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土地执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镇国土资源执法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镇国土资源执法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书桌上,一杯热咖啡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我坐在电脑前,开始了这个方案的构思。
经过十年的磨砺,我已经对这类方案有了自己的理解和把握。
下面,就让我用意识流的方式,为你呈现一份关于“镇国土资源执法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完整方案。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利用日益紧张,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时有发生。
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提高执法效能,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我们提出了这个方案。
二、总体目标1.建立健全镇国土资源执法联动机制,实现执法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执法效率。
2.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3.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具体措施1.建立执法联动组织架构设立镇国土资源执法联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国土所长、公安所长、司法所长、林业所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执法工作,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职责(1)国土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的监管,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2)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违法用地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侦查、取证,协助国土部门查处违法案件。
(3)司法部门:负责对涉嫌违法用地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支持。
(4)林业部门:负责对涉及林业用地违法行为的查处。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开展执法工作。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执法数据的实时交换,提高执法效率。
国土部门要定期将执法数据共享给公安、司法等部门,公安、司法等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涉及土地资源违法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国土部门。
4.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形成执法合力。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同作战,确保执法效果。
5.提升执法能力(1)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
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土地储备工作效率,保障国家土地储备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是国家土地储备工作的协调机构,负责土地储备工作的统筹协调,决定土地储备政策和重大事项。
第三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履行相关职责,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第四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是: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服务决策层。
第二章成立和组织第五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农业农村部(以下简称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以下简称林业局),国家海洋局(以下简称海洋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组成。
第六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主任组织召集,并设有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助其工作。
第七条联席会议主任由住建部负责,联席会议主任负责组织并主持联席会议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发改委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协助联席会议主任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小组,专门负责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的职责是:(一)制定土地储备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
(二)协调并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督促和评估全国和省级土地储备工作。
(四)审议和决定土地储备项目的核准和调整。
(五)协调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一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的权限是:(一)会议决策具有约束力,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联席会议的决策执行。
(二)联席会议可以要求成员单位向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联席会议可以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和学者参加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联席会议可以成立工作组或小组,负责具体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任召集并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关于建立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联席例会制度的通知】(优秀范文五篇)

【关于建立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联席例会制度的通知】(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关于建立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联席例会制度的通知】集团各公司:为切实加强对集团土地综合开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土地项目效益最大化,经集团研究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联席例会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联席例会由分管土地、房建的集团领导召集,或由集团领导委托开发部召集。
成员单位由经营管理处、法律事务部、财务部、综合部等部门组成(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的参会范围依据问题性质和相关性原则确定)。
二、研究事项1.提出推进土地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性意见,跟踪项目进展,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需集团解决的问题,督促实现计划进度。
2.加快解决重点项目综合规划、土地来源、经营开发、收益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排除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障碍。
3.准确把握和落实集团关于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分析土地综合开发总体运行态势,研究制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用好增量资源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土地综合开发资源配置,促进各部门共同推动土地综合开发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三、会议制度1.联席例会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及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集团领导指示、重点项目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
2.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认真筹划,扎实推进。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信息沟通通报机制。
3.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关于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管委会各局办:为了保障浑河商务城工作的正常、有序、顺利开展和实施,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工作预见性,从整体上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中国国土资源的持续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任务日益繁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执法监管工作缺乏长效机制,往往仅局限于特定事件或项目,缺乏全面、系统的监管。
其次,执法监管力量不足,无法覆盖全国各地,一些地区存在监管薄弱的情况。
第三,执法监管的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数据获取、分析和共享能力较弱。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二、建设目标1.建立全面、系统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2.加强执法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形成合力打造绿色、健康、可持续的国土资源开发格局。
3.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
三、建设内容1.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机构设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机构,统筹协调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
同时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的培养和选拔,提高队伍素质。
2.制定完善的执法监管法律法规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健全执法中的预防机制和处罚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并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3.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工作流程制定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确保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有序、高效进行。
包括严格的勘验、取证程序,加强对案件的归档和跟踪。
4.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传递和交流。
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动态数据,及时预警和处置违法行为。
推动执法监管相关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提高数据的利用价值。
5.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6.加强对地方执法监管能力的支持与培训7.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根据工作成效和质量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推动执法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保障措施1.加大财政经费投入,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顺利建设和有效落实。
构建土地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新机制

构建土地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新机制土地执法是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的重要举措,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包括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土地执法工作存在一定的难点和挑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构建土地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新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这种新机制将强化土地执法主体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执法职责和监管责任,促进信息共享和协作合作,提升土地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首先,构建土地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新机制需要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作为土地执法的主体,应当负起相关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推动执法工作的落实。
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土地执法工作的监督与调度,确保工作的协调和统一性。
其次,构建土地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新机制需要强化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土地资源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如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农业部门等。
这些部门应当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土地执法的监管,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专业知识,形成合力,推进土地执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另外,构建土地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新机制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合作。
各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起信息共享的平台,及时传递各种相关信息,提高执法行动的准确性和效率。
此外,各部门之间还应当加强交流和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难题和挑战,形成合力,推进土地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最后,构建土地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新机制需要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和培养。
土地执法是一项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各执法部门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水平。
同时,还应当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培训和督导,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总之,构建土地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新机制是推进土地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合作,可以提升土地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还需要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和培养,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快建立“大法制”工作格局,及时研究解决日常刑事、行政执法中暴露的问题,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党委会研究的意见,我所从现在起建立每月执法规范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方式由局法制处负责牵头,每月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联席会议。
鉴于打处绩效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每月26日,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联席会议一般定在每月底召开,具体时间由法制处负责通知。
会议地点设在市局十一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初定为市局治安支队、刑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网警支队、交巡警支队、消防支队、水警支队、公交分局、法制处、指挥中心、督察支队、监管支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下一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或增加有关部门和人员。
二、工作重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警种条线执法办案实际,重点围绕刑事、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每月、每季、半年、全年综合分析研判,既要从正面执法办案经验,也要从反面吸取执法办案教训;既要通过案件倒查、案例剖析深入查找源头执法、办案程序、实体认定、执法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也要通过开展网上执法巡查、执法质量考评深入查找个性问题,特别是需要研究解决的苗头性执法问题;既要摸清当前警种条线执法现状和执法动态,也要关注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在规范执法办案中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一要形成共识。
建立执法规范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是服务基层执法办案需要,指导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增强基层执法办案能力的有力抓手,也是促进警种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执法办案状况,解决执法问题,提高执法质量,实现打处数量与办案质量“双提升”的务实举措,相关警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精心准备,抓出实效。
二要专人负责。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人主抓此项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市局法制处负责通报市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当月涉及公安执法的复议、诉讼、批捕、移送起诉、司法监督等情况;市局指挥中心负责通报当月接报违法犯罪警情和基层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等情况;市局监管支队负责通报当月收押、送押和狱侦工作等情况;市局督察支队负责通报当月基层公安机关执法报备等情况。
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制度模版

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土地储备的科学性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是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和决策土地储备相关事项。
第三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的工作宗旨是以科学规划为依据,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储备的有效管理。
第四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的任务是:1.组织研究土地储备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2.协调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研究并制定土地储备的计划、方案和政策;4.监督和评估土地储备工作的进展情况;5.提出土地储备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五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并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设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会议成员。
1.主任委员由最主要负责土地储备工作的部门、单位指定,负责召集和组织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的工作。
2.副主任委员由参会单位中具有较高级别和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代理主任委员职责。
3.会议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具体名单由主任委员确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第七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负责会议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召开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并起草会议议程;2.督促各会议成员履行职责,落实会议要求;3.处理会议成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4.汇总相关数据和信息,提供决策依据;5.安排会议文件的存档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按照需要召开,由主任委员召集,并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
第九条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的会议程序如下:1.主任委员开幕,并宣布会议议程;2.会议成员依次发言,对土地储备工作进行汇报和评议;3.讨论并决定土地储备工作的重大事项;4.提出会议建议和决议;5.主任委员总结会议成果,并宣布会议决定。
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02
土地执法长效机制概述
土地执法定义
土地执法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依照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土地权 利人或使用人的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监 督、检查、纠正、处罚等行为。
土地执法是土地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 环节,旨在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维护土地权益,促进土地市场的健 康发展。
土地执法特点
强制性
加强巡查力度
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 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违 规用地现象。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设立信息反馈渠道,鼓励 群众举报违法用地行为, 并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和奖 励。
严格执法程序
规范执法流程
制定严格的执法流程,确保执法过程公正、公开、透明。
加强执法培训
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
土地执法行为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具有强制性。
行政性
土地执法行为是行政行为,不是民事 行为。
程序性
土地执法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 步骤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综合性
土地执法行为是对土地利用行为的综 合管理,包括监督、检查、纠正、处 罚等环节。
土地执法的重要性
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土地执法,可以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保障土地资源 的合理利用。பைடு நூலகம்
评估结果应用
反馈整改
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针 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和提升。
政策调整
根据评估结果,对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的相关政 策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社会监督
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 加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
06
结论与展望
评估方法选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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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土地执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充分发挥镇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从源头抓起、左右联动、快速反应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和《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规定的通知》(珠府〔2009〕128号),以及珠海市政府与斗门区政府签订《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总体思路
加强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分析土地执法工作形势,准确把握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土地违法及时研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我区耕地不受侵占、不被破坏,土地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努力开创我区土地管理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督办室)、斗门国土分局、斗门工商分局、斗门公安分局、斗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斗门规划分局、斗门交警大队、区监察局、农业局、林业局、井岸镇政府、白蕉镇政府、斗门镇政府、乾务镇政府、莲洲镇政府、广东电网珠海斗门供电局、斗门西城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各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斗门国土分局牵头,区委区府办公室(督查督办室)负责召集。
视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有关情况,通知有关责任单位与会。
三、联席会议内容
(一)各镇要认真对辖区内新发现及未拆除整改的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违法开采情况进行收集、梳理,并提出处理意见,于每月25日上报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督办室,联系电话:5522145,传真:5554445)。
区政府根据各镇汇总的情况,定期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查处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违法开采情况,协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制定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的措施。
(二)相关镇政府作为辖区国土资源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汇报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包括发现宗数、面积,情节严重程度,是否已经停水、停电,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报拆除违法建筑前的工作进展,包括摸底调查、拆除通知书发放张贴、拆除工具准备、拆除方案制定等情况。
(四)国土部门对各镇的的违法违规用地拆除率进行排序,通报各镇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情况。
汇报土地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五)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报告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执行情况,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职责分工
(一)土地违法属地镇政府作为该行政区域土地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负责协助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为联合执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二)国土部门作为查处整治违法违规用地的具体实施单位,做好牵头组织、承上启下的协调工作,联动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保证查处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工作的高度协调一致。
加大动态巡查力度,落实具体的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动态巡查台帐。
(三)公安部门要派员维持联合执法现场秩序,对阻挠执法、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及时制止,从严处理;负责做好国土部门移交涉嫌犯罪的土地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加强与国土部门的协作配合,支援国土部门对涉嫌犯罪土地案件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四)规划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用地涉及乡镇公共设施建设、村民宅基地选址、企业单位建设工厂等建设规划许可的情况进行审查,对于违反建设规划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用地涉及未办理报建手续,建设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和拆除。
(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七)林业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用地涉及破坏林木挖泥取土、搭建砖房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进行立案查处,并加强对林业资源的巡查和管理。
(八)供电部门、供水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用地涉及的违法建设及违法建筑物断电、停水。
(九)工商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用地涉及的违法建设单位、个人吊销营业执照。
(十)农业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用地复耕复绿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做好复耕复绿的指导工作,因地制宜提高复耕复绿质量。
联席会议在斗门国土分局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统筹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办公室主任斗门国土分局局长方文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斗门国土执法
监察中队中队长吴伟劲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主动沟通,相互协调,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确保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