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分析: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界限和区分

典型案例分析: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界限和区分
典型案例分析: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界限和区分

典型案例分析: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界限和区分

一、基本案情

201X年至201X年间,被告人查文熹在没有经济来源及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虚构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周转、结算工程款需要送礼等理由,并承诺支付利息,以借款名义骗取洪玉锋、程梅英、胡五斤、江华生、吕小艳、汪丽平六人共计38.61万元。上述款项被查文熹及其女友汪秀芳用于赌博和两人共同生活消费等开支,各被害人找查文熹还款,查文熹编造各种理由拒不还钱,并通过更换手机号码、拒接来电及不与各被害人见面等方式躲避。

二、案件结果

XX县人民法院(201X)赣1130刑初192号判决,判处被告人查文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三、典型意义

(一)公诉方与辩方争论的焦点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查文熹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非民间借贷。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认定查文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一是查文熹实施诈骗手段借款。⑴编造各种虚假的借款用途,如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周转、结算工程款需要送礼等。⑵查文熹虚构自己系杭州建筑公司董事长及在杭州有几千万元工程。基于上述两点,各被害人产生其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二是查文熹所获得借款的去向。⑴用于个人赌博及归还个人及汪秀芳的赌博债务至少10万元以上。⑵用

于与女友汪秀芳的共同生活开支至少10万元以上。⑶用于抚养小孩及其他日常生活开支。基于上述三点,可知查文熹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及生活消费。三是依据查文熹的供述及妻子程欢女的证言,可知查文熹曾在外地开店,但因查文熹经常赌博,导致无法经营下去而关门,且查文熹、程欢女一家没有存款了,便于201X 年回到XX,并在七里亭租房居住。之后,查文熹没有工作,也不务农,没有收入,且也没有固定资产。查文熹就虚构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周转、自己系杭州建筑公司董事长等理由向他人借款,以维持家庭生活、与女友汪秀芳的共同生活、个人赌博、归还个人及汪秀芳的赌博债务。显然,查文熹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借款。四是查文熹没有还款的实际行为。虽然,案发前查文熹支付利息2万元给胡五斤及归还本金1千元和支付利息2400元给江华生,但这是江华生、胡五斤多次追偿下的结果。查文熹以少量的支付利息、归还本金行为使江华生、胡五斤相信其有还款诚意,这种少量的还款行为并非真实的归还借款行为,而是继续实施诈骗伎俩。本案中,查文熹就是在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1千元以后,分别继续虚构理由向胡五斤、江华生借款。同时,到了约定还款期限后,查文熹找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最后变更手机号码、拒绝接听各被害人的电话及不与各被害人见面等方式躲避,导致各被害人无法联系上查文熹。

辩方提出被告人虽有虚构借款的理由,但属于民事欺诈行为。辩方提供(201X)赣1130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1份。201X年3月2日,XX县法院依据汪丽平提供的3份借条,且在查文熹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作出民事判决查文熹偿还汪丽平借款6.5万元及利息,辩方据此认为被告人查文熹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中民事欺诈行为。

(二)本案对办理借款式诈骗案的借鉴意义

第一,区分民间借贷与诈骗二者要从其基本概念着手,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其一,两者主观意图不同。诈骗罪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没有归还借款意图。正常的借贷人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其二,两者借款方式不同。诈骗人在借款时均会采用欺骗方法,致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活动,使被害人误以为其有归还能力。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如实告知借款用途。其三,还款态度不同。诈骗人在骗取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如将借款用于赌博、挥霍等,诈骗人没有还款意愿。民间借贷纠纷,借款人不否认借贷关系,且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并积极创造条件还款,保障还款,即使没有按期归还借款,也是因客观原因造成暂时或在较长时间内失去偿还能力。而且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即:其一,借款用途是否合法;其二,借款是否实施诈骗手段;其三,行为人有无还款能力;其四,行为人有无还款的实际行为。

第二,本案中认定查文熹是否构成诈骗罪,要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出发,即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中,“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需要通过具体问题

民间借贷新规6个问答+10大典型案例

民间借贷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01.借款应有款项性质的证据 基本案情 2008年2月21日,黄某某向马某的账户分两次转入6万元和5万元。后黄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马某归还借款11万元及利息。审理中,马某述该11万元系合伙投资款而非借款,并举示了黄某某曾以合伙纠纷为由就相关款项向法院起诉时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法院庭审笔录及合伙投资款账目等证据加以证明。 法院裁判 黄某某作为主借款关系成立的当事人,应当对双方存在借款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黄某某虽然提交了其向马某支付11万元的银行付款凭证,但马某也举示了相关反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合伙关系。因此,银行付款凭证并不足以证明讼争款项系借款,市高级人民法院遂判决驳回了黄某某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就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出借人除应保留支付凭证外,还应有借款协议、借条等能够证明款项性质的证据。否则在对方有一定反驳证据的情况下,出借人仅凭支付凭证仍难以证明其支付的款项系借款。 02.高息不受保护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18日,某某与某某建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某某建材向某某借款1000万元,每月按借款金额的2%支付借款利息,同时每月按借款金额的2%支付综合服务费;借款到期未偿还则按借款金额的每日5‰支付违约金;王某某和某某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签订合同当日,某某向王某某账户转账支付借款500万元。同日,某某向案外人某某账户转账支付20万元。2014年4月10日和4月17日,某某与某某建材、王某某和某某再次签订两份《借款合同》,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300万元,合同其他条款容与2014年3月18日《借款合同》相同。某某分别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王某某账户转账支付借款200万元和300万元。同日,某某向案外人某某账户转账支付8万元和20万元。2014年4月18日至7月17日,某某、王某某又陆续向案外人某某账户转账支付共计132万元。庭审中,某某认可某某账户收到王某某和某某支付的所有款项为利息。2014年12月29日,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某某建材、王某某、某某连带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综合服务费等。 法院裁判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合同中既约定2%的月利率,又约定每月2%的综合服务费,其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收取高息,法院对此不予保护。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应冲抵本金。另外,某某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当日,即通过案外人某某的账户收取了共计48万元的利息,属于预扣利息的行为。该48万元应从借款本金中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1起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1起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法规类别】司法案例发布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5.12.04 【实施日期】2015.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1起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4日) “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目录 1.李某强合同诈骗案 2.曾某某、余某某、陈某某诈骗案 3.刘玉珊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4.梁建成诈骗案 5.张峰信用卡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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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案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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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集团案例分析

蒙牛集团案例分析 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 只为优质生活。(For a bitter life.) 每当听到这两句话,我相信大家肯定会想到蒙牛集团,一个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自豪的民族企业。下面我将对蒙牛集团进行详细分析介绍,让我们树立民族意识,为我们的民族企业的辉煌成就而感到无比自豪吧! 一.蒙牛集团简介 蒙牛乳业集团成立于1999年1月份,属中外合资企业。总部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总资产达60多亿元,职工2.9万人,乳制品生产能力达330多万吨/年。到目前,蒙牛集团在全国15个省市区建立生产基地20多个,拥有液态奶、冰淇淋、奶品三大系列300多个品相,产品以其优良的品质荣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和消费者综合满意度第一等荣誉称号,产品覆盖国内市场,并出口到蒙古、东南亚、美国塞班及港澳等国家和地区。 创业7年,他们创造了举世瞩目的“蒙牛速度”和“蒙牛奇迹”。截至2005年底,主营业务收入由0.37亿元增加到108亿元,年均递增158%;年度纳税额由100万元增加到4.87亿元,年均递增180%;净利润由53万元增加到4.56亿元,年均递增208%;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UHT牛奶销量全球第一,液体奶和冰淇淋销量居全国首位;乳制品出口量全国第一。 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蒙牛在生产基地的周边地区建立奶站3700多个,至今已累计收购鲜奶650多万吨,为农牧民累计发放奶款120多亿元,仅2005年一年就发放奶款42亿多元;目前,日均收奶量达到近9000吨,位居行业第一。 在社会公益事业上,2003年,率先捐款、捐奶1200万元抗击非典;2004年,为全国教师捐奶3000多万元;2004年6月1日,蒙牛在香港成功上市;2005年,出资1000万元参与呼和浩特奶牛风险基金的设立,董事长牛根生捐出全部个人股份设立“老牛专项基金”;2005由蒙牛乳业集团与湖南卫视联合打造的“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青春女孩秀,全国震撼;2006年,积极响应总理号召,率先向全国贫困地区500所小学捐赠牛奶一年,预计受益小学生在7-10万人,总价值达1.1亿元。 目前,蒙牛乳业集团正按照确保在 2011 年跻身“世界乳业 15 强”的既定目标,为中国乳业的发展,为国人体魄的强健,为内蒙经济的腾飞做着自己不懈的努力。

合同诈骗罪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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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的购房款用于赌博,输得精光。后李某催其还款,但陈某避而不还。 律师分析:本案符合我国刑法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构成要件 一.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6)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金融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金融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经济金融干部专题培训学习心得 惠云召 XX年11月,根据组织安排,我参加了“经济金融干部专题培训”,培训期间,我根据课程安排,参加了20多个专题的学习,并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参观了三处经济建设实体教学场所,这些都对我个人在日后工作成长和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是一笔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本次培训,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拓宽了知识面,改善了知识结构 本次培训涉及了多个职能领域和多学科知识,即有宏观的理论指导,也有微观的案例分析,且在日常教学中,各位授课老师还有针对性的讲解了一些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担任授课的老师均来自各个方面的专家、学者,在区域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时期,此次培训拓宽了我的知识面,改善了我的知识结构,使我在从事本职工作时能游刃有余。 二、加强互动交流,汲取了宝贵经验 本次培训把教与学的互动、学员与学员的交流纳入了培训学习环节,使我能够结合本职工作与其他区市县各部门工作的同志之间相互沟通,取长补短。通过与老师及其他学员的交流和沟通,对于相同的问题,会得到不同的有益见解,

这些都有助于我在今后工作中更加精益求精,积极创新。从学习互动这个层面出发,本次培训,不仅为我在全市范围内搭建了一个知识学习平台,更为我打通了一个彼此有效交流、共同促进创新、共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通道。 三、补充了金融知识,提升了指导实践、预防风险的能力 在实践教学活动中,对于类似于“民间借贷”、“货币流通”、“金融风险调控”、“失业保险设计”等问题,无论在课堂听讲中,还是在课后交流中,每次都能从不同的角度,吸取更多的见解,这使我在日后工作中有了多种思考的角度,即用经济学的眼光看等部分问题,以为群众服务为宗旨解决部分问题,以科学发展去规划部分发展性问题。 总之,本次培训,对我来说,无疑于雪中送碳,不但使我能近距离聆听各行各业专家的教诲,便为我在日后工作和学习中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实践经验。 金融营销与业务拓展培训心得体会 四天的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营销与业务拓展的培训已结束,但回想起来仍历历在目、意犹未尽,经管学院的三位教授给我们带来了非常新颖的思路和观念。我虽工作多年,但对市场营销、管理、电商平台、资源的整合还是学习不够,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使我对营销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学习到了一些新的营销方面知识,懂得了在实践中锻炼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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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最标准的格式是借条格式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个人的一些法律意见: 首先,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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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近年来,公民、法人等向非金融机构的个人借款的现象越来越多。由于这种民间借贷目前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因此酿成的纠纷也就不断出现。 借款未出具借条的纠纷 张某为个体户,2012年亲戚提出向张某借钱买房,出于亲情的考虑,张某借给亲戚10万元,对方声称半年后归还且没有打借条。随后在张某多次催要下,亲戚只偿还了2万元后便声称无钱再偿还,之后张某再去催要时亲戚更称没有向张某借过钱,让张某去上告。后张某在再次催要时私自录了音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亲戚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因为张某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映证亲戚借款的事,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借据),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借据)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的纠纷 赵某向好友王某借款2万元,借款时赵某主动提出一定要给王某打借条,并说自己几乎不会写字,让王某先写好借条后自己签字,在王某写好借条后,赵某说自己的字写的不好

第五章 组织-练习和答案

第五章组织 即时练习 一、判断(请对下列各问题进行判断,如果你认为该题是错误的,请在该题后的括号内打上Ⅹ;如果你认为该题是正确的,请在该题后的括号内打上√,并将正确的表述写在该题之下。) 1.随着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每单位产出的费用会一直不断的下降。() 2.较高的复杂性、低的形式化及集权程度,有助于企业组织对不稳定环境的适应性。() 3. 一般而言,组织结构先行变化,组织战略随之而变。() 4.20世纪90年代与60年代相比较,组织结构的发展趋势具有三个特征:一是组织内的一般人员更少;二是结构更加高耸;三是组织设计的思路倾向于顾客或组织的营运过程,而不是职能。() 5.混合式组织结构的主要优势,在于这种结构使组织在追求产品事业部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同时,实现了职能部门内部的效率,并能有效地降低管理费用。() 6.矩阵式结构的产品经理和职能经理在组织中拥有同样的职权,雇员向两者负责报告。() 7.网络型组织结构以自由市场模式组合替代传统的纵向层级组织,公司自身保留关键活动,对其他职能进行资源外取。() 8.簇群组织的基本单位是自我管理型团队,其成员都拥有相同的专业技能,共同完成同一项任务。() 9.企业过程重整是一种跨职能的创新,包含了对组织业务流程的根本再设计,以实现巨大的绩效改进。由于关注点在于职能,企业过程重整通常会导致组织结构由纵向结构向横向结构的转换,同时需要公司文化和管理哲学的重大变革。() 10.所谓无边界组织,就是要打破组织与客户之间的外在界限和地理障碍,但组织内部的垂直界线和水平界线依旧分明。() 二、简答 1.为什么组织会有层次的划分,组织层次的多少归根到底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 2.简析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组织集权化的程度的影响。 三、论述 试论述科技条件对组织结构的影响。 四、案例分析 金果子公司的组织结构设计 金果子公司是美国南部一家种植和销售黄橙和桃子两大类水果的家庭式农场企业,由老祖父约翰逊50年前开办,拥有一片肥沃的土地和明媚的阳光,特别适合种植这些水果。公司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水果存储、运输和营销经验,能有效地向海内外市场提供保鲜、质好的水果。经过半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公司已初具规模。老祖父十年前感到自己体衰,将公司的管理大权交给儿子杰克。孙子卡尔前两年从农学院毕业后,回到农场担任了父亲的助手。 金果子公司大体上开展如下三个方面的活动:一是有相当一批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田间劳动,负责种植和收获橙和桃;另一些人员从事发展研究,他们主要是高薪聘来的农业科学家,负责开发新的品种并设法提高产量水平;还有一些是市场营销活动,由一批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组成,他们负责走访各地的水果批发商和零售商。公司的销售队伍实力强大,而且他们也象公司其他部门的员工一样,非常卖力地工作着。 杰克和卡尔对金果子公司的管理一直没有制定出什么正式的政策和规则,对工作程序和职务说明的规定也很有限。杰克相信,一旦人们对工作有了亲身了解后,他们就应当而且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 不过,金果子公司目前规模已经发展得相当大了。杰克和儿子卡尔都感到有必要为公司建立起一种比较正规的组织结构。杰克请来了他年轻时的朋友,现在已成为一名享有知名度的管理咨询人员比利来帮助他们。比利指出,他们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采取职能结构形式;另一是按产品来设立组织结构。这两类不同相识的组织设计如下图所示。那么,该选取哪种组织设计呢? 问题: 1.职能结构和事业部结构各有什么优缺点和适用的条件?

买卖诈骗案例

买卖诈骗案例 【篇一:买卖诈骗案例】 篇一:银川市屡发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例(1080字) 近期,银川市屡屡发生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甚至个别不法分子公然冒充他人、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进行诈骗活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买卖房屋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昨天上午,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又了解到这样一起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诈骗钱物的案件。买来二手房没过户,侄子骗去做抵押被变卖 1999年年底,张某某(女)由于要出国定居,便将银川市兴庆区德胜小区的一套住房以3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中宁来银的李某(女),完成交易后,张某某匆忙出国,而李某虽然持有这套住房的房产证,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今年2月,李某的侄子崔某得知此事后,提出他能托人办理过户手续,便将李某的房产证拿走。几天前,一位姓马的小伙子突然来到李某的家里,称房子已被他买下,并且持有这套德胜小区住房的合法房产证。李某顿时被弄得晕头转向,立即找来侄子询问究竟。这一问,侄子崔某才道出了事情原由,崔某欠王某2万元钱,迟迟无法偿还,对方提出如果没钱,拿值钱的东西抵押也行。为了堵住这个窟窿,崔某骗来李某的房产证,交给了王某。 银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后,经过缜密调查,查明王某拿到房产证后,为了获取不法之财,竟策划了一个恶毒的阴谋。王某先找人伪造了房产证上原房主张某某的身份证等一系列证件,又找来一个女子冒充张某某,然后找到银川一家公证处,办理了房主“张某某”委托自己全权办理德胜小区这套住房买卖事宜的委托书及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凭借这些,王某将这套住房以13.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急于购房结婚的马某,并成功地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律师:伪造房主证件、办理相关手续者构成诈骗罪 随后,记者采访了天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党建国律师。他认为,在此案中,张某某与李某买卖房屋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但是交易程序并没有办彻底,李某虽然在事实上得到了这套房屋,但并没有成为合法的房屋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王某通过非法途径得到了房产证,但他在既不是房屋所有人又未经房屋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伪造房主证件、办理相关手续的方式,将房屋卖给马某,其行为

借贷总结

借贷总结 一、民间借贷的含义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 《民法通则》第92条;《合同法》第196条。 二、借贷主体 附:《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一)借款人主体 1.企(事)业单位贷款; 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2. 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 3.个人贷款 注:国家机关法人不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 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借款人主体资格问题的批复》。(二)贷款人主体 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1.商业银行; 2.城市或农村信用社(详);

3.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4.小额贷款公司(详) 国务院在2004—2006年间连续三年通过三个一号文件为农村小额信贷提供政策支持,并与2005年6月开始了“商业性小额信贷”的的全新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于2008年5月4日联合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5.担保公司 附: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009.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七部委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法》、《担保法》等。 6.典当行(详) 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物权法》、《民法通则》、《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而《典当管理办法》在有的地方法院会参考,有的地方法院不看,认为它是部门规章,不是法规。 7. p2p网络借贷平台(详) P2P网贷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已成为行业的共识。目前已初步形成三种发展路径: 第一种是通过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予以规范。比如,温州、鄂尔多斯成立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公司的方式引导P2P平台入驻,要求将有关交易数据登记备案,对P2P的业务进行监管,这是一种较规范的方式。 第二种是通过信息服务行业协会进行规范,这种模式在上海已开始尝试。如何给P2P平台定性,一直是行业颇具争议性的话题,在目前法律环境下不能将 P2P平台定性为金融机构,因为中国对金融机构有着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准入要求,所以把P2P平台定性为信息服务机构较准确,通过行业协会探索自律规范也是可行的解决办法。 第三种是成立P2P行业的自律联盟。我们国家要成立一个行业协会需要先找到主管部门,然后才能去民政部门审批。目前的问题是P2P没有主管部门,通过审批非常困难。目前一些P2P有关的组织是没有官方背景的民间组织,没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更需要靠企业自律。 国外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Zopa:2005年3月在伦敦成立,目前已拥有超过24万注册会员,除Zopa UK外开发出Zopa Italy, Zopa Japan, Zopa USA。国外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Prosper:成立于2006年,目前拥有超过98万会员,超过2亿的借贷发生额,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P2P借贷平台。 二、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新的民间借贷标准借条

最新的民间借贷标准借条 篇一:民间借贷中借条的规范写法 民间借贷中的借条 在民间借贷中,借钱还款是经常的事情,那么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严重本息全无! 一、注意以下五点: 1、首先要有实物抵押,这个是最能保证基本权益的方法! 2、写好借条,不要是欠条,也不要是收条 3、把“借款人的身份证信息”,“保证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实,而且一定要留下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可以写使用说明,既保证借款人跟保证人利益,也保证出借人利益! 4、找保证人找个有经济实力的 5、为防日后纠纷,也可以写明借款人具体在什么地方向出借人借款,如:兹×××( 借款人)在泉州市xx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大写: ),月利息××% 二、借条一般书写格式 借条 兹×××(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大写: ),月利息××%。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xxx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三、书写借条时候,非常值得注意的五点 1、借条要当面写,出借人要亲眼所见借款人签字,不要接受已经提前写好的,因为借款人用他人之手来签字,这个借条就失去了证明力!必须当面看着写! 2、不要写借条原因!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3、借条简洁明了,无文字陷阱,比如”A借B100元“ 或者” A借了B100元“都不完全,前者是不明确出借跟借款人关系,后者”A借到多少不知道,所以应该写 A借到B100元“借到表示已经收到! 4、附带上身份证号码,同时查看身份证名字,要记得写身份证上的名字,因为有的人用化名或者常用名跟你交往,借款!那么无论借款人还是保证人,签字要用身份证名字,然后写上身份证号码! 5、借条一定要是借款人书写,出借人不要有别人代写,防止最后借款人不承认! 四、书写借条的其他三点注意事项 1、借条本身一定要是一张完整的纸,不可以有裁剪或者撕过 (案例分享: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

10个经典民间借贷风险问题(附2015最新案例)

10个经典民间借贷风险问题(附2015最新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作了《民间借贷风险告知十问十答》。 一问:什么是民间借贷? 一答: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企业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且不以拆借业务为常业的,应作民间借贷案件处理。也就是说除了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都是民间借贷。 案例: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应按民间借贷处理 张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房地产公司出借款项8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0%。同日,张某又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四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价格仅为市场价值的50%,签订合同次日,双方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后张某起诉房地产公司,要求将涉案商品房过户至张某名下。后人民法院向张某释明应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要求张某变更诉讼请求。张某拒绝变更,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法官说法:在司法实践中,借贷双方往往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的同时,又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约定一旦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选择执行买卖合同。由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价值和买房应当支付的借款金额差距较大,债权人往往在诉讼中直接要求依据买卖合同获得标的物。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二问:哪些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答:国家不会干涉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了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 2、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违反金融秩序转借牟利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4、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赌债等。 案例:明知借款用于贩毒,借贷行为不受保护

重点考察案例分析

二、重点考察案例分析 1、柏林中央火车站-从交通综合体到城市综合体 德国柏林中央火车站坐落在横穿柏林市中心的施普雷河河畔,毗邻总理府和新建的议会大厦,离著名的勃兰登堡门、帝国议会大厦和菩提树大街仅有十几分钟的步行路程。中央火车站是城市最高建筑物,也是欧洲最大的火车站,每天有超过1100列火车进出,日客流量将达30万人次这座历时十年、耗资130亿欧元的五层建筑,于2006年5月26日落成,成为德国首都柏林新地标。它将跨区域火车、地铁、轻轨及有轨电车联系在一起,使柏林市中心成为欧洲高速铁路网的枢纽。 图:柏林中央火车站 (1)中央火车站建筑设计理念 从空中俯瞰,新建的中央火车站呈现出中文草字头结构。草字头的一横,是东西走向的铁轨。轨道两旁450米长的站台上是带有太阳能发电装置的拱形玻璃屋顶。草字头的两竖,则是南北方向长达160米的五层玻璃钢建筑。 柏林中央火车站为钢架玻璃结构,车站共分5层。建筑主体为高46米的双塔,占地1.5万平方米,地面轨道长320米,地下月台长450米。其中东西线铁轨位于车站上方,高出路面12米,高架起东西向铁路及区域列车和轻轨铁路;而南北线路则位于地下15米,南北向的远程铁路通过地下隧道穿过蒂尔加腾公园及施普雷河。

中央火车站作为柏林城市最高建筑物,尽管车站体形巨大,但造型轻巧别致,它成为了柏林继帝国议会大厦和勃兰登堡门后的第三座地标性建筑。火车站周围的环境设计,尤其是施普雷河岸边的环境景观处理颇有特色。 车站东西方向贯穿着钢架玻璃结构的透明屋顶盖,这个椭圆形的玻璃大厅为格状结构由9117块玻璃面板拼成,开放式的天棚可以使自然光充分照亮车站大厅。车站的玻璃天顶上安装了1700平方米的太阳能电池。两座平行结构的大楼将南北方向的顶盖腾空架起,南北方向的铁路则从地下通过。这种网状透明的大厅结构是现代火车站建筑的一个宏伟实例。车站内共设置了54座自动扶梯和34架电梯。支撑这座被称为“庞大的玻璃宫殿”是钢架,动用钢材85000吨,水泥50万立方米。 图:柏林中央火车站架构模型 (2)中央火车站的交通与商业功能 柏林中央火车站体现了交通枢纽与商业中心的双重角色。被称为“建筑工程技术的杰出之作”、"庞大的玻璃宫殿"的中央火车站是目前欧洲最大也是最现代化的中转车站,每天可以接纳30万乘客,能够停靠1100次列车。其中远程列车164列,地方铁路区间车314列,城市快速交通列车600列以及不断增加某些线路的地铁列车。新车站也是"通向世界的大门"。四面八方的列车都可以在这里停靠并继续前行,从莫斯科到巴黎,从罗马到斯德哥尔摩等等。新交通枢纽的建成大大加快了行车速度。从柏林到莱比锡仅用1小时多一点,比原来缩短了

常州创新案例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九)

一) 单选题:每题1分,共30题,只有唯一一个选项正确 1. 人类基因组计划(human genome project,HGP)于1985年由 美国科学家率先提出,于()年正式启动。 (A) 2001 (B) 2000 (C) 1985 (D) 1990 [分值:1.0] 2. 3G与2G的主要区别是() (A) 在传输声音和数据的速度上的提升 (B) 能够进行语言通话 (C) 多了数据传输功能 (D) 能够自由移动上网 [分值:1.0] 3. 下列不属于胡适从中国传统旧学中发现的科学精神和传统 的是:() (A) 民主主义 (B) 理智主义 (C) 自由主义 (D) 人本主义 [分值:1.0]

(A) 张钰哲 (B) 熊十力 (C) 钱学森 (D) 高锟 [分值:1.0] 5. 发散式思维和收敛式思维的区分是()的观点。 (A) (英)贝弗里奇 (B) (美)库恩 (C) (美)劳丹 (D) (美)熊彼特 [分值:1.0] 6. 通用电气公司的实践证明,()是通向学习型文化和自我 实现的关键一步。 (A) 自主管理 (B) 扁平式结构 (C) 无边界行为 (D) 兼学别样 [分值:1.0] 7. 被赫休巴赫称为“物理化学界的莫扎特”的是() (A) 李远志 (B) 李政道

(C) 朱棣文 (D) 杨振宁 [分值:1.0] 8. 在会议期间不允许批评别人提出的设想是智力激励法哪一 方面的原则要求?() (A) 自由畅想 (B) 延迟判断 (C) 以量求质 (D) 综合集成 [分值:1.0] 9. 有无智慧,智慧品位的高低,主要通过()来衡量。 (A) 学问 (B) 事功 (C) 道德 (D) 思维质量 [分值:1.0] 10. 王国维关于()的美学研究具有创发性,为中国现代美学 的产生开了先河 (A) 《西游记》 (B) 《红楼梦》 (C) 《水浒传》 (D) 《封神榜》 [分值:1.0]

金融诈骗罪案例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海南新闻 > 南国都市报 诈骗银行数千万总经理被判死刑 【来源: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核心提示 以“以存放贷”名义,以获得高利息为诱饵,将存款户的巨额资金诱存入指定银行,然后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伪造存款户印鉴等,将存款户的存款挂失,然后取出挥霍。 近日,如此诈骗巨额资金的首犯一审被判死刑。 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伪造印签诈骗贷款数千万元,造成银行重大损失,海口中院一审判处首犯死刑,原银行工作人员也得到了相应惩罚。 “以存放贷”是假 内外勾结密谋骗取存款户资金 1996年6月,海南A公司要求B商业银行以“以存放贷”方式提供港币3000万给公司使用,B商业银行除在存款银行获得正常利息外,还可由贷款企业付给高息。 A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总经理包某多方联系未果。时任海口市侨光物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的范起明得知此事后,找到严、包二人称:如能把款存入范指定的银行,范就可将款贷出,但贷款后需两家平分使用。 此后,范多次找时任C银行分理处主任的陈子勉商量“以存放贷”之事。同年7月,陈子勉在明知分理处无权放贷的情况下,仍按范的要求对B商业银行和A公司的负责人谎称可以“以存放贷”,由用款单位支付高利差。B商业银行因此打消顾虑决定以此方法给公司融资。同年7月8日,A公司与侨光公司签订协议,约定A公司负责联系存款3000万港币存入C银行分理处定期一年,侨光公司负责办理贷款手续,贷出的资金由A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到期后还本付息,其余款项由侨光公司使用并负责还本付息。同日,B商业银行在C银行分理处开设了港币活期存款账户,并预留了印鉴。 贪高息受骗 某银行3000万元坠入陷阱 同年7月15日,B商业银行存入该活期账户3100万元港币。7月26日,B商业银行与公司签订了由B商业银行存款3000万港币,定期一年,A公司负责在转定期半年内付清存款

私人借款借条范本

私人借款借条范本 导读:本文是关于私人借款借条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如今民间借贷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从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也在逐年递增。那么私人借款借条范本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私人借款借条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私人借款借条范本篇一甲方XXX(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XXX,人民币 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为:%(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私人借款借条范本篇二协议编号: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向集团申请资金,经集团批准,由乙方借款给甲方,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从_____年月日至_____年月日。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_____确定借款月利率_____。 资金占用费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单》给甲方,甲方借以计提资金占用费。第五条还款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第六条逾期 甲方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集团可以按以下标准提高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利率,同时由集团加收额外管理费。 逾期期限: 调高幅度: 额外管理费(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计算): 第七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提交集团财务管理部协调解决。 第八条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经集团批准的资金申请借款,签订双方应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本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常见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借款未出具借条的纠纷 张某为个体户,201X年亲戚提出向张某借钱买房,出于亲情的考虑,张某借给亲戚10万元,对方声称半年后归还且没有打借条。随后在张某多次催要下,亲戚只偿还了2万元后便声称无钱再偿还,之后张某再去催要时亲戚更称没有向张某借过钱,让张某去上告。后张某在再次催要时私自录了音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亲戚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因为张某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映证亲戚借款的事,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借据),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借据)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的纠纷

赵某向好友王某借款2万元,借款时赵某主动提出一定要给王某打借条,并说自己几乎不会写字,让王某先写好借条后自己签字,在王某写好借条后,赵某说自己的字写的不好 看,让王某帮着写上,王某没在意,就随手替赵某书写了签名。后两家因琐事闹翻,王某索要借款遭到拒绝,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委托鉴定,借款人赵某的名字并非本人书写,借条不真实,王某的请求没能得到支持。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 在农村,部分人不会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常有发生。从法律上讲,如果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时,即使出借人拿出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并非借款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也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 所以,借条一般要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并盖上手印;如果借款人因无法书写等原因不能亲笔签名的,一定要盖上手印,并找他人见证并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加手印,也可以让借款人在盖章的同时对双方的谈话内容进行录音,用以补充佐证,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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