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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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_法律规定(3篇)

行政法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为以及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系。

行政法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国家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行政法的定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是指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具有以下特点:1. 涉及面广:行政法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

2. 权力与义务并存:行政法既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权,也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3. 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行政法既规定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规定了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程序。

4.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行政法具有强制性,违反行政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制裁。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平等地对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因身份、地位、财产等因素而歧视。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 行政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明确职权范围,做到权责统一。

4. 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5.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进行,确保程序正当。

四、行政法的主要内容1. 行政机关组织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组织结构、领导体制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2.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审查、决定的法律规范。

3.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规范。

4.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的分类

行政法的分类

行政法的分类
行政法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这一分类是以行政法所调整的事项范围和领域的大小为标准划分的。

一般行政法是指涉及多个行政领域或较大范围的行政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别行政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特定行政事项或特定行政领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这一分类是以行政法规范性质的不同为标准划分的。

实体行政法是指规定当事人的地位、资格、权能等实体内容的行政法规范的总称。

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这一分类是以行政法规范的作用为标准划分的。

行政组织法是指关于行政组织的设置、编制、职权和职责、活动原则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作用是解决国家行政权的设定和配置问题;行政行为法是调整行政组织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作用是规范国家行政权的运用;行政救济法是对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当行为进行监督和补救的法律规范,其作用是对国家行政权的控制。

行政法

行政法

●名词解释:⏹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立法权:所谓行政立法权,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政主体有制定和发布征法规、行政规章的权力。

⏹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的优先条件,即行政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同一范围相遇时,行政权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

⏹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事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10、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如罚款)处罚。

⏹11、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12、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物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在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13、“参照”规章: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司法审查时对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章参酌、鉴定之后,决定是否依照。

●简答:⏹我国行政法的渊源: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所有立法的依据。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行政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主要涉及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权力范围、行政行为及其相关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作为公法的一部分,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本文将就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进行详细阐述。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在于行政行为的规范,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而设立的。

行政法通过法律规范,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进行限制和规范,以确保行政机关的行为不违背法律,不侵犯公民权益。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合法原则、足够理由原则等,通过这些原则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事。

行政法在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权范围,确保了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保障了政府的权力行使不越权。

行政法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的决策、行政指导、行政许可等行为进行了规范,防止了滥用行政权力和任意扩张。

行政法的规定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让公民知道自己在何时何地能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行政法还规范了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管理方式,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行政法还规定了行政争议的解决机制和程序,保障了公民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抗辩和救济的权利。

行政法的作用不仅限于国内,在国际关系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行政法规定了国家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之间的行政行为规范,维护了国家的领土主权和国家形象,促进了国际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行政法在国际合作中也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合理规划、公正决策和有效管理,促进了各国之间的互利共赢,推动了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发展。

总之,行政法作为一门法学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国家和国际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通过行政法的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得到有效约束和规范,公民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国家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行政法法条

行政法法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行政法简答题

行政法简答题

四、简答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2、简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答:1、制裁的性质不同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4、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答:1、性质不同2、目的不同、3、原则不同5、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6、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7、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答: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2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3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8、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答: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9、行政职权的特征是什么?答: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10、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特征?答: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

11、简述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

答: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12、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有哪些?答: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

13、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答: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14、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答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法也规定,被授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授权的组织作被告应诉。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很全)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很全)行政法学名词解释行政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行政法规范和行政法律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下面将对行政法学中常用的名词进行详细解释。

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律的规定,对特定对象产生的具体的、特定的行动。

行政行为包含了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许可、核准等,具有单方面的强制性和相对稳定性。

1. 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目标而发出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行政指令。

行政命令具有一定的行政程序,并且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2. 行政决定: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为解决特定行政案件而作出的具体决定。

行政决定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的一种特殊管理行为,具有特殊的权限性和自由性。

二、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廉洁性进行监督的活动。

行政监察的目的是保证行政权力的合法正当行使,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

1. 行政法规范:行政法规范是行政机关为具体事项制定的具有一般性规范效力的法律,其制定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律授权。

2. 行政程序规则:行政程序规则是指行政机关为行使行政职权所制定的程序性规则,包括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等。

3. 行政契约:行政契约是行政机关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合同性质的行政法律行为,涉及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三、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是指行政法学中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行政法律制度包括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1. 行政机关组织机构:行政机关组织机构是指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职能而设立的各级组织单位,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等。

2. 行政程序法规:行政程序法规是针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程序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3. 行政责任制度:行政责任制度是为规范行政机关行为和维护行政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行政法名词解释

1.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基本原则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指体现行政法的根本价值,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救济的各个环节之中。

3.越权无效原则:要求行政行为要符合议会制定法所赋予的权限,超越管辖权,不履行法定义务,滥用权力等违法行为是无效的。

4.自然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时,应听取对方的意见,以保障相对人的防御权利。

5.依法行政原则:又可称为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

6.法律有位原则:亦即消极意义的依法行政原则,是指处于优越于行政活动的地位,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7.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8.行政立法:指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9.法律保留原则:指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等事项方面,只有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

1.行政合理原则:是行政法的又一基本原则。

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必须做到客观,适度,符合人类理性,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

2.平等原则:是强调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应当拥有平等的行政法地位,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当给予相对人平等的对待。

3.比例原则:是强调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当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全面权衡,采取对相对人权益造成限制或损害最小的行政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4.妥当性原则:又称适当性原则或适应性原则,是指行使自由裁量权所采取的手段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的达成。

5必要性原则:又称最小损害原则,不可替代原则或最温和的手段原则,是指在有多种能同样达成行政目的的手段可供选择时,行政主体应选择采取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手段,即手段的选择以打到目的为限。

6均衡原则:又可称为侠义比例原则,法益相称性原则等,是指行政主体为达成行政目的所采取的手段,不能给相对人权益带来超过行政目的的价值侵害,即行政手段对相对人权益的损害必须小于该行政目的所实现的社会公共利益,不能超过这一限度。

行政法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 务员、行政相对人和监督主体。
(1)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 名义行使行政权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 责任的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 (2)行政相对人 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 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个人就是行 政相对人。
科。此二人是该科的两位刑警张某和熊某。张某和熊某要商
某交代刚才路过浴池时干了什么事。商某由于没有做什么 事,便无从回答。张某和熊某对商某施以威胁,熊某还打了
商某的头。无奈之下,商某说:“你们能否提示一下我究竟
干了什么事。”张某和熊某说:“你刚才路过浴池的时候, 偷看女同志洗澡。”商某没有承认,张某和熊某看商某不承 认,便说:“你态度还不老实,得来点硬的。”张某和熊某 又对商某拳脚相加。最后,在张某和熊某的威逼下,商某依 此二人的授意,写了一个交代材料,承认有偷看女同志洗澡 行为。张某和熊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决对商 某行政拘留7天。 事后商某自觉冤枉,提起行政诉讼。后经查商某根本没 有偷看女同志洗澡的行为,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科长周某 与商某有个人恩怨,为了报私仇便让该科的张某和熊某对商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 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与行政法
(一)行政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在其活动过程 中所进行的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 动。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及答案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以下哪项关于行政行为的说法是正确的?A.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命令和措施B. 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指导行为C. 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D. 行政行为可以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作出【答案】A【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命令和措施,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行政指导行为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

行政行为自送达给相对人时生效,而非作出之日起生效。

行政行为必须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不能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作出。

二、多项选择题2. 以下哪些属于我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A. 查封、扣押B. 没收违法所得C. 强制拘留D. 强制隔离【答案】ABD【解析】我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强制拘留、强制隔离、强制戒毒、强制医疗等。

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三、不定项选择题3.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活动B.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C.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是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D. 行政诉讼的判决可以包括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答案】ACD【解析】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活动。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原告可以是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的判决可以包括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

四、案例分析题4. 甲市乙区环保局因丙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丙公司不服,向甲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

甲市环保局维持了乙区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丙公司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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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秩序行政:指旨在防范和消除公共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的行政活动.给付行政:指积极的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各种服务、保障,以增进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为目的的行政活动。

法律保留原则: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授权,行政机关不得采取相应的行为。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违背、相抵触。

信赖保护原则:指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应当必要、适当,避免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职权行政主体:根据宪法或行政组织法所授予的行政管理职权而具有的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授权行政主体:根据单行法律、法规所授予某项或某些行政管理权力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行政处分: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做出的不以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仅以发生某种事实效果为目的的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多阶段行政处理:指需要其他行政主体参与的行政行为。

第三人效力行政处理:指同时具有有利和不利的效果但这两种效果分别对相对人和第三人发生。

有附款的行政处理:指基于附加在行政主体内容之上的一个相对独立的意思表示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指行政主体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处理。

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给予有效的制裁。

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救济:指国家有权机关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和。

简答行政诉讼法中举证责任的分配答:行政诉讼法举证责任指由法律预先规定的、在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提供不出证明相应事实情况的证据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

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主要由被诉的行政主体承担,原告承担部分举证责任。

1.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而原告对次并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如果被告提出了相关的证据,原告为反驳被告的证据,提出相关的证据是必要的。

(有利于维护原告一方诉权之保护。

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的举证优势。

有利于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2.原告应对诉讼成立要件的部分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起诉条件包含四项,一是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要证明自己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利益关系,而且要证明自己符合该利益关系涉及的主体资格;二是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明确指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谁,并提出证据;三是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要明确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起诉时不符合这两项要求,人民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3.有关特殊事项的举证责任分配。

一是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

原告应提出其首次提出申请的证明,被告承担两项举证责任: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被告因登记制度不完备,致使原告无法举证的。

二是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三是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提供证据。

行政复议程序的基本原则答: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指由法律所规定、对行政复议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政复议机关和所有行政复议参加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一)合法原则指行政复议机关以及行政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现行法律的规定。

对行政机关而言做到三合法: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二)公正原则是行政法中普遍适用的原则,在复议活动中要求复议机关在行使复议权时应公正地对待复议双方当事人,不能有所偏袒。

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复议制度真正取信于民,发挥其监督与救济作用。

(三)公开原则,复议过程的公开是保证裁决公正的重要因素。

所谓公开是指行政复议活动应当公开进行,增强公众对复议的信任度。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四)及时原则,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一种方式,必须遵循及时原则,主要体现在:受理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审理工作应当及时、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及时、对当事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情况应当及时处理等。

该原则是行政要率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保护相对人的权利,防止复议机关违法不作为的客观要求。

(五)便民原则指行政复议应当尽量为复议当事人,特别是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使相对人更加节约成本,更加充分地行使复议申请权。

行政复议的基本特征答: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由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依法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特征(一)行政复议是依当事人申请而启动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由具有法定行政复议职权的行政机关受理。

(三)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其中附带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规范性文件,部审查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四)行政复议是性质上行政性与程序上司法性的统一。

体现了行政复议在行政系统内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五)行政复议以合法性与适当性为审查标准。

合法性主要包括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内容、依据以及程序等是否合法;适当性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适当,审查在法定权限内或法定幅度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客观公正、恰当其分。

(六)行政复议的审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

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如调查情况、听取意见。

行政处理违法的后果答: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政处理,若在权限、内容、程序或形式等任何一个方面不符合其作出时的法律事实和事实状况,将构成一个违法的行政处理。

所谓行政处理违法的后果,即在实体上对于一个违法行政处理应该如何处置的问题。

通常根据违法的明显程度和严重程度,针对不同的违法行政处理,规定了三种轻重不同的后果。

一无效指存在重大明显违法瑕疵,依法自始、绝对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无论过多长时间,当事人和厉害关系人都可请求无效。

二可补正指虽然违法,但由于违法瑕疵明显轻微,因而可以于一定期限内补正且经补正后即变得完全合法和确定有效的行政处理。

三可撤销指行政处理存在既非明显重大又非明显轻微的一般违法瑕疵,因而可于一定期间内请求撤销,从而使其自始丧失法律效力。

辨析行政处理的废止和撤销答:行政处理撤销是因为行政处理违法所致,根据行政处理违法的不同情况,撤销可以使行政处理的效力自撤销之日起终止,但通常情况下自作出之日起即失去效力。

废止则是因为形势或法律、政策的变化,原合法、适当的行政处理已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因此行政主体终止其继续发生效力。

废止行政处理的效力是自废止之日起,因此不同于行政处理的撤销和无效。

撤销的条件一是一般违法,即合法要件的缺失。

二是明显不适当,即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明显地不合理。

撤销的后果一是在程序法上,必须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监督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否定其法律效力。

二是在实体法上,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之前一直有效,当事人应当受其拘束。

自撤销之日时效。

废止的条件一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变更。

二是依据的客观事实发生重大变化或已经不存在。

废止的后果一是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废止之前仍然有效。

二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如果是依据情势变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废该而引起的,若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失,行政主体应对其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比例原则的含义和基本内容答:指行政权力在干预公民权利时,即使有法律依据,仍然必须在损害公民权利最小的范围内实施,即行政目的与行政手段之间应有适当的比例关系。

内容包括:(1)适合性原则,手段须有助于目的的达成。

(2)必要性原则,应于所有能达成目的的手段中,选择对相对人损害最小的。

(3)均衡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手段对相对人所造成的损害,不得与欲实现的公共利益显失均衡。

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与适用条件答:行政权力的行使应考虑和保护人民正当合理的信赖。

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如果撤销,必须补偿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

适用条件(1)须有信赖基础:行政行为客观上存在并已生效(2)须有信赖表现:比如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已据此安排自己的生活或对有关财产作了处分。

(3)须信赖值得保护:相对人诚实、正当且已考虑了公共利益。

现代国家行政的基本特征答:(一)公益性,行政处理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公共事务,因此,应当以公共利益为其出发点和归属。

(二)执行性与形成性。

所谓执行性指行政机关的行为,无论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从根本上说,都属于对宪法和法律的执行。

由此导出另一个特性即“受法拘束性”,指行政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动,而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相抵触。

形成性指行政实际上是对国家和社会生活所进行的一种积极塑造和形成的活动。

由此导出另一个特性“裁量性”指行政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不与宪法和法律原则精神相抵触的前体下,仍享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和自主决定的权力。

(三)积极主动性,行政机关负有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的职责,自始就应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以便提高行政效率。

(四)受指令拘束性,在受宪法和法律的拘束以外,具体负责行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还应受到来自上级指令的拘束。

行政法的基本特征答:(一)内容广泛、性质复杂。

行政职能的多样性和行政权力的广泛性直接决定了行政法内容的广泛性,其涉及事务迥异,也决定了行政法规范的复杂性。

(二)层次多样、数量庞大。

由于授权立法盛行,使行政立法普遍存在,就使得行政法方面的法规范不仅层级多样化,在数量上显得相当庞大。

首先,就全国性行政法而言,不仅国务院可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个部门、委员会还可以制定规章;其次,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而言,其不仅有基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个别授权制定的,而且还有基于立法法的概括授权制定的,甚至有基于国务院的行政管理职权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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