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医保相关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医保相关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医保相关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医保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46号)、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9〕145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包干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规〔2010〕8号)、《关于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待遇的通知》(宁人社〔2011〕293号)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规范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管理和普通门诊包干资金管理,结合各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健康公平、公正原则、广覆盖原则

2、合理有效控制、避免透支原则

3、预防为主、兼顾治疗、提高健康可及性原则

4、厉行节约原则

5、循序渐进原则

二、报销对象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

三、保险待遇

1、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高校大学生的参保和待遇享受年度。大学生在校期间按学年连续参保。因毕业、退学离校等原因终止缴费后停止享受保险待遇。

2、建立学校在册大学生医疗互助基金库,基金来源由南京市医疗保险中心按参保学生一个保险年度60元/生/年拨付及省财政按参保学生一个保险年度30元/生/年拨付。学校按照每生每年累计报销门诊医疗费不超过60元报销水平,建立个人门诊基本账户和费用使用情况数据库。

3、自己已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其在门诊治疗的意外伤害费,先由商业保险按规定支付,再将发票原件送至校医院按门诊报销规定对学生自付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4、下列情况按自费处理

(1)不在报销范围之内的药品,具体目录参照我校职工公费医疗药品报销目录;

(2)对医保规定的诊疗服务项目限制性诊疗的之外的项目;

(3)预防接种费用;

(4)门诊挂号费、门诊病历、救护车转运、邀请外院专家会诊费等。

(5)学生的各种计划生育避孕工具和不符合计划生育条件在校期间意外受孕所导致的门诊医疗费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费用,学院统筹医保基金亦不予支付;

(1)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2)自杀、自残以及酗酒的(精神病除外);

(3)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如打架、斗殴等);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

(5)医疗保险已明确规定属于门诊特种大病范围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予以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就医管理

1、学生普通门诊就医,须统一到学校医务室就诊,外出普通门诊就诊,未经学院医务室签署意见,一律不纳入学校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2、学生在学校医务室就诊,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的用药量。

3、为有效节约资源,医生在诊疗活动过程中,坚决杜绝学生点名开药,开大处方药,“人情”药等现象的出现。对学生就诊较频繁和次数较多者,要及时予以跟踪和分析,凡属恶意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资格外,还应给予通报批评。

五、门诊医疗费报销办法及定额

1、学生发生疾病应到经学校指定的定点医院(含校医院,下同)就医。在非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费用全额自理。

定点医院:

综合类:省人民医院、中大医院、鼓楼医院、南医大二附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南京军区总院、八一医院、浦口中心医院、各区级医院

中医类:省中医院、省第二中医院、市中医院、各区级中医院

专科类:省肿瘤医院、市第二医院、脑科医院、胸科医院、市妇产医院、市口腔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科院皮研所

2、普通门诊医疗补助标准。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具体补助比例为:一个待遇享受年度内门诊费用在60元(含60元)以下的,报销个人账户余额;门诊费用大于60元不超过500元的,报销个人账户余额;超过500元的超出部分按50%补助。在校医院就诊只能使用学生个人账户上的余额,超出部分全额自理。

3、假期间学生发生疾病可至当地公立医院就诊。

六、服务管理

1、学校医务室应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为学生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同时,要注重医疗安全,规避医疗风险。

2、总务处负责对学校医务室医疗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学生对医疗保险问题的投诉和所反映情况问题调查,经查实确有问题,报学校医疗保险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3、门诊及住院医疗费报销时间地点

时间:江浦校区:每月15日报销(遇节假日顺延)

丁家桥校区:每月20日报销(遇节假日顺延)

地点:江浦校区:校医院209房间

丁家桥校区:校医院院长办公室

每学年的门诊医疗费发票(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除外)需到每年的1月份之后开始报销;每学年的医疗费发票需在下一学年12月之前报销,逾期作废。如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的门诊医疗费发票报销时间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

七、其他事项

1、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体检费一律自理。

2、凡报销单据、病历、处方有弄虚作假或涂改者,以及不符合病情用药者,除不予报销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凡在集体、个体诊所就诊及药店购药者,一律不予报销。

4、凡属气功、推拿、按摩、美容、验光、装配假眼、镶牙、洗牙、装配假牙、假肢或助听器等各种矫形手术,因打架、斗殴、酗酒、无证驾驶引发交通肇事等造成的伤残所发生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不符合城镇居民医疗基本保险有关规定的不予报销。

八、本规定从二0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由校医院医保办负责解释。

南京市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1、哪些大学生可参加南京市城镇有居民医保? 凡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金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 2、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大学生参保筹资标准按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每学年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人,个人缴纳100元。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适当补助。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金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每年10月25日之后入学或转学的大学生,高校要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由高校负责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5、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定点高校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定点高校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转诊制。大学生看病应到定点高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临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如需转往转诊医院就诊的,应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高校医疗机构或学校指定的邻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手续后,再持

中国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篇一:浅谈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浅谈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大学生被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政策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实施以来,取得了不少成就,为一些困难大学生家庭,切实减轻了负担。但由于政策尚未成熟,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高校应积极借鉴各地以及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各高校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关键词:大学生新医保原因意义问题解决建议 正文:20xx年10月,国家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要将 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学校所在地的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筹措方面,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待遇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黄淮学院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 相结合,同时学生缴纳的保险金保存在医疗卡里,可以自由支取。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少,身体健康,发病几率小。但近几年来,大学生中疾病及意外伤亡的情况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之前我国高校学生享受的公费医疗制度,不仅普通疾病治疗水平低,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更是无力保障。所以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有其必要性:(一)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的希望,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人才 1、知识经济的时代大背景下大学生是重要的人才来源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科技要求我们不断提高人口素质,需要从教育和健康两个方面投资。大学生接受的是高等教育,是年轻一代中的优秀者。在健康方面的投资,大学生医疗保险理应受到重视。 2、大学生的培养成本大,应受到保护 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投资非常巨大,这部分投资不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家庭,都是一个不小的开支。因此,国家和社会应该尽可能让大学生在毕业后为社会做出应有贡献,那么避免他们因病而造成人力资源损失是政府应考虑的问题。 (二)大学生是弱势人群之一,应受到公共财政支持。 在人们的常规观念里,这一点很多人都不这么认为。大家都觉得大学生是知识分子,受人尊敬,怎么会是弱势群体呢?但是,在校期间大学生作为成年人但是不能去工作,高

南华大学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南华大学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57号)、《衡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以及《南华大学学生整体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包干的协议》的具体操作办法,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了加强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保登记和享受待遇以学年为周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每年个人缴纳20元,主要保大病、保住院、保意外伤害和学校门诊。 第三条学生医疗保险是学校为了有效保障在校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学生在校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医治特重疾病所需过高费用给学生个人及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学生医疗保险具有高效、快捷、缴费低、资助高的特点。 第四条学校成立南华大学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医管会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立单位包括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纪委、审计处、后勤管理处、团委、学生会。医管会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医管会于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通报会,向学生通报本年度医疗保险

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办法: (一)住院费用的报销: 学生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200元。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包括门诊大病医疗)为20000元。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大学生在本校医务所进行门诊医疗方能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标准为参保学生每人每医保年度内累计200元以内的可按40%比例在学校医务所进行报销,200元以上部分按10%比例在学校医务所报销。在学校医务所以外的普通门诊费自负。 (三)门诊大病报销 门诊大病二十个病种

吉林大学大学生医保政策相关说明

附件1: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释及相关证明材料样本(2012年9月最新修订,在2011年版本基础上有较多完善,请以此为准) 目录 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解释 (2)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2) 1.住院起付标准 (2) 2.最高支付限额 (2) 3.住院补偿比例 (2) 4.大病门诊补偿比例 (2) 5.意外伤害 (2) 6.寒暑假和实习 (3) (二)医疗服务项目 (3) (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3) 1.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费 (3) 2.治疗项目类 (4) (四)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4) 1.服务项目类 (4) 2.非疾病治疗类(项目) (4)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5) 4.治疗项目类 (5) 5.其它 (6) 二、医保办事问答 (7) (一)医保卡如何使用? (7) (二)什么情况属于急诊住院?如因急诊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如何登记和报销? (7) (三)大病门诊的种类有哪些? (8) (四)大病门诊的登记和报销手续如何办理? (8) (五)转诊手续如何办理?发生的费用如何报销? (9) (六)在长春市内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办理报销?哪些意外伤害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10) (七)长假返乡或外地实习期间住院应如何登记和报销? (10) (八)在未发放医保卡期间如需就诊该怎么办? (11) (九)定点医院医保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核销金额如何计算? (11) (十)学生在参加医疗保险后,还能享受以前的公费医疗吗? (12) (十一)民政低保与大学生医保有什么区别? (12) (十二)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具体位置在哪里? (13) 三、长春市住院及意外伤害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14) 四、证明范本 (1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医保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指南 1、大学生为什么要参保居民医保?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文件的有关精神,南京市从2009年9月起将在宁各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大学生参保,可以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大额和大病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高校和家庭负担,同时解决不同性质学校之间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大学生医保制度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有什么好处? 一是缴费标准低,待遇水平高。普通学生每人每年只需缴费100元,可以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待遇水平高于居民。 二是参保政府有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70元,低保学生个人不缴费,全部由政府给予补助。 三是大学生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强,医疗费用报销有保障。 四是看病更方便。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400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也纳入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大学生看病可在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医院。 五是报销医疗费更便捷。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进行门诊大病治疗,可直接凭《南京市民卡》与医院结算,只须支付个人自付自理费用,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不需个人垫付。 六是意外伤害有保障。因意外伤害住院或门诊医疗均在保障范围内。 3、我校哪些大学生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非定向和自费研究生,均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4、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和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我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南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27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70元,个人缴纳10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一、如何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每年9月学生入学后根据自己在校年限向所在学院缴纳相应保费,并提供自己身份证号码、班级编号、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二、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需缴纳多少钱?怎么收费? 答: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09)54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高校所在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相一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按照高校所在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补助标准执行。省属高校大学生(我校是省属重点大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各补助50%”。根据《关于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0)31号】,2010年度大学生每学年度缴费标准为155元,其中财政补助120元,个人承担35元。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都有哪些医疗保障内容? 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驻长高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参加长春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中的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一致,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意外伤害、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四、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怎样? 答:大学生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应当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到长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住院起付标准:大学生的住院起付标准各级医疗机构均为100元; 2.最高支付限额:大学生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3.住院补偿比例:1万元以内为75%、1万元—5万元为80%、5万元—8万元为85%;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分析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分析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状存在哪些问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分析,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哦! [摘要]目的调查大学生目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认知状况及存在问题。了解在读大学生的参保情况,观察大学生对医疗保险参保、具体操作过程、就医及报销流程,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参保现状的看法。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方式,随机抽样调查山东农业大学1789名在校生。结果总体参保意愿率为90.05%,实际参保率88.65%,医疗保险利用率35.4%。有37.2%的调查对象表示非常了解相关政策,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持很满意的占10.7%,较满意的占29.9%,认为一般的占46.3%,不满意的占13.1%。不愿意参加医疗保险学生中主要原因为:认为因身体健康没必要参加的占84.6%,因经济条件差不参加的占60.1%。结论虽然大学生的参保意愿及实际参保率、对医疗保险的知晓率以及就医满意率都较往年数据有大幅度提升,但仍存在大学生实际参保率均比意愿参保率低,学校宣传工作不到位,政策的知晓度低;就医及政策待遇的满意度不高的问题,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特别是近年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开展以来,大学生被逐渐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之中,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是涉及到每位大学生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对解决大学生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几年来,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在初步显

现出其成效的同时,也逐渐显露出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所以有必要了解大学生对新医疗保障制度的真实看法,调查大学生目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认知状况及存在问题,为提高参保率,分析推广中的难点、研究解决办法提供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7年9月随机抽取了山东农业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1.2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主要项目包括:一般情况,家庭收入,平时消费支出,经济来源,参保意愿及对医疗过程满意度,医疗保险认知情况以及影响参保的主要因素,卫生服务利用情况等。采用不记名调查方式,答卷完毕当场收回问卷。一共发放问卷1800份,共收回有效问卷1789份,有效率为99.38%。为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度性,应用双人双录入的方法,并使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结果 2.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在所有回收的有效问卷被调查者中,其中男性占46.22%,女性占53.77%,年龄17~23岁,平均年龄为20.35岁。学生经济来源方面:62.77%的人主要来自父母及家庭成员,有35.71%的学生除有来自父母的经济来源外,也有其他来源,如勤工俭学等,只有极少数1.51%的同学经济来源完全不依赖父母,个别需要资助和借贷。家庭月收入小于5000元的占20.96%,5000~10000元之间占67.97%,10000元以上的占11.07%,学生家庭的经济条

南京大学生医保政策

南京大学生医保政策 1、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参保由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2、大学生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参保大学生每年需按规定办理续保手续,续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不需大学生个人办理。 3、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参保和续保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纳,缴费期为每年 9月1日至10月25日。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1)门诊。门诊费用已和学校包干,看门诊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住院。可凭《南京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首诊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住院;若病情需要到转诊医院住院的,应先在首诊医院通过医保系统办理转诊手续后,再持《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办理住院,转诊时限一般为1个月;若在此期间因病情需要到市内其他转诊医院住院的,须到原办理转诊手续的首诊医院注销原转诊记录后,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3)门诊大病。凭《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办理准入手续时选择的医院就诊。 (4)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住院、门诊大病及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2)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3)日常门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6、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1)门诊大病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办理流程: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大学生,先领取并填写《门诊大病申请表》,再持表到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认定,由专科主任医师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高校凭已经医院认定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相关检查报告单及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统一到市医保心备案准入。同时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 7、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应在怀孕后分娩前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8、大学生在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自留复印件)统一交至所在高校,由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9、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大学生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材料

大学生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材料 一、大学生参保 (一)参保范围 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 办理方式:以各高校为单位。 办理时间:每年新学年开学后至当年10月25日前(10月25日之后入学或转学的大学生,学校要及时补办)。 办理地点:市社保中心医保部。 办理流程: 1、信息采集:(由学校统一负责) 文件格式:统一用Excel表 文件字段: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性质、入学时间、专业类别、联系电话、学制。 Excel(*.xls)格式: 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采集信息要按11个字段的先后顺序排列。

②身份证号中有字母的要用大写。 ③出生日期、入学时间八位数字输入要完整,入学时间务必准确。 ④证件类型、性别、民族、户口性质要求输入编码。 ⑤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 2、报送学生参保信息。学校对所采集的学生参保信息核对无误后,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 3、建档。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审核学校报送的参保信息,并导入社保系统,建立个人社保档案,生成个人社会保障号。 4、办理参保登记。建档完成后,办理参保登记。同时将参保信息反馈给学校。反馈信息中错误的要及时核对修改,并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至登记成功。

错误信息如何修改: (1)身份证号校验出错!、身份证号中日期出错!、身份证号长度有错!、该人在该批次中重复。(学校重新核对修改) (2)该人重复建档。(核对信息是否正确、正确的单独建档) (3)该人员当年已审核生成台账明细,请核实!、当前参保年度已有缴费到账记录,请核实! (①可先办理删除台帐,再办参保。②不需再办理参保) (4)输入的姓名[***]与资源库的姓名[***]不一致!、输入的证件号[***]与资源库的证件号[***]不一致!(先核对,再凭身份证复印件修改,再办参保) (5)该人员是:"在用人单位参保",无法办理登记!、该人员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若登记参加居民医保,将停止城镇职工医保",请核实! (无需再办参保,如果要办需先将原社保中止后,再办参保) 5、低保学生确认。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后,在进行缴费审核前,还应对本校低保大学生进行确认。由学校负责收集低保大学生相关证明材料(上一年度后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年审过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时间为2015年7月以后的),统一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办理低保大学生确认手续。 市社保中心医保部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二、医保接续 (一)老生续保 办理时间:每年6月起至10月25日。 办理流程:(学校统一办理) 1、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提供学校上一学年学生参保信息。 2、学校确认新学年续保缴费人员信息和续保学制。(21个字段先后顺序不要打乱,除专业类别、联系电话、学制外其他信息不要修改,只要把不续保的人员信息直接删除即可,学制为该生毕业前剩余学制)。

大学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服务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大学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一、医保政策要点 1、医保全称为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一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 筹资方式,是青岛市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除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可享受大病住院医疗和大病门诊医疗保障,以及部分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障。 2、2017 年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 110 元/人,比 2016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均提高10元,财政每人补贴480元,比2016年增加40元。青岛市户籍学生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属于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 3、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是无门槛的,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可参保。学生自愿参保,费用自理,学校统一组织办理。 4、保险年度自每年 1 月 1 日至每年 12 月 31 日。(其中,新入学大学生按规定缴费后,可自入学之日起享受现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自下一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5、相对于 2016 年,2017 年度个人缴费增加 10 元后,保障变化:(1)财政补贴提高 40 元(2)大病医疗保险中超限补贴支付比例由80%调为 85%,大额补贴支付比例由 65%调为 70%。 - 1 - 1页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二、报销标准及流程 1.门诊统筹报销 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即时报销,只需交纳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 并在收据的记账联签字。 2、意外伤害报销 凡是意外伤害需要报销的情况都要经过意外伤害审批,可咨询审 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报销程序,如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学生可说 明情况,经学院、学生处审核盖章后用于报销,具体可咨询学生处教 - 2 - 2页

武汉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武汉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1、武汉地区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均属于参保范围和对象。 成人高校、电视大学等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在校学生不参加本次大学生居民医保;自学助考的学生接受的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因此也不属本次纳入的范围,但可随普通市民和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另外,鉴于部队的特殊性质,国家和省要求对部队院校学生暂不纳入范围;外国留学生有专门的医疗保障渠道,本次也不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 2、高校如何申请办理大学生居民医保? 各高校携带机构批文、法人证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包括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社保处)办理申请网上经办大学生参保居民医保(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业务手续并领取网上申报用户名及密码。地处远城区的高校,按我市统一安排,到指定的社保处办理手续。 3、大学生参保信息如何申报? 各高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大学生电子信息模板,以学籍为依据,采集上传本校大学生信息,打印《大学生学籍花名册》并加盖学校公章,报所属区社保处审核备案。以后年度各高校只需为新入学的大学生办理信息申报。 4、大学生医疗保险资金如何筹集?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医疗保险资金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筹集。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0元(重度残疾和低保家庭大学生个人缴费由高校给予补助),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100元。 5、大学生个人如何缴纳居民医保费? 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高校负责代收,并出具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凭证。 6、高校如何代缴参保大学生居民医保费? 各高校应于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本校参保大学生办理年度缴费申报业务,并代收参保大学生年度个人缴费。 年度缴费申报期内,每月20日前各高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月度缴费核算,确定月度代缴总金额。 社保部门将核算后的月度代缴总金额传送至地税部门,各高校应于次月15日前到所在区地税局领取税票,并按时足额缴费。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517821836.html,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下称大学生医保)是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9月起所有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全部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 一、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前者是上海市政府为学生提供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后者是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的商业性医疗保险。学生商业保险的参保资格建立在大学生城镇居保参保基础上,是对大学生城镇居保的补充性医疗保险。 如不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商业保险是不予赔付的。 二、缴费的截止时间 浦东新区医保中心规定缴费登记期为11月中下旬,各院校需提至11月上旬完成缴费工作。

三、缴费对日常生活是否有影响 城镇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同步调整,2017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亲,您觉得90元够买件衣服,还是够吃顿大餐?您可别铁齿地宣称自己不会生病,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人能保证。及时缴纳这90元,万一您生病或者住院,省下来的可能就是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的父母辛苦赚的血汗钱哦。 四、缴费的途径 开学后与学费一起存银行卡即可,学校财务统一扣款。 五、收费主体 上海市医保中心(学校先代扣款,全部缴费工作结束后,移交上海市医保中心) 六、未缴费的主要原因

1、不清楚医保缴费流程; 2、银行卡内余额不足或银行卡故障; 3、因病休学在家未接到通知; 4、参军退役期满未接到通知; 5、认为自己不会生病; 6、不知道医保和商保区别(医保和商保都是缴纳90元); 7、银行卡内余额被自动扣除参保,要求退保; 8、已享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七、如何及时得知缴费成功与否 1、设置银行卡短信通知,扣款90元马上知道; 2、留意班级辅导员通知;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 【综合】 问:居民医保参保者尚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看病就医? 答: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均可作为居民医保参保凭证。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看病就医。 问: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有没有救济渠道? 答:合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员(或家属)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详细情况,包括事情经过、当事人陈述、政府职能部门鉴定报告(或意见)和第三方责任人或医疗费用支付责任方(或担保方),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经同意后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已支付的基金根据有关法律向第三人追偿。 问:个人中断缴纳职工医保费怎么办? 答:个体参保人员在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续保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并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至12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自补

缴之月起6个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的按首次参保处理,中断前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再计算。 问: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有哪些? (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普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睛、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大学生医保知识手册图文稿

大学生医保知识手册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西安医学院大学生医保知识宣传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及时了解医保政策,维护自己的利益。 并妥善保管《大学生医保证》,不得损毁、转借他人使用。 大学生医保的参保缴费办理 参保形式:大学生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在就读高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参保登记的办理: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对于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区(县)民政、残联部分出具的相关证明,在就读高校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时间: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方式:大学生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以班级或院系为单位缴纳当年的医保费。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为:门诊治疗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慢性病和住院治疗(含意外伤害、生育费用)。 大学生医保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大学生门诊费用的解决途径 日常门诊:持本人大学生医保证在校医院就诊,个人支付30%医药费。门诊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转诊就医:参保大学生因急、重、疑难等病确需转诊的,由我校医院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就医。转诊后15日内凭转诊单和大学生门

诊报销所需材料(见附2),到校医院医保科登记酌情给予报销。未经校医院转诊,自行在外院就医者或因常见疾病在外就医者均不予报销。 特殊情况:1,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由学生个人垫付费用,就读高校收集汇总票据,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1、门诊治疗意外伤害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常见疾病。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2、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人体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上述疾病时,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 3、门诊治疗慢性病病种范围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大学生住院及费用结算 大学生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确需住院治疗的,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大学生医保证》、住院证等,到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住院挂账手续。 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大学生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政策进行结算,只需给定点医疗机构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其统筹基金承担部分由市医疗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修订稿) 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8 号)、《关于规范2013学年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88号)、《云南省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暂行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3〕232号)、《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11号)及《关于提高201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29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对原《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发〔2008〕33号)进行重新修订。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熊术新 副组长:王晓萍杨晓红

成员: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后勤集团、各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并及时处理医保实施过程中的突发和特殊事宜。财务处负责相关经费的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主任由学生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学生医保的副处长和校医院院长担任,成员为相关工作人员。学生处负责办理各类参保学生个人信息的登记、录入、变更及注销手续和日常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协调工作;校医院负责学生普通门(急)诊的就医管理,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协助省医保做好学生住院及大病就医管理工作。 二、本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我校在云南省医保中心参保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州市分校学生、在职研究生、留学生不在此列。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及缴纳 每学生每学年 110 元(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按国家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是党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在校大学生基本就医权益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充分利用社会医疗服务资源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从制度上体制上解决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深切关怀和深厚感情,是爱民之事、利民之策、德政之举。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参保自愿、高校组织、政策引导、全面推进的原则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今年,南京市将把所有在宁高校大学生(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为帮助广大学生顺利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就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学生参保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由学生本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两个部分组成,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学生本人须缴纳100元/人/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正式认定后,可获得政府的保费补助。为提高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标准,南京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贴标准为120元/人/年。大学生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时间为每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自学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已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南京市民卡》(参保后,市医保中心统一制作)、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办理报销。 二、保障待遇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享受的保障范围包括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参照南京市居民医保目录执行。 1、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

厦门大学学生参加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我校学生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问答 为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从去年底开始,国家对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工作安排,我校正在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现就广大同学普遍关注的一些政策方面的问题回答如下: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国家确定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原则包括: (一)属地管理原则。大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按照这一原则,我校学生纳入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二)费用分担原则。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按照厦门市的缴费标准,大学生每人每年由个人缴纳50元,由政府补助190元。 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符合什么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外地户籍以及台、港、澳、侨籍大学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三、我校改革后的医疗保障制度如何? 根据国家和厦门市的相关政策,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也进行了整体改革,改革后,我校的学生医疗保障将由两部分构成: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这是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部分; (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我校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四、我校学生参保的费用如何筹集? (一)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政府补贴每人每年190元;

【最完整最详细】2020武汉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一、关于购保问题 1、大学生医保待遇期(保险年度)怎么计算? 保险年度为,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2、已经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还能参加大学生医保吗? 两者只能选其一,学生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大学生医保。若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须先到原参保登记所在地社保处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再由学校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 3、什么情况下,大学生无法在学校购买大学生医保? 非自愿原因无法参保的情况有如下3种: (1)已认定特殊身份,不能流动(例如精准扶贫等) (2)该人员已缴费,不能批量办理人员流动(例如已在外地参保、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情况) (3)该学生有过曾用名:需要提交身份证照片、户口本本人页照片作为证明,证明是大学生本人后若没有以上2点情况,则可以购买大学生医保。 4、每年学校办理医保补缴和退费的原因? (1)补缴: 因为我校学生在入学时一次性交了3年的医保费用,而每年大学生医保的保费会有调整,所以在校大学生大三时如果想继续享受医保待遇,需要对差额费用进行补缴。 (2)退费: 自愿退保或因第3个问题中提到的情况无法在学校购买保险的学生,大三时会统一进行退费,退费需提供大学生本人身份证对应的中国银行卡号。 从学校退保后,学生可选择购买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

二、关于医保待遇问题 1、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包括哪些? (1)普通门诊医疗 (2)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医疗 (3)住院医疗 2、大学生如何使用医保就医? (1)普通门诊医疗:学校给学生发了校医院门诊病历,持病例可到校医院就诊。(2)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医疗: 应持本人身份证和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就诊。 (3)住院医疗: 持本人身份证,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凭本人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 3、普通门诊和门诊重症费用如何报销?比例多少? (1)普通门诊: 大学生门诊须在校医务室就医,按规定,报销比例不低于70%。 (2)门诊重症: 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重症的,乙类的先出10%,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属国产的,医保基金支付65%;属进口的,医保基金支付50%。其余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70%。 4、大学生住院医疗,医保能减免多少? 住院医疗有一个起付标准,也就是说在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低于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1)住院起付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大学生在校期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平安保险的有关说明

大学生在校期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平安保险的有关说明 一、大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自愿)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23号)和《关于启动2014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14〕5号),在杭高等院校大学生可自愿申请加入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参保待遇结算年。 统筹基金标准:每人每学年240元(其中财政补贴180元,学生缴纳60元),二年制专升本学生2年合计缴纳120元/人。如不缴纳60元/学年,无法享受180元/学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门诊医疗待遇: (1)先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300元,若自愿选择高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 (2)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统筹基金承担比例为 住院医疗待遇: (1)住院治疗时需由个人先承担一个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以正式文件为准) 具体细则详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学生分册)》 二、大学生平安保险 大学生平安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保险,是对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大学生平安保险增加了意外伤害、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弥补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空白;对学生住院、符合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剩余医疗费用给予全额补偿,提高住院补偿水平,可以减轻学生住院医疗负担。 缴费标准:学生每人每学年40元,二年制80元/人。 1、若未参加大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只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其保险方案为: 2、若同时参加大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 其保险方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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