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
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经验与体会

下 ,与 有 关部 门和 单 位 一起 ,开 展 了非工 程 性 措
认 证 程 序 ,认 证 工 作每 三 年 复 审一 次 。 领 导 小组 通 过 对各 镇 ( 办 )上 报 的材 料 进 街
施 防御 气 象 灾害 的研 究 ,制 作 了突 发 气象 灾 害 准
收 稿 日期 :2 1-71 0 1 .1 0
在 昌乐县 政 府 的 统一 领 导 下 ,县 气 象局 、县 政 府 应 急 办 、县 安 监局 、县 人 防办 共 同组成 气 象 灾 害 应 急准 备 认 证 工 作领 导 小 组 。昌乐 县政 府 办 公 室 下 发 了 《 于 印发 昌乐 县气 象 灾 害应 急准 备 关
工 作 认 证 管理 办 法 的通 知 》和 《 于 印 发 昌乐 县 关
昌乐 气象 局 牵 头组 织 农业 局 、 协 的有 关专 科 家共 同编 写 了 《 象灾 害 与农 业 生 产 防御 》的科 气
普 小册 子 4 0 0 0本 ,刻 录 了 《 象 灾害 防御 》 光 气 盘 5 0张 ,制 作 了气 象 科普 宣 传 挂 图 3 0 0 0 0份 , 利 用赶 大 集 的形 式 ,到人 员 密集 区开展 防灾 减 灾 宣 传 ,共 发 放各 类 宣传 材 料 8 0 0 0余册 。积 极 开
览 、上报 有 关 信 息 ,形 成 了信 息双 向传 递机 制 。 试 点 镇 还 建 成 了 气 象 灾 害 视 频 会 商 系 统 , 实 现 镇 、县 两 级 可 视 化会 商 ;在 镇 ( ) 区 、村 人 员 密
集 场 所建 立 气 象信 息 电子显 示 屏 ,每 天 不 问 断发 布 气 象信 息 ;对冰 雹 、大风 、霜 冻影 响范 围 小 、
展 气象 科 普 进校 园活 动 ,在 全 县 多所 学校 开 展气
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

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10.15•【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毛伟明2024年10月15日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气象安全管理,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确定、气象灾害防御和监督检查等气象安全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指在发生气象灾害时,容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引发严重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制度,会同行业主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市场监管、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以及通信、电力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工作,对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应急演练、人员培训、隐患排查等予以指导,提高重点单位避险、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气象灾害是指由天气现象造成的破坏性事件,它不仅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还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在面对日益频发的气象灾害时,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用于减轻和应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它的核心是提前预警、及时预报和快速响应。
应急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公众和企业共同参与,以形成一种多方合作的机制。
首先,建立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是应急管理制度的基础。
预警系统通过气象观测设备和相关的数据分析,及时发出警报,向公众传达灾害预警信息,帮助人们做好防御准备。
预警信息应该准确、清晰,并能迅速传达到受到威胁的地区。
其次,制定灾害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案应包含各种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情况,包括台风、龙卷风、洪水、干旱等。
预案需要明确各级政府、救援队伍、医疗机构、民众等各方责任和行动流程,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方法。
同时,加强灾害防御设施的建设是应急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比如,加强堤防和护岸的修建,完善排水系统和防洪工程,提高抗震和防风能力等。
这些设施的建设不仅需要政府的投入,还需要公众的参与和支持。
另外,推广科学技术也是应急管理制度的关键。
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可以提高灾害预测和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应用程序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的信息和应对方法,提高公众的应对能力。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灾后救援和恢复工作的能力。
确保救援队伍的迅速到达和救援物资的供应,同时展开灾后重建工作,修复受损的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
这一方面需要政府的协调和组织,另一方面需要各方的合作和支持。
总之,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是应对灾害的关键。
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制度,需要多方参与,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灾害防御设施的建设,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并加强灾后救援和恢复工作的能力。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一、灾前准备工作1.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指挥部,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和职责。
2.加强气象监测预警工作:完善气象监测设施,及时获取气象数据,进行准确预测和预警。
3.制定灾害预防措施:根据气象灾害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比如修筑防洪堤坝、建设抗震房屋等。
二、灾情评估1.组织力量收集灾情信息:及时调动工作人员,收集灾情信息,了解灾害的类型、范围和受灾程度。
2.评估灾情影响:根据灾情评估,确定受灾区域和人员受影响情况,分析灾情的严重程度。
三、应急行动1.组织救援力量:根据灾害的类型和范围,及时组织救援力量,派遣救援队伍进行紧急救援,同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2.疏散安置被困人员:对于受灾区域内的被困人员,根据灾害情况,进行疏散安置,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灾后恢复工作:灾后对受灾区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同时加强灾后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受灾人员尽快重建家园。
四、信息发布1.及时发布灾情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发布灾情信息,告知公众受灾程度和应对措施。
2.发布防护指南:根据灾害类型,发布相应的防护指南,告知公众避免灾害、防范灾害。
3.开展应急教育宣传:通过举办应急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五、总结和改进1.加强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查漏补缺,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2.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总结灾害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气象、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灾害,提升整体应急响应能力。
本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灾害应对,能够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该预案在灾前准备、灾情评估、应急行动、信息发布和总结改进等方面都有具体措施,能够帮助相关地区和单位在发生气象灾害时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台账模板 (1)

Xxx单位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1组织保障. (3)1.1领导机构 (4)1.2单位概况 (5)1.3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调查表 (6)1.4工作制度 (7)1.4.1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7)1.4.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类等级及防御指南 (14)1.4.3舟山市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 (25)1.4.4嵊泗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信息员职责 (29)1.4.5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证标准 (30)1.5经费保障 (31)1.6工作设施 (32)1.6.1气象信息服务站 (32)1.6.2信息员上网查看突发气象预警信息气象直通网络平台 (32)1.6.3气象信息接收发送设备 (33)1.6.4服务站年度工作总结 (34)1.7队伍建设 (36)1.7.1嵊泗县气象信息员申请表 (36)2预警服务. (38)2.1会议记录 (39)2.2传播记录 (41)2.3灾情报告 (42)2.4预警设施 (43)3应急准备. (44)3.1应急预案 (45)3.2应急避险点设置 (45)3.3应急演练 (47)3.5应急认证 (49)3.5.1嵊泗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 (49)3.5.2嵊泗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申请/认证表 (52)4宣传教育. (54)4.1计划、总结 (55)4.1.1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及计划 (55)4.1.2科普宣传小结 (56)4.2科普宣传 (57)4.3气象培训 (60)4.3.1培训计划 (60)4.3.2培训活动 (59)4.4相关网址 (60)1. 组织保障1.1领导机构关于成立xxx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单位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和《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我单位经济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灾害性天气应急管理办法

沈阳来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灾害性天气应急作业指导书 LJ/ HJSC – 15生效日期: 2011年08月20日 A 版 第0次修改共2页 第 1 页1.目的为了避免因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环境和不安全事故。
尽可能消除或减少环境危害和安全损失。
2. 编制、审批和适用范围2.1本程序由综合管理处编制,综合管理处处处长审核和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
2.2 适用范围适用天气骤然变化,如台风、暴雨、高温、低温以及持续阴雨、持续干旱所引起的环境问题、安全问题及其重大隐患。
3.术语 无4. 责任4. 1综合管理处是实施灾害性天气应急方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应急措施。
5. 规定5. 1 综合管理处应根据气象预报或有关通知在灾害性天气到来之前,发部紧急通知,做好全公司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5. 2当出现大风、暴风雨天气或地震时:5. 2. 1 由综合管理处组织人员对下列场所进行检查,并采取紧急应急措施;a 、货物暂放区b 、垃圾堆放区c 、包装箱及货品运输架暂放区d 、厂区内相关设施(如电气、机械、通讯设施)e 、办公室、车间门窗、电源等5. 2. 2当发现上述方面有灾情或存在重大灾情隐患时,应妥善存储好物品或将物品转移到适当地点存放,适当降低包装箱及运输架的高度,以免被风刮倒;处理好垃圾,防止飞扬。
5. 3当出现超高温天气时,由生产部组织人员对露天放置的物品进行检查,采取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因高温自燃、自爆。
5. 4记录管理5. 4. 1 凡是发生灾害性天气,综合管理处除事先做好预防性检查外,还应安排警卫做好监控及交接班记录。
;5. 4. 2 灾害性天气后综合管理处应做事后检查或补救工作,并做好灾害天气检查记录6. 其它适用资料/备注 无7. 存档文件灾害天气检查记录 LJ/ HJSC – 1501沈阳来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l a i j i n沈阳来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灾害性天气应急作业指导书 LJ/ HJSC – 15生效日期: 2011年08月20日 A 版 第0次修改共2页 第 2 页8.更改服务综合管理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办法每年评审一次,需要更改时,由综合管理处进行更改。
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一、引言气象灾害是指大气环境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其对人类生活、财产以及社会经济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由于气象灾害的不可预测性和突发性,加之我国地广人多、气候多变,气象灾害频发,所以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气象灾害的特点1. 突发性:气象灾害常常在短时间内发生,来势迅猛,难以预测。
2. 范围广泛:气象灾害常常影响范围广泛,造成大面积的损失。
3. 灾情严重:气象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带来重大损失。
4. 长期性:气象灾害有时会持续较长时间,给救援和恢复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三、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的意义1.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救援和应对灾害的效率,迅速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效应对灾害可以减少灾害带来的社会经济损失,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3. 增强国家应对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的灾害应急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国家对灾害的预警、监测、预测和救援能力,增强国家抵御灾害的能力。
四、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的主体内容1. 灾害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的气象灾害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引导社会各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2. 灾害监测与预测: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测工作,提高灾害发生的预测准确性,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3. 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责任,协调救援力量,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4. 后期恢复与重建: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后期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灾后恢复与重建计划,帮助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 组织培训与演练: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培训与演练工作,提高各级应急工作人员的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五、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的主要做法1.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在国家、省、市、县乡设立灾害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应急管理效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气象局《奉贤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气象局《奉贤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9.21•【字号】沪奉府办〔2011〕88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气象局《奉贤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奉府办〔2011〕88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气象局制订的《奉贤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奉贤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突发性强,破坏力巨大。
为有效提高气象灾害的应急应对能力和公众防御意识,减轻气象灾害影响,根据《奉贤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是对镇(开发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其他企事业单位、农业行业等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进行评定,促进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分发、应用能力和气象灾害的监测、报告、应对能力,从而确保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认证对象第三条奉贤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制度的实施对象为镇(开发区)、企事业单位、行业、个体等。
(一)奉贤区行政区域内的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申报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
(二)鼓励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申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证。
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包括:学校、医院、车站、码头、商场、农贸区场等重要公共单位和场所;大中型企业、生产危险度较高的企业等;居民社区、流动人口聚集区等。
(三)鼓励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单位申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证。
气象灾害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气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气象灾害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科学决策、依法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气象灾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气象灾害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气象灾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安全管理制度;(二)指导、监督气象灾害安全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四)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五)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六)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级气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设立气象灾害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准备第七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一)各级气象部门应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进行预测、预警;(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第八条气象灾害隐患排查:(一)各级气象部门应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第九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一)各级气象部门应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措施和职责;(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一)各级气象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气象灾害预警和防护管理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和防护管理制度气象灾害是指由自然气象要素和过程引发的灾害性事件,如台风、暴雨、旱灾等。
为了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对人们生活和财产的危害,各国都建立了气象灾害预警和防护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预警的重要性、预警系统的运行原理以及防护措施方面来探讨气象灾害预警和防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一、预警的重要性气象灾害预警是指根据气象条件预测、分析和判断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以便公众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预警的重要性在于:1. 提供预警时间:通过气象灾害预警,人们可以提前获知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从而提供了充裕的时间供人们做好防护准备。
2. 减轻人员伤亡: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可以使人们迅速撤离危险区域,避免人员伤亡。
3. 保护财产安全:预警能够提醒人们采取措施保护财产,如及时撤离、封堵漏水等,减少财产损失。
二、预警系统的运行原理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是由气象部门和相关机构共同运营的。
其主要运行原理如下:1. 数据收集与分析:气象部门通过气象卫星、气象雷达、观测站等设备收集气象数据,并进行分析判断,确定灾害性天气的可能发生区域和时间。
2. 预警信息发布:一旦确认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气象部门会将预警信息发送给相关机构和公众,提醒他们注意防护。
3. 预警信息传播:预警信息通过多种媒体形式传播,如电视、广播、短信、手机APP等,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到达公众。
4. 监测与更新:预警系统会不断监测气象条件的变化,进行实时更新预警信息,以确保公众能够得到最新的情报。
三、防护措施为了有效应对气象灾害,人们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下面列举几种常见的防护措施:1. 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警报,及时了解气象状况的变化,做好应对准备。
2. 做好防水工作:在暴雨来临之前,清理排水沟、水井等渠道,及时采取防水措施,避免水灾发生。
3. 强化建筑安全:加固房屋结构,确保建筑能够抵御恶劣天气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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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提高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和公众防御意识,减轻气象灾害影响,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气象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99号)等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是对乡镇(街道)、单位、学校等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进行评定,促进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分发、应用能力和气象灾害的监测、报告、应对能力,从而确保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各乡镇(街道)应当申报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
鼓励大中型企业、中小学校、车站、医院、重要公共场所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申报认证。
第四条县(区)政府应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的管理,县(区)应急办、气象局应结合当地实际共同组织制订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组织本辖区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车站、大中型企业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
第五条申请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立气象灾害警报点或气象工作站,在灾害性天气影响期间有可以24小时值班的工作场所;
(二)乡镇(街道)有一名分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和一名以上的气象协理员;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有分管领导和一名气象信息联络员,负责灾害性天气应急工作;
(三)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有安全的避难场所,可在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安置转移人员;
(四)有实时监测当地天气状况的气象监测设施,并能向县(区)气象部门进行数据传输;
(五)有多种渠道(设备)能够及时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能与县(区)气象局保持通信畅通;
(六)有及时传播分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渠道,如在公众场所设置自动接收、播放灾害性天气警报的装置(包括广播、显示屏等);
(七)有面向公众的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
(八)能够及时收集上报气象灾害信息,并及时协助气象部门进行气象灾害现场调查和处置。
第六条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程序:
(一)凡要进行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的单位,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报县(区)气象部门初审;
(二)气象部门经现场调查核实后,签署评估意见报县(区)应急办审核。
(三)凡具备合格条件的,将认定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达标单位,由县(区)应急办、气象局联合颁发荣誉证书和标志。
证书和标志均标明“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达标单位”。
第七条获得认证的单位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
复审不合格者,将吊销认证,收回认证证书和标志。
第八条市属管委会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由市应急办、气象局参照本办法组织认证。
第九条通过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的管委会、乡镇(街道)、单位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突出成效的,市政府将予以表彰。
第十条对获得认证的企事业单位,在政府救灾经费补助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政策。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