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问答题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问答、论述题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无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动机正当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以执行法律的名义,将自己的偏见、歧视、恶意等强加于公民和社会组织;(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如果在具体处理案件时,重者轻处,轻者重处,显然违反常规和处罚要求,不符合行政合理性的要求。
4.论述论述行政合理性原则
答: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具体要求:(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无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动机正当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以执行法律的名义,将自己的偏见、歧视、恶意等强加于公民和社会组织;(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如果在具体处理案件时,重者轻处,轻者重处,显然违反常规和处罚要求,不符合行政合理性的要求。
2.试述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答:(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一切能够享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主体,指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管理相对方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范围要大于行政主体范围。行政主体必定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但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仅仅包括行政主体,还包括相对方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等同。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并不是惟一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如果得到法律、法规的授权,也会拥有一定的行政职权,享有与行政机关同样的法律地位,成为行政主体。此外,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如政府某些临时设置的机关只负责管理内部事务,并不对外行使职权,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不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分从事民事活动而成为民事主体,如租用办公用房、购买办公用品等时,它就不是行政主体。(3)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虽然是通过各个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得以实现的,但公务员并不是行政主体。因为公务员所实施的公务行为是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实施的,公务员只是具体的操作者;公务员的公务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不直接由公务员承担,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选择:1-5 AADAB6-10 DADBC名词解释:1、行政行为2、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
3、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当场处罚程序是相对普通程序而言的程序,其主要针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在于“当场决定并当场处罚”。
4、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5、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简答题1、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和来源。
我国行政法的来源广泛包括:1、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2、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法律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渊源。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4、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5、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6、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3.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所有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指权利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也就是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要依据法律,不能够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就是说行政机关的决定不仅要合法,而且要行为要合乎法律的精神、公平正义。
11.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13.行政职责: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4.国家行政机关:自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选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国家行政机关各个要素的排列组合的方式。
16.首长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责都赋予一人承担的制度。
17.委员会制:委员会议集体决定并承担的制度。
18.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19.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范围大体相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律事实:就是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3、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4、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5、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利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1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13.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4、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5.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16.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17.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干部、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18、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规制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对妨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预防、规范、制约的行政指导。
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3.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4.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5.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6.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7.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行政关系: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9.行政法律关系: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10.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1.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12.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由权利、义务构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要素。
13.行政法律关系变革: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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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准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与简答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最准确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3、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4、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
5、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
6、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7、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8、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9、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10、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11、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12、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1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4、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学习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3、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4、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5、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6、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7、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8、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9、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10、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11、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12、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1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学习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15、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16、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17、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18、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19、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20、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21、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2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3、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24、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5、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26、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27、审计监督:它是根据会计记录等有关经济资料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审核和稽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议报告;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的活动..28.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29.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30.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31.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贪污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3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33.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4.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35.行政先行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贪污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36.行政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贪污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37.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38.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诉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39.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40.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41.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42.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43.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44.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5.行政诉讼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6.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47.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48.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49.行政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臃肿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50、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政职务关系:指公务员基于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政授权: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远东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57..行政合法性原则答: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公务员答: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授权的组织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行政追偿答: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当事人答: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行政案件的执行答: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行政法律关系答: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具体行政行为答: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依法对具体事项和特定的人采取措施及进行处理的行为..行政处罚答:是行政机关及法定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实施的制裁措施..行政责任答: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诉讼参加人答: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行政主体答: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要式行政行为答: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执行罚答: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而其他人又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以赋予义务人财产上新的义务的方式..行政诉讼参与人答: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答: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利进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72.国家行政机关答: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73.行政许可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74.行政处罚答: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75.行政诉讼答: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规制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对妨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预防、规范、制约的行政指导。
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3.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4.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5.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6.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7.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8.行政关系: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9.行政法律关系: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10.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1.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12.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由权利、义务构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要素。
13.行政法律关系变革: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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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文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与问答题答案 第一章 名词解释: 31.行政主体:能以自己几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当法律责任的组织。 32.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3.信赖保护原那么:政府对自己做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34.依法行政:政府的一切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 35.比例原那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时,应使这种不利限制在尽可能小的围,使二者保持适当的比例。 四、简答题: 36.行政国现象何以产生; 〔1〕传统国家的职能比拟简单,只有国防、治安、财税征收等有限的几个方面,小政府大社会。2分 〔2〕工业革命以后,出现了大量的新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具有持续出现的特点,为了解决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政府设立了与之相应的政府部门,几乎每类社会问题的产生都催生了新的政府部门;2分 〔3〕现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生老病死都与政府行为有关,社会称此现象为“行政国〞现象。1分 37.行政法从哪几个方面控制和规行政权; 〔1〕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1分 〔2〕通过行政程序法,规控制行政权行使的方式;2分 〔3〕通过行政法制监视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制约行政权的滥用2分。 38.行政征收的特征; 强制性1分,无偿性1分,法定性1分,先定性1分和固定性1分 39.行政行为撤消及其条件 是在其具备可撤消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消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3分,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1分 ,行政行为不适当1分, 40.行政诉讼特有的原那么 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2分。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那么,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3分 五、论述题: 41.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为主体合法: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围,通过了相应会议的讨论3分。 . . -. . . 文档. 行为容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为目的符合立法目的3分。 行为程序合法:行为符合法定方式、法定步骤、法定时限3分。 综合分1分 第二章 名词解释 31.形式行政:根据主体的性质界定的行政,即只有国家行政机关进展的活动为行政。 32.实质行政:根据主体活动的性质界定的行政,不管主体为何公权力机关,只要其活动具有执行、管理的性质,即为行政。。 33.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34.国家公职关系: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发生的法律关系。 35.行政征用:行政主体出于公共目的,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个人或组织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 四、简答题: 36.我国行政法的法源包括哪些?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条约与协定 37.行政行为主体合法的具体要求。 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围,应通过一定会议作出的行为通过了相应会议的讨论,并且相应会议有法定人数出席,相应决定有法定票数通过 38.行政行为的撤消及其法律后果。 在其具备可撤消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消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相应行政行为通常自撤消之日其方失去法律效力,撤消之前仍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行政相对人仍应履行相应行为为之设定的义务,但行政行为撤消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如果行政行为的撤消是因行政主体过错引起的,且相应行政行为是受益行政行为,撤消的效力也可不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如果行政行为的撤消是因行政相对人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政行为撤消的效力应追溯到自行为作出之日。 39.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由其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决定。 40.行政处理的特征。 法定性,行政处理的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处理的对象特定,行政处理 的容直接影响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是具体行政行为。2分 行政处理是要式行政行为,一般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2分 行政处理导致侵权时具有可救济性,行政处理的形式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1分 五、论述题 41.行政征收的根本原那么。 行政征收法定的原那么,2分 . . -. . . 文档. 行政征收公平负担与受益者负担的原那么,2分 行政征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2分 行政征收效率的原那么,2分 综合分2分 第三章 名词解释: 31.行政行为的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相对人须自觉履行相应行为为之定的义务,如其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相应主体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相对人履行,如相应主体无权采取强制措施,那么应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32.行政奖励:为了表彰先进,鼓励后进,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国家做出奉献和模遵纪守法的个人或组织,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的行为。 33.要式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定须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进展的行政行为。 34.行政征调: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紧急需要时,依法征用或调集个人或组织的财物或劳务,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政行为。 35.行政关系: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承受行政法制监视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视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部的各种关系。 四、简答题 36.国外行政法的一般法源有哪些? 制定法,判例法,习惯和惯例,性质法理,条约和协定。 37.国家公职关系的发生途径。 考任,选任,聘任,调任。 38.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的特征。 强制性,主观能动性,及时,迅捷性。 39.行政给付的特征。 行政给付是行政主体向行政相对人给付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行政给付是一种依申请行政行为,行政给付是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 40.行政许可的含义。 是存在法律一般制止,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予以一般制止的解除,行政相对人因此获得了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或权利。
五、论述题 41.试论行政程序的根本原那么。 程序法定原那么,2分 相对人参与原那么。2分 公正原那么,2分 效率原那么,2分 综合分2分 . . -. . . 文档. 第四章三、名词解释: 31.不单方接触:行政机关就某一行政事项要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对人作出行政决定或裁决,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的情形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和听其述,承受其证据。 32.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实施的能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33.行政处分:行政处分;行政主体为到达对者予以惩戒,促使其后不在犯,以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34.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法律规仅对行为某的和围作原那么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形式、幅度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35.行政公开原那么:政府行为除依法应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展,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会议、决定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应允许新闻媒介采访、报道和评论。 四、简答题: 36. 法治与用法治理的区别是什么。 法治的根本意思是依法办事。法治的要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要在法律围活动,违反法律、超越法律的行为须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实质是人民高于政府,政府服从人民。3分 用法来治理是将法单纯的作为工具,以此治理人民,实质是政府高于人民,人民服从政府,因为政府以治者居。2分 37.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12分 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2分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制监视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视主体。2分 38.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本身以及对所有其他组织,个人所具有的法律上的效力〔1分〕,主要包括公定力〔1分〕,确定力〔1分〕,拘束力〔1分〕和执行力〔1分〕 39.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事实确凿2分,有法定依据1分,罚款数额较小2分 40.国家公职人事管理关系的主要制度。 考核〔1分〕,奖励〔1分〕,惩戒〔1分〕,晋升〔1分〕,回避〔1分〕。 五、论述题: 41.论行政立法的监视机制。 法规,规章的备案2分;改变或撤消法律,法规,规章的条件2分;改变或撤消法律,法规,规章的权限2分;对法规,规章进展监视审查的程序2分。 综合分2分 . . -. . . 文档. 第五章三、名词解释: 31.国家公务员: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32.说明身份制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展调查或作出行政处理或处分行为之始,应当向相对人出示履行职务的证明,说明其有权从事该项活动的制度。 33.依职权行政行为:行政主体直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无须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作为启动条件而实施的行政行为。 34.行政行为的公安力: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认其法律效力。 35.行政规划: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事前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须的各项政策性大纲的活动。 四、简答题 36.行政命令与行政立法之区别。 行政命令的本质是为相对人设定义务,是行政处理的一种形式,容只涉及相对人的义务,不涉及相对人的权利。3分 行政立法,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2分 37.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应具备的条件。 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2分 相应组织与所授权行使职能无利关系,应具备了解和掌握与所行使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所授行政职能行使所需要的根本设备和条件,对于某些特别行政职能,被授权组织还应具备某些特别的条件。3分 38.行政行为废止及其条件。 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消,相应行为如继续存在那么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故行政主体必须废止原行政行为。3分 国际,国或行政主体所在地区的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行政行为以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其历史使命,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2分 39.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的程序。 提出申请1分,审查与受理1分,审核1分,批准申请1分,对不与批准的救济程序1分 40.行政奖励的特征。 实施行政奖励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目的在于表彰先进,鼓励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广阔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