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导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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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与研发中的作用,提高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研究开发能力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研机构管理制度,提高科技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机构包括:(一)站长:由公司相关部门指派,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二)导师:由公司专家和学术界专家担任,负责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三)博士后:由公司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博士后项目,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二)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三)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公司其他科研机构、高校及研究院所等开展合作,建立科技项目协同创新机制,实现科技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第三章招聘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博士后招聘工作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招聘条件、程序、资助等。

具体细则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一般聘期为2年,特殊需要可按规定延长。

到期后,公司博士后应当离开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选择留用、调往其他部门或离开公司。

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完成研究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为公司科技创新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九条公司博士后享受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励等。

公司博士后的离职、调动、晋升等事项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作指导第十条公司博士后的工作指导主要由导师负责。

公司博士后可以选择一名或多名导师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导师是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主要指导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指导水平。

导师应当与博士后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制定研究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协助解决科研难题。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科研实践平台,加强科研能力培养和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竞争。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任务是加强对博士后的培养、管理和服务,推动博士后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服务能力。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的各博士后工作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站主任、副站主任、专职管理人员等职务。

第八条站主任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负责协调和管理全站工作。

第九条副站主任由站主任任命,负责站长的日常工作,协助站长履行其职责。

第十条专职管理人员由站主任指定,负责站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家顾问组,由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专家由站主任与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第三章博士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科研方向,招收有研究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员。

第十三条博士后的招收、管理、评审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制度,包括培训、人才评价、科研管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博士后在公司工作期限为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总不得超过5年。

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的考核制度,对博士后人员的工作表现、科研成果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四章科研支持第十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科研经费等支持,为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科研合作的机制,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博士后的科研成果转化。

第五章奖励与待遇第十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人员进行奖励。

导师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导师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导师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导师的行为,提高导师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导师是学生的引路人和指导者,在学生学习和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

导师工作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导师,包括本科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等。

第四条导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履行好导师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将依据导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对导师进行奖惩,以此激励导师履行职责。

第六条学生对导师有权提出建议和投诉,学校将严格对待学生的意见和反馈。

第七条导师应当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第八条导师不得利用学生从事违法和不道德的活动,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伤害和歧视。

第九条导师应当注重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导师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校将为导师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导师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导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导师有权利要求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习和科研活动。

第十二条导师有义务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全面的指导和帮助,促进学生的学术和职业发展。

第十三条导师有义务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权,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导师有义务及时处理学生的请假、调课等事务,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五条导师有义务定期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导师有义务在学术上指导学生,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创新实践,促进学生的科研成果。

第十七条导师有义务在学生发生困难或遇到挫折时,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鼓励学生勇敢面对挑战。

第十八条导师有义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对学校、学生进行诋毁和攻击。

第十九条导师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十条导师有义务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博士后管理制度

博士后管理制度

博士后管理制度博士后管理制度是指对博士后人员进行管理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博士后职位的产生和发展,对于推动科研创新、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以及提升科研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保障博士后的权益、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学术水平,制定和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背景介绍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目的是培养高层次的科研人才,进一步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

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学位后,可以在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进行博士后研究,拓展学术视野、提升科研能力。

然而,由于博士后人员数量庞大、有着不同背景和需求,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和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博士后管理的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博士后招收、申请、评审、聘用等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性。

2.导师制原则:建立博士后和导师之间的合作关系,导师要负责博士后的学术指导和职业发展。

3.资源共享原则:为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实验室设备、文献资源等必要的支持,促进其科研工作的开展。

4.奖惩激励原则: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优秀表现的博士后,并对不良行为进行惩罚,提高博士后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博士后管理的内容1.招收制度:明确招收对象、条件和程序,公开招聘信息,确保招录程序公正透明。

2.合同管理:签订博士后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权益和责任,保障双方利益。

3.培养计划: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明确学术研究目标、科研课题、学术交流等内容,帮助博士后提升科研水平。

4.课题研究:博士后要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的研究,进行独立思考和创新性工作,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5.学术交流:鼓励博士后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拓展学术视野,增强学术合作。

四、博士后管理的机制1.导师制度:建立导师和博士后之间的指导关系,导师要负责博士后的学术指导、职业发展以及日常生活指导等。

2.考核评价:定期对博士后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给予奖励和激励措施。

博士后导师制度

博士后导师制度

博士后导师制度博士后导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博士后导师及副导师职责第二条博士后导师及副导师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主持本领域博士后人员的选聘工作,以及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指导;2、负责所指导的博士后相关经费的管理;3、博士后进站前,负责指导其选择课题及撰写开题报告,参加并主持所带博士后的开题会议;4、博士后进站后,负责每月与所带博士后面谈一次,听取其上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汇报,并给予评估、指导;5、博士后在站期间,负责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博士后工作总结汇报会,对该博士后近半年的工作进行评估、指导;6、博士后出站时,负责主持召开博士后出站会议,并作为评审专家之一对博士后工作进行评审、考核;7、负责与合作指导博士后的高校、研究所的协调和沟通。

第三条博士后导师(见习)及副导师(见习)职责博士后导师(见习)及副导师(见习)职责是在相应的博士后导师或副导师的适当协助下履行本制度第二条的职责。

第三章博士后导师资格条件第四条博士后导师的资格条件1、获得教授或正高职称后至少4年,或博士毕业后至少8年;2、具有指导1名博士或博士后的完整经验(包括选聘、开题、月谈、评估直至出站考核),且在集团人力资源部有存档记录;3、近三年内在技术研究上有可证明属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文章或专利。

第五条博士后导师(见习)的资格条件1、获得教授或正高职称后至少2年;2、近三年内在技术研究上有可证明属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文章或专利;第六条博士后导师(见习)在第一名被指导的博士后完成计划并出站后转为博士后导师。

第七条博士后副导师的资格条件1、获得副高职称,或博士毕业后四年;2、近三年内在技术研究上有可证明属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文章或专利;3、具有指导硕士生或同等学历人员的工作经验。

第八条博士后副导师(见习)资格条件1、近三年内在技术研究上有可证明属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文章或专利;2、获产业单位推荐为可认定的技术带头人。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博士后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而博士后工作站作为博士后人才的重要培养和使用平台,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

本文将从博士后工作站的制度方面进行探讨,包括博士后招聘、培养、管理等各种制度,旨在为读者更加全面了解博士后工作站提供帮助和参考。

一、博士后招聘制度博士后招聘是博士后工作站的重要环节。

不同的博士后工作站在博士后招聘方面存在着不同的制度和规定。

一般来说,博士后招聘的要求和条件越来越高,尤其在学科领域专业化和细分化的今天。

以下是博士后招聘常见制度:1. 招聘条件与要求:博士后工作站的招聘条件大多比较严格,通常需要博士学位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有的工作站还会要求博士后在某些特定领域和方向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科研成果。

此外,有些博士后工作站还会要求外语能力等,以满足日后的国际化科研需求。

2. 招聘渠道和方式:博士后的招聘途径有多种方式,如院校内部选拔、公开招聘、推荐招聘等。

而博士后工作站在招聘方式上也会有所不同,通常会平衡院校内部、外部人才的选择。

3. 招聘流程和程序:招聘流程一般包括信息发布、申请资格审核、面试筛选、成果评估等环节。

在博士后工作站内部,通常是由工作站负责人或指定的专业委员会负责招聘工作,确保流程顺利、公平、公正。

当然,这也需要相关人才的积极合作和保持在监管下的正常行为。

二、博士后培养制度博士后的培养是博士后工作站的重要任务之一。

博士后的培养旨在通过指导、交流、培训、合作等方式,提高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以下是博士后培养中的常见制度:1. 导师制度:博士后工作站一般都会安排一位或多位导师负责博士后的指导和培养。

导师除了对博士后的日常教学和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外,还可以为博士后提供学术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2. 课程培训制度:博士后培训也包括一定程度的课程培训,以填补博士后研究生期间的遗漏或不足,为日后的科研工作提供基础和指导。

博士生导师管理制度模板

博士生导师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博士生导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及考核工作,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校所有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

二、导师资格与职责1. 资格要求:导师应具备博士学位,有丰富的学术研究经验和良好的学术声誉。

2. 职责:a. 指导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确保研究生能够按时完成学业。

b. 负责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培养其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c. 定期与研究生进行交流,了解其学术进展和生活状况。

三、导师选拔与聘任1. 选拔标准:依据学术成就、教学经验、指导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拔。

2. 聘任程序:通过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公示等环节,最终由学校颁发聘书。

四、导师培训与发展1. 定期培训:学校应组织定期的导师培训,提升其教学和指导能力。

2. 学术交流:鼓励导师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

五、研究生招生与管理1. 招生计划:导师应根据研究方向和实验室条件,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2. 管理责任: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术进展和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六、考核与评价1. 定期考核:学校应定期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学术成果、学生评价等。

2. 评价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导师聘任、晋升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激励与约束1. 奖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导师,学校应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 约束措施:对于违反学术道德、未能履行职责的导师,学校应采取相应措施。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研究生院提出,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博士后管理规章制度

博士后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管理,提高博士后的科研水平以及保障其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博士后,包括境内、境外及来华博士后等。

第三条博士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术规范,严格遵守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博士后的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五条博士后应当履行与导师、科研项目组以及本单位的各项约定。

第六条博士后在研究期间应当如实进行科研工作,不得隐瞒数据等信息。

第七条博士后有权申请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讲学、实习、培训等学术活动。

第二章博士后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博士后有权获得导师的指导和帮助,享受与研究项目有关的科研资源。

第九条博士后有权按照法律要求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

第十条博士后有义务参加导师指定的科研项目,按时完成学术任务。

第十一条博士后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导师的科研方法和指导思路。

第十二条博士后应当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禁止抄袭、剽窃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博士后应当遵守实验室的纪律,保护实验室设备和资源。

第三章博士后管理第十四条博士后由导师负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导师领导下的科研项目组落实具体管理。

第十五条博士后研究期限以及是否续约需经过学术委员会或学术评审团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博士后在任期内产生的成果归本单位所有,博士后有权署名作者。

第十七条博士后实行考核制度,包括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

第十八条博士后有权申请提前终止协议以及相应的结项程序。

第十九条博士后有权在不违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新的科研项目。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博士后如违反本规章制度,导致不良后果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博士后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本单位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终止其博士后合同关系。

第二十二条博士后如造成实验室设备毁损,严重干扰科研工作等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若发现博士后存在学术作假、不诚实行为等不端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博士后导师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更好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医学人才,促进产学研结合,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院从事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我院与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合作建立了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签署了《博士后联合培养协议书》。

根据协议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导师的管理工作,明确导师的职责和权利,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工作规定。

二、本规定中的所表述管理工作是指在我院与中国科学院病毒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过程中,以合作导师为管理对象,对其职责、义务及相关津贴等事宜的管理及相关工作。

三、武汉市金银潭医院与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共同认可本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内容。

第二章导师岗位遴选要求四、本院或院外聘专家拟竞聘博士后工作站导师岗位的,需经本人申请,由我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小组进行审定,择优聘请为我院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五、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选派研究员,经我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小组进行审核、备案后,聘请为我院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六、我院与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共同遴选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并互认博士后研究人员导师资质。

第三章导师岗位职责和权利七、自觉遵守国家和医院有关博士后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积极协助、配合培养单位(武汉市金银潭医院和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共同组织、实施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八、应具备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对待博士后研究人员严格要求、耐心指导,起到良好的表率示范作用。

九、参与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的考核、招收工作。

十、参与制订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培养方案,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研究人员的具体情况,负责制订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培养计划。

十一、参与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确立科研项目、制定研究计划并申请相关科研课题,组织并参与博士后的工作过程,包括开题、中期考核、进出站答辩、奖惩评定、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报等工作。

博士后管理制度

博士后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提高博士后科研工作的管理水平和科研成果转化效益,保障博士后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博士后招收1、实行公开招聘原则(1)招收博士后应当按照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选拔。

(2)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招收程序和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2、博士后招收范围(1)学校可以招收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作为博士后。

(2)招收博士后应当根据学校和院系的学科方向和科研需求进行招聘。

3、协议签订(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与学校签订博士后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博士后服务协议应当包括博士后的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经费保障、服务期限、科研成果归属等内容。

三、博士后工作1、工作内容(1)博士后在校期间,要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的研究,完成相关科研任务。

(2)博士后可以参与教学科研活动,配合导师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2、工作时间(1)博士后的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5年。

(2)博士后服务期限结束后,没有进入学校正式聘用的一般不得再次担任博士后。

四、管理要求1、指导教师(1)每一位博士后都应当有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对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指导教师应当配合学校管理部门做好博士后的管理工作,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2、管理制度(1)学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博士后的管理制度,明确博士后的权利和义务。

(2)学校要建立博士后的档案,完整记录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和成果,在服务期限结束后将档案留存学校档案馆。

五、科研成果1、科研成果权益(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后在校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归属原所属单位。

(2)学校可以酌情给予博士后适当的科研成果奖励。

2、学术交流博士后应当积极参加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六、福利待遇1、薪酬待遇博士后可以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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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导师管理制度
首先,博士后导师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他们应该具有较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指导博士后进行独立的科研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学术指导和支持。

同时,导师还应该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合理安排博士后的研究计划和时间,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其次,博士后导师需要与博士后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导师应该与博士后定期进行面对面的讨论和交流,了解博士后的研究进展和问题,并提供及时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此外,导师还应该鼓励博士后参加学术会议和交流活动,扩展学术视野,提高学术影响力。

第三,博士后导师应该制定明确的研究计划和目标。

导师应该与博士后共同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工作安排,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并进行适时的调整和补充。

同时,导师还应该对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进行及时的评价和反馈,帮助博士后认清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指导博士后在科研中的方向和方法选择。

第五,博士后导师应该关注博士后的职业发展和前景。

导师应该与博士后讨论职业发展的问题,提供有关职业规划和科研评价的建议。

此外,导师还应该帮助博士后申请科研项目和职位,提供相关的推荐信和证明材料,促进博士后的职业发展和进一步的学术发展。

最后,博士后导师应该尊重博士后的个性和研究兴趣。

导师应该尊重博士后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鼓励博士后进行自主的科研工作,并尽量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此外,导师还应该注重培养博士后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学术道德,促进博士后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总之,博士后导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博士后研究的顺利进行和提高科研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制度能够帮助博士后建立科研方向和研究目标,提供必要的学术指导和资源支持,促进博士后的学术交流和职业发展。

因此,博士后导师管理制度应该得到重视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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