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律师推荐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文)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流程,维护雇员和公司双方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 公司的运营需要和管理实践。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雇员的劳动合同管理。
三、合同签订与变更1.招聘过程中,HR部门负责制定员工劳动合同,并在招聘流程中与应聘者明确合同要求。
2.招聘流程中,应聘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并可咨询HR部门以解决疑问。
3.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若有变更合同的需求,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可生效。
四、合同信息管理1.HR部门负责对员工劳动合同及相关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并进行详细的资料登记。
2.每位员工的劳动合同资料应包括合同编号、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福利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存档。
五、合同期限管理1.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两种形式。
2.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但经劳动监察机构批准,可以延长至不超过两年。
3.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正式员工转正程序,具体由HR部门负责处理。
4.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双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5.若双方未提前30天通知对方,且约定未达到正常解除合同的条件,则合同会自动续期相同期限。
六、合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具备法定解除条件(如双方达成协议、合同约定的违约等);–一方提前30天通知解除,并支付违约金;–异薪不发情况下员工自行提出解除。
1.合同解除后,HR部门需及时注销相应合同信息,并进行档案整理。
七、违约责任1.若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违约金、赔偿金等方面应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赔偿金、经济补偿等方面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执行。
2.对于特殊岗位的劳动合同,由HR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制定特殊约定。
xx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xx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劳动合同管理,保障雇员的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所有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和解散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合同签订1.所有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2.雇员应当在签署合同之前,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3.基本信息应当在合同中准确无误地记录,包括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薪酬待遇等;4.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劳动合同法》等。
四、合同变更1.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2.如果雇员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必须有正当的原因,并经过公司同意;3.变更合同内容应当在书面形式上进行,并保存相应的纪录。
五、合同续签1.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当在合同续签问题上进行协商;2.双方共同达成续签合同的意愿时,应在原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准备好新合同,并及时进行协商和签订。
六、合同解除1.合同可以因为双方协商一致、自然到期、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依照法律程序解除;2.如因雇员的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3.如因公司的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发放相应的经济补偿。
七、合同解散1.如因公司改变经营方向、改制、合并等原因而导致的全职员工的合同解散,公司应当向员工发放一定的经济补偿;2.公司应当向员工及时说明合同解散的原因,并向员工发放相应的福利和经济补偿。
八、合同的存档1.公司应当建立劳动合同档案,存档相关的合同和协议;2.公司应当及时整理并归档劳动合同;3.公司应当在员工离职后,保存相关的劳动合同和协议。
九、奖惩制度1.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2.如公司存在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风险管理1.公司应当认真防范以个人名义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公司应当及时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对于犯罪行为,公司应当迅速依据法律要求进行严格处罚。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万能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含试用期)。
第三条劳动合同签订(一) 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具体签订期限如下: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为3年;2.其他人员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为1年。
3.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自2008年1月1日起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况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 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后,经过公司法人或总经理签字,公司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一式贰份,公司及员工各执一份。
(三) 公司出资培训、招(接)收的人员,已经按规定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书,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四) 在劳动合同期间,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同步顺延。
第四条劳动合同变更由于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终止。
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双方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六条劳动合同解除(一) 员工与公司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或公司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除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39条规定的情形外,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三日)通知对方,并办妥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1.试用期内,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且不愿意调岗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各项规章制度;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
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篇1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促进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保障集团及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地劳动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
3 文件换版说明本制度为第一版。
4 相关部门/人员职责4.1人力资源部职责4.1.1负责集团劳动合同及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完善、监督执行及解释工作。
4.1.2负责集团各单位(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4.1.3负责集团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劳动合同的组织签订。
4.1.4对集团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提供指导与培训。
4.2各用人单位第一负责人职责4.2.1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4.2.2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运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4.2.3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工作。
4.3 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职责4.3.1各单位应设置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4.3.2负责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管理、运行、续签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3.3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4.3.4 随时对本单位合同到期员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做好续签的相关准备工作。
4.3.5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难以解决的问题。
4.3.6负责向集团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汇报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信息接洽等日常事务。
某上市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页6篇

某上市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页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续签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应当明确,一般以书面形式约定。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续签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八条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表现和工作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新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条款。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告知劳动者,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管理的职责和流程。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6篇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6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公司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各类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一、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劳动合同期限;2. 工作内容;3. 工作地点;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 劳动报酬;6. 社会保险;7. 保密条款;8. 违约责任。
二、劳动合同期限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要求确定,一般不低于一年。
对于季节性、临时性等工作任务,可以签订短期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应当明确具体,不得含糊不清。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
五、劳动报酬应当合理,并按时足额支付。
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
六、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七、保密条款应当明确员工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应当保守的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八、违约责任应当明确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5.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1. 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市集团公司劳动合同6篇
上市集团公司劳动合同6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
二、本合同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三、公司与员工必须遵循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四、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和调整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公司的管理和调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期限五、本合同的期限为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 月XX日止。
第三章工作内容六、员工在合同期内,必须接受公司的领导和管理,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本职工作。
七、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八、公司实行每周XX小时的工作制度,具体工作时间由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安排。
九、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期和婚假、产假等假期的权利。
具体假期种类和天数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工资待遇十、公司按照国家的劳动法规,为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员工的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和职级的不同,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十一、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
员工在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十二、公司按照国家的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具体险种和缴费比例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十三、员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年终奖、过节费、生日蛋糕等。
具体福利待遇和发放方式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章保密义务十四、员工在合同期内,必须对公司的重要信息和商业机密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员工不得向外界泄露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八章违约责任十五、员工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如因员工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
公司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与下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1、总经理助理、总监;2、公司各部门正(副)职领导。
公司各部门正职(或副职)领导经公司董事长授权,与本部门其他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第四条公司录用人员,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公司应要求被录用人员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与其他任何单位无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在职工报到之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其后30日。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第七条录用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及在岗职工续订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公司与职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条录用职工劳动合同中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工资。
因特殊情况无需约定试用期,须经综合管理部批准。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签订3年以上(含3年)固定合同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试用期满前10日,具体用人部门填写职工试用考核意见,报综合管理部审批。
试用合格者,确定职务等级和工资标准(应届毕业生应至见习期满),并自试用期满次月起执行。
某上市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页7篇
某上市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页7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旨在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确保公司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共同遵守。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第四条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向劳动者提供岗位职责、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确保劳动者充分了解工作内容和条件。
第六条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并承诺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第七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公司和劳动者应各自保留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第八条公司和劳动者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公司应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设施,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九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的管理,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公司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章劳动合同变更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变更劳动合同后,公司和劳动者应继续履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章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公司和劳动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某某上市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某某上市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公司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支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中心支须设立劳动合同管理岗(可兼职),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事务,其职责是:(一)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含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手续。
(二)按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就业登记等用工手续。
(三)及时、准确将签订劳动合同的信息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附件一)。
(四)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章合同文本与劳动合同期限第四条合同文本分类(一)劳动合同书:使用于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主管、正式业务员及事务员;(二)见习人员劳动协议书:适用于试用和见习销售人员;(三)服务协议书:适用于公司新接收的大学生、异地调工调干员工等;(四)其他:如培训协议书、高职协议书等。
第五条劳动合同与协议书原则上采用总公司统一的文本,分公司如采用自行制定或修订的文本,须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法律责任人审核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为一至五年:(一)新入司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新接收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二)入司一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如下;1、中心支公司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2、通过公司调工调干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
3、其他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第七条其他协议书的期限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订立、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第八条中心支公司原则上在员工入司后一周内,须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劳动合同由公司和员工本人各执一份。
第九条为了便于劳动合同的管理,新员工入司初次订立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按下列原则确定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一)第一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三月三十一日;(二)第二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六月三十日;(三)第三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九月三十日;(四)第四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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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5-15 实施日期:2014-5-15
XX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 2 页 共 25页 集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集团的劳动合同管理,维护集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依法与(以下简称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2、实习人员等部分非劳动用工关系人员的劳务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 1、办公室依法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解释工作。 2、集团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本制度进行讨论、通过。 3、各部门依照本制度规定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履行各自应有的职责。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及续签规定 1、凡进入集团工作的劳动者,集团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须年满16周岁,且具备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能力。 3、签订劳动合同前,集团应严格审核劳动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包括法定年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不得录用16周岁以下的劳动者,如录用16—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不得安排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岗位或危险性岗位,并应当对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者应如实说明本人的真实情况。 4、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种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不得变相收取财物。 5、除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外,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无法提供,则要求其书面说明自身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附件1)。不得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6、自确定录用之日集团应向劳动者发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2)和《录用通知书》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劳动者应按《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亲自签订劳动合同。集团与劳动者均有义务要求对方最迟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7、签订劳动合同时,集团须将录用条件(附件3)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要求其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录用条件应客观具体、可操作性强。 8、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本人亲自签订,不宜采用通过邮件发放或由劳动者带回签名后再上交等易导致他人代签的做法。严禁任何人替劳动者代为签订劳动合同。 9、签订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劳动合同管理人员须仔细审核填写完毕的劳动合同文本,包括起止时间、试用期、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员工签名、签约日期等信息。一旦有误,须XX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 2 页 共 25页 重新签订。 10、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集团留存一份。集团应制作劳动合同文本发放签收表并要求劳动者亲自签名确认,严禁代签。同时妥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11、劳动合同期限首签一般为三年,也可与劳动者协商后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如果超过三年应报集团审批。劳动合同可约定试用期,具体期限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2、试用期满前十五日,集团应依据录用条件组织试用期考核,填写《试用期考核表》(附件4)并按《业务程序》规定进行操作。 13、集团与员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或员工在集团连续工作满十年,续签劳动合同时,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集团应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四十五天内组织续签劳动合同的考核工作,由员工本人及其所在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考评表》(附件5),所在部门需填写《续签劳动合同考评汇总表》(附件6),并按《业务程序》规定进行操作。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员工发放《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7),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续签工作。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规定 1、集团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集团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除国家法律允许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附件8),双方各执一份。变更部分条款的劳动合同,未作变更的条款仍然有效。 3、集团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集团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集团继续履行。 4、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发生劳动合同变更情形的,集团应及时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员工工作岗位调动时,集团发出的调动通知书或调令经员工签字确认后,(岗位变动表)可以作为劳动合同变更的依据。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规定 1、集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集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立即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9)。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3、集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本人签收,或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EMS快递方式邮寄至员工在劳动合同上填写的送达地址,且在EMS上的“内件品名”中标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后二十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立即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本人签收,员工应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4、集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做好被解约员工相关违纪、失职、欺诈、犯罪、双重劳动关系、考核不合格、培训换岗、病假证明等证据的收集工作,并妥善保存。 XX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 2 页 共 25页 5、集团依照有关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并由工会签字后存档。工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集团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6、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集团,并在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7、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员工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应提前三日)向集团提交《辞职报告》(附件1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解除日期前二十天内(试用期两天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 9、劳动合同解除后,集团应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附件1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一式两份,一份交付员工,一份由员工签收后集团留存。 10、劳动合同到期并且未续签的,即依法终止,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集团应提前三十日向员工发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13)并要求员工签收或以EMS形式邮寄送达,员工应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后,集团应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14)。《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一式两份,一份交付员工,一份由员工签收后集团留存。 1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集团应在十五日内将员工人事档案转移到(当地人事局)员工提供的人事档案转移地址。如员工未及时提供人事档案转移地址的,则转至员工的户口所在地。
第三章 业务程序 一、劳动合同管理流程 1、签订劳动合同:由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录用工作,集团审批同意录用后,办公室应在发放《录用通知书》的同时发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员工应在《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亲自签订劳动合同。 2、信息审核与导入:劳动合同签订完毕,办公室负责审核劳动合同文本填写信息,如有错误,应立即组织重新签订。审核完毕后办理加盖集团公章、合同编号、信息导入EHR系统等事项。合同编号规则为“集团简称+年份编号+顺序编号”,如“武汉恒枫饮料08001”。 3、劳动合同文本移交:劳动合同文本有关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移交员工部门,由部门负责交付员工本人一份,一份集团存档。 4、试用期考核:办公室应在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内组织试用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集团审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有关信息发生变动时,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变更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签订手续,并将《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份交付员工本人,一份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6、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办公室应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集团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由员工签收。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除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外,办公室提前三十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付员工本人并要求其签收。在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办公室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均一式两份,一份交付员工本人,一份由员工签收后由集团留存。 XX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 2 页 共 25页 7、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每季度进行一次。办公室须提前四十五天组织劳动合同续签的考核工作,发出续签劳动合同考核通知。各部门应将《续签劳动合同考核表》发至员工本人,并在十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续签考核工作,并将《续签劳动合同考核汇总表》报办公室汇总报集团审批。 集团审批同意后,办公室提前三十五日将《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发至各部门车间,由各部门提前三十日交给员工本人并要求其签收,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续签工作。 8、终止劳动合同:对集团或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办公室应提前三十五日发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至员工所在单位,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提前三十日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付员工本人并要求其签收。在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向员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付员工本人,一份由员工签收后由集团留存。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办公室应在十五日内将员工人事档案转出,同时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资料取出后另行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第四章 违反本制度的责任 一、员工责任 1、员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集团有权终止劳动关系; 2、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的各项文件资料如有不实或其他欺诈行为,集团可依法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并有权要求员工赔偿集团因此造成的损失; 3、员工试用期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集团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未按照《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及《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及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视为员工不同意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录用关系或劳动关系自行终止; 5、员工未按照《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及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及离职手续,集团有权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6、员工不提供人事档案转移地址致使集团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责任自负; 7、员工代替别人签署劳动合同的,集团有权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8、员工有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集团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责任 相关部门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集团可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如果相关管理人员有过错的,应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处罚: 1、审核不严,招收16周岁以下人员; 2、录用劳动者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的; 3、扣押劳动合同文本不交付员工本人的; 4、扣押员工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的,收取押金等财物的; 5、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制作、送达劳动合同文本、有关通知文件等材料的; 6、丢失劳动合同文本及与劳动合同管理有关的通知、文件的; 7、因劳动合同管理有关事项处理不当导致劳动争议的; 8、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本制度以及其他管理制度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9、未严格审核应聘者聘用前签订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导致签订双重合同情形的; 10、不审核或审核不严,导致劳动合同文本信息出现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