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合集下载

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给予税收优惠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给予税收优惠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给予
税收优惠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1992.12.31
•【文号】国税发[1992]284号
•【施行日期】1993.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
社会化给予税收优惠的通知
(1992年12月31日国税发〔1992〕28
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支持党政机构改革,经研究决定,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后勤(以下简称“后勤部门”)服务社会化给予营业税优惠,具体规定如下:
一、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后勤部门面向社会经营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的业务(招待所、宾馆除外)和运输业务,从1993年1月1日以后,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之日起,免征营业税二年。

二、现有的后勤部门与其隶属单位脱钩,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后,为其原隶属单位提供上述服务,免征营业税。

三、所免营业税款必须用于后勤部门的经营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税务机关
应严格监督免税款的使用,对于将免税款挪作他用者,应取消免税优惠,并将挪用的税款追缴入库。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0.16•【字号】苏政办发[2001]118号•【施行日期】2001.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1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月十六日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一、深化高校后勤管理体制改革。

2001年年底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后勤服务机构都必须从高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组建实体,转制为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可以由高校出资组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有条件的可由高校联合其他社会法人或自然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转制后的实体按企业财务制度设置独立财务机构,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明确后勤实体经营服务范围。

凡属校内后勤服务性质的项目及相应资源与高校分离,列入后勤经营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高校的餐饮业、学生公寓建设与管理、教学科研设施的物业管理、卫生保洁、校园绿化、教育商贸、接待服务、交通运输、托幼园所、校舍维修、通讯和水、电、气、暖运行,以及后勤实体自筹资金创办的其他服务项目。

各高校后勤实体规范分离后,校内其他部门不得开办生活后勤服务项目。

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公益性原则

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公益性原则
收稿 日期 :06 3—2 20 —0 9 作者简介 : 张文才 , 浙江理 工大学后勤产业管理处处长 。
维普资讯
论 高校后 勤社 会化 改革 中的公益性原 则
去自 我生存和发展的活 就不 力, 能适应社会发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因此常常与 要求高校后勤实体“ 保本微利” 运作、 承担“ 服务
能以 赢利为目 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的, 任何经济组织都要 任的 功能。高校学生是中国未来的希望, 又是最活跃的群 体, 始终是被 社会关注的焦点, 此, 因 高校后勤服务常常会承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必然要追求最大经济效益, 二者是矛盾 的。因 作为经济组织的高校后勤实体, 此, 必须从我国的实 担超出 一般市场服 务应承担的 社会责任, 后勤服务的不当容 际 情况出 在改 发, 革中, 既要遵循经济规律, 加强服务成本的 易导致超出 其事件本身意义的 后果, 也更加容易成为社会敏 感话题。 这就是我 们所说的“ 姓教” 特性。当 市场“ 然, 姓教” 核 又 算, 要遵循教育规律, 不能把改革的成本和服务的成本 而应该是在尊重市场的基础上, 通过经营策 全 部转嫁到大学生及其家庭的头上, 只有坚持公益性, 并非不要利润, 不以 盈利为目 才能符合我国的国情, 的, 为高等学校培养合格人 略和技巧, 提供优质服务以 求得“ 微利”否则, , 后勤产业就失
维普资讯
2 0 年第 6期 06 总第 16期 4
黑 龙 江 高教 研 究
H injn e ace nHi e dctn eog agR s r s g r uao l i e h o h E i
No 6 2 0 . 0 6 s r 1 o.4 e i .N 1 6 a
系 统已 经完成了和学校行政体系的 分离。 高校后勤作为社 会组织, 经由 已 过去单纯的行政组织转变为新型的经济组

高校后勤治理现代化的思考

高校后勤治理现代化的思考

高校后勤治理现代化的思考1高校后勤治理现状在高校进行的治理体系改革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高校在后勤领域的主力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十分突出[1]。

但是,在高等教育管理的实际中,高校后勤管理体系不平衡、不完善问题仍然凸显。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全国范围内看,高校后勤管理方面的地区发展不均衡。

比如:东部院校与中西部高等院校、南部院校与北部高等院校、大都市高校与中小城市院校间发展不均衡,或者一个地区内不同类别院校间的存在不平衡问题。

(2)在主体表现上,社会企业的专业化管理水平也大大提高,全国性、区域性的高校后勤协会、伙专会、寓專会、物专会、绿专会等机构也蓬勃发展,相关标准、规章制度更趋完善。

而与之对比,地方政府在政策调整、法制保护等方面,出现了重大滞后,也使得地方后勤保障体制逐渐缺失了活力。

在高校的后勤管理中心内部,风险较小的服务领域,如保安、物业、保洁、物流等业务也得到了较好发展;对于食堂、公寓、学校绿化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由于社会化推进不够及时,影响了高校后勤管理能力的正常发展。

(3)校的后勤人员在服务教育、科学研究、师生生活等方面,高品质服务显得供给不足[2]。

从中国高校的后勤社会化进程来看,中低端业务以及软件产品,供应丰富;精细化、高品质业务、人性化服务、特色化软件产品供应相对欠缺。

比如在学校网站建设、软件服务等领域,还存在欠缺;学校餐厅功能化设计,以及学生公寓的活动空间设计等不足[3]。

(4)因现实的原因,高校后勤队伍普遍存在着年龄老化、层次较低、技能不足、发展受阻等状况,从而直接影响了高校后勤治理能力的提升。

(5)高校后勤管理单位在思想教育方面还存在欠缺,尤其是在社会化进程中,由于逐利性质而淡化了教育职能,忽视了教育目标,缺失教育思想等,都体现出了高校后勤单位自身管理理念不够开阔,对社会主义市场化管理制度的认知还不够深入。

2治理理论:对中国传统管理方式的延续、发扬和革新通过建立公共管理学视角,坚持政府和社会为共同基点,突出政府管理主体的多样性,实现政府和市场之间的互补互促。

高校后勤实行社会化后有关财会问题刍议

高校后勤实行社会化后有关财会问题刍议

受资 方 对 投 出 方 的利 润 分 配 、 资 源 折 旧 和 撤 回
资 本 , 以 及 资 本 保 值 增 值 问 题 ; 如 果 是 出 租 出 借 与 承 租 承 借 的 关 系 ,那 么 就 有 存 在 这 些 人 员 的工 资 、奖 金 、相 关 的津 贴 应 该 由 租 入 借 入 方 负担 的 问 题 ,就 存 在 以 这 些 人 员 作 为 经 济 资 源 进行 服 务 ,是 否 赚 了一 定 利 润 以 及 对 这 些 资 源 的利 用 、管 理 、 保 护 、折 旧 等 问 题 ;如 果 是 一 种转 让 与 受 让 的 关 系 ,那 么 就 存 在 转 让 价 格 如 何确 定 的 问题 等 。 三 、关于 财 会管 理体 制 问题 被社 会 化 了 的后 勤 部 门 ,应 该 彻 底 从 原 高 校实 体 中 分 解 开 来 ,财 会 工 作 、 财 会 人 员 以及
, 二 由国办高 校 的 资产 偿 还 ,如 果 不 能
Ul
秘 是 实行 社 会 化 以前 它 们 是 高 校 的 重
要组成部分, 其职工也是学校教职
工 的 组 成 部 分 , 经 一 方 面 依 托 学 曾
, I ,
一 一 ’
及时偿还,应将所欠负债对应的资
产 留 归 这 些 部 门 以 后 偿 还 。 而 另 一
受投 资 方 , 期 要 按 合 同 或 协 议 规 到
的 预, 干 是社会事务的 重要组成部
二 = I
定 成利润; 分 如果出租或出 则这 借,
门高 后 社 化 比 复 、 。 校 勤 会 是 较 杂
二 部 要 还 物本 ,支 利 勋 门 归 实 、金要 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8、学校与社会联办后勤。要充分考虑目前学生家长及群众的承受能力,紧密结合我区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积极引进社会服务。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学校采取引进资金、共同投资等多种形式与当地部门和社会企业联办后勤。投资者独资或合资在学校内部建设学生公寓,要与学校签订合同书,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还款期限、管理办法、利益分配标准及比例等。投资者在学校周边建设服务设施,学校要保证住宿人数,投资者要保证执行最低收费标准,学校所在地政府要在土地使用、费用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在5-10年内免收或减免学校的有关税费,校内饮食服务仍维持免税政策。
5、建立后勤产业,明晰产权及责、权、利关系。逐步将学校后勤服务系统与学校整体剥离,建立后勤服务产业。明晰学校与各经营实体的产权关系,明确所有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及利益分配关系。剥离初期,学校要在场地、物资、设备等方面给后勤企业以支持,将用于后勤的国有资产盘清核帐,明确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合理界定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的界限,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不流失。凡租赁给后勤实体有偿使用的资产,均应以协议方式确定国家资产折旧费的提取标准和上缴费用额度。改革初期,学校要继续对后勤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往用于学校后勤方面的经费补贴可按5-10%的幅度逐年递减。
2、为保证后勤社会化改革目标顺利实现,在社会化初创阶段,学校应继续给予后勤必要的政策与经费支持。大型设备维修、更新、水热电供给等方面仍由学校承担。同时学校要承担后勤与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的协调义务。
3、在改革过程中,高校新增建的学生宿舍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由自治区教委统一组织规划,有关部门要专项从快审批,并在减少基建前期规费方面实行优惠政策。需要另行征用土地的,应比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无偿划拨。在校外建设学生宿舍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为学校提供服务的,应享受校内同类建设项目相同的优惠政策。

浅议中美税制优惠政策对高校后勤发展的影响

下功夫 完成 的任务。


对比分析我国高校税收制度变化对高校发展的影响
国家对高校 的税收政 策正 处于不断变 化之中。 如: 财政部
和 国家税务总局 分别于2 0 0 0 年2 月、 2 0 0 3 年7 月、 2 0 0 6 年8 月、
2 0 0 9 年1 2 月发布 《 关于 高校后 勤社会 化改革 有关 税收 政策 的 通 知》、《 关于继续 执行 高校后勤 社会化改革 有关税 收政 策的 通 知》、《 关于 经营 高校学生公 寓及 高校后 勤社会 化改革 有关
应针 对高校后 勤建立科学合 理和连续稳定的税务 制度 ; 税 收政 策要有税法作为支撑 ; 逐步向税 基式优惠转变; 税 收征收的范围固定 ,
才能更好 地促 进高校后 勤稳步发展 , 也 才能真正建好 和谐 大学校 园。
关键词 : 高校税 收; 高校后勤; 和谐发展 ; 公 益福利 ; 改革稳定 作者简介: 冯雅洁 ( 1 9 6 9 一 ) , 女, 河北肃宁人, 清华大学财务 处后 勤会计核算中心, 中级会计师。( 北京 1 0 0 0 8 4 )
中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类号: G 6 4 7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7 — 0 0 7 9 ( 2 0 1 3 ) 0 1 — 0 2 1 6 — 0 2
我 国高校后勤的根本 目标是 使高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发展 , 为 国家培养人 才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从2 0 0 0 年 至今, 高校 扩 招这一政 策背景所带来 的高 校大发展 , 以及 高校后勤产业社 会 化引发 的高校 经营营利性 , 在税收政 策层面上 已开始 把高校 纳税 主体从免征 ( 暂免征收 ) 范围放 置于实际征收范围中。 虽然 对高校后勤企 业实行减免税 的执行期限 已多次延 长, 且从制定

探究高等学校税收优惠政策

20探究高等学校税收优惠政策孔燕茹作者简介:孔燕茹(1993-),女,汉族,河北邢台人,学生,管理学硕士,海南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海南海口570228)摘要:国家对高等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高等学校的快速发展。

本文从高校后勤、中外合作办学、科研项目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四个方面来论述了高等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当下在税收政策和高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阐述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高等学校;税收优惠;政策一、高校后勤税收优惠政策高校后勤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印花税、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高校后勤主要服务与学生和教职工,包括学生租住的公寓,学校的食堂,以及一些校办企业等,现在免征的是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租赁合同印花税、住宿费收入营业税,这些措施减轻了学校的负担,增加了学校的可支配资金。

高等学校实行税收优惠,可以给学校省下一大笔资金,学校可以利用这些钱来修缮学生公寓以及提高学生的生活环境尤其是住宿环境,同时也可以降低学校运行的成本,为学生宿舍和学校食堂免费安装空调、更新宿舍设备、提高宿舍公寓、提高学生生活水平。

像某些学校,在学生公寓安装了智能空调,这些福利都与税收优惠政策是紧密相连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增值税优惠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的特点是办学机构是境外的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主要针对的学生是中国公民,地址是在中国境内。

第一,财税[2018]42号文中对提供学历教育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第二,提供教育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第三,对于提供非学历教育取得的教学收入,应征收增值税;第四,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国合作办学方在境外的由教学与科研劳务取得的这部分收入,是不需要在中国缴纳增值税的。

三、横向课题方向税收优惠政策高校在科研方面涉及到的税收政策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四技服务”横向课题方面,高校的横向科研经费是高校科研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横向项目是社会企业与高校教师进行合作,一般由高校提供技术,企业提供资金,签订横向合同,进行产学研的合作。

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摘要】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不稳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方面。

存在问题分析涉及后勤服务标准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

改进对策建议包括建立完善的后勤服务体系、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等。

对策实施途径可通过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加强与社会资源合作等方式实现。

需要对改进措施进行效果评估以确保改进方案的有效性。

总结建议应该强调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性并指出未来需在服务质量、管理体制等方面持续改进,展望未来应谋划更好的后勤服务社会化发展方向。

【关键词】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存在问题,改进对策,对策实施,效果评估,总结建议,展望未来1. 引言1.1 概述高校后勤服务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师生生活的重要保障。

随着社会化的发展,越来越多高校选择将后勤服务外包给专业的服务机构,以提高效率和节约成本。

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内容单一、服务价格较高等。

为了提高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效果,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对策。

对策的实施途径也至关重要,需要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学校的特点。

还需要对改进对策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措施。

通过对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问题的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提出,可以帮助高校提升后勤服务水平,提高师生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也可以为其他高校在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过程中提供借鉴和参考。

2. 正文2.1 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存在的问题1.服务不规范:由于高校后勤服务大多以外包形式存在,服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服务质量无法保障。

服务内容和标准缺乏统一规范,容易引发纠纷和投诉。

2.服务价格不透明:很多高校后勤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不明确,存在价格欺诈和变相加价等问题。

消费者难以准确了解服务费用,容易受到不公平对待。

3.服务监管不到位:由于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程度较高,监管体系薄弱,监督难度加大。

服务提供方往往存在服务态度恶劣、违规经营等情况,监管部门难以有效发现和处理。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 2 5卷 第 3 期 21 0 0年 6月
天 中 学 刊
J u n l fT a z o g o r a in h n o
、0 . N O. ,1 25 3 J un. 201 O
高校后 勤社会化 改革 存在 的问题及对 策
许 青 云
( 平顶 山学 院 思想政治理论 教学部 ,河南 平顶 山 4 7 0 6 4 0) 摘 要 :高校后 勤社会化 改革过程 中出现 的新 问题主要表现 在 :政府主 导不够 ,改革停滞 不前 ;产权 不清晰 ,
剥 离不规 范 ;思想观 念转 变滞后 ,缺乏 市场 经济竞争意识 ;高校后 勤改革 中遗 留的人事 问题 制约着改革的前进 步伐等 。深化 高校后 勤社会化 改革的对策是 :规 范高校后 勤 市场 ;建立现代企 业制 度 ;理顺产权 关系,明确 高 校和后 勤权 责 ;建立科 学化 的后 勤管理制度 ,树立 市场 意识 ;加 强人事制度 改革 ,注重人力 资源开发 。
善的路径 ,以期更好 地推动高校后 勤社会化 的改革 。


高校后勤社 会化改革存在 的问题
( 一)政府 主导不够 ,改革停 滞不前
18 9 5年 《中共 中央关 于教育体制改革 的决定 》中指出 ,
高校所 在地方 的党政 领导 机关要 把解决 好后 勤社会 化改 革 的责任 担当起来 【。但从 目前情况 看 ,高校 后勤社会化改革 2 】 最 大困惑是政府 主导力量 不够 , 主要表现在 政府没有具体 的 政 策措施 或者有 政策 措施但 在改革 过程 中难 以有效 地执行

10・ 4
许青云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必须社会化。按照 中央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要求 , 所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标 签】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税收政策问题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 号】新地税流转字﹝2001﹞24号
【发文日期】2002-02-28
【实施时间】2002-10-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的精神,推进高校后勤的社会化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对2002年底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以下简称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二、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经营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

三、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四、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五、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七、对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因建学生公寓而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八、高校后勤实体及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其他经济实体,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的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

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九、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2月28日财税字[2000]25号通知,通知转发)
补充规定一:
各高校后勤部门须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书面提出减免税申请,经地、州、市级税务部门审批后方能享受减免税照顾。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01年8月17日通知)
补充规定二:
一、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者经营学生公寓,获得租金所涉及的营业税,按照财税字[2000]25号文件通知的政策执行。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

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或将学生公寓挪作他用的,应按现行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已享受免税优惠免征的税款应予以补缴。

二、本通知自2002年10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执行。

此前未征税款不再补缴,已征税款不再退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47号通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