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思考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以法治企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以法治企中的作用摘要:法律顾问能够为企业的各项活动提供相关的法律方面的指导建议,帮助企业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处理企业的法律纠纷,完善企业的治理机制。
本文先介绍了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接着指出了如果企业缺少法律顾问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然后详细阐述了法律顾问在依法治企中发挥的关键作用。
例如,促进企业依法治企,把关企业与法律相关的各项事务,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等。
相信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会越来越高,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必将蓬勃发展。
关键字:法律顾问企业风险前言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开始高度关注市场竞争中企业管理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要想企业有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必须在当今的法制经济环境中依法经营。
企业越来越依赖法律顾问,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可以发挥法律方面的专业特长,为企业的良性发展出谋献策。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企业法律顾问是指通过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拥有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被企业聘用并在企业内部从事法律事业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
法律顾问有三个特征。
第一,不同于企业内其他成员和一些社会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是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经过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其本职工作很难被外人取代;第二,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的内部正式员工,是处理企业法律相关事务的正规从业人员;第三,法律顾问在企业中发挥着法律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的作用。
法律顾问可以为企业主提供法律的咨询服务,帮助培养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让决策人员在做决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市场的法律约束,从而规避市场的潜在法律风险。
此外,法律顾问还可以对企业职工进行法律知识的科普,帮企业员工积累法律知识,引导员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企业常规化运作,从整体上提升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除此之外,法律顾问可以凭借丰富的企业管理理论和扎实的经济学素养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二、企业没有法律顾问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企业可能因为在投资某一项目时,因为没有注意到投资协议的漏洞,从而导致项目投资失败。
国内企业法律顾问面临的困惑

溢商道
国 内企 业法律 顾 问面 临孚 石 油 公 司 创 立 企 业 法 律 法 律 顾 问 有相 当 程 度 的 需 求 。而 我 国 市 场 经 济 的 建 顾 问 制 度 以 来 , 逾 百 年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 业 法 律 设 起 步 不 久 , 套 法 规 尚 不 健 全 , 上 客 观 存 在 的 在 企 配 加
一
个 令 人 困 惑 甚 至 类 同 鸡 肋 的 职 位 , 不 少 企 业 对 有
第三 , 律 顾 问 自身素 质 的 因素 。根据 有关部 法
目前 我 国 从 事 企 业 法 律 事 务 工 作 的 人 数 有 没 有 必 要 聘 用 法 律 顾 问 存 在 疑 虑 , 至 认 为 法 律 门 的 统 计 , 甚 顾 问 会 降 低 企 业 的 运 作 效 率 和 获 利 能 力 。 笔 者 认 已 经 超 过 十 万 , 其 中 仅 有 三 分 之 一 左 右 的 人 拥 有 但
、
地 位 方 面 的 困 惑
地 位 困 惑 是 国 内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所 面 临 的 诸 多 业 , 具 体 的 举 措 中 也 特 别 关 注 中 央 和 地 方 的 骨 干 在 体 困 惑 的 基 本 点 和 生 发 点 , 表 现 为 对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国 有 企 业 , 现 了其 利 用 企 业 法 律 顾 问来 监 管 国 有 它
级 国有 资 产监 督管理 机 构 开始 履 行相 关 管理 职 能。
但 是 , 于 大 多 数 国 内 企 业 来 说 , 业 法 律 顾 但 是 ,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仅 对 国 有 企 业 拥 有 管 理 对 企 问还是 一 个新 事物 。 业 对法 律顾 问 的认识 仍然 有 权 , 量 远 多 于 国有企 业 的 民营和 外 资企 业 则不在 企 数 待 深 化 , 法 律 顾 问 的 权 责 分 配 和 具 体 使 用 还 不 像 其 权 限 内 。相 关 的 部 门 规 章 中 , 国 有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对 《 对 技 术 部 门 、 务 部 门 那 样 轻 车 熟 路 。 本 文 试 图 对 管 理 办 法 》 涉 及 国 有 企 业 ,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管 理 办 财 只 《 国 内 企 业 ( 括 外 资 企 业 ) 律 顾 问 所 面 临 的 种 种 法 》 定 “ 有 独 资 和 国 有 资 产 占 控 股 地 位 的 大 型 包 法 规 国
浅谈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 顾 问在企 业管理 中的重 要作 用 企 业法 律顾 问作 为企业领 导人 在 法律 方 面 的参
一
、
谋 和助手 , 任务 是从 事企业 法律 事务 工 作 。 进 企 其 促
业 依 法经 营 管理 和依 法维护 自身 的合 法权 益 。但 目
前 大多 数 企 业并 未 普遍 实 施 企业 法 律 顾 问制度 , 即 使在 设立 法 律顾 问部 门的企业 ,企业 的领 导 者往 往 对 专 业法 务 人员不 太重 视 , 对 于销售 管 理 、 相 生产 管 理、 技术 开发 等 等 , 法务 管理往 往 被忽 视 。一 些企 业 的领 导 甚 至对 法 律顾 问 的作 用 还 存 在 一 些 认 识 误
式 发布 了《 业 法 律顾 问管 理 办法 》 采取 了在尊 重 企 ,
企 业 自主权 的基 础 上适 当规范 的 方针 ,引 导企业 建
立完 善法律 顾 问制 度 。 使之更 好 地为经 济工 作服 务 。 《 业 法 律顾 问 管理 办法 》 二 条规 定 : 业法 律 顾 企 第 企 问是 指具 有 企业 法 律顾 问执 业 资 格,由企 业 聘任 并 在注 册机关 注册 后 从 事企业 法律 事务工 作 的企业 内 部专 业人员 。1 9 9 8年 全 国举行 首次 法律顾 问资 格考
维普资讯
明, 名气 因此 响遍诸 侯 各 国。 ① ” 兵法 亦 云“ 杀敌 一千 , 自损 八 百 ” 。顾 事后 救 济 并 非是 解 决 纠 纷 的 最 好 方 式, 最好 的方式 是 防患 于未 然 , 业法 律顾 问正 是起 企
法部 复建后 。逐 步恢 复 了执业 律 师担任 企业 法律 顾 问 的制度 。 1 8 9 7年 颁 布 的《 民所 有 制工 业企 业 厂 全 长工作 条例 》规 定 厂长 可 以设 置专 职或 聘请 兼职 法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我国国情出发,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特点,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选拔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
坚持分类规范实施。
从实际出发,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明确政策导向和基本要求,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虑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实施。
坚持统筹衔接推进。
着眼于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大局,处理好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之间的衔接,畅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的交流渠道。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目标任务。
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律所对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律所对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合理化建议一、引言随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法务工作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挑战。
作为国有企业法务服务的专业机构,律所在提供法律支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就律所对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合理化提出建议,以期提高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律所应与国有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通过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这样可以使双方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律所可以更多地了解国有企业的业务和管理情况,能够更好地服务国有企业的法务工作。
三、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律所应建立专门的国有企业法务团队,这个团队应包括专业的律师、法律顾问等。
这些专门的法务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的国企法务背景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通过这样的专业化团队建设,律所可以更好地满足国有企业法务服务的需求。
四、积极参与国有企业决策律所应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决策过程,不仅仅是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更应参与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和合规管理。
通过深入参与,律所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
五、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律所应定期对国有企业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帮助企业了解自身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化解方案。
通过定期的法律风险评估,律所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
六、加强对国有企业法务人员的培训律所可以针对国有企业法务人员开展专门的法律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通过加强对国有企业法务人员的培训,律所可以间接提高自身服务的水平,为国有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支持。
七、加强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持律所应积极与国有企业开展信息共享,通过共享信息和技术支持,提高双方对市场动态和法律法规变化的了解。
律所可以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信息咨询服务,提高国有企业对法律风险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八、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律所应与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不仅仅是在法律服务上做文章,更要在商业合作上加深合作。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5篇)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加强企业对法律事务的管理,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企业办公室内设法律顾问室,负责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
企业办公室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也可以直接请法律顾问就有关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需要委托法律顾问代理案件的,由企业法制办代表企业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企业办公室应当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企业法律顾问由企业外聘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律事务人员组成。
企业聘任的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律师、司法、仲裁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具体人选由办公室提出建议,企业办公会审定。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为企业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
2、根据需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
4、根据需要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非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5、根据需要对企业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协助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协助企业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需要参加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接受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商务谈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7、根据需要参与经营项目的立项、调研、资信调查、可行性法律分析、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件、商务谈判、调处纠纷等工作;8、协助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并提供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9、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10、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重组、改制等事务;11、在企业授权范围内,参与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的谈判、签约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招标、开标、见证和代理各种商务活动;12、接受企业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增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依法合规运营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是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法律人员,负责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起草、审核合同、参与谈判以及协助处置法律事务等工作。
第三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加强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聘任和解聘第四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聘任应依据聘用资格、专业技能和业绩评估等条件,择优遴选。
第五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聘任应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保密责任等事项。
第六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解聘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七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咨询、合同起草、审核、协助谈判、参与纠纷解决等方面。
第八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规定,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合法性,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应当主动与企业经营管理骨干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服务价值。
第四章法律顾问责任第十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忠实履行职业操守,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应当实行保密制度,对企业秘密及客户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具备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专业技能和良好职业操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在服务中发现企业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提出纠正违法行为的建议。
第五章考核和奖励第十四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应当建立业绩评估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服务价值,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在职业担当、服务质量、业务水平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应当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有企业负责人。
如需修改本制度,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深化国企改革条件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路径选择——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和完善
●管理科学
深化 国企改革条件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路径选择
— —
国有企业法律顾 问制度 的推行和 完善
李建海
( 河北省国有 资产控股运营有 限公 司 , 河北 石家庄 00 0 ) 5 0 0
摘
要: 市场 经济运行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 的。市场经济 的有序性是 由健全 的法律体 系、 严密完备 的法律条文来保
策阶段所提供的法律意见 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 辅助
机构 和人员 的地位不足 以使企业法律顾 问的法律 意见产生较大的影响力。因此 , 现代企业欲防范 、 控 制和规避企业运行中的法律风 险, 就必须着力提升 法律顾问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 , 充分重视和发挥企 业法律顾 问在经营决策 中的重要作用。
法 律 顾 问制 度 。虽 然 我 国企业 法 律 顾 问制 度 伴 随
律 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旨在解决企业的特殊 问
题, 那么 , 企业法律顾问主要解决企业的 日常经营 法律 问题 ;社会律师将 国企作为 自己的顾问单位 , 而法律顾问则是企业 的内部工作人员 , 将企业作为 自己的工作单 位 ; 社会律师是接受委托 , 就受 托事 项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 而法律顾问则要依照规定 全面负责企业 的法律事务 ; 社会律师不可能跟踪企 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 而法律顾 问应当也必须全程
戏规则 ” ,因此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法律人—— 法律顾问的作 用 , 加强企业 的法制建设 , 自觉遵守 法律 , 以法律为护身符 , 提高企业 自身的适 “ 性 , 网”
、
正确 认识角 色定位 , 推进法律顾 问机
构服务方式 的“ 四个转变"
社会律 师和企业法律顾 问都为企业 的改革和 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 但两者所承担 的任务以及在依 法治企进程 中的地位 和作用是不同的。 如果说社会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2篇)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一、工作联系制度。
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法律顾问每月____日入校,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宣传制度。
根据学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
法律顾问将每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度。
司法局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入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每半年通报督查考核工作情况。
五、总结评比制度。
县司法局每年度对“一校一顾问”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
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顾问,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被投诉两次的,取消担任该村法律顾问的资格,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律顾问的业务1、就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村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2、对村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材料,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3、参与处理涉及村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4、协助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5、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6、向村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村各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7、办理村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一、为学院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
积极学院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和经济合同签订工作,对学院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积极协助学院依法调处涉及法律关系的矛盾和纠纷,帮助学院制定和完善规范性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和自治,促进学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
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要以教职工反映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顾问制度(18篇)(2)
法律顾问制度(18篇)篇1:法律顾问制度1.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包括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培训教育制度、企业法律顾问评议制度、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制度、企业法律顾问监督检查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奖惩制度以及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总和,其中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2.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原则(1)企业自主规范的原则(2)从严约束国有企业的原则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采取从严约束的方式;对于一般(非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其权力机构或法定代表人,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和发展的需求,自主决定本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
(3)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则3.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完善整个企业法律顾问制度;(2)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3)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4)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篇2:法律顾问制度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单位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单位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第4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代理人。
代理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没有代理权限或超越代理权限均不得以单位名义对外签约,但经院务会成员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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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此后,国 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
家相关部委先后制定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
法》、《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2002 年 7 月 18 日 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
一是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在企业中,直接参与企业运营和管 不熟悉管理,工作开展效果自然而然就打了折扣。
理,发现纠纷苗头能第一时间介入并及时处理。二是企业法律顾 问熟悉企业的各项管理环节,采取的措施针对性强。三是除诉
5.部分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设置不够平衡,有些虽有机构但也 是合署或代管,有的企业甚至连一名专职法律工作人员都没有。
与副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在厂长领导下工作,对 等制度。”
厂长负责。国家第一次明确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1997 年 3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从我国古代
月 12 日,原国家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企业法 一则故事中得到启示:
律顾问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实行准
4.继续坚持完善对企业法律顾问的资格考试、注册、培训工 作。结合国务院国资委三年法制目标建设的实施,2-3 年内对全 国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进行一次全面轮训,强化对企业法
门、甚至部分企业的领导人员都不知道企业法律顾问是干什么的 尴尬局面。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至今没有 对企业法律顾问的评等定级、职称待遇做出统一明确规定。国务
的形式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定位、职责、管理等加以规范。 2.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明文
规定,落实其评等定级和职称晋升待遇。使他们安心为国有企业 效力,真正留住企业的法律精英和骨干。
三、问题与对策 多年来,在各方的长期努力下,我国的法律顾问制度从无到
3.建议司法部将长期专职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满十年以 上,持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的企业法律顾问,经业绩考核授
企业法律顾问是我国法律工作队伍中一支默默奉献于各级 公室联合颁发《关于印发<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
国有企业,肩负为国企保驾护航重任,又不为社会所广泛知晓的 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将我国的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工作者群体。本文通过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历史与现状、地位 建设推到了一个高度。2008 年 4 月 29 日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企
3.企业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部门参与经营管理工作的程度 极不均衡。由于许多企业重诉讼轻防范,部分企业的企业法律顾
之兵”。
参考文献: [1]李荣融主编.2010 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 [2]孙红新主编.公司法律纠纷管理.法律出版社.2007 年版.
问和法律事务部门只是承担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诉讼等事后救
律顾问法律、管理、执业技能的培训。 5.建议国务院国资委及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将企业法制工作
列入对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之中,长期坚持不动摇,推动以 总法律顾问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
院国资委虽制定了企业法律顾问评等定级办法,但至今没有得到 很好的落实。其职称评定、待遇晋升至今没有纳入国家正式职称
问则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中坚力量。 纵横比较不难看出,企业法律顾问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如下方
制度修订、经济合同、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查的制度化上,存在许多 差距。
面: (一)企业法律顾问与社会律师相比较具有以下优势
4.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总法律顾问,但是由于部分总法律顾 问为兼职或者非法律专业人员,懂管理不熟悉法律,或者懂法律
6.持续不断的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提升活动,积极开展企业财 务风险监督与法律风险监督相结合的防范体系建设。以较小的
序列。且由于受到社会律师高收入的市场行为影响,致使更多优 成本支出达到化解不特定法律风险的目的,此所谓“不战而屈人
秀的企业法律人才流向社会,已经影响到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稳 定。此所谓“有位才有为”。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
入控制,推行职业资格制度。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的 一位医术最好?”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文王再
企业,已设立法律事务机构的应当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 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扁鹊答:“长兄治病是治于病情发作之
人员;未设置企业法律顾问事务机构的,其聘用的专职从事企业 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前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
别是业务上对人民群众和对外直接联系较多的机关,应尽可能早 办法的报告”的通知。二是 1986 年 9 月 1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
点建立”。将法律顾问室定位为“协助企业负责人正确贯彻国家 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三是 2003 年 5 月
法律、法令和进行有关法律工作的一个专门机构”。这两个文件 27 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原国家经贸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 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这则故事告诉
2012 · 09(上)
◆法制园地
人们一个浅显的道理,从实际效果上讲,事后救济不如事中控制, 济的工作任务,没有将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过程列入各项 事中控制不如事前防范。企业法律工作更是如此,而企业法律顾 工作的流程,出现了法律工作与经营工作两张皮现象。在企业的
律顾问执业是经企业聘用,并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注册登记 更新知识。久而久之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而取得的,有利于企业的管理和国资部门的监管。六是企业法律
面对激烈竞争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
顾问对工作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律师则不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与企业其他管理岗位的比较,具有无可替
和省属企业,必须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以应对各种风险和挑 战,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代的优势 企业法律顾问,承担的是企业运营过程中,合法合规性的把
1.建议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已显过时的今天,以法律
关和审查,在关键问题上往往是一票否决,其职能和作用是其他 部门所无法替代。其作用始于事前防范,终于事后救济,贯穿于 企业的方方面面。对于事后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救济则是更多决 策者寄予厚望之所在。
与优势、问题与对策等进行思考,形成了尚不成熟的看法和观点, 业法律顾问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期盼对推动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所帮助。笔者以为我
(二)国外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
国得从国民经济强基固本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法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世界范围发展经历了 100 多年的历史。
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义,方能强化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企业的竞争 目前,美国一般的公司都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公司的每一项活动
实力。
都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法律顾问是老总的直接代言人。欧洲的
一、历史与现状
企业普遍都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德国西门子在全球有公司法律顾
(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问 360 多人。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自起步到今天有近六十年的发展
二、地位与优势
历史。1954 年 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部《中华
讼、仲裁、调解外,还熟悉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产品质 量、安全生产、财务税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四是企业法律顾问
6.现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常言道,“有为才 有位”。部分企业法律顾问自身的法律素养和管理能力有差距;
受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束,忠诚于本企业。五是企业法 不积极参与承担经营管理任务;不能提出好方法、硬措施;不重视
的颁布奠定了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石。
2003 年 5 月 27 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条例》
1986 年 9 月 1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
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该《条例》第 16 条明确规定:企业法律顾问 和风险控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
◆法制园地
2012 · 09(上)
对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思考
张志宏
摘 要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登记,从事企业法律工作的
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他肩负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控制、救济重任。本文通过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历史与现状、地位与
优势、问题与对策的论述,期待推动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变革与提升。
有,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目前开展 予或者转为公司律师。以便于与律师制度自然衔接,改变企业法
的以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为重点内容的三年法制目标建设工作 律顾问有名没份的尴尬局面。这也是对国家法制统一精神的贯
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笔者以为还存在以下问题:
彻落实。
1.对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定位不够。企业法律顾问负担着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风险防控的重要责任,但国家没有从法律法 规层面上规定企业法律顾问的相关问题,因而造成了社会有关部
关键词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国有企业 法律风险
作者简介:张志宏,大学本科学历,西电陕西陕开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副部长,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
学会会员,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中图分类号:D92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9-046-02
企业法律顾问具有非常独特的优势,它既是企业管理人员,
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内一些企业即设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室”。 又是法律工作者。
1955 年 4 月 26 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务院法制局《关于法律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