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若干问题分析-法务会计论文-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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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作业之论文

法务会计作业之论文

课程名称:《法务会计》课程编号:B0800100-1学号:1108010130 班级:会计1101 姓名:沈沁分数:公司财务造假与法务会计应用——以南特公司为例近年来,会计信息质量低下,企业财务造假行为频频发生,世界各国财务丑闻迭连出现,规模也屡创新高。

这不仅严重挫伤了市场投资者的信心,而且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引发会计界的诚信危机,会影响到整个会计职业界的生存。

因此,人们迫切要求会计人员承担起对财务造假的审计责任。

于是,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的职业就产生了。

那么,具体到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中,法务会计到底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如何应用?接下来,以南特公司案件为例,进一步对其进行探讨。

根据本南特公司案初步调查情况,李某利用验资报告时点性制度漏洞和账外收入填补虚假出资,掩盖了出资不实的财务造假事实。

其核心问题是:第一,在南特公司出资成立时,李某是否出资不实?第二,出资不实成立后,李某利用财务造假谋取个人利益的责任如何承担?第三,李某在经营南特公司时,如何通过财务造假手段填补虚假出资?一、本案的出资不实分析出资不实的其中一种形式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单位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单位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本案的关键点在于如何理解“李某的出资不实”。

(一)对出资不实事实的鉴定本案的鉴定工作应以出资不实为核心,把握在出资时以及在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后,李某作为公司经营者对公司的资金转移这条线索。

对没有明确记载资金转移的行为,应重点围绕李某从南特公司转移资金的情况收集、保全证据。

经调查,李某出资后,种种异常行为和现象反映出不是出资的行为,表现在:在南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郑某的出资到位,并完成验资。

有关法务会计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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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有关法务会计毕业论文范文篇一《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会计、咨询、审计、法律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伴随而来的是众多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以及上市公司民事诉讼案件的增加。

因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障以及具有会计类别法律问题的处理等成为当前资本市场急需解决的问题,法务会计专业的人才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与国际发达地区的法务会计专业的发展相比,我国法务会计刚处于起步阶段,在法务会计理论、实务实施情况以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都相对比较落后,不能满足当今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高技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促进法务会计实务的快速发展,才能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市场转型的需要。

高职院校作为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重地,其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战略的实施是决定法务会计专业不断创新发展的源泉,也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对于资本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我国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发展现状1.1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学科属性不能准确定位法务会计不是单纯的会计学科,而是融合了法律学、审计学、鉴定学等各学科于一体的多学科专业。

因此,法务会计专业的学科定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法学界认为法务会计属于司法会计的一个分支,而会计界认为法务会计包括司法会计。

激烈的学科之争导致了法务会计专业学科属性定位的不确定。

在高职院校中,法务会计学科属性定位的不确定致使该学科课程体系设置不确定,人才培养方向模糊混乱,从而制约了法务会计专业的长远发展。

因此,在高职法务会计专业学科定位中,应该严格地按照所归属的学科进行深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定以及课程体系的建设和改革。

1.2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模糊法务会计专业属于新生学科,并没有被纳入我国专业学科检索目录中,因此目前高职院校对该专业的开设还处于自由阶段。

讨论国际法务会计应用现状论文

讨论国际法务会计应用现状论文

讨论国际法务会计应用现状论文目前,法务会计在经济纠纷中的应用并不广泛。

随着经济形势的复杂化,法务会计在解决经济纠纷领域会有更广阔的研究与发展空间。

文章主要介绍了国际法务会计的应用现状,得出法务会计是解决经济纠纷的有效途径。

一、法务会计在国外经济纠纷中的应用领域就目前而言,法务会计在世界范围内一直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

本文对美国、英国、加拿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开展法务会计业务(或相似业务但不称之为法务会计业务)的11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样调查,得出国际法务会计的服务范围主要涉及合同、企业、税收、交通、海事、保险等诸多公共领域。

业务重点一般是发现舞弊,欺诈分析,调查、预防各类损失,赔偿的计算,制定诉讼策略,协助律师工作以及作为专家证人出具报告和出庭作证等。

目前国际法务会计的具体应用领域及占业务总量的百分比如下页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国际法务会计的应用范围主要涉及调查会计、损失计量、税收理算和诉讼支持这四个方面。

(一)调查会计。

调查会计可以说是法务会计最主要的应用领域。

法务会计是由于对经济纠纷、经济欺诈的调查需要而产生的。

法务调查会计要以法律依据为准绳,主要对会计原始单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审查分析,对本企业的各笔款项的流动状态进行核实,以此来证明本企业是否存在欺诈舞弊、财务造假等行为。

法务调查会计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积极主动地发现预防企业的欺诈舞弊行为。

一般是在未出现欺诈舞弊征兆或证据的情况下进行随机性的检查,目的在于预防欺诈舞弊犯罪的动机和行为,将欺诈舞弊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另一种是被动地接受法务调查的行为。

一般是在投资者或股东已经发现公司发生欺诈舞弊时,或公司发生欺诈舞弊行为已被提起诉讼,投资者或股东委托法务会计进行调查并搜集证据,公司不得不接受法务会计调查。

法务调查会计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后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允合理。

法务会计应当对这个调查结果的准确性承担直接的法律责任,并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专家报告,使其可以在法庭上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关于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若干问题的思考

关于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若干问题的思考

《 基础会计学》 《 法理学 》 《 证据学》 《 法务会计概论》 《 会计 与经济犯罪法 律》 等课程 , 而在专业主干课部分 , 可以开设《 中级财务会计 》 《 审计学 》 《 法务会计实务》 《 刑事诉讼 实务》 《 税收调查与实务》 等课程 。通 过相关
课 程 的设 计 , 让 法 务 会 计 学 科体 系更 趋 合 理 。 另 外 , 可 以 尝 试 在 会 计 学 专业 开设 法 学 专 业 课 程 、 法 学 专业 开设 会 计 学 专 业课 程 。 并 让 会 计 学 专 业学 生参 加 全 国司 法 考 试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或 会 计 中 级 职 称 考试 。通 过 交 叉 学 习 , 使得学生对法务会计有更深层次的认识 。 有 利 于 法 务会 计 课 程 体 系 建 设 。 ( 三) 加 强专 业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 培 养双 师 型教 师 制 定 全 国 统一 的办 学 队伍 学 历 和 能 力 规 范 制 度 ,与 继 续 教 育 制 度 相结合 , 建 立 一 支适 合 法 务 会 计 专 业 的 “ 双师型” 教 师 队伍 。首 先 . 建 立 学 历 规 范 制 度 ,要 求 法 务 会 计 专 业 教 师 至 少 应 具 备 法 学 与管 理 学 双学
会 计活动及 其规、 固定 、 鉴
定、 审 查会 计 资 料 证 据 的 一 门会 计 学 与 法 学的 交叉 学 科 。 法 务 会 计 作 为

门 新兴 的 交叉 学科 , 其 理 论 和 实务 的创 新 都 需要 有 创 新 型 人 才 。 本 文
从 分 析我 国 法务 会 计 人 才 培 养 过 程 中存 在 问 题 入 手 .对 我 国法 务 会 计 人 才 培 养 方 法 与途 径 进 行 论 述 .以 期 为 我 国 法 务 会 计 人 才 的 培 养 做 出

法务会计研究毕业生论文

法务会计研究毕业生论文

法务会计研究毕业生论文法务会计是综合运用会计学、审计学、财务学、侦查学等各类学科的方法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法务会计研究毕业生论文,供大家参考。

法务会计研究毕业生论文篇一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法务会计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完善而产生的一个会计新领域,近几年受到了业内专家越来越多的关注。

就目前经济环境而言,研究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分析桎梏法务会计发展的因素并提出解决方案,建立符合国情的法务会计执业规范体系,对妥善解决经济纠纷、客观公正度量经济损失、打击经济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什么是法务会计目前,国内对法务会计这一概念的定义理论界和实务界各有侧重。

理论界认为,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的相关技能,对未决事项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判断,为法庭提供证据(美国会计学家G.杰克.贝罗格尼和罗贝特.林德奎斯特于1995年提出)。

实务界认为,法务会计是一种通过对财务技能的运用及对未决事项的调查,与证据规则结合的会计学科,它处理财务事实与企业问题的关系,并将结果运用于法律鉴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在舞弊与法务会计的研讨会上提出)。

后一种说法更符合司法会计这一称呼。

究其实质,法务会计的核心内容是“研究和解决法律中的会计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法务会计的认识有相当的共性:(一)法务会计是会计与法律的交集学科首先,法务会计涉及到会计知识和技能,必须依靠会计工作来了解客户企业的经济事项、经营管理和市场运作。

其次,法务会计涉及到法律知识,只有熟悉相关的法律条例才可能充分利用专业人员的发现协助司法工作,保障客户利益。

最后,法务会计必须拥有辨别舞弊的能力和相当的调查技术,缺乏这些技术,就无法发现企业经济事项中的潜在问题,挖掘出问题的根源。

(二)法务会计的关注点是经济事件中的法律问题会计一直是为经济服务的。

无论是对外提供信息的财务会计,还是对内服务的管理会计,抑或是对会计成果进行监督的审计,和为经济矛盾提供解决方案的法务会计,会计至始至终都致力于经济的发展。

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2年第10期 总第220期ForeignEconomicRelations&Trade【财税审计】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房 静(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辽宁大连116052)[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犯罪的形式越来越多,手段更为高明,经济纠纷也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

由于经济纠纷案件中会计问题的专业性,会计资料的复杂性,只具备单纯的法律知识并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因此运用会计学为司法活动服务的会计与法律的交叉学科法务会计便应运而生。

然而法务会计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同样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在分析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法务会计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法务会计;会计学;法学[中图分类号]F235 9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10-0158-03 作者简介:房静(1979-),日本流通经济大学毕业,博士,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一、法务会计的概述(一)法务会计的概念法务会计(forensicaccounting)是非单一主体全面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理论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信息,并以法庭可以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叙述,以解决有关法律会计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证据学、法学等学科为一体的交叉学科。

法务会计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我国对该领域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发展相对滞后。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日益增多,所引发的民事责任问题的探讨日益增多。

而这些问题涉及到相当复杂的会计专业知识,引起了司法界与会计界的高度关注,于是法务会计被提到议事日程。

其目的是通过分析经济案件中的资金运动,从相关会计资料中收集证据,以便证明经济案件的事实真相。

同时法务会计肩负着对经济损失客观量度的重任,为司法机关追查损失和解决经济纠纷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二)法务会计主要工作法务会计主要是对经济纠纷、贪污受贿等一系列案件所涉及的财务问题与经营情况进行审查,并做出判断同时提出解决方案,它既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工作,也不同于一般的审计工作,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第一,经营活动是否真实和预计费用是否合理,由法务会计人员通过业务程序进行检查。

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盼卜— 凇 服务》 列出了会计师提供诉讼服务的六个方面, 随后一些法务会计职业组织相继成立, 如美国注册欺诈检查师 会( C E 、 AF) 美
国法务会计师理事会( B A 、 A F )美国全国法务会计师协会( A A 、 N F )北美法务会计师协会(A N 等。 F s A) 这些法务会计组织为法务会计在北美 乃至全球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 在系统的法务会计制度和一系列法务会计组织的推动下 , 美国的法务会计行业蓬勃发展。 法务会
问题 , 并试给出对策。



我 国法务会计 发展 的必 要性分 析
( 我国司法发展的客观要求 1 9 ̄ , 一) 9 6 红光实业通过虚构产品销售 、 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账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 红光实业公司利 用虚假会{信 息骗取上市资格的事实暴露后 , . } 一些中小股东要求红光实业公司及有关 中介机构赔偿损失。 由于法院无法认定虚假财务报 但
国法务会计发展 中存在 的问题。提 出了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 , 着力培齐法务会计人才 , 紧制定法务会计 加
相 关制 度 , 立 法务 会 计 组 织和 从 业 资 格认 证 制 度审计 法律 法务会计( oes co nn ) F r iA cu t g是会i 、 nc i 寸 审计学和法学相结合的- I新兴边缘学科。 学 -' 1 李若山等在《 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 兼论法务会计与新 < 计法 >的关系》 会 中为法务会计作了如下定义 : 法务会 计是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 、 财务知识 、 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 ,
鉴定结果。 内部机构之间难以形成真正的委托受托关系 , 因而导致相应约束机制的缺乏 。 各鉴定人员往往有行政单位的官僚作风, 鉴定案件 缺乏效率 , 严重影响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 作为各级法院的内设部门, 使人们产生了以鉴定机构的级别高低来决定鉴定结论的效力大 小与强弱的错误倾向, 认为鉴定结论的科学性与鉴定机构的行政级别高低成正比, 这必然会严重阻碍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

法务会计论文:治理单位财务舞弊的法务会计研究

法务会计论文:治理单位财务舞弊的法务会计研究

法务会计论文:治理单位财务舞弊的法务会计研究法务会计论文:治理单位财务舞弊的法务会计研究-法律法务会计论文:治理单位财务舞弊的法务会计研究摘要:财务舞弊现象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渐暴露出来的一种经济问题。

但是由于我国在财务舞弊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觃幵不健全,从而导致财务舞弊现象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而法务会计这一概念的提出,则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本文从我国的单位财务舞弊现象出发,针对法务会计这一治理手段,进行了以下的分析研究。

关键词:财务舞弊;治理;法务会计;研究近年来,顺应国际经济的发展态势,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但同时,财务舞弊问题也在逐渐被暴露出来。

这一现象在造成我国严重的企业财产损失现象之余,还对投资人的利益情况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而由于财务舞弊方面的法律法觃幵不健全,所以导致财务舞弊情况在诉讼过程中经常由于因果关系不清晰而息讼,这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不利。

一、法务会计概念的提出不综述1.法务会计的概念不原则由于目前国际上对法务会计这一内容的理解和定义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所以在本文中借由美国著名学者莱瑞克瑞姆博雷所著的《法务不调查会计》一书中的观点,引用了其对法务会计的定义:在现时存在戒预期存在的法律问题上,通过利用与业的会计学理论知识,采用与门的技术和方法,针对以往的财务数据戒会计活动,进行确认、记录、处理、提取、分类、报告和检查等形式,戒是通过对以往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推测未来发展中财务数据的情况,幵以此为前提,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称为法务会计。

从莱瑞克瑞姆博雷对法务会计的定义中不难看出,法务会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对财务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对其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决,但是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坚持法务会计的地位始终处于第三方,从而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利益干扰。

在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检查的过程中,一旦遇到相关的财务问题,则需要及时的不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始终坚持以沟通为主、诉讼为辅的工作原则,实现会计处理始终在法律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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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若干问题分析-法务会计论文-会计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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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法务会计师的提出,法务会计业务的开展,同时也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法务会计师作为专家辅助
人出现,都给法务会计的研究注入了新的元素,本文着重从法务会计
的内涵及其功能,阐述当前我国法务会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如应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等建议。

关键词:法务会计;人才;制度
四年前5月份,中国总会协会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法务会计师(CFA)
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法务会计师,同年9月发布了《法
务会计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3年前,财政部发布《会计改革与发
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注师行业发展的目标之一是开展法务会
计服务。为此法务会计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本文就什么是法务会计,
法务会计的基本功能和作用,当前法务会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
题及对策,谈一些看法,以期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概述
(一)法务会计的内涵。通过查找相关的文献,结合国内外学者
的观点,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就是相关人员通过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理在商业活动与财务金融中要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有法律诉讼支
持和调查与舞弊会计。(二)法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法务会计有四大
基本职能,就是指专家证人、诉讼支持、调查舞弊、经济损失计量。
法务会计功能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核心功能与延伸功能,核心功能是检
查企业舞弊,核心职能的发挥,能够使企业财务相关行为的合法合规。
延伸功能有对象和时间维度,一般时间维度是在舞弊发生前后,进行
的诉讼支持;对象维度的不同指法务会计可以应用于不同的对象,如
应用法务会计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三)法务会计的内容与服
务领域。法务会计内容是调查会计和法律支持两方面进行的。前者主
要是通过相关会计资料、人员等调查有关涉嫌犯罪行为,如贪污盗窃、
欺诈等,后者是涉及经济损失等方面的法律诉讼中提供诉讼帮助。在
美国,安然 后,就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法务会计服务领域也不断拓展,
经济损失计量、财务报表失实、企业价值评估以及舞弊检测防范和应
对已经成为法务会计的主要内容,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规定,
民诉中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针对的是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
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可
以申请或法院依职权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就鉴定人做出的鉴定意见
或专门性问题提出意见。刑诉中,公诉机关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
的人,进行鉴定,是为了查明案情,或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
题,公诉机关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做出
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会计属于专门知识的人,属于专家辅助人,
也就是法务会计师了。

二、当前法务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研究不深。法务会计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司法层面,理
论研究主题单一,低水平重复,研究的主题缺少对我国现实问题的关
注,缺少对影响或决定法务会计发展的因素做深入的理论分析。没有
与我国现行诉讼与证据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会计研究相呼应,没有深
层次的理论突破,也就难为法务会计的后续发展提供应有的理论支持。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缺少清晰的定位。由于本身对法务会计缺少
清晰的定位,人才培养的目标也就模糊,法务会计人员会计理论知识
和法律法规都要熟悉。但在目前高校内,专门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课
程较少,会计理论知识和会计专业技能多于法律知识。(三)法务会
计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服务规范不足。法务会计法律法规建设明显滞
后,法务会计属性为会计,但在会计法律和准则上涉及法务会计的规
范几乎为零,如我国对于提供法务会计鉴定责任界定就很不完善。若
法务会计在执业时产生严重的问题或从业人员失职将承担何种法律
责任等方面都明显缺失。再如目前没有法务会计的高阶法律法规,也
就没有明确界定从业人员的资格。造成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
差异很大,导致整体上给人一种法务会计人员素质差的感受,影响了
法务会计人员的整体保障体系。如行业协会缺失,没有成立法务会计
师协会。服务规范不足,还未有规章制度对法务会计服务进行规范,
予以指导,如法务会计鉴定是鉴定行业的规则来予以约束,没有自己
专门的规范,对法务会计咨询更是没有规则,使法务会计实务操作失
范。

三、对策
(一)拓展法务会计理论范围,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要以我国
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201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为起
点,结合我国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进行理论研究。
同时结合法务会计的几大功能进行研究,在鉴识会计、企业的防弊与
贪渎调查、网贷犯罪的司法会计鉴定、互联网时代会计鉴定、会计资
料勘验、会计鉴定风险与错鉴责任等统一规范、反舞弊与 的功能等
方面加强研究,要以风险导向为视角,明确法务会计所担当的社会角
色。应多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应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交流,构建出适
合我国的法务会计。同时应创办期刊,期刊以法务会计理论和实务研
究为主,可以促进交流,可以为国家制定完善法务会计制度提供重要
参考。(二)积极培养法务会计专业人才。从事法务会计的工作人才
要在会计上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要有职业敏感性,保持怀疑的态度。
应能够坚守职业操守,培养法务会计专业人才也借鉴西方国内外先进
的发展经验。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构建、教学方法改革和
实习实训建设等方面入手。要体现应用复合型特色,合理设置课程模
块,处理好法学和会计学课程的结构比例关系根,要据专业背景和学
科优势,组建双师型教学科研团队,要突出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培养
导向,保证实践教学。(三)要推进法务会计法律法规建设,构建法
务会计职业规范。首先,要通过立法,出台如《中国注册法务会计师
法》的顶层法律法规,在这部法规中可以由总则、考试和注册、业务
范围和规则、法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法务会计师协会、应承担的法
律责任等等组成。法律要重点突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发挥注册法
务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专家证人、诉讼支持、调查舞弊、经济
损失计量作用,同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对法务会计师要进行
明确的定义,对注册法务会计师协会要有明确的定位,明确法务会计
的管理机构和机制,规范注册法务会计师考试和注册,应当全国统一
考试制度和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考试由中国注册法务会计师协会组织
实施,明确参加考试的条件以及参加法务会计师协会的条件。对注册
法务会计师业务范围和规则上,可以承办哪些业务,不能承接什么业
务进行明确,明确注册法务会计师的执业规则。对注册法务会计师事
务所成立的条件、程序、管理也要有明确的规定。要明确注册法务会
计师协会的性质、成立的程序、管理的规定。法律责任可以就民事、
行政、刑事方面进行规定,要与其他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法规相链
接,明确处罚的机关和程序等。其次,加快出台《法务会计执业准则》,
准则的出台可以规范法务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法务会计师就具备了统
一的执业行为规范,法务会计师依照此规范可以更好地完成相关的任
务。可以提高法务会计师的执业质量,提高服务的水平,从而提高客
户服务满意度。可以明确法务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确保客户权益能够
得到合理的保护,减少纠纷。制定法务会计准则时,要注意会计和法
律的差异。明确二者的区别,如法律的“自由裁量权”,与会计的“会
计职业判断”是一致的。制定法务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应当把握真实
性原则、相关性原则、 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性
原则。最后,构建法务会计职业规范,要细化制定法务会计准入制度,
报告制度,作证程序制度,收费制度等。准入制度就是要有法务会计
师职业资格证书。报告制度,应该要由相关司法机构来执行。收费制
度方面,应考虑法务会计人员提供的服务所承担的风险高同时是法务
会计人员的知识成本高。

总之,法务会计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随着我国 市场经济的不
断发展,对于经济方面的法务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应当结合我们的
实际情况,加强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务会计的规章制度,让这
一新生事物能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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