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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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与投诉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与投诉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与投诉制度1.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第一条:当事人发生医疗纠纷,应当首先向医疗机构提出书面或口头投诉。

第二条:医疗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在调查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条:如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调解结果应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六条: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档案,对每起纠纷的投诉、调查、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2. 医疗纠纷投诉登记制度第一条: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登记处,负责接待和处理医疗纠纷投诉。

第二条:投诉登记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投诉进行登记、整理和归档。

第三条:投诉登记应包括投诉人信息、投诉时间、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

第四条:投诉登记信息应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投诉登记信息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医疗服务。

3.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第一条:调解人员由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

第二条:调解人员应具备医疗、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

第三条:调解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调解过程应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医疗纠纷调解员培训制度第一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第二条:培训内容包括医疗法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沟通技巧等。

第三条:调解员应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5. 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时限制度第一条:医疗机构应在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进行调查。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在调查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制度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制度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制度制度第一条总则一、为了规范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损害赔偿等争议。

第二条调解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自愿、和解的原则,尊重医患双方的意愿。

三、坚持迅速、高效的原则,及时化解医疗纠纷。

第三条调解组织一、成立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调解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医患双方代表组成。

三、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调解程序一、医患双方协商不成,自愿申请调解的,应当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二、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组成调解小组,确定调解时间、地点。

四、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工作,应当充分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五、调解小组应当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提出调解方案。

六、调解方案经医患双方同意后,制作调解协议书。

七、调解协议书经医患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调解协议一、调解协议应当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

二、调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及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

第六条调解协议的履行一、医患双方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调解期限一、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二、如遇特殊情况,经调解委员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长调解期限。

第八条调解费用一、调解委员会不收取医患双方的调解费用。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等。

第三条医疗纠纷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确保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

二、医疗纠纷预防第四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医疗法规,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务人员沟通能力,尊重患者知情权,及时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的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医疗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第九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报告。

第十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启动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纠纷事实,收集相关证据。

第十二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在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患者或其家属发出《医疗纠纷处理告知书》,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程序和时限。

第十三条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医疗纠纷处理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第十四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患者或其家属。

第十五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在复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患者或其家属发出《医疗纠纷处理复查告知书》,告知复查结果。

第十六条患者或其家属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医疗纠纷处理复查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诊所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制度

诊所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制度

诊所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制度
一、预防措施
明示医疗权责:
在患者接诊前,明确告知患者医疗过程、可能的风险和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充分了解医疗信息。

建立健全病历档案:
详细、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历信息,包括病史、诊断、治疗方案等,以确保医疗过程的透明度和责任的可追溯性。

规范医疗流程: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遵循规范操作,降低医疗风险。

强化沟通与交流:
加强医患双方之间的沟通,主动了解患者需求,及时回应患者关切,避免信息不畅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
设立医疗质量评估机制,对医疗服务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持续开展医护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与专业培训,提升医疗水平,强化患者沟通和解释能力。

二、处置程序
及时响应患者投诉:
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渠道,确保患者的投诉能够及时得到回应,提高患者满意度。

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会议:
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会议,制定改进措施,并向患者说明处理结果。

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设立专业的调解组织,对医患纠纷进行公正、中立的调解,协助双方达成和解。

法律顾问介入:
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及时请法律顾问介入,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医疗纠纷的合理、合法解决。

开展医疗事故报告与追溯: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并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责任追溯。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档案:
建立详细的医疗纠纷档案,包括投诉、处理过程、结论等,为可能的法律程序提供充分的证据。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引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是医疗行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制定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及责任追究,提出一套可行的制度范本。

二、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类1. 医疗事故的定义: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事件。

2. 医疗事故的分类:按事故性质可分为职业责任事故和非职业责任事故;按损害程度可分为轻微伤、轻重伤和死亡。

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1. 发现医疗事故:患者或其家属、相关医务人员或其他部门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医疗机构的负责人。

2. 医疗机构内部处理: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调查,并对医疗事故进行初步处理,包括停止有关医疗活动、提供紧急救治等。

3. 中立调查机构介入: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中立调查机构,并将事故的相关材料和证据提供给调查机构。

4. 调查结果公布:中立调查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后,应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四、医疗事故处理的原则1. 确保患者权益:在处理医疗事故时,要以患者的权益为最高原则,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公正、独立的调查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时,应由独立的机构进行,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3. 依法追责:对于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追责,保证追责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五、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医疗事故鉴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患者,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学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2. 医疗事故赔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造成患者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3. 院内纠纷处理:对于医院内部发生的医疗纠纷,应由医院设立独立的纠纷处理机构进行调解和处理,以解决纠纷,并维护医疗秩序。

4. 外部纠纷处理:对于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由专门机构或法庭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事故防范与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防范与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防范与处理制度1. 大家知道吗,医疗纠纷可真是个大麻烦啊!就像一场随时会爆发的火山!所以我们得有严格的防范措施呀。

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是不是得跟病人和家属详细沟通呀,把各种风险都讲清楚,这多重要啊!处理制度也要跟上,不能出了问题就手忙脚乱的。

2. 嘿,想想看,如果医生都不认真对待病历记录,那不就像建房子没打牢地基一样危险吗?这医疗纠纷事故防范与处理制度就是保障啊!比如规定病历必须准确完整,一旦有纠纷,这就是重要证据呀!3. 哎呀呀,病人那么信任医生,医生可不能掉以轻心啊!这防范制度就像是给医生戴上的“紧箍咒”,时刻提醒着他们要谨慎再谨慎。

就好比用药得再三核对,不能出错呀,不然多吓人!4. 你们说,要是医院的设备总出故障,那不是添乱吗?所以医疗纠纷事故防范与处理制度得管到这些方面呀!定期检查设备,有问题及时维修,这多关键啊!5. 大家想想,医护人员之间的配合不默契,是不是也容易出问题呀?这制度就得要求大家好好协作,就像齿轮一样紧紧咬合。

比如手术中护士要及时给医生递工具,不能耽误呀!6. 医疗纠纷一旦发生,那可不得了!这处理制度就得像消防员一样迅速行动起来呀!不能拖拖拉拉的。

比如第一时间安抚病人和家属情绪,积极解决问题,这多重要啊!7. 你们知道吗,医生的态度不好也可能引发纠纷呢!这防范制度是不是得强调一下服务态度呀!要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病人,这很难吗?8. 医院的管理混乱可不行呀,这就像没头的苍蝇到处乱撞!医疗纠纷事故防范与处理制度要让一切都有条不紊。

比如病房的安排要合理,不能乱糟糟的呀!9. 医护人员要是没有足够的培训,那不是容易犯错吗?这制度就得保证他们不断学习提高呀!就像给汽车加油一样,让他们动力十足。

比如定期组织培训课程,多好呀!10. 最后我想说,这医疗纠纷事故防范与处理制度真的太重要了!它就像是医院的守护神,保护着病人和医护人员的权益和安全呀!我们都要重视起来呀!。

医疗纠纷处理登记报告制度(五篇)

医疗纠纷处理登记报告制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行政部门及各科室应当按照____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一)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办法和程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解决的,应当告知其推举不超过____名代表参加协商并确定____名主要代表。

(二)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有权复印或者复制门(急)诊病历、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_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复印或者复制时应当有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在场。

发生医疗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纠纷处理完结____个月后医疗机构可以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

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医疗机构应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在____小时内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

医疗机构没有设置太平间的,应当在____小时内将尸体移送殡仪馆,由医疗机构通知殡仪馆,殡仪馆应当及时到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接收、运送尸体。

尸体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处理。

涉及医疗纠纷的,尸体在殡仪馆的保存费用由医患双方按照责任比例依法承担。

(四)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并将讨论意见反馈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医调委等部门、机构做好调查工作。

卫健局医疗纠纷制度

卫健局医疗纠纷制度# 卫健局医疗纠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医疗纠纷。

### 第三条基本原则医疗纠纷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及时、有效的原则。

##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的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

### 第五条职责分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 第三章纠纷处理程序### 第六条纠纷报告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在24小时内向卫健局报告,并启动内部处理程序。

### 第七条初步调查医疗机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形成初步调查报告。

### 第八条调解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 第九条专家鉴定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应邀请第三方专家进行鉴定。

### 第十条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专家鉴定意见,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

### 第十一条法律途径调解无效或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应引导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四章纠纷预防### 第十二条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质量控制,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 第十三条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纠纷。

###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教育培训。

##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责任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操作规范,造成医疗纠纷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制度修订本制度由卫健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

第三条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规范或其他原因造成患者伤亡、残疾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第四条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与医患双方之间因医疗服务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第五条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应遵循公正、科学、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第六条医疗事故处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现事故后,及时向院内医疗事故处理委员会报告并启动事故处理程序。

(二)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确定事故原因,评估事故严重程度。

(三)根据调查结果,对当事医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依法进行处理。

(四)向医疗机构内部和外部透明公开事故处理结果。

第七条医疗事故调查小组由医院管理人员、专家和相关部门组成,其中包括法律顾问,负责被调查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

第八条医疗事故调查小组应全面收集证据,听取相关当事人陈述,进行现场勘察等,确保调查的客观、公正。

第九条医疗事故调查小组应在30天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条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中,当事医务人员有权自行辩解,并可以提供有关证据进行申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完善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第十二条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接受医患双方投诉,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二)对纠纷进行调解,引导双方达成协议。

(三)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

(四)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进行进一步调查,评估纠纷的事实和责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处理。

(五)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赔偿方案或其他解决方案,并告知双方。

(六)如有需要,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可将纠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包括医院管理人员、法律顾问、独立的第三方调解人等,以保证处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与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之间因诊疗行为产生的争议或纠纷。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当发生医疗纠纷事故时,应当首先及时介入,通过调查和侦查搜集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对于过错的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同时,对患者的可怜处境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和赔偿。

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是指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进行问责和处罚,如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等。

刑事责任则是指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刑事罚款、有期徒刑等。

而民事责任则是通过适用民事法律制度,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进行经济补偿,以赔偿患者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和具体的操作程序。

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医疗纠纷事故的定义和处理程序,并规定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应当明确医疗纠纷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证据收集、鉴定和审理程序,以确保公正和公正的处理。

相关机构和人员要有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保障程序公正性和权威性。

责任追究过程中的赔偿和补偿应当公正合理。

对于医疗纠纷导致的损害,除了给予经济补偿之外,还应当考虑到患者的痛苦和精神损失,并在案件裁决或调解中予以考虑。

另外,应当建立医疗责任险制度,为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保障,使其能够承担起责任和义务。

除了追究责任之外,应当加强医疗事故的预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职业素养和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医疗纠纷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医疗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此外,在公众教育和宣传方面,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事故的宣传和解释,提高患者的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

总之,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患者权益,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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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近几年来,我国事件频发,带来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在我国医
疗体制中,面对医疗纠纷的发生自然有它的处理应对制度。下面就让
为大家带来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丶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 向医疗机构投诉 复印封存病历 向卫生行政部
门申请处理 (不服)申请再次鉴定 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不服)行政复议
2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 向医疗机构投诉 复印封存病历 提讼 第一次开
庭(质证病历) 委托医疗事故鉴定 (不服)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开庭
判决 (不服)上诉

医疗鉴定流程: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 受理 交费 提交陈述
书等材料 查看专家名录 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专家随机编号 抽号 组
成专家鉴定组 患医各陈述15分钟 退庭 专家讨论 出具医鉴结论报
告 (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医疗纠纷如何诉讼
1、诉前准备工作。
3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
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
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
《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
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
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
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
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
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
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
4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
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
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
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
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
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
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
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
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
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患方可根据《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
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
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
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
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
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
5

用。
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
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
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
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适用之间
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所以,医疗纠
纷诉讼中患方应考虑聘请一位精通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代理相关法
律事务。

三、医疗纠纷诉讼审理程序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后,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关于程序的规定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医疗
纠纷的各方当事人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于审理程序的规定,不仅
有利于案件审理能够顺利进行,有利于在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
6

上,最大限度维护自方利益,利于纠纷解决。
我国现在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1991年9日通过,并公布
施行的。10月2008年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本篇系
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内容进行介绍。

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前面已经介绍了医疗纠纷民
事诉讼案件起诉与受理的相关证人,即可以不通过传票形式,通常可
以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其次,审判员独任审理。
并且对于审理前的准备、法庭调查的程序和法庭辩论的顺序等的规
定,也没有普通程序严格。

审理期限短。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
件,应当在之日起三月内审结。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了解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有利于保障自身实体利益,在以后的篇幅中将继续介绍有关医疗纠纷
民事诉讼审理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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