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店招店牌设置准则

南京市店招店牌设置准则

1. 多种语言:店招店牌需要使用多种语言,能够满足不同语言的客人需求。

2. 明确地图:在店招店牌上标注清晰明确的地图和地址,方便客人快速找到店铺。

3. 明确颜色:店招店牌使用对比度和鲜明的颜色,让店招店牌更具吸引力和可识别性。

4. 清晰字体:店招店牌使用清晰的字体,字体不宜过于复杂,让客人能够快速识别和理解。

5. 恰当大小:店招店牌的大小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考虑客人视线和距离,保证店招店牌在各种距离下都能够被客人看清。

6. 良好材料:店招店牌需要采用耐用且易于维护的材料,保证店招店牌在长期使用中不损坏,以及在各种天气下都能够表现良好。

7. 合规法规:店招店牌需要符合当地的规定和法规,包括大小、高度、材料等方面的规定。

8. 体现品牌:店招店牌需要体现店铺所代表的品牌和风格,让客人在看到店招店牌时能够快速的形成品牌印象。

9. 安全稳固:店招店牌需要安装在稳固的位置上,并遵循相关

安装要求,避免店招店牌安装不牢,导致危险。

10. 明确标志:店招店牌需要使用明显的标志,包括品牌标志、经营性质等,让客人清晰地了解店铺信息。

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方法 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规范南京市内店招标牌的设置,提升城市形象,维护 消费者权益,订立本方法。 第二条店招标牌是指商店、服务机构、摊位等经营场所设立的 标志性牌匾。店招标牌应当明确商家经营品牌、商务形象、特色产 品等信息,并配以合适的logo、字体和图案。 第三条店招标牌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店招标牌应当与店铺建筑外观相协调,不得影响周边环 境卫生和交通; (二)店招标牌应当清楚、美观、时尚,字体图案应当合理规划,条理清楚、乾净美观,不得使用过度华丽、累赘或卫生不合格 的字体或图案; (三)店招标牌应当真实,不得虚假宣扬或夸大其词; (四)店招标牌上不得有影响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的文字、图 案和标志。 第四条店招标牌应当依照规范进行安装,安装时应当严格遵奉 南京市相关规定和标准,特别需注意以下要求: (一)安装店招标牌时需要在该店铺门上装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商家需要供给身份证件; (二)安装店招标牌时,商家需要与景观绿化部门、市政管理 部门等有关单位协商,确保店招标牌不影响周边建筑物的使用和环 境的卫生;

(三)店招标牌应当装有防雨、防腐、抗氧化等性能良好的设备,避开损坏和污染; (四)店招标牌的制作和安装应当充足消防和用电安全的标准。 第五条违反本方法第三条规定的店招标牌应当立刻予以撤去; 违反本方法第四条规定的店招标牌,应当予以制止和惩罚,情节严 重者还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店招标牌安装属于日常市政管理工作,由市政管理部门 负责监督。 第七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应当由市 政府订立并适时公布。 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方法的订立,有助于提高经营单位店 招标牌的品质和规范水平,将经营活动与公共卫生、城市形象和风 貌相结合,切实保护广阔消费者的利益。

商铺店牌店招设置管理规定

商铺店牌店招设置管理规定 为规范某某底层商铺店招店牌设置行为,美化城市街景容貌,提升商铺商业品位,根据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及市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标准及要求,特制定某某底层商铺业主在自营或出租经营过程中,其店招店牌设置的管理规定: 1.设置店招店牌应符合(参照)所在区域的户外广告规范设置要求。 2.设置店招店牌应当符合(参照)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安全技术标准。 3.设置店招店牌应当符合所在区域市容标准要求,其设计风格、造型、 色调、位置、体量、数量、高度、材质应与附着的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兼顾街市美化、亮化的视觉效果。 4.店牌店招设置定位、原则及要求: ⑴店牌店招位置一律统一附设在底层外檐外立面上,做到尺寸统一、造型协调、上下沿和外立面相平齐。 ⑵原则上为一店一招,以商铺产权人楼体为单元。 ⑶店牌店招设置长度以楼体单元隔墙中心位置为分隔线,不得超越。 ⑷相邻店牌原则上留0.10—0.15米的间隔,其间隔连接形式由店牌所有人双方协商制作安装。 ⑸店牌店招厚度一律为0.20米,高度一律不得超越一层外檐下限。 ⑹店牌店招用字应符合国家文字规范,并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⑺店牌版面及造型应当与自身店(门)面相协调,版面设计美观,

色彩搭配合理,体现行业特点。 ⑻店牌店招制作应根据某市有关规定选择坚固耐用、形体美观、不易褪色的材料,应选用新颖、新型、优质、环保的材料。 5. 店牌店招的审批及施工要求 ⑴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在设置设计店招店牌方案前,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填写登记表,经物业接待人员告知相关事宜后,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域市政管理部门送审。 ⑵在业主或商铺租赁户设置设计店招店牌送审材料未经所管区域主管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施工。 ⑶经所属区域主管部门要求修改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方案,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应遵照执行,并向物业书面告知备案,若出现擅自施工行为,物业有义务要求停止施工,并向所属区域主管部门报告。 ⑷经所属区域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店招店牌设置设计的方案,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应在物业服务中心告知并登记、备案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根据规定交纳相应管理费用后方可开始施工。 ⑸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在施工中,应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告知的相关施工注意事项及安全消防要求施工。 ⑹施工中一旦发现与批准的设计方案不符及违反消防有关规定的行为,物业部门有义务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施工方若不听从劝告,物业将立即向所属区域主管部门报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业主或商铺租赁户承担。 ⑺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在进行店招店牌施工其间,应不影响相邻业主

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DGJ32/146--2013) 1.1 户外广告设施outdooradvertisingfacilities 在城镇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各类场地及城镇之间的交通干道边设置(安装、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等)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施,以及其他用于展示、宣传的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分类见表。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

1.2店招标牌设施shopsignsfacilities 单位和个人在建(构)筑物、设施及场地设置的用于表明单位名称(标识)的招牌、标牌、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 2、户外广告标准设置要求 2.1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2.1.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构)筑物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居住区 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日照间距的规定,不得妨碍相邻建 筑的日照采光。

2 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 3 户外广告设施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宜小于建(构)筑物屋顶面积的1/8,户外广告设施外表面不得超出母体建(构)筑物屋顶四周边线,户外广告设施底部构架高度不宜大于1m。 2.1.2 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外广告设施宽度与墙面相协调,四周不得超出墙面外轮廓线。垂直方向凸出墙面距离不宜大于0.5m,凸出于道路上方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2 建(构)筑物同一立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总面积不宜大于该立面面积的30%。 2.1.3 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凸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随着商业市场的发展,店招标牌在商业街区和商场中变得越来越常见。它们是展示商店名称、品牌标志、产品信息和促销活动等的重要方式。但是,随意设置店招标牌可能会造成视觉污染和交通安全问题。因此,需要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店招标牌的设置。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市区范围内经营的商业门店。 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要求 2.1 店招标牌的种类 店招标牌应包括以下种类: •商店招牌:用于展示商店名称、品牌标志等。 •产品标识牌:用于标识特定产品或服务,并展示其性质和特点。 •促销广告牌:用于宣传特定促销活动,但不得与交通信号灯等设施冲突。 2.2 店招标牌的位置和尺寸 商店的店招标牌应当设置在门店正面或上面的窗户上,不得超出门面线范畴。标牌的大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整,并不得超出以下范围: •商店招牌:高度不应超过 1 米,长度不应超过门宽的三分之一。 •产品标识牌:大小应适当,通常不应超过 50x50 厘米。 •促销广告牌:大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整,但不得超出公安机关规定的尺寸范围。 2.3 店招标牌的颜色和字体 店招标牌应使用统一的字体和颜色,以展示商业门店的品牌特色。同时,字体大小应适宜,不得过小或过大,以确保清晰可见。 2.4 店招标牌的维护和更新 商业门店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店招标牌,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更换。标牌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以确保其系统地、准确地对外展示。

三、店招标牌管理流程 3.1 前置条件 商业门店需要符合以下前置条件: •获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获得店招标牌设置的许可证。 •符合公安机关关于店招标牌设置的要求。 3.2 店招标牌设置审核 商业门店应提供营业执照、门面照片、店招标牌效果图等信息以进行店招标牌设置审核。审核结果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审核结果可以是许可、拒绝、限期改正等。 3.3 店招标牌维护和更新 门店需要定期检查店招标牌,并及时修复和更新标牌。更新标牌时,应重新进行审核。如发现店招标牌与公安机关关于店招标牌管理法规不符合的问题,应及时更正,否则将被处罚。 四、店招标牌管理处罚 如存在以下情况,将被罚款或责令改正: •未获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店招标牌设置许可证进行设置的。 •店招标牌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 •店招标牌未按要求进行维护和更新的。 五、总结 店招标牌的管理是商业门店经营的重要方面之一,规范店招标牌设置也是维护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的重要举措。商业门店应妥善管理店招标牌,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共利益。

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标志设施设置准则(试行)

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标志设施设置准则(试行) 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等四部门《南京市户外广告 设施和招牌标志设施设置准则(试行)》的通知 二OO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宁政发[2000] 2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规划局等四部门拟定的《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标志设施设置准则(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标志设施设置准则(试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南京市户外广告和标志容貌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主城范围内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以下简称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设施(以下简称招牌标志)。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建(构)筑物或地面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信息的广告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型等。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招牌标志,是指在建(构)筑物上或其所属的用地范围内设置的用于表示名称的店招牌匾、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指示性设施(城市公共设施的指示性标志除外)等。 第五条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应做到位置适当,比例协调,外形、风格、尺度与周围环境、建筑和谐统一。 第六条严格控制在建筑和环境景观良好的地段以及非商业地段设置户外广告。 第七条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应兼顾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视觉效果。 第八条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不得影响交通安全、损害市政公用设施、妨碍市民生活。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点、优秀近现代建筑、纪念性建筑、标志性建筑及其控制地带; (三)高度在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主楼); (四)城市广场范围内; (五)道路(含广场)交叉口自切点起30米范围内; (六)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地; (七)河道保护线范围内; (八)城市桥梁(含人行天桥、跨线桥)桥体; (九)各类线杆、塔; (十)宽度不足3米的人行道; (十一)在道路上设置异型广告(含实物造型)的; (十二)车行道内或跨越车行道的;

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最新版)

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最新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店招标牌设置行为,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店招标牌的设置、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店招标牌设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设置人),在其办公地或者经营地设置表明其名称、字号、标志的室外标牌、灯箱、LED灯、文字符号的行为。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店招标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店招标牌设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店招标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店招标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容貌标准等技术标准,制定店招标牌设置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店招标牌设置标准是店招标牌设置、监管的依据。 制定店招标牌设置标准,应当采取听证或者论证等形式征求专家、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设置规范 第六条设置店招标牌的位置、形式、尺寸、色彩、图案等应当与所依附的载体以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破坏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和街景特征。 不得利用建筑物屋顶、消防登高面、住宅建筑(含商住混合类建筑的住宅部分)、写字楼外立面设置店招标牌。 第七条店招标牌内容仅限于设置人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字号和标识,不得含有推介产品或者服务的内容,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内容。

第八条建筑物一层采取外框支架方式设置店招标牌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重迭设置; (二)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 (三)厚度一般不得超过六十厘米,长度不得超过房屋权属登记证列明的长度。 第九条建筑物二层及以上不得采取外框支架方式设置店招标牌。 第十条店招标牌版面和造型应当与建(构)筑物风格、自身店(门)面装修和设计相协调,色彩搭配合理,字体规范完整。 历史风貌区、特色街区的店招标牌设置应当与历史风貌、街区特色、传统格局相协调。 鼓励采取挂设牌匾方式设置店招标牌。 第十一条店招标牌应当按照一店一招的原则设置。大型商场可以在不同沿街外立面设置;位于沿街转角处、两侧均开设店(门)面且属于同一设置人的,可以在两侧店(门)面分别设置。 第十二条店招标牌按照规定配置夜间光源的,应当采用内置灯、背景灯、LED灯等灯饰控制亮度,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 第十三条店招标牌应当采用坚固耐用、不易褪色的材料,设计和安装应当符合国家建(构)筑物结构荷载、防风、抗震、防火、电气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设置人是店招标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应当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持其整洁、完好、安全、美观。发现画面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断亮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店招标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置人应当予以更新。建设、整修、更新或者拆除期间,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在现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店招标牌因设置或者维护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设置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示店招标牌设置标准,建立电子信息检索系统,方便设置人、利害关系人、公众查询和监督。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一、概述 店招标牌是商家在门面上悬挂的标识,可以显示商家的门店名称、品牌等信息,起到宣传、引导顾客的作用。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是指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需遵守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 二、设置要求 1. 设置位置 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根据当地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位置 设置店招标牌。一般情况下,店招标牌应该设置在门面上方,尽量保持整洁、美观。 2. 标牌内容 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遵循如下内容要求: •显示门店名称和经营内容,不得使用虚假的宣传词句; •显示商家的统一品牌标识,不得擅自更改; •文字、图案应该清晰、易读、不错位、不重叠。 3. 规格要求 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根据当地规定的标牌大小和标准,选择合适的规格 尺寸,不得超过规定范围。此外,商家应保证店招标牌的耐用性,避免随意更换。 4. 图案内容 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选择合适、醒目、明显的设计,以吸引顾客,并与 商家的主要经营内容和品牌形象相符。 三、管理要求 1. 遵守法律法规 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当地的规定和标准。

2. 提交申请 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提前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若未获得 批准,在经营中使用标牌,将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规行为。 3. 检查保养 商家在使用店招标牌时,应定期检查保养,避免标牌褪色、老化、破损等情况,及时更换。 4. 经常清洗 商家应定期对店招标牌进行清洗和保养,在保证标牌干净和整洁的同时,也能 够增强商家的形象。 四、结论 以上为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商家在当地城市规划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制 定合适的标牌设置方案,遵守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商家形象,增加商家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实现商家品牌的宣传和推广。

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南京市内店招标牌设置及管理,维护城市形象和城市面貌,在城市公共 管理中保护和促进城市管理秩序的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南京市辖区范围内,对店招标牌的悬挂、设置、维修等行为进 行管理。 三、店招标牌设置原则 1.店招标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以及南京市有关规定, 遵守公序良俗、美观大方。 2.店招标牌应与建筑物立面、门头、物尽其用的商业空间、其他招牌商 标协调一致,色彩搭配合理,布局划分清晰。 3.店招标牌应当有明显的标识效果,字体醒目清晰、不失真实性和个性 化。 四、店招标牌设置条件 1.店招标牌悬挂在店铺招牌、商标、企业名称、宣传品等标志之上,不 能遮挡、扰乱或掩盖公共设施、公共信息,不能与道路标志、建筑物外立面装饰等相冲突。 2.店招标牌的高度不得超过所在建筑物官高,宽度原则上不得超过门面 宽度。 3.店招标牌的材质、颜色及亮度均不能产生不良社会心理影响,不得使 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不环保的材料。 4.店招标牌的字迹应当规范、简洁、易读、易识别,必须使用标准中文, 数字及法律法规文化背景下的外语。 五、店招标牌设置程序 1.店招标牌以分布于南京市辖区范围内的区县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公 司、华侨城、市建设规划局、城市建设委员会审查批准和颁发合法文书后方可制作和安装。

2.店招标牌悬挂、设置应在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申请的先后顺序以及法律规定的档案归档、申请公告等前提下进行。 六、店招标牌维护管理 1.店招标牌必须保持外观及字迹完整、美观,不得影响城市面貌和形象。 2.店招标牌维修、更换应急原则先行,在原标牌基础上差异最小化。 3.店招标牌维修、更换应与公共机构、物业等形成互动,共同维护街道市容环境,做到及时、规范、有效。 七、违法行为处理 1.对于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店招标牌或超范围设置店招标牌的行为,经勘察确认后,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 2.对于店招标牌文字内容、颜色搭配、字体、样式等违法违规设置的,责令限期更正或更换,并处以罚款。 3.对于无证悬挂、无证拆除、遮挡公共设施的行为,以及对城市面貌影响较大、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直至罚款累计达到一定金额,报请城市建设委员会处理。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市城市建设委员会。 3.本办法未尽事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南京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做出规定。 南京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年月日

国家店招设置标准

国家店招设置标准 国家对于店面招牌的设置有一系列的标准,具体如下: 1. 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应破坏建筑结构、不应影响采光、通风等建筑使用功能要求。 2. 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应影响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 3. 店面招牌的设置、设计应与所处区域的风貌特点相协调。 4. 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得改变建筑外立面的构图关系,不得遮挡建筑原有特色的立面细部,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的分隔立面效果。 5. 店面招牌的设置位置应符合规定,如店面招牌仅限设置于一层门店经营范围之内,其上端不应高于二层窗户下沿;骑楼建筑或有挑檐且挑檐突出墙面距离大于米的建筑,店面招牌仅允许设置于檐下门店经营范围之内;骑楼外柱及外柱间不应设置店面招牌。 6. 店面招牌的设置应牢固、安全,不得影响建筑立面形象和交通安全,并与城市市容、景观相协调,适应街区文化特点,遵循合理布局。 7. 同一建筑立面上设置的店面招牌,其设置位置、高度、设计风格应保持协调。 8. 店面招牌禁止包含动态展示内容。 9. 展示牌(背板)式的店面招牌,背板色彩应与其所依附建筑物墙面色彩保持统一协调,禁止大面积使用高光合金材料。

10. 同一建筑物墙体上设置的招牌,其高度、大小规格、材质等应当统一有序;相邻门面的招牌底线、高度和厚度必须整齐统一。同幢建筑的户外招牌字号必须统一设计,要求与建筑的外立面协调。 11. 在同一道路或同一街区相邻建筑物墙上设置的招牌,其形式、体量、色彩、灯光效果等整体协调。 12. 户外招牌设置应制作精良,固定支架不得裸露。灯光设施尽量隐蔽,兼顾白天景观效果。 13. 建成区内城市重要道路的户外招牌应采用现代化的广告媒体,如灯箱、橱窗、霓虹灯、透空立体字、电子显示、光纤显示、翻版装置、光投射装置等新材料、新技术。 这些标准是为了确保店面招牌的设置既美观又符合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在实际操作中,商家需要遵循这些标准,以确保其店面招牌的设置合法且符合城市管理的要求。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商铺招牌设置管理,统一商铺门店招牌设置规范,制定了商铺招牌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商铺招牌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管理,保障小区整洁、美观和夜 景照明设施完好,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应当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内容健 康、规范管理的原则,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便利店品味。 第三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应按照设置规划和标准进行设置,并符合下列 要求: (一)霓虹灯设置在建(构)筑物相应位置的应严格控制体量,与建(构)筑物相协调; (二)在同一建(构)筑物上设置的霓虹灯、门头牌匾,其高度、媒体形式、造型、规格、色彩等应相协调; (三)内容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和光亮显示完整、醒目; (四)独立支撑式霓虹灯不得占压盲道、人行道; (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六)明确开关使用时间,找相应负责人对其妥善维护看管 第四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做好维护 管理工作。设置单位应加强对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损毁的应在三日内修复。过时、过期或破损影响便利地形象的应当及时更新或维修。

开灯时间:(待定) 闭灯时间: 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早于 星期五、星期六不早于; 其他日期不早于。 第五条政府举办重大活动时,应按照上级安排调整开闭时间。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个人。由各便利店营运负责人处理,处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铺招牌设计 店牌是用来展示零售店名称的标记。为了产生效果,店牌应突出且能吸引注意力。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店铺招牌的设计代表着该店铺的形象。能否吸引顾客进入店铺,招牌的设计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总的来说,我们在对店铺的招牌设计时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形式设计 招牌的位置 一般情况下,店铺招牌的位置有三种情况。 ①平行放置。店铺招牌设置在店面正上方的平行位置。 ②垂直放置。有时候店铺的招牌与店面垂直而立于侧面。 ③纵横放置。也有的悬挂在零售店正面与侧面墙上。如果零售店处于交叉路口,最好每侧上方均应安置有招牌,使来自不同方向的行人均能从远处看到。我们还经常可看到零售店的招牌被设计成两面或三面的,也是便于不同方向迎面而来的路人看到。 招牌造型 有的店铺别出心裁,以人物或动物的造型做招牌。这种招牌具有较大的趣味性,能更好地吸引消费者。同时,人物或动物的造型能明显地反映店铺的经营风格,使人在远处就可以看到前面是什么类型的商店。 招牌光照 在晚间,霓虹灯和日光灯招牌能使店铺明亮醒目,增加店铺在晚间的可见度。同时,这些招牌能制造热闹和欢快的气氛。霓虹灯和日

店招招牌设置技术标准

店招招牌设置技术标准 每种标识牌的技术要求都不一样,现在城市当中需求量非常大的店招招牌,其技术设置参数就让标牌制作。小编给大家说说,本标准所称的店招牌匾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市区依附于建筑物设置的店招牌匾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 一、店招招牌的设置,不得超出修建物外轮廓线规模,与城市市容、景观相和谐,整体契合“一楼一线,一店一招”的需求,同一幢修建物店招牌子设置的标准尺度应相对一致. 二、店招牌子的设置应结实、安全,不得影响修建物的运用功用、构造安全及消防安全。 三、店招招牌设置支架不得暴露、不得运用喷绘布等简便资料、不得运用外打灯.宜选用铝塑板、压克力板、霓虹灯、发光字或其他新式发光资料设置。 四、店招牌子版面图画、颜色及外型应与本身店(门)面、楼体相和谐,版面设计漂亮,颜色调配合理,表现行业特征。用字契合国家相关规定,书写标准精确,文字与画面比例应和谐。 五、店招招牌分别在一楼门楣、修建物墙体上设置,具体需求如下: 1、一楼门楣店招牌子的设置: (1)店招牌子的高度需求控制在0。8—1。2米之间,宽度不得超越该店面的沿街产权宽度。 (2)店招牌子的临街外侧与墙体距离不得超越0。5米,设置于修建外挑屋檐的不得超出修建屋檐笔直投影线.相邻门面的店招牌子底线、高度必须规整一致。 (3)建筑物底层立柱面、一层通透玻璃等不得设置粘贴式店招牌匾。

2、二层与三层之间窗间墙店招牌匾的设置: (1)部分建筑二层有临街商业场所,可以在二层与三层之间窗间墙设置店招牌匾。 (2)店招招牌的高度要求控制在0。8—1。2米之间,且不得超出窗间墙的高度.店招牌匾应紧贴墙面,厚度不得超过0。3米 3、其他墙体店招牌匾的设置: (1)除重要商贸街区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商业综合体外,不得在建筑物三层以上的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上设置. (2)在建筑物山墙、顶部墙面等设置店招招牌应严格控制,单独或为主使用建筑物的单位允许在墙体设置店招牌匾,宜用实体字或立体发光字形式,并嵌在建筑墙面,不得超出建筑物顶部墙体。字体大小应与建筑体量相协调,建筑高度在八层(24米)以下的,单字字体高度应≤2米;当建筑的高度在9层(24米)以上时,单字字体高度应≤4米。 (3)有些修建三层以上有商业场所,需设置招牌的,应当由物业管理部门和谐,在修建红线范围内一致设置,设置计划需经有关管理部门批阅后施行。 (4)住宅楼、综合性修建的住宅有些、修建物的玻璃幕墙上不得设置,不得阻碍公共修建安全、采光、通风等。

南昌路店招店牌导则

南昌路店招店牌导则 南昌路店招店牌导则参考内容 一、店招设计原则 1. 鲜明突出:店招要能够在众多商铺中突出展示出来,吸引顾客的目光。 2. 与品牌风格一致:店招设计要与品牌的特点及定位相一致,传达出品牌的形象和价值。 3. 简洁明了:店招信息要简洁清晰,避免过多细节和拥挤的排版。 4. 丰富多样:店招设计可以借鉴多样的元素和风格,但要保持整体风格的统一。 5. 考虑可视角度:店招要能够从不同的角度看清楚,可使用大字体、醒目颜色来增加可见性。 二、店招设计要点 1. Logo:店招上要有清晰、易辨识的品牌Logo,突出品牌身份。 2. 店名:清晰明了的店名可以让顾客轻松记住,应使用易读的字体排版,注意字间距和字体大小的搭配。

3. 标语/口号:合适的标语和口号可以加强品牌形象和吸引力。标语要简洁明了,突出品牌的特点或优势。 4. 图片/图标:可以根据店铺的特点和产品需求设计相应的图 片或图标,增加视觉吸引力。 5. 颜色选择:根据店铺的定位和目标顾客群选择适合的颜色,注意色彩的搭配和对比度。 6. 材质选择:店招的材质选择要结合店铺的定位和风格,可以使用的材质包括金属、塑料、布料等。 三、店招规范要求 1. 外观整洁:店招应定期清洁、保养,避免积尘和脏污,影响店铺形象。 2. 尺寸合理:店招的大小要适合店铺的门面大小,不宜过大或过小。 3. 安全稳固:店招要安装牢固,以防止风雨天气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脱落或损坏。 4. 提供有效信息:店招上的信息要真实有效,包括营业时间、联系方式等,确保顾客能够准确了解。 5. 遵守规定:店招设计、安装和使用要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和当

南昌路店招店牌导则

南昌路店招店牌导则 在南昌路经营店铺时,店招店牌是吸引顾客注意和传达店铺信息的重要工具。 为了提高店铺形象和吸引更多顾客,以下是南昌路店招店牌的导则: 1. 简洁明了:店招店牌信息应该简洁明了,能够在短时间内引起顾客兴趣。使 用简洁且易于理解的文字和图案,避免过于复杂和拥挤的设计。 2. 突出特色:南昌路是一个繁华的商业街道,因此店铺需要在众多竞争对手中 脱颖而出。店招店牌应突出店铺的特色和独特卖点,吸引顾客的目光并激起他们的购买欲望。 3. 色彩搭配:店招店牌的色彩搭配要与店铺的定位和风格相一致。选择明亮、 醒目的色彩能够吸引顾客的视线,同时要避免过于刺眼和不搭调的颜色组合。 4. 字体和排版:选择合适的字体和排版风格,使文字清晰易读。字体大小应适中,不要太小或太大以免影响阅读体验。排版要整齐有序,避免文字重叠或不对齐的情况。 5. 地理位置标识:店铺所在位置在南昌路上,店招店牌应醒目标明店铺名称和 准确的地址,让顾客轻松找到店铺。如果有需要,还可以提供店铺的周边交通信息,方便顾客前来。 6. 品牌标识:店招店牌上需要突出品牌标识,让顾客一眼就能识别出店铺所属 的品牌。品牌标识可以是店铺的商标、标志性色彩或字体等,能够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7. 维护与更新:店招店牌是店铺形象的一部分,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店招 店牌的画面清晰、字迹不褪色。有需要时,及时对店招店牌进行更新和更换,保持与时俱进。

综上所述,南昌路店招店牌导则是简洁明了、突出特色、色彩搭配合理、字体和排版整齐、地理位置标识清晰、品牌标识突出以及定期维护与更新。遵循这些导则能够提升店铺的形象和吸引力,吸引更多顾客前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