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改革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津价费[2000]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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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改革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改革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津价费[2000]699号)各区县物价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医疗服务价格取消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形式。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制定调整具体医疗服务价格。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依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的作价原则、计价方法等。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其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调整;根据我市实际,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调整。
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服务价格,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市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市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服务价格,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审定后执行,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天津部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告

天津部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告
公告
按照《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6]号)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于2016年7月1日降低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根据要求,挂号费调整如下:
号别调后价格糖尿病门诊特需号价格
普通号6元16元
副主任号15元25元
主任号20元30元
中医普通号7元17元
中医副主任号15元25元
中医主任号20元30元
急诊号8元
医指通精准医疗服务平台上,天津三级医院预约检查、预约病床的挂号费调整为20元。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调整部分麻醉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0]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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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调整部分麻醉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正文:
----------------------------------------------------------------------------------------------------------------------------------------------------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
关于调整部分麻醉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0]320号)
各区、县物价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为了促进我市麻醉事业的发展,考虑到麻醉技术的风险性和劳务价值较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照相关省市麻醉项目收费水平,经研究并请专家论证,决定对我市部分麻醉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00年7月10日起执行。
二000年六月十四日
——结束——。
2020年9月天津市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70 70 70
备注
3
序 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13
CECT1000
肌酸激酶-MB同工 酶活性(CK-MB)测
样本类型:血液。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定标 和质控,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 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
定
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血清肌酸激酶-MB
同工酶活性测定、 样本类型:血液。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定标
CEAX1000- 血清肌钙蛋白I测 和质控,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
2
Z1 定、血清肌红蛋白 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
测定(三项联合- 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定量 )
4
CEAY1000- 肌钙蛋白Ⅰ(TnI) Z1 测定-定量
和质控,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 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
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项
50
50
50
三项联合 试验不允 人份 210 210 210 许单项收 费
三项联合
试验不允
人份 150
150
150
许单项收 费
项 80 80 80
样本类型:血液。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检测
14
CECV1000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 定
样本(加样、电泳、加入相关抗体、染色、扫 描),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 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
关咨询。
15
CECU1000
肌酸激酶-MB同工 酶质量(CKMBmass)测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推广应用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4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推广应用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0524ce31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96.png)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推广应用管理的通知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推广应用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膏方在我国应用已有千余年历史,具有因人制宜、处方灵活、服用方便等特点,在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中医“治未病”工作的不断发展,膏方日益推广普及,尤其在我国南方地区已广泛使用,成为群众广为接受的慢性病调理和养生保健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在发展推广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医疗机构、人员不规范使用和制备膏方等问题,为加强膏方管理,促进规范应用,保证安全有效,推进膏方特别是在北方地区的进一步推广应用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开展膏方服务医疗机构基本要求开展膏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设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民族医临床科室,有符合要求的膏方制备场所及相关设备或与具备膏方制备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二、膏方人员基本条件及培训膏方处方人员应为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医疗机构应对本单位能够开具膏方处方人员予以明确,并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膏方制备人员应为具有一定加工制作膏方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膏方人员专业培训与考核工作,考核应与处方点评等相结合,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我局负责制订《膏方人员培训基本要求》(见附件1),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选择有条件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作为培训机构承担膏方人员培训任务,原则上每省(区、市)选择一所,培训机构名单报我局医政司审核后予以公布,膏方人员培训合格后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发放统一的培训结业证书。
天津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综合检查治疗项目 注射费 皮下注射 肌肉注射 静脉注射 静脉点滴 破伤风试验(OT 试验) 卡介苗接种
置留针穿刺 一次性材料品名
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次
1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次
0。5 取耳血,指血同
次
1.5 含小壶给药、静脉推注。静脉取血同
组
2 静脉点滴穿刺时不能再收取静脉注射费
次
2
次
1 皮试同
含当日封、通、冲洗管。保留置留针,封、
次
10 通、冲洗管每次 2 元
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次性输液器
一次性扫床套
一次性注射器
一次性头皮针
一次性尿布(垫)
一次性电极
尿杯、便盒
钡餐杯(口杯)
试管(检验用)
健康册工本费
刺耳针
门诊 X 光片封套
一次性导管
一次性减压器
一次性置留针
一次性药瓶(盒)
一次性口腔器械盒 贴式血压安 一次性口腔护理包 一次性吸痰包 一次性导尿包 一次性换药包 一次性手术包(感染性) 一次性产包(感染性) 一次性输血器
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目录doc-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

一、门诊费门诊费说明
五、核医学
(七)药物监测
二、住院费住院费说明
(一)核素功能检查
(八)血液病检验项目
三、特需医疗服务费
(二)核素治疗
(九)放免试验
四、各项检查治疗费
(三)显像(扫描、r照像、SPECT)
(十)其它
(一)各科综合检查治疗费
六、放射线检查
十、抢救费
(二)专科检查治疗费
7.眼科
(八)X刀立体放射治疗
(五)骨科
8.精神病、心理卫生科
(九)伽玛刀立体定向放射神经外科治疗
(六)肿瘤科
9.脑系科
七、超声检查
(七)脑系科
10.儿科
八、功能及内窥镜检查
(八)妇产科
11.中医科
(一)心功能检查
(九)耳鼻喉科
12.理疗科
(二)肺功能、血气测定
(十)颌面外科
13.病理科
(三)内窥镜检查及治疗
(十一)眼科
14.骨科
九、化验费
(十二)烧伤科
15.肛肠科
(一)临床
(十三)整形科
16.男科
1.血液
十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尸检同)
17.整形科
2.尿
十五、救护车费收费
18.激光科
3.便
十六、传染病人衣物消毒费
19.烧伤科
4.体液
十七、血液制品收费
20.肿瘤科
(二)生化
十八、一次性材料
21.性病检查
(三)细菌、血清、分子生物
22.血液科
(四)动物接种
23.疼痛治疗
(五)免疫
24.其它
(六)毒物分析
(一)透视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8.10•【字号】津卫中[2012]471号•【施行日期】201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知(津卫中〔2012〕471号)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及企事业医院: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实施意见二○一二年八月十日附件: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切实提高对加强中药饮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努力下,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得到了较好保证,中药饮片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有效促进了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但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推进,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中药饮片使用量大幅上升,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安全面临着新的挑战。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中药饮片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强化中药饮片使用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安全。
二、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要求责任到人(一)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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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津卫财[2012]71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天津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11.28
【实施日期】2012.1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卫财〔2012〕712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公安、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2012年11月7日市物价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2〕83号),对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2012年11月7日起执行。
附件: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天津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28日
附件:
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