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设计或施工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设计或施工图进行变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根据设计程序和施工图纸的不完善、工程实际情况变化、技术要求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变更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经济、合理、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实施,必须经过完整的签证程序,包括签证申请、签证审查、签证批准、签证实施和签证记录等环节。
第五条工程签证要按照设计单位的批准文件,施工单位的技术要求和监理单位的监督要求进行实施。
第六条工程签证实施时,应确保与原工程设计或施工图一致的相关要求,并确保变更方案的安全、可行和经济合理。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申请与审查第七条工程签证申请应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图纸变更说明、技术措施、是否需要停工或改变施工顺序等。
第八条工程签证申请应直接递交给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审查时应进行项目的设计可行性、施工图的安全性等方面的审核。
第九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在正式施工前提出,且提出时间不得晚于施工进度的安排。
第十条工程签证申请应提前向有关单位递交,并保证有关单位有足够时间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在监理单位的参与下进行现场检查,并会同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论证。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批准与实施第十二条工程签证批准的依据为签证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批准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
如发现施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变更,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实施过程中,应进行变更方案的技术讨论和论证,并按照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关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措施的调整。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的实施,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减少工程变更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并试行实施。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工艺调整、工程材料替代等。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实施应满足安全、经济、合理、便于监理和施工等要求。
第五条工程签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程序第六条工程签证的程序包括签证申请、签证审查、签证审批和签证执行。
第七条签证申请应由项目施工单位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出,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说明、施工图纸、工程预算等。
第八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查,审核其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安全性等,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九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应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意见作为审批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执行应由项目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签证方案进行。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的内容包括工程变更的范围、影响范围、施工方法、工期调整、费用变更等。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与原合同的一致性和衔接性;(二)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三)不影响工程进度;(四)经济合理;(五)便于监理和施工。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管理第十三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签证的统筹管理,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签证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签证的公正和科学;(三)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签证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签证的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四)各方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工程签证的实施。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工程签证申请表附件二:工程签证报告模板附件三:工程签证审查意见表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变更:指工程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工艺调整、工程材料替代等。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加强事中监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变更需求,经审批程序,对包括工程范围、设计方案、工程造价等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
第三条工程签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程签证管理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签证申请、审批程序、签证合同、签证费用、签证实施、质量控制、项目竣工验收等。
第二章工程签证申请第五条工程签证申请应由工程项目责任人或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原因、变更方案、变更影响分析、预计变更造价等。
第六条工程签证申请需要提供与申请相关的文件、图纸、调研报告等材料作为依据,并签署工程签证申请书。
第七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当按规定的流程提交给工程管理机构,并缴纳相应的签证费用。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八条工程签证的审批程序由工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签证审批程序包括工程设计审查、工程变更评估、审批决策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设计审查应当根据工程签证申请的内容,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保证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评估应当对变更方案的可行性、影响程度、变更造价等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审批决策环节由工程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设计审查和变更评估结果进行决策,决定是否批准工程签证申请。
第四章签证合同第十三条批准的工程签证申请应当签订工程签证合同,明确工程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变更时间、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签证费用第十五条工程签证申请人应当按照工程签证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签证费用。
第十六条工程签证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变更后工程的价值和应付费用。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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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
3. 职责工程部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4.1现场签证的内容4.1.1施工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部分的经济技术性签证。
4.1.2施工合同之外的部分工作内容且必须由施工方实施的经济技术签证。
4.1.3设计变更实施与否及施工弃土外运的签证。
4.1.4纯技术质量管理签证及成本管理规定的签证。
4.1.5临时零星工作内容签证。
4.2 工程现场签证4.2.1施工单位对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质量签证向工程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申报。
4.2.2工程部项目经理根据申报的内容分别组织技术、成本、质量等相关人员会同施工方、监理方实地勘测,当场签证。
4.2.3 施工单位对现场原始签证必须在三天内编制正式图表一式四份,并附原始签证分别找当事人签证。
正式签证确认后分别报工程部两份,监理单位一份,自留一份。
4.2.4无法核算工程量的临时零星工作一律以小时为单位计时、签证。
4.2.5无合同主体的临时或零星签证,由施工单位每月5日前编制结算书一式三份报工程部确认后经成本部审定付款。
4.2.6有合同主体的签证,按合同分部决算时由施工方编制结算书进入决算。
4.2.7设计变更实施与否及基础验槽坑,由施工单位提供正式表格,当场测量填数签证。
4.2.8单纯技术质量管理无经济结算的签证,由工程部项目经理直接签证。
4.3 无效签证4.3.1无合同主体逾期一月未办现场结算的经济性签证。
4.3.2有经济增值或减少,无公司成本部负责人签证的。
4.3.3有运输无运输距离,有工日无工时的。
4.3.4无效签证一律不得结算,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5. 相关记录5.1 《现场签证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正文】一、总则(一)背景与目的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下,经相关部门审批并获得签证文件后进行施工的管理工作。
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二、工程签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一)责任部门1.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程签证管理政策和规定。
2. 工程项目承建单位负责工程签证的申请、备案和执行。
3. 审批机关负责对工程签证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二)责任人员1. 建设主管部门:- 项目管理处负责工程签证管理政策的研究和推广。
- 技术质量处负责审核工程签证的技术方案。
2. 工程项目承建单位:- 工程签证负责人负责工程签证的申请和执行。
- 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签证的组织协调和施工实施。
3. 审批机关:- 工程签证审核人员负责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审批。
三、工程签证管理程序(一)工程签证申请1. 承建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工程签证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基本情况- 签证原因和目的- 签证的技术要求和方案- 相关附件材料2. 承建单位将工程签证申请书提交审批机关,同时备份一份交由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工程签证审批1. 审批机关收到工程签证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查和技术评估。
2. 审批机关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评审并形成意见。
3. 审批机关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工程签证申请。
4. 审批机关将审批结果通知承建单位,并出具工程签证文件。
(三)工程签证执行1. 承建单位按照审批结果,制定工程签证实施方案。
2. 承建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工程签证的实施和监督。
四、工程签证管理的附件1. 工程签证申请书范本2. 工程签证审批意见书范本3. 工程签证文件范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建设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需要,对原工程合同进行变更、调整的一种管理方式。
工程签证的管理十分重要,既需要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又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一、背景介绍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避免工程签证滥用、无序变更的问题。
工程签证的目的在于满足实际需要,但必须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下进行。
二、工程签证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变更内容和程度,工程签证可以分为技术类签证、设计类签证、施工类签证等。
技术类签证是指因技术调整需要而进行的变更,如材料规格的修改、施工方法的调整等;设计类签证是指因设计方案的变动而进行的变更,如平面布置的调整、结构设计的改变等;施工类签证是指因施工工艺或施工进度的需要而进行的变更,如施工图修改、工期延长等。
三、工程签证的审批流程1. 提交工程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并提交工程签证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签证内容、变动影响分析、技术方案等。
2. 审查与评估:工程主管部门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查,对签证的必要性、安全性、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与设计方、施工单位进行讨论与沟通。
3. 决策与批准: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签证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决策与批准。
审批结论应当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 变更履约:一旦签证获得批准,施工单位应根据变更内容进行相关调整与履约,包括技术方案的调整、材料的更换等。
四、工程签证管理的原则1. 理性与合理性原则:签证必须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不能因为主观意愿而变更,必须符合技术、质量、安全要求等。
2. 公开与公正原则:工程签证的审批过程应当公开、公正,相关材料和评审意见应及时公布。
3. 保证工期与成本原则:工程签证的变更不得对工期和成本造成过大影响,必须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4. 安全与质量原则:签证的变更内容必须对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无损害,必须满足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
五、工程签证管理的重点1. 签证的透明化管理:所有的签证申请和审批过程必须在规定的平台上进行,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公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行为和工作程序,防止签证的随意性,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公司生产作业项目及各控股公司项目,结合本单位实际,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第四条工程签证分为三类:设计变更签证、停(窝)工签证、其他类签证等。
设计变更签证为技术通知单(可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工程技术联络单等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签证;停(窝)工签证为土地征迁、工程外部协调及物资供应等引起施工人员、机具停(窝)工等的签证;其他类签证为工程建设的辅助项目(指非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临时施工便道、抢修道路及委托承包方代做的零星项目)和紧急情况(如抢险)发生工程量或合同范围内未实施工程内容的签证。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项目管理部(组)及承包商实施业务检查监督与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和检查落实,检查、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涉及工程签证事项合规性。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组)是工程签证的施行主体,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办理、施工管理及费用控制等,对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时效性,签证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工程量准确性、签证费用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签证事项的真实性、工程量准确性负责,建立工程签证统一台账工作。
第八条发展计划部负责工程签证预(结)算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与现场工程签证内容进行审查、结算。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责任(一)监理单位负责审核工程签证的所有支持文件、工程量及费用,对签证工程量现场勘查、复核。
审核人员必须按合同、招标文件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对签证事项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签证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签证的适用范围:1、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工程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如上述范围中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以及合同规定的签证限额以下的项目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不在签证之列。
二、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工程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工程签证的真实性。
2、事前审批原则:要求工程签证(除紧急工程签证)均需要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
3、完工确认原则:工程签证完工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建设单位成本部在签证单上必须签字盖章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签字确认。
4、统一标准格式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标准表格、统一的编号,连贯签证编码。
5、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
6、时间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三、签证流程及职责(一)施工前正常审批流程(详见流程图一)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由施工单位根据相关事项在实施签证工作内容前7个工作日向项目的监理单位申报工程签证。
2、建设单位工程部经办人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签证的完整性,对该单签证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建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
3、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成本控制部核价。
4、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核价的签证,按以下审核权限完成审批:签证金额在2000元以内由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审核确认;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确认;核价在1万以内由公司工程副总审批,核价在一万(含一万元)以上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章不可签证内容第四章权限及签证办理程序第五章工程签证规定第六章监督及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陕西延长石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有效控制工程进度、成本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签证规定》、《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产公司及所属单位管理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检查、落实及工程签证估(预)算监督。
其他各部门按职责进行管理。
第五条项目单位是工程签证的管理主体,负责签证办理、施工管理及预算控制等,对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权限及签证办理程序第六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签证权限,原则上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签证:工程分项签证估算在0.5万元及以下,由项目单位审批;0.5万—3万元(包括3万元)的,由工程管理部审核并报项目主管领导审批;3万-10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10万元-3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30万元以上的,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第七条签证办理流程一、由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指令、签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指令单》并根据预估费用按权限审批,审批结束后由项目单位下发各相关单位;(二)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经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签证确认单》;(三)监理单位审核后上报项目单位现场工程师核实工程量及费用,项目副经理、经理签字后上报工程管理部审批;(四)公司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五)审批结束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存档,剩余返还项目单位。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签证抽查管理办法1 总则1.1目的为确保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重复签证、不负责任的签证和超权限签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定额以及公司现行计价办法,根据控股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现场签证的通知》和《关于重申规范工程现场签证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释义1.2.1 现场签证也被称作施工签证,工程造价理论又称它为工程变更,工程监理理论则称它为现场经济技术签证。
现场签证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费用。
1.2.2 除合同价款外、或除标底价外、或除工程量清单外变化施工内容的文字记录。
1.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直属企业及县市公司。
2 工程现场签证的范围2.1 设计变更签证、施工变更签证、零星签证。
2.2 变更全部或部分设计标高、管线位置、材料尺寸而增加施工工程量。
2.3 设计要求,需材料代用而引起的工程量费用的增加。
2.4 施工条件无法满足设计文本的要求,引起工程量的增加。
2.5 地下设施复杂,施工中遇地下不明障碍物施工难度增加。
2.6 变更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及时间致费用增加。
2.7 因季节、天气原因,为施工赶工导致成本增加。
2.8 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风雨、冰雹)或不可预见因素引起,进行补偿性的签证。
2.9 因特殊要求和工程的特殊性所造成的工程量改变,如用户要求改2.10 变入户安装位置、原来设计的合理位置有其他物体或要求作特殊保护、位移。
2.11 不可避免的突发事故引起的签证。
如:水管爆裂、必须停工、维修、甚至赔偿。
3 工程现场签证的原则3.1 实事求是原则;应严格把握签证量,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2 做到现场签证;现场发生签证及时办理,不能结算时进行补签。
3.3 坚持签证有依有据;与签证有关的施工日志、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例会记录、施工照片等作为佐证,应及时搜集、整理、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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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工地所属各项目工程签证的管理。
3.职责
3.1 合同预算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项目部、合同预算部有关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4.1.1 权力限制原则:对工程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
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4.1.2 时间限制原则:对工程签证及其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
的做法。
4.1.3 完工确认原则:当签证工作完工后,发包单位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
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
确认。
4.1.4 原件结算原则:工程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
依据。
4.1.5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4.2 工程签证的审批权限规定
4.2.1 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工程签证,如不在权限
范围之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每份签证
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监理、现场专业工程师、驻现场合同预算工程
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2.2 有效签字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共同签字,并加盖发包单位指定的印章,否则
工程签证无效。
4.3 工程签证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4.3.1 工程签证的具体内容:
◆
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
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
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
4.3.2 所有的工程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由施工
单位提交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
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
纸说明。
4.3.3 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工程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
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
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4.3.4 所有工程签证只有加盖发包单位指定的有效印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
加盖有效印章。
4.3.5 承包单位应对工程签证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具体编号方式
根椐各单位情况自定),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现场签证事
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4.3.7 对于引起造价减少的签证,发包单位现场合同预算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
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承包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
公司造成损失。
4.4 工程签证的操作流程:
工程签证流程图
签证内容完工2个工作日内
1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4.5.1 签证流程详细说明:
a: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变更工作内容后(2个工作日内),需填写现场验证单(现
场验证单包括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变更签证的原因说明、变更
签证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及内容做法、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壹份,并报送签证相关的资料(相关资料包括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图纸(如图纸太
多可把变更部分复印即可)、甲方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单位所报
的工程施工联系单等有效资料),提前1日通知监理工程师(如有)、甲方现场专业
工程师和合同预算工程师,由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和合同预算工程师协商后确定现场
验证的时间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如有)和施工方。
施工单位申报现场验证单
甲方、监理(如有)、施工方现场确认工作
内容及核实工程量
施工单位根据甲方审批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填报工
程签证单 (附上现场验证单)
监理(如有)、甲方审核、批准 、盖章
返还施工单位
监理(如有)、甲方相关人员审核乙方所报签
证资料,根据引起签证的原因,结合合同条款
及相关规定,审核确认验证申报的有效性
b: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合同预算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如有)和施工方相关人
员共同到施工现场确认工作内容及核实工程量,在现场验证单上予以确认或修正。
c: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和合同预算工程师审核乙方所报签证资料,根据引起签证
的原因,结合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定,审核确认签证申报的有效性。如现场验证单申报
的工作内容确属应该签证(必须明确费用承担单位)的才予以签证确认,否则在现场
验证单上划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如有)、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和合同预算工程师
在现场验证单上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核签字,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签字。甲方走完审批流程后复印一份现场验证单返还施工单位(如有监理单位则复印
一份给监理),原件合同预算工程师存档。
d:施工方根据甲方返回的现场验证单上核定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填写工程签证单
(现场验证单作为附件)(一式四份),报甲方审核、批准、盖章。
e: 甲方项目部相关人员根据签证审批表的审批意见审核签证确认单,核对无误后
相关人员签字加盖甲方有效公章。
f:工程签证单盖章后,一份原件返还给施工方,作为结算依据;一份原件返还监
理单位(如有)存档;其余二份原件甲方相关部门存档(一份由项目部存档、一份由
合同预算部存档)。
4.6 其他规定
4.6.1 各施工单位在办理工程签证时必须采用天沐集团公司统一的工程签证表
格,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4.6.2 项目部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如在执行过程中确有与实际情况不
适合之处,各项目部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之请示,报送项目负
责人核实,并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4.6.3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在集团所属各项目开始执行。
5. 附件表格
现场验证单
工程签证单
项目名称:
现场验证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名称
验证项目描述
(施工单位填
写),后附验证
必要相关资料
(设计变更图、
变更通知单、工
程联系函等。
对应合同编号
对应通知单或联系函
验证主要原因
验证主要内容:
(
(
(附件: 页)
签名:
监理单位意见(如有)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意见
合同预算工程师意见
项目经理意见
项目负责人意见
注:签署人签名时均需注明日期。
项目名称:
工程签证单
签证单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名称: 合同编号:
费用承担单位: 造价变化情况:□增 □减 □无
签
证
原
因
提出部门:
□设计院 □甲方项目部 □甲方设计部 □乙方 □监理 □其他
签
证
内
容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经办人: 项目经理: 盖章: 监理工程师: 总监或 总监代表: 盖章: 项目专业工程师:
合同预算工程师: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盖章:
注:签署人签名时均需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