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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法高二作文800字5篇

情与法高二作文800字5篇

情与法高二作文800字5篇经常练笔是提高作文水平的关键。

要想入作文的大门,并求得不断进步,更重要的是多练。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情与法高二作文800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情与法高二作文800字1“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莎士比亚如是说。

而今,一边是爱子心切而迫不得已将车辆违停的父亲,一边是守护公平、维持正义的法规;一边是温暖的人情,一边是冰冷的制度:是坚持规则进行罚款,还是让温暖蔓延,这,是摆在襄阳交警面前的问题。

襄阳交警“警告一次”的“温情罚单”无疑彰显了执法者的温情,温情的执法也让法律法规有了感人的温度。

“温情执法”之“温情”二字体现在执法者对执法对象的人性关怀上。

在德治呼声越来越高的今天,襄阳交警的人性化执法将法治与德治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既用“警告一次”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以不罚款体现了人性关怀的温暖。

违章罚款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警示违章者,是为了减少乃至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从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很明显,罚款只是手段,而非目的。

从这位司机所留字条的言辞之恳切可以看出,他深知自己行为不当,也实属迫不得已。

而襄阳交警的“温情罚单”,无疑会让身处困境中的这位司机感受到寒冬中的温暖。

“野蛮执法”一直为社会所诟病,暴力强拆、城管打人、交警以罚代管……此类现象不一而足。

执法是具体的管理行为,管理的本质是服务。

从这一点来讲,襄阳交警“警告一次”的“温情执法”同样体现了执法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对执法对象的尊重,也实现了执法者与执法对象间的真情互动。

相对于冷冰冰的照章办事,相对于简单的“一罚了之”,这样一种带着温度的人性化执法,恐怕有着更为良善的意义。

温情执法并不是任性执法、人情执法、施恩执法。

真正實现“温情”需要执法者既要有高度的一心为民的意识,又要有高超的执法水平和对法律法规准确的理解和认识。

这就需要执法者的内心有一把公平公正的尺子,温情而不滥情。

襄阳交警通过车牌号查询到车主姓名,并于医院门诊部确认了孩子就诊的情况后,开具了“警告一次”的“温情罚单”,正是这把兼顾了法律与人性的尺子,这才使法律法规有了感人的温度。

情与法之间的平衡点

情与法之间的平衡点

情与法之间的平衡点如何正确处理好情与法,是我们学习法律的一个关键。

人都是有情感的,情渗透在人们的心灵深处,也是人的本能所在,情感的种类繁多,这些情都可能使我们冲昏头脑,把情放在了“法”的上边。

我国的国情,集中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法律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04年,湖南长沙的哥司机黄中权在载客途中,被两名年轻男子抢走黄中权身上的200多元现金和手机。

当两男子拦下一辆摩托车准备逃走时,黄中权用车头撞在摩托车前轮上,两男子被逼跳下摩托车,继续逃跑。

黄中权驾车将其中一名20岁出头的男子逼在一处栏杆内,双方僵持了10秒钟左右,在该男子继续逃跑时,黄中权紧随其后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审理这个案件时公诉方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黄中权刑事责任,但案发后黄中权立即报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情节。

英雄还是罪犯?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对黄的行为界定成为法庭争论的焦点。

辩护律师认为黄中权是正当防卫,并进行了无罪辩护。

“黄中权不是罪犯,而是英雄。

”免费为其辩护的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邱兴隆说,在黄中权遇到抢劫之后,他可以报警和呼救,也可以自救,这都是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他的追击行为完全是合法的。

而公民在遇到抢劫等暴力犯罪时,可以无限正当防卫,不需负法律责任。

但公诉人认为,无限防卫是正受到严重生命威胁时才能认定的,而被告在撞人时并没有生命危险,无限防卫的条件已经消失。

辩护律师认为,黄中权在追的过程中,两名歹徒各拿一把刀面对黄中权,并逼近一步,这已经属于行凶,因此就重新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条件。

但公诉人指出,死者被撞后是趴在地上、背部朝天,如果是面对的士车,则应该是仰面倒地。

黄中权的律师刘幼其认为,行为人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死亡的,无权获得民事赔偿。

他说,即使与被告有关,也因为姜伟是在抢劫逃跑过程中受到伤害的,应减轻或减免被告责任。

此新闻一出,就在网上引起争议。

英雄还是罪犯?有人觉得司机是在劫匪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以汽车作为凶器将歹徒撞死。

情与法冲突的作文事例

情与法冲突的作文事例

情与法冲突的作文事例英文回答:I have encountered a situation where emotions and the law came into conflict. It was a few years ago when I witnessed a hit-and-run accident. I saw a car hit a pedestrian and then speed away without stopping. My immediate reaction was to chase after the car and try toget the license plate number, but at the same time, I knew that I should stay with the victim and call for help.I was torn between my emotions and the law. On one hand, I felt a strong sense of justice and wanted to doeverything in my power to catch the perpetrator. On theother hand, I knew that leaving the victim alone could potentially worsen their condition, and it was my legal obligation to stay and assist until the authorities arrived.In the end, I decided to stay with the victim and provide whatever help I could until the ambulance andpolice arrived. It was a difficult decision, but I knew that it was the right thing to do from a legal standpoint. However, I couldn't shake off the feeling of frustration and anger towards the hit-and-run driver.中文回答:我曾经遇到过情感和法律发生冲突的情况。

情与法应具有三个层次的关系.doc

情与法应具有三个层次的关系.doc

情与法应具有三个层次的关系,即寓情于法,力求取得执法的最佳效果,情指的是执法为民的真情;法不容情,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尊严,情指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外情;正义之情,锤炼执法如山的司法品性,情指的是具有廉洁从检的职业操守和品格。

育法内之情,达到执法的最佳境界先哲们曾作出这样精辟的阐述:“法律之情理乃法律之灵魂。

”这句关于法律之灵魂的论断,显而易见是建立在情理基础之上的,是法与情的最完美阐释与结合。

法则代表人民之福祉、国家之福祉,而情是法得以合法正确实施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法是有情的,在特定情况下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运用“自由裁量权”和“无罪推定”等原则,无疑是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合理体现。

只有将真情融于检察工作实践中,坚持人性化执法,切实体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情法相融,才能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

近年来,我院受理的90%%以上的未成年在押人员,提高了法律文化知识水平,重复犯罪率仅占未成年在押人员总数的0.5%%,首批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省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集体标兵、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

这些成绩都是我们将思想感情融于检察工作实践中,寓人性化的关怀于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中,净化人的心灵,给人灵魂以深刻的启迪与教育的结果。

弃法外之情,维护公平与正义英国思想家培根在《论司法》中说,“一次不公的执法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执法则把水源破坏了。

”这一思想对于今人来说不乏启迪。

法的首要的和最高的价值目标是公平正义。

这是法的理想。

通过法律可以实现公平,伸张正义。

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很多情况下,法律的公平正义没有得到实现,或没有得到完全和彻底的实现。

首先,是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还需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其次,司法公正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司法的不公正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甚至成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障碍。

情与法的作文

情与法的作文

情与法的作文英文回答: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motion and law is complex and multifaceted. On the one hand, emotions can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 and enforcement of laws, both positively and negatively. On the other hand, laws can also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emotions, shaping the ways in which people feel about themselves and others.One way in which emotions can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 of laws is through their impact on public opinion. When people are strongly affected by an emotional event, such as a crime or a disaster, they are more likely to demand that laws be passed to address the issue. This is because emotions can lead people to believe that the world is more dangerous or unjust than it actually is, and that laws are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m from harm.Another way in which emotions can influence thedevelopment of laws is through their impact on the decisions of policymakers. When policymakers are faced with competing interests, they may be more likely to favor the side that evokes stronger emotional responses. This is because emotions can make it difficult to think rationally and objectively, and can lead people to make decisions based on their gut feelings rather than on the evidence.The enforcement of laws can also be influenced by emotions. When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are faced with a difficult situation, they may be more likely to use force or other coercive measures if they are feeling angry or frustrated. This is because emotions can make it difficult to control one's impulses, and can lead people to act in ways that they would not normally consider.Emotions can also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ways in which people feel about themselves and others. When people are treated unfairly or unjustly, they may feel angry, resentful, or humiliated. These emotions can lead to feelings of alienation and mistrust, and can make it difficult for people to develop healthy relationships withothers.In addition, laws can also shape the ways in which people feel about themselves and others. When laws arebased on stereotypes or prejudices, they can send the message that certain groups of people are inferior or unworthy. This can lead to feelings of shame and self-hatred, and can make it difficult for people to reach their full potential.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motion and law is a complex and multifaceted one. Emotions can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 and enforcement of laws, both positively and negatively. Similarly, laws can also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emotions, shaping the ways in which people feel about themselves and others.中文回答:情感与法律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既有联系也有影响。

2024年情与法作文800字模板5篇

2024年情与法作文800字模板5篇

2024年情与法作文800字模板5篇情与法作文800字篇1晚风吹拂,阵阵昙花的香气飘散在空气中,它经历了无以言表的艰辛,即使无人欣赏,但它仍在这漫无边际的黑夜里悄然绽放,把它的美留给世界。

在姥姥家的后院有一处花田,那里是我童年时嬉戏的地方,蝴蝶翩然飞舞,如出脱尘世的仙子降临人间,羽翼扇动间将花香传向远方。

我在这里追逐着这群梦幻仙子,不时又被一阵清雅的花香所吸引。

满满的夏风充斥在这片土地上,每一朵鲜花都在努力地展现自己娇美的身姿,如一个个青春洋溢的少女开的恣意。

这时,我猛然发现了角落里一盆不知名讳的花,可为什么我却从未见过它开花呢?凉凉夜风中,它依然倔强又傲然地生长着。

就在这时,姥姥走了过来,见我正一脸疑惑地望着那盆花。

姥姥抚摸着我的头,笑着说:“怎么了?”我指了指那盆花,回头看了看姥姥,姥姥又笑着说:“到了晚上你就知道了。

”夜幕悄然降临,月亮将光辉洒满人间,但那盆花仍不为所动。

夜深了,一切都归于沉寂,只有我和姥姥执着地守护在这盆花旁,好像在迎接一个可爱的婴儿降临人间一般。

轻轻的,一个孤独的花苞昂起了头,紧接着,花筒慢慢翘起,绛紫色的外衣慢慢打开,随后洁白如雪的大花瓣也悄然绽放了,我似乎看到了花瓣和花蕊的颤动。

这时,一股清香似九天之上降临的神香,弥漫在空气中,那洁白的面庞似娇羞的少女的脸。

花瓣努力向外伸展着,伸展着——我瞪大了眼睛,这时,青蛙们奏响了华美的乐章,用它们特有的方式迎接这位仙子的降临。

后来,姥姥告诉我,这盆花的名字叫昙花,也叫月下美人,它只在夜间开放,开放的时间只有三、四个小时,然后就凋谢了。

听了这些话,我不禁唏嘘慨叹,为这昙花短暂的一生,也为它虽脚步匆匆,却依然执着的把自己的美带到人间。

美,就在我们身边,即使昙花一现,也要香给这个世界看。

情与法作文800字篇2在漫长的5天军训中,我相信每一位"小军人"都变得比以前严肃、认真、团结、坚强克服困难的勇气比以前更大更强。

如何在管理工作中合理运用“情与法”

如何在管理工作中合理运用“情与法”

RULE OF LAW区域治理如何在管理工作中合理运用“情与法”吉林大学和平校区综合办公室 刘效森无论是一个企业、一个单位还是一个团队,其生存和发展都是第一要务,而其中管理工作又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好的管理就是成功的一半。

但现实中因为每个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同,管理者的思想和认知不同,管理的方式也会多种多样,效果也会千差万别。

这里结合自己管理工作实践,谈一点自己对管理工作中“情与法”的理解。

一、“情与法”都是为管理目的服务的作为管理者,首先必须清楚自己管理的目的。

即为什么管理,管理要达到什么效果,这是进行管理的核心问题。

目的不同,方向不同,管理的过程和结果也一定不同。

(一)管理者的品德素质决定着管理的效果管理者的思想、境界、品德、心态,直接决定了为什么管,怎么管的问题。

权为谁用、责为谁负、心为谁想,事为谁谋,这些都直接影响着管理的目的和效果。

老子的《道德经》中曾讲到,管理的最高境界为“下知有之”。

[1]就是下属仅知道管理者的存在,但感觉不到他的威严,在他的带领下,大家会感觉有条不紊,每件事都像是顺理成章,感觉不到他的刻意经营。

现实中成功管理的主要要素就是管理者品德和智慧。

一个合格的管理者,应该具有正直、真诚、心胸宽阔、以事业大局为重的品质,心里想着下属和集体,管理的出发点是怎样通过管理实现单位的安全稳定、团队和谐、效益明显、事业发展。

但是,“预管之,必先服之”,在管理中领导的威信比权力更重要。

[2]树立威信,让员工和下属信服,就应该放弃权力的过分使用,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树立威信上,把自己融入员工之中,同大家平等相处,真诚相待,管理不越“法”界,对员工下属真情厚爱,公私泾渭分明,处事公开透明,事事以单位整体利益为重。

反之,如果管理者处处以个人利益得失为前提,管理的目的就会发生质变,管理过程就会注重个人喜好,轻“法”而乱“情”,重个人利益,忽略大多数人感受,在单位就很难获得民心,形成合力,从而影响单位的稳定和发展,最终管理成效也一定会受到影响。

情与法的辩证关系

情与法的辩证关系

情与法的辩证关系一、引言情与法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了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

然而,在实践中,情和法之间经常产生矛盾和冲突,如何处理好情与法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我们必须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二、情与法的定义1. 情情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感性体验和感受,包括个体内心深处的感情、意愿和价值观等。

这些感性体验往往是主观的、难以量化的。

2. 法法则是社会规范和规则,是由国家或其他权力机构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规定行为准则。

它是一种客观存在,可以通过文字表述出来,并且有明确的制裁措施。

三、情与法之间的辩证关系1. 情对法的影响情对法有着重要影响。

首先,情可以促进人们遵守法律。

当人们认为某项法律符合他们内心需求时,他们更容易接受并遵守该项法律。

其次,在司法判决中,考虑到被告的情感状态,可以减轻其惩罚或判决。

例如,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如果被告能够表现出悔改和改过的态度,法官可能会对其判决较轻。

2. 法对情的影响法也会对情产生影响。

首先,法律可以规范个体行为,保护社会成员的权益和利益。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以促进个体情感发展。

例如,在婚姻法中规定了离婚条件和程序,使得夫妻在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3. 情与法之间的矛盾尽管情和法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但在实践中二者经常产生矛盾。

这主要是因为人们的情感需求与社会规范之间存在差异。

例如,在道德层面上认为某种行为是正确的,但在法律层面上却是违反了规定。

这时候就需要考虑如何处理好情与法之间的关系。

四、如何处理好情与法之间的关系1. 以理性思维来处理在处理情与法之间的矛盾时,我们应该以理性思维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目的,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制定背景和意义。

其次,我们需要认真考虑自己的情感需求是否符合社会规范,并且权衡利弊后作出决策。

2. 以平衡为原则来处理在处理情与法之间的矛盾时,我们应该以平衡为原则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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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法
——关于亲亲相隐地思考
张文静100757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我们的至圣先师在两千多年前就对情与法这个问题有了自己的见解。

那我们现在对于这个问题应该怎样看呢?丈夫、父亲、子女犯了罪作为妻子、子女、父母应该隐瞒还是应该告发呢?我认为亲亲互隐有一定的情理在里面,现代刑法制度应该把这个考虑在内。

首先,我们来解析一下孔子的论点:“我们那个地方坦白直爽的人与你们那里的不一样,父亲替儿子隐,儿子替父亲隐——我们那里的直爽就表现在这里了。

”这里的“隐”既不是积极行为的庇护(如湮灭证据、藏匿罪犯),也不是积极行为的揭发、告发,而是消极行为的不作为,李光地说“惟‘隐’字最妙,盖不敢护其恶以伤理,又不忍列其过以害情,是以‘直在其中’”,可谓明澈无碍、一语中的。

我们都只知道母子女之间的爱是生而具有的,是人的本性,让一个人主动去告发自己的父母似乎有点违背人之常情,而且让父母去忍受牢狱之苦,似乎又违背孝道,在孝与直,情与法之间该何去何从?“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顺应情理,毕竟“嫂溺,援其手,权也”。

其次,解释一下“亲亲相隐”与“亲亲相匿”的区别,希望大家正确理解亲亲相隐的隐的含义。

隐体现的含义是情与法双重的:一对亲人的爱,采取消极的、不主动的态度,不伤害自己的亲人;二对法律的敬重,不采取主动地藏匿、助逃等有违社会道德与法律法规的行动。

而匿就体现出的明显情高于法,为了自
己对亲人的爱忽视法律的威严,法律虽然要考虑到亲情方面的因素,但应当有一个限度。

对社会而言,“亲亲相匿”的副作用是巨大的。

一是对法律会造成较大的干扰;二是不利于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三是有可能导致社会的一种“囚徒困境”,每个人都追求最优,博弈结果却是不仅个人最差,整体也是最差。

所以我们现在讨论的亲亲相隐是综合了情与法形成的比较合理的原则。

接下来有些例证可以证明亲亲相隐的合理性。

①在西方“亲亲相隐”也一样取得了认可,在英美法系和日本和德国也支持了“亲亲相隐”。

比如在英美法系中,夫妻享有拒绝透露和制止他人得知两人的信息,不能强迫夫妻做不利于另一方的证词,也许有人认为这并没有必要,但是你去看看“赵作海案”这一例子,警察用刑讯逼供强迫赵作海的妻子做证的事,就应知此的重要性了,如果法律有此亲亲相隐的规定,那么这个案子,就又少一有力证据,就在一定程度上使此案有挽回的余地了,同时又能有效的防止司法专横,达到尊重人权的目的。

②在柏拉图的《游叙弗伦篇》中,苏格拉底非难游叙弗伦控告老父,表明苏格拉底这位西方圣哲也赞同“容隐”观念。

“天哪,游叙弗伦!普通民众肯定不会深明大义。

我想,任何普通人都不会认为控告自己的父亲是对的,而只有那些拥有极高智慧的人才会这样想。

”游叙弗伦说:“我向天发誓,你说的对,苏格拉底。

只有大智者方能如此。

”有人问苏格拉底:‘若是我父亲犯了法,我应不应出庭作证,让法律去制裁他?’苏格拉底的回答是不;又如德国汉学家欧文•威科特所言:“但至少在与游叙弗伦的对话中,苏格拉底的提问显然显示了他偏向家庭一边。


最后我想陈诉一下我的观点,当事情发生了,在情与法之间权衡,找到一条中庸之道——“亲亲相隐”。

但更多时候我们应当大力提倡“亲亲相帮”,这里的相帮主要是指:在平常,亲属间要多采取一些预防和帮助措施,要防患于未然。

一是在法律知识方面,要相互多帮助和指导。

二是在物质方面,相互要多帮助,亲人有困难要尽可能及时解决,物质困难往往是犯罪的直接诱因。

三是在精神方面,要多关心,亲属间要加强精神方面的交流和沟通,有心理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

所以我支持亲亲相隐,我也认为法与情是有一条和谐统一的中庸之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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