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经济签证

如何规范经济签证
如何规范经济签证

如何规范经济签证

一、目的:规范技术经济签证、规范各种盖章及细节工作。

二、分类:

1、合同内的经济签证;

2、合同外的经济签证;

3、工期签证;

4、技术签证;

5、盖章规定;

6、细节工作。

三、合同内经济的签证:

1、收到的进度款审报表必须是有效文件,并即时转发;

2、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日内核算完;

3、项目总监1日内审核并签发;

4、一周内未签发,必须向业主和承建商发函说明。

四、合同外的经济签证:

(一)范围:合同文件以外,增、减投资的经济签证;

(二)签证依据:合同组成文件;

(三)签证条件:

1、符合合同规定的签证条件;

2、有业主和项目总监签发的变更指令;

3、有经验承包商所预计不到的事件发生;

4、非总价合同。

(四)应有的附加资料:

1、工程变更应附变更指令;

2、现场确认原始记录(草签单);

3、工程量的计算式及过程;

4、相关证据。

(五)签证的程序:

1、资料员收发,建立台帐;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事件,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应有的附加资料;

3、现场计量,业主、施工、监理三方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应邀请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或按配合细则执行;

4、施工单位之间的(包括业主供货的设备供应商)的签证、须有监理书面通知,业主、监理及签证各方共同参加现场计量;

5、通知单按正式文件收发程序办理,无故不参加,签证单视为默认,并将签认的通知单附后。

(六)签证的准则:

1、接到承建商提交的有效经济签证文件后3-7日内签发;

2、竣工前必须提前20日发监理通知单到所有参建单位,指明经济签证截止日;

3、竣工验收10天后,不能再办理签证或按合同规定和配合细则规定执行;

4、签证单有空格必须先划掉;

5、签证单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和总监签章,否则无效;

6、签字的日期要真实;

7、资料员每月28日前,必须把本月签发的项目总监签章的汇总表抄报公司和业主;

8、在汇总表以外的签证,必须由业主、监理、施工三方商定,共同签证。

五、工期签证:

(一)签证的依据:合同组成文件;

(二)签证的条件:

1、符合合同签证条件;

2、在事件发生的14天内;

3、非承包商原因,影响工期的事件确已发生;

4、有经验承包商所预计不到。

(三)签证应有的附加资料:

1、工期影响的原始记录;

2、工期顺延的计算过程;

3、证据资料。

(四)监理签证的准则:

1、资料员收发,建立台帐;

2、3-7日内签发;

3、签证单有空格的应划掉;

4、业主原因拖延工期,应根据合同条款客观、公正地给予签署;

5、进行网络技术分析,确认顺延天数;

6、签证单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和总监签章;

7、签字的日期要真实;

8、资料员每月28日前,必须把本月签发的经项目总监签章的汇总表抄报公司和业主。

六、无效签证(经济签证、工期签证):

下列有一种情况出现,该签证即为无效签证:

1、监理单位一人签章;

2、业主代表没确认的;

3、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的签证;

4、签证依据不明确、不充分;

5、签证条件不符合合同;

6、签证证据不足,或含糊不清;

7、不在月汇总报表内的经济和工期签证;

8、总价合同,在包干范围内的签证;

七、技术签证:

1、准则:

1、文件收发、转发及时并按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2、签字按标准语言执行;

3、时限:

a.一般技术文件不超过24小时;

b.方案审批和专题技术问题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和业主议定。

4、对于填写不规范的技术文件要指明,不能盲目签章;

5、城建档案统一表格中,需各单位盖章的,都必须签字盖章;

6、重要专题会的会议纪要,与会人员必须签名;

7、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必须在业主和设计确认的基础上,签发变更指令;

8、签字前有空格的资料,必须先划掉空格;

9、须由总监签章和发向业主的所有文件均须由总监签章或由总监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签章,否则无效;

10、监理工程师签章必须在指定的相应位置,监理员签名,可在监理工程师位置下写明监理员,再签名;

11、业主发向承建商及有关单位的所有指令,必须通过项目总监发布。

八、盖章规定:

盖章(并登记),项目部、监理部及工程部印章必须加盖齐全;复印、存档,所有经济签证草签单及原始凭证监理部必须复印存档,并进行台帐记录。

九、签批工程签证的各种表述形式及处理方式

1、只签名。相关签证人员未发表意见同意与否,只能称阅过,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可信度值得怀疑,无法作为结算依据;

2、签名+“同意”。“同意”二字意思比较含糊,这种签证同样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因为现场监理人员,只有权签署关于确认工程量的签证,对于单价的确认由造价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再行核签,才能作为结算凭证。如果合同中授权监理管理工程的话,则有建设单位签字无效的,如果还有监理签证人员签字,则签证说明工程量得到认可,单价经过审核后未必得到认可。

3、签名+“情况属实”。只能说明事实的存在,并未完全确认所列项目可以结算,充其量只能作为费用与工期索赔的证据,签证时不能简单地“情况属实”四个字,应就签证事项详细说明哪些情况属实,哪些需要修改或删掉。

4、签名+“情况属实,同意结算”。既确认了事实存在,并同意支付事实费用。如出现重复计价,一般认为建设单位愿意额外支付此项重复费用。

5、签名+复核后的描述性签证意见

签名要经合同规定有权人签署,签署内容要有描述性,如工程量、运距、土质类型、标高、原因等必须把实际签证情况讲述清楚,并附好照片。所有监理签证人员要必须努力做到这一点,提高监理对造价的控制能力。签署描述性签证意见时要分清文件类型、明确自身职责权限,把握签字的度,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做到内容简洁、针对性强,表述恰当。

十、细节工作

1、签证单上必须具备2人以上签字,价款较大或大宗的材料单价应加盖印章;

2、凡预算或间接费、清单报价消耗量定额、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不得另行签证;

3、现场签证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要明确;

如某项目的一份签证单内容为:“因建设单位出变更图纸,造成按原设计图纸已施工的钢筋节点处按新图设计需要增加钢筋,采取植筋措施进行完善。附植筋部位明细清单,附工程照片。”所述内容比较全面、应是比较标准的签证文件。

4、要及时办理,对一些重大现场变化还应拍照或录像;

5、要一式多份,编号存档(现场草签单及图像文件必须保存);

6、认真对待每份签证文件,特别是重要文件,不随便签字;对事后补报的文字资料慎重对待,不要让人代签,也不要为他人代签;

7、有疑难问题不便直言陈述的,应在意见栏中用文字简述,留足余地;

8、对无章、无签字、无日期或日期不符、文字含糊、明显超报工程量或工程款项夸大的文件,必须要问清原委提出改进意见,审核无误后再签字。

9、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停工、窝工、用工签证等,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

10、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

11、应在施工组织方案批的,不能作签证处理。

为了防止漏项、减少重复计算,在计算工程量时应该按照一定的顺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计算。下面计算通常采用的几种顺序。

1.按施工顺序计算

按施工先后顺序依次计算工程量,即按平整场地、挖地槽、基础垫层、砖石基础、回填土、砌墙、屋面防水、外墙抹灰、楼地面、内墙抹灰、粉刷、油漆等分项工程进行计算。

2.按定额顺序计算

按当地定额中的分部分项编排顺序计算工程量,即从定额的第一分部第一项开始,对照施工图纸,图中有的,就按该分部工程量计算规则算出工程量。凡遇定额所列项目,在施工图中没有,就忽略到有的项目,其计算数据与其它分部的项目数据有关,则先将项目列出,其工程量待有关项目工程例如:计算墙体砌筑,该项目在定额的第四分部,而墙体砌筑工程量为:(墙身长度×高度-门窗内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垛、附墙烟道等体积。这时可先将墙体砌筑项目列出,工程五分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及第六分部门窗工程等工程量计算完毕后,再利用该计算数据补算这种按定额编排计算工程量顺序的方法,对初学者可以有效地防止漏算重算现象。

3.按图纸拟定一个有规律的顺序依次计算

(1)按顺时针方向计算

从平面图左上角开始,按顺时针方向依次计算。如图 5.1所示,外墙从左上角开始,依箭头所指示到左上角。此方法适用于外墙、外墙基础、外墙挖地槽、楼地面、天棚、室内装饰等工程量的计算图5.1按顺时针方向计算图5.2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计算

(2)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计算以平面图上的横竖方向分别从左到右或从上到下依次计算,如图 5.2所示。此方法适用于内墙、内装饰等工程量的计算。(3)按照图纸上的构、配件编号顺序计算

在图纸上注明记号,按照各类不同的构、配件,如柱、梁、板等编号,顺序地按柱Z 1 、Z 2 、ZL 3 …,板B 1 、B 2 、B 3 …等构件编号依次计算。如图5.3所示。

按构、配件编号顺序计算

(4)根据平面图上的定位轴线编号顺序计算

对于复杂工程,计算墙体、柱子和内外粉刷时,仅按上述顺序计算还可能发生重复或遗漏,这时,计算,并将其部位以轴线号表示出来。如位于A轴线上的外墙,轴线长为①~②,可标记为A: ①

挖地槽、内外墙基础、内外墙砌体、内外墙装饰等工程量的计算。

建议按清单编号或定额编号顺序列项,这样可以避免漏项。

计算时可先看哪一部分可引用于其他部份,对其他引用最多的优先计算。

工程量计算小经验

图纸是有一定规律的,在做预算过程中,是以识图的过程为主线进行,也就是识一张图做一张图,完也就证明图识完了,预算也就做完了。因此,做预算必须会识图,并要掌握一定的识图的顺序。和想法说出来供大家讨论:

首先、识图做预算有几个原则:

1、一次只看一张图,一张图尽量不看第二次

2、控制大量,调小量,预算是控制总量的基础上,随着识图的深入修改调整完成的。

3、先独立,后整体,主要的意思是先算独立的,不相互扣减的,后算有复杂扣减关系的

4、从识图的顺序上:

先地下、后地上;

先结构,后建筑;

先室内,后室外;

先主体,后屋面等等

其次,根据上述原则把图分成五部分:地下、主体结构、主体建筑、屋面和室外零星,对应每一部项和计算规则确定要什么就识什么,识图达到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为止。其实不叫识图,而是边看算完后图也就识完了。

最后,根据计算规则要求的扣减关系进行汇总,并把整图全盘进行通读,查看有没有漏计算的,有算错误的等等。

安装最好按照系统从大头计算到小头,或者从小口径计算到大口径。同时,将对应相同口径的附属自己的工作实际谈一点这方面的体会和感受。

一、良好的识图能力

良好的识图能力要求能迅速建立起构件及建筑物的空间印象。能通过多张图纸迅速查找需要的数据误,能在脑海中勾勒出每个细部的构造等等。

结构施工图的表示方法,从传统的分离式到华南地区的梁、柱表,再发展到现在的平法,表示方法些习惯的表示方法

二、充分掌握定额的工作程序、子目的包括内容。

在对各专业图纸研究过程中,应随时了解设计人员意图及图纸表达内容,对施工前已发生设计变更握定额的工作程序、子目的包括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做出预算编制分项和计算出相应工程量

现漏计、重计、错套等错误。三、统筹安排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的计算要有明确的思路,先算哪部分后算哪部分,统筹安排计算工程量,提高计算效率,可如以外墙中心线长度为基数,可计算与之有关的分项工程量。

四、深入理解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的计算有明确的计算规则,因而必须对计算规则有相当透彻的理解。而在实际各方核对工程议的现象,这大多是因为对计算规则的理解不同所致。

在理解计算规则的过程中,要结合对图纸、建筑工程的特点及对施工过程的了解。对计算规

则上的层建筑物终建筑面积,无论其高度如何,按建筑物外墙勒解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但当设面积,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五、耐心细致

工程量的计算必须耐心细致,不得半点马虎。而且出现错误以后,修改比较繁琐。比如计算基础垫垫层按实铺体积计算,在计算工方宽度不同时,其外墙中心线和内墙净长线将发生变化,与土方的往利用土方已算出的外墙中心线和内墙净长线数值来计算垫层工程量,导致基础垫层出现差错。

六、良好的工作习惯

如表达式的习惯表达方式、中间计算数据的表示方法、在图纸上的标注方法等等。因为计算数据需也需要校对和查看历史工程等等。

七、掌握先进的工具技术

当前,计算机的应用较为普及,计算机在合并汇总计算工作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它在减轻预算人员计算的错误。在计算操作过程中,要求我们努力提高对原始数据输入的准确性。比如求和公式范围或几个分项是常有发生的。

程量时也采用土方的计算方法计算。即长度按外墙中心线和内墙净长线计算,宽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工程量的计算顺序一般来说应该结合自己的经验和习惯来做,非定按别人的方法来做,关键是做到速度为主。

本人的做法是先做基础部分的项目,包括土方、基础模板,砼、垫层模板、砼,有时基础部分的柱柱、梁,砌体,装饰、大样,这样每算好一个部位,就可以收起算好部分的图纸,算装饰时基本是筑图,图纸就跟着少了,桌面也没这么乱了,感觉这份工程就快算完了,心情自然也就不一样!

工期索赔的分析与计算方法

1、工期索赔的依据与合同规定

表19.1列出了FIDIC合同条件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有关工期延误与索赔的规定,工期索赔的依据主要有:合同约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如网络图、横道图等;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月、季、旬进度实施计划;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如会谈纪要、来往信件、确认信等;施工日志、气象资料;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其他有关工期的资料等。此外在合同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有许多关于工期索赔的规定,它们可以作为工期索赔的法律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可供参考。表15.1 工程索赔的依据和合同规定

技术经济签证单

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SG—008 受文单位:四川万升金属结构工程公司编号:2012—01 共1 页第 1 页 工程名称或编号川西北梓潼采气作业区办公设施大修施工单位 四川万升金属结构工 程公司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二层钢结构设计变更 图纸编 号 核定内容1、6轴线分别向外调;A、C列线轴分别向外调225mm。由此造成原加工成形的此部分构件进行调整。增加费用计算如下;

受文单位签证: 年 月日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年月 日 监理工程师(注册方章): 年月日 填表人:(签字) 年月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 字) 年月日 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SG—008受文单位:四川万升金属结构工程公司编号:2012—02 共1 页第 1 页 工程名称或编号 川西北梓潼采气作业区 办公设施大修 施工单 位 四川万升金属结构工 程公司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钢结构 图纸编 号 核定内容 因甲方未取得有效(许可)审批,致使工地停工,造成人工 误工费。增加费用计算如下;

(因为设计变更,建设单位认可的必要的技术措施或由建设单位的原因造 成施工单位增加工作量、重量施工等。或者一些技术措施在实施前需要得到各单 位的认可等。) 1:电焊工(共计7人,每人每天工资:220元),停工时间为:2012年3月 14日—2012年3月31日,共计:18天(其中2012年3月31日停电无法施工)。 费用:7*220*18=27720元 共计:27720元 受文单位签证: 年 月日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年月 日 监理工程师(注册方章): 年月日 填表人:(签字) 年月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 字) 年月日 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SG—008受文单位:四川广通建设有限公司编号:2012—01 共 1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一、目的 规范我司与承包单位工程施工合同及对已建、在建工程、后续工程预(结)算的管理,结合我司建安工程造价特点,有效地控制建安工程造价,提高项目工程的利润,促进我司的快速发展。 1.施工签证范围: 凡工程承包合同内、外需要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在现场测量,才能计算出实际工程量(或工作量、材料量、人工量、机械量和价等,下同)的工程内容,以及设计修改、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等工程内容的实施情况,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施工签证管理,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工程修改(技术变更)办理程序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院和公司开发部、营销部、工程部出具的设计修改单;承包商、监理单位、提出的技术变更(洽商)。 2.1由设计院出具的设计修改,必须有设计人员签字并应加盖设计院公章; 2.2 由公司开发部、营销部、工程部出具的设计修改,必须经相关专业工程师和技术主管(或负责人)签字。 2.3 技术变更核定(洽商): 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由承包商、监理单位提出,经工程部工程师确认,工程部经理审核。 2.4其办理流程预决算部工程师估价→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咨询单位→工程部经理→〔0.5万元-2万元(含)〕预决算部经理→(大于2-5万元)总经理→〔5-10万元(含)〕执行总裁→〔大于10万元(含)〕董事长→工程部内业→咨询单位→预决算部和施工单位执行→工程管理部备案;所有的设计修改(变更)、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审批完成后,不盖章但由工程部内业登记发放实施。 所有的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和设计变更均应到公司和现场工程部备案,并在变更实施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现场工程师组织预决算部工程师、(咨询单位)、公司临时指派工程相关人员、承包人现场工程师对实施结果进行核查。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将工程量直接填写在附表1的实施结果核查记录中;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应进行现场收方,并按规定办理收方签证手续,并将收方单编号填写在相应附表中。实施结果核查完毕后,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将审批完毕的技术变更或设计变更以及核查的结果加盖公章后发给施工单位。 2.5 对于同一施工部位,相同的工作内容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工程修改,应在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单上注明更改原因,并由预决算部计

签证单管理制度

上海诸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履行合约精神,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减少管理失误引起的经济损失,特制订以下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一、人工费签单: 1.1、凡因工程需要发生的非承包工班应完成的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工程量有施工员提出派工申请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签发施工任务单、写明施工项目名称、部位、工程量、质量要求、完成时间、落实管理责任人,下发工班实施。 1.2、工班完成施工任务后应通知管理责任人和质量员进行工程质量和工程量(或奌工人数)验收,并在施工任务单上签字后,二天内必须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有效,并将签复之施工任务单复印一份上交预算室记录台帐备查,预算室应每周汇总后及时上报公司。 1.3、施工班组认为非承包责任范围的工作项目提出签单要求的应有工班在事发当天提出签单申请,经施工、质量、技术部门签批后二天内报项目经理审核同意有效,并将签单复印一份上交预算室记录台帐备查,预算室应每周汇总后及时上报公司。 1.4、所有合同外人工费签单必须在二天内报项目经理确认同意有效,超过二天视作放弃和失效,同时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与公司收到的备案签单不符的一律不预认可结算,如有发生有签单人负责支付,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签单人责任。 1.5、项目部管理的奌工应在当天专人核实登记有效,应写明工作内容、完成数量、验收质量和出勤时间。 二、分包合同调整及补偿签证(单): 2.1、所有工种及材料供应分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双方己签合约之规定,不得单方提出修改和调整,如出现执行过程中有不合理因素而影响双方利益时可有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型式来解决。否则任何价款及结算签证(单)均一律无效。 2.2、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分包商认为有索赔依据的应在事发当天相对方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交甲方项目部,项目部收到后应在三天内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初审核定后填写签证单,经办人员、验收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经理确认核实,对价款超过2000元以上签证单应报公司审批盖章有效。 2.3、如发生2.2款索赔事件对方三天内未提出作自动放弃处理,提出的索赔申请在七天内必须办理完毕,凡事后补办的及无公司公章确认的一概无效。 2.4、以上所有签证(单)项目部应在七天内报公司审核同意盖章有效;同时在结算过程中出现无公司确认的签单一律不预认可结算,如有发生有签单人负责支付,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签单人责任。 以上内容已经本人阅读并确认同意照办。 确认工班:确认人签字: 日期: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制度编号:110W902201制度页数:共7页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编制人:盛亚杰审核人:李家东批准人:兰国军 主办单位:设备处发布日期:2008年5月9日生效日期:2008年5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保证变更及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避免因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 第三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原因,出现了与合同约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工程及零星工程。 第二章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项目(即新增工程)。 1、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的文件。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报项目部和设备处审核、编号并加盖项目

部和设备处公章后下发。(其中分部工程变更大于50000元的需经相关部门论证后方可实施) (1)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 2、在合同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取消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施工项目或外委其他单位施工的项目可做工程变更。 3、施工条件的变更按现场签证处理。新增工程另签补充协议。 第六条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的审批 施工员填写工程变更单→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员复核→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返项目部或设备处存档、编号、下发。 第七条发生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见附件一),内容要求必须用电脑打印。 第八条工程变更必须在签字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返到设备处预算室,否则不予结算。 第九条工程变更归档 1、工程变更份数和发放方法,同图纸的份数和发放方法。 2、项目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变更资料归入竣工资料中交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存档。 第三章现场签证 第十条现场签证的范围 1、根据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可做现场签证。 2、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在合同中无明确规定时,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协调与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工程签证为:预算外工程量增减、合同外工作内容增减、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 三、工程变更、签证: 3.1 工程管理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 3.2 工程管理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3.3 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成控部(认质认价小组)。工程管理部按审核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落实实施。 3.4 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 4.1 施工单位(仅指总包单位,以下同)提出的签证理由必须充分,提供的签证证据必须确凿,申请的签证申请单必须规范。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拒签。 4.2 施工单位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施工单位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建设单位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施工单位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

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4.3 建设单位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 4.4 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 4.4.1 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 已有的价格确定价款。 4.4.2 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 按本合同条款中的相关约定执行。 4.4.3 按本条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变更价款的,由施工单位提出 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 4.5 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 4.6 无效变更、签证不予结算,工期不予顺延。 4.7 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单项变更、签证及建设单位确认的经济损失,应累计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支付,超过10万元的单项变更、签证应在该工程量完成后的当月并入该月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五、签证流程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 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Q/SDJG -2015 1 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场签证管理。 3 部门与职责 3.1 基建/安装工程部负责督促按规定程序办理、监督、审核现场签证。 3.2 造价管理部参与、审核现场签证。 3.3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组织工程量现场签认;监督现场签证的实施;审核现场 签证文件。 3.4 施工单位负责提出现场签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现场签证文件; 3.5 稽察室负责现场签证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量现场会签。 4 现场签证范围 4.1 施工图纸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图纸中未标明按规范必须施工的;图纸 图示尺寸未标注或标注有误的工程内容; 4.2 设计内容不完善的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甲方原因增加的工作内容;4.3 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对实际实施情况的确认; 4.4 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签证的内容; 4.5 严禁同一工程内容重复办理签证; 4.6 本规定与施工合同冲突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5 现场签证报批程序 5.1 现场签证分为措施性签证和实体性签证。措施性签证按《工程变更管理规 定》报批,实体性签证按本条5.2至5.11款执行。 5.1.1 实体性签证: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

5.1.2 措施性签证:不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或形成合同工程实体但是因 施工安全或施工技术要求的签证。 5.2 实体性签证工作流程(如图4). 5.3 施工单位提出并填写工程签证单附表1:《工程签证单》、附表2:《工程量 计算书》(一式二份)。 5.4 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基建/安装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通知造价、稽查 部门)会审或现场会签工程量; 5.5 施工单位编制、报审现场签证文件(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工程量计算支持 文件)(一式二份); 5.6 监理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或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7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交付造价管理部;或 通过监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8 造价管理部接收资料,审核现场签证并返回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或通过监 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 5.9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现场签证; 5.9.1 属权限外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1:《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外),报集团审核。审核通过,批准文件返回基建/安装部; 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9.2 属权限内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2:《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内),报石化核心层审核。审核通过,基建/安装工程部报集团备案,并接受备案文件;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工程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工程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10 基建/安装工程部将现场签证批准文件通过监理返回至施工单位。 5.11 签证项目实施完成,需按本条第5.3款、5.4款办理工程量现场会签手续。 6 现场签证办理时效 6.1 各单位报送、审核、审批现场签证必须在7日内完成;第“5.4”款的现场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明 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由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与其分包商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 3.1设计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须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 计文件资料,由设计单位发出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设计文件。 3.2工程洽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经协商一致调整原施工合同中的非 设计文件事项,在无需另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根据 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 备忘文件。 3.3现场签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图纸完 成了施工内容,且工程质量合格,但建设单位又发生了设计变更,

导致实际施工现场已完工程拆除,根据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实现场后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3.4提出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劳务单位必须填报《工作联系单》,各方达成一致意见,重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必须附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发出的《工作联系单》是办理有关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依据之一。 3.5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工艺、材料、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3.6办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必须依据合同约定、设计文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节约能源、提高工程质量、方便施工、节约造价、加快工程进度的原则,依据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办理。 第二章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 建设部:专业工程师初审,项目技术负责人复审,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 技术部:分析签证、洽商的技术可行性,审核技术要求和工程量; 计划部:评审费用的合理性,对签证、洽商编制估算费用,调控预算; 采购部:审查工程量,确定施工单价和总价; 风控法务部:监督全过程; 主管副总:主管工程、采购副总审核; 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管理程序和方法 专业分包队的变更、签证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业主经济签证为依据,根据工程现场情况,专业分包编制、提交经济技术签证单先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集团各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成本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二、适用范围 本集团所有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三、术语及定义 (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函。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 1、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 2、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 3、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 5、技术核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接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 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 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 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 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项目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的确认单据。现场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划分: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

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 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第十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完整版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 一、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1、设计变更的确认: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院签发,格式执行建委规定的表格。 2、现场签证的确认: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 3、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 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与顺延。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接受甲方按该部分工程造价30%的违约处罚。 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三、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 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2、发包人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 3、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 (1)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确定价款。(2)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按本合同附加条款中的第3.2条执行。 (3)按本条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变更价款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 5、无效变更、签证不予结算,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签证定义 (2) 第二章签证种类 (3) 第三章签证格式 (4) 第四章签证审批 (5) 第五章签证归档 (7) 第六章考核要求 (8) 第七章附则 (9)

为加强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不任意增加工程量,从严控制建设资金的使用,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全市工程建设的投入产出比,同时充分调动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到通信工程建设签证的规范法、合法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签证定义 第一条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顺延、经济索赔等所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也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赋予建设方代表进行现场签证的权力,是保证建设方代表顺利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进度、质量、造价”最终实现的重要条件。 第三条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加上目前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承包商随意做出不合理的承诺,盲目采用垫资、压低报价、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中标,待工程中标后,通过采用假变更、假签证、假协议的方式弥补投标压低价的损失,使建设方陷入投资资金无法掌控的境地。

第二章签证种类 第四条工程技术签证的管理。 (一)工程技术签证是建设方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 (二)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 第五条工程经济签证管理。 (一)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建设方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建设方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 (二)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工程定额、相关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确保签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管理。 (一)价格签证要符合招标文件和市场行情。 (二)价格签证的依据:首先是不得超过投标单位中标造价所规定的同类材料价格;其次要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为指导价;再次对建设方供应材料或图纸以外的大宗材料等,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实施政府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8888888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确保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建设工程签证的行为,根据沣东新城管委会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陕西沣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由水务公司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计划经营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工程师等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发生签证事件前,要经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 第三条工程签证要严格控制,应遵循“施工前做好预防,施工中据实办理,竣工后补签无效”的原则,有以下情况的可考虑工程签证。 (一)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引起工程量变化和零星工程的增加或减少。

(二)建设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障碍及工程费用增加,且施工单位提出费用要求的。 (三)建设单位因工作或工程建设需要,安排施工单位所进行的零星工程施工或借用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依据水务公司确认的“工作联系单”或“工程任务委托书”,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应办理工程签证。如需转成合同,参照合同管理办法。 第五条如“工作联系单”或“工程任务委托书”内容为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应按照设计文件计量,不再办理工程签证。 第六条如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前施工单位已按原图完成施工,且不在变更范围内或需要返工处理的,应办理工程签证。 第七条上述范围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不在签证之列。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签审权限 第八条工程签证事件发生当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做好原始记录。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签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20161031最终版

*****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南京***广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签证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签证做到及时、客观、公正、准确、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证的原则: 1、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由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签证工作。 2、因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减,不办理签证,结算时根据设计变更对实际发生工程量的增减,按合同规定结算。变更后需返工的工程量按实签证,否则均认为设计变更时相关工程未施工。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按照本签证制度的签证程序进行签证。需签证的项目部位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实施签证。 4、签证必须及时,尽量不影响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事项发生后及时上报工程签证单,提交工程部,工程部根据签证程序予以签证确认。 5、签证涉及工程量增减需要实地丈量、计量的,必须由工程部经理指派两名以上签证人员(其中一人为建设单位代表)到现场测量、清点、核实,核实后在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签证单上如实填写现场核查情况。被指派签证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由工程部经理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签证人员对签证内容负全责,审核人对签证的原则性、合理性负责。 6、签证单必须明确签证的具体时间、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单编号(由工程部造价人员统一编号归档)等。工程签证单可附附件,但必须在签证内容中予以注明,并要求附件标明页码。签证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量、规格、尺寸标注明确,不得产生异议。如有异议而签证人又解释不清的,将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工程签证界定: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 二、现场签证流程: 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 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 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 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 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

完整版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2018修试行版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 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 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 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 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 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 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1.1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1.2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 1.3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经济签证单.讲述

工程经济签证单 编号: SLGY(01)-QS-01 签证主题清除工程发生时间 签证事由 根据洽商记录及设计要求,我方对施工场地内的原有老化废弃植物进行了人工清理自卸车外运,主要有广玉兰Φ6㎝32株废弃砍伐;丛生灌木(规格P200-250cm,H200-250cm),有龙柏树、红继木共101株废弃砍伐;模纹灌木丛(规格H60-80cm,H120-150cm),有毛杜鹃、红继木、金叶女贞、扁柏、迎春、冬青等3552.2㎡老化砍伐;以及地面为丛生杂草铲除。现已完成,具体工程量如下: 1、人工伐广玉兰Φ6㎝: M=32株 2、人工伐龙柏树、红继木(规格P200-250cm,H200-250cm):M=50+51=101株 3、人工挖龙柏树、红继木树根坑(规格1.2*1.2*1m)三类土:V=1.2*1.2*1*101=145.44m3 4、人工伐模纹灌木丛(规格H60-80cm,H120-150cm)49株/㎡: M=(462+220+1088+174.2+589+589+230+200)*49 =174057.8株 5、人工挖模纹灌木丛树根坑(规格0.6*0.6*0.5m)三类土: V=(462+220+1088+174.2+589+589+230+200)*0.5=1776.1m3 6、人工铲除丛生杂草:S=9800-(462+220+1088+174.2+589+589+230+200)=6247.8㎡ 7、苗木枝、杂草外弃,人工装车,自卸车(T6.5)外运(18Km):22车

工 程 经 济 签 证 单 编号: SLGY (01)-QS-02 施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审核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签证主题 渣土外运工程 发生时间 签证事由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利辛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 利辛县安建新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签证变更是指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且不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量签证、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所增减的工程签证。一般包含签证单及其附件(原始记录、计量所需附图、反映工程状况变化的影像资料等)。第二条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内容必须办理委托手续,造价超过合同价10%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章工程签证变更办理流程 第三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工程内容发生的 2天内,签署原始记录,并上报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 第四条签证单必须在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0 天内(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逾期建设管理部不得受理。 第五条建设管理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24小时内,对签证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送至技术质量部审核。 第六条技术质量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 24 小时内,对签证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送至合约法务部核验。 第七条合约法务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72小时内,对签证单中的工程数量及价格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报至项目公司领导审批,项目公司领导于24小时内审批完成,审批完毕当天盖章后提交至政府部门审批,政府部门于 5 日内审批完成后返至项目公司。 第八条建设管理部与施工单位对签证内容有意见分歧时,建设管理部必须在24 小时内签署意见返还施工单位签收并存档;若技术质量部或合约法务部或项目公司领导对签证单有异议时,统一由建设管理部在收到技术质量部或合约法务部或项目公司领导的签署意见后,当天以书面形式将意见返还施工单位签收。

对有异议的工程签证必须在5天内由项目公司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完毕,对签证资料不全造成项目公司不予签认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退回文件 5 日内完善资料重新上报;对不符合签证要求的,不予签认。 第九条上报的签证单必须加盖监理项目章和施工单位章。 第十条涉及工期延期的工程签证需办理工期延期审批手续,三天以内的工期延期由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工期延期由项目公司董事长审批。(签证办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三章工程签证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原始记录必须在签证内容发生当天,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格式见附件2)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必要时需附图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 第十三条对可反映工程内容和工程状况变化的现场面貌,一定要拍摄影像资料,作为原始记录与签证单一起报送并存档。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填写要求 第十四条签证单一式伍份:施工单位壹份、监理单位壹份、项目公司贰份、政府部门壹份。(格式见附件3) 第十五条签证单应注明合同编号并按照项目公司的文件要求统一编号,建设管理部设计台帐,予以登记、存档。 第十六条签证单必须附有工程签证原始记录。 第十七条签证单须注明签证理由,必须和原始记录一致。 第十八条无图计量的签证内容,在签证单上必须注明具体工程量。工程量必须和原始记录凭证中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量一致,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或习惯使用单位。 第十九条签证单必须注明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间。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星-合约-管字-20120215-002 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清晰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工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工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审核管理,确保工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目工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定义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上不能反映的工程内容(如返工、拆除、报废、窝工、停滞等)的现场签认工作过程成为工程签证。 二、适用范围 1、可签证范围: 由于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指令导致的不能在竣工图中反映出来的返工、拆除、报废等工程及窝工、停滞等事项,以及应甲方要求完成的一些临时性、抢险性且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或工作。 2、不可签证范围: (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工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 (3)因承包单位自身责任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 (4)可在竣工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 (5)其他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三、现场确认原则 1、施工单位:发生需要签证的事件后,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项目工程部相关人员(可电话通知),准备“签证现场确认单”(附件二),照相机,并写明需签证的内容。 2、监理单位(如有):配合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签证事实进行确认,对签证内容进行复核。 3、项目工程部:收到施工单位通知后,项目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部、合约成本管理中心预结算部(或合约成本部)五方一起于现场对签证内容进行复核并确认。 4、设计部:对导致现场签证的设计变更进行确认(仅在因设计变更导致签证发生的时候执行)。 5、合约成本部(若项目未设置合约成本部,则为项目预算部及招标部):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签证事项及工程量进行现场确认,可按图纸计算的需注明按图计算;图纸不能明确表明的工程量,可现场丈量确认。现场签认的工程量必须能反映签证的实际内容和现场情况,不允许出现以工代料签工日或签金额的情况。 四、签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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