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7•【字号】武政办[2006]82号•【施行日期】2006.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06〕8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城市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历史形成的违法建设。
实现历史存量违法建设逐年递减,并使今年违法建设历史存量减少100 万平方米。
(二)坚决打击新的违法建设。
强化日常巡查控管,广泛发动社会监管,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三)开展清理、登记违法建设底数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依据管理范围和工作职责,清理、登记自2002年10 月 1 日《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发生但未处理完毕的违法建设,重点是国家公务员、村干部的违法建房问题,规划部门审批私房建设情况,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和危房鉴定情况。
(四)严肃查处违法建设典型案件。
重点查处利用征地拆迁之机“种房子”、骗取建房手续、制造假证件的典型案件;重点查处在建房审批、土地交易和办理买卖建房手续中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以权谋私、带头违建、越权审批、违规发证的典型案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制发查处违法建设的相关规定。
制定出台《武汉市查处违法建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汉市城乡个人建房暂行规定》等,为查处违法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职责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坚持以区为主、街(乡、镇)为基础,按照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预防在先,防治结合,整合力量,综合治理。
1967—1968年武汉市“领导权力机构”的变动

1967—1968年武汉市“领导权力机构”的变动摘要:1967年初至1968年初,武汉市的市级领导机构出现了重大变化,原有的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政府)被造反组织“全面夺权”,而此时全国的地方政权也陷于瘫痪。
在一年的时间里,武汉市先后出现了替代原市、区两级政府的多个机构,包括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和驻汉部队“三支两军”办公室,直至革命委员会成立。
这在武汉地方发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因此有必要加以观察。
关键词:1967-1968年武汉市领导权力机构变动1967年初,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民委员会(政府)被夺权后,“新”的政权机关并没有马上出现,这种真空状态造成城市管理工作陷入混乱、无序状态。
为维持基本的城市生产、生活秩序,驻汉部队在奉命开展“三支两军”工作以后,以市、区人武部为基础,组织、重组了“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以临时承担武汉市的城市管理工作。
这种状况自1967年2月持续到1968年武汉市成立革命委员会。
革命委员会是集立法、行政、司法于一体的机构,在文革中后期成为地方党委的执行机构。
一、“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代行城市管理权力1967年2月27日,湖北省军区成立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
随后,各军分区、市、县人民武装部相继成立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
3月6日,武汉市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成立,宣布即日起开始办公。
3月10日,市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号召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掀起生产建设新高潮。
3月21日,武汉市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改建为武汉市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
第一线指挥部在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直接领导下,作为全市“领导权力机构”,负责指挥全市各条战线的生产和工作,各区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
“七二〇”事件之后,武汉军区组织的各级“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陷于瘫痪。
经湖北省军区同意,造反组织发起“武汉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抓革命促生产总指挥部”维持局面,实际上,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发动起来之后,政府组织瘫痪,系统的城市管理难以为继,街头的集会、游行以及大批判持续不断,大量的企业停工停产,加之权力归属不确定,造反组织此时的关注点集中在权力的争夺与分配上,而城市管理又本非其所长。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非常设机构清理情况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非常设机构清理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0•【字号】九府厅字[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非常设机构清理情况的通知(九府厅字〔2009〕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对2007年以来成立的225个非常设机构进行了清理。
经研究,决定撤销64个,保留161个。
现将保留的161个市政府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1、《九江年鉴》编辑委员会和《江西年鉴》市编辑委员会顾问:钟利贵市委书记曾庆红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主任委员:殷美根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第一副主任委员:柳国发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副主任委员:杨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胡冶敏市志办主任委员:彭敏市发改委主任柯亨龙市新闻出版局局长沈建生市财政局局长李莉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俯耕市人事局局长叶心林德安县政府县长查太平市国资委主任李广欣浔阳区政府区长董学煌市经贸委主任黄斌庐山区政府区长郑羡银市交通局局长古小平瑞昌市政府市长余明义市统计局局长沈阳武宁县政府县长荣延标市国税局局长王丰鹏修水县政府县长王显和市地税局局长周毛春都昌县政府县长王一凡市法院副院长周林彭泽县政府县长陈宣文市科技局局长刘超星子县政府县长欧阳礼彬市教育局局长卢光辉湖口县政府县长刘少华市卫生局局长徐耀纯永修县政府县长郭建林市文化局局长戴晓慧九江县政府县长魏立平市农业局局长李小林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江兵市信息办主任肖立新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许立仁市建设局局长程益琴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孔祥华市工商局局长李延国庐山管理局调研员周国强市公安局副局长郭国胜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委员会编辑部设在市地方志办公室,由胡冶敏同志兼任主编,郭国胜同志兼任副主编。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04•【字号】武政办〔2019〕58号•【施行日期】2019.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的要求,切实改善北湖区域生态环境,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周先旺市人民政府市长副组长:张文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斌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钢集团党委书记刘栿堂青山区人民政府区长、武汉化工区管委会主任成员:许甫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党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项波市财政局局长盛洪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阎忠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跃庆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斐市水务局局长周耕市园林和林业局局长廖明辉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办副主任周忠明武钢集团总经理傅新宇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新产业中心总经理陈清泉武钢集团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在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刘栿堂兼任。
二、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研究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制定符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要求和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发展实际的支持政策。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研究适合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的主导产业,明晰产业发展方向,指导制订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的产业发展规划。
市财政局:负责通过财政资助、债券、基金等形式,支持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北湖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编制符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要求的产城一体规划,丰富城市功能和空间形态,调整生态底线,释放土地空间。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武当山机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武当山机场筹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2.04
•【字号】鄂政办发[2012]78号
•【施行日期】2012.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武当山机场筹建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2]7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武当山机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晓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许克振副省长
成员:卢焱群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新武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维国十堰市市长
潘幼成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洪流省财政厅副厅长、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
郑国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歆昕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占世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马立军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周汉奎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铭德省林业厅副厅长
潘细汉省旅游局巡视员
武卫空军武汉指挥所参谋长
刘卫民民航湖北安全监管局局长
施炎林民航湖北空管分局局长
颜寒湖北机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潘幼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处处长高平、十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纪道清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2年12月4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09•【字号】鄂政办发[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1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张通副省长副组长:张猛省政府副秘书长尚武省公安厅副厅长邓智毅湖北银监局局长刘美频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成员:崔正军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铁民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以邗人行武汉分行副行长罗勇湖北银监局副局长光明湖北证监局副局长姚庆海湖北保监局副局长问青松省委宣传部纪检组长万学斌省综治办(维稳办)副主任鲁松茂省信访局副局长周锋省发改委副主任胡树华省经信委副主任魏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徐心明省监察厅副厅长程用文省财政厅副厅长杨世元省住建厅副厅长王敦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铭德省林业厅副厅长陈华志省商务厅副厅长肖厚雄省地税局副局长鄢桃生省广电局副局长李跃春省工商局副局长马莉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魏月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胡俊明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刘唯唯省通信管理局安全分中心主任胡汉昌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副总编辑梁家新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美频同志兼任。
2013年3月9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0•【字号】鄂政办发[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27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因人事变动,省政府决定对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李鸿忠省长副主任:李明波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蒋大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岱梨副省长李佑才省政协副主席苑世军省军区司令员委员:尹汉宁省政府秘书长肖菊华省委副秘书长杨三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元江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树华省政协秘书长陈绪国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胡志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余立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程传忠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正新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玉吉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XXX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汉明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国庆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丁小强团省委书记梁惠玲省妇联主席曲颖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马哲军省委党校(湖北行政院)常务副校长(院)长龚强华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石山省档案局局长熊承家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王庆和省保密局局长许克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欧阳万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陈安丽省教育厅厅长王延觉省科技厅厅长谭徽在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周厚震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谢松保省民政厅厅长汪道胜省司法厅厅长王文童省财政厅厅长邵汉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杜云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兵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德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林志慧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王忠法省水利厅厅长祝金水省农业厅厅长周先旺省商务厅厅长杜建国省文化厅厅长焦红省卫生厅厅长杨云彦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永祥省审计厅厅长杨泽柱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勇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许建国省地方税务局局长鲍红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李建明省体育局局长毛凤藻省统计局局长刘源超省工商管理局局长邹贤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儒芝省新闻出版局局长王海涛省林业局局长王泽洪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达华省旅游局局长孙永平省粮食局局长乔余堂省物价局局长马黎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霍小平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陈洪波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谢继伦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肖安民省支援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朝中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阮英梓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局长曾成贵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江作苏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董事长张建仁省测绘局局长崔讲学省气象局局长姚运生省地震局局长文坤斗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汪元良省移民局局长赵全意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张治洲武汉海关关长陈建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李庭中省邮政管理局局长袁瑞青省通信管理局局长熊泽金中国民航湖北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张静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韩沂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局长黄有根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局长左绪文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局长官学清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姜瑞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王少俊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王江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余卫国湖北电力公司总经理余卓民武汉铁路局局长金义华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周德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控股公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谢振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李辉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袁善腊武汉市常务副市长杨晓波黄石市市长李新华襄樊市市长王祥喜荆州市市长李乐成宜昌市市长张嗣义十堰市市长梁伟年孝感市市长王玲荆门市市长陶宏鄂州市市长刘雪荣黄冈市市长任振鹤咸宁市市长刘晓鸣随州市市长杨天然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刘新池仙桃市市长张爱国天门市市长张桂华潜江市市长朱厚伦神农架林区区长二○一○年四月十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部分文件的决定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部分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02•【字号】武政规〔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部分文件的决定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战略部署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求,经认真清理,现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9件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集中修改。
一、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武政〔2012〕77号)作如下修改:(一)删除“(十八)鼓励中小民营企业快速成长。
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壮大工程,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当年度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二)删除“(二十)加大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奖励力度。
对产品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且生产和实缴税收保持增长的民营大企业大集团(企业集团和所属企业不重复计算),对其经营管理团队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别给予100%、70%、50%、30%返还的奖励。
”(三)将(三十一)“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修改为“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2013〕27号)作如下修改:将“八、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第四点中的“对符合行业要求的民间投资主体依法颁发营业执照,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注册登记‘零收费’、注册资本‘零首付’、市场准入‘零门槛’、工业企业注册登记‘一天办结’等支持政策”修改为“对符合行业要求的民间投资主体依法颁发营业执照,并按照商事登记制度的要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先照后证’登记制度等支持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6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
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武政办[2017]62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05
【实施日期】2017.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
务的通知
(武政办〔2017〕6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理和
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等248个市级非常设机构予以保留,并根据市人
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主要领导职务作相应调整;对市集成电
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等14个与其他市级非常设机构工作相近的予以合并;对市城市视频
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等158个因承担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已结束或者市委已发文成立类
2 / 6
似机构的市级非常设机构予以撤销(具体名单附后)。
二、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精神,切
实转变观念,尽量少成立市级非常设机构。今后,除上级机关有明文要求或者确因工作
需要,且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以外,原则上不得以市人民政
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文成立市级非常设机构;对涉及面广、需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配合的
重大事项,经主要责任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建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的委
(办、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有关工作。
三、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急交急办、特事特办、即调即办”的原则,健全市
级非常设机构人员调整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现保留和今后经批准成立的各类市级非常设
机构增补、调整组成人员,经市级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一律由市级非常设机
构自行行文或者由挂靠单位代为行文,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
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对市级非常设机构设立、组成人员调整、机构运行及发
挥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清理和调整,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5日
保留、合并及撤销的市级非常设机构名单
一、保留的市级非常设机构(共248个)
万勇市长担任:
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 / 6
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
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主任
市设计之都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投资工作委员会主任
市推进上海通用汽车武汉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建设工程指挥部指挥长
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市集成电路和显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长江航运中心建设武汉市领导小组组长
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市支持民航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领导小组组长
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
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任
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4 / 6
市推进生物医学成像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组长
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领导小组组长
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共建领导小组副组长
陈瑞峰常务副市长担任:
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投贷联动信贷风险专项补偿基金理事会理事长
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联席会议召集人
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主任
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联席会议召集人
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长
5 / 6
武汉电子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指挥部指挥长
市两江四岸旅游功能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组长
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
市光博会暨产学研洽谈会筹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指挥长
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召集人
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武汉城市发展基金管委会主任
市支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市生物与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
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联席会议召集人
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领导小组组长
市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
市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领导小组组长
市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6 / 6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推进智慧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两区一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武九铁路北环线及战备码头搬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推进通用航空国际航联飞行者大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创建和谐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资本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促进信息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武汉华氏集团“财富基石公司”投资人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刘英姿副市长担任:
市第十届运动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主任
市足球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组长
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文化消费试点领导小组组长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