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传承制度渊源追溯与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与文化传承

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与文化传承中国古代是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社会的地区之一,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承。
这些制度和传承不仅为中国古代的繁荣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也在当今中国社会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社会制度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是一种特殊的等级制度。
在这一制度下,社会被分为各种不同的等级和阶层,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职业都与其出生背景有关联。
在古代中国,最高的等级自然是皇帝和皇室家族,紧随其后的便是士人阶层。
士人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特殊社会阶层,他们的社会地位通常高于一般的百姓,但又低于皇权和王族。
士人的地位和社会规范源于孔子和他的弟子,他们提倡“仁爱”、“礼仪”和“忠诚”等传统道德观念。
因此,士人阶层在中国古代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政治、军事到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此外,中国古代还有商人、工匠、农民、奴隶等不同的社会阶层。
商人在中国古代的地位一直比较低,因为他们经常利用权力和财富来获取利益。
工匠则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的技艺和手艺对传统文化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农民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中占据了绝大多数,虽然他们的地位比较低,但也在农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文化传承中国古代的文化传承是一个持续了数千年的漫长过程。
这一过程,代表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不断发展和演化,并沿袭了一些至今仍在中国社会中存在的价值观念和习俗。
中国历史上的文化传承主要包括了几个方面:1.经典文化传承。
中国古代的经典体系包括了经书、史书、诗歌和文集等不同类型的书籍。
其中,诸如《周易》、《道德经》、《孟子》等著作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经典之一。
这些经典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国人的价值观和哲学思想,并成为传统文化的基石。
2.道德观念传承。
中国古代的道德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它强调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与平衡。
这种道德观念代表着中国人特有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和和谐。
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演变与变革

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演变与变革古代中国的社会制度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经历了多次重大的变革与调整。
这些变革既受到内外因素的影响,又与人民的需求和时代的进步密切相关。
本文将逐步探讨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演变与变革,以便更好地理解古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轨迹。
一、原始社会与部落社会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历史上最早的形态,这个时期的社会组织粗糙,人们生活在以家族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中。
资源的公有化和劳动的共享是这个时期的显著特点。
不同部落之间存在着相对独立和分散的社会结构,负责决策的首领以血缘关系为依据,社会秩序相对简单。
随着生产力的提升和人口的增长,部落社会开始向农业社会转变。
人们逐渐意识到耕地和农产品的私有化对社会稳定和个人利益的重要性。
农业社会的兴起标志着古代中国社会制度的第一次重大变革。
二、封建社会的崛起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和国家的统一,封建社会崛起成为中国社会制度的新征程。
封建社会以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地租和劳动奉献为基础,构建了一种等级森严的社会结构。
在封建社会中,君主代表国家的最高权威,颁布法律、管理政务和维护社会秩序。
地主阶级则掌握着绝对的经济和政治实力,拥有土地和农民的劳动力,并依靠封建等级制度巩固其统治地位。
然而,封建制度的严重剥削和压迫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日益尖锐。
农民和其他被压迫的阶层开始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这成为中国社会制度的第二次重大变革的动力。
三、农民起义与社会变革中国历史上发生了多次著名的农民起义,这些起义不仅是对封建压迫的反抗,更是社会制度变革的推动力量。
唐末黄巢起义是唐代末年最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持续了十余年。
起义军由农民和战士组成,他们反对腐败的封建统治,提出平均地权和免租免役的口号,呼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明末农民起义时期,由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推翻了明朝封建政权,建立了大顺王朝。
然而,农民起义并没有改变社会制度的本质,最终的结果是清朝的建立,中国社会制度继续延续着封建社会的特点。
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演化过程

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演化过程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演化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深远的影响,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原始社会阶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早阶段,没有私有制,人们生活在自然环境中,采集、狩猎和渔捞是他们的主要生产方式。
这个阶段的社会没有固定的领袖和政治制度,人们以家庭、部落和联盟的形式生活在一起。
在这个阶段,人们逐渐开始了解天地万物的本质,开始发展出一些原始宗教信仰和祭祀活动,这些信仰和活动对中国的精神文化和社会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奴隶社会是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从商周时期开始,一直到秦汉时期。
在这个阶段,出现了强大的国家和王朝制度,私有财产产生,奴隶和农民成为了社会的主要劳动力。
在奴隶社会,天子是统治者,拥有强大的政治权力,他们的权利是从祖先继承下来的。
而农民、手工业者和奴隶则是为贵族和上层阶级服务的,他们没有任何政治权力。
在封建社会阶段,社会开始向更为进步的方向发展。
这个阶段从唐代开始,一直到清朝结束。
在这个阶段,统治者通过土地、荣誉和权力来行使权利,人们的社会地位和家庭财富也逐渐被封建制度所决定。
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很严格,普通百姓没有任何地位,只有官员、贵族和地主才能享受政治和经济的优惠待遇。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演化过程是一个不断向进步方向发展的过程。
尽管每个时期都有其特点和局限性,但这些特点和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社会和文化发展。
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尽管会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在中华民族的不懈努力和勇气下,我们终将迎来一个黄金时代。
中国封建社会的起源与演变

中国封建社会的起源与演变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社会形态,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奴隶社会。
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封建制度,它是一种政治、经济、社会的组织形式。
本文将从封建社会的起源和演变两个方面对中国封建社会进行探讨。
一、封建社会的起源封建社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国家分裂和割据较为深重的时期。
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导致了土地的私有化,这一现象进一步促进了封建制度的形成。
在封建制度中,君主通过分封土地来控制国家,而土地则是世袭的,并由土地所有者提供劳动和军事服务以换取保护和权益。
二、封建社会的演变封建社会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早期封建社会、中期封建社会和晚期封建社会。
早期封建社会是从秦汉时期到唐宋时期,这一阶段封建制度较为完备。
在这个阶段,社会的经济基础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国家的统治力度增强,君主和诸侯之间权力关系得到了重新调整。
同时,科举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士人阶层的崛起使封建社会进一步巩固。
中期封建社会是从明朝到清朝的时期,这一时期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社会阶级分化加剧。
在明朝期间,士人阶层政治势力的增强导致了社会结构的改革,而清朝则加强了中央集权,使封建制度更加完备。
晚期封建社会是清朝末年到20世纪初的时期。
在这个阶段,中国社会面临了来自西方列强的入侵和内外部矛盾的加剧。
封建制度逐渐失去了应有的活力,多种新的思潮和观念在社会中涌现。
封建社会开始出现衰落的迹象。
三、封建社会的影响和启示中国封建社会的起源和演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
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社会关系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轨迹,而封建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制约了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封建社会的演变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启示。
首先,封建制度的形成和演变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我们也应看到封建制度带来的弊端,避免重蹈覆辙。
其次,封建社会演变的历史告诉我们,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不断发展和变革的,我们应该积极应对社会变革,并寻求适合时代发展的制度和模式。
中国传统礼仪的变迁与传承

中国传统礼仪的变迁与传承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国的社会形态和文化习俗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其中一个受到极大关注的领域就是中国传统礼仪。
作为一个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国传统礼仪的变迁和传承一直备受关注。
一、中国传统礼仪的悠久历史中国传统礼仪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周朝,当时,礼仪是统治者和人民之间沟通的桥梁,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
传统礼仪不仅仅是简单的礼节,更是一种尊重和敬意的表达方式,同时也反映了一个民族的自尊和自豪感。
在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传统礼仪也慢慢成为了一个具有浓厚文化内涵的衣钵,例如对长者有尊重,对酒席上先劝酒者尊重等等。
这些皆是中国面对激烈的现代化社会之下不可取代的文化特征,值得我们继续珍视传承。
二、中国传统礼仪的转变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来临,现代化社会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趋势。
这种变化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中国传统礼仪的转变。
比如,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礼物的种类和价值越来越丰富、昂贵。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于礼仪的看法开始出现多样化的趋势。
此外,网络和社交媒体等新兴通讯方式的出现也给传统礼仪产生了影响。
大部分的人通过社交媒体互相祝福的方式已经成为了一种很方便的礼仪方式。
在这种新兴礼仪传达方式的发展下,对于中国传统礼仪的坚持和传承,面对着一些新的挑战。
三、中国传统礼仪的传承尽管传统礼仪在现代化社会中有了变化,但是传承和维护传统礼仪的意义却没有改变。
保护并承传传统礼仪,是维护中华民族文化的根本,是我们对我们文化的敬意的最好的表达。
一些专门的机构和学者正在努力推动中国传统礼仪的传承和修复。
同时,政府也加强了对传统文化和礼仪的保护和传承,将它们作为遗产和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
例如开展学生在中小学教育阶段的“礼仪教育”,更能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加强对年轻一代的传统礼仪传承仍然是我们今后的基本工作。
总之,中国传统礼仪在不断变化和传承中,仍然保持着它的古老韵味和内涵。
中国文化的历史变革和文化传承

中国文化的历史变革和文化传承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变迁,中国文化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的变革和演变。
从远古时期的原始采集文化,到奴隶社会的农耕文化,再到封建社会的儒家文化,最后到现代社会的新文化运动,中华民族的文化一直在不断地传承和发展。
在原始采集社会,中国的文化传承主要依赖于口耳相传和图腾信仰。
人们通过讲故事、唱歌、跳舞等形式,传承和发展了自己的文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开始使用工具,采取种植和畜牧等生产方式,进入了农耕社会。
在这个时期,人们开始以种植粮食为主,社会分工逐渐明确,出现了不同职业的分化。
由于种植粮食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经验,因此儒家文化在这个时期得以形成。
儒家强调礼仪、道德、忠诚、孝道等观念,对中国社会乃至整个东亚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结构也在不断变化,封建社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封建社会中,儒家文化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传承。
这一时期的文化传承形式向书面化倾斜。
人们通过书写和刻印,得以保存和传递大量的文化信息。
在这个过程中,古代的经典著作如《易经》、《论语》、《大学》、《中庸》等先后问世,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文人墨客的诗、词、曲、赋等也较为流行,成为了另一种文化传承形式。
随着时间推移,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也逐步走向了近代化。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文化传承和变革也得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新文化运动成为这个时期最具代表性的文化运动,具有巨大而深远的意义。
新文化运动,是中国革命前期一次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文化启蒙和反封建思潮。
它直接或间接地引发了中国社会的思想、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革新和变革。
新文化运动的发展,不仅推动了中国现代文化的成长和进步,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产生了崭新的影响。
这一时期,中国的文学、艺术、思想等方面出现了一大批伟大的先驱和导师,如胡适、鲁迅、茅盾、郭沫若等。
他们的思想、观点和作品,为中国现代文化的崛起开辟了道路。
中国的封建社会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原因
首先,中国封建社会延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悠久的历史。
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制度可以追溯到夏代,延续到清朝,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发展和变革。
这个历史过程中,封建制度展现出一定的适应性和弹性,使得它能够在不同的时期和社会条件下继续存在和延续。
其次,中国的文化传统也对封建社会的延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礼制传统,其中包含了君臣、父子、夫妻、兄弟等不同等级和角色的关系。
这种礼制思想赋予了封建社会以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为封建制度提供了思想基础和道德支撑。
因此,封建社会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从而得以延续。
第三,政治因素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延续的重要原因之一、封建制度与中国的君主专制政治相结合,形成了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
在封建社会中,君主制度为统治者提供了一种稳定和有效的统治方式,同时也为封建制度的维护和延续提供了政治保障。
因此,在中国历史上的许多政治制度变迁中,封建制度得以继续存在,甚至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另外,经济因素也对封建社会的延续起到了重要作用。
封建社会中的土地制度和农业经济是相互依存的。
农民作为封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通过向地主上交租税等形式为封建制度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经济支撑。
土地的私有和经济资源的集中也使得封建制度能够延续下去。
同时,封建制度也为经济体制提供了一定的稳定性和秩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最后,封建制度的延续还与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密切相关。
封建制度强调等级和秩序,为中国社会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
这种稳定和秩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因此,在中国封建社会延续的过程中,稳定和和谐成为重要的驱动力和基础。
总而言之,中国封建社会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原因是复杂而多样的,包括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共同促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延续。
在封建制度的延续中,中国社会也经历了许多变革和发展,不同时期和社会条件下封建制度的性质也有所不同。
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之演变
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之演变篇一: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发展和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古代继承制度主要分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两种。
身份继承也叫宗祧继承,宗祧权是家族祭祀活动的主持权,宗祧继承也就是家长权的继承,中国古代身份继承的基本原则为长门长孙制。
关于财产继承,先秦时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采取世袭制继承财产,而非分配制度,到了汉代以后,法律则有了明确规定,财产继承采用诸子均分制,这里的诸子不仅只有嫡子、庶子,还包括非婚生子等,也就是说,只要是其子嗣,就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力。
诸子均分制度下的许多派生原则,例如,未婚子娶妻的财产会做适当预留,未婚子因此会多分得部分财产。
在室女的嫁妆也要有所保留。
归宗女娘家若再无其他男性继承人,则有权继承娘家财产,否则归宗女无权继承,归宗女住在娘家,其生活由其兄弟承担。
此外,古代法律允许代位继承,某一继承人不在了,他应得的财产则由他的继承人代位继承,还有一个立继子的问题,所立继子必须是同宗同姓相应辈分的人,不得立异姓为继子,立异姓为子孙为后嗣则收为养子,养子和继子同样有权继承财产,但区别是,养子不得参加收养人祖先的祭祀活动。
上述继承方式多数都是法定继承,跟现在法律相似,除了法定继承,古代继承制度还有指定继承、遗嘱继承,且指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古老国家,根据考古发现,早在公元前21世纪就开始形成了相对统一的部落国家形态,继而揭开了中国法律历史的帷幕,中华民族充满智慧和创造力的文明传统造就了独特的法治文明。
早在夏朝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父死子继”的身份继承制度,商朝前期实行的是“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后期则实行的是“父死子继”制度。
周代吸取了夏商两朝身份继承制度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又有了自己独特的创新,周朝实行的身份继承制度是,以“父死子继”为主,间有“兄终弟及”。
而且在西周时期就已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度。
嫡长子就是正妻所生的长子,妾所生子则为庶子,嫡庶有别,体现了中国古代身份继承制度的森严。
古代中国文明的历史溯源与传承
古代中国文明的历史溯源与传承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源远流长的文明传统。
古代中国文明的历史溯源可以追溯到约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这个时期的中国已经开始出现了最早的文字和文化痕迹。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文明逐渐发展成为独特而丰富的文化遗产,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古代中国文明的历史溯源中,最著名的就是黄河流域的文明起源。
黄河是中国的母亲河流,其河谷地区孕育了众多的古代文明。
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流域的居民开始使用文字,开启了中国文字的漫长历程。
这些最早的文字刻在甲骨上,被称为“甲骨文”,它们不仅记录了当时的政治、社会和宗教事务,也为后世的文字发展奠定了基础。
古代中国文明的传承离不开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努力。
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哲学思想和艺术形式都为后世所传承和发扬。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注重教育,开设了许多的学校和书院,培养了一大批的文化人才。
这些人才通过著述、讲学等方式传承了中国的文化精髓,为后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
古代中国文明的传承还体现在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中。
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思想流派之一,强调仁爱、孝道、礼节等价值观念。
这些价值观念在中国历史上深入人心,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
即使在现代社会,这些价值观念仍然对中国人民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此外,中国的文学、艺术和科技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传承。
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流传至今,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
从《诗经》到唐诗宋词,再到现代的小说和戏剧,中国文学一直以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深刻的思想内涵吸引着世人。
中国的传统艺术形式如京剧、丝绸、瓷器等也为世界所瞩目,成为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象征。
古代中国文明的历史溯源与传承是一个充满魅力和独特性的过程。
通过对古代文明的研究和传承,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欣赏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为当代社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
同时,这也是我们应该珍视和传承的宝贵财富,为子孙后代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总而言之,古代中国文明的历史溯源与传承是一个千百年来持续发展的过程。
中国古代封建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中国古代封建制度的演变与发展中国古代封建制度是中华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长达两千多年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都经历了深刻的变化和发展。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中国古代封建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一、原始社会中国封建制度最早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
在原始社会里,人们生活在一个采集、狩猎和渔业为主的社会中,因此他们是自给自足的。
在这个阶段,没有私有制,人们所拥有的物品都是公有财产,因为大家都生活在一起,共同分配资源和财产。
二、奴隶社会随着农业的兴起,中国社会逐渐进入了奴隶社会。
奴隶社会时期的中国,逐渐形成了以地主阶级、农民阶级和奴隶阶级为主要阶级的社会结构。
奴隶阶级是最底层的阶级,在这个阶级中,人们是被奴役的,他们要完全听从地主的命令和安排。
而地主阶级则是最高层的阶级,他们拥有土地,掌握了经济和政治的大权。
三、封建社会经过了漫长的奴隶社会时期,中国社会逐渐进入了封建社会时期。
在这个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逐渐形成了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官僚阶级为中枢,地主阶级与自由民阶级为重要组成的社会结构。
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封建社会时期,土地成为世袭的财产,地主阶级拥有土地,而田猎因为失去了土地,也就没有了经济基础和政治地位。
官僚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中枢,封建等级制度也开始形成。
在这个制度下,皇帝为最高贵族,土地贵族为次等贵族,而百姓则只能生活在封建等级制度的底层。
四、资本主义社会随着中国社会的逐渐进步,中国逐渐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
在这个社会里,自由民与地主阶级同样拥有私有财产的权利,他们也拥有了自己的产权。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的地位和社会地位都取决于他们的个人财产和贡献。
总体而言,封建制度的演变与发展代表了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
虽然这个时期中也出现了一些负面的现象,如官僚主义和人民贫困等,但中国封建社会也留下了许多鲜活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思想成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社会传承制度渊源追溯与历史演变作者:王跃生来源:《人民论坛》2014年第05期男系传承是近代之前中国家庭血缘关系延续和传承的基本模式,无论皇族、官宦之家还是普通百姓均遵循这一传承之制。
近代以来,皇权被废除后,经历民国和解放以来的法律和政策推动,男系传承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
就当代而言,在男女平等原则之下,制度上的男系传承失去了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但在民间社会,惯习对其仍有一定维护作用,并影响着民众实践。
传统男系传承的原则和表现中国男系传承的基本原则,是以维护男系血缘代际延续、由男性血缘后嗣获得相应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保持姓氏等男系符号的一种制度。
作为建立在儿子传承基础上的制度,无子之家则可能出现传承中断。
传统时代,为避免这种局面发生,法律和民间惯习中形成了在男系血缘近亲昭穆相当者中“立嗣”的规则。
女儿在这一传承系列中没有位置。
男系传承的基本形式。
男系传承制度有一些外在表现,成为这种传承的标识和符号。
其外在形式是男系传承原则的体现,这些形式本身也是规则的产物。
它包括:婚姻实行男娶女嫁;子女随父姓,妻冠夫姓;妻、子居住依附男系;家庭成员死亡后葬于男系家族墓地;只有同姓男系有血缘关系成员及其配偶被登录于家谱世系中。
男系传承的基本功能。
男系传承的功能实际是男系成员在传承过程中所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它是男系传承维系下去的条件和动力。
其功能为:养老由儿子、孙子等男系成员负担;家庭成员死亡后的丧葬由男性成员承办;家庭财产以儿子继承为主;祭祀是男性后裔的义务。
可以说,传统社会中男系传承是由原则、功能和形式组成的制度体系。
民国时期男系传承的矫正与保留近代以来,一些新的政治力量宣扬男女平等观念。
随着帝制被推翻,制度对男性传承的维系逐渐削弱,并形诸法律之中。
但民国时期尚处于新旧做法交替之中。
清末《大清民律草案》吸收了西方民法中的内容,但它尚未贯彻,清朝即告灭亡。
民国初年,新的民法并未制订出来,北洋政府以《大清民律草案》为基础进行修订,于1925年形成《民国民律草案》。
该草案对当时的民间惯习予以吸收,对社会发展趋向和要求考虑不够,因而它是一部具有现代法律形式但传统意识浓厚的法律。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完成了对《民法》的制定。
这里我想通过这两部法律对民国时期法律中的男系传承规则的继承及其变化进行分析。
立嗣—男系传承原则的维护和削弱。
立嫡、立嗣是男系传承的一个重要原则。
它的保留与否是男系传承维持与弱化的显性指标。
1925年制定的《民国民律草案》具有现代法律形式,但观念较为传统。
它对当时民间惯习有较多迎合。
这一法律既维护传统的立嗣原则,又在某一方面做出调整。
其突出之处是外亲之子和妻亲之子被纳入立嗣候选者范畴。
而在传统立嗣中,这属于立异姓之子为嗣,是法律和多数家规所禁止的。
1929年《民法》已无过继、立嗣方面的任何条款,表明这一历史传统在法律上已经被终止。
这是对男系传承原则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削弱。
男系传承内容的变动。
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履行的性别差异在1929年《民法》中被消除。
实际生活中,多数妻子同丈夫父母同住,所以《民法》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互相具有扶养义务者,除“直系血亲相互间”外,“夫妻之一方与他方之父母同居着,其相互间”;财产继承。
关于子女的财产继承权,1925年,《民国民律草案》第一千三百七十二条规定:遗产继承人有数人时,不论嫡子、庶子,均按人数平分。
私生子依子量与半分。
1929年《民法》中,无论儿子、女儿均为直系卑属,拥有相同继承权。
关于妻子的财产继承权。
1925年《民国民律草案》第一千三百三十八条: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在立继以前,得代应继之人,承其夫分,管理财产。
这一规定与传统法律一致。
1929年《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配偶有互相继承遗产之权,限定条件消失。
综上所述,民国法律男系传承的基本原则实现了从维系到废除的转变,标志是1925年《民国民律草案》设立立嗣专项条款,1929年《民法》对立嗣不做规定,实际是不再承认立嗣的合法性。
在男系传承功能上实现了男女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的平等。
而对祭祀等功能不作规定。
男系传承形式维系和消除。
姓氏符号。
子女:1929年《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子女从父姓,赘夫之子女从母姓。
但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子女姓氏是传承方式和符号的显性标识,体现了向哪一系“靠”的特征。
这一民法明确规定子女从父姓,表明男系传承的主导性仍被法律承认。
赘夫之子从母姓,实际是从女方父亲之姓(或子女外祖父之姓)。
这一法律也有弹性之处,即遵从当事人自己约定。
妻冠夫姓。
1925年《民国民律草案》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妻于本姓之上冠称夫家之姓,并取得与夫同一身份待遇。
1929年《民法》第一千条: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
对妻冠夫姓,民国两项法律均保留传统做法,显示出婚姻形式与姓氏的一致性。
居住形式。
在男娶女嫁模式下,妻从夫居是主要的居住形式,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也以从父居为主。
传统法律对此并未另作规定。
民国法律则将这一点作了明确表达。
民国法律仍然维持男娶女嫁模式和从夫、从父居规制。
男系载体。
1925年《民国民律草案》第一千零六十八条:凡由一家分为数家者,各家得联合编一家谱。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凡由一家分为数家者,各家得联合设立支祠或宗祠。
而在1929年民法则对此不作规定。
可见,民国法律在男系传承形式上,如子女、妻子姓氏、居住方式、男娶女嫁婚姻形式上等维系了传统。
但应该承认,民国1929年的法律对男系传承已经形成基本矫正,如废除无子者立嗣做法,确立男女财产继承权平等规则,这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当时民众的家庭实践活动多遵循传统做法,新法律的影响是有限的,尤其在广大农村。
解放后男系传承法规全面矫正下的民众实践解放后,新中国的法律和政策具有推动男女双系传承的指向,即儿子与女儿均可成为家庭功能和形式的传承之人。
那么,这一制度在民间社会与民众实践是契合,还是背离?男系传承原则在乡村仍有表现,但立嗣制度失去存在空间;城市男系传承原则明显弱化。
其表现为,过继、立嗣这一男系同姓血缘近亲认同规则被改变。
无子家庭的过继、立嗣行为失去法律支持。
但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重视血缘关系、具有过继形式的做法即收养近亲之子在民间社会仍然存在。
随着生育数量减少,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推行之后,收养血亲之子的做法大大减少。
男系传承功能整体弱化,且范围缩小,仍被保持下来的做法有城乡之别。
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市老年父母对子女的赡养依赖降低,照料承担呈现多元局面。
但是,在农村,功能性男系传承的基本内容得到保留,即从赡养角度看,儿女双全的家庭,老年父母生活不能自理时,父母依附照料的对象以儿子为首选。
当代家庭财产的继承仍具有明显的城乡分野。
农村儿女双全家庭,嫁出去的女儿获得一份嫁妆,对父母的基本产业不具有继承权。
城市则出现两种行为并存的局面:一种为以儿子继承为主、女儿继承为辅;另一种为子女平等继承。
当然,无论城乡,一旦诉诸法律,女儿的平等继承权会得到维护。
男系传承的形式多数被保存下来,表现为:一方面,男娶女嫁、从夫居婚仍居主导地位,农村尤其如此。
客观上,在乡土社会、父母承担主要婚姻花费的环境中,男娶女嫁的婚姻形式将难以得到根本改变。
它需要两个因素的改变,一是当事者从乡土社会中彻底脱离;一是男女自己积攒和负担婚姻费用,并在婚后形成独立生活单位。
另一方面,子女姓氏、籍贯仍从父。
整体而言,无论城乡,姓氏符号随父姓的习惯并未改变;子女的籍贯登记也多随父亲籍贯。
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变为一种文化现象,并不被多数人视为男女不平等的表现。
综上,传统时代男系传承受到法律、政策、宗规族训和民间惯习的全面维护;而在民国时期,特别是1929年后,法律、政策对男系传承的维系力度降低,但宗规族训和民间惯习依然在起作用,不过其作用方向并非均为维系,起削弱作用的规则也已产生;解放以后,宗规族训失去发挥作用的基础,民间惯习更多地在乡土社会形成男系传承氛围,法律则具有推动双系传承的功能,政策对男系传承的削弱之大超过以往任何时期。
问题及其改进就目前中国社会而言,男系传承行为在法律上已经失去维护力量,而在民间社会很大程度上仍保持着。
它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
如在农村,由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滞后,当代男系传承形式与诸多男系传承功能并未脱离联系。
一些地区仍有较强的男孩偏好。
因而,推动变革,将男系传承的负面影响进一步降低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对作为女儿、妻子等身份的女性在家庭中应享有的权益应坚决维护;对与法律相抵触的惯习及所引起的纠纷,以法律作为基本处断原则。
淡化婚姻中的“男娶女嫁”意识,强调男女“婚姻”观念;矫正婚姻缔结中的歧视性做法和用语。
强调子女,而不是儿子在父母赡养、照料和财产继承中的义务和权利;已婚者应有对双方父母履行照料义务的意识。
对子女从父姓还是从母姓,家庭、社会应形成宽容对待的氛围,夫妻能理性对待。
中国当代正处于空前的社会转型中,这为传统男系传承行为和观念的根本矫正提供了契机。
当然,它还需相关法律和制度加以引导。
责编/王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