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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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离任审计制度

学校离任审计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学校重要岗位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审计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在任期内的工作成果,完善学校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学校运营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向投资者负责,全面履行职责,保证学校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和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原则1. 独立性原则:审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2. 客观公正原则:审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执行审计任务,不受个人情感和利益影响。

3. 实事求是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审计结果。

4. 廉洁奉公原则:审计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收受贿赂。

5. 保密原则: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审计范围1. 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副校长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离任审计。

2. 学校重要岗位人员的离任审计,包括财务、人事、后勤、教学等部门的负责人。

3. 学校内部审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其他人员。

四、审计程序1. 审计申请:离任人员应当向学校审计部门提交离任审计申请。

2. 审计立项:审计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决定是否立项进行离任审计。

3. 审计实施: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立项,制定审计方案,组织实施审计。

4. 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完成审计后,撰写审计报告,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5. 审计整改:学校根据审计报告,督促离任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审计内容1. 财务审计:审查离任人员的财务收支、资金管理、资产处置等情况。

2. 经济责任审计:审查离任人员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包括收入、支出、投资、融资等。

3. 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离任人员所在部门及学校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人事、教学、后勤等。

4. 风险评估:评估离任人员及所在部门的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六、审计结果运用1. 审计结果作为离任人员离任手续办理的重要依据。

2. 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内部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引言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和变化,企业的离任审计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离任审计制度是指企业在员工离职时对其进行审计和核查,以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失,并保护企业的财务安全。

本文将从企业离任审计制度的必要性、目的和重要组成部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企业离任审计制度的必要性企业离任审计制度的建立是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首先,离任审计制度可以帮助企业防范和避免员工离职带来的潜在风险。

员工在离职前可能会采取一系列行动,如窃取公司的机密信息、篡改财务数据等,从而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通过离任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并阻止这些违规行为。

其次,离任审计制度有助于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随着员工离职,他们可能携带着公司的核心技术、商业机密等,并将其带到竞争对手那里。

离任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和阻止这种知识流失的行为,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最后,离任审计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员工离职时,审计人员可以对其在企业期间的工作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并纠正潜在的内部控制问题,从而提升企业的治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二、企业离任审计制度的目的企业离任审计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离职时企业的利益得到保护。

具体来说,离任审计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离任审计的目的是发现和预防经济犯罪和不当行为。

员工在离职时可能会涉及财务欺诈、挪用公司资金等违法行为,离任审计可以通过检查财务记录和账务流程来发现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阻止。

其次,离任审计的目的是确保员工离职时公司的财务安全。

员工在离职前可能会篡改财务数据、销毁重要文件等,从而给企业带来财务损失。

离任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问题,保护企业的财务利益。

最后,离任审计的目的是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员工在离职时可能会将企业的商业机密、核心技术等带到竞争对手那里,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离任审计可以发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阻止这种知识流失的发生。

三、企业离任审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离任审计制度由多个重要组成部分构成,包括审计程序、工作流程、责任分工等。

离任审计制度范文(5篇)

离任审计制度范文(5篇)

离任审计制度范文华为公司离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公司基本法》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包括:(一)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二)各大系统内部与经济及投资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市场、外协及各类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三)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离任时工作移交的完整性,涉及到技术及商业____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核实和报告的内部鉴证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内部调动和辞职时都须接受离任审计。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适用范围,以各大系统的离任审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管理第四条管理机构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确定。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____、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分级负责原则公司任命的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____实施。

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____实施,也可以委托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实施。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由各大系统主管指定内部审计机构或其它内部管理部门负责,离任审计意见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范文(三篇)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范文(三篇)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人员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加强离任人员经济责任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公共财务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三条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准确、全面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二章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组成第四条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组成,主要成员包括财务部门、人事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人员。

第五条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由主任负责召集和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执行工作职责,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六条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审计标准和程序,对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准确的审计。

第三章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第七条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备程序:离任人员应在离任前向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报备相关财务情况。

(二)审计程序: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根据报备情况进行审计工作,包括现金核对、财务记录核对、资产调查等。

(三)初步审查: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经济责任是否存在问题。

(四)整改程序:如发现离任人员存在经济责任问题,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当要求离任人员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期限。

(五)复核程序: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整改计划进行复核,确认整改情况是否到位。

(六)报告程序: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处理第八条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将审计结果报送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领导。

第九条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应按照审计报告的结果,对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处理,包括追责、整改等。

第十条对于存在经济责任问题的离任人员,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范本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范本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严肃查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国家和集体经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离任前从事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对离任人员的财产、收入、支出等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检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承担,审计机关要依据职责,全面开展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第二章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第六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建立档案:审计机关应当建立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包括审计机关与离任人员之间的协议、调查取证材料、审计报告等。

(二)信息采集:审计机关应当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离任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财产、收入、支出等,可以通过调阅文书档案、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

(三)核查比对:审计机关应当对离任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应当依据调查取证的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对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综合评价,明确问题和追究责任。

(五)送达通知: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报告送达至离任人员,并告知其享有申诉、申请复核的权利。

(六)追责处理: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报告的结论,依法依规对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问责处理,可以追究刑事、行政、经济等责任。

第三章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保障第七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独立履行审计职责,确保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机构,明确组织责任、人员配备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十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相关信息资源,提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和准确性。

离任审计制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制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审计制度,提高离任审计工作质量,加强离任审计效果,保障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是指在员工离任之前对其所担任的职务及权限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在离岗之后不会对公司的资金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四条离任审计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离任审计,并向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供审计报告。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离任审计的程序、岗位责任、审计标准、报告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程序第六条离任审计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员工的离职申请、离职通知或解聘通知进行安排。

第七条离任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前期准备:审计部门应当根据离任员工的职务和权限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及重点,准备相关审计工具和资料。

(二)审计调查:审计人员应当对离任员工的工作记录、权限使用情况、资金流向等进行调查,确保审计的全面和客观。

(三)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调查结果撰写审计报告,对离任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八条离任员工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九条公司领导层应当对离任审计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定期审核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确认和落实。

第十条审计部门负责具体的离任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程序的规范和把关审计质量。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四章审计标准第十二条离任审计应当按照公司内部审计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审计标准应当包括审计程序、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时限等内容,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和有效。

第五章报告要求第十四条离任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离职日期等信息。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是指对公职人员离职前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公职人员的工作合规、透明、公正,防止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

下面是离任审计制度的五个重要方面:
一、离任审计的对象范围:离任审计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府官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无论其级别或职位。

二、离任审计的程序:离任审计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确定审计对象、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编制审计报告等步骤。

审计程序应确保客观、公正、透明。

三、离任审计的内容:离任审计应对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经济责任、行政管理、人事任免、资产管理等方面。

审计内容应覆盖公职人员离任前的全部工作。

四、离任审计的责任主体:离任审计制度的责任主体包括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等。

各级审计机关应负责对本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离任前的工作进行审计。

五、离任审计的结果和处理:离任审计应形成审计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公之于众,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是离任审计制度的五个重要方面,通过建立和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可以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加强权力监督,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指对离职干部、退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确保政府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下面我将从制度的背景、目标、原则、流程和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制度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治体制的改革,离任干部的责任问题日益凸显。

一些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存在不正之风、滥用职权、侵吞公款、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国家财产,还严重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体系。

因此,建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迫在眉睫。

二、制度的目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目标在于全面、准确地查清离任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状况,确保公款的安全、合法和合规使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制度的原则1.法律依据原则: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实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保证审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正性。

2.客观公正原则:对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审计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可信。

3.全面深入原则:审计工作必须对离任干部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追责。

4.保密原则:对审计过程中的信息进行保密,确保被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四、制度的流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包括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结果处理阶段等三个主要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1. 审计准备阶段: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和任务,制定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组建审计团队,准备审计工作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 审计实施阶段:按照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对被审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检查和比对等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找和分析。

3. 审计结果处理阶段:将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审计报告,指出经济责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追责建议。

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告,依法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惩处。

五、制度的意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实施对于落实廉洁从政的要求,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具有重要意义。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是指在官员或领导干部离任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它的目的是确保离任官员或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行为合法、合规,并对其进行经济责任追究。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计程序和标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审计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可信。

2. 审计事项和范围:审计应对离任官员或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包括其财产、收入、支出、资产等方面的情况。

3. 审计结果的追究和处理: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应及时追究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4. 审计报告和公示:审计结果应编制成审计报告,并及时向公众公示,增加审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对官员或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预防和查处贪污、腐败等不法行为,保护公共财产和社会利益的安全。

同时,它也可以促进公职人员的廉洁从政,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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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任审计审查制度范本

公司离任审计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公司离任员工离职过程的规范化和合规性,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制定本离任审计审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职员工,无论离职原因。

三、离职审计审查流程1. 提交离职申请离职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时,应填写离职申请表,并详细注明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信息。

2. 资产交接离职员工在离职生效前,应与接任员工进行资产交接。

资产清单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由离职员工和接任员工共同签字确认。

3. 数据备份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按照公司的数据备份规定进行数据备份工作。

备份内容应涵盖所有与职责相关的数据,并存储在公司指定的存储设备中。

4. 系统权限修改离职员工离职生效后,公司应立即取消其在各个系统中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系统、内网系统、外网系统等。

5. 隐私数据处理离职员工在离职生效后,应立即归还公司的一切文件、资料等,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离职员工不得擅自复制、转移、删除或泄露任何公司的隐私信息。

6. 离职调查与审计公司将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调查与审计,以确认其离职前的工作情况、文件归档情况、数据备份情况等。

审计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调查,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7. 审计结果处理审计结果将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共同评估和处理。

如果发现任何违反公司政策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措施,保护公司的利益。

四、离职员工权益保障离职员工享有与公司相关政策保护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结算、年假结算、社保公积金退还等。

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离职证明,并有权要求公司保护其个人隐私。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得泄露任何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

五、违规处理和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离职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雇等。

2. 离职员工如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或客户隐私等敏感信息,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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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对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公司基本法》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包括: (一) 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 (二) 各大系统内部与经济及投资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市场、外协及各类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 (三) 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离任时工作移交的完整性,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核实和报告的内部鉴证和评价活动。 。 。 2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内部调动和辞职时都须接受离任审计。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适用范围,以各大系统的离任审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离任审计的管理 第四条 管理机构 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确定。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分级负责原则 公司任命的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 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实施。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由各大系统主管指定内部审计机构或其它内部管理部门负责,离任审计意见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第六条 人员 。 。 3

实施离任审计工作时应成立审计小组,审计小组的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各方面专家的力量,如有必要,经审计总监批准,可以聘请公司外部的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全程或部分审计事项。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计人员认为审计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审计部门主管和被审计人员的上级领导共同商定。 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必须保守实施离任审计中得悉的公司秘密。 第七条 工作职权 实施离任审计的人员具有下列职权: (一) 检查会计报表、帐簿、凭证、资金和财产。 (二) 经干部部同意,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 参加有关的会议; (四) 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五) 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以及侵犯公司权益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六)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七)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及纠正、处理违反公司各。 。 4

项规章制度的行为的意见,检查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 (八) 根据离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领导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章 离任审计的内容及审计分工 第八条 审计内容 (一)对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第一负责人进行的离任审计的内容包括: 1、 所负经济责任的落实情况: (1) 对财、物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2) 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 (3) 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及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 (4) 有无严重损失浪费和其它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离任时工作移交是否完整、正确。需移交的内容包括: (1) 述职报告(包括对任职期内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以及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计划); (2) 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 (3) 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 (4) 其它需移交的内容。 3、 离职时个人所欠公司的债务是否结算清楚; 4、 其它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对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合作责任的人员进行的离任审计。 。 5

的内容包括: 1、 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 (1) 任职期间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有无严重损失浪费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任职期间涉及的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理和催收情况; (3)对外合作中的投资管理情况:如经济方面和文档等方面的管理。这些合作包括顾问合作项目和技术合作等。 2、离任时工作移交是否完整、正确。需移交的内容包括: (1)述职报告(包括对任职期内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以及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计划); (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 (3)商务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与对方公司之间及公司代表与对方代表或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4)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 (5)其它需移交的内容。 3、离职人员要签署离职员工保密承诺书。 4、离职时个人所欠公司的债务是否结算清楚。 第九条 审计分工 上述离任审计的内容实行审计责任人分工负责制。分工原则如下: (一) 经济内容: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和被审计部门的指定人员; 。 。 6

(二) 工作内容:本部门直接主管、接任人或指定人,审计部人员参与; (三) 涉密内容(分技术、商务、公共关系等):公司或直接主管指定专人。 对每一位离任人员进行审计,要填相应的表格。表格中要明确写出每类内容参与审计的具体人。为保证审计效果,该表中审计人员要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进入审计。 在审计中,被审计人员认为审计人员不宜审计的部分内容可向相关最高负责人提出指定专人审计。

第四章 离任审计的工作程序 第十条 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各系统干部部,根据本制度及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将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人员名单通知相应的审计机构。 承担离任审计任务的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第十一条 准备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通知离任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准备好如下资料: (一) 离任时的述职报告及对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处理建议; (二) 工作移交的有关记录。 对子公司、事业部、各片区、办事处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进行。 。 7

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依照审计小组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如单位财会和业务统计资料;单位历年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单位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和外部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离任时工作移交的审核记录;审计小组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审计机构对被审计人员的述职报告和被审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初步确定审计重点,拟就提纲,安排审计实施计划(包括审计范围、内容、小组成员、时间安排、工作分工等)。 第十二条 就地审计 离任审计工作一般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 审计小组到达被审计单位后,立即召开一次有被审计人员(重要岗位离任时的审计还应有接任者)及被审计单位部分人员在场的会议,由审计小组介绍审计实施计划,离任时的审计还要确定离、接任责任的时间界限。 第十三条 述职 对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合资合作厂等机构第一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时,在审计小组参与下,根据具体情况,由被审计人员在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或其它适当的会议上作述职报告,并回答有关询问。 第十四条 取证方式 审计小组通过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实物资产,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审计证据。 第十五条 审计报告 。 。 8

离任审计报告分详式离任审计报告和简式离任审计意见书两种。 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对被审计人员述职报告中所负经济责任落实情况真实性的审计意见;任职期内应由被审计人员承担责任的主要经济问题;对被审计人员工作移交情况的审计意见;其它审计意见和建议。离任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人员及其上级领导的意见,并由被审计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审计小组三方认可。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审计小组应将离任审计报告和被审计人员的书面意见一并上报审计机构的领导审定。 离任审计结束时由公司审计部出具离任审计意见书,离任审计意见书要送被审计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申诉 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员对离任审计意见书如有异议,可在接到离任审计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构或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申请复审。受理复审的单位,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提出复审意见书,送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和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审计期限 审计期限是指从审计小组进驻被审单位开始,至提出离任审计意见书的时间。 对内部调动的审计应在十五天内完成,对离职人员的审计可视具体情况确定审计期限,对市场人员出具离任审计意见书的时间不应超过六个月,对其他人员不应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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