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10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二章资产之生产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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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法规标题:《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文号:财会[2006]18号发文单位:财政部发文日期:2006年10月30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一、生物资产与农产品本准则规范的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和水产业等。

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具有生物转化的能力,这种能力导致生物资产质量或数量发生变化,通常表现为生长、蜕化、生产和繁殖等。

生物资产的形态、价值以及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随其出生、成长、衰老、死亡等自然规律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而变化。

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目的,主要是增强生物资产的生物转化能力,最终获得更多的符合市场需要的农产品。

农产品与生物资产密不可分,当其附在生物资产上时,构成生物资产的一部分。

收获的农产品从生物资产这一母体分离开始,不再具有生命和生物转化能力、或者其生命和生物转化能力受到限制,应当作为存货处理,比如,从用材林中采伐的木材、奶牛产出的牛奶、绵羊产出的羊毛、肉猪宰杀后的猪肉、收获后的蔬菜、从果树上采摘的水果等。

二、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一)郁闭通常指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达0.20以上(含0.20)。

郁闭度是指森林中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是反映林分密度的指标,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表示,完全覆盖地面为1。

不同林种、不同林分等对郁闭度指标的要求有所不同,比如,生产纤维原料的工业原材料林一般要求郁闭度相对较高;以培育珍贵大径材为主要目标的林木一般要求郁闭度相对较低。

企业应当结合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及是否达到郁闭。

各类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郁闭之前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处在培植阶段,需要发生较多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等相关支出,这些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林木成本;郁闭之后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基本上可以比较稳定地成活,一般只需要发生较少的管护费用,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 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项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
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时冲销计提 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 的坏账准备。 业外支出。
坏账 损失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
(六)财务报表方面
现金流量表不采用“现金等价物”概念。 不要求提供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
小企业会计准则
(七)其他变化
1. 制度体例不同 2. 制定依据不同
3. 适用范围不同
4. 不执行的情况不同 5. 准则选择的规定 6. 准则转换的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
项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产 第三章 负债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五章 收入 第六章 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
项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
准 则 转 换
未明确规定。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 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章
流动资产的核算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 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或超过 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项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 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2-06-09 07:30:41)转载▼分类:会计学习标签:会计后续教育试题解答教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资产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流动资产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基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生物资产的核算

基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生物资产的核算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按照价值转 移方式 ,
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
本, 应 当按照改变用 途时的账面价值确 定 , 转 化时要考虑其 折
旧额 。
小企业 的生物 资产可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
消耗性 生物资产 , 是指小企业 ( 农、 林、 牧、 渔业 ) 生长 中的大 田
结合《 企业会计准则》 , 《 小企业会计 准则》 下生物资产 的核
算具有以下特点 : ( 一 )不考虑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核算 。由于小企业规模较
配, 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核算。 【 例1 】小企业 荷达 肉食 品公 司, 2 0 1 3 年2 月1 日从某养殖场 购买山羊5 0 0 头, 支付价款1 0 0 0 0 0 元( 不考虑增值税 ) , 另支付运
( 三) 小企业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 小企业产畜或役 畜淘汰转为育肥畜的 , 应按照转群时的账面价值 , 借记 “ 消耗性
豳 中 国农业 会计2 0 1 3 _ _ 9
学 习贯彻新制 度
生物 资产” 科 目, 按 照 已计 提的 累计 折 旧 , 借记 “ 生产性生 物资
借: 银行存款 5 0 0 0 0
资产 的成本包括 : 购买价 款 、 相关税费 、 运输费 、 装卸 费 、 保险费
等其 他直接 费用 。外购 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 按照应计人消耗性

小企业生物资产核算 的特点
生物 资产 成本 的金额 , 借记“ 消耗性生物资产” 科 目, 贷记“ 银行
存款” 、 “ 应付账款”等科 目。如小企业 购买 资产 时其成本 的构 成, 以及一笔款项一次性购人多项生物资产时其 发生成本 的分

小企业会计准则(最新版)

小企业会计准则(最新版)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资产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流动资产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解析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解析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是中国会计准则(CAS)系列中的一项准则,旨在规范企业会计报告中对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

首先,该准则规定了生物资产的定义和范围。

生物资产是指在农业、林业和水产养殖等生物资源培育或者养殖、捕捞等活动中获得并加以经营的活体生物或具有生物属性的生物资产。

其次,准则对生物资产的确认提出了一些指导原则。

对于已满足确定性条件的生物资产,应该确认为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实际得出产量和质量能够可靠地确定;获得收益和经营费用与该资产的真实价值有关。

此外,准则还要求企业对生物资产进行定期评估和减值测试。

如果发生生物资产被破坏、死亡或者过度老化等情况,导致其价值减少,企业应当及时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减值准备。

最后,该准则还规定了关于生物资产披露的要求。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对相关的生物资产信息进行披露,包括生物资产数量、成本及折旧情况、生物资产损耗、未来预计收益等信息。

总结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的出台,为企业会计报告中的生物资产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它使企业能够更准确地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生物资产,提高了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同时,它也为企业在生物资源培育和经营过程中提供了参考,有助于合理经营和资产管理,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小企业会计准则》资产


资产要素 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
3.盘盈存货的处理不同 《准则》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冲减管理费用; 《小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对比
4.金融资产投资 (1)分类不同 《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长期股权 投资。 《小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 和长期股权投资。 (2)长期投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 《准则》长期股权投资需要区分成本法与权益法 《小准则》只有成本法
行管理和核算。
含16个行业
取消包装物、低值 易耗品核算。
(二)存货的构成(11t)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 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 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12t)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1.外购存货的成本。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
有期间投资收益则需要根据具体准则确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持有期间投资收益等于应收股利,利
息收入等于票面利息加减直线法计算的溢折价摊销。
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对比
5.固定资产 (1)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初始计量不同 《准则》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 的除外; 《小准则》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认。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口径不同 《准则》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折现和租赁日设备的公允 价值的孰低口径加初始直接费用入账 《小准则》是以约定付款总额加相关税费认定。
在本准则中,自然 灾害等是指干旱等 气象灾害、地震等 地质灾害、海啸等 海洋灾害、森立草 原火灾、重大生物 灾害等自然灾害, 以及物资自燃、运 输工具着火、交通 意外事故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全文

⼩企业会计准则全⽂⼩企业会计准则全⽂ ⼤家对⼩企业会计准则了解多少?下⾯是⼩编特地为⼤家整理的⼩企业会计准则全⽂,欢迎⼤家阅读与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全⽂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条本准则适⽤于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的、符合《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企业除外: (⼀)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企业。

(⼆)⾦融机构或其他具有⾦融性质的⼩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条规定的⼩企业,可以执⾏本准则,也可以执⾏《企业会计准则》。

(⼀)执⾏本准则的⼩企业,发⽣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处理。

(⼆)执⾏《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得在执⾏《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本准则的⼩企业公开发⾏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条规定⽽成为⼤中型企业或⾦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1⽇起转为执⾏《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中型企业和⼩企业,不得转为执⾏本准则。

第四条执⾏本准则的⼩企业转为执⾏《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次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会计处理。

第⼆章资产 第五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资产。

第六条⼩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节流动资产 第七条⼩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的资产。

小企业会计准则(最新版)

小企业会计准则(最新版)《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资产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流动资产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课件

品而存在的,不需要计提折旧。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公益目的存在,也不需要
计提折旧。 生产性生物资产形成的是生产物资,在生产
经营中长期、反复地使用,因此应该计提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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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折旧方法
年限平均法 工作量法 产量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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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折旧年限的确定
1、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 物资产;
(1)生物资产是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动 物和植物,其中涵盖收获时点的农产品
农产品与生物资产密不可分,当其附在生物资 产上时,构成生物资产的一部分。而收获的农产品 从生物资产这一母体分离开始,不再具有生命和生 物转化能力,应当作为存货处理,如奶牛产出的牛 奶等。
考虑因素:
◎该资产的预计产出能力或实物产量;
◎该资产的预计有形损耗,如产畜和役畜衰老、 经济林老化等;
◎该资产的预计无形损耗,如因新品种的出现而 使现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产出能力和产出农产 品的质量等方面相对下降、市场需求的变化使生 产性生物资产产出的农产品相对过时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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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 满足其他确认的条件,就可以确认为生物资产, 否则,不予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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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始计量——通常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
自行营造
天然起源
消耗 性生 物资 产
购买价格、自行栽培的大 收获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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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提减值准备
(1)适用对象: 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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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第二章资产之生产性生物资产(3条) 【准则原文】第三十五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解读】本条是关于生产性生物资产定义及构成的规定。 对于小企业(农、林、牧、渔业)而言,生物资产通常是其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资产不同,生物资产具有两个显著特征。首先,生物资产是有生命的动物或植物,具有能够进行生物转化的能力。所谓生物转化,是指导致生物资产质量或数量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化、生产和繁殖的过程。例如,农作物从种植开始到收获前的生长过程;奶牛产奶能力不断下降的蜕化过程;蛋鸡产蛋、奶牛产奶、果树产水果等生产过程;奶牛产牛犊、母猪生小猪等繁殖过程。其次,生物资产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包括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和水产业等行业。 生物资产的形态、价值以及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都会随着自身的出生、成长、衰老、死亡等自然规律和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变化,尽管其在所处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阶段而具体由类似于不同资产类别(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特点。但是其会计处理与存货、固定资产等常规资产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对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会计处理进行单独规范,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生物资产信息。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本条关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定义及构成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完全一致。需要指出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中单设了一个准则项目,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本准则则分散在不同章节中予以规范,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作为存货处理,公益性生物资产实际上将相关支出直接费用化,没有特别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放在此处具体规定。3个问题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构成 生产性生物资产具备自我生长性,能够在持续的基础上予以消耗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其服务能力或未来经济利益,属于劳动手段,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4项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区别 与消耗性生物资产相比较,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最大不同在于,生产性生物资产具有能够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反复使用,从而不断产出农产品或者是长期役用的特征。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农产品之后,该资产就不复存在;而生产性生物资产产出农产品之后,该资产仍然保留,并可以在未来期间继续产出农产品。因此,通常认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固定资产的特征,例如果树每年产水果、奶牛每年产奶等。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划分 一般而言,生产性生物资产通常需要生长到一定阶段才开始具备生产的能力。根据其是否具备生产能力(即是否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可以对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进一步的划分。所谓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由此,生产性生物资产可以划分为未成熟和成熟两类,前者指尚未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还不能够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例如尚未开始挂果的果树、尚未开始产奶的奶牛等;后者则指已经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1621生产性生物资产”等会计科目。 【准则原文】第三十六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 (二)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前款所称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解读】本条是关于取得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确定的规定。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二)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为了在账面上完整反映小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价值、充分体现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本条采用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相一致的初始计量原则。同时,考虑到小企业取得生产性生物资产通常有外购和自行营造或繁殖两种途径,本条分别这两种取得方式规定了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确定原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主要差异: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对企业自行营造或者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作出规定,也就是说,对于自行营造或者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营造或者繁殖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税法允许计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3个问题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计量的基本原则 本准则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以取得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全部相关支出作为成本。但是,对于不同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其成本构成不尽相同。小企业取得生产性生物资产方式主要有两种:外购、自行营造或者繁殖。 二、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的确定 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包括小企业为购买生产性生物资产支付的价款、缴纳的税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运输费、保险费、场地整理费、装卸费、栽植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小企业一笔款项一次性购入多项生物资产时,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应当按照各项生物资产的价款比例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生物资产的成本。 三、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的确定 对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而言,如小企业自己繁育的奶牛、种猪,自行营造的橡胶树、果树、茶树等,其成本确定的一般原则是按照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一)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值得强调的是,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区分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和未成熟的分界点,同时也是判断其相关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是区分其是否具备生产能力,从而是否计提折旧的分界点。小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正常生产期的确定,对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进行判断,并以书面形式加以明确。例如,一般就海南橡胶园而言,同林段内离地100厘米处、树围50厘米以上的芽接胶树,占林段总株数的50%以上时,该橡胶园就属于进入正常生产期,即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之前,其用途一般是已经确定的,如尚未开始挂果的果树、未开始产奶的奶牛等;但是,如果其未来用途不确定,应当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核算和管理,待确定用途后,再按照用途转换进行处理。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1621生产性生物资产”等会计科目。 【准则原文】第三十七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下月起按月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解读】本条是关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会计处理的规定。 与固定资产类似,生产性生物资产虽然是有生命的动物或者植物,其存活或者使用期限也较长,不是一次性实现其效益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也应逐期分摊,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劳务中去。因此,生产性生物资产需要按照规定计提折旧,以确定小企业所实际发生的成本。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四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为简化小企业会计核算,减轻小企业纳税调整的负担,本条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基本一致,要求生产性生物资产一律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同时要求小企业在估计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时,不仅要考虑相关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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