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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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培训课件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培训课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1、总则
1.1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 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包括上下攀援等空中移动过程。(注:装置内 上下管廊、平台的钢直梯不包括在内。) 1.2 高处作业分为4个等级:I级(2米≤hw≤5米)、Ⅱ级(5米 <hw≤15米)、Ⅲ级(15米<hw≤30米)、Ⅳ级(hw>30米)。 经过危害分析,由于作业环境的危害因素导致风险度增加时,高处作 业应进行升级管理。 1.3 Ⅱ级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凡经高处作业特 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油田企业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进行 正常岗位作业时、以及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不需 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做与工作无关事项。在彩钢瓦屋顶、石棉板、瓦棱板等轻型材料
上方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
滑措施。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2.9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 平稳,并设安全警戒区,安排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 ,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手中不 得持物。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 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 双层安全防护。 3.2.10 高处铺设格栅板、花纹板时,要按照安全作业方案和作业程 序,必须按组边铺设边固定;铺设完后,要及时组织检查和验收。 3.2.11 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 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重新组织 脚手架等验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采气〔2016〕号关于印发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厂属各单位:现将《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1 原则和依据1.1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62号)制定。

2基本要求2.1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2.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2.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2.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2.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2.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2.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5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2.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3 管理职责3.1 许可证审批3.1.1 特级用火由厂业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3.1.2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发。

3.1.3 二级用火作业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3.1.4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3.2 用火作业人职责3.2.1 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规范作业流程
建立标准化的动土作业流程,确 保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 到有效执行。
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规范动土作业管理,减少因 安全问题导致的生产中断和延误 ,提高生产效率。
适用范围和对象
0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及其下属 企业、分支机构、合作单位等所 有涉及动土作业的单位和部门。
02
03
适用对象
规定解释权及修订程序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国石化公司所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解释,请咨询 中国石化公司相关部门。
修订程序
本规定的修订由中国石化公司相关部 门负责起草,提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修订后的规定 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生效日期及实施范围
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动土作业分类
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动土作业可分为一般动土作业和危险动土作业。
动土作业安全原则
1 2 3
预防为主原则
动土作业前应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作业安全。
安全第一原则
在动土作业过程中,应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 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 全。
05
动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设施与标识
01 02
安全防护设施
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挖掘坑 、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并设置防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 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安全通道
施工现场应保持道路畅通,设置相应的安全通道,确保作业人员安全通 行。
03
负责对动土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符合相关规定和标 准,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5年11月30日1 总则1.1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1.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 管理职责2.1 用火作业申请2.1.1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 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许可证审批2.2.1 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2.2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2.2.3 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2.2.4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2.3 用火作业人职责2.3.1 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采气〔2016〕号关于印发采气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厂属各单位:现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1 制定原则和依据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 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7 号)制定。

2 基本要求2.1 动土作业是指在生产站场(含生活基地)或油气管线地面及其它埋地电缆、埋地电信、地下管道、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消防通道(或矿区道路)上进行挖土、打桩、钻探、坑探作业,或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2.1.1 通过移除土石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作业。

2.1.2 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2.1.3 其它使用机械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2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见附件)。

2.3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4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5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涉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作业危害识别(JSA)作业前,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危害识别,危害识别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3.1.1 施工区域是否有电力电缆或通信电缆;3.1.2 施工区域是否有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3.1.3 施工区域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毒有害气体;3.1.4 施工区域是否存在坍塌危险;3.1.5 是否应设置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等;3.1.6 是否配备必要的消、气防器材。

《中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宣贯

《中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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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场监护 实施许可的日检维修和局部检维修、改造项目,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
单位实施作业现场“双监护”;大型检维修、改造和新建工程项目,在确认 安全交出后,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监护,建设单位根据作业JSA分析情况 ,落实监护。特殊作业以及重要的、危险性较大的高风险作业必须实施 全程视频监控。 七、作业过程管理
施工前,签发人会同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 护人,对现场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作业内容、可能存在 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 确认后,现场签发作业许可证。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或长时间中断,情况 不明的作业,作业许可应重新确认、签发。来自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十、其它要求
1、特殊时期、节日、假日和夜间应当控制高风险作业, 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作业许可应升级管理。 2、同一作业涉及高风险作业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 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 审批手续。 3、作业许可申请人、签发人、监护人、接收人应经过作 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4、作业许可接收人、监护人、作业人等不得随意变更, 如更换,必须执行变更管理,并做好工作交接。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二、管理职责: 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实施许可的作 业应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禁止超作业许可时间 、超范围作业。 部门职责: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管责任主体:对作业许可管理的 执行情况实施监管;负责作业许可申请人、签发人、监护人、接收人 的安全培训和资格认定;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定期归档管理。 2、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提供业务技术支撑 和现场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全过程管理。 3、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教 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按规定做好作 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作业条件确认和现场监护;按 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 、关闭、现场恢复。

不懂盲板抽堵作业?出了事故,责任少不了你的

不懂盲板抽堵作业?出了事故,责任少不了你的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检修及设备开停工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可能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为什么要加装盲板?1、事故致因理论的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认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论,可以利用各种屏蔽来防止意外的能量转移,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在设备、管道内加装盲板是最有效的能量隔离手段。

2、国家强制性标准及中石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中国石化也于2016年制定了《中国石化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对盲板抽堵作业的安全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事故案例1988年7月6日,英国北海阿尔法平台天然气生产平台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165人死亡。

事故原因是当班人员试图重新启动另一台备用泵,而这台泵的泄压管线上的压力安全阀已经拆掉去修了,只在原阀门两端管线上,安了盲板法兰,但未上紧,这样高压凝析油就从盲板法兰处泄漏,从而引发爆炸事故。

盲板抽堵作业的基本要求作业许可1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2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3作业期间要全过程视频监控。

4盲板抽堵作业涉及到其他特殊作业,应按照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基层单位管理职责1许可证由基层单位申请。

基层单位是指盲板的管辖单元,如车间、装置、站(所)等,是盲板抽堵作业的主体责任部门。

2生产工艺岗位提出需求,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

3设备岗位对每块盲板设标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并负责组织实施。

4基层单位应安排本单元岗位人员专人监护,作业全过程不得离开现场。

5盲板抽堵作业结束后由生产工艺岗位进行确认。

作业前危害分析1、作业前,基层单位应开展JSA分析,并组织对盲板抽堵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作业内容、作业程序及要求、作业风险与对策措施、应急方案等内容的书面交底。

石油石化系统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适应于xx油田范围内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2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包括上下攀援等空中移动过程。

1.3 高处作业分为4个等级:I级(2米≤hw≤5米)、Ⅱ级(5米<hw≤15米)、Ⅲ级(15米<hw≤30米)、Ⅳ级(hw>30米)。

经过危害分析,由于作业环境的危害因素导致风险度增加时,高处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

1.4 Ⅱ级及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油田企业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进行正常岗位作业时、以及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5 除脚手架搭设的高处作业外,必须有完成作业任务的平台或其它保证安全的作业条件。

1.6 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30号令)要求,专门或经常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1.7 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8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油田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9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职责与分工2.1 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 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3 二级单位负责高处作业的审查、审批和现场管理。

2.4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到作业所在的基层单位(作业区、大队(站)、车间)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5 基层单位(作业区、大队(站)、车间)确定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许可证的相应栏目签字。

2.6 基层单位(作业区、大队(站)、车间)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现场确认后,审批许可证。

2.7 基层单位(作业区、大队(站)、车间)现场负责人应向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安排作业监督人员。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27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编辑: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通用范本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通用范本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 总则1.1 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2 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 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1.4 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1.5 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1.6 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审批。

2 作业许可范围2.1 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1 总则1、1 用火作业就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1、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与产生火花的其她作业。

1、2、4 生产装置与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与电动工具。

1、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与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 许可证审批人与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 管理职责2、1 用火作业申请2、1、1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 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许可证审批2、2、1 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2、2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2、2、3 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2、2、4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与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2、3 用火作业人职责2、3、1 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3、2 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2、4 用火监护人职责2、4、1 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与用火监护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与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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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石化安〔2016〕20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作业许可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2016年1月6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 2 —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制度
名称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JZGSH-B120203-22-181-2015-1 制度
文号
中国石化安〔2015〕20号

制度版本 1 主办
部门
安全监管局

所属业务类别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 会签部门 /
下位制度制定者 企业制定执行类制度 审核部门 信息化管理部 法律部
企业改革管理部

解释权归属 安全监管局 签发日期 2016年1月6日

废止说明 / 生效日期 2016年1月6日
制定目的 规范作业安全管理、遏制作业环节安全事故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法》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14)

适用范围
总部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
公司

约束对象 作业许可管理
— 3 —

涉及的相关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
规定

业务
类别
纪检监察管理

所属
层级
基本制度

1 总 则
1.1 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
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2 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
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
作业。
1.3 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
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1.4 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
程视频监控。
1.5 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
格、取得相应资质。
1.6 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
业人员和许可审批。
2 作业许可范围
2.1 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
起重和盲板抽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2 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
— 4 —

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2.3 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
管理的范围,制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3 管理和职责
3.1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前的风险辨识、许可条件确认、
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实施和核验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3.2 安全监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管责任主体。要对作业许
可管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
的资质培训和认定;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定期归档管理。
3.3 企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提
供业务技术咨询和现场管理,对作业许可全过程的管理负责。
3.4 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参加作
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
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
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
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闭、现场恢复。
4 监督、检查与考核
4.1 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4.2 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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