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的上行文规则

合集下载

关于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

关于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

关于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应用写作中按照行文关系、文件去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关于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行文上行文。

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

其行文方向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三种。

1.逐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行文,是上行文最基本、最常用的方式。

除特殊情况外,下级机关一般均应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2.多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在必要时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机关行文。

这种行文方式只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如遇有重大问题时才可使用。

3.越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在非常必要时,越过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而向更高级的上级机关行文。

这种方式只能在下列特殊情况下采用:(1)由于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如严重自然灾害等,逐级上报会延误时机,造成更大损失的问题;(2)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请示多次,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3)隶属下级机关与上级机关之间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问题;(4)上级机关交办的,并指定越级上报的事项;(5)对上一级机关进行检举、揭发的问题;(6)询问与请示极个别的、必要的具体问题等。

平行文。

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如通知、函。

下行文。

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指令、决定、决议、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

下行文下行文是上级机关向所属的下级机关的行文。

其行文方式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直达基层行文三种。

1.逐级行文即采取逐级下达的方式或只对直属的下一级机关行文:2.多级行文即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向所属的几级下级机关行文。

3.直达基层行文即上级机关直接向最基层机关行文.采用这种方式行文的多是无须保密的普通文书。

平行文平行文是相互没有隶属关系的同级机关或者不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问的行文。

这是不分系统、级别、地区、性质的机关之间的行文。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
队”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XX
边防总队()”的标识发文。
属于公安边防业务工作需
要行文的,通常使用“公边”字号,
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办理。属
于部队管理、训练、政治、后勤等 工作需要行文的,通常使用“武边” 字号,按军队机关公文格式办理。 全年工作总结报告等综合 性公文,一般使用“公边”等字号 行文。
(二)逐级行文 (三)按权限范围行文 (四)正确确立行文范围 (五)联合行文的规定 (六)署名的规定 (七)控制和减少行文数量
(一)按隶属关系行文
机关及司、政、后机
关可按隶属关系对上对口部门或
对下行文。部门所属各处室不得 对外发文。司、政、后部门与解 放军、武警部队同级机关行文发法规、规章,印发会议文件,
工作通知、通报,批复下级请示以及
向上级请示报告全局、重要工作的,
用“XX公安边防总队文件”或“中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XX边防总队文件”
的标识发文;
给部分单位发通知、通报, 处罚有关单位及人员,与地方党委、
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商洽工
作、询问或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
答复审批事项,用“XX公安边防总
级机关请示,并说明情况。
(四)正确确立行文范围
一般公文不抄送上一级
机关。部署工作、组织重大行动、
任免干部、班子调整等重要公文,
可抄送上级机关,在必要时,还应
抄送当地公安机关或常委政府。 “请示”一事一文。只 有一个主送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 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时,应用
抄送形式。
下发工作计划,部署重要工
——是各机关之间根据一定的组织 系统和组织原则、机关职权以及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的确立的隶 属关系、不相隶属关系、平行关
系。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关系 公⽂的⾏⽂关系,主要有以下6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综合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属地管理中统⼀管理与被统⼀管理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平⾏机关之间的协作关系和业务上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式 党政机关的⾏⽂⽅式分为下⾏⽂、上⾏⽂和平⾏⽂3种⽅式。

1、下⾏⽂。

是指上级机关给所属的下级机关⾏⽂,上级机关的职能部门给下级机关的相关部门⾏⽂。

根据⾏⽂的⽬的、任务和传达贯彻的要求,下⾏⽂⼜分为⼀级下⾏⽂、逐级下⾏⽂、多级下⾏⽂和直贯到底下⾏⽂。

2、上⾏⽂。

是指下级机关向有⾪属关系的直接的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的部门向上级机关相关的部门⾏⽂。

给不相⾪属的上级机关或不相关的上级机关的部门⾏⽂,不叫上⾏⽂。

根据⾪属关系和上⾏⽂的⽬的、任务、要求,上⾏⽂⼜分为⼀级上⾏⽂、逐级上⾏⽂、多级上⾏⽂和越级上⾏⽂。

3、平⾏⽂。

是同级机关和不相⾪属的机关之间的⾏⽂。

有些机关虽然是上级领导机关或下级机关,但与⾏⽂的机关没有⾪属关系和指导关系,与这样的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也是平⾏⽂。

(三)⾏⽂规则 1、⾏⽂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精。

2、根据⾪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关系。

(1)向下级机关的重要⾏⽂,应当同时抄送发⽂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各部门在各⾃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的相关部门⾏⽂。

(3)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致,不得各⾃向下⾏⽂。

(4)同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必要时可以联合⾏⽂。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可以联合⾏⽂。

(5)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或联合⾏⽂。

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6)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

(7)在国家⾏政机关的公⽂中不得对党组织作指⽰、交任务。

3、必须按⾪属关系和有关规定请⽰问题和报告⼯作 (1)向上级机关⾏⽂,应当主送⼀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关于公文制发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1、行文原则。

有2条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也有同样规定。

在具体联络协调工作中,也是提倡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也有相同规定。

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从报送者角度看可以提高效率,但对领导机关而言,则损害了效率。

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比较多,对于交办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复”、“回告结果”等意思的,可以公文形式对领导同志个人报送,除此之外,一般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2、行文关系。

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

3、行文方式。

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

4、具体要求。

(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

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必须讲究时效,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环节的 公文处理工作,并正确地将公文运转到下一个环节, 做到不积压、不拖延、不误时、不误事。
第二节 行政机关行文的一般规则
• 一、依据隶属关系行文的原则 • (一)遵循隶属关系的逐级行文的原则,一
般不越级行文 • 越级行文的特殊情况 • (二)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其中一个上级机关
策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 • (二)个人讲话一般不应以国家行政机关正式
文件的形式的印发 • (三)政府部门除就有关问题的商洽、询问、
答复向下一级政府发函外,不能向下一级政府正 式行文,如命令、决定、通知等。 • (四)政府各部门就有关问题未能协商一致时, 不能各自向下行文
• (五)国家行政机关不应对其他国家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行文
应用写作基础
第一节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行文的总原则
• 一、必要性和实效性原则 • 必要性和实效性是国家机关公文行文的总原则。
• 必要性和实效性的四层涵义:一是否有实际内容; 二是否经协商一致或上级批准;三是否确有必要; 四程序是否完整。
• 二、时效性原则 • 公文是用于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公文的办理就
• (六、七、八)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 构(办公厅、室除外)一般不应对外行文、 彼此之间原则上不应相互行文、不能联合 行文
• (九)规章等法规性公文未履行法定 程序不得对外行文
• (十)同一国家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之间的工作往来一般不应行文;能用电话、 简报、便函、介绍信等方式解决的公务事 宜不正式行文
主管。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负责进行 指导和检查。
• 2、“邮件系统”的规定
• 传输是在“全国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 网电子邮件系统”平台上进行,各地区、各 部门按照系统命名规范,建立各自的公文发 送、接收专门用户,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 局备案。

公文的行文规定

公文的行文规定

公文的行文规定发文机关拟制公文并把它发给受文机关阅读办理,称为“行文”。

为了保证机关之间公文来往的顺畅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国家对行文作出了统一规定,主要包括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与方式、行文规则三方面的内容。

所谓行文规定,就是指公文应按一定的行文方向,以相应的行文方式运行的准则。

一、公文的行文关系行文关系就是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组织体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通常分为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平行关系、不相隶属关系四种。

(1)隶属关系(2)业务指导关系(3)平行关系(4)不相隶属关系二、公文的行文方向和行文方式1、上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也包括下级业务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文。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行文可分别采用逐级行文、多级行文和越级行文三种方式。

(1)逐级行文。

(2)多级行文。

(3)越级行文。

……在一般情况下,下级机关都应直接向所属上一级机关请示和报告工作,以维护和体现正常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2、下行文……为了有利于下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一般以逐级行文为宜。

3、平行文平行文大多用于商洽性的公务联系,可以避免按系统转递周折而增加公文运转层次,从而提高办事效率。

三、公文的行文规则为了确保公文畅通有序地运行,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从而发挥其应有的法定效力,《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在运行过程中应共同遵守的原则作了具体规定,这就是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主要内容有:1、注重实效2、按职权范围行文……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向下一级相关业务部门行文,但一般不得向下一级党委或政府行指挥性公文。

3、按隶属关系行文4、一般逐级行文5、正确认定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6、联合行文必须是同级机关。

公文格式和行文规则

公文格式和行文规则一、公文文面格式公文文面格式是指公文中各要素(各组成部分)的搭配、排列和标识规则,包括版面安排、字体型号、各要素的标识排序等。

党政机关通用公文的文面格式由版头(报头)、份号、密级、保密期限、发往地址、紧急程度(等级)、发文字号、签发人、收发报序号、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名称(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公文二维条码22个要素组成。

(一)版头行政机关的发文机关标识主要有3种形式:一种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即“文头纸”;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加“令”组成,如“省政府令”;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武文线组成,即“函头纸”。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二)份号即份数序号,是同一件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

用电报传送的秘密公文,不标注份号。

绝密、机密、秘密电报均属密码电报,均应按密码电报的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

(三)密级与保密期限公文中的密级(包括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3个等级。

商业秘密分为商业机密、商业秘密2个等级。

密级用3号黑体字标注。

党的机关的公文密级标注在份号下方,两字之间空1字;行政机关的公文密级标注在公文首页右上角。

如需同时标注秘密等级与保密期限,党政机关的公文都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中间不空格,并与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四)紧急程度(等级)党的机关的紧急公文,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于公文首页页版心右上角,两字之间空1字;行政机关的紧急公文,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用3号黑体字标注于公文首页版心右上角第2行。

如无密级则标注在第1行。

电报的紧急程度叫等级,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4种,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其办理公文的时间要求分别是1天、3天、5天、10天。

(五)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3部分组成。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是指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起草并由上级机构或上级管理者审核并发布的文件。

公文具有正式性、权威性和严谨性等特点,在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行文规范和规则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行文规范和规则能够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表达公文主旨和信息,让接收方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内容。

公文的基本要素公文是一种正式文件,应遵守以下基本要素:1.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简洁明了,突出主题,体现文书的分类和层次性。

2. 描述:公文的描述部分应用严谨、准确的语言叙述,确定要点,突出主题。

3. 内容:公文的正文内容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言简意赅。

4. 内容页数:公文的页数一般不宜过长或过短,视学术性、实用性等因素而定。

5. 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此部分应使用正确的单位名称以及地址和邮编,便于与其它单位及个人进行联络。

一、公文的格式1. 纸张规格:公文采用纸张为国家标准规定的A4纸张。

2. 字体和字号:公文的字体应为宋体或仿宋,字号为号数五号或小四号。

3. 页边距:统一规定上、下边距、左边距均为30mm,右边距为25mm。

4. 行距和缩进:使用1.5倍行距,段首不应缩进。

5. 标题格式:以黑体字,按级别大、中、小将章标题、节标题、条目编号变号用黑体字写在左起第一格,不加于文字之后,方便阅读。

6. 签名格式:各单位及其领导人名字、公文处理人名字按照正常著名方式书写。

7. 附件格式:公文的附件应按照规定编号,属于章節條目內容的,应作为正文附件,不应作为附录。

二、公文的语言1. 公文应使用规范、标准的汉语文法。

2. 要注意语调的适宜性,尽量避免过于简单平淡或过于繁琐复杂。

3. 文中的专业性词语应严谨、准确,在不同领域或行业中需有特别表述时,应按行业规范予以区分。

1. 对待文本应以严谨、认真、耐心的态度进行阅读、理解和处理。

2. 表述要点时应注意理据相符、推敲文辞。

3. 对命令性文件应认真处理,力求快而准。

公文排版及行文规则

公文排版及行文规则
公文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件,用于传达政府、公司、组织等机构的信
息和决策。

为了使公文具备明确、准确、简练、规范的特点,有一些公文
排版及行文规则需要遵循。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则:
公文排版规则:
1.页边距:一般设置为上、下、左、右各
2.5厘米。

2.字体:选择常用的宋体、黑体或仿宋体,字号一般为小四号或五号。

3.行间距:一般设为1.5倍行距。

4.段落间距:段落之间应留有适当的空行,一般为1.5行距。

5.标题格式:一级标题使用宋体、三号字,二级标题使用宋体、四号字。

公文行文规则:
1.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文章内容,一般使用名词性短语。

公文行文规则上

公文行文规则(上)李克实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前面讲到公文的体制包括外观、关联、语言,也就是说我们公文写的再好,如果行文规则错了,前面做的事情就等于前功尽弃。

所以公文的规则是非常严格的,在行文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去进行,这就是行文的规则。

再有,就是它的外观、格式也有一些要求,我想分成四个部分来跟大家介绍。

一、公文的行文规则第一,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包括条例当中明确标出的,还有日常工作当中经常遇到的。

那么归纳起来,大概有八个方面的行文种类。

第一种,我们叫内部管理当中的行文关系。

第二种,行政隶属关系。

第三种,业务指导关系。

第四种,业务主管关系。

第五种,垂直管理关系。

第六种,联合行政关系。

第七种,属地管理关系。

第八种,没有关联的关系,主要是企业有一些事情行为。

国有企业是参照条例执行的,一般的社会组织和我们没有任何没有任何组织关系的,但是又有事要联系,要行文的,通常是按照函或者是规定的格式文件来进行。

主要遇到的就是前面的这七种关系。

(一)内部管理关系我们一一做介绍。

第一种叫内部管理关系,顾名思义它的关系特征就是内部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在行文种类当中有一部分属于内部管理文件,在内部,行文是主要的部分,函的数量也是比较多的,这些文件不往机关外部去发送。

比如说机关内部的党委组织的学习、活动,行政组织的一些内务管理事项等等,这些属于内务管理性质的,没有一种职能文件对外发出。

还有一部分,就是对外发送的职能文件,但是内部也要学习、知晓的,那么我们是内发,构成了一个内部的行文管理关系。

职能文件内发,一般机关专门有一个内部发文单,按照规定的范围登记、发放。

内部行文关系当中,主要有两大原则,我们把握住就可以了。

第一个原则就是从简的原则。

内部管理文件的种类是在我们条例规定之外的,可能种类也比较多。

如何把这些种类归并、简化,到尽可能少。

不要搞的就是种类过多,比如说有一些内刊,建议是一个机关只有一份,最多是党政两个方面是两份,就是内刊,不要搞的满天飞,内刊多了以后效果并不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的上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是非常严格的,在招警公共基础考试中,这也是重要的考点,今天招警考试网针对公文的行文规则之上行文规则进行详细讲述,帮助考生清晰明了的理解该考点。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第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第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第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第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2014年招警考试更多信息请关注:
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招警考试qq群号:10428861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