
对于需要就地审理的简单案件,一般应该在就审结束后及时合议,能够当庭裁判的,当庭裁判。
(2)调解审判一体化在简案快审机制中,调解始终应该占有重要地位,也是高效处理案件的重要手段。
依托我院各个审判庭室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简案快审与诉前调解的有效衔接,促进双方着眼实体问题达成调解或者撤回上诉。
如遇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该启动简案快审工作机制,及时进行询问、开庭,通过将调解嵌入到询问和开庭过程之中,使得调解笔录、询问笔录和开庭笔录相互补充,减少环节上的重复,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对于最终能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当事人,应该加强对其即时履行义务的督促。
通过调解代执行等方式,将审理、调解和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最大限度的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审判压力。
(3)法庭调查提纲化按照二审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操作标准,适合简案快审的纠纷主要集中于前述的几个类型,每类纠纷都有相对固定的案情,通过调查几个固定问题通常可以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以我院各个审判庭室制定的审判要点为依据,将纠纷类型对应的固定问题列出提纲,就可以作为该类案件询问或者开庭笔录的固定模板。
例如一个简单的股东知情权纠纷,原告是否是被告公司的股东?原告是否向公司提出了查阅申请?公司是否有正当理由拒绝原告的查阅?又如,一宗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将借款以什么形式交付被告?借款的用途是什么?双方有无约定借款利息和还款期限?被告借款后有无还款?通过上述调查提纲,将该类型纠纷的案件基本调查清楚,再加上个案的一些具体情况,就可以完成案件的庭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