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屈宝贤等政府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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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操文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操文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操文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7•【字号】宁政人〔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操文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操文荣同志任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王承江同志任仙林大学城管委会主任;戴兴海同志任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于琦同志任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梅中亚同志任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丁雪同志任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南京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郑孝清同志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主任职务;翟胜强同志任南京市数据局副局长;余荣红同志任南京市数据局副局长;孙文同志任南京市数据局副局长;陶为波同志任南京市数据局副局长;邹毅智同志任南京市数据局副局长;余其刚同志任南京市数据局副局长;戴伍洲同志任南京市信访局副局长;刘书林同志任南京市信访局副局长;李文波同志任南京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汪海建同志任南京市信访局副局长;王谦同志任南京市信访局副局长;熊俊同志任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王磊同志任南京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向媛华同志任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汤伟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潘勇涛同志任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唐伯才同志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免去袁传军同志仙林大学城管委会主任职务;免去陈爱民同志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顾正良同志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免去王冬青同志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刘宝瑞同志南京鼓楼医院副院长职务。

倪建新与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倪建新与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倪建新与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01【案件字号】(2021)苏06行终3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海燕刘羽梅鲍蕊【审理法官】刘海燕刘羽梅鲍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倪建新;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人民政府;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启东混合器厂有限公司【当事人】倪建新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人民政府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启东混合器厂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倪建新【当事人-公司】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人民政府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启东混合器厂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赵海健江苏禾东律师事务所;朱黄飞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陈卫东江苏东疆律师事务所;王成江苏东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海健江苏禾东律师事务所朱黄飞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陈卫东江苏东疆律师事务所王成江苏东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海健朱黄飞陈卫东王成【代理律所】江苏禾东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江苏东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倪建新;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启东混合器厂有限公司【被告】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倪建新1978年7月至1998年1月期间工作的时间能否计入连续工龄。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给付合法违法第三人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倪建新1978年7月至1998年1月期间工作的时间能否计入连续工龄。

工龄政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如何计算为连续工龄有着严格的条件和规定。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樊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樊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樊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2.27
•【字号】沪奉府任〔2024〕4号
•【施行日期】2024.0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樊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奉府任〔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奉委〔2024〕1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樊好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主任;
黄镇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
张贤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商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奉贤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卫永明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
蒋祎青同志的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专职董事职务;
张煜同志的上海奉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2月27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汪晓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汪晓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汪晓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10.10
•【字号】宁政人〔2023〕12号
•【施行日期】2023.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汪晓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政人〔2023〕12号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汪晓燕同志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兰文平同志任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陈乃栋同志任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免去其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陈元虎同志任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敏虹同志任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高阳同志任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尚军同志任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应成同志任南京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波同志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柴耘同志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傅浩同志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玉臣同志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辉祥同志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兴宝同志南京市地下铁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职务。

请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程知言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程知言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程知言等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苏政发〔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省政府关于程知言等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22〕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任命程知言为省地质局局长,免去其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局长职务;任命吴永宏为省铁路办公室主任(兼);任命浦宝英为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任命董梁为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任命黄楚中为省公务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杨树兵为省教育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孙风为省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尹荣尧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免去其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职务;任命英剑波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免去其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职务;任命张博宇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兼);任命盛方龙为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印兴国为省审计厅副厅长,免去其省审计厅总审计师职务;任命刁品庆为省审计厅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任命夏海涛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命罗雪明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任命朱丽菁为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桂长杰为省地质局副局长,免去其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职务;任命许洪信为省地质局副局长,免去其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副局长职务;任命刘燕为省地质局副局长,免去其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职务;任命戴斌为省地质局副局长,免去其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副局长职务;任命田开洋为省地质局副局长,免去其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副局长职务;任命余新明为省地质局副局长,免去其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职务;任命朱锦旗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王会清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命成晓光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陆永泉的省铁路办公室主任职务(兼);免去许建荣的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局长职务;免去杜伟的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王晓辉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夏冰的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职务;免去胡学同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职务;免去沙维伟的省民政厅副厅长职务;免去裴旭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职务;免去周详的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职务(兼);免去沈仲一的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职务;免去葛红民的省审计厅副厅长职务;免去曹卫东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屈乾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屈乾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屈乾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3.25
•【字号】赣府字[2014]23号
•【施行日期】2014.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屈乾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赣府字〔2014〕23号2014年3月2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屈乾娜、余晓明、胡海、李瑞峰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徐信国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巡视员。

王晓峰、屈乾娜、余晓明、胡海、李瑞峰、徐信国同志因省政府机构改革职务调整,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江苏省政府关于王思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王思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王思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苏政发[2015]8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09
【实施日期】2015.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政府关于王思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政发〔2015〕8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王思源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任命汤明海同志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洪流同志为省教育厅副厅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蒋洪同志为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陈志鹏同志为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陈浩东同志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试用期1年;
任命金凌同志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免去其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职务;
任命方标军同志为省文化厅副厅长;
任命樊路宏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周国强同志为省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1年;
任命沈和同志为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其省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王文斌同志为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张世祥同志为省能源局局长,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袁银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袁银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袁银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30•【字号】苏政发[2008]65号•【施行日期】200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袁银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08〕6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任命袁银男同志为南通大学校长,免去其江苏大学副校长职务;任命王培君同志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朱洪波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叶国英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任命张建红同志为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XXX同志为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任命朱爱胜同志为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崔景贵同志为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景旭文同志为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张勤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温潘亚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徐开林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周胜同志为扬州市职业大学校长;任命金南冬同志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陆建洪同志为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廖军同志为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冯国平同志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颜惠庚同志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黄焱同志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张荣华同志为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蔡红星同志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周立雪同志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卢进南同志为常州工学院正院级调研员;任命尹汉学同志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正院级调研员,免去其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顾晓松同志的南通大学校长职务;免去陈章龙同志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李久生同志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戚永祥同志的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王建良同志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王震声同志的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王光文同志的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钱培德同志的苏州大学正校级调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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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屈宝贤等政府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干[2008]8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3.22
【实施日期】2008.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通市政府关于屈宝贤等政府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
(通政干〔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屈宝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通人发〔2008〕5号),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屈宝贤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顾诺之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蔡惠忠同志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扬同志为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炎斌同志为南通市教育局局长;
任命徐锋同志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任命秦剑平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局长;任命陆建生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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