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 第四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公务员是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理当全心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一般不应在机关外兼任其他职务。
但现实中,因各种原因,有时也有需要在机关外兼职的情况,因此本条对这种情况作了规定。
本条中的“机关外”,是指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之外其他组织,包括企业事业组织等。
也就是说,因工作需要,在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之间的兼职是可以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
现实中,我们许多领导人员都是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
比如,由于工作需要,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一般都分别兼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或者党内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的领导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关于公务员纪律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但由于公务员确定的公务员范围比较宽,有些公务员,比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委员、民主党派领导人员等,出于工作或发挥其专业特长等需要,有时可能需要他们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如独立董事、顾问等,因此,本条作了例外规定。
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需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得到有关机关批准。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是指需要在机关外兼职的公务员的直接上级机关,如果是内设机构则指本机关。
所谓“批准”,一般是指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经有关机关领导同意。
第二,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这里的“兼职报酬”可以作广义的理解,包括金钱、物质等利益。
注意! 释义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能够作为权威解释。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新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务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为人民服务,承担起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责任。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的公务员。
第四条公务员应当具备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经过选拔、培养、考核和使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公务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活动。
第六条公务员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集中统一领导。
第七条公务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八条公务员应当保持廉洁奉公的高尚品质,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
第九条公务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不得玩忽职守,不得违反职责。
第十条公务员应当依法办事,公正、公平、公开地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不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勤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懒散怠工,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第二章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第十五条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十六条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应当根据岗位需要和工作要求,通过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应当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评价,不得以身份、关系等非法因素作为选拔和任用的依据。
第十八条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应当实行岗位竞争制度,通过综合评价确定最佳人选。
第十九条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公务员法PPT课件

辞职条件与程序
• 辞职条件: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 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 内予以审批。
辞职条件与程序
辞职程序
1
2
本人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 去公职申请表》。
3
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的提高。
03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
职务分类与设置
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 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 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 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专业技术职务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 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 办事员。
退休待遇
03
04
05
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 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 成。公务员退休后,其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 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 计发月数。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 休后,公务员可以继续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根 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住 房保障政策,公务员退 休后可以继续享受相应 的住房保障待遇。
包括调任、转任、挂职锻炼、交流轮岗 等。
VS
交流要求
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经组织批准, 并办理相关手续。交流应当坚持工作需要 、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加强工作 统筹,保持队伍稳定。
培训与交流的意义
提高公务员素质
促进人才流动
通过培训与交流,公务员可以不断更新知 识、提高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和职 业发展。
退
国家公务员法

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是规范和管理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基本法规,也是维护国家公务员利益、保障国家公务员权益的重要法律。
本文将就国家公务员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一些解析和分析,以期为大家更好的理解这一法规,对国家公务员制度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
一、国家公务员的定义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国家机关的专职工作人员。
国家公务员队伍是政府管理人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促进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国家公务员的分类国家公务员按照职务分为四类,即领导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勤技能职务、辅助工作职务。
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国家公务员还可以分为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辅助工作人员等。
各类人员在工作中,各有侧重,各有所长,都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主要分为两类,即公开招聘和选拔任用。
公开招聘是指依据规定公开招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是指依照规定在国家公务员中根据需要进行人员调配,或由委托单位推荐人员选任的方式。
国家公务员拥有从严格规定的招聘程序中脱颖而出、成为国家公务员的机会,他们必须具备优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必须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录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防止有关人员的腐败、否决等不当干预。
四、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在工作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主要包括:法定权利、职业权利、福利权利、民主权利、参政权利等。
国家公务员的义务主要包括:履行职业和岗位职责、服从领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增强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利益等。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国家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人民服务,以诚如意,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和奖惩国家公务员在工作中必须接受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价,以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公务员法释义(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九条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一、公务员职务行为的认定。
职务行为通常是指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行使职务上的权力(职权)所进行的活动。
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检查卫生、警察执勤、税务人员收税、法官审理案件等都属于行使职权的活动。
职务行为的认定十分重要:一是涉及到行为是否要由国家来保障执行。
凡是法定的职务行为,都要由国家提供条件和手段予以保障执行。
二是涉及到法律责任的划分问题,职务行为的责任原则上要由授权机关或者命令机关来承担。
三是涉及到是否要给予国家赔偿。
凡是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国家。
对于如何认定职务行为,实践中一般遵循以下标准:一是职权标准。
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行为属职务行为。
二是时空标准。
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地域范围内实施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职务行为。
三是身份标准。
即在通常情况下,凡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名义实施的行为都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如公务人员着装、佩带标志、出示证件、宣布代表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都以职务行为论。
四是目的标准。
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而为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是职务行为。
应当明确,本法所说的职务行为,和国家赔偿法上所说的“行使职权”的活动既有共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
就国家赔偿而言,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行为,必须是职务行为违法,并且这种违法的职务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两者之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如果一个合法的职务行为,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这时构成的不是国家赔偿,而是补偿。
如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依法对公民个人和企业的财产进行征收、征用,这时造成的损失不是赔偿,而是补偿。
本条所讲的“职务行为”,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即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如果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当然,一个行为是否违法,除非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明显的违法行为,一般需要由有权机关经过法定程序审查决定,才能判断是否违法。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新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的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务员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保障公务员的权益,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公务员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履行职责,勤勉工作,廉洁奉公,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公务员应当具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公务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纪。
第六条公务员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忠实履行职务,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七条公务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利用国家秘密谋取私利。
第八条公务员应当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不得收受贿赂,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礼品、服务等。
第九条公务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其人民服务,尊重人民,关心人民,解决人民的实际难点,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务员应当注重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适应工作需要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二章公务员的选拔任用第十一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依法实施。
第十二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务员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第十三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的综合评价。
第十四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第十五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应当采取公开考试、面试、考察等方式,综合评价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应当坚持竞争上岗原则,倡导公平竞争,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第十七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公务员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公务员法关于退休规定

十九、退休公务员的紧急援助
1.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建立紧急援助机制,为遭遇突发性困难的退休公务员提供及时帮助;
2.退休公务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向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援助;
3.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退休公务员紧急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援助措施落到实处;
3.公务员退休后,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退休公务员的再就业指导
1.公务员退休后,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应提供再就业指导服务,帮助退休公务员顺利转换角色,融入社会;
2.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定期组织退休公务员专场招聘会,为其提供就业信息,搭建就业平台;
3.退休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建立关爱机制,关注退休公务员身心健康,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4.对生活困难、患有重大疾病的退休公务员,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其申请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
六、退休公务员的权益保障
1.退休公务员依法享有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退休公务员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应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
2.鼓励退休公务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学历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3.对退休公务员的培训成果,所在单位应给予认可,并在返聘、兼职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退休公务员在培训与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社会作出贡献。
八、退休公务员的信息管理
1.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退休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确保退休公务员个人信息准确、完整;
2.退休公务员在离职时应与所在单位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事宜;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新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效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务员应当遵循宪法和法律,忠诚履职,廉洁奉公,勤勉尽责,依法行政,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等基本条件,经过选拔、培养、考核和管理,确保公务员队伍的优质化、专业化、现代化。
第四条公务员应当遵守公务员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公务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条公务员应当注重学习和提高,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工作发展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第七条公务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利用职权获取他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
第八条公务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严禁违反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不得有腐败行为和不正当行为。
第九条公务员应当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腐败,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水平。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二章公务员的选拔和录用第十一条公务员的选拔和录用应当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保选拔和录用公务员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第十二条公务员的选拔和录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采取综合评价、综合考察、综合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公务员的选拔和录用应当坚持人才选拔导向,注重选拔具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
第十四条公务员的选拔和录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特殊处理。
第十五条公务员的选拔和录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确保选拔和录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公务员法
国家公务员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础性法律,于1993年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在此后多次修订。
该法规定了
国家公务员的资格条件、选拔任用、职务管理、培训考核、薪酬待遇、奖惩制度等各方面内容,为国家公务员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应具有中国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拥有较高学历或专业技能,以及良好的政治品德和工作能力。
国
家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应根据工作性质和要求,经过公开招聘或内部推荐、考试面试等程序,确保选拔人员的公正、公平和科学。
国家公务员在职务管理方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保守国家的秘密和机密。
同时,国家公务
员还应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参加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
务素质。
在薪酬待遇方面,国家公务员的薪资、津贴、补贴、福利等应按
照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量、岗位需求、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确定。
此外,国家还为国家公务员建立了保障制度,包括福利待遇、退休金、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总之,国家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职务管
理和薪酬待遇等方面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建立公正、公平、透明、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确保国家政治稳定和发展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