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宗教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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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宗教问题研究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宗教问题研究综述

<meta charset="utf-8"/><h1 align="center">改革开放以来宗教问题研究综述</h1><div bdsfid="28" class="content-txt" id="fucopyid"><p bdsfid="32" id="413d35acbfd2f69acd42807a0581bf58" style="text-align: center;"><b bdsfid="33">第1篇:改革开放以来宗教问题研究综述</b></p><p bdsfid="34"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arial,helvetica,"microsoft yahei",微软雅黑;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text-transform: none; font-weight: normal; color: rgb(82,85,102); padding-bottom: 0px; font-style: normal;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5px 0px; orphans: 2; widows: 2; letter-spacing: normal;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text-indent: 36px; font-variant-ligatures: normal; font-variant-caps: normal;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text-decoration-style: initial; text-decoration-color: initial'>摘要:随着国内外学术界逐渐开始重视对宗教极端主义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国内大量学位论文也都从不同视角进一步拓宽了对宗教学及其相关学科的学理研究范围。

探讨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积极因素的应用

探讨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积极因素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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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 讨 宗 教 在 构 建 社会 主义 和 谐 社 会 中 的积 极 作 用 马克 思 主义 宗教 观 中积极 因素 的应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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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6 长安大学人 文学院 陕西 西安 惠 霞 104
【 摘 要】 宗教 作为一种社会现 象, 具有长期性 、 复杂性和群众性 , 马克思主义认为 , 宗教 的社会功能具有双重性 , 宗教产生 在 初期 , 阻碍社会 发展 的消极作 用占主要地位 , 随着社会 的发展 , 其 但 宗教 的积极作 用也 凸显 出来, 尤其在我 国, 构建和谐社会 需要 调 动 各 方 面 的积 极 性 和 合 理 因素 , 宗教 也 是 一 个 不 容 忽视 的 重要 组成 部 分 。本 文主 要 以马 克 思主 义 宗教 观 的 正 面社 会 功 能 为 基 础, 从政 治文 明和精神 文明两个方面探讨 宗教在我 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的积极作 用。 【 关键词】 宗教 宗教文化 政治文明 精神 文明 和谐社会
探讨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积极因素的应用710064长安大学人文学院陕西西安惠霞摘要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群众性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的社会功能具有双重性在宗教产生初期其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作用占主要地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教的积极作用也凸显出来尤其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合理因素宗教也是一个不容精 神 文 明方 面 在
从宗 教 的角度 思考 和谐 社会 , 我们会 清 晰地领 会 和谐 社 会也
是宗教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 ; 从和谐社会 的角度观察宗教 , 我们 也会清楚地发现宗教也是和谐社会不可替代的精神资源。和谐 社会的构建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动力 , 去调动社会各方面 的积极因素 , 去凝聚社会各阶层的有生力量 , 用宗教道德去“ 圣 化” 宗教徒的世俗道德 , 用宗教道德去提升宗教徒 的道德境界。 宗教道德对宗教徒的道德素养的培育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 对宗 教徒以高尚的宗教道德和宗教情操融入社会、 奉献社会、 服务社 会, 积极促进宗教 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更有着不同凡响的意 义。我们可以从 以下两方面加以把握 : 首先 , 在宗教主体方 面 , 信教群众是构建和谐社 会力量 的 重要组成部分 。 社会 的和谐 , 核心是人的和谐 , 一亿多信教群众包括农 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宗教问题研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宗教问题研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宗教问题研究作者:谢军来源:《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02期摘要:近几年来,我国农村宗教得到了迅速发展。

我们要充分发挥宗教服务社会的功能,为建设新农村服务。

要从根源上把握宗教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抓住当前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站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发现、分析、解决宗教问题,促进宗教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

关键词:农村宗教;整合;心理调节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08)和谐农村是和谐社会主义建设的重点,没有农村的和谐也就谈不上社会整体的和谐。

而宗教工作历来是农村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农村的长期稳定。

近几年来,我国农村基层的“宗教热”不断升温,宗教信徒人数日益增长,宗教事务管理的任务也越来越重。

如何稳妥有效地做好农村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已成为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

一、当前农村宗教的现状现实表明,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达并没有使宗教在现代人的生活中销声匿迹,与此相反,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却以日益众多的信徒和各种新的形式继续影响着社会和人们的生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宗教得到了迅速发展。

就我国农村各个地区宗教发展现状而言是不尽相同的。

有的地方基督教发展较快、影响范围广;有的地方佛教、道教的发展较快、影响范围广;也有的各种宗教齐全,应有尽有。

一些农村地区出现宗教热现象,不仅教徒数量较大幅度的增加,而且表现为宗教活动场所增多,活动规模扩大,影响力强。

农村宗教问题复杂,影响层次深远,从信教动因、人员构成和组织状况等各个层面上来讲,我国农村宗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宗教信仰的多元化。

中国在历史上就有长期的民间宗教传统和复杂的民间信仰、民间崇拜,这是由我国社会结构的特点决定的。

在我国历史上,民间社会容易形成各种民间宗教团体。

老百姓、小生产者也往往根据各自的现实所需,随时选取各自的信仰对象。

社会和谐 从心开始——简论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社会和谐 从心开始——简论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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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周易 ・: } 经. [ ]王 阳明. 6 传习录.
[ 僧肇. 真空论 [ .石峻等编 . 国佛 教 2] 不 A] 中 思 想资 料选 编第 一卷 [ . 北 京 :中华 书局 . c]
收 稿 日期 :0 6 0 — 0 20-6 3
研 究 阶段 ( 9 0年 以前 ) 哲学 史 研 究 阶段 15 、 ( 9 0年 以 前 ) 18 、社 会 文 化 史 研 究 阶 段 ( 9 0年 以后 ) 以及 “ 来 刚 刚 出 现 ” 18 ”, 近
同 关


此, 有不 少人 丢 开原 来 的价值 观 念 , 到宗 教 当中去 寻找慰多信教群众 ( 有的说仅佛教徒就 “ 已有 约1 亿信众”). 。据说 , 1 ] 一般是发财求官 的供佛 , 打工挣 钱 的人 教 。其 人心 思安 与社 会求 和 , 见一斑 。 可
发挥 宗教在 非政 治非 经 济意 义上 开展 活动 的功 能 ,通 过 宗教 活动 让信 众得 到 心 灵的 关怀 和 化 解 失意 的情 绪 ; 发挥 宗教 建 构彼 岸意 义和 追求 出世 关怀 的功 能 , 以此 化 解人 们 毫无顾 忌和
毫无 畏惧 的心 气 , 使人 们 自己为 自己建立起 违 法乱 纪的 心理屏 障 。 关键词 : 宗教 ; 心 ; 人 超越 现 实 ; 精神 文 明 ; 会和 谐 社 中 图分类 号 :B 2 文 献标识 码 : 文章编 号 :O 0 6 7 (0 6 0 — 1 — 5 9 A 1 0 — 16 2 0 )3 0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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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穆
简论 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

浅谈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浅谈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各民族的共同的努力,各民族又有着不同的宗教的信仰,我国有着各种宗教信仰的群众非常的广泛,他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的一部分,也是党的群众基础,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必须确保各民族的宗教信仰的自由,积极发掘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因素,使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正能量。

关键词:宗教与和谐社会宗教政策相互适应积极作用AbstractContent : China is a multi-ethnic country, the national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nation's common efforts, each of the nationalities have different religious beliefs, there are a variety of religious masses is very extensive, they also constructs the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the important composition part, is also the party mass foundation in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religion plays an important and irreplaceable role, must ensure that each nation 's freedom of religion, religion to explore actively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positive factors, make the relig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play a positive energy.Keywords: religion and harmonious society religious policy mutual adaptation positive role一.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宗教从自身的实际出发,能够在发挥积极的作用 (1)1.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2.开展慈善活动,为弘扬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发挥助力作用 (1)3.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服务社会的作用 (1)4.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发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2)5.自我约束,发挥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作用 (2)二、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2)三、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努力发掘宗教的积极因素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的正能量 (3)四、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五、总结 (4)参考文献 (5)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基础、实现党执政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在理论上的又一重大创新。

刍议和谐社会构建视野下的我国宗教政策

刍议和谐社会构建视野下的我国宗教政策

刍议和谐社会构建视野下的我国宗教政策摘要宗教具有促进与危害和谐社会构建的双重影响,同时其自身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复杂性、国际性等五大特点。

据此,我国政府制定的宗教政策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是解决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有关宗教问题的行动指南。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必须切实、系统地执行现行宗教政策。

关键词和谐社会;宗教双重影响;宗教政策宗教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促进与危害的双重影响,针对这种状况,我国政府制定的宗教政策既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同时又严格规定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从事宗教活动。

我国宗教政策突出体现了“和谐”理念,完全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一、和谐社会的内涵与一般构建途径和谐的本意是指配合得适当和匀称之意,是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具体、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

当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至少包含以下两层涵义:第一,这个社会必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第二,这个社会是和睦协调的。

即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是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是各阶级、阶层利益相互协调发展的社会,是充满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是有共同信仰和道德行为规范的有序的社会。

为了实现和谐,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每个个体或子系统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各安其位。

二是各遵其道。

即系统中的每个个体不仅要安于其位,还需要自觉认识在自己特定的地位上应尽的义务、责任和道德要求。

三是推己及人。

即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便怎样设身处地去对待他人。

四是先公后私。

即要有大局意识,不计个人私利、得失和毁益。

五是和而不同。

即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的结合,统一共存。

社会和谐并不是取消不同意见,归于同一,而是要正确处理不同意见之间的关系,能够容纳不同意见的存在,在不同意见的相互切磋、相互补充中使思想认识得到发展。

二、宗教在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双重影响(一)宗教促进社会和谐的正面影响。

[哲学历史]基督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之我见

[哲学历史]基督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之我见

基督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之我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十一五”规划把建设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目的,依次指导我国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党中央在新时期这一伟大战略构想不仅为全国人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勾画了美好的蓝图,也为我们基督教服务社会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因此,中国基督教如何用“爱”、“和平”、“和好”、“和谐”的理念在社会中践行信仰是我们当务之急思考的问题,巴斯德说:“立志是事业的大门……”所以中国基督教在此伟大的时代和国家中应有自己远大的志向和目标,即在构建社会和谐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此,我就基督教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谈几点浅见:一、中国基督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树立自身价值观历史告诉我们,基督教要健康有序的发展,就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让时代和社会接纳教会。

主耶稣从降生、传道、受死、复活也向我们揭示出,基督教是愿意人与上帝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人和好、国与国和平的宗教。

这也是丁光训主教一再强调的:“上帝是爱”:“爱是上帝根本属性”的原因所在。

因此,中国基督教无论从信仰上、教义上,还是从自身价值取向上都有服务于社会的理想和要求。

宗教社会学家斯达克和芬克所著的《信仰的法则:解释宗教之人的方面》一书中就提出了宗教市场理论,其核心就是强调宗教的社会性。

今天中国基督教处于一个平稳发展的时期,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基督徒在爱国爱教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反观中国基督教目前状态,也不能不令我们担忧。

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还没有完全形成独特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神学思想体系,还没有完全确立明确的、清晰的价值观念。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会作用的发挥。

前不久全国两会在福建召开了南方五省神学思想建设研讨会。

在哈尔滨召开了北方五省/区神学思想进行深入思考总结的重要举措,季主席和曹会长在北方五省/区神学思想建设研讨会上都强调一个问题,即中国基督教如何回应社会的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构建和谐社会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构建和谐社会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宗教是和谐社会构建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作为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一部分,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理应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宗教问题不仅影响着世界的稳定,也对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

标签:和谐社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是构建谐社会的重要环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看待宗教问题的基本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认识,是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的思想和实践理论体系概言之,就是无产阶级政党关于宗教、宗教问题以及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与政策的总和。

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目的是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去武装广大的各族群众,使他们能够树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关于宗教的各种问题,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宗教政策和法规。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科学的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宗教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宗教特点、作用和规律的认识,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尤其是对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论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由此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体系,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即便如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仍然是没有改变的。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既有联系又相区别。

二者首先具有内在联系,是缺一不可、相辅相成的。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主要内容,具有基础性和前提性的特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落实与实施。

其区别表现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本质、起源、社会功能、消亡及宗教政策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则要针对不同时期国家发展的特点,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观点对广大群众在宗教及宗教问题上的各种困惑乃至各种错误的认识进行思想和理论上的引导与教育,以澄清困惑、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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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收稿日期:2006—06

作者简介:粟迎春(1965-),女,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新疆财经学院马列部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宗教研究综述粟迎春(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872)摘 要: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战略以来,国内学术界对“构建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与探讨,宗教工作者和宗教界人士也从各自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索,形成了政(宗教工作者)教(宗教界人士)学(学者)三界互动的良好局面。本文对这一时期的主要研究成果做一归纳和梳理,

以期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一些理论借鉴。关键词:和谐社会;宗教;综述中图分类号:B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469(2006)03-0023-04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如何认识社会走向和谐进程中的宗教,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新时期提出的新课题。学术界、宗教工作者以及宗教界人士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与探讨,在很多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发表了大量研究成果。本文拟对学术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宗教研究的相关成果进行初步地梳理,同时摘选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宗教工作者和宗教界人士所作的探讨,以期对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有所助益。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宗教的特点及走势有的学者着眼于全球化的发展,指出:全球化浪潮改变了宗教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宗教发展出了复杂的局面。具体表现在:全球化的内在矛盾与民族宗教问题的凸现;宗教发展的矛盾态势:世俗化与原教旨主义并存;普世化与本土化同行;传统宗教的复兴与新兴宗教的泛起。[1]在国际环境的复杂背景下,我国宗教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宗教间的国际交往与合作更加深入和扩大,我国宗教主权和独立办教原则面临新的挑战;我国宗教的基本格局会受到冲击,宗教的发展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将会加剧,宗教人权领域的斗争将更加尖锐。[2]有的学者从现代化发展的角度指出:宗教在其发展过程中,总是与科学、现代化以某种方式逐步调和逐步适应的,而并非一味地排斥它们。一方面,宗教的神秘主义、唯心主义仍然弥漫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它又在现代科技的推动下正在适应现代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日益朝着多元化、世俗化、大众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呈现出不同于20世纪的新特点,即多元化的宗教走势、宗教发展的世俗化、新兴宗教异军突起、宗教与中华文化相融。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宗教将长期存在,并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宗教的精神整合与秩序建构功能将为现代化进程提供文化资源;寺院经济逐渐发展,尤其在文化旅游热中宗教正在扮演重要角色;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条件下,宗教也在提高文化品位,发挥宗教文化及道德教化的功能,

向高层次发展;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境外的政治、经济、文化渗透将会越来越严重,境外的宗教对我传教力度更会进一步增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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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有的学者从保持文化生态平衡、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角度,阐述了我国宗教的现存背景,指出:自20世纪80年代初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来,宗教虽然得到恢复性发展,较之解放前的宗教活动场所则几乎没有增加。传统宗教有很多恢复到解放前的水平。民族民间信仰较之解放前则有较大的发展,出现民族民间信仰的“重构”现象。随着政治管理的民主化进程、市场经济的推动、竞争概念的普及、民族文化市场化的示范效应、民族自强意识的提升,宗教在民族地区同时被当作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在被使用。一些传统的宗教信仰文化被作为可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一些新进入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则带给了人们道德优越感。社会转型带来对宗教信仰的选择、认同,甚至追捧,体现了现代社会中文化选择的多样性的特征。在多变的现代社会中,宗教之间及宗教内部出现多样性态势,宗教行为越来越是社会结构、文化规范和个性需要相互作用的产物。宗教发展的具体动机趋于复杂,而我们对之了解有限。[4]有的学者从分析宗教在中国古代对“和谐”社会的维系作用出发,指出当今时代宗教对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更为彰显。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在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自由的宗教政策指导下,我国各宗教之间应保持坦诚的对话与沟通,以促进各宗教及宗教各派别的和谐发展,进而促进各民族的和谐共进。“宗教与和谐社会相适应”是我国在对宗教发展历史正确总结基础上提出的对宗教发展问题的总的策略,它强调了宗教的“处境性”,但并不是削弱或抛弃宗教的优良传统,也不是对现实社会暂存的违背历史发展的错误风潮的俯首迁就,更不是对宗教传统中不适应现今社会的所有传统习俗的一概坚持。当前时期,加强信仰建设是各宗教取得进一步发展的关键。而加强信仰建设,是在“宗教与社会相适应”的前提下,以“入世济世”为核心的,这是当今中国宗教界可能且必须的行动选择。在“宗教与社会相适应”问题上,本土宗教思想缺乏经济利益与宗教信仰的密切关联,要求我们汲取西方宗教在此方面的合理思想,融于我们的宗教和文化之中,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5]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社会主义与宗教的理论认识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从构建和谐社会、共建和谐世界的角度指出:当今世界快速不平衡的发展,引起普遍的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双重紧张”,以及社会示范与文明冲突的“双重焦虑”。面对国际、国内的“双重紧张”和“双重焦虑”,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的缓解及回应之策是:在国内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各项工作、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上,向世界呼吁共建和谐世界,

中国自古就有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和实生物的思想,追求“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人间和美、世界和平”的境界。和平发展的中国,期盼着和谐共生的世界。对内构建和谐社会,

对外共建和谐世界的“双和模式”,将是中华文明对世界和平、人类福祉的又一巨大贡献。[6]有的学者认为,宗教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宗教和谐的含义有四个层次:不同宗教、不同教派内部信徒之间的和敬;不同宗教信徒之间的和睦;宗教信徒与非信教群众之间的和谐;宗教作为一种文化形态与社会领域之间的协调。当前,中国宗教和谐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进一步提高中国宗教和谐的质量,仍是任重道远。为了构建宗教和谐关系,我们要清醒认识我国社会转型中的宗教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7]有的学者认为,正确认识和处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宗教的关系,首先需要全面把握二者各自的内涵及社会定位。宗教是社会的局部,

是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受制于社会整体,

又反作用于社会。处理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宗教的关系,主导方面在于社会整体的稳定和谐,在于社会各个方面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努力,从而创造出宗教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条件。宗教方面应该明确自己的社会定位,

以自己特有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发挥出自己应有的积极作用。同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还需要妥善处理好宗教方面的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8]有的学者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澄清理论上的误区。一是民族、宗教与阶级斗争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和宗教问题中的矛盾大量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阶级斗争和敌我矛盾主要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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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为敌对势力进行民族分裂活动和其他违法破坏活动,但要依法对治,不能扩大化。同时要克服“宗教鸦片基石论”和“宗教落后论”,深入把握宗教的民族性和文化性,重新给宗教以社会定位。二是民族、宗教与中华多元一体。要树立文化多样性观念,学会在信仰上相互尊重,建立民族之间相互信任。对于宗教信仰比较普及的民族来说,加强民族理性和宗教理性,提倡宽容精神,使民族感情和宗教感情始终在理性范围内运行,抑制狂热和偏激,不使极端主义滋生,是保持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的必要条件。三是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宗教与社会主义在世界观上是不同的,但在社会政治、道德、文化诸层面上有许多可以沟通和互补的地方,至少可以并行而不悖。社会主义者与宗教界完全可以在信仰上互相尊重,在政治上团结合作,在许多社会事业上协调共事,建立和谐的关系。[9]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宗教工作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王作安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新理念真正贯穿到宗教工作中去,创造性地践行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着眼点,中国共产党制定宗教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是如何同宗教作斗争,而是争取和团结信仰宗教的这一部分群众,让信教的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目标一起奋斗。其次要崇尚和而不同。和谐社会的政治实质是多元和谐,也就是和而不同。和谐社会是能够包容差别、化解矛盾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要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努力寻求差异间有利于交流和合作的空间,从中生发出彼此可以接纳的共识,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局面。第三要尊重法律的权威。人们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可以自主选择,是完全自由的。但当宗教活动、宗教事务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进行规范和管理。宗教领域同社会其他领域一样,必须奉行法治,确保在规则基础上规范运行。借口“天国子民”不遵守世俗法律,或者把教法置于国法之上,既不符合社会进步要求和公民的基本要求,也不符合各个宗教的基本要求和宗教自身健康发展的要求。[10]有的学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应该达到的目标要求。党的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宗教工作的全局,按照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宗教、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知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宗教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方针和基本任务,就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其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11]有的学者认为,宗教信众、典籍、场所、组织、教职人员,以及管理中富积丰饶的和谐资源,整合这些资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大有文章可做。首先要提高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长期性、群众性、特殊复杂性的认识,遵循宗教存在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因时、因地制宜。其次,要根据宗教的特性,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再次,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和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最后,党委统一战线部门和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管理水平。[12]有的学者阐述了宗教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与方法,指出:宗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是全范围、全方位的: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参政议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弘扬宗教文化的积极因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弘扬宗教思想道德的积极因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这些途径达到这一目的,还要有正确的方法。宗教界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摆正宗教在社会中的位置,通过宗教思想理论建设促进信仰建设,纯正信仰,坚定信仰,纯正教风;规范教制,严肃教律;加强宗教组织建设;认真解决宗教团体的自养问题。广大宗教工作者要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宗教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提供宽松的社会环境。[13]宗教界人士分别从各宗教如何服务于和谐社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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