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起重机使用安全规则(标准版)

移动式起重机使用安全规则(标准版)
移动式起重机使用安全规则(标准版)

移动式起重机使用安全规则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76

移动式起重机使用安全规则(标准版)

⒈不应让起重机同时进行移动及起升或回转运动,这是危险的。

⒉起重机运行时,吊臂应放在运行方向,这样可以增加稳定性,同时周围的界限尺寸也最小。

⒊长臂吊重物运行时,应让吊臂及重物处于最低位置,防止物体摆动。

⒋起重机爬坡及下坡时,应注意下列情况:60以下的坡,可以和在平地一样行走。6-120的斜坡为了防止溜滑,应让主动轮在运行前方,被动轮放在后方。12-170的斜坡,起重机上下坡可以直线行走,曲线爬升既困难又危险。陡坡上行走时,应将吊臂放下(接近水平)并转向坡度方向。没有装设液压变矩器的起重机,爬坡过程中不应变速。不得已要变速时,当断开行走离合器,应使劲将制动

器踏板踩到底。要尽量避免在斜面上倾斜爬坡或下坡,防止底盘一侧受力过大或发生横向倾翻。下坡时要使制动器处于可能快速控制的状态,轻踩加速踏板,使发动机转速下降。

⒌起重机不得已要在斜坡上作业时,其上坡一侧作业幅度变小,下坡一侧作业幅度变大,起升重物时要考虑到这一情况。

⒍不吊重物行走时,不应使吊臂仰角太大。对于未装有防止吊臂后翻装置的起重机,应尽可能将吊臂置于600以下,以免臂架后翻。

⒎在较大倾角下放较重物体时,如果重物急速下降,由于臂架反弹,会导致臂架后倒,因此下降速度要放慢。

XXX图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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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起重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市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特种操作证,持证上岗,作业前穿戴好劳保用品; 2.每次使用起重机都应到生产调度处办理请销点,没有办理请销点不能擅自操作起重机; 3.每次使用起重机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操作; 4.挂钩起重人员应戴玻璃钢安全帽(非平常用的轻质安全帽); 5.起重机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当遇多人指挥时,应停止操作; 6.指挥时,不准戴手套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7.起重机司机要听从挂钩起重人员的指挥,并严格执行规范起重吊运信号,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8.起重机司机在起吊和行走前应鸣铃警告3~5秒钟,吊臂下、吊物下不得有人; 9.不得在吊载物未稳定时进行起吊、横行和纵行作业; 10.起吊重物应沿着通道行走,严禁从人身和设备上方通过; 11.起吊前应先了解起重重量,当起吊物的重量接近桥式起重机的负荷极限时,应先试吊半公尺,并制动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严禁超重起吊; 12.当起重机临近终端、吊钩临近限位、两天车相邻或遇有其它障碍物时,速度应减慢,确保随时能立刻停车; 13.工作间隙,起吊物不得悬空停留; 14.空钩运行时,吊钩应升到最高位置才能运行; 15.起吊运行中,地面应有人跟随,必要时有人扶正; 16.对有驾驶室的起重机,司机要在规定的地点进出驾驶室,

车未停稳,严禁上下; 17.工作时突然停电,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吊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得离开作业点; 18.检查伸缩吊轨道及操作者步行范围,应无障碍物及异常现象; 19.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重物侧面,严禁站在重物上或重物下; 20.遵循起重作业“十不吊”;即(⑴被吊物体超载或重量不清不吊;⑵埋置物体不吊;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⑷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⑸工作场地昏暗不吊;⑹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险品不吊;⑺指挥信号不明或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⑻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⑼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时不吊;⑽歪拉斜挂不吊。) 21.若起重机上方有接触网,使用前确认相应股道接触网已断电,并挂好接地; 22.正常情况下不得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用缓冲器与止档器冲撞停车; 23.起重机在工作中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待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 24.设备使用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规定的位置,各控制手柄、按钮复位,吊钩置于上限位处,切断电源; 25.每次使用做好运行记录登记。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起重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移动式起重机的安装、维护和吊装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移动式起重机 移动式起重机即轮胎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吨的起重机。 3.2 上限位装置 起重机上的一种能防止吊物或吊钩提升过高的安全装置。 3.3 起重指挥人员 能够辨识吊装作业危害,并能熟练使用起重机特定手势信号的人。 4 管理要求 4.1 HSE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作业部负责与移动式起重机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职责,吊装前的技术交底,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3 服务商保证移动式起重机性能合格,起重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4 超载、重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不吊,起重物捆绑不牢不吊,无人指挥不吊,警报器报警不吊,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4.5 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 4.6 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4.7起重机应接受政府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留检验记录。 4.8 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移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4.9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禁止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 5 吊装作业 5.1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5.1.1 在吊装作业前,司机确认千斤支撑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5.1.2 较复杂的吊装作业由作业单位编制吊装作业方案,经作业部审批。 5.1.3 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 第 2 页共 7 页

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6.禁止在风力过大或遇雷雨、大雾时进行吊装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地面应坚实。 17.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级,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8.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9.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其中总和的75%。 20.汽车起重机严禁吊物行走。 第 3 页共 7 页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42016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b.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c.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d.各连接件无松动; e.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8、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9、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10、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1、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3、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5、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移动式悬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移动式悬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移动式悬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起重机作业、停放、行驶时,应与沟坑保持安全 距离。 二、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 斜度不得超过本机规定数值。 三、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绳上并 收紧。 四、起吊前应支好支腿;起吊结束后,先将臂杆放在 支架上方可收起支腿。 五、作业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 六、机身及吊物距架空电线须大于最小安全距离。 七、臂杆动作应缓慢,不得紧急制动。接近满负荷时

应检查臂杆挠度。 八、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正前方,离地不得过高,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2/3,拉好回绳,缓慢行驶。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正式版)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汽车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汽车吊)安全使用的管理, 强化对汽车吊的管理力度, 全面实施汽车吊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提高进场验收、安全交底的工作质量, 保障我公司施工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确保施工现场汽车吊 的安全使用, 特作如下规定: 1、汽车吊的租用、管理, 各分公司必须有专人负责。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汽车吊实施准入管理, 汽车吊的租赁单位必须符合公司《汽车吊租赁合格方名录》, 车辆必须是检测合格的设备并持有《汽车吊准入证》, 没有准入证的严禁使用。 3、汽车吊准入管理的内容包括租赁单位的抗风险能力、汽车吊的拥有量、保养能力、完好状况、操作和指挥人员技能及现场服务质量等。 4、汽车吊准入证上标明租赁单位、汽车吊型号、最大额定起重量、车辆牌照号、操作人员姓名、发证单位、发证日期, 准入证有效期为六个月。 5、各分公司要对准入的汽车吊进行检查, 并对租赁单位进行年度业绩评定, 每年年末将年度业绩评定交公司动力设备科汇总, 动力科根据各单位的考核情 况结合日常的检查情况, 确定下一年度的《汽车吊租赁合格方名录》。因租赁单位发生设备严重失修、脱保, 服务质量不到位, 经总包单位指出后不及时整改的,

起重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 1.起重机操作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 3.检查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4.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5.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车间各项管理制度。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停车; 6.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以上、绕环压偏变形、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均应禁止使用。 7.起重作业开始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200mm时,做刹车试验,确认大小车运行和起升机构工作正常,制动可靠,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8.载重运行时,重物距运行线路上的障碍物至少0.5米,空载时,吊钩应离地2.5米。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9.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10.禁止酒后操作。露天龙门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将吊钩和大小车轮可靠固定。

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两台吊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更换钢丝绳后,均应重新调整安全限位开关。运行时,吊车与吊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13.检修吊车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4.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5.吊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 16.运行中如遇突然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17.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8.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9.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部核发的“十不吊”原则: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④吊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⑤歪拉斜挂不吊;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⑦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⑧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⑩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20.工作完后,应将吊钩升起,与小车一并停靠在操作间处,各操作件置于空档位置,拉闸断电;清扫设备,作好日常保养和工作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工长和机修车间。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起重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移动式起重机的安装、维护和吊装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移动式起重机 移动式起重机即轮胎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吨的起重机。 3.2 上限位装置 起重机上的一种能防止吊物或吊钩提升过高的安全装置。 3.3 起重指挥人员 能够辨识吊装作业危害,并能熟练使用起重机特定手势信号的人。 4 管理要求 4.1 HSE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作业部负责与移动式起重机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职责,吊装前的技术交底,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3 服务商保证移动式起重机性能合格,起重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4 超载、重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不吊,起重物捆绑不牢不吊,无人指挥不吊,警报器报警不吊,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4.5 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 4.6 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4.7起重机应接受政府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留检验记录。 4.8 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移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4.9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禁止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

5 吊装作业 5.1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5.1.1 在吊装作业前,司机确认千斤支撑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5.1.2 较复杂的吊装作业由作业单位编制吊装作业方案,经作业部审批。 5.1.3 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5.1.4 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起重机司机应与指挥人员保持可靠的沟通。 5.1.5 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在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5.1.6 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 5.1.7 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a)货物处于悬吊状态; b)操作手柄未复位; c)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 d)起重机未熄火关闭; e)门锁未锁好。 6 关键性吊装作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a)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 b)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c)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1.5m; d)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e)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6.1 关键性起吊作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a)必要时,要编制关键性起吊计划书; b)起吊前对吊装司机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c)对吊车性能及绳套进行检查与评估,选择合适的吊索具; d)正确确定货物的规格尺寸和重心、起吊的支(固定)点; e)起吊重物时要设置牵引绳;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起重机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为加强汽车起重机的全面管理,确保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相关部门发放的资格证。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第三条起重机的使用必须遵守生产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 第四条起重机的使用需经部门领导同意。 第五条操作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 5.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6.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起重机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

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六条在雨雪天、夜间进行吊装作业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严禁在风力过大时吊装。 第七条起重机作业完毕必须停入指定的车库或指定停放地点。 第八条定期对吊车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 第九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冬季须做好必要的防冻措施。 第十条汽车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第十一条汽车起重机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掉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齐声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母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再去爱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由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华东、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件是否有其它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缺的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起重机司机“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妨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有洒落危险不吊。 工作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 3、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 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 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 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 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 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 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 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 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 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 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 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 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 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 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 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 留三圈以上。 14. 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 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正式版)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认真执行流动机械《安全通则》。 第二条启动前确认各部件是否完好。 第三条行驶前将钩头用封钩绳挂牢, 吊臂放到规定的角度, 支腿收好, 转台销牢。 第四条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场地地基、作业船舱的深度和宽度等), 选择安全位置停车。 2、岸边作业要打好支腿, 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无支腿的起重机必须与岸边平行停放, 拉好手刹车, 塞好车轮, 车身边缘距岸边不得少于1m。 3、应避免在斜坡上作业。特殊情况, 需在斜坡上作业时, 坡度不得大

于1/10(5度45分)。 4、空载试车, 检查升降、回转有无异常, 各部位的连接装置是否可靠。 5、重载试车, 将重物吊起, 高度不超过0.5m, 检查制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有效。 6、吊挂重物, 要确认吊钩汇合处的夹角不超过120°、吊绳受力点的棱角处已加衬垫。 第五条作业中: 1、服从指挥, 眼随钩走, 余光了望, 起钩平稳, 落钩轻准。 2、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负荷表的规定进行作业, 有力矩限制器的车辆要注意观察力矩限制器的显示。 3、起吊货物时要垂直起落, 货物吊起不宜过高, 重、空钩能越过障碍物即可。

吊车使用管理规定修订稿

吊车使用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吊车使用管理规范制度(试行)1、管控目的? 规范吊车的使用程序,规范吊车作业秩序,提高我公司对吊车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管控(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需用吊车部门和公司及吊车司机。3、管控对象 吊车使用程序及吊车司机管理。 4、管控准则 吊车司机管理 4.1.1公司内需用吊车的部门,吊车出车干活,必须经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派车,以《吊车使用申请单》为准。 严禁私自出车干私活或收受有关用车单位的吊装费用。违者按规定处罚,严重者开除处理。 严禁让非本单位专业人员或非专业人员开车操作。 安全管理制度 4.2.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下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吊车设备。 吊车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吊装,严禁违章作业。

严禁酒后、疲劳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严禁超重,超高,超负荷进行吊装,注意车辆安全,经常保养钢丝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进行吊装作业。 吊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按程序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方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带病工作。 4.2.6司机与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吊车,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车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严禁超负荷进行工作。 4.2.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2.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启动前确认各部件是否完好。 第三条行驶前将钩头用封钩绳挂牢,吊臂放到规定的角度,支腿收好,转台销牢。 第四条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场地地基、作业船舱的深度和宽度等),选择安全位置停车。 2、岸边作业要打好支腿,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无支腿的起重机必须与岸边平行停放,拉好手刹车,塞好车轮,车身边缘距岸边不得少于1m。 3、应避免在斜坡上作业。特殊情况,需在斜坡上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1/10(5度45分)。 4、空载试车,检查升降、回转有无异常,各部位的连接装置是否可靠。 5、重载试车,将重物吊起,高度不超过0.5m,检查制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有效。 6、吊挂重物,要确认吊钩汇合处的夹角不超过120、吊绳受力点的棱角处已加衬垫。 第五条作业中: 1、服从指挥,眼随钩走,余光了望,起钩平稳,落钩轻准。 2、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负荷表的规定进行作业,有力矩限制器的车辆要注意观察力矩限制器的显示。 3、起吊货物时要垂直起落,货物吊起不宜过高,重、空钩能越过障碍物即可。 第 2 页共 5 页

4、吊重物下降时,严禁紧急制动。 5、吊钩运行线下有人禁止作业。 6、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速度要慢,货物两端须有安全绳牵拉。 7、当风力大于7级(风速13.9m/s)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防风措施。 8、吊钩不得触地,以免钢丝绳从滑轮中脱出。降钩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得少于3圈。 9、发现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加固、锤打等操作时,应停止作业并予以制止。 10、当起重机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上作业时,支腿下必须用坚固的垫板垫平,并降负荷使用。 11、在吊挂重物时,不准伸缩吊杆。 12、50T及以上吊车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六条严禁与船机、岸机或舱下机械同舱同时作业。 第七条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作业时: 1、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2、每台起重机的升降、回转应保持同步。 3、每台起重机所受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载荷的80%。 4、作业前,司机要了解安全注意事项、预控措施。 5、确认指挥工站位和指挥信号。 6、当起吊到0.5m高度时,停钩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 第八条严禁用吊钩牵拉车辆或做抽、拉、拔、拽等操作。 第九条严禁使用限制开关停止各机构的动作。 第 3 页共 5 页

移动式起重机操作注意事项示范文本

移动式起重机操作注意事 项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移动式起重机操作注意事项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工程机械操纵人员、起重工和维修人员是最容易从高 处跌落的群体。虽然高处跌落并不一定致命,但造成的背 部和膝盖损伤也许会是终生的,大大降低了工作人员的生 活和工作质量。 华盛顿州致命事故评估和控制评价(FACE)委员会推 出了各种防止类似事故放生的方法。把这些方法综合起来 编辑成下列指南,适用于所有移动式起重机和其他移动式 机械的操纵人员参考。 公司雇员应该接受攀爬起重机作业平台技术的培训 1. 培训和危险环境的辨识 减低风险首先要能够识别最有风险的活动,要让雇员 们人人皆知这点。一般情况下公司要编写上下起重机的步

骤,样本如下: ■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与地面或机器的三点接触姿势,三点指两只手和一只脚或一只手和两只脚; ■不论上下机器都要面对机器,以便于观察接触情况和保持身体平衡; ■绝不跳跃,以防脚下打滑或致膝盖或关节受伤; ■穿着防滑鞋袜,注意脚下有无泥、沙或冰,防止打滑; ■一定要从安装有踏板、梯子、栏杆或扶手的地方上下机器; ■用握手绳和袋子或桶来提升或下降工具,腾出手来攀爬; ■以上步骤不仅仅适用于进出操纵室,其他部位的登机作业都应照此进行。 下一步是对以上步骤进行培训,并监督雇员们落实。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目录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重要负责人职责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五、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六、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七、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规定 八、起重机寻常检查管理制度 九、起重机寻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十、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十一、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十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十三、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十四、行车工操作要点 十五、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在重要负责人或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关于起重机械安全批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原则; 3.详细组织制定、修改、贯彻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状况。 4.保证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 5.负责督促做好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工作; 6.明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购买、使用、维保、检查等)各个环节及负责人员; 7.对起重机械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8.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详细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制定、修订,详细负责应急预案演习、突发事件或事故响应、解决、调查和报告等。 10.在事故解决过程中,负责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和善后解决工作。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重要负责人职责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主体。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法人代表(重要负责人)是起重机械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公开、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临近带点设备线路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 1 -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5、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6、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7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及劳动防护用品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特殊工况条件下佩戴口罩或是防毒面罩。 3、指挥人员、司机等操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防止发生事故。 二、操作前的检查 1、检查起重作业场所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 2、检查起重作业场所现场,必须规范有序,地面整洁干净。 3、检查电源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器接地保护装置牢固可靠。 4、检查电器控制器,完好无破损,保证按钮灵活。 5、检查起重设备。起重机的吊钩无变形、保护扣完好;滑轮无缺陷;行车限载器功能正常。 6、检查钢丝绳、吊装带无散股、无磨损及无腐蚀等缺陷;钢丝绳断丝不超标、无整股折断等缺陷;钢丝绳压头和卷筒无变形、无松脱、无跳槽。 7、检查交接班记录,查看上一班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试车 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在确认灵敏准确、安全可靠前提下,方可正式开始吊装

作业。 四、吊装作业及注意事项 1、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0.2米后,将所吊重物放到地面或是承载支撑物上。重新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起吊前,必须确认需吊装物品的实际重量,绝对不允许超重起吊作业。 3、行吊在空载运动过程中,不能将钢丝绳及吊带悬挂于吊钩上移动。 4、起重机起动时要平稳,要保持起吊物件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 5、起重机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提前降低速度,缓慢制动,下落起吊物件。 6、严禁起重机悬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逗留,起重机在吊着重物时,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7、同一跨度内,两台起重机之间必须保持大于1.5m的距离,以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8、在特殊情况下,两台起重机同时吊一物件时,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负荷。单机允许起吊最大载荷规定为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5%。 9、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2m以上,如要超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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