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租车辆及服务协作单位管理规定
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最新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很是头疼的,制度是维护公正、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假如喜爱可以共享给身边的伴侣喔!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1】一、停车场必需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平安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需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需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需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便利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修理、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
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需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需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需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需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全部车辆必需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
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需建立严格财务制度。
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2】为加强夜间停车管理,维护本院停车场秩序,禁止车辆乱停乱放,预防车辆被盗被损等状况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加强夜间停车管理,禁止在停车线以外停放各种车辆,支配专人负责夜间停车状况。
2、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承包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培训等人员的管理,明确相关方的责任,规避基建技改、大中修、设备设施采购、维护等协作过程的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在公司所属区域内进行工作、活动的相关方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名词解释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相关合同内容所确认,进行基建施工,设备安装、维修,总包、区域承包、产品配套供货、物流服务,环保、绿化工程,后勤服务等各类承包商及各种商业业务接洽、参观培训等外来协作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各相关方主管部门:指对基建施工、设备安装及检维修、物流运输、产品配套供货及其他外来人员等相关方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部门。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生产技术科根据业务职能划分,对入场进行施工、安装、检维修、环保等作业的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上述相关方进行综合管理,并对其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方合格施工方目录。
第五条材料科是物资、物料采购相关方及物流运输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上述相关方进行综合管理,并对其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方合格供方目录。
第六条办公室是绿化工程,后勤服务的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上述相关方进行综合管理。
第七条对于参加培训、入场参观人员及临时外用工等相关方的管理,由接待或用人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科对相关方及各相关方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相关方职责(一)相关方负有与公司相关业务内容的安全主体责任。
(二)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管理制度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三)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合格供方目录与准入第十条各相关方主管部门要在日常工作过程中,逐步建立合格供方目录,合格供方目录须经各相关部门会签核定。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24修订)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2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 号《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29日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24年5月2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客运第三节货运第三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章道路运输安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乘)客运输(以下称客运)和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称货运)等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从事客运经营提供校车服务的,还应当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前款所称客运,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含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7•【字号】呼政办发〔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呼伦贝尔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1年8月6日市政府2021年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8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三章网约车车辆第四章网约车驾驶员第五章网约车经营行为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呼伦贝尔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租赁员工车辆协议书(实用7篇)合同屋

租赁员工车辆协议书(实用7篇)合同屋租赁员工车辆协议书第1篇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甲方将____牌车____辆,车牌号码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个月。
第二条:租金每月租金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第三条: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车辆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
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6、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补充条款1、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员工车辆协议书第2篇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
重庆网约车管理细则

2016重庆网约车管理细则网约车是现代出行的一种方式,但由于行业年轻,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和落实。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重庆网约车管理,请阅读,上站,发现学习。
2016重庆网约车管理细则重庆9日发布《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征求稿)》,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2016重庆网约车管理细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重庆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允许外地人本地车。
重庆9日发布《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主城区网约车辆必须为“本地户籍”,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可以另行制定标准,而网约车驾驶员可为外地人。
该征求意见稿,网约车驾驶员应当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驾驶员需有3年以上驾龄,且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此外,还要求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为7座以下乘用车。
车辆排量在1.6T(大于1550毫升)或2.0L(大于1950毫升)以上,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mm,新能源车辆、混合动力车辆发动机功率不低于90KW。
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可以另行制定本地标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附: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原则要求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21年)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1.25•【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159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59号)《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1月25日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0年12月1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月21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或调整部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6年7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3年9月25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9月29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11月25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第二节出租汽车客运第三节货运经营第三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一节道路运输站(场)第二节机动车维修第三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四节汽车租赁经营第四章道路运输共同规定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篇: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体要求,规范公司公务车辆运行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最新规定;(二)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仅用于企业经营,企业负责人及高层管理人员均不配备专车;(三)厉行节约,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三、管理责任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四、管理方式(一)公务车购置:1、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
2、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
3、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公司应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
(二)公务车租赁:1、公司公务车租赁仅限于自有公务车无法满足业务需要或于外地开展的业务自有公务车使用成本高于当地租赁成本时。
/ 22、所有租赁车辆均签订公司《车辆租赁协议书》或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租车公司提供的制式租车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照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评审及审批程序;经审批生效的车辆租赁合同送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车辆租赁费用标准按照日租金(含燃油费、司机劳务费,不含路桥费、司机餐费及开票税费等)轿车(排气量1.8升及以下)不高于500元,货车(载重量3.5吨及以下)不高于600元,商务车(排气量3.0升及以下,载客量7人及以下)不高于1200元执行。
(三)公务车使用及保养维修1、依据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对承包、承租、受托管单位等相关方以及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对承包、承租、受托管单位等相关方以及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承包、承租和受托管单位是指在工程建设、土地租赁和财产管理等方面,由某个单位或个人承担管理、使用和保管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这些相关方以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些相关方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承包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负有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职权和处罚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承包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安全检查与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的机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规范。
4.安全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安全信息,如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安全通知等,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5.事故处理与报告: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并督促承包单位改正问题、防止再次发生。
二、承租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动态安全评估:定期对承租土地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2.安全设施建设:在承租土地上建立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围墙、防护网等,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人员安全培训:为承租单位员工提供安全培训,培养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协作配合机制:与承包单位建立紧密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维护土地租赁期间的安全。
5.安全巡查与监督: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安全监督机制,确保承租单位按规定操作。
三、受托管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财产安全保护:对受托管理的财产,建立严格的保护制度,确保不受损失或盗窃。
2.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防盗和防火设施,确保受托财产的安全。
4.清理消杀措施:对受托财产的清理、消杀工作进行规范,避免传染病的传播。
5.安全监督与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安全档案。
四、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入场安检:对外来工程施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人员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强化对业务外包队伍的管控与方法
强化对业务外包队伍的管控与方法摘要:随着油田发展和改革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减员增产已经成油田企业发展的主旋律。
业务整体外包市场化运作模式作为油田企业改革过程中重点推出的一项基本策略,经过多年运用实践,已趋于成熟,且不可逆转。
但在现实业务外包管理过程中,承揽外包公司人员管理基础薄弱、人员素质能力不适应要求、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标准的现象时有发生。
加强外包队伍管理,提升外包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安全、可控、持续发展和两降两提升(企业安全风险和投入成本下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是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关键词:业务外包无差别化队伍管理一、业务外包队伍现状(一)人员招聘难1.利益因素。
2.环境因素。
3.工作性质。
4.无技术含低。
(二)队伍管理难1.管理人才欠缺。
2.综合素质不高。
3.员工队伍不稳。
4.员工本土化。
(三)业务培训不够1.培训难大。
开展培训积极性不高,针对性不强,往往只存在于形式上的学习和认知,不能有效的贯穿到实际的工作任务中,培训效果不佳。
2.人员流动大。
福利待遇、工作性质、生活环境、管理等众多因素导致油田外包业务人员更换率较高,个别外包公司年流失率在100%以上。
(四)设施配备不全1.基础设施差。
由于承包性质所决定,承包队伍居住房屋、配套设施大部为临时租用,设施简陋,配套不全。
2.物资配备少。
后勤保障没有及时跟上,人员生活用品,劳保用品等发放不及时。
3.配属车辆差。
外包公司为节约成本,采购车辆价格相对偏底,动力性、安全性相对不足,司机队伍管理跟不上,车辆服务较差。
二、无差别化管理应用(一)健全管理制度以现有的管理制度为基础,针对业务外包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业务外包承包商管理制度》和《业务外包承包商考核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
编制《外包业务工作标准》和《外包业务考核细则》,使业务外包队伍在日常工作中,清楚和明白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为衡量服务效果和实行量化考核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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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租车辆及服务协作单位管理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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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租车辆及服务协作单位管理规定
为全面提升公务用车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外租车辆运行过程管
理,规范服务协作单位服务行为,经研究,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外租车辆及服务协作单位资质条件
1.公司制企业,具备较高的社会信誉;
2.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车辆;
3.自愿与公车管理中心签订承诺书,切实履行服务承诺;
4.接受并服从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二、服务及管理要求
1.优质服务严格按照调度中心及各用车单位要求,准时准点提供服
务,不延误,不拖拉,不擅自改变车型、行车路线及行车时间。
2.安全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行驶,不危险驾车,不私带
其他乘员,不派有安全隐患车辆,不派证照不全车辆,保证行车安全,
承担行车安全责任。
3.整洁卫生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随车驾驶员举止大方,穿着
得体,不派脏乱车辆,不派破旧车辆。
4.文明驾驶坚持定人定车,随车驾驶员身体健康,技术精良,服务
细致,具有良好的修养和素质。不为难乘车人,不向用车单位提无理要
求。如在一个季度内出现两次以上服务质量投诉,则取消服务协作关系。
5.车辆自有所有服务协作单位所派车辆必须为公司自有车辆,不得
外借其他公司车辆,更不得调派社会私人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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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中心规定,认真、全面、正确填
写“派车收费结算单”。一时间准确:及时发车,适度提前到达,候车
时间准确。二里程准确:起讫里程衔接准确,收费里程准确。三计费规
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重复收费,不抬高标准,每张结算单必须由
乘车人(或使用人)签字。如发现里程不准,收费偏高,多报候车时间
等现象,经查实,对公司负责人提出警告,并取消此趟出车费用。如在
一个季度内出现两次以上人为结算错误,则取消服务协作关系。
7.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市车改办出台的“公务活动用车结算办法”,
规范轿车、商务车、面包车及中客服务费用结算。此外,按交通部门规
定标准,在境内服务时,20-39座考斯特统一执行“公务活动用车结算
办法”中明确的中客收费标准。出境服务则采取“一趟一议”模式,由
服务协作单位根据用车单位明确的行驶路线、用车时间及服务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向公车管理中心调度室提交的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报
价单,经公车管理中心审核确认,最终由报价最低的单位出车,其最低
报价即为此趟公务用车结算标准。大客车服务费用结算同样采取“一趟
一议”模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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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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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