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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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本科2016年最新物权法网络考试及答案-试题41

电大本科2016年最新物权法网络考试及答案-试题41

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总分40.00)1.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己的皇冠车抵押与乙。

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欲行使抵押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

(2.00分)A. 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B. 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C. 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D. 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2.依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A )(2.00分)A. 某甲的小汽车B. 自留山C. 某大学的办公楼D. 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3.有关占有事实的推定规则()。

(2.00分)A. 不易判断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是和平占有还是强暴占有,是公开占有还是隐秘占有时,推定为B. 不易判断占有是自主占有还是他主占有时,推定为自主占有。

C. 不易判断是持续占有还是不持续占有时,推定为继续占有。

占有人以前曾经占有,现在仍然占有,则4.下列不属于留置权特征的是(C )。

(2.00分)A.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B. 留置权是债权人留置债务人动产的权利C. 留置权是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一种担保物权D. 留置权是以动产为标的物的一种担保物权5.对于占有的权利推定,举证责任的分配(C )。

(2.00分)A. 他人若有异议,不必证明占有人其实没有占有本权。

B. 占有人需要证明证明自己享有据以占有的本权,方可受到权利推定。

C. 占有人只需要证明占有事实的存在,不必证明自己享有据以占有的本权,便可受到权利推定。

他人若6.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B)。

(2.00分)A. 动产B. 财产C. 不动产D. 物7.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是( B )。

(2.00分)A. 不按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宽限期B. 债务已届清偿期C. 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D. 法律有相关规定8.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权利人可以请求( C )。

多次抵押的法律规定(3篇)

多次抵押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摘要:抵押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旨在探讨多次抵押的法律规定,包括多次抵押的概念、多次抵押的法律依据、多次抵押的效力、多次抵押的登记及优先受偿顺序等内容,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一、引言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动产或者不动产移转给债权人占有或者设定他项权利的行为。

抵押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对于保障债权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债务人可能会多次设定抵押权,即多次抵押。

本文将对多次抵押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多次抵押的概念多次抵押,又称重复抵押,是指同一债权人在同一标的物上设定多个抵押权的行为。

在多次抵押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与多个抵押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确定,是多次抵押法律规定的核心问题。

三、多次抵押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可以将动产抵押给债权人。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四、多次抵押的效力1. 抵押权的设立与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因此,在多次抵押的情况下,后设定的抵押权必须先于先设定的抵押权进行登记,否则后设定的抵押权无效。

2. 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如下:(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什么是动产浮动抵押

什么是动产浮动抵押

什么是动产浮动抵押?我国《物权法》规定了浮动抵押制度,因抵押物只限定为某些动产,所以有人称之为动产浮动抵押。

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将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上设定的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

我国《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但是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动产浮动抵押的法律特点:1)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主体在我国,相比传统的浮动抵押,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主体比较宽泛,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

2)动产浮动抵押的客体在我国,相比传统的浮动抵押,动产浮动抵押的客体比较狭窄,限于抵押人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不包括其他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

3)动产浮动抵押的浮动性动产浮动抵押是抵押人以其变动不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从抵押人向外流出的财产不受抵押权的追及,同时从外部流入的财产当然进入抵押权的效力范围,动产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4)动产浮动抵押的固定化因法定或者约定条件的出现,浮动抵押权人即可行使抵押权,将浮动抵押转化为固定抵押,这个过程称为浮动抵押的固定化,也有人称作封押或者结晶。

浮动抵押固定化,其效力使公司的设押财产成为确定的抵押物。

动产浮动抵押的固定化事由有: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5)动产浮动抵押效力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封押前,浮动抵押担保效力较弱,抵押人在正常经营范围内享有设押财产的处分权,此时浮动抵押的效力不能对抗抵押物的买受人和其他债权人,买受人取得买受物完整的、无负担的所有权;封押后,其担保效力增强,抵押人的处分权受到限制,此时浮动抵押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和封押后设定的担保权,但是未经登记的浮动抵押权仍然无优先效力。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及答案(4)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及答案(4)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及答案(4)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及答案(4)1.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B、留置权C、宅基地使用权D、不动产抵押权【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

不动产抵押权属于不动产物权。

2.下列各项中,属于物的种类的有()。

A、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B、原物与孳息物C、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D、消费(耗)物与非消费(耗)物【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种类。

物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2.动产与不动产;3.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4.消费(耗)物与非消费(耗)物;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6.主物与从物;7.原物与孳息物。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质押合同中,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设立的质物有()。

A、基金份额B、商标专用权C、汇票D、公司债券【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质权的设立。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知识产权设定质押,应当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才能使得质权生效。

4.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A、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B、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35%以上C、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已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D、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移转取得。

【司考】抵押权

【司考】抵押权

抵押权一、抵押权(一)抵押权的设立1.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条件(1)抵押合同有效;(2)抵押人具有处分权;(3)办理抵押登记。

2.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条件(1)抵押合同有效;(2)抵押人具有处分权。

(3)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无须公示,既不需要登记,也不需要交付。

【注意】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抵押;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注意】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4.禁止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能抵押,但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违法违章建筑。

5.抵押登记(1)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

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④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但不可对抗第三人。

(2)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

①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②交通工具;③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等动产抵押,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法案例分析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物权法案例分析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物权法案例分析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1.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后又将房屋卖给丙。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B. 丙有权要求乙立即搬出C. 甲出售房屋需经乙同意D. 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答案:A解析:“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丙继续有效。

2. 甲、乙共同共有一套房屋,份额各占50%。

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乙有优先购买权B. 丙有优先购买权C. 乙、丙均有优先购买权,且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D. 乙、丙均有优先购买权,且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乙答案:A解析:共同共有人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 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A. 土地所有权B. 学校的教育设施C.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D. 依法被查封的财产答案:C解析: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A 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B 学校教育设施不得抵押,D 依法被查封的财产不得抵押。

4. 甲将其汽车抵押给乙,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后甲又将汽车卖给丙,丙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价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乙的抵押权()A. 有效,可对抗丙B. 有效,不得对抗丙C. 无效D. 效力待定答案:B解析:动产抵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不知情且支付合理价款办理过户,属于善意第三人。

5. 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 留置权属于约定担保物权B. 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C. 留置权的成立必须以双方当事人有明确约定为前提D. 留置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答案:B解析: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不以约定为前提,其行使受一定时间限制,标的物只能是动产。

6. 甲遗失一块手表,乙捡到后将其以合理价格卖给丙。

丙不知道手表为甲遗失。

甲发现后向丙索要。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手表B. 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手表C. 丙应将手表返还给乙D. 乙应将所得价款返还给甲答案:B解析:丙善意取得手表所有权,甲无权要求返还。

联合抵押的法律规定(3篇)

联合抵押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联合抵押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共同为同一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联合抵押作为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联合抵押的定义、法律规定、法律效力以及相关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联合抵押的定义联合抵押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基于同一债权,共同提供财产作为抵押物,以担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在联合抵押中,抵押物的价值应当足以覆盖所担保的债权金额。

三、联合抵押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物为共有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物为共有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物应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二)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物为共有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七十条规定:“共同抵押,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基于同一债权,共同提供财产作为抵押物,以担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解释》第七十一条规定:“共同抵押中,抵押物的价值应当足以覆盖所担保的债权金额。

抵押物不足以覆盖所担保的债权金额的,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四、联合抵押的法律效力1. 抵押权的设立联合抵押的设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抵押物应当具有可抵押性,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且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2. 抵押权的效力联合抵押的效力,主要体现在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物权法对抵押权制度的改进

物权法对抵押权制度的改进
产 生 巨 大 的影 响 。
三、 既确定了房 随地走 。 地随房走原 则 。 又加强了对耕地
的 保 护
《 物权法 》 12条规定 了“ 第 8 以建 筑物抵押的 , 该建筑物 占用范 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的, 土地上 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 该
第十届 全国人 民代表 大会第 五次会 议于 20 0 7年 3月 1 6日通 过《 中华 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以下 简称《 ( 物权法 》 , ) 《 物权法》 在抵押权制度方面有以下改进。

第一 ,物权法》 《 对于可 以设定抵 押权 的动产 的范 围作出
了更为清晰的规定 , 生产设备 、 即“ 原材料 、 半成 品 、 品” 产 以 及“ 交通运输工具” 。 第二 ,物权 法》 《 明确规定了一些 正在 建造 的财产可 以设
动抵押获取企业发展壮大所必不可少的资金 。其次 , 浮动抵 事活动领域 中一个最基本 的原则就是“ 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 押简化了抵押手续 , 降低了抵押成本 。在设定浮动抵押 的时 允许的” 物权法》 。《 这一规定对未来 中国 民事立法的发展将
候 ,当事人只是需要制定浮动抵押 的书面文件并进行登记 , 不需要制作公 司财产的 目录表 , 也不需要对公 司财产分别进 行公示。同时 , 在浮动抵押期间 , 抵押人新取得的动产 , 不需 要任何手续就可 以当然成为浮动抵押 的标的物 。第三 , 浮动
程学院政法系, 副教授 , 主要从事民商法研 究。
Theor y Res ear ch
学 ——_ 理 l l — _ 论
设 施 用 地 的使 用 权 。
效 地解 决 了这 个 问 题 。 六 、 效 地 降低 了抵 押 权 实 现 的成 本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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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
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
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物权法》规定的不得抵押的财产
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都可以进行抵押。《物权法》第184条规
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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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这些财产为什么不得抵押

下面,重点说说依照《物权法》的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和
不得抵押的依据。
一、土地所有权 。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国《土地管理
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
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
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我国法
律没有规定国有土地所有权可以处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只能由
国家依法征用,征用后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集体土地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特殊用途和特殊性质,若允许集体
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随便抵押,将不利于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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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也规定了除外情况,包括:为了鼓励农民开发荒地,
解决资金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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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条允许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
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第183条允许以乡镇、
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并抵押。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
产权利,2015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员第十八
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
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
规定;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
整实施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这就意味着,
依照《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和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上述试点地区开展抵押贷款。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的教育实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图书馆、科技馆、
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宫、敬老院、福利院等。

公益单位的公益设施是指公益单位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设置
的各种社会设施,这种设施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增进社会公共福
利,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关系众多人的利益,有关社会稳
定,这一类设施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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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
作为抵押的财产应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抵押人对其有处分
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是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不明确;所有
权、使用权有争议是指该项财产有两个以上的人主张权利。抵押
人在此情况下对财产都没有明确的处分权,此时设定的抵押无法
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设定便变得毫无意义。
在司法实务中主要指以下财产:
(1)继承发生后,遗产尚未分割的财产。 此时,继承人是否放
弃继承权尚未表态,财产到底归谁所有尚不清晰,遗产不能用来
抵押。
(2)有争议的财产。民事主体未就财产的归属问题达成一致,
有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正在进行司法裁决或仲裁进行期间,而
未有终局的处理决定,财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尚未清楚,此时这类
存在争议的财产不能用作抵押。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海关监管的财产,虽然所有权仍然属于财
产所有人,但处分权的行使受到了法律的限制,以这类财产设定
抵押的,应认定抵押合同无效。应当指出,若抵押权设定后,抵
押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则抵押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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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这是个兜底条款,除了《物权法》的规定外,如果其他法律和行
政法规有禁止抵押的规定,仍不得抵押。这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限于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得
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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