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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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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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依法申请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定义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法对建筑工程施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的一种允许进行施工的行政许可证件。

二、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工程施工许可证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些小型工程和临时性工程可以不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1. 建设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和资金。

2. 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设计文件要求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3. 施工场地已经取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4.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5. 施工合同已经签订,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制定。

6.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已经落实。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1. 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工程施工许可证。

3. 建设单位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管理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内容、规模和施工地点。

2. 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4. 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让、出租或者借用。

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实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工程施工许可规定

工程施工许可规定

工程施工许可规定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而制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一、工程施工许可的适用范围工程施工许可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特定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施工许可的条件1.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2.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3. 工程所在地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三、工程施工许可的申请材料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工程报建申请书;2. 项目批准文件;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5.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6. 施工合同;7. 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告知书;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程序1. 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发证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2. 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工程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3. 建设单位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工程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1. 发证机关应当对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2. 发证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公开许可信息,接受社会监督;3.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内容;4. 建设单位应当配合发证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六、法律责任1. 建设单位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2. 发证机关未按照规定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由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 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的,由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法》基本制度建设工程许可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建设法》。

《建设法》明确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

该法律体现了国家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管要求,对于维护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法》规定建设工程许可证是从事建设活动的重要凭据,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建设活动。

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建设工程许可的重要性,确保了建设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另外,《建设法》还规定,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办理有关手续或者报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建设工程工程竣工备案证明,方可开工施工。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建设工程开工施工的严格管理要求,保障了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

二、《建筑法》许可程序《建设法》对建设工程许可的程序也做了规定,主要包括申请、审批和发证。

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审批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

在审批过程中,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核实申请单位提供的信息,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将不予许可并追究法律责任。

审批机关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的管理,对证件的使用、变更、补办等情况均应严格监督。

这些措施保证了建设工程许可的程序公正、透明和规范。

三、建设工程许可的法律责任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法律对相关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制裁措施。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工;拒不停工的,强行停工,并依法依据进行处理。

违反规定行为给国家、集体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对于违反建筑法规定的其他行为,如违规施工、超范围施工等,主管部门有权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一、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发放。

申请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申请人应当向发放许可证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和审核。

3.审查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资格、工程规划、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发放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提出整改要求。

4.一旦申请人符合要求,发放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许可证,并注明工程的基本信息、施工场所、施工单位、规划设计单位等相关信息。

5.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不得转让或者变更相关内容。

6.持有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7.发放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对持证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要求整改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二、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1.许可证的颁发、使用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2.许可证的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许可证进行登记、备案和统计,及时掌握和更新相关信息。

3.对于违法、失信或者其他不合规的施工单位,应当暂停或撤销其许可证,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4.对于持证单位的严重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并严禁再次申请许可证。

5.发放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公告,提醒社会公众关注施工单位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加强社会监督。

三、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和文件。

2.对于已经颁发的许可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

3.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所有。

施工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制度引言施工许可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许可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施工许可制度是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施工许可制度的实施基于法律法规,主要根据以下法律进行规范:1.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我国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管理的基础法律,其中包括施工许可的相关规定。

2.建筑法:建筑法对建筑行业的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施工许可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3.建设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建设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施工许可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规范。

目的与意义施工许可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建设工程能够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以下是施工许可制度的几个重要意义:1.保障工程质量:施工许可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2.加强安全监管:施工许可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3.维护社会稳定:施工许可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防止不合格或违法施工导致的纠纷和安全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施工许可的程序与要求施工许可的程序和要求因地区和工程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递交施工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审批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中,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

签发许可证经过审批合格后,建设主管部门会签发施工许可证,确认施工单位有权进行工程施工。

监督管理施工许可证持有人需要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上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或撤销施工许可证。

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施工许可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及时采取对应的对策解决。

小型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小型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小型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2. 小型工程指的是建筑总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或者工程造价不超过200万元的工程项目。

3. 施工单位在进行小型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申请条件1.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2. 施工地点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性质和城市总体规划。

3. 提交完整的施工方案,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计划、安全生产措施等。

4. 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确保工程施工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三、审批流程1. 施工单位需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

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3. 审核通过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发放施工许可证。

4. 施工单位在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工。

四、监督管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内容。

2.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4.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可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五、法律责任1.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处以罚款。

2. 违反施工方案或安全生产规定的,将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施工许可证。

3. 对于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其他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有。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计划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计划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建筑工程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实行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对建筑工程的开工前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许可。

本计划旨在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管理要求、审批流程和监管措施,提高施工许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要求1.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 建设单位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金落实到位等。

3.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

4.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许可证确定的工程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内容。

三、审批流程1. 建设单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施工许可证。

3.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的一个月内开始施工。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许可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监管措施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施工许可证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施工许可证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4. 鼓励社会各界对施工许可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五、计划实施和评估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许可证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2. 定期对施工许可证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3. 建立施工许可证管理的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施工许可证审批管理制度

施工许可证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许可证审批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施工活动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建设工程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许可证审批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对各类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许可证审批管理工作。

2. 审批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1. 申请人应准备齐全施工许可证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规格和数量提交到审批机构。

2.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

四、审批程序1. 审批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审查。

2.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申请,应当予以批准,并颁发施工许可证。

3. 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

4. 审批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审批条件1.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案等。

3. 申请人应当具备环保和节能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节能设计等。

六、审批监督1. 审批机构应当对已经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及其审批材料进行备案管理,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审批机构应当对公众提出的有关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处理,并提供相关的回复。

3. 审批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提高审批的公正性和执法的严肃性。

七、审批结果的公示1. 审批机构应当将审批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内容包括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情况、审批意见、批复内容等。

八、审批标准1. 审批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审批工作,保证审批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2. 审批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审批标准,明确审批的程序、要求和标准。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0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提示】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或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抢险救灾工程;3.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军用房屋建筑;5.按规定领取开工报告的工程。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注意】必须是国有土地,只需要批准,不需要拿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消防等。

【提示】与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有关的时间内容时间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工的最长日期 3 个月开工延期的时间 3 个月(可延期两次)中止施工,提出报告的时间 1 个月中止施工后需核验施工许可证的 1 年以上因故不能开工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 6 个月02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一、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四个方面: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

(一)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企业级别企业净资产一级企业 1 亿元二级企业4000 万元三级企业800 万元二、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资质序列业务范围施工总承包可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可委托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可劳务分包施工劳务劳务作业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一)施工企业的申请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二)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 年;可届满延期,应在届满 3 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建设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与范围

建设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与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特殊活动,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以及从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事前控制,对于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谓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019年4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除以上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2019年10月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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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二)
2Z20201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一、申请延期的规定
【教材原文】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2)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总结】施工许可证有效期:333,最长9个月,一般3个月。
二、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教材原文】
(1)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
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2)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
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三、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
【教材原文】
(1)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
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建设项目。
【总结】开工报告的有效期:6个月。
【注意】1、施工许可证有效期:333,最长9个月,一般3个月。2、开工报告的有效期:6个月。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重点记忆其中有关数字的规定。对比记忆施工许可与开工报告的规定,考
试易混淆考查。
【习题】某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4个月未能开工,又未申请延期,该施工许可证( )。
【真题2016】
A.自行废止
B.重新核验
C.继续有效
D.自行延期
【答案】A
【解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
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习题】根据《建筑法》,下列情形中,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和报告制度的是( )。【真题2017】
A.某工程因故延期开工,向发证机关报告后施工许可证自动延期
B.某工程因地震中止施工,1年后向发证机关报告
C.某工程因洪水中止施工,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2个月后自行恢复施工
D.某工程因政府宏观调控停建,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1年后恢复施工前报发证机关核验施
工许可证
【答案】D
【解析】A错误。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
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首次申请延期时,如果是在领取施工
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后的,不符合申请延期开工的条件。
B错误。因故中止施工的,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
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C错误。恢复施工也要报告。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D正确。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习题】建设单位于2014年1月15日申请领取了施工许可证,但因受政策风险影响,工程于2015
年1月22日才决定开工,则建设单位( )。
A.向发证机关报告后即可开工
B.应向发证机关申请施工许可证延期
C.应当报发证机关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
D.应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答案】D
【解析】对于此题,很多学员可能会错选C选项,把考点引到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这方面来,这
就掉进了陷阱里。而实际上,恢复施工的前提是中止施工,而中止施工的前提是已经开工,而本题明
确说明没有开工。因此,根本不存在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问题,而是施工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后法
定开工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申领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
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纸。本题中,超过9个月,因此决定开工后,应当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2Z20201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略)
一、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对单位主管人员等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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