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关于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

17关于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
17关于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访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和《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青建管字[2005]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住宅工程质量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是实践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开发建设单位要真正增强对住宅工程质量责任感、紧迫感的认识,明确每一个住宅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通病防治任务,并切实组织落实,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一方面在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要认真执行《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青建管字[2006]6号)、《关

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青建管字[2008]4号)等规定,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活动,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控制要点》(青建管字[2008]3号),严把分户验收关。另外要增强对住宅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住宅工程使用功能、质量通病治理,以及质量回访保修、投诉处理责任落实等方面工作,切实改进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一)开发(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要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严格执行设计、施工标准,不得片面追求工程进度,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建筑市场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青建管工字〔2007〕1号)规定,除精装修、幕墙、消防、电梯、弱电、通风空调等总承包企业不能独立完成的专业工程外,不得任意肢解工程。

2、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在住宅工程的显著部位镶刻铭牌,将工程建设的有关责任单位名称和工程开竣工日期向社会公示。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3、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备案前,成立专门工程质量投诉处

理部门,全面负责处理各类工程质量投诉。投诉处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相关制度,明确质量投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

4、对所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应在房屋销售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并明确质量责任的解决方式。合同中所约定的商品住宅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80号)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5、在移交住宅房屋时,必须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包括户内部分、公共部位部分,该记录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签字加盖公章确认)、《工程质量保修联系单》(附件1)。

6、应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负责组织整个工程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其它责任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开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处理工程质量投诉的直接责任人。

7、工程质量投诉处理部门应自接到业主反映之日起24小时内到现场查看,填写《工程质量投诉现场勘查记录表》(附件2),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维修方案,经业主同意后进行维修;对有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应在接到用户反映后立即到现场查看并及时采

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维修结束后,负责牵头组织投诉人、施工、监理、设计等责任单位共同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一般性质的质量问题维修时限不得超过1个月,有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维修处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处理时间的,应报工程所在地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同意。

(二)建立住宅工程质量定期回访制度。开发(建设)、施工单位应在住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2年内,每年对工程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回访。质量回访时应在社区明显位置张贴告示,公布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走访不少于10%的业主,实地查看工程质量情况,听取物业、业委会和业主意见,回访记录应由业主签字,及时归入工程回访档案。

(三)施工单位是保修期内房屋质量问题直接责任者。应依法对保修期内发生的房屋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开发(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但不免除原施工单位应依法承担的相应责任。应设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部门,明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

(四)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对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时,设计单位应积极协助处理,做好结构验算、提供或参与制订保修方案等工作。

(五)监理单位应积极参与对质量缺陷的情况调查、原因分析、制订维修方案和监督维修施工等工作,并及时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报告投诉处理情况。

三、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管工作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管。对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工作推诿扯皮、不依法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所投诉质量问题的;对质量投诉处理不力,造成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等现象的相关责任单位,应依法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视情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媒体曝光及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对开发(建设)单位,年终考核时将给予相应扣分达到处罚分值,不得评为管理先进单位;资质等级年度审核时,质量管理部门不予出具质量评价证明,开发管理部门不予通过资质审核;新开工工程办理法定建设手续时,将不予开通绿色通道。

2、对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计入诚信不良行为纪录。

3、对监理、施工单位,将根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相应扣分,并与招投标、

资质年检、升级等联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招投标,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4、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施工单位,将责令改正,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投诉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建设各方主体不按图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未经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等质量违法行为的,经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三)对质量投诉拒不处理并已离开本市的非本市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严禁再次进入本市开展相关业务,对相关企业法人代表诚信缺失情况通报银行、工商、保险等部门,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四)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将及时总结投诉受理情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联系单》

2、《工程质量投诉现场勘查记录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一日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管理,牢固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密切同客户的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搞好销售和网建各项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客户投诉的定义 客户投诉:本组织为客户提供卷烟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因商品或服务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导致客户质询或投诉的沟通行为。 二、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原则 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三线互控”的原则。 分公司营销中心订单部、各县级公司负责本部门客户投诉处理及跟踪、验证,包括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分公司营销中心订单部负责将本部接收的或其它部门转来的客户投诉分类传送到责任部门,并督促处理,跟踪验证。 三、投诉的受理 (一)投诉电话的设立 1、分公司卷烟营销中心设立免费投诉监督电话:*****59,*******,并向外公布。 2、县级公司区域营销部等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并向卷烟零售客户公布。 (二)投诉的受理

1、各单位接诉部门接到客户投诉时应认真倾听记录客户投诉,按要求在[客户投诉记录表]详细记录客户投诉。 2、各单位接收超出本单位范围投诉的,应及时登记,传真到分公司客户服务部。 3、分公司营销中心接收的及由其它部门反馈的客户投诉,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表]和处理意见,及时传送到相关部门。 四、投诉处理 客户投诉分咨询、建议、投诉三种类型。 (一)客户咨询类: 接诉单位能直接解答的,当即解答,不能解答的录入[客户投诉登记表],立即同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在24小时答复客户,在[客户投诉登记表]记录答复结果。 (二)客户建议类: 由接收部门录入[客户投诉登记表]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需要回复的,要给客户承诺一定回复期限,待领导做出批示后向客户答复建议被采用情况。 (三)客户投诉类: 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要根据内容分类处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投诉工作或服务的,根据事实和公司有关规定判定属于违规或工作失职的,应将具体情况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按组织程序处理;属于一般工作失误、服务欠缺的,按所在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使其立即纠正,同时,根据实际,提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doc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建筑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访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和《江苏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诉处理机构反映,在建设过程中或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等 行为的活动情况。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的实体、功能、环境等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合同规范条款的约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因施工质 量缺陷而产生的投诉处理行为。 本办法所称投诉处理,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诉处理机构)对直接受理或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工程质量投诉,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相关规范、标准、规定,按投诉处理程序调查核实,督促和责成责任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限期修复和对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发生的分歧进行调解的活动。 第五条镇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并负责因受理责任不对口的协调工

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诉处理机构,具体负责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辖市、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职能和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第六条投诉处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掌握国家、省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和规范,认真、公正地做好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二)受理、协调解决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承办上级部门批转和交办的相关投诉事项。 (三)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批转投诉事项的处理情况。 (四)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情况,掌握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动态。 第二章投诉及受理 第七条投诉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竣工保修期内发现建筑工程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时,应与工程建设单位(开发商)或受其委托的质量保修单位先行联系,协商处理。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投诉人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确定的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第八条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和有关合同的约定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规定期限竣工验收的,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60天后,工程自

质量问题处理管理规定

质量问题处理管理规定 1.目得 1、1 以现场质量控制为重点,以规范、强化工艺为手段,建立制造过程得质量保证体系。 1、2 实行以质量责任制为中心得经济责任制,以优良得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1、3 出现质量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得原则。 1、4 及时处理质量事故,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防止再发生。 1、5 在产品质量考核上实行奖优罚劣、重奖重罚。 1、6 把实行质量否决权作为提高与保证产品质量得有效措施。 1、7 鼓励与大力支持职工提合理化建议与进行质量攻关。 1、8 坚持好得产品质量就是制造者得荣誉。大力倡导第一次就把产品做好,努力追求生产过程零缺陷。 1、9 为公司运营提供奖惩依据,做到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质量事故得范围,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质量事故得处理。 3、定义 3、1 批质量事故 3、1、1 成批报废数量在半小时及以上生产得产品;成批返工半成品、成品数量

在1小时及以上生产得产品。 3、1、2 售后反馈或退回同一型号同一生产日期数量大于等于50 件。 3、2重大质量事故 3、2、1 出厂产品批大于等于500 件退货; 3、2、2 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3、2、3 损失金额大(大于等于2 万元); 3、2、4 给用户造成人身伤害得。 3、3 一般质量事故 3、3、1 除重大质量事故外,够不上批质量事故得其它所有质量事件。 4、职责 4、1 品管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得调查分析处理发布。 4、2 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售后质量投诉进行追踪调查,并有权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4、3 外检负责对采购得生产物资及模具进行及时检验并按要求填写检验报告; 4、4 巡检负责对生产过程得品质进行管控及监督。 4、5 铸造部及机加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及工艺纪律要求操作,各相关数据记录真实有效。 4、6 终检负责对成品进行检验并及时做好标识。 4、7 技术管理部负责技术文件制定,要求准确,及时。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1.投诉的途径 医院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医政科、门诊办、医保办、监察室),医院公众场所设立意见投诉箱,各病区设有意见薄。 2.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医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监察室: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4)医政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5)门诊办公室:受理门诊医疗方面的投诉。 (6)医保办:受理医疗费用方面的投诉。 (7)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8)财务科:手里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9)保卫科: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10)总务科: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11)设备科: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12)感染办公室: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3)各部门、各科室受理本部门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4)其他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3.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在我院治疗或或工作关系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或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的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4.投诉处理 (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各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恢复而让投诉人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须做好处理记录。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3)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首席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投诉内容的办理。 (4)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5)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条例(doc 3页)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条例(doc 3页)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维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三条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 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对于2000年1月30日以后交付使用的工程,应以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确定保修期。 对于2000年1月30日以前交付使用的工程,应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确定保修期。 第五条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领导下,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查办、属地解决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设立 工程质量投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工程质量监督站、厅建管处、设计处、规划处、城建处、科技处、房产处、村镇处、法规处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投诉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七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质 量投诉管理工作,应成立相应的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房产、规划、城建、建工、公用、开发办等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工程质量投诉机构,负责处理本部门负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投诉,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第八条建设厅工程质量投诉机构的主要指责是: 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规章;

工程技术部工作职责

工程技术部工作职责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工程技术部工作职责 1、配合开发部做好开发项目的立项、规划与报建,负责规划、设计前的资料准备及技术论证工作; 2、参与工程的规划设计、报建,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和审核标底,审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和实力,组织招、投标会议,签订监理、施工承包合同,领办施工许可证,参与相关材料、设备、配套设施的招标工作; 3、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查,先进行内部审查,在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后,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分管副总及有关部门共同进行会审,做好会审纪要和技术鉴证等工作; 4、组织和参与工程定位和放线工作,确保水准坐标点、标高的准确无误; 5、负责审查和批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其实施; 6、负责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坚决剔除不合理因素,努力降低开发成本; 7、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认真开展施工质量、进度的检查,促进施工单位自我检查和监理单位的抽查与复查; 8、负责抓好工程的地桩、基础、一层结构、主体结构、隐蔽工程以及工程竣工的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9、负责抓好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归档工作,组织绘制竣工图,做到竣工工程的资料真实、齐全、完整、规范。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审查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组织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作; 2、参与对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的资质考察和确认,参与对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考察和认证; 3、深入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工序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与抽查,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4、组织工程质量检查,组织衔接和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问题,配合抓好工程进度、安全和成本控制以及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5、全面负责解决设计及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审,并签署变更意见; 6、参与工程验收,与物业进行交接; 7、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8、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领导做出的安排和决定,明确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抓好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2、熟悉本部门各岗位的业务,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安排、检查、督促本部门员工所承担的任务,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投诉部处理、管理制度

投诉部工作职责 1、投诉部任何一级员工接到游客投诉(电话、口头或书面)必须认真对待,员工无法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或逐级报告)部门上级。 2、一般日间游客投诉由投诉接待人员负责处理,并做记录,及时填写《游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投诉部经理;如果游客未接受投诉部的处理意见,投诉部要将情况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协同处理。 3、接待人员处理不了的游客投诉投诉,应及时报投诉部经理。部门经理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与公司负责人联系,直至问题解决。 4、相关部门应根据《游客投诉记录表》反映的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投诉部直至问题解决,并在投诉记录表上注明投诉最终的处理情况。 5、对公司信誉或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游客投诉,由投诉部经理报告上级主管经理,并与相关公司领导共同主持处理。 6、《游客投诉记录表》由投诉部存档,并按照公司档案制度,于年末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投诉部管理工作制度 1、目的:在处理各种游客投诉时,保持冷静、耐心、微笑,采取果断、灵活而又令游客乐意接受的方式,妥善、及时的解决游客投诉,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既让游客感觉到公司的真诚,也让游客觉得在公司内受到重视,变不满意为满意,从而争取更多的回头客,带来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游客投诉各类内容处理: (1)对服务态度的投诉 游客对公司服务态度的投诉主要包括:粗鲁的语言、不负责任的答复或行为,冷冰冰的态度,若无其事、爱理不理的接待方式,过分的热情,待客不主动,不热情,不注意语言修养,冲撞客人,挖苦、辱骂游客。 (2)对服务质量的投诉 游客对服务质量的投诉一般包括: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按客人要求提供服务,不尊重客人的风俗习惯,忘记或搞错了游客交代办理的事情,损坏、遗失游客的物品等。 (3)对异常事件的投诉

门店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1199 门店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门店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为保证药品质量,防止因发生质量事故、质量投诉而造成损失 2、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质量事故及质量投诉的管理工作 4、责任人:门店全体员工 5、内容: 5.1质量事故具体指药品经营活动各环节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

损失的异常情况;质量投诉是在经营活动各环节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投诉。 5.2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 5.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门店必须在12小时内报公司总经理室、质管科,由质管科在24小时内报上级部门。 5.4其他重大质量事故也应24小时由公司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7天。 5.5一般质量事故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质量管理部门,并在一个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管科。 5.6发生事故后,单位和个人要抓紧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制止、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细则.doc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细则 厦建质监[2008]10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建设投诉纠纷受理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缺陷的活动。 第三条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及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均属投诉范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限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属下列情形者,投诉受理人应建议投诉人通过其它投诉途径或民事仲裁、司法等途径解决。 1、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但投诉人要求获得经济赔偿或换房、退房或投诉人不同意责任方对质量缺陷实施整改的; 2、投诉人(购房业主或使用人)二次装修造成的质量缺陷; 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4、超过保修规定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 5、非工程质量缺陷的; 6、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 第四条厦门市建设投诉中心质量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是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设立的专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的部门,隶属站综合管理室,其主要职责是对外受理质量投诉,对内协调质量投诉处理并跟踪督办、汇总、反馈质量投诉情况。 第二章工程质量投诉受理 第五条质量投诉分中心设受理质量投诉的窗口,统一受理质量投诉工作。分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各监督科室轮流值班,值班表由分中心统一制定,科室负责人应督促本科室值班人员准时到岗。 第六条值班人员在分中心值班,对所有来电、来访,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待,耐心解答,维护本单位形象;对属于分中心受理范围的投诉件应认真作好记录工作,对不属于分中心受理范围投诉件应明确说明,以婉转的口气,妥善的方法作好解释工作,建议投诉人通过其它途径寻求解决。 第七条值班人员对受理的投诉件应详细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分中心主办人员,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工程报建名称、具体房号或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全称,投诉人与产权人关系;

工程技术部管理办法及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技术部管理办法 为保证我项目部承担工程顺利施工,提高工程技术部的综合管理水平,对施工过程进行合理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控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列管理办法: 1、根据本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因素,为创造有利的施工条件,努力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平面规划,设计图纸的审查、设备物资的准备等工作。 2、现场施工管理 (1)施工进度管理 经常性的深入到施工现场,掌控工程实际进展,根据现场掌握的第一手资料编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并定期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细化施工进度计划。进度协调会的与会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各部(室)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及工班长,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合同预算部根据会议内容出具有关进度计划的文件,下发到各部室及施工作业队,下次进度协调会时根据下发文件核实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并进行总结,若进度计划顺利完成,分析进度计划目标是否合理,是否有调高目标的可能性;若进度计划未能顺利完成,分析未完成的原因并合理的调整进度计划。 (2)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是项目部每个人员的责任;保证施工现场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也是项目部管理

人员的职责所在。所以,施工技术人员要熟悉掌握施工现场的地质地层情况,在遇到风险源之前,提前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底,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积极配合安全质量部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对应该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或防护不到位处进行改正。 (3)施工质量管理 地铁工程,关乎民生。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同于安全管理,保证施工质量是施工单位的重要职责所在。 1)施工技术人员要努力加强自身的文化知识学习,包括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监理细则中有关施工技术的内容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做到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的有理有据。 2)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监理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3)施工前必须按照施工管理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质量要求,并形成书面资料,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要做到双签字。 4)严格遵守“三检”制度,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工序不得予以验收,不得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测量人员给出的控制点进行控制,对于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工序,有权要求施工对进行返工。 6)组织项目部领导及各部(室)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施工作业队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定期进行检查,采取打分评比的方式排名,对施工质量好的进行奖励,施工质量差的进行处罚。抽查、检查结果

产品质量投诉的处理制度

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一.明确投诉处理的目的 1.及时、有效、准确地回复顾客、媒体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2.保证市场顺利、稳定地发展。 3.提高公司和产品的信誉。 二.把握投诉处理的原则 1.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 2.努力提高完善产品质量管理。 3.采取统一的处理程序和解决方式。 三.建立投诉处理小组 营销部、品质部、生产部、最高决策层 注:投诉小组的责任: 1.营销部: 接受投诉,获取被投诉产品及投诉人的尽可能详细的资料; 及时通知质量部相关人员;向顾客回复一般投诉的处理结果向顾客解释严重投诉的处理结果。 2.质量部: 接受投诉,获取被投诉产品及投诉人的尽可能详细的资料; 组织被投诉问题的调查并向投诉处理小组提供调查及问题的危害分析结果; 向顾客解释严重投诉的处理结果。提高对被投诉问题的技术分析;协助对被投诉问题的调查. 3. 生产部:

提供对被投诉产品的原始生产记录;协助对被投诉问题的调查. 4.最高决策层: 决定是否启动产品回收程序及企业危机处理程序等紧急处理程序. 四.做好投诉记录 1.记录备案编号、日期; 2.投诉人详情(姓名、一切可能的联系方法等); 3.被投诉产品详情(产品名称、、投诉量、生产批号、购买地点等); 4.投诉原因详情(购买、储存、消费经过等); 5.投诉记录人。 五.提供投诉处理书面文件 1.文件备案编号、日期; 2.投诉人姓名和被投诉产品名称; 3.被投诉问题产生的原因; 4.就被投诉总是的具体解决和改进方法; 5.质量部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亲笔签字。 六.投诉调查: 1.投诉调查的前提: 质量追踪系统(成品追踪系统、生产追踪系统、原材料追踪系统);部门合作(销售部、质量部、生产部);投诉样品实物。 2.情况判断: 同类投诉对比;同批产品投诉对比;质量回顾样品检查;同期投诉量对比;其他有关情况。 3.样品分析: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业主投诉能及时有效处理,促进业主满意度提高。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大项目部所属项目。 三、业主投诉 业主通过文字或人员直接向政府或局领导、总部部门表达的对工程质量很不满意的要求。 四、处理程序 4.1 由分公司或大项目部组建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明确该小组负责人和成员的工作职责。 4.2 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人员的专业构成和技能水平要满足处理质量问题要求的需要。 4.3 分公司质保部根据投诉内容及要求,对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4 投诉答复 局工程管理部或分公司工程质保部收到用户投诉或领导或其他部门转来的业主投诉和意见时,填写业主投诉问题记录,并由局工程管理部通知分公司或项目经理核实事实后及时与业主沟通。 4.5 问题核实 如不能确认事实主体时,根据投诉性质,由分公司工程质保部门在48h内组织有关人员(物资部、质保部、科技部、原项目经理

部负责人)到现场核实。 4.6 对确认的问题的处置 4.6.1 属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不易解决的通病,移交质保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属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易解决的问题,由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实施处理; 4.6.2 属产品采购问题,移交物资部调换合格品,由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进行更换; 4.6.3 质量问题处理完成后,由小组成员填写《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表》,请业主在《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表》表内签字确认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4.6.4 分公司质保部收到由小组成员交回的业主签字确认的《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表》后,应打电话或派人前往与业主联系核实问题处理情况。对投诉到局的项目应将核实的质量问题处理情况书面报局工程管理部。 五、记录 5.1 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 5.2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表》

工程技术质量部岗位职责新

技术质量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技术质量部部各 项工作。 二、审定施工详图,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月、季、年度进度计划。做好自己工作范围内施工项目的详细安排。 三、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具体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措施,补充必要的施工规定和操作规程。 四、领导测量组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测量规程和设计图纸进行测量。 五、负责对各工区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指导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分项工程竣工后验收工作。 六、深入工地,检查工程质量和技术安全措施,核对图纸,核实工程数量,掌握了解工程进度。 七、熟悉标书文件、计量规则、合同约定,负责工程变更签证。 八、负责各工区计量的签审,维护项经部利益。认真履行项经部合同管理职能。 九、对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令整改。 十、负责检查竣工原始记录资料汇总、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格,审定竣工图纸,主持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贯彻上级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项目管理组织中技术人员提出的各项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二、学习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负责向班组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并保证按图施工。 三、参加编制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认真贯彻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四、负责配合测量组测量、放样。 五、检查新用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的质量,并按规定负责材料、试件检验的准备工作。 六、填写检隐、预检单,并参加检验。 七、填写施工日记和其它原始记录。 八、组织班组认真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九、组织班组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和上报组织质量问题攻关,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组织班组加强工序管理,提高一次性合格率和优良率。 十、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程,阻止违章作业。 十一、负责积累资料和提高施工技术。 十二、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摘要 投诉 投诉人投诉建设工程质量,应向被投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投诉人因工程质量问题涉及自身利益,对在建工程和质量保修期内的竣工工程,向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应负举证责任。 投诉人投诉时,应出示身份证明,提交投诉书,并在投诉书中阐明投诉人与被投诉工程的利害关系、投诉理由、投诉目的、请求处理事项,提供工程质量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证据和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 投诉人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与投诉人自身没有财产、利益等直接利害关系的,按举报的有关规定处理。 处理 市、县(市)投诉处理机构在接待投诉人投诉时,应对投诉人投诉的工程质量、投诉理由、投诉目的予以了解。确因工程质量问题危及投诉人生命财产安全,侵害投诉人正当民事权利的投诉,应当予以立案。 投诉人因房地产民事纠纷、邻里居住纠纷、拆迁赔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阻止市政建设及邻里建设等不属于工程质量投诉的请求事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不予立案,但应当引导、教育投诉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请求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不具实名的匿名投诉和巳进入司法程序的投诉,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不予立案。 工程质量投诉由接到投诉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处理。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接到的投诉除直接立案处理的之外,其它投诉可以转送被投诉工程所在地市、县(市)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处理。市、县(市)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接到省投诉处理机构转交办理的投诉后,应按规定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备案。 对涉及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投诉,需要几个行政部门共同处理的,投诉处理机构要会同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处理。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案终结后,由办案负责人整理卷宗,并报投诉处理机构负责人签字,予以结案。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投诉处理。

工程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 为强化工程实施质量管理工作,弥补质量检查管理缺失缺陷,落实工程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项目工程质量,降低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率,提升公司良好品牌形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计划和办法,制定公司质量管理计划及保障措施。 质量管理计划 一、年度质量管理目标提高工程观感质量; 提高实测实量合格率百分比,分项合格率≥95%;切实降低涉及交付投诉和功能使用等质量问题的发生率; 二、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办法以《工程管理制度》为基础,对主要核心内容进行细分和说明,强化操作执行。 1、加强工程质量制度管理 依据《工程管理制度》为基础进行工程管理,重点依据项目不同特点对工程施工质量难点和质量通病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严格工程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要求公司各专业部门共同参加,集思广益,不断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的落实,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将重点质量控制内容并入合同约定的控制目标,加强质量管理约束力。 2、强化专项方案落实

根据《工程专项方案管理》中专项方案目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方案编制,以“要施工,先要有方案”原则进行方案编制。严格方案论证工作,重点做好方案的落实工作,对项目专项方案编制和落实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具体进行如下规定: 1)项目部必须在施工前组织专项方案论证会议,对专项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形成专项论证会议纪要。施工单位根据会议修改后根据指引流程提报公司审核。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需对施工方案内容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做好方案落实工作。避免“方案编一套,现场做一套”现象发生。 3、加强材料设备检查验收工作 重点对施工方选用材料品牌、规格进行验收,符合合约要求。以《材料设备验收管理指引》为基础,对材料设备验收进行如下规定: 1)参与所有批次进场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工作,确保每周检查或验收工作≥1次/每周,并填写验收记录,重点关注安装和装修类材料进场验收工作。材料经验收后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必须在提出后的2天之内完成不合格材料的退场工作。 2)监理单位对月度材料进场报验材料及设备进行汇总,严禁漏报或不报情况,项目部对月度报验材料汇总进行

工程技术部职能职责

部门职能职责 技术部 主要职能: 技术部是工程技术管理的服务部门,通过对相关工程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的贯彻落实和设计成果的把控以及工程施工督查,有效指导、监管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状况,提升工程质量,同时配合管办相关部门,建立工程技术管理的核心能力,有效控制投入,努力提高项目综合效益,切实支持好、服务好工程项目建设。 具体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制度; 积极指导、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景规划、设计的编制工作,提出规划、设计要点,并加以优化完善,把控设计工作质量和进度; 配合规划部做好景区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水保方案评审工作; 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坚持技术工作贯彻项目建设全过程,全面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熟悉合同、标书文件及设计报告与图纸,核对设计图纸及工程数量,参加现场调查核对、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对于施工图纸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疑问,及时与设计方联系解决;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项目具体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措施,补充必要的施工规定和操作规程,根据需要绘制必要的施工辅助图纸; 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方针和目标,检查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体系; 掌握项目建设总体进度,根据施工合同工期,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定期上报进度计划,并检查落实人员与机械设备配置情况; 配合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单位工程资料报验审批工作; 配合监理、设计单位做好设计变更的报批工作; 参与施工单位对班组、分承包方技术负责人进行的施工技术交底; 负责本部门使用文件和资料(含记录)的收发、登记编目、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检查与材料控制,配合质量检验单位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及质量事故处理工作,对工程进度监督; 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评定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1目的、范围与原则1.1目的 本办法规范了智强食品质量投诉处理流程和办法,减少质量投诉的发生,提高顾客对产品的满意度,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1.2范围 适用于智强食品产生的所有投诉。 1.3原则 实事求是、顾客满意;不怕、不推、不揽。 2 职责 2.1人力资源部负责质量投诉的考核。 2.2物流部负责对顾客来访、来电、来函的接待、受理;负责对顾客要求信息的收集。 2.3 研发部、质管部、生产部负责对质量投诉进行分析、分级,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做出处置决定建议、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意见。 2.4质管部负责召集会议、负责跟踪处理流程、负责存档、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验证。 2.5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厂内部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示、处置,负责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 2.6销售部门和中转库负责本区域和可达区域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示、处置。 2.7销售部门负责在市场与当地客户、职能部门、消费者等的沟通协调。 3 处理程序 3.1 质量投诉信息的收集 3.1.1质量投诉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商场投诉/转告、经销商投诉/转告官方抽检不合格反馈、客户抽检不合格反馈、内部投诉等。 3.1.2收到质量投诉信息的相关部门或接诉人接听到电话、传真、邮件、口头等投诉后,接听人要态度诚恳、耐心、保持冷静,同时应当认真按照《质量投诉处理记录》进行填写登记,包括: 3.1.2.1投诉人姓名、年龄、性别、联系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1.2.2不合格现象(色泽/气味/口感/冲调性/异物/虫类)描述应客观,不得恶意夸大,不得隐瞒真相。 3.1.2.3不合格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不合格批批量、不合格品比例。 3.1.3投诉人要求 3.1.3.1消费者:当面赔礼道歉/调换/退货/以一赔三/曝光/高额索赔/敲诈;3.1.3.2 商场: 换货/退货/罚款/下柜停售; 3.1.3.3经销商: 合理解释/换货/退货/不经营; 3.1.3.4客户:整改承诺/换货/退货/索赔/断交/送检处理; 3.1.3.5官方:赞助/罚款; 3.1.3.6内部人员:纠正/预防;

工程技术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工程技术部人员岗位职责 及工作流程 工程技术部 2012年7月3日

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编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2、审核制定部门的规章制度,编制部门人员计划,人员组织安排、日常工作协调工作; 3、负责部门员工的培训培养、团队建设,以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部门整体专业技能和技术素质; 4、对重要技术文件和重大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不出现重大技术或工作失误; 5、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工作,实现公司下达的经营管理目标; 6、主持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7、负责部门人员的月度、年度考核; 8、对公司业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定期的组织对本部门和业务系统的培训; 9、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培训; 10、对科研技术、技术难题、新工艺、新机具等组织攻关和创新,不断提高公司的研发和创新能力。

工程技术部副经理(技术)岗位职责 1、主持总工办日常工作,对部门承接的投标报价、技术支持交流等工作,合理安排,确保工作的及时、有效和工作质量; 2、对部门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部门整体专业技能和技术素质; 3、组织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预算、报价等文件的编制,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不出现工作技术失误; 4、结合公司实际发展和业内情况,对部门应用的文件资料体系和技术模块,进行及时更新补充,确保满足部门和公司实际需要; 5、带领部门进行专项防水课题研究攻关,完成相关产品技术手册,对新产品应用技术进行研究,并制定新产品应用技术依据; 6、加强部门团队建设,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等; 7、对公司业务系统、外部客户提出的一般技术咨询和疑问,进行答疑和支持工作; 8、对ISO体系认证工作的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完成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年度审查配合工作。

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陕西中烟工业公司澄城分厂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不断提高顾客忠诚度,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及时了解产品存在的质量缺陷,达到满足市场、满足消费需求之目的,依据《陕西中烟工业公司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应于澄城分厂营销服务的相关环节(销售渠道及消费环节)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投诉的管理。具体指:卷烟配送中心分拣货源时出现的箱中缺条,条中缺盒(包),大条破损等质量缺陷;卷烟经营户在验收货源时出现的箱中缺条,条中缺盒(包),盒(包)中缺支,条盒(条包)、小盒(包)破损等质量缺陷;消费环节出现的小盒(包)破损,盒(包)中有短支、霉变、虫蛀、掉嘴等质量缺陷等。 2职责: 2.1销售部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2.1.1有关产品质量投诉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2.1.2有关产品质量问题处理的售后服务; 2.1.3质量投诉问题的实物赔付事项。 2.2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对产品质量投诉处理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并依据分厂《质量事故处罚条例》及相关制度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2.3生产车间负责 2.3.1赔付实物的提供 2.3.2进行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确保持续改进。 2.4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质量投诉处理结果的确认,兑现。 3工作内容和要求 3.1对于产品运输、储存和交付过程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投诉的管理,按照《陕西中烟工业公司成品卷烟缺损处理管理制度》执行。 3.2 产品质量投诉的收集 3.2.1产品质量投诉的内容:加工质量及生产工艺造成的质量问题或缺陷,顾客沟通不到位造成顾客不满意等质量投诉。(如遇投诉为假烟的情况,应由当地烟草专卖局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2.2产品质量(顾客)投诉的信息来源:电话、书面信函、电子邮件、实物证据等方式的质量投诉,销售业务人员发现的潜在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报告,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费者协会等国家管理部门反馈的市场质量问题。信息接收人员必须在充分尊重投诉人意愿的前提下留住投诉人有关信息,对可数证据,必须核实其项目、数量、时间、地点、批号,对不可数证据必须尽量做到描述详细。 3.3信息处理流程 产品质量(顾客)投诉――销售部门――主管厂领导――企业管理部门、质量问题鉴定部门 (在接到有关质量信息投诉处理信息后,由销售部门呈主管厂领导,后反馈于工艺技术部门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一、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的制定 1、目的:为规范售后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 象和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产品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定义: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我公司产品 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恶劣,或者购买产品后因使用 公司产品出现各种异常情况而进行的投诉及信息 反馈。 3、管理部门:商务部负责消费者投诉的管理及消费 者投诉的具体处理。 4、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消费者投诉管理。 二、管理原则 1、尊重消费者选择解决途径的协商和解原则。 2、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3、合法、合情、合理、平等自愿的公平友好原则。 4、兼顾公司利益的原则。 三、投诉分类 1、根据投诉内容,消费者投诉分为价格投诉、服务质量投诉、产品质量投诉。 2、产品价格投诉:产品的定价、调价等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3、服务质量投诉:消费者购买产品过程中,因服务

态度恶劣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商务部负责处理。 4、产品质量投诉: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在保质期限 内出现产品变质、包装破损或内容物异常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商务部具体处理。 四、投诉处理 1、产品价格投诉,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物价负责 人及物价员及时与客户进行协调、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解决措施。处理完毕后,应将事件发生的原因以及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领导,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2、服务质量投诉,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商务部应 及时进行协调和沟通,妥善处理,必要时由总经理负责落实。受理投诉的人员应立即向被投诉人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处理完毕后,应将具体情况通报并对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处理。 3、产品质量投诉,办结时限一周。商务部负责人应 详细了解投诉情况,尽快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妥善处理。遇到重大投诉事件,应及时反馈市场管理部销售科,协商解决方案。 处理程序: 1、了解和核实消费者投诉的具体情况 2、产品情况:消费者使用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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