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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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油田分公司招聘管理制度汇编

某某油田分公司招聘管理制度汇编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3)1.1 目的和依据 (3)1.2 适用范围 (3)1.3 招聘原则和标准 (3)1.4 责任部门 (3)1.5 操作流程 (4)第二章招聘计划 (5)2.1 招聘需求预测 (5)2.2 招聘计划 (5)第三章招聘渠道和方法 (7)3.1 内部招聘 (7)3.2 外部招聘 (7)第四章候选人的获取 (9)4.1 内部公开招聘候选人的获取..........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公开招聘候选人的获取 (10)第五章对候选人的测评.....................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测评体系的建立 (11)5.2 笔试程序 (12)5.3 面试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情境测试程序 (14)5.5 测评结果的确定 (14)5.6 内部竞聘的测评程序 (15)第六章员工录用 (17)6.1 内部招聘的录用 (17)6.2 外部招聘的录用 (17)第七章招聘工作评估 (19)第八章高级人才的引进 (20)第九章附则 (21)附录 (22)附录1:招聘工作流程 (22)附录2:人员需求估计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3:拟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4:内部竞聘申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5:应聘申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6:笔试样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7: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面试指导手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8:面试评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9:情境测试评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10:招聘选拔综合评价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人才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满足油田公司生存和发展对人才需求,增强公司发展后劲,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油田公司引进人才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引进人才范围、对象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油田公司核心业务。

对油田公司非核心业务,要限制人才引进数量。

2、引进人才对象包括:(1)有重大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紧缺和急需关键操作岗位高级技能人才。

(3)懂技术、善经营管理复合型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应届毕业生。

引进后,在油田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者岗位工作;聘任为油田公司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直接担任油田公司重大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或担任项目负责人以外第一主研人员,统称为油田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引进人才原则1、实事求是、按需引进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原则。

第二章引进人才渠道、方式、程序第四条引进人才渠道:1、通过科研课题(项目)公开招聘,引进包括博士后科研人才在内高层次科研人才。

2、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发布需求信息,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3、通过参加高等院校组织毕业生“双选”,引进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引进人才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采取以下两种人才引进方式:1、以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油田公司建立长期稳定劳动关系。

对有配偶子女,配偶随调、子女随迁,油田公司安排其配偶适当工作,安排其子女在油田子弟学校入学。

2、以劳务聘用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有工作单位,采取劳务聘用方式引进,与引进人才及其单位签订引进协议,其人事、工资关系不转,户口不迁,劳动关系和身份继续保留在原单位。

油田公司支付引进对象薪酬,同时支付其原单位一定管理费用。

对没有工作单位(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地方人才市场在油田挂牌分市场实行人事代理,引进人才。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定办法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定办法

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文件文件编号:LP/GL/HR019-2009版本号:A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定办法第0次修改页码:1/71 目的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操作技能,完善操作工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操作工(含维修班)。

其中钣金、焊接、枪手、维修工四个岗位可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其它岗位至高级工即封顶。

3 职责3.1生产车间负责向生产技术部提报拟评定人员名单。

3.2高级工由生产技术部、生产车间共同评定。

3.3技师、高级技师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评定。

3.4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年12月评定,原则上不允许越级评定,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提出改善改进项目,实施后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预见工作问题,避免重大质量事故的)由车间提出申请,可特别安排。

4.评定办法4.1高级工的评定4.1.1 高级工评定年限要求:原则上要求具有公司初级工资格一年以上或虽未经初级工评定(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前入职),但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或取得国家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

4.1.2岗位技能要求:具有基础的和必要的知识、技能;能够运用现有的程序和方法解决问题;能够圆满完成本岗位工作,了解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相关产品知识,熟知本岗位检测标准,按要求执行品检制度;能够理解本岗位工艺的改进和提高;能够发现工艺流程中的一般性问题。

4.1.3每年12月初,车间对报名参加高级工评定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将满足以上要求人员提报到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车间对操作工进行评定。

4.1.4高级工的评定内容为:本岗应会(实际操作)、应知(理论考试)。

4.1.4.1 应会(实际操作)2(1)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准备,包括更换模具、设定设备参数、正确穿戴112 劳保防护用品等。

(2)操作过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操作指导书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文件塔油发[2000]173号★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二000年十月九日油田各单位:现将《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开展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加职工技能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并结合油田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简称“油田公司”)、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简称“塔指”)的职工及油田职业学校毕业生进行的初、中、高级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考评。

第二章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油田公司人事处,主要职责是:1、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组织编制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开发规划。

2、2、负责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管理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审核聘任考评员。

3、3、负责组织制定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4、4、负责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及证书颁发工作。

5、5、负责协调井控工等行业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6、6、负责协调锅炉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7、7、组织编制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及代码。

第四条成立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塔西南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在油田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主管下,分片区完成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一)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1、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塔里木油田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办法。

2、2、制定油田公司(不含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下同)、塔指职业技能鉴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文件塔油发[2000]174号★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二000年十月九日油田各单位:现将《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提高塔里木油田职工队伍素质,促进职业技能开发,规范和加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和《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有利于调整油田职工队伍技术结构,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高级技术职工在油田生产和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钻研技术,引导中、青年职工向技师、高级技师的方向努力,在岗位上成才。

第二章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第三条成立塔里木油田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技师考评办公室”)设在油田分公司人事处,具体职责是:1、1、制定塔里木油田技师、高级技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

2、2、协调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考评工作。

3、3、组建技师、高级技师年度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完成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审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4、4、负责颁发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第四条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在油田技师考评办公室的主管下,具体负责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职责是:1、1、制定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和培训计划。

2、2、协调有关培训单位进行技术业务理论培训。

3、3、组织完成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和考评工作。

4、4、完成油田技师考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各用工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完成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工作,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负责对取得资格的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聘任、考核和管理。

第三章第三章考评范围及岗位设置比例第六条第六条塔里木油田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的范围严格限制在集团公司规定的专业和工种范围内(目录附后)。

石油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石油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石油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文件?塔油发[2000]173号★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二000年十月九日?油田各单位:现将《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开展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加职工技能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并结合油田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简称“油田公司”)、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简称“塔指”)的职工及油田职业学校毕业生进行的初、中、高级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考评。

第二章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油田公司人事处,主要职责是:1、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组织编制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开发规划。

2、2、负责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管理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审核聘任考评员。

3、3、负责组织制定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4、4、负责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及证书颁发工作。

5、5、负责协调井控工等行业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6、6、负责协调锅炉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7、7、组织编制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及代码。

第四条成立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塔西南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在油田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主管下,分片区完成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工程技术等六个专业系列职称量化评审评价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工程技术等六个专业系列职称量化评审评价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工程技术等六个专业系列职称量化评审评价标准的通知(职改字[2000]第03号)油田各单位:职称量化评审是一种科学化、规范化的职称评审方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塔里木油田的实际情况,塔里木油田1998年和1999年在工程技术专业系列副高级职称和卫生专业中级职称进行了试点,受到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评委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根据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全面推广职称量化评审的要求,从今年起,塔里木油田将在晋升高、中级职称中全面实行职称量化评审。

在原工程技术系列和卫生专业量化评审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工程技术、经会统审、政工专业、卫生专业、中小学教师、新闻出版(图书档案、翻译)等六个专业的职称量化评审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传达到职称评审参评人员。

附:《塔里木油田工程技术专业系列量化评审评价标准》《塔里木油田经会统审专业系列量化评审评价标准》《塔里木油田政工专业量化评审评价标准》《塔里木油田卫生技术专业系列量化评审评价标准》《塔里木油田中小学教师系列量化评审评价标准》《塔里木油田新闻出版、图书档案、翻译专业系列量化评审评价标准》2000年9月8日塔里木油田工程技术专业系列量化评审评价标准注:①工作成果、学术水平、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②以取得(发表)解决过(组织过)的最高级别成果、论文论著、技术问题、项目记分。

③工作成果中获奖指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新技术推广奖。

④工作成果:若参评者获得的最高奖项有多项,每多一项(申报副高级:要求局级一等奖及以上;中级要求局级二等奖及以上)可在原评分等级上加0.3分,但最多不超过0.9分。

⑤学术水平:参评者发表的最高级别的论文论著(省部级及以上),每多一篇或一部可在原评分等级上加0.3分,但最多不超过0.9分。

塔里木油田经会统审专业系列量化评审评价标准注:①工作成果、学术水平、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办法为加强技师及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工作,选拔和培养技艺精湛的技术人才,调动职工立足本职、钻研技术、提高业务技能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我厂的技术实力,结合我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和义务1、能独立解决本工种(岗位)生产中的关键性操作技术与工艺难题或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问题。

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与技术攻关活动,改革生产工艺、操作方法。

3、参与加强产品质量、工艺流程管理,纠正违犯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流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损产品质量的操作,并完成一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4、具有培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能指导、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5、善于学习、掌握与运用新知识、新技术,具有创新思维,能独立开展创新工作。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认真负责,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二、管理机构技师、高级技师属于工人编制,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三、技师及高级技师的聘任1、不是所有的技术工种岗位都设技师及高级技师职务,只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的生产工作岗位上按专业设置,其名称按专业名称确定。

厂每年年初对技师及高级技师进行评聘一次。

程序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车间填写推荐意见,将书面申请及车间的推荐表递交到人力资源科备案。

2、职工必须取得《工人技师合格证书》、《工人高级技师合格证书》,并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和单项技术成果论文。

3、、技师按不超过技术工人5%、高级技师按不超过技师20%的比例由厂考评委员会进行考评、聘任,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劳部备案后准予执行。

4、职工任技师职务三年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厂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是技术拔尖人才,方可申请评聘高级技师。

5、技师及高级技师聘用必须与厂签订聘约,聘约内容包括: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辞聘、解聘、违约责任等事项。

6、技师及高级技师聘任期限为二年,由厂发给《技师聘任证书》、《高级技师聘任证书》。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参加评聘:a.参加省级以上技术比赛,并在比赛中获得优胜者;b.近两年内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防止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大型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提出较高水平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在提高经济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效;c.撰写有关本工种(专业)较高水平的技术理论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论著,并在集团公司以上单位办的刊物上正式出版发表,对本工种(专业)生产或培训技术工人具有指导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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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文件塔油发[2000]174号★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二000年十月九日油田各单位:现将《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提高塔里木油田职工队伍素质,促进职业技能开发,规范和加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和《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有利于调整油田职工队伍技术结构,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高级技术职工在油田生产和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钻研技术,引导中、青年职工向技师、高级技师的方向努力,在岗位上成才。

第二章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第三条成立塔里木油田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技师考评办公室”)设在油田分公司人事处,具体职责是:1、1、制定塔里木油田技师、高级技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

2、2、协调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考评工作。

3、3、组建技师、高级技师年度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完成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审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4、4、负责颁发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第四条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在油田技师考评办公室的主管下,具体负责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职责是:1、1、制定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和培训计划。

2、2、协调有关培训单位进行技术业务理论培训。

3、3、组织完成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和考评工作。

4、4、完成油田技师考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各用工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完成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工作,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负责对取得资格的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聘任、考核和管理。

第三章第三章考评范围及岗位设置比例第六条第六条塔里木油田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的范围严格限制在集团公司规定的专业和工种范围内(目录附后)。

第七条第七条各单位技师岗位设置控制在相应工种范围技术工人定员的3%以内,高级技师岗位设置控制在相应专业技师岗位定员的10%以内。

第四章第四章申报条件及考核、评审程序第八条第八条技师、高级技师的考核评审工作,要本着“严肃认真,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第九条技师的申报条件: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塔里木油田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2、2、在生产岗位的全民所有制工人(合同制工人),具备技工学校毕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学历,或经过自学、职工培训,达到同等学历水平。

3、3、具有本工种高级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第十条第十条高级技师的申报条件:1、1、在岗位受聘三年以上的技师,并有突出工作成绩。

2、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高超的技艺和操作技能,曾解决生产中关键性技术操作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3、身体健康,能胜任高级技师的工作。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技师的破格申报条件。

凡未获得《高级工证书》的中级工,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参加高级工技能鉴定,获得高级工证书后,可破格申报技师的考评、聘任,破格聘任技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批技师人数的10%,高级技师不破格。

1、1、在局以上重点工程中运用先进工艺技术,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贡献者。

2、2、国家级比赛获得名次者;省部级比赛获得前十名者。

3、3、获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或连续三年以上被评为局级先进生产(工作)者。

4、4、高级技工学校毕业两年以上。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技师技术(业务)考核标准:1、1、掌握本工种高级工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在生产中发挥技术骨干作用。

2、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技术操作、处理工艺难题的能力和实绩。

3、3、具有培训高级工的能力。

4、4、掌握相关工种中级工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5、5、有组织能力,热心传授技艺,在本单位培训考核工作中成绩显著。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高级技师技术(业务)考核标准:1、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达到或接近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水平。

2、2、能解决本专业技术操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排除故障、技术改进、工艺革新和攻关方面有绝活或突出成绩。

3、3、掌握两门以上相关专业高级工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

4、4、具备培训技师的能力,在工人培训、考核工作方面有显著成绩,写过有关技术书籍,参与编写技术工人培训教材,并在工人培训中使用。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技师的考评程序:1、1、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初审同意后,填写《技师资格申报表》,报技师考评办公室审核,取得考评资格。

2、2、技师考评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取得考评资格的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使其全面掌握本工种的基础技术理论知识。

3、3、参加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4、4、由技师考评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按技术(业务)考核标准,对本人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审。

5、5、确定技师人选,由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上报集团公司核发《技师合格证书》,取得技师资格。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高级技师的考评程序:1、1、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作总结报告,经单位初审同意后,填写《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随单位推荐报告,报技师考评办公室审查批准,取得考评资格。

2、2、参加有关提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及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知识的培训。

3、3、参加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考试,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4、4、撰写技术论文及进行答辩。

5、5、由技师考评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按技术(业务)考核标准,对本人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审;6、6、高级技师人选确定后,由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上报集团公司核发《高级技师合格证书》,取得高级技师资格。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单位报批技师、高级技师应向技师考评办公室附以下材料:1、1、单位报批工人技师、高级技师的报告。

2、2、工人技师、高级技师的报批名单。

3、3、离岗工人技师、离岗高级技师的名单。

4、4、个人材料。

(1)、本人申请;(2)、单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推荐报告;(3)、技师申报表一式两份、高级技师申报表一式五份;(4)、技术业务工作总结或论文;(5)、业绩简介;(6)、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近照两张。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经评审确定技师、高级技师人选后,报集团公司核发证书应附以下材料:1、1、关于申请核发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报告。

2、2、技师考评工作总结报告。

3、3、技师、高级技师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师名称、工作时间、考核鉴定成绩等)。

4、4、拟破格聘任技师的人选,应附单行文字材料,逐人说明破格聘任技师的原因、取得特殊成果的技术资料及应用、经济效益等情况。

5、5、高级技师职务聘任申报表(备案)。

6、6、其它有关资料。

第五章第五章聘任、使用和待遇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技师、高级技师的聘任工作实行评聘分开,体现公平合理,公开竞争的原则。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技师、高级技师由塔里木油田或授权的单位行政领导,根据生产需要在核定聘任限额内,从取得任职资格人员中提出择优聘任意见,报技师考评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将聘任情况报技师考评办公室备案),聘任并颁发《技师聘书》。

聘任单位与受聘技师签订聘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权力,规定聘期、解聘及辞聘等事宜。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技师、高级技师聘任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各聘任单位可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具体聘任期限。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被聘的技师、高级技师,实行职务津贴。

技师、高级技师从受聘上岗之月起可享受技师职务津贴,其标准为:技师每月70元,高级技师每月100元。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技师、高级技师在受聘期间享受塔里木油田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政治、生活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技师从解除聘约次月起,不再享受技师职务津贴和其他相应有关待遇。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受聘技师、高级技师要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在生产工作及各项活动中积极发挥技术骨干和带头作用。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要定期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在职培训,提高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

在本专业(工种)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方面,逐步达到和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必须对在岗技师、高级技师进行年度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履行职责、履行聘约、传授技艺、发挥作用等;主要方法采用自我总结、民主评议、领导评价的形式;对成绩突出、取得显著效益者,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第六章续聘、解聘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受聘技师、高级技师任职期满,并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续聘按以下程序办理:1、1、受聘技师、高级技师在任职期满前两个月,写出工作总结和续聘申请书。

2、2、聘任单位根据技师本人实际工作表现、履行技师职责情况、聘期工作业绩并结合任期考评情况作出工作鉴定,提出续聘意见报技师考评办公室。

3、3、经技师考评办公室审查批准后,重新颁发《技师聘书》,签定聘约。

4、4、技师续聘期限一般为三年。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受聘技师、高级技师任职期满,单位未予办理续聘者,原聘约如期自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技师、高级技师在聘任期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任单位应及时予以解聘:1、1、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到拘留及刑事处罚者。

2、2、因严重违反塔里木油田规章制度,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3、因本人责任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4、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5、脱离本工种生产岗位或因身体状况及其他原因,已不能继续履行聘约者。

6、6、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或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者。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解聘按以下程序办理:1、1、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技师考评办公室批准。

2、2、单位与被解聘人办理聘约解除手续。

3、3、单位行政领导对其解聘。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受聘技师、高级技师在任职期内,有正当理由可以提出辞聘。

辞聘者必须提前三个月写出书面申请,经聘任单位批准后办理辞聘手续并报技师考评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辞聘按下列程序办理:1、1、辞聘者向单位提交有辞聘理由的书面报告。

2、2、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技师考评办公室批准。

3、3、单位与辞聘者办理聘约解除手续。

4、4、单位行政领导对其解聘。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技师调换工种(岗位)、辞聘或任职期满考核合格而未被续聘的,保留其技师资格,不享受有关待遇;任期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技师资格,停止执行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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